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狂人”谭盾的理想与现实
喻 盈
他状态年轻,留着平头,一身天蓝棉麻衬衫、贴身亮橙T恤、白色长裤,色彩搭配颇有些“小清新”,也隐约显露依然紧致的身体线条。
他就是谭盾。他认为,自信是最大的资本,又说:“湖南人的气质是既鬼气又放荡,既浪漫又高尚,既理想又现实”。这个有“霸蛮”性格的湖南人,头脑中没有框框。他的确是永远的“年轻人”,不断尝鲜。2013年推出的是“微电影交响诗”,之前他在做的是“建筑音乐”、“互联网交响乐”,还想尝试“互联网歌剧”。
“建筑音乐”的实施地,是他位于上海郊区古镇朱家角的工作室“水乐堂”。他请来矶崎新工作室的建筑设计师,把一幢水乡老宅改造成声音剧场,下层是现代极简的钢结构支架,以便将屋外的河水引入屋内,而上层,依旧是中国传统民居的木质样式。
不止如此。他还创作了专在水乐堂演出的《天顶上的一滴水》,把河流当琴弦,把他改造的这个建筑当成一件乐器。一出场,乐手们便敲击水乐堂的钢梁和铁梯,是为“钢铁摇滚”。然后天顶上水滴坠落,那声音被建筑的回响不断放大,好似一支水的交响乐队。
谭盾又一次实现了他所擅长的“东西方交汇、古典与现代合流”。他形容这是李白所说的“大音自成曲,但奏无弦琴”。但实际上他总是在把“大音希声”变成具体的可见、可触、可闻、可感,光是乐音还不足够,各种多媒体都是他的武器。
对于这些,谭盾说,他要感谢纽约,“到了纽约,你疯狂的程度是不一样的”。
1986年,谭盾从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研究生毕业,拿着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奖学金飞往纽约,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那时他在国内已经成名,与叶小纲、郭文景等并称中央音乐学院“四大才子”,还为电影《火烧圆明园》写了主题曲《艳阳天》。他的“离经叛道””也初露端倪。22岁时创作第一部交响乐作品《离骚》,他就加入了鼓、箫等中国民乐元素,因为过于前卫而引起极大争议。他还记得老师拿着他的曲谱,皱起眉,用四川话问:“你有那么深刻没有?”
奔向纽约的谭盾,携带着满身锐气和满怀雄心。第三天,他就被震了一下。他穿了件汗衫,被学校的中国留学生、学者联合会叫去座谈,结果在会场见到了西服革履的诺贝尔物理奖得主李政道、杨振宁,和建筑界最高奖普利兹克奖得主贝聿铭。李政道跟他谈话,谈的都是音乐。谭盾有点蒙,心想:要到什么样的程度,我才能够跟这些人对话?
谭盾很快察觉到,纽约是分层的。哥伦比亚大学代表的是学术圈,是精英文化,斯文、严谨、刻苦耐劳、对知识的追求永无止境;而纽约大学和艺术家聚集的格林威治村,则是通俗文化、前卫艺术生机勃勃的催化地。
谭盾觉得他之所以成为现在的自己,得益于同时在哥伦比亚大学与纽约大学的“浸淫”。“你会发现我的创作里,既有哥大训练带来的知识面,又有下层那种狂妄、实验、不屑一顾的胆量。”
在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初那段“又穷又浪漫”的时光里,谭盾已经做出了后来使他声名大噪的陶乐、水乐、纸乐实验。烧制坛坛罐罐,揉搓、撕扯纸张,探索它们的发声,这位音乐青年有时看上去更像个装置艺术家。他也的确在当代艺术圈引起了波澜。1990年纽约古根海姆美术馆还邀请他展出了他为作品《九歌》自制的一组陶乐器。
那时候他住在中国城的地下室,室友是如今的著名导演顾长卫。《九歌》首演的海报,就是顾长卫在这地下室里替他拍的。“我没有钱去工作室拍照。顾长卫说,这还不简单吗。他拿绳子串起几件中国古乐器,挂在一个架子上,然后让我在那前面席地而坐。他把相机架上,设定成自拍,自己举个手电筒站一旁给我打光。我最好的一张照片就是这么拍出来的。”
谭盾喜欢纽约。他说纽约让他看到自己,自己就是最大的资本,“‘你’就是价值”。
但是,谭盾仍觉得,要真正获得世界性的影响,还是得借助“上层的训练”。他想到了交响乐,“全世界有多少交响乐团?交响乐团就是世界性的音乐平台!我决定我就要做这个,把陶乐、水乐、纸乐放进交响乐里去”。
就像他所预期的,全世界交响乐团都成了他的舞台。然后,他又往更“上层”去,发展出一套有意与西方“乐音音乐”相对应的“有机音乐”体系——陶乐是土地之声,水乐是河流之声,纸乐是风之声,一切自然之声,都被他用创作的“巫术”驱赶,攻占曾被主流音乐体系垄断的殿堂。
这个湖南人站在聚光灯下,不是偶然。(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传记开头写“状态年轻,留着平头,一身天蓝棉麻衬衫、贴身亮橙T恤、白色长裤,色彩搭配颇有些‘小清新’”,意在表现谭盾自信的精神状态。
B.“湖南人的气质是既鬼气又放荡,既浪漫又高尚,既理想又现实”,文中引用谭盾的这句话主要是为了突出谭盾作为湖南人的骄傲之情。
C.谭盾的“离经叛道”很早就显现出来了,他的第一部交响乐作品《离骚》因过于前卫而引起极大争议,但他的老师仍支持他继续走下去。
D.谭盾为实施“建筑音乐”,曾将位于上海郊区古镇朱家角的一幢水乡老宅改造成为声音剧场,以河流和建筑作为乐器进行音乐演出。

E.纽约求学的经历对谭盾影响很大,“到了纽约,你疯狂的程度是不一样的”,谭盾在纽约求学时学到了自由、浪漫,学到了狂妄、实验、不屑一顾。
(2)文章中提到了在谭盾眼中哥伦比亚大学与纽约大学的不同,这样写有何作用? 请简要分析。
(3)联系全文回答:“‘狂人’谭盾”的“狂”表现在何处?
(4)文末说“这个湖南人站在聚光灯下,不是偶然”,请联系文本和现实,谈谈你对“不是偶然”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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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15题。
吕叔湘
叶兆言
吕叔湘先生是苏南丹阳人,与苏州人放在一起谈,是忘不了他的一口吴侬软语。他属于那种长期在北方工作的南方人,不知道公众场合说不说普通话,反正几次见到他和祖父聊天,腔调都很接近苏州话。或许因为他曾在苏州生活过,或许因为治语言学,有很强的语言能力,我一直误以为他是苏州人。
吕叔湘和俞平伯一样,都是比祖父小,又为祖父敬重和钦佩的人物。
俞平伯多少还有些遗老遗少的脾气,吕叔湘绝对没有。以俗名论,他显然没有俞那种曾经家喻户晓的影响,但是在汉语言学这个范围,尤其是在汉语语法研究方面,被尊为一代宗师并不过分。我伯父叶至善,是开明书店的老编辑,写完文章喜欢请吕叔湘过目,请他提些意见。伯父常说,文章经过吕叔湘的法眼,心里踏实许多。
他的一生,都在和不健康的语句作斗争,努力维护汉语的纯洁。八十年代中期,吕叔湘发现《人民文学》上的错误实在太多,忿忿不平地写信去一一订正。杂志上于是发表了一封短信,一本正经地向吕叔湘表示谢意,可是这封短短的感谢信,竟然也是错误不断,甚至把吕叔湘的名字也写错了,写成“吕湘相”。我们全家捧着那期《人民文学》哈哈大笑,想像不出吕叔湘会气成什么模样。记得当时《人民文学》正因为某篇文章的“思想问题”吃批评,我父亲想写信告诉吕叔湘,希望他能在这种特定时刻放人一马,但是最终还是没敢,因为以吕叔湘的认真态度,就事论事,这种打招呼只会让他更生气。
吕叔湘的文字功力是第一流的。他翻译的民俗学著作,不仅在学问知识上对人有帮助,译文本身也是很好的汉语教材。我父亲谈起自己的写作,总说他最初的文笔就是受了吕叔湘译文的影响。在父亲的文学少年时代,吕叔湘翻译的萨洛扬的《我叫阿拉木》曾经风行一时。
粉碎“四人帮”以后,吕叔湘的《文言虚字》再版,第一版就印了十七万册,可见他著作的受欢迎程度。对于学术界来说,吕叔湘最重要的两部书,无疑是《汉语语法论文集》和《近代汉语指代词》;对于学术之外的人来说,他的民俗学翻译著作和《文言虚字》的影响更大。吕叔湘还把许多精力放在中学教育上,非常巧妙地把学术的象牙塔,与中学生的文化普及教育联系了起来。从吕叔湘关注的问题中获益,实在是太多太多。
九十年代初期,我的朋友朱伟在《读书》杂志上吹捧《夜泊秦淮》,吕叔湘看到文章,写信给父亲,让我寄一本小说给他。父亲很激动,受宠若惊,因为一向敬重这位父执,没想到他会关心起自己儿子的习作。父亲一生中写了什么文字,也常寄给他指正,而且称呼也容易,称“先生”就行,因为只低了一辈,用不着太客气。轮到我,这称呼就有些麻烦,叫“先生”不行,太不恭敬,毕竟隔了两代;叫“丈人”或者“大人”,又过于老派,而且有一股酸腐气,最后父亲说,删繁就简,写“吕公公教正”吧。
称呼吕公公,是因为平时就这么叫的。嘴上喊与写出来,感觉完全不一样。记得当时送的是台湾版本,那时候台湾印的书,装帧与大陆相比,要好得多,用纸也讲究,心想书是够漂亮的,只怕内容和扉页上的题款,要不入他老人家的法眼。因为敬,所以怕,既希望他能提些意见,又害怕他挑出一大堆毛病来。结果是没有任何反应,寄去也寄去了,吕叔湘当时快九十岁,能承他惦记着,已经非常感激。(有删改)
下列对本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吕叔湘的语言能力很强,能够模仿各种语言,以至于作者听过他说苏州话,便一
直误认为他是苏州人。
B.作者认为称呼吕叔湘“丈人”或者“大人”有一股酸腐气,是因为他认为吕叔湘
没有遗老遗少的脾气,这么叫不好。
C.俞平伯和吕叔湘的成就不同,在学术界的影响也大不一样,作者认为吕叔湘无法同俞平伯相媲美,不能算是一代宗师。
D.吕叔湘做事认真,喜欢就事论事,《人民文学》在八十年代中期犯了思想问题,吕叔湘便写信批评该杂志。

E.吕叔湘善于将自己的专业特长与中学教育结合在一起,使高深的知识得以在基础教育得到普及。
作者说:“吕叔湘的文字功力是第一流的。”这“第一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
作者在结尾处写到“因为敬,所以怕”,结合全文谈谈吕叔湘为何让作者如此敬畏。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15题。
守望的稻草人
王清铭
一位少年,由于对一首诗的误读,对麦田有了诗意的想象,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那首诗是彭斯的《走过麦田来》,那个少年是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主人公,霍尔顿。
纽约少年霍尔顿莫名其妙地把这首爱情民歌听成:“你要是在麦田捉到了我。”于是他老是想象,在一大块麦田里,有几千几万的孩子做游戏,往悬崖边狂奔,他从某个地方走出,将孩子抓住。纽约没有麦田,霍尔顿决定去西部。但最终没有成行,回家后不久,他就生了一场大病。
我误读了一本小说,一直以为“麦田里的守望者”不是霍尔顿,而是稻草人。那时有很多麦田,一大片的,金黄的波浪似的,我们在麦田里做游戏,后来被稻草人抓住了。
我没有生病,只是做了一个久违的梦。我在中国的一个小城里,这里也没有麦田,那些曾经麦浪滚滚的地方,不断长出来高楼。梦里都是金黄的麦浪,阳光从上面照耀下来,也变得金黄金黄的,也似乎长了麦芒,扎在我们裸露的黝黑的肌肤上。在梦里,我们狂奔着,后来被稻草人抓住了。再后来,就醒了,醒后倒觉得自己是在梦中。
四月的天空,故乡走出的一位作家这么形容,明媚得象成熟的麦穗的天空,而麦田象一座天空,里面注满阳光和流动的风。我们就在麦田和天空之间,风向也是我们奔跑的方向。
不能跑动的是稻草人。在麦子抽穗的时候,父亲就砍下两根枝桠,粗的一根为躯体,细的,就横成手臂。母亲给枝桠的骨骼绑好了稻草,这些稻草,是肌肉,也是穿上的衣裳。母亲的一件破旧蓑衣,成了稻草人的外套;父亲为不怕日晒的稻草人戴上了一顶破旧的草帽。稻草人站在麦田中央,也注满了阳光和流动的风。他想跟随孩子跑动,但他的脚——枝桠扎在土中,虽不长根,但也无法拨出,只能歪一歪草帽,将手臂上的一只偶然栖落的鸟扔出漂亮的弧线。
稻草人平伸着手臂,注视着从田垄上跑过的孩子,想把他们一一抓住。但孩子是风,稻草人抓不住的风,簌簌地吹过了。孩子回家了,稻草人留了下来,麦田就是它的家。它只能独自守望。
就这样留了下来,留到那些金黄的稻草被雨水沤成黝黑,草帽落满星星点点的鸟粪。它想抓住其中的一只鸟,但挑衅的鸟只是偷觑了它一眼,飞走了,撒下几声鸟鸣,听起来很像善意的嘲讽。
麦田空荡荡的,除了风和阳光,仅有的几株麦穗也被孩子拾走了。稻草人还在守望,独自的。又一茬的庄稼萌芽,长茎,抽穗,阳光一样的金黄。稻草人换一件衣裳,继续守望。又一茬的孩子生长着,他们在麦田里狂跑,稻草人想抓住他们,但一个也没有,他们是它抓不住的风和时间。
那一茬的孩子走出麦田后就很少回来。稻草人很想喊住最后一个出走的孩子,但它只能沉默,就像抓不住一只飞鸟一样。到后来,浸成泥土一般颜色的枝桠,它的腿开始腐烂,稻草人连自己都抓不住了,最后一阵金黄的风吹过,稻草人倒下了,再没有人把它扶起。
稻草人看不懂小说,但它知道那个叫霍尔顿的少年,在城市的高楼中也在跟它一样独自守望。
还有另一个从稻草人的视野消失的少年,他从小说中摘录一段话后,也在一阵很辽阔的风中倒下了。他一遍遍地抄写着以下的文字,小说上的。
“一个不成熟的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的男子的标志使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那个身影很像我的少年倒下了,又爬了起来。他的身边,很多的高楼在拔节。
(有删节)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霍尔顿、“我”和稻草人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精神联系,即是对理想或责任的执着坚守。
B.“我”一直以为“麦田里的守望者”不是霍尔顿,而是稻草人,其实是对作品的独到解读。
C.文中的鸟儿从某种程度上说,见证了稻草人独自坚守麦田的过程,对它表达理解和同情理解。
D.孩子们在稻田中自由自在地快乐玩耍、追逐,他们对稻草人视而不见,更不用说理解和留恋。

E.稻草人想抓住从它身旁飞过的一只鸟或者跑过的一个孩子,是想把心中的寂寞带给父亲和母亲。
从文章看,“我”起到了一种怎样的作用?请作简要概括分析。
答:
请从文章内容出发说说你对划线句子的理解。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0-12题。
“博弈论”是运筹学的一个分支,它是研究个体如何在错综复杂的相互影响中得出最合理的策略的一种理论。“博弈”这一说法是从棋弈、扑克和战争等带有竞赛、对抗和决策性质的问题中借用的术语,听上去有点玄奥,实际上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博弈论大师看经济社会问题犹如棋局,常常寓深刻道理于游戏之中。所以,博弈论多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凡人小事入手,娓娓道来,并不乏味。
在博弈论中,有一个著名的“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博弈模型。假设一位富翁在家中被杀,财物被盗。警方抓到两个犯罪嫌疑人,并从他们的住处搜出赃物。但是,他们矢口否认曾杀过人。于是警方将两人隔离后进行审讯。检察官给出如下条件:
由于你们的偷盗罪已有确凿的证据,所以可以判你们一年刑期。但是,如果你单独坦白杀人的罪行,我只判你三个月的监禁,但你的同伙要被判十年刑。如果你拒不坦白,而被同伙检举,那么你就将被判十年刑,他只判三个月的监禁。但是,如果你们两人都坦白交代,那么,你们都要被判五年刑。
两个囚犯面临着两难的选择——坦白或抵赖。显然最好的策略是双方都抵赖,结果是大家都只被判一年。但是由于两人在隔离的情况下无法串供,所以,每一个人都从利己的目的出发,选择坦白交代这一最佳策略。因为坦白交代可以期望得到最短的监禁,但前提是同伙抵赖,这显然比自己抵赖坐十年牢要好。这种策略是损人利己的策略。不仅如此,坦白还有更多的好处。如果对方坦白了而自己抵赖了,那自己就得坐十年牢。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应该选择坦白交代,即使两人同时坦白,至多也只判五年。所以,两人合理的选择是坦白,原本对双方都有利的策略(抵赖)和结局(被判一年刑)就不会出现。
在这个“囚徒困境”中,每个局中人选择了自己的最优策略,从而使自己利益最大化。所有局中人的策略构成了一个最优的策略组合,没有人有足够理由打破这种均衡。这种由所有局中人(也称当事人、参与者)的最佳策略构成的战略组合,被称为“非合作博弈均衡”, 也叫“纳什均衡”
“纳什均衡”有着广泛而深刻的意义。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各人追求利己行为而导致的最终结局是一个“纳什均衡”,也是对所有人都不利的结局。从“纳什均衡”我们引出了一条真理:从利己目的出发,结果损人不利己,既不利己也不利他。两个囚徒的命运就是如此,合作是有利的“利己策略”。从“纳什均衡”的普遍意义中我们可以深刻领悟司空见惯的经济贸易、国防政治和日常生活中的博弈现象,博弈双方在决策时都以自己的最大利益为目标,结果是无法实现最大利益,甚至导致对各方都最不利的结局,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在市场竞争、环境问题、公共资源开发利用中屡见不鲜。因此,博弈论不仅仅存在于数学的运筹学中,也正在经济学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注】①纳什:世界著名博弈学大师。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博弈论研究的是个体如何在错综复杂的相互影响中采取策略。
B.博弈论是研究棋弈、扑克这类对抗性质问题的一种理论,也是研究“囚徒困境”
中陷入两难选择的策略问题的一门科学。
C.“纳什均衡”是每个局中人自己选择的最优策略,是各人追求利己行为而导致
的最终结局。
D.“纳什均衡”由所有局中人的最佳策略组合构成,为了使自己获得最大利益,

没有人会主动改变自己的策略。从实质上说,“纳什均衡”是一种非合作博弈状态。
下列关于“纳什均衡”的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实力相当、棋风相似的棋手们相互揣摩、相互牵制,彼此争赢,他们下出的变
化多端的棋局,是一个“纳什均衡”。
B.企业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宁愿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也绝不会主动增加环
保设备投资。最终政府加强污染管制,企业采取低污染策略,使企业利益与环境保护互相平衡,从而进入“纳什均衡”。
C.每年的五一、国庆都是商家盈利的黄金周,为了在七天长假里取得可观的收益,
商家们无不使出浑身解数,降价促销甚至亏本销售,不惜打出“跳楼价”,“血本甩卖”的字眼。价格大战的结局就是一个“纳什均衡”。
D.任何一个国家在国际贸易中都面临着保持贸易自由与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两难选

择。X国试图对Y国进行进口贸易限制,比如提高关税;Y国必然会进行反击,也提高关税。谁都没有捞到好处的结局就是一个“纳什均衡”。
请简述造成两位嫌疑犯陷入“囚徒困境”原因。
答: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一块庄稼地的怀念
刘静峰
①一块地,永远不会闲着。你种它,它就长庄稼。你不种它,它除了庄稼什么都长。
②冬天很静。地也很静。有风,有雪。有觅食的麻雀惊慌失措。麦子很有耐心地等待春暖。除此之外,一切都在隐藏着,蛰伏在土地的内部。
③春雨潇潇,滋润着田野。麦子拔节,分蘖,开始变得稠密。阳光下的麦田如碧绿的地毯。微风吹送,丝绒般的奢华。眼见得麦子抽穗,由绿而黄,然后金黄遍野,麦浪滚滚。田野里都是沸腾的声响和味道。麦子伫立成军阵,如威武雄壮的秦俑,马踏黄土,浩荡而来。但天空是清爽的,没有杂质的纯净。空气里洋溢着柔软的暖,浮动在周围,感染着人的脸,眼睛,呼吸,及裸露的肌肤。
④我在这片田野行走,遇到的是庄稼的事。庄稼的事情让人有成就感。比如看到麦子灌到麻袋里,玉米装进篓子里。甚至瓜秧上开了一朵花,结了一个瓜扭,人的心都抹了蜜似的甜。那是大地的成果,大地的孩子,也是庄稼人的孩子。我虽然没有种庄稼,我只是从庄稼地里走过,但我能呼吸到来自庄稼身上的热烈蒸腾的气息,这种炙烤的热力让我迷醉。蚂蚱,小蝗虫,蝈蝈,会从脚旁猛然跳开或飞出去,翅翼拍打噼啪有声。我无意捕捉它们。我的脚步并不比它们的翅膀振动的频率快。这些小生灵,在这块属于自己的领地里是自由的,它们是这里的主人。
⑤这样的美感,持续了几年。我从中获得了很多快乐。四季变换的色彩,收获的场景,生长的美丽,都在我的内心珍藏。我触摸着庄稼,融入它们的生长,繁衍。也悸动于生命的腾跃,奔跑和飞翔。这里每时每刻都是童年的境界,无邪,无知,天真,纯洁。
⑥可是人怎么能容许一块地长在城市里呢?
⑦这块地被很多眼睛盯着。它是这个城市内部唯一一块还长庄稼的土地。庄稼没有竞争力。庄稼地被许多可以用金钱衡量的眼光瓜分成一个个的楼盘,就像一个弱女子遇到残忍的强盗,马上溃不成军,支离破碎。这块庄稼地成了最后的黄金,都想分一杯羹。你争我夺,胜者为王。终于,今年的春天,麦苗没有来得及返青。这块地插上五彩的旗帜,迎来一批钢铁战士的光临。然后,麦子惨遭蹂躏,土地的肌肤被划开,深入腹地。土地不再柔软,不再温和,它有了钢铁的骨骼,冷硬的身躯。许多可能存活的生命被挤压到无人知晓的去处。
⑧于是,今年的田野不是田野,今年的田野没有庄稼。这里只有尚未建成的楼房,轰鸣的吊车,来往的运输车,飞扬的尘土。还有翻起的土丘,土丘上覆盖的野草。熟土被生土覆盖,乱石趁机浮上表面。许多不知名字的野草,在土丘上长得蓬蓬勃勃。整块土地失去了原来庄稼具有的纯净无瑕的植物气息,到处弥漫着失序和放荡的味道。
⑨这块地失去了可爱的庄稼。局部的野草欢腾,局部的高楼矗立,成为此处最为醒目的景观。你从这里觉察不到律动的生命呼吸。即使野草疯狂,也只有荒芜。面对这些,我不能拒绝,也无法逃离,唯一的办法就是忍受。你要忍受没有庄稼的寂寞,你要忍受千篇一律的人造形态,你还要忍受那些并不美丽的畸形繁华。繁华与土地没有关系,土地不尚繁华。所有的土地都只有朴素。目睹完美的土地上伤痕累累,我没有哭泣。我此时可以做到的只有沉默无语。
⑩我每天还是要走过这块地。我经过这块地的时候,想到的都是庄稼。想到庄稼,我才感觉到土地的生意。我的心里,都是对这块庄稼地的怀念,怀念一块长满各种各样庄稼的土地消失。尽管我的怀念无人知晓,或者不一定有什么价值。(有删节)(《散文》2007年第11期)
14.简要分析第②段画线句子所运用的修辞手法,并说说“一切”所包含的内容。
请结合文章内容,说说下面句子的深刻含义。
(1)我的脚步并不比它们的翅膀振动的频率快。
答:
(2)这块庄稼地成了最后的黄金,都想分一杯羹。
答:
从最后两段内容看,作者对土地被城市开发具有怎样的态度?
你如何评价刘亮锃在本文中抒写的关于城市建设时大量侵占土地的态度?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茶”字究竟从何而来,又是如何演变的?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考证。
首先是“茶”字的来历。根据许慎的“六书”分类法,“茶”是一个形声字。但它的最初形式并不是“茶”,而是“荼”。“荼”有多重意义,其中一项就是茶叶。我们发现,“荼”的读音和“余”相关,后来荼之所以读“tǘ”,是因为这个读音从余“yú”而来,自汉代起,荼又有了一个读音,就是现在的茶“chá”,茶作“茶叶”解释时读“chá”是颜师古的注首先提出的。
那么,为什么荼与茶的形旁都是草字而不是木字呢?这是因为对于认识有限的古人来说,灌木与草的不同,他们难以精确区别。反映在造字上,高大的乔木类植物,偏旁都用木,而象茶,荆一类的灌木,偏旁都从草。
其次是根据历代的文字、文物留传着荼是如何演变成茶的。战国时期,天下纷争,诸候林立。各国所处地域不同,所采取的政策不同,文化的发展水平也不同,这导致了文字风格的差别。当时的字形随意性很大,有线条直、曲的变化,通用偏旁,增减笔画等等。但由于传统文化所特有的趋同性,文字仍是共性大于个性,按照字体的发展规律演变。在这种情况下,“荼”字仍根据其形旁、声旁变化,不离其宗。
到了汉代,字体统一有了进一步发展,而且由小篆演化成隶书。隶书是汉代的主要通行字体,比小篆更简便。同时,汉代的印章艺术极为繁荣,制作精美,风格多样。汉印就有不少刻有“茶”“荼”两字。如近年曾在长沙出土一枚汉印,上刻“荼陵”两字,这枚石印成于汉武帝时,是迄今发现较早的有关“荼”字的实物印证。荼陵古称荼乡,今称茶陵,陆羽曾说“茶陵者,所谓陵谷生茶茗焉”。这是个与茶叶关系极其密切的地方,这证明了“荼”字是“茶”字的初始写法,而汉代后期,就发现有以下记载的竹简:“我灵座上,唯设糕饼,茶饮,果酒可矣。”这段交付后事的竹简说明至迟在汉代后期,“茶”字已经正式出现。但当时这个字的字型尚不稳定,还处在“荼”“茶”通用的状态,“茶”还是“荼”的不自觉衍生。汉代字体随类赋形,文字笔画有多重文化。荼、茶两字甚至到唐代还有通用现象。从当时的大量文献中可见“茶”字已经基本确定,但在著名的《不空和尚碑》中,仍用了“荼”字。直至中唐以后,陆羽的《茶经》一出,大行于世,然后“荼”字正式减笔而成“茶”字。《茶经》可谓是由荼及茶变化的决定性一笔。从此茶字就是完全的今体字,沿用至今。
(顾春《“茶”的嬗变》)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荼”在造字时就有多重意义,其中一种意义就是现在的“茶”。
B.当“荼”当“茶叶”讲时,它的读音应该是“chá” 。
C.荼与茶的形旁都是草字,是因为古人把灌木类植物归于草木植物
D 从出土文物可见,直到汉代后期,“茶”“荼”仍在通用。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战国时期,因各国的地域、政策、文化等的不同,也导致了文字风格的差别。
B.长沙出土的汉印“荼陵”之“荼”应读“chá”而不读“tǘ”。
C.作者引用“我灵座上,唯设糕饼,茶饮,果酒可矣”,是为了说明汉代已经有“茶”字正式出现。
D 从“荼”演变到“茶”,这是汉代字体从小篆演化成隶书的结果。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荼毒生灵”中的“荼”不能理解为“茶叶”,也不能读为“chá”。
B.秦统一天下后,曾统一过汉字,但是,表示“茶叶”的意思时,是用“荼”还是用“茶”,并没有得以统一。
C.陆羽写《茶经》的目的之一是将“荼”正式减笔而成“茶”字,从此“茶”字沿用至今。
D 苏轼《石钟山记》中的“至莫夜月明”的“莫”通 “暮”。从本文可推知从“莫”到“暮”的演变有与“荼”到“茶”类似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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