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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回对汉字的热爱             张颐武
汉字是中国文化的载体,是中国人用于表达思维的文字符号,丰富多彩,博大精深。
中国人有个经典的说法,叫做“读书必先识字”。汉字是中华文化存在的基础。汉字承载了许多历史记忆,每个字都有文化内涵和很长的演化传承;汉字是中华文明的载体和符号,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汉字起的作用,所谓“书同文”;汉字是当代文化传播和交流的载体,它的文化内涵丰富丰厚。
在我看来,汉字之美,首先是形之美,一点一画,精妙组合。其次是意之美,汉字是表意文字,造字有六法,许多字都有自己的内涵和复杂的演变历史,其中的意蕴很美。再次是声韵美,汉字组合成诗文,声韵组合很美。
二十世纪至今,汉字的书写方式发生了两次重大变化,从软笔到硬笔,从书写到输入。两次变化都深刻地改变了我们应用汉字的方式。当然,简体字成为规范的正体字也是汉字在二十世纪的重大的、不可逆的深刻变化。简体字是今天全球汉字应用的主流,也是汉字的现代规范写法。这些变化之中,不变的是汉字本身。
如今,虽然汉字的普及程度,即识字率比过去任何一个时代都大有提高,但我们对汉字的使用情况却大不如前,胡乱书写、使用汉字的状况层出不穷,更别提遣词造句的水平。比如微博,不过一百多字,但这一百多字却缺乏美感,乏味、单调,常出现成语使用不当、错别字等现象。还有一种情况更为普遍,那就是提笔忘字,认得字却想不起如何书写。这种情况在成年人身上更为常见。
技术的发展带来了便利,使用电脑打字让撰写文章、与他人交流都变得更为快捷。但同时,这种便捷却无形中阻碍了我们对汉字的兴趣。追求速度的心态让我们一味快,却忽视了汉字本身的意蕴。莫言就曾说过,使用电脑敲字撰文会使他常顺手选用电脑提供给他的一些词汇,而无法组织出具有独特意蕴的新词汇,所以他最终放弃使用电脑进行创作。另外,如今学生普遍课业重、压力大,常为了应付考试而囫囵吞枣地接收学校老师授予的一切知识,这些知识不经过消化吸收、没调动兴趣,很容易学了便忘。
我们总以为汉语、汉字是我们的基本技能,如同吃饭走路一样无需投入过多学习精力。这种认识偏差常导致我们在学习过程中,主观地轻视学习汉字、汉语的重要性,一味追求数理化或英语能力的提高,最终导致我们在学生期间就不曾打下牢固的应用汉语、书写汉字的能力。我常遗憾地发现,一些中文系、新闻系的大学生遣词造句的能力非常糟糕。
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在解决了最基本的温饱需求、完成了最基本的文化学习后,也开始逐渐意识到传统文化的缺失,对知识有了精益求精的追求,因此社会开始重视汉字的读写。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相关的电视节目应运而生。这是一个好现象,是一个好的开始。
我学中文出身,却也常感于自己文学水平、文字使用能力的不足,也会出现提笔忘字的情况。因而,我觉得汉字、汉语是需要终身学习的。我们需要找回对汉字的热爱,找回对母语的热爱。(选自《新湘评论》2013年第24期,有改动)
下列选项不属于“汉字”作用的一项是

A.汉字承载了许多历史记忆,每个字都有文化内涵和很长的演化传承。
B.汉字是中华文明的载体和符号,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汉字。
C.汉字的文化内涵非常丰厚,是当代文化传播和交流的载体。
D.汉字造字有六法,许多字都有自己的内涵和复杂的演变历史。

下列做法不属于“找回对汉字的热爱”措施的一项是

A.领悟汉字本身的意蕴,体会汉字的形之美、意之美和声韵美。
B.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减轻学习压力,呼吁学生少上网和少发微博。
C.掌握汉语、汉字的基本技能,提高应用汉语、书写汉字的能力。
D.加强对传统文化重要性的认识,推出汉字读写的电视节目。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二十世纪至今,汉字的书写方式发生了两次重大变化,每次变化都深刻地改变了我们应用汉字的方式。
B.当今社会,胡乱书写、使用汉字的状况层出不穷;提笔忘字,认得字却想不起如何书写的现象则更为普遍。
C.使用电脑打字让撰写文章、与他人交流都变得更为快捷,但这种便捷最终导致了人们忽视汉字本身的意蕴。
D.我们总以为学习汉语、汉字无需投入过多的精力,这种认识偏差使得中文系、新闻系的大学生遣词造句的能力都非常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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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鸟
芦芙荭
每天清晨走进公园时,他总要在那位盲眼老头面前徘徊好久好久。盲眼老头是遛鸟的,鸟儿好漂亮,有一个特别令他怦然心动的名字——阿捷。每次盲眼老头用父亲喊儿子般亲昵的口气“捷儿、捷儿”地叫着那鸟儿,教那鸟儿遛口时,他的心就像发生了强烈的地震一般,久久不安。
他是个很古板的老头,并不爱鸟。退休这么长时间,除了每早来这公园里溜溜达达外,几乎没有一点儿兴趣。但自从见了盲眼老头养的那只叫阿捷的鸟儿之后,他就从心底生出了一种欲望——无论如何也要得到这只鸟儿!
之后的日子,他就千方百计地有意去接近那个盲眼老头。盲眼老头很友善,也很豁达。他几乎没有费什么力气,就和他成了很要好的朋友。他简直有点喜出望外。
有一天,他终于按捺不住,对盲眼老头说,他想买下那只鸟。尽管他的话说得很诚恳,可盲眼老头听了他的话,先是吃了一惊,继而摇了摇头:“这只鸟儿,怎么我也不会卖的!”
“我会给你掏大价的,”他有些急了,“万儿八千,你说多少,我掏多少,绝不还价。”
“你若真的喜欢这种鸟的话,我可以托人帮你买一只。”盲眼老头的态度也极为诚恳。
“我只要你这只!”
可是,不管他好说歹说,盲眼老头还是不卖。他打定不到黄河心不死的主意,又去和老头交谈了几次。老头仍是那句话:“不卖!”这使他很失望。一次次失望,他感觉到自己的心像堵了一块什么东西似的。他病了。他心里明白自己是因为什么病的。
几天以后,那位盲眼老头才得知他病了,而且知道病因就出在自己的这只鸟儿身上。老头虽然不舍得,还是忍痛割爱提了鸟笼拄着拐杖来看他。
“老弟,既然你喜欢这只鸟,我就将它送给你吧。”
躺在病床上的他,看到手提鸟笼的盲眼老头,听了这话,激动得差点掉下泪来。病也当下轻了许多。他一把握住老头拄着拐杖的手,久久地不丢。
几天后,盲眼老头又拄着拐杖去看他,也是去看那只鸟。可是,盲眼老头进屋时,却没有听到鸟的叫声。盲眼老头忍不住了,问:“鸟儿呢?阿捷呢?”
许久许久,他才说:“我把鸟放了。”他没敢正眼去看盲眼老头。
“什么?你把鸟放了?你怎么可以放了阿捷呢?”果然,盲眼老头说话的声音变得异常激动。
“是的,老兄。我把鸟放了。你不知道,我这一生判了几十年的案子。每个案子不论犯法的是平民百姓还是达官贵人,我都觉得自己是以理待人,判得问心无愧。现在细细回想,这一生,唯一判错的,只有一个案子。当我发现了事实真相后,未来得及重新改判,他就病死在牢狱里了。我现在已退下来了。这事也没有任何人知道。可自见了你提的鸟笼和笼中那只叫阿捷的鸟儿后,我的灵魂就再也不能安宁了。老兄,我错判的那个青年也叫阿捷呀!”他说着说着已是泪水扑面而下。他发现盲眼老头听了这话,竟然变得木木呆呆的,那双凹下去的眼也有泪水流了出来。但他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几年后,盲眼老头先他而去了。他作为盲眼老头的挚友,拖着年迈的身体亲手为盲眼老头操办后事。办完后事,在为盲眼老头整理遗物时,他从盲眼老头的一个笔记本里发现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身强力壮的后生。他看了照片一眼,又看了照片一眼。他真不敢相信照片上这个年轻的后生,与他记忆中的那个阿捷竟然是那样的相像。他不知道,照片上的那个后生真的就是阿捷呢,还是一种偶然的巧合!
(选自《新中国六十年文学大系·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小说情节一波三折,请概括出情节发展的跌宕之处,并简析这样安排的好处。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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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塔萨的一个奇特的下午
(哥伦比亚)加卡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
鸟笼做成了。巴尔塔萨习惯地把它挂在房檐底下。刚吃完午饭,就听人到处在说,他做了一个全世界最漂亮的鸟笼。来瞧热闹的人多极了,巴尔塔萨房前简直门庭若市,吵吵嚷嚷的,他只得摘下鸟笼,把木工作坊的门关上。
“你该刮刮脸啦。”乌尔苏拉对他说。两个星期以来,丈夫一心扑在鸟笼上,干木工活儿就不用心思了,她很不高兴,可是鸟笼一做好,她的烦恼就顿时烟消云散了。
“你能赚多少钱呢?”她问。
“不知道,”巴尔塔萨回答,“我想要价三十比索。末了总能到手二十吧。”
“你先要五十比索,”乌尔苏拉说,“这半个月来,你起早贪黑的。再说,这鸟笼多大呀。我这辈子见过的鸟笼,就数这个大哩。”
有关鸟笼的消息早就传开了。老大夫希拉尔多的夫人爱养鸟,那天下午,大夫出诊归来,就去看个究竟。
饭厅里挤满了人。那鸟笼放在桌上,供人观赏。偌大的鸟笼用铁丝扎成,分成三层,上下有通道,里面搭着专供鸟儿吃食和栖息的小房。空余部分,装有鸟儿嬉戏用的吊杆。整个鸟笼,犹如一座大型冰厂的模型。老大夫左看右瞧,他寻思,这鸟笼果然名不虚传,比他想给妻子买的那种漂亮多了。
“这鸟笼根本不用养鸟,只要在树上一挂,它自己就会叫起来。”说着,他当着众人把鸟笼转了几转,又把鸟笼搁回桌上,“得,我买下了。”
“已经卖给别人啦。”乌尔苏拉说。
“蒙铁尔的儿子,是他订做的。”巴尔塔萨补充道。
大夫又瞧瞧鸟笼。“你可以再做一个嘛!”
“很抱歉,大夫,”巴尔塔萨说,“可是已经出手的东西是不能再卖的呀。”
大夫耸耸肩膀,“他们出多少钱买下的?”
巴尔塔萨把目光转向乌尔苏拉。“六十个比索。”她说。
大夫又看看鸟笼。“真漂亮,”他赞叹着,“漂亮极了。”说罢,转身朝门口走去,“蒙铁尔可真有钱啊!”
财主蒙铁尔对于鸟笼的新闻无动于衷。他就住在离这儿没有多远的地方,一间堆满家具什物的房子里。他那形容憔悴的妻子,一吃罢午饭就紧闭门窗,在黑洞洞的屋子里,睁着眼睛整整待上两个钟头。她忽然听见人声嘈杂,不禁吃了一惊。开门一看,只见门前聚集着一大帮人,巴尔塔萨拿着一个鸟笼也在那儿。他穿一身白,胡子刮得精光,神情严肃纯朴。
“这玩意儿真太妙啦,”蒙铁尔的妻子喊了起来,顿时容光焕发,她把巴尔塔萨请到屋里,“我这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好的玩意儿。”
“彼贝在家吗?”巴尔塔萨把鸟笼搁在饭厅的桌子上。
“他还在学校里呢,一会儿就回来。”她答道。接着补上一句:“蒙铁尔这会儿在洗澡呢。”
蒙铁尔体态肥大,浑身毛茸茸的,脖子上搭着一条毛巾,从卧室的窗户里探出身来:“那是什么呀?”
“彼贝的鸟笼呗。”巴尔塔萨说。
那女人疑惑地瞧了他一眼:“是谁的?”
“彼贝的呀,”巴尔塔萨的语气十分肯定,“是彼贝让我做的呀。”
蒙铁尔穿着裤衩就从卧房走了出来。“彼贝!”他喊了一声。
“孩子还没有回来呢。”他妻子喃喃地说。
彼贝在门洞里出现了。他约摸十二岁,眼睫毛弯弯的,沉静忧伤,活像他母亲。
“你过来,”蒙铁尔对他说,“是你让他们做鸟笼的吧?”
孩子低下脑袋。蒙铁尔一把揪住孩子头发,硬要孩子看着他的眼睛,“你说呀。”
孩子咬咬嘴唇,一声不吭。
“蒙铁尔!”妻子埋怨了。
蒙铁尔放开孩子,转身朝巴尔塔萨走来。“抱歉得很哪,巴尔塔萨,你事先应该跟我商量一下嘛。只有你才会跟小孩子打交道。”他把鸟笼还给巴尔塔萨,“你赶紧拿走,能卖给谁就卖给谁。”
那孩子一直木然不动地呆着,连眼皮都不眨一下。等巴尔塔萨接过鸟笼,迟疑地瞧了他一眼,他才像狗打呼噜似的,喉咙里发出一声闷响,然后趴倒在地,号啕大哭。
蒙铁尔冷眼瞧着,无动于衷。母亲想上去抚慰一阵。“别管他。”蒙铁尔毫不妥协。
巴尔塔萨瞧那孩子半死不活的,活像一头害了传染病的牲畜。
“彼贝!”巴尔塔萨笑盈盈地走到孩子跟前,把鸟笼递给他。那孩子一跃而起,抱住跟他差不多大小的鸟笼子,透过密集的铁丝瞧着巴尔塔萨,不知说什么好。
“巴尔塔萨,”蒙铁尔轻声说,“我不是说了吗,你把鸟笼拿走吧。”
“还给人家吧。”母亲吩咐孩子。
“你留着吧。”巴尔塔萨说。
“你别犯傻了,巴尔塔萨,”蒙铁尔边说边拦住他,“你把这玩意儿带回家去吧,我一个子儿也不会给你的呀。”
“没事儿,我就是特意做了送给彼贝的,没想过要什么钱嘛。”
巴尔塔萨从挤在门口瞧热闹的人群里拨开一条路,走了出去。
巴尔塔萨在台球房受到热烈欢迎。这时候,他还在想,他做的鸟笼比别人的好,为了不让蒙铁尔的儿子哭哭啼啼,只得把鸟笼送给他,诸如此类的事情没什么新鲜的。可是过不多久,他发现这类事情对许多人还挺重要,不禁兴奋起来。
“他们到底还是给了你五十比索才买下鸟笼的吧。”
“六十比索。”巴尔塔萨答道。众人给巴尔塔萨斟上一杯啤酒,他一一回敬。天刚擦黑,他就喝得酩酊大醉,漫无边际地胡扯起来。他说他要做一千个鸟笼,每个售价六十比索。然后,再做它一百万个,攒满六千万比索。电唱机由他出钱不停地唱了整整两个钟头。大家举杯敬祝巴尔塔萨身体健康,走运,幸福。
乌尔苏拉做好一盘葱头炸肉,一直等他。有人告诉她,她丈夫在台球房里欢喜若狂地跟大伙儿喝啤酒呢,她不相信,因为巴尔塔萨从来没有喝过酒。差不多半夜了,巴尔塔萨还在灯火通明的台球房里,一步也动弹不得。他花了不少钱,只得留下手表抵押,保证次日还清欠款。过了一会儿,他劈腿坐在街上。清晨五点钟,赶去望弥撒的妇女们看见他还坐在那儿。(选自高兴主编《小说中的小说》,有删改)
请用简明的语言梳理这篇小说的脉络。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说开头写巴尔塔萨与妻子乌尔苏拉的对话,与上下文哪些人、事叙写有何关联?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出小说中画线处所用的描写方法,并分析这段文字在情节发展上的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说的结尾部分,写了从来没喝过酒的巴尔塔萨喝得酩酊大醉,这样安排有什么作用?根据小说,请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谈谈你的见解。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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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人
[乌拉圭]比亚纳①
这是给牲口烙印的日子。早晨的阳光倾泻下来,照得人们头昏眼花。
在用横木和立柱造的宽大畜栏里,一群小牛犊踢打着蹄子,眼里冒着火光,在弥漫的尘烟中急得团团打转。从那激怒的神色看,这样被囚禁在里头,它们再也不能忍受了。
畜栏外面,准备套牲口前蹄的人排成两行,中间留一条通道。他们手握绳索,睁大眼睛,等待小牛出栏。
在畜栏的门旁,巨大的火堆熊熊燃烧,火焰冲天。
突然,套牲口的人拖出一头小牛来。当它走到场地上的时候,加乌乔②们发出一阵吼叫,吓得它发疯似的埋头奔跑起来。十几条套索在空中发着咝咝声,凶猛的小牛咆哮了一声,扑通倒在地上。勇士们一拥而上,把它捆缚起来,按在了地上。
“烙!”一个人叫道。
打烙印的人从火堆那儿跑了过来。
火红的烙铁烙得小牛毛皮发着吱吱的声响,冒出一股白烟,发出一股臭味。然后,小牛被解下绳索,身上流着血,疼痛而悲哀地跑开了。加乌乔们却又说又笑地走向火堆,去享受他们套捉牲口的奖赏——畅饮那杯美酒去了。
这种粗野而危险的活计,是加乌乔们最大的乐趣,他们从内心里感到高兴。但是在这一片欢乐的气氛中,只有马乌罗与众不同。他身体高大、粗壮,有点驼背,脑袋硕大,头发蓬乱,脸上最引人注目的特征是那个大鼻子:鼻梁高高地突起,在浓密的头发衬托下,就像是乱糟糟的黑色胡椒树丛中间的一座小石山。别人交谈的时候,他嘟哝;别人大笑的时候,他吼叫。
“烙!这回该你了!”伙伴们着急地冲马乌罗喊道。
他气呼呼地回答:“来了,哼!我又不是火车!”
转回来的时候,他嘟嘟囔囔,推搡着人群往前走,或给狗一脚,或给一个男童头上一掌,什么借口他都找得到的。“这帮懒鬼!你们不知道给人让路吗?”
“你们给这个怪物让路!”有人这样应答。马乌罗头也不回,粗言恶语地骂他一句,全是难听的字眼儿。
老头儿马乌罗的为人一向如此:脾气暴躁,态度冷淡,出言不逊,像青榅桲一样苦酸。所以,人们都管他叫“怪人”。他那毛茸茸的狮子般的大头,他那被头发遮掩着的可憎的面孔,他那目光凶狠的小眼睛,他那嘶哑的嗓音和他那把总是插在腰间的长刀子,令人不禁感到几分敬畏。
他是从何处来的呢?没人知道。可能是从地狱里来的,也可能是从某个狮子洞里来的。谁也不知道他的身世,但是大家都猜想:他准是一个有着不幸经历的强盗。一个怪人,一个冷酷无情的人,一个心灵干枯、心似铁石的人。他经常冲着大家抱怨,而不对着某个人。
场地上忽然响起一阵可怕的叫喊。只见一头肢体伤残、秉性暴烈的四岁大公牛从地上爬起来,怒气冲冲地用蹄刨了刨地,接着痛苦而狂怒地向众人发起了攻击。加乌乔们大惊失色,恐惧地四处奔逃。那公牛三蹦两跳地蹿到火堆边。马乌罗还来得及躲开,他噌地一下爬到了畜栏的围墙上。
但是,当他回头看时,发现下面有一个男童,一个六岁的男童,一只手提着一只吐绶鸡,另一只手抱着一个南瓜,吓得脸色铁青,呆若木鸡。马乌罗毫不犹豫地跳下去,伸手把他抓住,高高地举过头顶,用自己的胸膛挡住了公牛的犄角。
在场的二十个人异口同声地发出恐怖的叫喊,冒着红色火焰的木柴四处飞溅,烟雾弥漫,尘土飞扬,眼前的一切顿时变得模糊不清。
当公牛被两条绳索套着犄角从烟雾中拖出来的时候,大家才看清这幅惨景,都惊呆了。
那男童站在被公牛冲毁的火堆旁,面色如土,但是安然无恙。有着不幸经历的怪人马乌罗却直挺挺地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他的头枕着灰烬,结实的胸膛已经被公牛的凶恶犄角挑开。
(朱景冬译,有删改)
注:①比亚纳(1868~1925),著名作家,其作品多取材于加乌乔的口头传说。②加乌乔:南美潘帕斯草原牧民的统称,意思是“孤儿”“流浪者”,性格强悍而狂放。
小说为什么对马乌罗“烙牛”的具体过程不着一字?请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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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斯特朗走了,但人类探索精神不会终结
《南方都市报》社论
尼尔·阿姆斯特朗走了,他就是登上月球说“这是个人的一小步,却是人类的一大步”的那个人。
他的去世把人们的记忆重新带到40多年前。1969年7月20日,阿姆斯特朗和队友乘坐的“阿波罗”11号顺利登陆月球表面,阿姆斯特朗因此成为人类登月第一人,耗资240亿美元的“阿波罗”探月计划亦就此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这个宇宙探索行动有着浓厚的时代烙印,二战结束后,美国和苏联两个超级大国展开军备竞赛,“冷战”趋于白热化,登月计划系美国国家战略的重要部分;而在“冷战”阴影之下,世界各地反战浪潮此起彼伏,美国国内拜金主义、科技繁荣、核武器的威胁带来的是精神空虚与道德沦丧,彼时,“垮掉的一代”代替了“迷惘的一代”,成为那个时代重要的精神注脚。
然而,这样的时代背景并不能遮蔽阿姆斯特朗登月的探索价值,它不仅提升了当时美国国民的自信心,亦昭示了人类文明的巨大进步,并促进了人们对人类共同体的认知。作为人类的一分子,40年后回忆以下诸多细节,仍然让人激动万分:阿姆斯特朗和队友在月球上存放一个容器和一块不锈钢饰板,上面写着“来自行星地球的人于公元1969年7月第一次在这里踏上月球,我们是代表全人类和平地来到这里”;两人在月球上停留的最后一项任务是把一个纪念碑放在月球表面,以缅怀世界上首次载人宇宙飞行的苏联宇航员尤里·加加林、弗拉基米尔·科马罗夫及“阿波罗”1号的三位宇航员查菲、格里森和怀特;在电视尚未普及的情况下,观看此次月球着陆实况的观众多达5.28亿人;而作为美国的主要对手,为了迎接宇航员的回归,苏联也主动关闭了同波段的广播。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不仅激励了美国,也激励了整个世界”(史蒂芬·迪克语)的壮举,除了在抽象的文明层次有着巨大意义外,在具体而微的技术发展上也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诸多科学技术如集成电路,正是在登月行动的刺激下,获得快速发展,并最终走向成熟,继而在商业上得到广泛应用。
这不禁让人想起人类历史上探索未知世界的诸多壮举,哥伦布横渡大西洋发现美洲大陆,麦哲伦率领船队首次环绕地球航行一周,阿姆斯特朗登陆月球书写了人类文明新的一页。如此不难理解,美国总统奥巴马在表达悲痛之后,称赞“尼尔是美国最伟大的英雄之一——不单是他的时代,而且是所有时代的英雄”。而显然,今天全世界瞩目的这位逝者,此时他不仅是美国的,更是全人类的。
今天我们看阿姆斯特朗们当年的壮举,那种向太空进发的精神,无疑符合了时代的激情。有必要重温阿姆斯特朗登陆月球的社会背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国家间充满了对抗,战争随时可能一触即发,美国国内弥漫着悲观情绪,那是一个传统文化价值式微,年轻人张扬个性,主张“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靠“因为我很贫穷,所以我拥有一切”(凯鲁亚克的小说《在路上》)这样的句子作自我激励的年代,也是一个把守望当做职责并呼吁“救救孩子”的年代(塞林格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不仅是美国,环顾世界各地,亦不难看出,那个时代充满了浪漫主义情结,年轻人敢于担当,充满抱负,甚至孵化出无数政治乌托邦理想。今天看来,其中不乏错误甚至是荒谬的经历,但背后那种充满想象和敢于实现的劲头,恰恰是我们今天仍然需要的。
与当初代表人类高歌猛进不同的是,如今阿姆斯特朗留给我们的思考,或许是他“我连月球都去过了,地球上还有什么地方吸引我呢?”这句充满哲学意味的话。阿姆斯特朗无法摆脱宇航员的光环,作为个人,这是他人生的巅峰,也是其终点,但作为人类共同体,对未知世界的探索,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伴随生命的始终,这种激情不会也不应因为一个时代的结束而终结。(2012年8月27日《南方都市报》)
请简要谈谈阿姆斯特朗向太空进发的探索精神的现实价值。
现场答案
阿姆斯特朗向太空进发的探索精神的现实价值有:①提升了当时美国过敏的自信心;②对具体而微的技术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③昭示了人类文明的巨大进步,并促进俩人人们对共同体的认知;④符合时代的浪漫精神,激发了人们对未知世界的探索,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存在的问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修改为满分答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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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生消费调查报告
记者 李昌建 徐伯行
“一月二百贫困户,四百五百刚够用,千儿八百是扮酷,两千三千是大户。”某高校网站BBS上的这段顺口溜,反映出大学生消费水平的差异性。
小李是武汉理工大学的一名大二学生,他表示自己从来不亏待自己,花钱比较大手大脚。他简单向记者介绍了一下他的日常开销——饮食40~60元/天,洗衣服10~20元/周,杂七杂八的花费120元/月,上网开销一个月也要几百元,每个星期还要留200元流动资金出去玩。记者简单算了一下,小李一个月的生活费要上千元。
而同样是大二学生的小张,却表示自己一个月家里补贴300元就够了,运气好的话甚至不需要伸手向家里要钱。“一个月大概需要800元,但自己在一些网站从事文字工作赚钱,一个月少说也有500元的收入,所以给家里减轻了负担。”
更多的学生,则介于小李和小张之间。记者对采访到的60余位学生月消费数据进行平均,得到的值是980。
每月生活费给多少,才能让孩子既够用,又不浪费?对于大学生的家长们来说是个问题。
陕西省宝鸡市的李女士,为奖励儿子考上了武汉大学,拿出多年的积蓄,给儿子买了手机、笔记本电脑,而儿子也非常开心。但是很快,李女士又纠结起来了——因为儿子的生活费。她原本计划一个月给儿子800元的生活费,但儿子说不够,要求再添200元。李女士说,老公下岗,一家人的生活全靠自己的工资维持,一个月拿出1 000元,负担太重了;她也害怕儿子手头钱多了,养成乱花钱的习惯;但不给吧,又怕钱不够花,委屈了儿子。
而家庭条件稍好一点的戴先生,对于儿子每月2 400元的生活费,倒不是很介意。他儿子去年考上了武汉理工大学。“开销是有点大,但是他从来没有一个人在外面生活过,也不懂得节约和计划用钱,慢慢就好了,总不能让他受苦啊。”
湖南省长沙市的李先生则表示,孩子大了,消费要有计划。他女儿今年考上了华中师范大学。李先生说,上学之前,已经带女儿来武汉“实地考察”了一番,最后按女儿报的数给的生活费。当记者询问女儿究竟报了多少时,李先生笑着说:“女儿报了1 000元,我挺开心的,觉得报的数比较合理。”不过随后李先生补充说,如果女儿的生活费不够用,找家里要,当然也会给,天下哪有不心疼儿女的父母呢?(原文有删节)
作者在文中用了大量的数字来说明大学生的消费水平,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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