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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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春秋笔法”,也叫“春秋书法”或“微言大义”,最初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历史叙述方式和技巧。即按照一定的义例,通过选择特定称谓或在叙述时使用某些字眼,是非分明而又简约、含蓄地表明对历史人物与事件的道德评判,以达到征实和劝惩的目的。春秋笔法以合乎礼法作为标准,在不隐晦事实真相的前提下,运用曲笔“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
春秋笔法来源于据传为孔子所撰的《春秋》。孔子编写《春秋》,在记述历史时,暗含褒贬,行文中虽然不直接阐述对人物和事件的看法,但是却通过细节描写、修辞手法和材料的筛选,委婉而微妙地表达自己的看法。他从当时的伦理道德出发,以定名分、明等级作为评判人物和事件的标准,“褒贬惩劝,各有义例”,有时一字暗含褒贬,由此就形成了所谓的“春秋笔法”。
左丘明发微探幽,最先对这种笔法作了精当的概括:“《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贤人谁能修之?”遗憾的是,限于体例,左丘明没有充分地展开,我们只能看到他思考问题的结果,而看不到他思考问题的过程,因而“春秋笔法”在这个时期还显得有些朦胧。
到了西汉,一代大儒董仲舒在他的代表作《春秋繁露》中,第一个结合《春秋》实例解说了这种笔法,这是一大进步。通过这样演绎,这种表现技巧具有了直观性和可操作性,加上汉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等政治措施的推行,这种表现技巧具有了在更大范围内传播的条件。只是董仲舒囿于汉初学术研究的陋习,行文多附会阴阳五行之说,后代不少学者把《春秋繁露》界定为哲学著作,因而也使得“春秋笔法”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最终完成“春秋笔法”普及工作的是晋代的杜预。他彪炳后世的著作是《春秋左传集解》,在序言中,根据《左传》的论述,结合《春秋》的实例,他加以详细解说,把这种表现技巧从经院哲学中解放出来。春秋笔法由写史“义例”变为文章楷模,成为一种写作与表达的常用范式。那就是追求语言的简洁和意蕴的丰富,寓褒贬于叙事之中,通过材料的选择、详略与显隐的不同,以及用词和语气的微妙差别,委婉曲折地透露出作者的是非和爱憎。
值得一提的是,春秋笔法只是委婉行文,并不是说谎,最多只是影射和隐瞒,而影射是靠词语的选择来表达的。隐瞒,仅是对比较小的事情所作的隐瞒,大事从简或者曲笔。春秋笔法一般都是遵从事实下的隐晦,婉转的陈述和评论以及有目的的选择;曲笔是曲折抒笔,这里的“曲”是曲折,并不是歪曲。能够在事实下有重点地描述人物和褒贬事件,以教化人民,在笔墨中又流露出更多的事实,让人看清真相,这是曲笔的最高宗旨和理想。
孔夫子写《春秋》,本来是要用“直笔”来使“乱臣贼子”害怕的,但是写来写去,他竟写出那么多的“曲笔”,可见写“直笔”是多么不容易!春秋笔法其实是一种妥协,是一种无奈!这种办法写出的史书开创了写史服务于政治的先河,为后世考证增加了难度。
下列各项中,其手法不属于“春秋笔法”的一项是

A.《林黛玉进贾府》中,刻画权倾贾府、笑里藏刀的王熙凤:“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
B.《雷雨》中,周朴园对女仆梅侍萍始乱终弃,三十年后面对鲁妈,在回忆当年时说侍萍是“梅家的一个年轻小姐,很贤慧,也很规矩”。
C.《鸿门宴》中写刘邦与樊哙、夏侯婴、靳强、纪信等四人从鸿门宴上逃走时,写道:“脱身独骑。”用了一个“独”字,来显示作者的态度。
D.《记念刘和珍君》一文,鲁迅先生描写烈士遇害时,写到“从背部入,斜穿心肺”,又写到“其一是手枪”“弹从左肩人,穿胸偏右出”。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孔子编写《春秋》,行文不直接阐述自己的看法,而用一些特别的手法来委婉表达,“褒贬惩劝,各有义例”,形成了所谓的“春秋”笔法。
B.左丘明最先对“春秋笔法”做了精当的解说,但他对“春秋笔法”的解说还有些朦胧,
我们只能看到他思考问题的结果,而看不到思考过程。
C.董仲舒第一个结合《春秋》实例解说了“春秋笔法”,使其具有了直观性和可操作性,但行文多附会阴阳五行之说,给它蒙上一层神秘面纱。
D.杜预最终完成了“春秋笔法”的普及工作,这种表现技巧得以从经院哲学中解放出来,由写史义例变为文章楷模,成为写作与表达的常用范式。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春秋笔法,通过材料的选择、详略与显隐的不同,以及用词和语气的微妙差别,来表达作者的是非爱憎,因而为后世考证增加了难度。
B.春秋笔法虽用曲笔,但追求在事实下有重点地描述人物和褒贬事件,在笔墨中又流露更多的事实,让人看清真相,所以曲笔并不是歪曲。
C.春秋笔法以合乎礼法为标准,是非分明而又简约含蓄地表现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道德评判,以达到惩恶劝善的目的,这使乱臣贼子害怕。
D.春秋笔法除了使用“影射”的手法,还对一些小事做了隐瞒,对大事从简或曲笔,孔子用曲笔其实是一种无奈的妥协,可见秉笔直书有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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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访谈,完成文后题目。
①杨澜(以下简称“杨”):您看您去过这么多地方,台北、高雄、美国、香港,哪一块地方是您最心爱的?
余光中(以下简称“余”):这很难说。有人说我是乡愁诗人。我写了好多乡愁的诗,可是我觉得我的乡愁呢,不是同乡会式的,不是关乎某省、某县、某村的,因为乡愁可以升华或者普遍化为整个民族的感情寄托。这样说来呢,乡愁就不完全寄托在地理上的某一点,它不仅仅是地理的,也可能是历史的,可以说是历史的乡愁,文化的乡愁,而且在中文里面也可以有所寄托。那一年到东北访问,我在短短的致辞里就讲到,小时候在抗战时就会唱“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还有“万里长城万里长”。那时,我没有去过长城,更没有去过松花江,可是整个民族的一个大感情就可以融合在一起。我是说着说着眼泪就掉下来了。我有一篇散文,结尾两句我是这样写的:“你以中国的名字为荣,有一天,中国亦将以你的名字……”
杨:为荣?
余:没有。
杨:没有这两个字,所以我不是诗人,就要差这两个字才好。
②杨:我们看您的人生经历,觉得您其实并没有遇到过特别大的困难,家庭很美满,生活呢,教书、写诗、写散文、写评论,也是人们想象的比较安定的生活。但您为什么却说“我写作是因为我失去平衡,心理失去保障,而心安理得的人是幸福的,缪斯不会去照顾他们”?
余:一个人不能光看他表面的职业和家庭,他内心有很多心魔,内心世界可能很复杂,比如他的愿望并没有完全达到,那就不是表面上看得出来的。我在21岁时就离开了大陆,那对我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因为我的好朋友都忽然不见了。我投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要重新来过;而且一个人到了21岁,记忆已经很多了,所以这件事情让我念念不忘,也成为我的一个……心结,一个中国结。
③杨:今天仍然有很多人喜欢您的诗,但人们的欣赏对象好像发生了一些变化。年轻人喜欢卡通、流行歌曲等那种节奏更快、更有形象感的东西。那么用于看白纸黑字的时间呢,相对就要减少一些了。您觉得未来的诗歌,希望在哪里呢?
余:这个情况不仅仅存在于大陆、台湾、香港。因为媒体变了,价值观也就随之改变了。我向来不认为文艺要大众化,而应该小众化。可如果你连小众都维持不了的话,那就有很大问题了,像三毛也好,或者余秋雨也好,到底还是不能跟一个流行歌星比,对不对?可是,听流行歌的跟读余秋雨散文的还是不一样,所以不能够拿来比较。目前的新诗有相当多的毛病,很多诗人如果得不到知音,也应该反省一下,检讨自己的诗是不是能吸引人,这是多方面的因果现象。
④杨:现在年轻一代接触更多的是一种网络上的语言,要想保持中文原来的那种纯粹和一脉相承,已经是越来越难了。您担不担心中文的纯洁度问题,或者认为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所以也要听之任之?
余:我是相当担心的,也不能听之任之。有学者说,语言就像河流,你不能阻碍它。问题是有河流就有两岸,两岸如果太模糊了,这河流就不晓得流到哪儿去了。所以很多人认为语言就由它去,它有它的生命,其实不然。比如说我们目前的中文,如果过分西化的话,中文的特色就会荡然无存了。(有删改)
这篇访谈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请简要概括。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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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天堂
赵鑫珊
在东西方宗教中都有一个假设:在地球之外某个地方有一个天堂,那里尽是金碧辉煌,尽是山珍海味,没有尘世的种种苦难或悲惨。这假设中的天堂,纯属子虚乌有,纯属幻想。要知道,除了地球,我们没有其他任何星球可去!
月球、火星、金星……是万万去不得的。人类只能生存在地球上;在别的星球上,人类无法生存,更无幸福可言——这就是“我们只有一个地球”这句口号的涵义。
如果人类能够快乐地生活在月球、火星或金星上,并且还可以把60亿人统统移民过去,那么“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的口号就是多余的。
摆在人类面前的出路只有两条:坚决控制地球上的人口,下决心保护地球生态环境;或将人类统统移民到别的星球上去居住。
但这后一条出路几乎是不可能的。比如,在月球表面上如何建造密封式的居住空间就是个大问题。月球上没有大气,它是一个完全没有生命的世界——夜间极冷(-166°C),白天奇热(99°C)。
在世界工业化之前,地球只能供给10亿人的温饱。假设我们现在决定不搞工业化,那么50亿人就必须离开地球。而在决定哪50亿人离开地球这场混战中,我们所有的人都会死去。
把我们的工厂搬离地球生物圈,进入太空,让它们高悬在我们头顶上几千公里之外,那也是不现实的。
火星同样不适合人类生存。那里的昼夜温差达100°C,气候极寒冷而且干燥,大气非常稀薄,主要是二氧化碳;火星大部分的水贮存在冻土圈的地壳层中,地表到处是干旱的荒漠。
金星的英文名称是维纳斯,听起来很美、很温柔,但名不副实。其大气和表面对人类的生存亦抱有敌意。金星稠密云层的下面,是个巨大的、炎热的、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气体的海洋,或者说是一层厚厚的碳酸气浓雾——除非是一些特殊植物,动物是无法呼吸、生存的。
更有甚者,金星的表面温度高达465°C,大气压力比地球高出90倍。这样的生存环境,简直像个酷热的地狱。今天的金星地层还在不断发生地震,熔岩四溢,且伴有雷鸣闪电。
过去,金星上也有氧气,两极也有冰雪,只因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日渐积聚,形成温室效应,入射的太阳光不能向外散发,表面温度日渐增高,氧气的生成越来越少,两极的冰雪全部融化、蒸发,从此河川消失,地面日渐沙漠化,生物亦被一扫而空,成了今日干旱的不毛之地。如果21世纪地球的污染得不到有效控制,那么金星的今天便是地球的明天。为此,我们大家有理由不寒而栗。
最近我读了一些鼓吹人类到地球以外的行星上去另谋生路的文章,其中最著名的是美国德克萨斯大学艺术和人类学教授透纳的《到火星上去生活》,文中乐观地声称,将火星改造成一颗可供人类居住的行星正在变得越来越可行。他的口号是:“把火星改造成花园吧!”——通篇都是诗人的幻想,而不是严谨的科学论证。
如果我们对火星或金星的严酷自然环境缺乏想象力,那就请把目光转向新疆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吧。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流动沙漠,“塔克拉玛干”的蒙古语意思是“进去出不来”。这是一片32万平方公里的死亡沙海!我可不愿看到整个地球有朝一日变成塔克拉玛干。
在宇宙太空中,地球原是一条很安全、很舒适的小飞船。如今它因人类的错误触了点礁,漏了些水,人类理应积极行动起来,亡羊补牢,拨正航向,这才是唯一的出路,而不是弃船逃走。
听听在航天飞机上负责地球观测、摄影的飞行专家斯普林格说的话吧:
“实际上,在飞船上你能一瞬间瞥见整个大陆,至少是从东到西的大陆。你能看到,最有价值的财富是陆地;你还能看到,地球环境发生了什么事情。当你看到到处都有被砍伐了森林的地块时,心里真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这迫使人们认识到,我们必须开始保护我们的环境,要比现在做得更好些。”
因为,天堂是没有的。(选自《天地徜徉录》,有删改)
作者在文章开头描述东西方宗教中“天堂”的目的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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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怪的重水
叶永烈
1942年,正当第二次世界大战在欧洲大陆激烈进行的时候,英国的间谍部门却把注意力集中于挪威南部某荒凉小镇的一家看起来很普通的小工厂。这家小工厂里,并没有隆隆的机器声,也没有高高的烟囱,只有来自当地水力发电厂的电线和自来水管。它在静悄悄地生产着一种神秘的重要物资。德国军队重兵防守,但这家小工厂还是被英国间谍炸掉了。德国人马上调集专家抢修,花了9个月的时间,小工厂又开始了神秘的生产。1944年,德国军队极为秘密地把小工厂的产品运走。但那产品最终还是先后被英国间谍的定时炸弹和美国的轰炸机炸毁了。
这家小工厂生产的究竟是什么产品呢?这神秘的产品,就是重水!
重水看上去跟普通水差不多,也是无色透明的液体。然而,它似水而不是水,跟普通水有着许多不同的“脾气”。重水确实是“重”水,它比普通水重。1立方米重水要比1立方米普通水重105.6公斤。重水这名字,便是打这儿来的。普通的水在0℃结冰,在100℃沸腾。然而,重水却在3.8℃结冰,在101.42℃沸腾。普通水的密度在4℃时最大,重水的密度在11.6℃时最大。很多物质在重水中的溶解度,比在普通水中小。比如,食盐在重水中的溶解度,比在普通水中减少15%,氯化钡的溶解度则减少20%。许多化学反应在重水中进行,比在普通水中慢。严格地说,重水也是水!普通的水分子是由1个氧原子和2个氢原子组成的。重水的分子,也是由1个氧原子和2个氢原子组成的——只不过这氢原子不是普通的氢原子,而是重氢原子。
在大自然中,普通水很多,然而重水却很少,在50吨水里大约只含有7.5公斤重水。重水总是混杂在普通水中,均匀地混合在一起。怎样才能把重水分离出来呢?人们发现,当用电流电解水的时候,普通的水大量被电解成氧气和氢气。而在剩下的液体中,重水的含量越来越多。于是人们便请电流帮忙,来提取重水:把水大批大批地电解,然后把剩下的液体进行蒸馏,利用重水和普通水沸点的不同把它们分开,制得很纯净的重水。从天然水中提取重水,要消耗大量的电能。据统计,提炼1公斤重水比熔炼1吨铝所需要的电能还多3倍。
重水,是制造原子弹过程中的重要角色!它能有效地减慢中子的速度,把快中子变为热中子,并且它本身不吸收中子,不会减少中子的数目。因此,重水是非常理想的中子减速剂,它能使链式反应进行下去,实现原子弹的爆炸。重水因之成为举足轻重的战略物资。当年德国人在失去重水之后,整个制造原子弹的计划不得不推迟。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人们将原子能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建造了原子能反应堆。在原子能反应堆中,同样要用到中子减速剂,用到重水。
在制成原子弹之后,人们又发明了氢弹。制造氢弹的主要原料是氘和氚,氘来自重水。这样一来,重水更是身价百倍。氢弹爆炸,实际上就是氘和氚进行激烈的热核反应,在一瞬间释放出巨大的聚变能。
人们现在正努力探索控制热核反应,把它应用于工农业生产,建造热核反应发电站。这种新型发电站与原子反应堆相比具有许多优点,比如环境污染少,热核反应产生的能量很大,发电量大,更重要的是,原料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在江湖河海的水中,有数以万吨计的重水,可以大量提取氘。正因为这样,如今重水被人们誉为“未来的燃料”。
(选自《百年百篇经典科普》,有删改)
本文为什么从英国间谍对一家小工厂的破坏写起?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从文中概括出重水的主要用途。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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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
(法)雨果·克里兹
写字台上的台灯只照亮书房的一角。彭恩刚从剧场回来,他坐到写字台前,伸手拿起电话要通了编辑部:“我是彭恩,你好!我又考虑了一下,关于《蛙女》的剧评,最好还是发下午版,因为我想把它展开一些……别提啦!太不像话了!所以我才打算写一篇详细的剧评。上午版你只要留出个小方块刊登一则简讯就行了。你记下来吧:‘奥林匹亚剧院:《蛙女》上演,一锅可笑的大杂烩,一堆无聊的废话和歇斯底里的无病呻吟。看了简直要让你发疯。详情请见本报下午版。’你是不是觉得我的措词还不够激烈?这样就行?那好,再见!”
从他放下话筒的动作可以看出,彭恩的情绪越来越愤慨。可就在这时,他猛然一惊,附近有人轻轻地咳嗽了一声。在光线最暗的角落里,他模模糊糊地看见有个人坐在皮沙发里。陌生人蓄着白胡须,身披风衣,头上歪戴一顶礼帽,闪亮的眼睛逼视着评论家。彭恩心里发虚:“你,你……你是谁?”
陌生人慢慢站起来,从衣兜里伸出右手。彭恩看见一支闪闪发亮的手枪。“把手举起来!”那人命令道。彭恩两手发抖。
“嘻嘻嘻……”那人像精神病人一样笑着,“你这条毒蛇,现在总算落到了我的手里。再有5分钟就是午夜。12点整,嘻嘻嘻……你将变成一具尸体。文亚明,我的宝贝,”白胡子老头扬起头,“我亲爱的文亚明,5分钟后你将报仇雪恨。这条毒蛇将永远闭上它的嘴!啊,你高兴吗,文亚明?”说着,白胡子老头立刻举起手枪:“别动!”
“听我说,”彭恩战战兢兢道,“请告诉我,你究竟是谁?……我不明白……我对你干了什么?……求你把手枪收起来吧。我们之间肯定有一场误会。”
“给我住嘴,你这个杀人凶手!”
“杀人凶手?你弄错了。我不是杀人凶手!”
“那么请问是谁杀死了我的孩子,我唯一的儿子,亲爱的文亚明?谁呢,彭恩先生?”
“我根本不认识你的儿子!你怎么会生出这种想法?”
“我的儿子叫……文亚明·穆勒!现在你明白了吧?”
“文亚明·穆勒……我记得,好像是个演员吧?”
“曾经是!因为他已经死了,他对着自己的头开了一枪。而正是你这个无耻的小人毁了他!你在文章里写过他:‘为助诸君一笑,还有一位文亚明·穆勒先生值得提及,因为他的表演,真堪称全世界最蹩脚的演员。’你竟敢这样写我的儿子!而他,可怜的孩子,去买了一支手枪,自杀了。就是这支手枪,过一会儿将把你送到西天!”
彭恩禁不住浑身乱颤:“听我说,这并不能怪我……我感到很遗憾……可我只是尽自己的职责而已。你的儿子真的缺乏才华……你明白吗?我本人跟你的儿子并没有仇,可是艺术……”
“你别再胡诌关于艺术的废话了!你是杀人犯!因此你得死!昨天夜里,”老头压低嗓门,“文亚明出现在我的梦里。他对我说:‘爸爸,拿上手枪去找那毒蛇。午夜12点的时候,杀了他替我报仇!否则,我的灵魂将永远四处飘游,不得安身!’”
“可你不能杀我……看在上帝面上……你简直疯了!……”
老头大声地嘲笑道:“真叫人恶心,你是全世界首屈一指的胆小鬼!一条罪恶深重的蛆虫,半文不值的小人!你那自命不凡的优越感哪里去了?你的体面威风哪里去了?现在你已面对死神,没有了你,人人都会如释重负。”
彭恩双手合十,央求道:“亲爱的先生,如果你一定要杀我,至少让我能最后给我的亲人写几句诀别的话……并表明我的遗愿。”“行,我成全你!”陌生人宽宏大量地答应,“写吧,你还可以活15秒钟!”彭恩拿起铅笔,在纸片上写了两三行字……
午夜的钟声响了。
老头怪叫一声,抠动了扳机。
硝烟散后,陌生人扯下自己的胡子,走近彭恩。
“先生,现在你对文亚明·穆勒的表演才华有了新的看法吧,对不对?看你那个熊样!哈哈……!我想,今后你在评论别人的时候该会学得谨慎一些了!”
看着手里拿着铅笔,满脸蜡黄的彭恩,文亚明伸手拿过那张纸条。只见上面写道:
“亲爱的文亚明·穆勒,你不仅是全世界最蹩脚的演员,而且是头号傻瓜。你戴的假发套大了一号。彭恩。”
小说开头彭恩打电话的情节,有哪些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析小说结尾的特点和艺术效果。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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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鸟
芦芙荭
每天清晨走进公园时,他总要在那位盲眼老头面前徘徊好久好久。盲眼老头是遛鸟的,鸟儿好漂亮,有一个特别令他怦然心动的名字——阿捷。每次盲眼老头用父亲喊儿子般亲昵的口气“捷儿、捷儿”地叫着那鸟儿,教那鸟儿遛口时,他的心就像发生了强烈的地震一般,久久不安。
他是个很古板的老头,并不爱鸟。退休这么长时间,除了每早来这公园里溜溜达达外,几乎没有一点儿兴趣。但自从见了盲眼老头养的那只叫阿捷的鸟儿之后,他就从心底生出了一种欲望——无论如何也要得到这只鸟儿!
之后的日子,他就千方百计地有意去接近那个盲眼老头。盲眼老头很友善,也很豁达。他几乎没有费什么力气,就和他成了很要好的朋友。他简直有点喜出望外。
有一天,他终于按捺不住,对盲眼老头说,他想买下那只鸟。尽管他的话说得很诚恳,可盲眼老头听了他的话,先是吃了一惊,继而摇了摇头:“这只鸟儿,怎么我也不会卖的!”
“我会给你掏大价的,”他有些急了,“万儿八千,你说多少,我掏多少,绝不还价。”
“你若真的喜欢这种鸟的话,我可以托人帮你买一只。”盲眼老头的态度也极为诚恳。
“我只要你这只!”
可是,不管他好说歹说,盲眼老头还是不卖。他打定不到黄河心不死的主意,又去和老头交谈了几次。老头仍是那句话:“不卖!”这使他很失望。一次次失望,他感觉到自己的心像堵了一块什么东西似的。他病了。他心里明白自己是因为什么病的。
几天以后,那位盲眼老头才得知他病了,而且知道病因就出在自己的这只鸟儿身上。老头虽然不舍得,还是忍痛割爱提了鸟笼拄着拐杖来看他。
“老弟,既然你喜欢这只鸟,我就将它送给你吧。”
躺在病床上的他,看到手提鸟笼的盲眼老头,听了这话,激动得差点掉下泪来。病也当下轻了许多。他一把握住老头拄着拐杖的手,久久地不丢。
几天后,盲眼老头又拄着拐杖去看他,也是去看那只鸟。可是,盲眼老头进屋时,却没有听到鸟的叫声。盲眼老头忍不住了,问:“鸟儿呢?阿捷呢?”
许久许久,他才说:“我把鸟放了。”他没敢正眼去看盲眼老头。
“什么?你把鸟放了?你怎么可以放了阿捷呢?”果然,盲眼老头说话的声音变得异常激动。
“是的,老兄。我把鸟放了。你不知道,我这一生判了几十年的案子。每个案子不论犯法的是平民百姓还是达官贵人,我都觉得自己是以理待人,判得问心无愧。现在细细回想,这一生,唯一判错的,只有一个案子。当我发现了事实真相后,未来得及重新改判,他就病死在牢狱里了。我现在已退下来了。这事也没有任何人知道。可自见了你提的鸟笼和笼中那只叫阿捷的鸟儿后,我的灵魂就再也不能安宁了。老兄,我错判的那个青年也叫阿捷呀!”他说着说着已是泪水扑面而下。他发现盲眼老头听了这话,竟然变得木木呆呆的,那双凹下去的眼也有泪水流了出来。但他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几年后,盲眼老头先他而去了。他作为盲眼老头的挚友,拖着年迈的身体亲手为盲眼老头操办后事。办完后事,在为盲眼老头整理遗物时,他从盲眼老头的一个笔记本里发现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身强力壮的后生。他看了照片一眼,又看了照片一眼。他真不敢相信照片上这个年轻的后生,与他记忆中的那个阿捷竟然是那样的相像。他不知道,照片上的那个后生真的就是阿捷呢,还是一种偶然的巧合!
(选自《新中国六十年文学大系·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小说情节一波三折,请概括出情节发展的跌宕之处,并简析这样安排的好处。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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