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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食指:我这样写歌
李翚 庄劲扬
“我就是喜欢写诗,就是写了几首当时那个环境下年轻人比较喜欢的诗”。2009年10月食指在中国诗坛第一次专门为他举行的作品研讨会上,作了这样的一个开场白,希望与会的专家学者们不要用“大师”、“英雄”、“先驱”这样的词句来界定他。
研讨会期间,食指大多时候都是低着头默默地聆听、记录,只是偶尔对专家们坦诚地对他的诗做出“文本还不够精美”、“部分诗歌在语言的美感方面还欠火候”这样的评价时,抬起头来频频点头。在历时近3个小时的研讨会结束时,主持人请他再次致辞,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朗诵了他的诗作《我这样写歌》:“这首小诗完成的一刻/结束了一切精神的折磨/别人以为是不修边幅/其实我早已失魂落魄/……一个人承受心灵的寂寞/年年如此,日月如梭/远离名利,远离污浊/就这样在僻静荒凉的一角/我写我心中想唱的歌”……
诗人喜欢朗诵。南京大学的文学评论家傅元峰副教授说,食指是那种能背下自己所有诗的人。食指点头,“这都是我呕心沥血的作品”。
食指在诗作《世纪末的中国诗人》中说自己是“自幼追求艺术的一生”。不过,如果不是因为中考失利,他很可能成为一名天文学家。“都是5分的特优生,居然没考上,只好学文了。”
“我是从一些批判文章里偷学的”,食指有些狡黠地笑着谈到了他的诗艺学习之道。
“文革”期间,几乎读不到什么书了,诗歌也都是政治口号语体。但食指却找到了自己的源泉。他从《文学评论》里读到了那些作为批判对象的外国诗歌,虽然大多只是片段,他也觉得太美了。
食指偷学的第二个源泉是刘白羽的藏书。当时刘白羽已经被造反派打倒,书房被查封,里面有很多国外的诗歌集,食指就和伙伴们从天窗翻进去“借”书来翻阅。
第三个源泉是当时能够公开出版的国外近代诗人的诗歌,普希金、拜伦、马雅可夫斯基等等,他都阅读吸收。
而让食指感到尤为幸运的是在写诗的起步阶段得到了“高人指点”,这“高人”就是何其芳。何其芳是最早一批被打倒的“走资派”、“黑帮分子”,当时已很少有人敢去家里看望他。食指在中学课本里就学过他的诗,很仰慕他。食指回忆那天去何其芳家的情形时说,那是1967年夏天的一天,我穿一条短裤,一件背心,像小孩一样。何其芳的女儿何京颉在一篇文章里写道:“他们谈了很长时间,虽然当时郭路生只是个十八九岁的小青年,可父亲没有把他当成是小孩子,而视他为同辈人,与他滔滔不绝地谈着新诗的创作、发展,诗歌的韵律、语言等等,对郭路生所提的问题也一一做了认真细致的解答。”
从那以后,食指就经常带着自己的诗歌去何其芳家向他请教。他说,“何其芳把我引向了正道”。遗憾的是,不久何其芳就离开北京,而食指也于1968年12月下乡去了……
1966年——1969年,被称为“文化大革命”的第一阶段,“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论调甚嚣尘上,一派“全面内战”之势。食指却在这几年里完成了他“最为辉煌的青春期创作”,大部分代表作都是这几年写的,诗人林莽认为食指的这些作品“是对那些心灵命题的记录与回答”。
《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是食指1968年12月作为知青去山西时,在火车上写成的。他写道:“北京车站高大的建筑/突然一阵剧烈的抖动/我双眼吃惊地望着窗外/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的心骤然一阵疼痛/一定是妈妈缀扣子的针线穿透了心胸/这时,我的心变成了一只风筝/风筝的线绳就在妈妈手中。”
翻译家戈宝权的女儿戈小丽当时与食指一起下乡到了山西杏花村,她在回忆文章中说 “一次他朗诵《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当时的两个女生还没听完就跑出厨房,站在黑夜中放声大哭。”食指的诗很快就传遍了全国有知青插队的地方。
食指觉得幸运的是,那时大家的注意力都只集中在他的《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和《相信未来》上,而没有完全解读他的那两篇长诗《鱼儿三部曲》和《海洋三部曲》。按那时的标准,这两首才是真正的“反动”诗,都直接指向了“文革”与红卫兵。
“幸好我的诗只是在传抄,而且传到上面的是些短诗,躲过一劫”,食指这样说。
1973年,在青春还在奔放地燃烧时,诗人却在理想幻灭爱情受挫的打击下精神抑郁,被诊断为“精神分裂”。从这一年第一次住进北京第三福利医院,直到2002年,食指在这家精神病疗养院断断续续住了12年。
即使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中,食指仍然坚持思考,坚持写诗。“我知道进福利院是一种沉稳,于是用一种积极的心态对待人生”。
2002年他从福利院走了出来,有了新的家庭,也开始了新的生活。
(有删改)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食指的诗作《我这样写歌》中提到的“精神的折磨”指的是他在被诊断为“精神分裂”后,在精神病医院里所受到的精神折磨。 |
B.在中考中,成绩本来很好的食指却意外没能如愿去学习自己喜欢的天文学,所以只好选择去学习自己并不怎么感兴趣的文学。 |
C.为了更好地创作诗歌,食指去何其芳家拜访,并与之从新诗的创作、发展谈论到诗歌的韵律、语言,一些疑问也得到了解答。 |
D.《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和《相信未来》都是食指的代表作,其中前者形象而又贴切地写出了远离家乡的知青的心情,广为传抄。 |
E.本文采用倒叙的手法,开篇通过食指参加作品研讨会的一些细节描写设置悬念,后文通过对食指下乡和生病的详细叙述揭开悬念。
从前三自然段研讨会期间的言行,可以看出食指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在中考失利选择学文后,哪些因素使得食指一步步到达创作的巅峰?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诗人的笔名“食指”,意为“别人背后的指点绝损伤不了一个人格健全的诗人”。做诗人如此,做人亦应如此。请结合全文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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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的秋天
武志强
对秋的感应是每个时代的人都有的,文人的感应就是留下一些文字,直到骨骸与灵魂一起都漂泊了,天地间只留下一枝瘦笔,让后人来读。
古秋中最喜欢苏东坡的秋。酒不醉人人自醉,苏东坡的秋就散发着浓浓的酒味,一路走下来能把你醉倒。
秋天的天性要求人精神的皈依,苏东坡不止一次皈依了秋天。当他孤苦飘零到黄州时,作了《卜算子》一词: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缥渺孤鸿影。
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 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写尽秋的凄清、冷寂,但在字里行间又有一股隐隐约约极细微的飘仙之气,我想苏东坡一定是饮了酒之后开始这月夜独往来的,千年之后依旧能嗅到他的酒仙之气,仿佛他不是用脚行走,而是孤鸿一样在飘。到底是深谙秋的人,也到底是酒中人,即便到心境死灭时也能散发出一股酒的芬芳,不要小看这点芬芳,正是它使苏东坡成为苏东坡,如果说是苏东坡写尽了秋,倒不如说是秋和酒拯救了苏东坡。
当你望着那湛蓝的秋空,眸子里不是盛满了渴望燃烧的酒液吗?沉寂的热情又一次被唤醒被点燃了。苏东坡把目光投向秋天,他又开始向往了。在他那篇脍炙人口、优美动人的《前赤壁赋》中,一句“白露横江,水光接天。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就展示了他博大宽广的襟怀。前后判若两人,但秋的精神又一以贯之,如果不是万里清秋,苏东坡能写出这样的词句吗?能通过这样的抒发疗救他的精神危机吗?正是秋天养育、调息着苏东坡的情怀,为他提供了纵横驰骋、跌宕腾挪的天地舞台,正是与秋天的遭遇才使他的酒气仙气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才竖立了一个完整的苏东坡雕像。
秋天的个性就是苏东坡的个性,秋天不能缺酒,有酒的苏东坡不能缺秋。中秋之夜的苏东坡欢饮达旦后,作了一首《水调歌头》,就是那首著名的“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我欲乘风归去……”够了,仅此一句“我欲乘风归去”就可使苏东坡笑看天下大红大紫、大富大贵和玩弄阴谋诡计的人,问问他们,能写出这一句吗?仅仅一句,谁能情怀真正的富有,唯有东坡。
秋天的个性就是苏东坡的个性,秋天不能缺酒,有酒的苏东坡不能缺秋。中秋之夜的苏东坡欢饮达旦后,作了一首《水调歌头》,或泪流满面,默立无语,秋天都接纳了,并把它仅有的余温给予我们,送我们上路。苏东坡就是这样的上路了,至今都向我们展示着一条明净的人生之路。
繁华喧嚣所给人的多是过眼烟云,而一些真正沉埋在心底的东西并不怕冷寂,它在等待勃发,就像一棵生了根的树定能将枝叶烘托出来。有成熟就有失落,有大的成熟就有大的失落,不怕失落,怕的是失落之后不再振作、奋起,不再否定、超载。这就是苏东坡给我们的启迪,也就是秋天给我们的启迪。
秋天其实就是一坛酒,苏东坡已品过这坛酒了,也该我们今人品一品了,我们应该比苏东坡品得更好。下列对这篇文章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A.酒后,苏东坡笔下的秋散发着浓浓的酒味,因此让作者最喜欢苏东坡的秋。 |
B.中秋之夜的苏东坡欢饮达旦之后,作的《水调歌头》使作者泪流满面、默立无语。 |
C.文章启示我们应像苏东坡、秋天一样,要有开阔的胸襟、乐观地面对人生,通过努力成就人生的辉煌。 |
D.文中引用苏东坡的诗词,既能印证苏东坡与秋之间的密切关系,突出文章的中心;又能增加作品的文学情趣,使文章具有文采。 |
E.作者运用了比喻、拟人、排比、对比、反问等手法,淋漓酣畅地抒发了对苏东坡的喜爱、赞赏之情。为什么说“正是与秋天的遭遇”才使苏东坡的“酒气仙气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
文中说“秋天的天性要求人精神的皈依,苏东坡不止一次皈依了秋天”,试结合文章内容回答,苏东坡是怎样皈依秋天的?
作者认为“秋天其实就是一坛酒,苏东坡已品过这坛酒了,也该我们今人品一品了”,那么,我们还能从秋天中品出什么?试联系实际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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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汉卿不朽
夏 衍
关汉卿不是哲人和圣贤,在当时,“医”和“儒”的地位是很低的。看来,他只不过是一个地位不高的小知识分子。元明时代的文献里,关于关汉卿生平的记述,大部分都值得怀疑。“金元间解元”之说显然是不可信的,王国维证明了他不可能在元朝“得解”,郑振铎同志指出了“解元”两字只不过是“对读书人的通称”;“官太医院尹”,金元两代的《百官志》中,“太医院”下都没有“尹”这个职位,即使有,也可以肯定只不过是一个“小吏”而已;“大金优谏关卿在”的话,不过是想象之谈;至于有人引用他所作的《不伏老》——〔南吕·一枝花〕套中的描写,来证明他是一个十足的风流浪子。我看这也是很片面的推断,姑不论词中的描写不一定是自然主义的自述,即使是吧,在那个黑暗时代,这样“自述”一番,何尝不可以解释为故作佯狂,以冲淡他的政治色彩。王国维在《宋元戏曲考》中说:“元初名臣中有作小令套数者;唯杂剧之作者,大抵布衣;否则为省掾令史之属。”
关汉卿没有在元朝做过大官,他混迹在市井与作场勾栏之间,偶倡优而不辞,与受作践的下层人民有着深切的联系。由于他身受和目击到人民群众的痛苦,他不能“袖手旁观那些被雨淋泥溅的人”而“缄口不言”,于是他就干犯“被裂为齑粉”的危险,用戏曲作为武器,和猛兽集团进行了勇敢的斗争。王国维用“一空依傍,自铸伟词”这两句话形容关汉卿,我觉得是恰当的。他所说的“一空依傍”,也许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释,一是政治上、社会上无所倚傍;二是在创作上他突破了古典文学的规范,用人民群众的口头语言,给中国文学吹进了清新的空气。“自铸伟词”这句话,出自刘勰《文心雕龙》中的《辨骚》,可见王国维是以关汉卿和屈原并举的。《辨骚》中所说的“朗丽以哀志”,“绮靡以伤情”,“故能气往轹古,辞来切今,惊彩绝艳,难与并能”,我觉得关汉卿也是可以当之无愧的。以下不属于作者否定关汉卿为“金元间解元”或“官太医院尹”时所用证据的一项是()
A.王国维证明了关汉卿不可能在元朝时“得解”。 |
B.郑振铎指出“解元”只不过是当时“对读书人的通称”。 |
C.金元两代的《百官志》中“太医院”项下没有“尹”这个职位。 |
D.“大金优谏关卿在”的话,不过是说话人的想象之谈。 |
从全文看,作者赞扬“关汉卿不朽”的理由,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处于社会低层,身受并目击群众的痛苦,其作品表现了对人民深切的同情。 |
B.在政治上、社会上不向达官贵人巴结投靠,在创作上他突破了古典文学的规范。 |
C.关汉卿用“自铸伟词”来描述自己的戏曲创作,表现了他对屈原的追慕。 |
D.关汉卿在创作中,用人民群众的口头语言,给中国文学吹进了清新的空气。 |
888888888888888.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作者认为《不伏老》不是关汉卿自然主义的自述,而是故作轻狂以冲淡政治色彩。 |
B.文中用来表明作者观点的词语有 “不可能”、“想象之谈”、“很片面”等等。 |
C.作者对元明两代文献里关于关汉卿生平的说法,所持的基本态度是:怀疑。 |
D.语段有立有驳,“他只不过是一个地位不高的小知识分子”是立,对人们的四种说法是驳;论据充分有力。 |
阅读有关中国青年艺术剧院版《雷雨》的介绍材料,完成后面题目。
“三十年的工夫你还是找到这儿来了。”这是周朴园的台词,《雷雨》原著注明此时周朴园的语气是“冷冷地”,而中国青年艺术剧院版的《雷雨》周朴园的语气是“高昂地”。
在侍萍与周萍见面时,中国青年艺术剧院版的《雷雨》增设了“周萍跪下来让侍萍抚摸差点相认”的情节。你认为说“三十年的工夫你还是找到这儿来了”时,周朴园的语气是该“冷冷地”还是“高
昂地”?为什么?增设“周萍跪下来让侍萍抚摸差点相认”的情节,这样处理好不好?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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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美的夜色啊
迟子建
虽然哈尔滨的夏天足够凉爽,但我还是喜欢在每年的七、八月份放下笔来“歇伏”。这时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读书。我会把插在书架中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打量个周详,如同皇帝选妃一样,抽出想读的,放在沙发旁和枕边。被选中的既有那些散发着微微霉味的、可以一读再读的老书,也有外表光鲜漂亮、漫溢着油墨芬芳的新书。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经过了漫长岁月淘洗后仍然能流传下来的文字,总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在浏览了两本空洞乏味、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我已打算重温《聊斋志异》的诡谲、奇异之美了。那里的神仙鬼怪在我眼中是有血有肉的。在电闪雷鸣的夏日,读这样的书无疑就是聆听天籁之音。
由于搬家后没有给书做细致的分类,所以很多书都是乱插的。我在取《聊斋志异》的时候,发现了相挨着它的《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这是著者王观泉先生三年前所赠的,我记得爱人在那年春天离开我的最后一个夜晚,读的就是这本书。
书页上一定留有我用肉眼看不见的爱人的指纹,所以打开它的时候,那一幅幅绚丽的画面,在我眼里就是天堂的圣景图。
最先打动我的,是一组《丽达与天鹅》图画。丽达与天鹅的故事,是最传奇的爱情故事。天神宙斯有一天在神山上,看到身下的斯巴达草原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就是丽达。宙斯爱上了丽达,为了摆脱天后赫拉的控制,他变成一只天鹅,飞向人间,与丽达相爱,并生下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海伦与特洛伊战争的故事,比丽达与天鹅的故事还要著名。
在对《丽达与天鹅》这个神话的演绎上,我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柯勒乔的过于甜美,达•芬奇的太圆熟了,而达利表现的天鹅充满了激情和力量,它那富有质感的展开的双翼,是那么的刚健和柔美,充分体现了宙斯飞临人间、见到心爱的人时那种内心的狂喜。
在这本书中,既可看到威廉•琼斯表现的爱上自己倒影、最终化作水仙花的美少年纳西索斯,也可以看到鲁本斯以表现众女神为了争夺金苹果而引起祸端的《帕里斯的裁判》以及波提切利描绘的以色列民族女英雄《朱提斯》。还有充满了阴郁之气的伦勃朗的《大卫在扫罗面前弹竖琴》,灰黑的画面除了衬托了疯子扫罗内心的矛盾和焦虑,也把竖琴的凄美展现无疑。我觉得在描写音乐对人的影响的深刻性上,这则神话无疑是登峰造极的。
在书将结尾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舞蹈着的莎乐美。2000年秋天,我曾经在都柏林的皇家剧院看过王尔德的话剧《莎乐美》。
《莎乐美》是写施洗者约翰死亡的故事的作品。希律王娶了弟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约翰对此反对,惹恼了希律王,被关进监牢。莎乐美是希罗底的女儿,她美丽而富有才情,传说她向约翰表达过爱情,但遭到了拒绝。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莎乐美被邀跳舞,为希律王助兴,莎乐美不从。希律王就许诺莎乐美,如果她当众舞蹈,就可以让她做一件最想做的事情。于是,莎乐美跳起舞来,舞毕,她要求希律王割下约翰的头给她,她终于吻到了死去的约翰的嘴唇。在约翰的头即将落地的时候,莎乐美感慨道:多美的夜色啊!
是啊,用这句台词来概括这本书的气质再合适不过了。欧洲那些美妙的神话和传说,当它们凝固在画面中的时候,它们就是人类艺术天空中最迷人的夜景。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所以王观泉先生在赠言中这样写道:
此书起笔于1953年,时为23岁当大兵时。但虽戎装披身,心中想的是保卫和平,使中国乃至世界宁静。匆匆近半个世纪流逝,这才发现世界其实一点儿也不太平。书虽然漂亮,2002年垂暮之年的我已经对世道不感兴趣了,只是愿意比我年轻的你及与你相似的中青年们,能如我在起笔写此书时一样好心情,赏析美。
王观泉先生晚年患有严重的眼疾,一再手术,如今他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而另一只眼睛的视线也极为微弱。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我想爱人能够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样的一本书上路,踏着这样的夜色归去,实在是幸运的。因为他是带着美走的。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两项都对得4分,答对一项得2分,一
对一错得2分)()()
A.作者开篇通过阅读老书与新书的不同的感受,重点在于交代作者喜读老书的原因是:老书是经岁月 淘洗后的思想结晶,为下文写古代欧洲神话传说之美,进而为引出怀念丈夫之情作铺垫。 |
B.在哈尔滨的夏天,作者想读《聊斋志异》是由于读了“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引起的,同时也 是怀念“亡夫”使然。 |
C.在以《丽达与天鹅》为题材的绘画中,作者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是因为达利表现出了宙斯的激情与 力量,刚健和柔美,以及见到心上人的狂喜之情。 |
D.作者着力描写《莎乐美》的目的就是通过她无所顾忌地追求情爱的疯狂行为,以超乎常理的情节冲 |
突表现主人公的性格,爱恨交织的蛇蝎美人的心狠手辣。
E.《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是美的载体,所以在最后一段,作者写了爱人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本“美
书归去,实在是幸运的。这也和上文构成照应关系。作者在描写《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的内容时,对《丽达与天鹅》描写得很详细,为什
么?作者以“多美的夜色啊”为标题,有何深意?
“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这是作者的选择,读新书还是读老书,每个人喜好未必相同,
你的看法呢?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怎样读中国书
余英时
中国传统的读书法,讲得最亲切有味的无过于朱熹。
古今中外论读书,大致都不外专精和博览两途。“专精”是指对古代经典之作必须下基础功夫。古代经典很多,今天已不能人人尽读。像清代戴震,不但“十三经”本文全能背诵,而且“注”也能背涌,只有“疏”不尽记得,这种功夫今天已不可能。因为我们的知识范围扩大了无数倍,无法集中在几部经、史上面。但是我们若有志治中国学问,还是要选几部经典,反复阅读,虽不必记诵,至少要熟。近人余嘉锡在他的《四库提要辩证》的序录中说:“董遇谓读书百遍,而义自见,固是不易之论。百遍纵或未能,三复必不可少。”至少我们必须在自己想进行专门研究的范围之内,作这样的努力。不但中国传统如此,西方现代的人文研究也还是如此。
精读的书给我们建立了做学问的基地;有了基地,我们才能扩展,这就是博览了。博览也须要有重点,不是漫无目的的乱翻。现代是知识爆炸的时代,古人所谓“一物不知,儒者之耻”,已不合时宜了。所以我们必须配合着自己专业去逐步扩大知识的范围。博览之书虽不必“三复”,但也还是要择其精者作有系统的阅读,至少要一字不遗细读一遍。稍稍熟悉之后,才能“快读”“跳读”。朱子曾说过:读书先要花十分气力才能毕一书,第二本书只用花七八分功夫便可完成 了,以后越来越省力,也越来越快。这是从“十目一行”到“一目十行”的过程,无论专精和博览都无例外。
读书要“虚心”,这是中国自古相传的不二法门。朱子说得好:“读书别无法,只管看,便是法。正如呆人相似,崖来崖去,自己却未先要立意见,且虚心,只管看。看来看去,自然晓得。”这似乎是最笨的方法,但其实是最聪明的方法。我劝青年朋友们暂且不要信今天从西方搬来的许多意见,说甚么我们的脑子已不是一张白纸,我们必然带着许多“先入之见”来读古人的书,“客观”是不可能的等等昏话。正因为我们有主观,我们读书时才必须尽最大的可能来求“客观的了解”。事实证明:不同主观的人,只要“虚心”读书,则也未尝不能彼此印证而相悦以解。
“虚”和“谦”是分不开的。我们读经典之作,甚至一般有学术价值的今人之作,总要先存一点谦逊的心理,不能一开始便狂妄自大。这是今天许多中国读书人常犯的一种通病,尤以治中国学问的人为甚。他们往往“尊西人若帝天,视西籍如神圣”,凭着平时所得的一点西方观念,对中国古籍横加“批判”,如果有人认为这是“创造”的表现,我想他大可不必浪费时间去读中国书。倒不如像鲁迅所说的“中国书一本也不必读,要读便读外国书”,反而更干脆。不过读外国书也还是要谦逊,也还是不能狂妄自大。
古人当然是可以“批判”的,古书也不是没有漏洞。朱子说:“看文字,且信本句,不添字,那里原有缺缝,如合子相似,自家去抉开,不是浑沦底物,硬去凿。亦不可先立说,拿古人意来凑。”读书得见书中的“缺缝”,已是有相当程度以后的事,不是初学便能达得到的境界。“硬去凿”“先立说,拿古人意来凑”却恰恰是今天中国知识界最常见的病状。有志治中国学问的人应该好好记取朱子这几句话。
“好学深思,心知其意”是每一个真正读书人所必须力求达到的最高阶段。读书的第一义是尽量求得客观的认识,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创造力”,能“发前人所未发”。
只有温故才能知新,只有推陈才能出新,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这是颠扑不破的关于读书的道理。(选自《悦读》,2013年第9期,有删节)下列对作者“读中国书的方法和态度”的理解和概括,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专精”阅读,就是对古代经典之作必须下基础功夫,要选几部经典反复阅读,虽不必全部背诵, 但至少“三复”,达到“熟”的程度。 |
B.作者认为我们读经典之作,甚至一般有学术价值的今人之作,要有“谦逊”的态度,不是不能批判, 是不要一开始便狂妄自大,凭着平时所得的一点西方观念,对中国古籍横加批判。 |
C.“博览”是在“专精”的基础上的扩展阅读,必须配合着自己的专业去逐步扩大知识的范围,要有 目的地择其精者作有系统的阅读,至少要一字不遗细读一遍。 |
D.就态度而言,作者强调要“虚心”,要静心地读,反复地读,读来读去就不会有“先入之见”,做到 |
尊重经典的客观内容,达到能和作者心心相印的地步。“中国传统的读书法,讲得最亲切有味的无过于朱熹”,下列说法完全属于朱熹观点的一项是
A.读书百遍,而义自见,固是不易之论。读书百遍或许不能够做到,但是反复读多遍一定是不可少的。 |
B.看文字,且信本句,不添字,那里原有缺缝,如合子相似,自家去抉开,不是浑沦底物,硬去凿。 亦不可先立说,拿古人意来凑。 |
C.读书别无法,只管看,便是法。正如呆人相似,崖来崖去,自己却未先要立意见,且虚心,只管看。 看来看去,自然晓得。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 |
D.读书先要花十分气力才能毕一书,第二本书只用花七八分功夫便可完成了,以后越来越省力,也越 |
来越快,从“十目一行”到“一目十行”,无论专精和博览都无例外。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鲁迅的话是反封建思想的激愤之词,作者在此引用并不是非议鲁迅,矛头指向的是那些崇尚西洋、 对中国古籍横加“批判”并认为这是一种“创造”的人。 |
B.作者认为,“好学深思,心知其意”是每—个真正读书人所必须力求达到的最高阶段,强调读书的 第一要义是尽量求得客观的认识,而不是急于横加“批判”。 |
C.清代学者戴震堪称“专精”读书的典范,他对十三经,除了“疏”不尽记得外,经文与“注”全都 能够背诵下来,作者认为现在读书做学问的人必须具备这番基础功夫。 |
D.发现古书的漏洞,不是初学者能达到的境界,在没有达到相当程度之后,切不可不尊重原著而对古 |
书中的漏洞“硬去看”;或者“先立说,拿古人意来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