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共16分)
女孩的心事
①快要开家长会了,你很焦虑。
②你时常为自己没有漂亮的衣服而苦恼,好在学校强制要求学生统一穿校服,因此这也恰到好处地保护了你极强的自尊心。
③但是这个周六就要开家长会了,老师很明确地说了,每个学生的家长都必须出席,可是你不想让母亲去。为什么呢?因为到时班委会的成员要去协助,你不想让同学看见你有一个这样的母亲,你觉得这会让你小心翼翼经营的自尊心轰然倒地。平常同学聚在一起谈论关于家庭的事情,你总是避开,用逃避的方式维护你那岌岌可危的自尊心——或者说是虚荣心更合适。
④这个家里只有母亲、你和弟弟。母亲没什么文化,在这个城市里独自一人带着两个孩子艰难地生存,平日里就以摆摊卖煮熟的玉米以及其他的小吃维持生计,赚回你和弟弟的花销。你知道她很辛苦,卖玉米的季节每天晚上十一二点睡觉,凌晨一两点就去进玉米。正月初几母亲就已经开始顶着寒风出摊儿,这时别的做这类小买卖的人还沉浸在过年的气氛里。母亲的不易你都明白,只是你还是怕同学嘲笑你有一个这样的母亲。
⑤下了晚自习,你没有径直回家,而是去了母亲摆摊的地方。小商贩已经走得差不多了,母亲还在昏黄的路灯下坚守着。
⑥忽然间你觉得有点冷,走到母亲的身边叫了一声:“妈……”
⑦“回来了,冷不冷?要不要吃点什么?”母亲一如既往关切地询问。
⑧“不冷,星期六上午要开家长会,老师说一定要去。”即便你不想她去,还是传达了老师的意思。
⑨“几点开始?”母亲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呼出白白的水蒸气。是特别困了吧,你想。
⑩“九点半到就行……这么晚也没什么人了,回去吧。”你看到,昏黄的灯光投射在母亲那布满岁月痕迹的脸上,她显得愈发苍老了。
11“回去了,早就说走了,还有一点儿没卖完,说再等等看,都没有人了,走吧。”母亲说着已经开始收拾了,
12看着母亲那双关节变形的手忙活着,你突然不知道下一句该接什么。
13其实,这几天你一直在担心,母亲是否会骑这辆老旧的三轮车去学校。前两天隔壁班一个男生来买玉米,他脸上戏谑的神情,一直像烙铁一样烫着你的心。你曾想过多次,如果母亲要到学校参加家长会,那就要求母亲走路到学校去。
14上坡的时候母亲在前面扶着龙头,你在后面推着走。看着母亲那微胖却单薄的背影,由于上坡的路弯成了一张拉紧弦的弓。你在的时候帮母亲推,平常她是一个人在深夜拖回这辆老旧的三轮车,上坡的时候也是一个人。是她一个人撑起这个残缺的家。你心里突然泛起一阵酸楚,为什么你们过得这么辛苦?为什么你的同学们都有良好的家境,有爸爸妈妈爱,有爷爷奶奶宠?而你只有妈妈。
15到平缓的地段了。妈妈回头看了你一眼,在昏黄的灯光中,母亲沧桑的脸上写满了关切。你分明看到了母亲眼中复杂的情感,有叹息,但更多的是疼惜,这瞬间击疼了你的心。
16你的思绪温暖起来,想了很多。你明白了,只因为你还太年少,自己遭受的一点点不幸都被无限地放大,遮盖了你现有的幸福。其实你有一个疼你的母亲,你能吃饱就已经很好了,你能穿暖就不需有多华丽,你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家,你还能在学校里享受正规的教育,这就是很幸福的事情了。只是你还太年少,一直不懂得珍惜。
17一路无言,快到家时,你笑着开口了: “妈,星期六你要骑三轮车到学校开家长会啊!”
(《小小说选刊》 2014年18期。作者:叶玲玲。有删改)
请补写出文中“你”的心理变化及原因。

心理变化
焦虑
担心


原因
不想让同学看到母亲
会骑老旧的三轮车去学校


 品读第13第14段,从修辞手法的角度,任选一段结合相关语句进行赏析。
文中三次写到“昏黄的灯光”有何作用?
第15段写到“母亲眼中复杂的情感”,请你写出母亲此刻的心理活动。
“文章精神全在结束”。请结合全文分析本文结尾的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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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丑
严歌岺
拾垃圾的曾老头拿烂得水汲汲的眼看着赵无定,说:“你出息了,跟你爸一样教大学了。我家小臭儿也出息了,要娶媳妇了。现在的媳妇都得要钢琴。就跟我们年轻那时候,媳妇们都得要彩礼一样。没彩礼,娶不上什么体面媳妇。……一个钢琴得五千哪。”
老头两片嘴唇启开着,看得出结了满嘴的话:“我在想,你还能不能给大爷找那份差事,就是你爸早先找给我的那份儿人体模特儿的差事。小臭儿的一房间家什都是靠那份差事挣来的。”
“大爷,可现在……”
“你不用说,我知道我现在老得就剩下渣儿了,走了样了,没法看了。你跟学校说说,要是给别人十块,给我八块就成……”
无定为他争取到的价码是十五元一小时。因为无定父亲的“审丑说”莫名其妙地热起来。一个顶信仰“审丑”原则的学生的画在全国美展中得了一等奖。许多杂志刊出了这个“审丑”创举——巨大的画幅上,那丑浓烈、逼真得让人恶心。
晚秋,老头又出现在灰色的风里,颠颠簸簸追逐一块在风中轻捷打旋的透明塑料膜。他告诉无定,小臭儿有了钢琴,也有了媳妇。他们交谈时,不少人默默地注视着老头,每张脸都板硬,盛着或显著或含蓄的恶心。
又一年,赵无定被介绍到一个画商家。敲开门,里面男主人对他叫:“哎呀,是你呀!不认识我啦?”男主人身后是一屋锃亮的家具,锃亮的各“大件儿”,锃亮的钢琴,锃亮的一个女人。
“你妈给过我一块冰糖呢,那时糖多金贵!忘啦?”
无定明白了,面前这个双下巴,头开始拔顶的男人是小臭儿。
“快请进,快请进!哎,咱家来稀客啦!”他对女人说。
无定在宽大的沙发上落下屁股,挺寒酸地把几张画靠在茶几腿上。
“这几张画……”
“先不谈生意,先吃饭!哥儿们多少年了!”小臭儿扬声笑起来,“包了饺子,三鲜馅儿的,正下着。冰箱里我存了青岛啤酒。瞅你赶得这个巧!”
这时有人轻轻地敲门。媳妇从猫眼儿看出去,踮着脚尖儿退回来:“你爷爷!”
“我哪儿来的爷爷?他不要老脸,我可要脸!”小臭儿说。他起身,嘱咐媳妇:“先不开饭,不然他下回专赶吃饭时间来!你就告诉他我不在家。”然后转脸向无定,笑又回来了:“拿上你的画,咱们上卧室谈。”
无定跟着进了卧室,小臭儿将门挂个死,客厅里传来一清亮一浑浊两副嗓音。
“臭儿又不在吗?老也没见他,想得慌。”
“他一时半会儿还不会回来!”
“那我多等会儿。”
“哎哎!……别往那儿坐,那沙发是新的!您坐这儿吧!……”
无定早没了谈生意的心思,心坠得累。一个小时后,老头走了。一锅饺子捂在锅里的时间太长了,全沤烂了,成浆了。
无定客气而坚决地在他们摆开饭桌时离开了。
不久,学校会计科的人告诉无定,老头的计时工资算错了,少付了他百把块钱。无定揣了钱,但从夏天到冬天,一直没遇到老头。他只好从学校找了老头的合同,那上面有他的地址:某街三百四十一号。街是条偏街,在城郊。无定没费多少时间便找着了三百四十号——这条街的最后一个号码,再往前就是菜田了。
无定走出了街的末端,身后跟了一群热心好事的闲人。在阔大无边的菜田里,有一个柴棚样的小房,门上方有一个手写的号码:三百四十一。门边一辆垃圾车……
“哦,您是找他呀!”闲人中有人终于醒悟似的,“曾大爷!他死啦。去年冬天死啦!”
那人说:老头有个很好的孙子,孝敬,挣钱给爷爷花,混得特体面,要接爷爷去他的新公寓,要天天给爷爷包饺子;但老头不愿去,天天喂他饺子的好日子他过不惯,他怕那种被人伺候、供着的日子……这是老头亲口告诉街坊的。
“你是曾大爷的什么人?”那人问。
“朋友。”无定答。
“也认识他孙子小臭子?”
“对。”
“他真对他爷爷那样好?”
无定停了好大一会儿。说:“真的。”
根据小说内容,简要概括曾大爷的形象特点。
结合文意赏析文中两处画线的句子。
小说结尾处“无定停了好大一会儿,说:‘真的。’”体现了人物怎样的心理?
“审丑”作为小说的标题,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我看到了一条河
童年在我的记忆中比较模糊,但其中有几个片段却令我记忆犹新。
我4岁那年,有一次,妈妈开车带我回家。路上,她让我在离家几英里(1英里约合1.6公里)的农田边下车,然后自己找回家。虽然那次以我彻底迷路而告终,但此事对我影响很大。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从小就乐于寻找挑战。
刚开始学游泳时,我大概有四五岁。我们全家和朱迪斯姑姑、温迪姑姑、乔姑父一起在德文郡度假。我最喜欢朱迪斯姑姑。她在假期开始时和我打赌,如果我能在假期结束时学会游泳,就给我10先令(先令是英国旧币,10先令相当于半个英镑)。于是我每天泡在冰冷的海浪里,一练就是几个小时。但是到最后一天,我仍然没有学会游泳。我最多只能挥舞着手臂,脚在水里跳来跳去。
“没关系,里克,” 朱迪斯姑姑说,“明年再来。”但是我决心不让她等到下一年,再说我也担心明年朱迪斯姑姑就会忘了我们打赌的事。从德文郡开车到家要12小时。出发那天,我们很早起身,把行李装上车,早早地启程了。乡间的道路很窄,汽车一辆接一辆,慢吞吞地往前开。车里又挤又闷,大家都想快点儿到家。但是,这时我看到了一条河。
“爸爸,停一下车好吗?”我说。这条河是我最后的机会,我坚信自己能赢到朱迪斯姑姑的10先令。“请停车!”我大叫起来。爸爸从倒车镜里看了看我,减慢速度,把车停在路边的草地上。
“里克看见一条河,”妈妈说,“他想再试一次游泳。” “可我们不是要抓紧时间赶路吗?”温迪姑姑抱怨说,“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程呢!”“温迪,给小家伙一次机会嘛,”朱迪斯姑姑说,“反正输的也是我的10先令。”
我脱下衣服,穿着短裤往河边跑去。我不敢停步,怕大人们改变主意。但离水越近,我越没信心,等我跑到河边时,自己也害怕极了。河面上水流很急,发出很大的声响,河中央一团团泡沫迅速向下游奔去。我在灌木丛中找到一处被牛踏出的缺口,趟水走到较深的地方。爸爸、妈妈、妹妹琳蒂、朱迪斯姑姑、温迪姑姑和乔姑父都站在岸边看我的表演。女士们身着法兰绒衣裙,绅士们穿着休闲夹克,打着领带。爸爸叼着他的烟斗,看上去毫不担心。妈妈一如既往地向我投来鼓励的微笑。
我定下神来,迎着水流,一个猛子扎了下去。但是好景不长,我感到自己在迅速下沉。我的腿在水里无用地乱蹬,急流把我冲向相反的方向。我无法呼吸,呛了几口水。我想把头探出水面,但四周一片空虚,没有借力的地方。我又踢又扭,然而毫无进展。
就在这时,我踩到了一块石头,用力一蹬,总算浮出了水面。我深吸了口气,这口气让我镇定下来,我一定要赢那10先令。
我慢慢地蹬腿,双臂划水,突然我发现自己正游过河面。我仍然忽上忽下,姿势完全不对,但我成功了,我能游泳了!我不顾湍急的水流,骄傲地游到河中央。透过流水的怒吼声,我似乎听见大家拍手欢呼的声音。等我终于游回岸边,在50米以外的地方爬上岸时,我看到朱迪斯姑姑正在大手提袋里找她的钱包。我拨开带刺的荨麻,向他们跑去。我也许很冷,也许浑身是泥,也许被荨麻扎得遍体鳞伤,但我会游泳了。
“给你,里克,”朱迪斯姑姑说,“干得好。”我看着手里的10先令,棕色的纸币又大又新。我从没见过这么多钱,这可是一笔巨款。
爸爸紧紧地拥抱了我,然后说:“好了,各位,我们上路吧!”直到那个时候,我才发现爸爸浑身透湿,水珠正不断地从他的衣角上滴下来。原来他一直跟在我身后游。
文章中加线的句子属于什么描写?有什么表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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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叙述了“我”童年的“几个片断”?请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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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对童年的“几个片断”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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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下面两个句子,你认为哪个句子表达效果更好?请说出理由。
①我也许很冷,也许浑身是泥,也许被荨麻扎得遍体鳞伤,但我会游泳了。
②我很冷,浑身是泥,被荨麻扎得遍体鳞伤,但我会游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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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你对“我看到了一条河”这个题目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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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文章中父母的教育方法有什么看法?请说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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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母亲节,回首略谈孝文化
叶小文
①明天母亲节,给母亲献一束什么花?外国人是康乃馨,国人则往往是萱草花,又名忘忧草。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感恩慈母爱,不妨回首略谈孝文化。
②不可否认,孝文化一度贯穿于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构成了传统文化的重要根基,浸染于华夏儿女的心灵深处。
③不必讳言,封建孝道将千年文明古国桎梏得万马齐喑。鲁迅说,封建礼教只剩下“吃人”的狰狞面目。
④孝文化精华与糟粕混杂,应对其有扬有弃,革除传统孝道中“三纲五常”的封建杂质和“埋儿奉母”的愚昧成分,找回其有助于克服迷心逐物的现代病的根本意义。
⑤何为迷心逐物的现代病?现代化使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可精神世界却缺少了关照。现代的人们拥挤在高节奏、充满诱惑的现代生活中,人心浮动,没有片刻安宁。欲望在吞噬理想,多变在动摇信念,心灵、精神、信仰在被物化、被抛弃。如果失落了对自身存在意义的终极关切,人,靠什么安身立命?
⑥安身立命即“生命的安立”,作为中国文化的传统话题,不仅是儒家的追求,也是儒释道的通义。这一话题可演绎为关于生命的三条约定:热爱生命,追求幸福——这是安身立命的基本约定,也是今天现代化的动力;尊重生命,道德约束——这是追求幸福的集体约定;敬畏生命,终极关切——这是追求幸福的未来约定。现代化和市场经济不断放大、满足着安身立命的基本约定,但也难免刺激、放任个体对物质享受的过度追求,不断洗刷甚至消解追求幸福的集体约定和未来约定。于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近利远亲、见利忘义、唯利是图、损人利己,甚至“要钱不要命”的道德失范现象,反而在促进生活提高、人类进步的现代化浪潮中沉渣泛起。
⑦“人,在发觉诊治身体的药石业已无效时,才能急着找出诊治心灵的药方。”继承和弘扬孝文化之合理内核,有助于找回尊重生命、敬畏生命这两条约定,治疗迷心逐物的现代病。孝的本质之一是“生命的互相尊重”。孝文化所倡导的“善事双亲”、“敬养父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不仅要求我们尊重自己父母的生命,也要尊重、关爱他人的生命,从而扩展为对上孝敬、对下孝慈、对亲友孝悌、对国家孝忠,将“亲其亲、长其长”的家人之孝升华为“助天下人爱其所爱”的大爱。孝的本质之二是“敬畏”。人不应敬畏鬼神,但不能没有敬畏之心。宗教的原理是敬畏神,孝文化的原理是敬畏人——敬畏父母、敬畏长辈、敬畏祖先,“家有近祖,族有宗祖,慎终追远,直至始祖”。如果说金钱、利益可以洗刷和消解人伦道德,诱使民德“变薄”,那么,“慎终追远则民德归厚矣”。
⑧亚当•斯密(经济学的主要创立者——选者注)写过《国富论》,也写过《道德情操论》,意在市场经济必须有道德约束。但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克服迷心逐物的现代病、唤回人们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始终是一道未解的难题。今天,我们正多方努力,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妨打开视野,有容乃大,包括回首孝文化,肃清其附着的污泥浊水,找出其相通之普遍价值,发掘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需要的可用功能。
⑨爱乡方爱国,尽孝常尽忠,“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选自2012年03月13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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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化的精华和糟粕分别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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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⑥段画线句子除了引用论证,还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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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克服迷心逐物的现代病、唤回人们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始终是一道未解的难题”?面对这道难题我们中学生能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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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生命鞠躬
张强
①早就想带儿子爬一次山。这和锻炼身体无关,而是想让他尽早知道世界不仅仅是由电视、高楼以及汽车这些人造的东西构成的。只是这一想法的实现已是儿子两岁半时的初冬季节。
②初冬的山上满目萧瑟。刈剩的麦茬已经黄中带黑,本就稀拉的树木因枯叶的飘落更显孤单,黄土地少了绿色的润泽了无生气。因此,当儿子发现了一只蚂蚱并指给我看时,我也感到十分惊讶。我想,这恐怕是山上唯一还倔强活着的蚂蚱了。
③我蹑手蹑脚地靠近,它发现有人,蹦了一下,但显然已经很衰老,才蹦出去不到一米。我张开双手,迅疾扑过去将它罩住,然后将手指裂开一条缝,捏着它的翅膀将它活捉了。
④我觉得就这样交给儿子,会被它挣脱,于是拔了一根干草,将细而光的草杆从它身体的末端捅进,再从它的嘴里捅出——小时候我们抓蚂蚱,为防止其逃跑都是这样做的,有时一根草杆上要穿六七只蚂蚱。蚂蚱的嘴里滴出淡绿的液体,那是它的血。
⑤我将蚂蚱交给儿子,告诉他:“这叫蚂蚱,专吃庄稼,是害虫。”儿子似懂非懂地点头,握住草杆,将蚂蚱盯了半天,然后又继续低头用树枝专心致志地刨土。儿子还没有益虫、害虫的概念,在他眼里一切都很新鲜。
⑥“跑了!跑了!”儿子忽然急切地叫起来。我扭头看见儿子只握着一根光秃秃的草杆,上面的蚂蚱已不翼而飞。我连忙跟儿子四处找。其实蚂蚱并未逃出多远,它只是在地上艰难地爬,间或无力地跳一下,因此我轻易地发现了它,再一次将它生擒。我将蚂蚱重先穿回草杆,所不同的是,当儿子又开始兴致勃勃地刨土时,我没有离开,想看看这小玩意究竟用何种方法逃跑的。
⑦儿子手里握着的草杆不经意间碰到了旁边的一丛枯草,蚂蚱迅速将一根草茎抱住。随着儿子的手抬高,那穿着蚂蚱的草杆渐成弓形,可是蚂蚱死死地抱住草茎。难以想象这如此孱弱受着重创的蚂蚱竟还有这么大的力量!
⑧儿子手一松,它就开始艰难地顺着草茎往上爬。穿出它嘴的草杆在一点一点缩短,退出它的身体的草杆已被它的血染得微绿。
⑨我张大嘴巴,看得出了神。我的心被悲壮的蚂蚱强烈震撼。它所忍受的疼痛我们人类不可能忍受。它的壮举在人世间也不可能发生。
⑩我相信,自己正在目睹一个奇迹,我想这是并非所有人都有幸目睹的生命的奇迹。等蚂蚱终于将草杆从身体里完全退出后,反而腿一松,从所抱的草茎上滚落到地上。它一定是筋疲力尽了。
⑪儿子手握着草杆再也没有动。原来他和我一样,在呆呆的盯着蚂蚱的一举一动,并为之震惊。
⑫我慢慢站起来,随即向前微微弯腰。儿子以为我又要抓蚂蚱,连忙喊:“别,别,别动它!”我明白儿子的意思。
⑬但是,儿子大概永远也不会明白我弯腰的意思。我几乎是在下意识地鞠躬,向一个生命、一个顽强的生命鞠躬。
根据全文内容,用简明的语言概括小说的故事情节。﹙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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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第②段中的自然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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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小说那几个词最能表现蚂蚱生命力的顽强?文中哪一个细节可以证明?

在小说中,我对蚂蚱的情感态度是怎样变化的?﹙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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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结尾写道“我”向一只蚂蚱鞠躬,你是怎样理解“我”的这一举动的?﹙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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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蚂蚱是害虫,专吃庄稼,因此用草杆穿透它的身体给儿子玩。你对“我的做法是否赞同?为什么?﹙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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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儿为什么歌唱
①英国大提琴演奏家哈里森每天都会在小树林练琴,有一天,一只夜莺突然飞来,与他的琴声合奏,接下来,越来越多的夜莺加入其中。1924年,BBC录下这些人与鸟的二重奏,在广播里播放,80多年过去了,这段录音成为珍贵的历史研究资料。如今,人们把自然界的鸟儿组成一个交响乐团——键盘手乌鹊、背景音乐红尾雀、鼓手啄木鸟、电吉他苍头燕雀、歌手夜莺……
②鸟儿为什么歌唱?它们的大脑构造如此小巧,却将如此庞大的一部分用于音乐。让我们进入奇妙的探索之旅。
③一只澳大利亚琴鸟歌唱前通常要花好几个星期搭建它的舞台——一个直径约一米的土堆。园丁雄鸟要花费数个星期建造精巧复杂如同艺术品的窝,而且一定要用蓝色的物品来装饰爱巢,如果找不到蓝色花瓣,它会从数公里外的餐桌上带回蓝色的塑料汤匙。这些举动,其实都是为了最美妙的音乐来临。按照达尔文的物竞天择理论,“鸟男们”如此特殊的歌舞只有一个解释——取悦雌性。因为澳大利亚的这片丛林里,是个“男多女少”的卖方市场,琴鸟姑娘每年仅产卵一枚,受荷尔蒙困扰的小伙子们竞争格外激烈。
④这一学说得到了科学的印证。科学家研究了从38000只日本鹌鹑身上提取的大脑样本,然后将其分别放在光线下接受时间长短不一的照射。他们发现,当春天来临时,鸟儿就开始唱歌是因为春天日照时间比冬天长,在鸟类特殊的大脑细胞与阳光的共同作用下,其体内便开始分泌荷尔蒙。它们用唱歌来吸引异性。
⑤然而,这只是众多解释之一。另一种令人信服的理论指出,鸟儿歌唱是为保卫自己的领地。理论上,这叫“波盖斯提假说”,这个名字出自著名的同名电影,它讲述了一个法国士兵在只有一个人的情况下,通过模仿许多士兵说话声,使得敌人相信堡垒里住满了军团而不是只有一个人,他靠自己的力量保卫了一个堡垒。鸟儿正是用这种方式保卫自己的领地,它们通过模仿其他生物的尖叫有效地赶跑敌人。
⑥还有更多的研究者致力于“快乐说”:鸟儿歌唱就是为了快乐。尽管这一观点还缺乏许多论据——科学还没有发展到能够计算快乐的地步。
⑦理论越来越陷入无序,五花八门。甚至有科学家用诗歌来解释。他分析云雀歌唱的发音、节奏、韵律,得出的结论是:这就是一首捷克斯洛伐克诗歌。结局不难想象:这个鸟类研究科学家最后真的成了诗人。
⑧当然,人们往往更加相信拿着手术刀的科学家。在鸟儿热情的歌唱开始之后,他的大脑被取出,在干冰中冻结,用机器将大脑组织切成只有10微米厚的切片。“一曲未终”的鸟儿换来了最新的发现:只有鸟儿歌唱的时候才能进行蛋白合成。当一只金丝雀学习一首新歌的时候,它的大脑的顶部会出现新的脑细胞,这跟人类18岁开始脑细胞将一个接一个地衰老死去的古老教条全然不同。
⑨全世界有将近100个实验室在研究鸟类的大脑。有的实验室每年要杀死大约2000只鸟儿。“它低头唱歌,脑袋就掉下来了。”鸟类没有签发同意手术的表格,所以科学家更喜欢用“牺牲”而不是“杀死”来描述鸟儿因科学研究而失去生命的那一刻。他们更愿意信奉:动物就是机器。
⑩如今很多动物保护者质疑这种科学实验伦理。或许正如有人所说:鸟儿是森林的喉舌,它们能告诉我们的比我们所知的更多。鸟儿为何歌唱?与我们人类歌唱的理由是一样——因为我们能够歌唱。
第①段在文中有什么表达效果?
对于“鸟儿为什么歌唱”,文中提出了哪几种解释?
第④⑨两段中的数据,有什么作用?
“科学家更喜欢用‘牺牲’而不是‘杀死’来描述鸟儿因科学研究而失去生命的那一刻”,如果是你,会用“牺牲”还是“杀死”来描述?请结合文章内容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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