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文后各题。
李崇,字继长,顿丘人也。文成元皇后第二兄诞之子。袭爵陈留公、镇西大将军。高祖初,为大使巡察冀州。寻以本官行梁州刺史。时巴氏扰动,,诏崇以本将军为荆州刺史,镇上洛,敕发陕、秦二州兵送崇至治。崇辞曰:“边人失和,本怨刺史,奉诏代之,自然易帖。但须一宣诏旨而已,不劳发兵自防,,使怀惧也。”高祖从之。乃轻将数十骑驰到上洛,宣诏绥慰,当即怗然,寻勒边戍,掠得萧勣人者,悉令还之。南人感德,仍送荆州之口二百许人。两境交和,无复烽燧之警。在治四年,甚有称绩。
以本将军除兖州刺史。兖土旧多窃盗,崇乃村置一楼,楼置一鼓,盗发之处,双槌乱击。四面诸村始闻者挝鼓一通,次复闻者以二为节,次后闻者以三为节,各击数千槌。诸村闻鼓,皆守要路,是以盗发俄顷之间,声布百里之内。其中险要,悉有伏人,盗窃始发,便尔擒送。诸州置楼悬鼓,自崇始也。
先是,寿春县人苟泰有子三岁,遇贼亡失,数年不知所在。后见在同县人赵奉伯家,泰以状告。各言己子,并有邻证,郡县不能断。崇曰:“此易知耳。”令二父与儿各在别处,禁经数旬,然后遣人告之曰:“君儿遇患,向已暴死,有教解禁,可出奔哀也。”苟泰闻即号啕,悲不自胜;奉伯咨嗟而已,殊无痛意。崇察知之,乃以儿还泰,诘奉伯诈状。奉伯乃款引云:“先亡一子,故妄认之。”崇断狱精审,皆此类也。
五月,大霖雨十有三日,大水入寿春城,屋宇皆没,崇与兵泊于城上。水增未已,乃乘船附于女墙,城不没者二板而已。州府劝崇弃寿春,保北山。崇曰:“淮南万里,系于吾身。一旦动脚,百姓瓦解,扬州之地,恐非国物。昔者王尊慷慨,义感黄河;吾岂爱一躯,取愧千载?吾必死守此城,幸诸君勿言!”时州人裴绚等受萧衍假豫州刺史,因乘大水,谋欲为乱,崇皆击灭之。是时非崇,则淮南不守矣。
崇深沉有谋略,宽厚善爱众。在州凡经十年,常养壮士数千人,寇贼侵边,所向摧破,号曰“ 卧虎”,贼甚惮之。萧衍恶其久在淮南,屡设反间,无所不至,世宗雅相委重,衍无以措其奸谋。对下列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寻勒边戍勒:命令 |
B.无复烽燧之警烽燧:战争 |
C.崇断狱精审审:审判 |
D.吾岂爱一躯爱:吝啬 |
下列各句中,加点词语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
A.顿丘人也/吾其还也 |
B.元皇后第二兄诞之子/句读之不知 |
C.以本将军除兖州刺史/愿以十五城请易璧 |
D.城不没者,二板而已/求人可使报秦者,未得 |
把文言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乃轻将数十骑驰到上洛,宣诏绥慰,当即帖然,寻勒边戍,掠得萧勣人者,悉令还之。
(2)萧衍恶其久在淮南,屡设反间,无所不至,世宗雅相委重,衍无以措其奸谋。这篇文言文中,李崇是个怎样的人?请简要概括。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秀野堂记
朱彝尊
长洲顾侠君,筑堂于宅之北,闾丘坊之南。导以回廊,空以径,累石为山,望之平远也;捎沟为池,即之蕴沦也。登者免攀陟之劳,居者无尘壒①之患。晓则竹鸡鸣焉,昼则佛桑放焉。于是插架以储书,叉竿以立画,置酒以娱宾客,极朋友晜②弟之乐。暇取元一代之诗甄综之,得百家焉,业布之通都矣。侠君乃梦有客愉愉,有客瞿瞿,一一十十,容色则殊,或俯而拜,或立而盱③。觉而曰:“是其为元人之徒与?将林有遗材,而渊有遗珠与?”乃借钞于藏书者,复得百家焉,未已也。博观乎书画,旁搜乎碑碣,真文梵夹④,靡勿考稽,又不下百家,而元人之诗乃大备矣。
予留吴下,数过君之堂。侠君请予作记。思夫园林丘壑之美,恒为有力者所占,通宾客者盖寡。所狎或匪其人。明童妙妓充于前平头长鬣之奴奔走左右舞歌既阕荆棘生焉惟学人才士著作之地往往长留天壤间若文选之楼尔雅之台是已。吴多名园,然芜没者何限!而沧浪之亭,乐圃之居,玉山之堂,耕渔之轩,至今名存不废。则以当日有敬业乐群之助,留题尚存也。侠君筑斯堂,媕⑤群雅,将自元而宋而唐而南北朝而汉,悉取以论定焉。吾姑记于壁,用示海内之诵元诗者。
注:①壒:尘埃。②晜:晜,同“昆”,兄长。③盱:张目而视。 ④梵夹:佛经。⑤媕:捕捉。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昼则佛桑放焉放:开放 |
B.暇取元一代之诗甄综之甄:鉴别 |
C.予留吴下,数过君之堂过:拜访 |
D.舞歌既阕,荆棘生焉阕:分段 |
下列各组语句中,加点的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A.晓则竹鸡鸣焉 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 |
B.侠君乃梦有客愉愉 项王乃复引兵而东,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 |
C.悉取以论定焉 请立太子为王,以绝秦望 |
D.用示海内之诵元诗者 |
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下列用“/”给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A.明童妙妓/充于前平/头长鬣之奴/奔走左右/舞歌既阕/荆棘生焉/惟学人才士著作之地/往往长留天壤间/若文选之楼/尔雅之台是已。 |
B.明童妙妓/充于前平/头长鬣之奴/奔走左右/舞歌既阕/荆棘生焉/惟学人才士/著作之地往往长留/天壤间若文选之楼/尔雅之台是已。 |
C.明童妙妓充于前/平头长鬣之奴奔走左右/舞歌既阕/荆棘生焉/惟学人才士著作之地/往往长留天壤间/若文选之楼/尔雅之台是已。 |
D.明童妙妓充于前/平头长鬣之奴/奔走左右舞歌/既阕荆棘生焉/惟学人才士著作之地/往往长留天壤间/若文选之楼/尔雅之台是已。 |
下列各句对原文有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秀野堂的北面是宅第,南面是闾丘坊,还有回廊小径,假山池塘,时有鸡鸣鸟叫,是自然风光和人工美景的巧妙结合。 |
B.秀野堂里常有文人墨客往来,主人在此放置书架,闲暇时,置酒与友人论诗,忙碌时,就搜集元诗,认真整理并抄录结集。 |
C.文选楼和尔雅台因为歌舞升平而终于荒芜废弃,只有沧浪亭、乐圃居、玉山堂、耕渔轩,至今名声在外,那是因为题诗尚存。 |
D.很多的园林建筑,年深日久都会荒废。而真正能传世不朽的,是人类文化的精华,秀野堂在搜集整理诗歌方面卓有成就。 |
读下面文言文,完成8—10题。(9分,每小题3分)
市隐斋记元好问
吾友李生为予言:“予游长安,舍于娄公所。娄,隐者也,居长安市三十余年矣。家有小斋,号曰‘市隐’,往来大夫士多为之赋诗,渠欲得君作记,君其以我故,为之。”
予曰:“若知隐乎?夫隐,自闭之义也。古之人隐于农、于工、于商、于医卜、于屠钓,至于博徒、卖浆、抱关吏、酒家保,无乎不在,非特深山之中,蓬蒿之下,然后为隐。前人所以有大小隐之辨者,谓初机之士,信道未笃,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故以山林为小隐;能定能应,不为物诱,出处一致,喧寂两忘,故以朝市为大隐耳。以予观之,小隐于山林则容或有之,而在朝市者,未必皆大隐也。自山人索高价之后①,欺松桂而诱云壑者多矣,况朝市乎?今夫乾没氏②之属,胁肩③以入市,叠足以登垅断,利嘴长距,争捷求售,以与佣儿贩夫血战于锥刀之下,悬羊头,卖狗脯,盗跖行而伯夷语,曰:‘我隐者也’而可乎?敢问娄之所以隐,奈何?”
曰:“鬻书以为食,取足而已,不害其为廉;以诗酒游诸公间,取和而已,不害其为高。夫廉与高,固古人之所以隐也,子何疑焉?”
予曰:“予得之矣,予为子记之。虽然,予于此犹有未满焉者。请以韩伯休之事终其说。伯休卖药都市,药不二价,一女子买药,伯休执价不移,女子怒曰:‘子韩伯休邪,何乃不二价?’乃叹曰:‘我本逃名,乃今为儿女子所知。’弃药径去,终身不返。夫娄公固隐者也,而自闭之义,无乃与伯休异乎?言,身之文也,身将隐,焉用文之?是求显也,奚以此为哉?予意大夫士之爱公者强为之名耳,非公意也。君归,试以吾言问之。”
贞佑丙子年十二月日,河东元某记。
(选自《中国历代散文精品》,有删改)
【注】①山人,指隐士。②乾没氏:指与世沉浮,追逐私利的人。③胁肩:耸起肩膀,故作恭敬,形容逢迎的丑态。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非特深山之中特:特别 |
B.信道未笃笃:诚挚 |
C.不害其为廉害:妨碍 |
D.是求显也显:显扬 |
下列句子中,全都属于作者对伪隐者讽刺否定的一项是
①非特深山之中,蓬蒿之下,然后为隐。
② 而在朝市者,未必皆大隐也。
③ 自山人索高价之后,欺松桂而诱云壑者多矣,况朝市乎?
④ 夫廉与高,固古人之所以隐也,子何疑焉?
⑤悬羊头,卖狗脯,盗跖行而伯夷语。
⑥身将隐,焉用文之?是求显也。
A.①③④⑤ | B.②③④⑤ |
C.①②⑤⑥ | D.②③⑤⑥ |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李生是作者的朋友,他认为娄公既清廉又高洁,是一个居于闹市的真隐士,所以希望作者为娄公的“市隐斋”写一篇记。 |
B.作者认为,所谓“隐”,就是与世隔绝,什么地方什么行业都可以作为隐居之所,不一定非要躲到深山老林住在蓬蒿茅草之下才算隐居。 |
C.古人认为“隐”有小大之别,“小隐”因为道行不深,为避免见到引起欲望的东西扰乱内心,所以要躲到山林中;“大隐”因为道行高深,可以不被外物所诱,所以可以隐在朝市中。 |
D.作者最后借韩伯休的故事,表达了自己对隐士的看法,同时指出娄公隐居另有目的,对娄公之类沽名钓誉的行为进行了辛辣的讽刺。 |
翻译文言文中画横线的句子
⑴渠欲得君作记,君其以我故,为之。
⑵敢问娄之所以隐,奈何?
⑶夫娄公固隐者也,而自闭之义,无乃与伯休异乎?
阅读下文,完成22-25题
登扫叶楼记[1]
[清]管同
自予归江宁,爱其山川奇胜,间尝与客登石头[2],历钟阜[3],泛舟于后湖,南极芙蓉、天阙诸峰,而北攀燕子矶[4],以俯观江流之猛壮。以为江宁奇胜,尽于是矣。或有邀予登览者,辄厌倦,思舍是而他游。
而四望有扫叶楼,去吾家不一里,乃未始一至焉。辛酉秋,金坛王中子访予于家[5],语及,因相携以往。是楼起于岑山之巅,土石秀洁,而旁多大树,山风西来,落木齐下,堆黄叠青,艳若绮绣。及其上登,则近接城市,远挹江岛,烟村云舍,沙鸟风帆,幽旷瑰奇,毕呈于几席。虽乡之所谓奇胜,何以加此?
凡人之情,鹜远而遗近。盖远则其至必难,视之先重,虽无得而不暇知矣;近则其至必易,视之先轻,虽有得而亦不暇知矣。予之见,每自谓差远流俗,顾不知奇境即在半里外,至厌倦思欲远游,则其生平行事之类乎是者,可胜计哉!虽然,得王君而予不终误矣,此古人之所以贵益友与。
注释:[1]扫叶楼:在今南京市清凉山,清初,明朝遗老龚贤自号扫叶僧居此,因得名,后曾改为僧院,现为清凉山名胜之一。 [2]石头,即石头山。清凉山一名石头山。 [3]钟阜:即钟山,又名紫金山,在南京城东。 [4]燕子矶:在南京东北郊长江边,矶头屹立江岸,三面悬绝,宛如飞燕。登矶俯视,势及险峻。 [5]金坛:县名,在江苏省西南部。 管同是清“桐城派”的作家之一,请再写其一代表人物。
说说划线句“登石头,历钟阜,泛舟于后湖,南极芙蓉、天阙诸峰,而北攀燕子矶,以俯观江流之猛壮”在文中的作用。
本文的写景比较有特点,下列鉴赏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起于岑山之巅”、“近接城市,远挹江岛”从方位的角度来状物,给人以景物的概貌。 |
B.“土石秀洁,而旁多大树,山风西来,落木齐下”,从命名的原因来写景。 |
C.“堆黄叠青,艳若绮绣”,用比喻、拟人的手法,再现了扫叶楼幽旷瑰奇的景物特点。 |
D.“烟村云舍,沙鸟风帆”,用白描的手法信手拈来,平淡中见雅趣。 |
北宋王安石在《游褒禅山记》中,曾引出“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之叹。本文的作者表达了对“奇胜之景”怎样的认识?试比较两者在写作意图上的差异。
阅读下文,完成17-21题
既罢,归国,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
廉颇曰:“我为赵将,有攻城野战之大功,而蔺相如徒以口舌为劳,而位居我上;且相如素贱人,吾羞不忍为之下。”宣言曰:“我见相如,必辱之。”相如闻,不肯与会,相如每朝时,常称病,不欲与廉颇争列。已而,相如出,望见廉颇,相如引车避匿。
于是舍人相与谏曰:“臣所以去亲戚而事君者,徒慕君之高义也。今君与廉颇同列,廉君宣恶言,而君畏匿之,恐惧殊甚,且庸人尚羞之,况于将相乎?臣等不肖,请辞去。”蔺相如固止之,曰:“公之视廉将军孰与秦王?”曰:“不若也。”相如曰:“夫以秦王之威,而相如廷叱之,辱其群臣,相如虽驽,独畏廉将军哉!顾吾念之,强秦之所以不敢加兵于赵者,徒以吾两人在也。今两虎共斗,其势不俱生。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
廉颇闻之。肉袒负荆,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曰:“鄙贱之人,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卒相与欢,为刎颈之交。解释下列加点字
(1)拜为上卿 (2)臣等不肖(3)独畏廉将军哉! (4)顾吾念之下列加点字不属于古今异义的一项是()
A.且相如素贱人 | B.宣言曰 |
C.臣所以去亲戚而事君者 | D.且庸人尚羞之 |
下列加点字用法与其他三项不同的是()
A.且庸人尚羞之 | B.而相如廷叱之 |
C.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 | D.而耻学于师 |
翻译下列句子
(1)而蔺相如徒以口舌为劳,而位居我上。
(2)肉袒负荆,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相如“不肯与会,常称病”这种做法是否合适?请简要评价。
阅读下文,完成第19~24题。
吴 山 图 记
归有光
①吴、长洲二县,有郡治所,分境而治。而郡西诸山皆在吴县,其最高者,穹窿、阳山、邓尉、西脊、铜井,而灵岩,吴之故宫在焉,尚有西子之遗迹。若虎丘、剑池及天平、尚方、支硎,皆胜地也。而太湖汪洋三万六千顷,七十二峰沉浸其间,则海内之奇观矣。
②余同年友魏君用晦为吴县,未及三年,以高第召入为给事中。君之为县有惠爱,百姓扳留之不能得,而君亦不忍于其民,由是好事者绘《吴山图》以为赠。
③夫令之于民诚重矣。令诚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泽而有荣也;令诚不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殃而有辱也。君于吴之山川,盖增重矣,异时吾民将择胜于岩峦之间,尸祝于浮屠、老子之宫也,固宜。而君则亦既去矣,何复惓惓于此山哉?昔苏子瞻称韩魏公去黄州四十余年,而思之不忘,至以为思黄州诗,子瞻为黄人刻之于石。然后知贤者于其所至,不独使其人之不忍忘而已,亦不能自忘于其人也。
④君今去县已三年矣,一日与余同在内庭,出示此图,展玩太息,因命余记之。噫!君之于吾吴,有情如此,如之何而使吾民能忘之也?
【注】尸祝:此处指祭祀。归有光是代散文家,本学期我们学过他的一篇散文是《》。
解释下列加点词在句中的意思。
(1)令诚贤也()(2)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泽而有荣也()
(3)昔苏子瞻称韩魏公去黄州四十余年()(4)出示此图,展玩太息( )简要分析第②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答: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魏用晦作吴地县令,因政绩显赫被朝廷调入任给事中。 |
B.魏用晦因给吴地山川增添了光辉,故在任时受到吴地人们的祭祀。 |
C.韩魏公写了思念黄州的诗,苏子瞻为黄州人把它刻在石碑上。 |
D.归有光此文,是在看到《吴山图》并受到了魏用晦的请求后而写的。 |
作者通过这篇文章主要表达的观点是:(用原文,也可用自己的话回答)
读了本文之后,你一定有所感想,请简要谈谈你的感悟。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