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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乔布斯:用“禅”改变世界
①没有人可以选择命运,乔布斯同样如此。他在生下不久就被父母送给别人收养,尽管养父母非常爱这个孩子,但是家境的困窘还是让乔布斯感到生存的压力。由于他爱捣乱、不服从老师的管理、不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和课外作业,学校几次勒令他退学。所幸的是,乔布斯对电子产品有着非凡的兴趣,而且他会非常专注于自己喜欢的事情,以至于母亲要叫醒他,必须要用铅笔戳他的脑袋。 
②乔布斯高中毕业后选择了一家自己喜欢的大学——俄勒冈的里德学院,为此父母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为他凑齐了学费。但是乔布斯不到一年就离开了学校。因为“已经看不到其中的价值所在”。他喜欢嬉皮士,喜欢听鲍勃·迪伦的民谣和披头士的摇滚,和狐朋狗友一起酗酒、吸大麻„„乔布斯恣意放纵自己,以为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些没能让他真正“解脱”。最终乔布斯发现,有些东西永远是无法改变的,比如自己的出身,兴趣,生存的社会以及必然走向的死亡。世界并不属于他,他需要学着去适应世界。 
③在里德大学,乔布斯接触到了佛教里的禅宗,为之深深着迷。禅宗是汉传佛教宗派之一,禅宗认为“一切万法,尽在自心中,何不从于自心顿现真如本性”,禅宗“明心见性”的哲学帮助乔布斯找到了自己的本心,并从中汲取力量。2003年,乔布斯的事业正处于巅峰状态,却被检查出患有胰腺癌,其后虽然治愈,但是屡次休假,经常受到健康问题的困扰。但是面对死亡,乔布斯却从禅宗中得到顿悟:“死亡就是生命中最好的一个发明。它将旧的清除以便给新的让路。”并因此告诫年轻人:“你们的时间很有限,所以不要将他们浪费在重复其他人的生活上。不要被教条束缚,那意味着你和其他人思考的结果一起生活。不要被其他人喧嚣的观点掩盖你真正的内心的声音。还有最重要的是,你要有勇气去听从你直觉和心灵的指示——它们在某种程度上知道你想要成为什么样子,所有其他的事情都是次要的。” 
④纵观乔布斯重回苹果之后推出的一系列产品,iMaC.iPoD.iPhonE.iPad等,共同的也是最鲜明的一个特点,就是简约。最直观的外观、最简单的操控方式、最直指人心的功能设计„„这些都让苹果产品的用户为之疯狂。而主宰这样的设计方案的,不是所谓的市场调研或者消费者的意见,而是乔布斯的精神世界。 
⑤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点评乔布斯“做了经典的减法”,也证明了乔布斯从禅宗中得到的简约理念。“我相信乔布斯花了很多时间在内省,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经验教训,只不过他可能不愿意讲出来。”“我想乔布斯在做产品上有一种哲学的高度,他真的能够做取舍。”
⑥在内心里,乔布斯却具有悲天悯人的情怀。乔布斯每天清晨醒来时,总是会问自己:“假如今天是我的最后一天,我应该做什么?”是的,乔布斯每天做的事情,都是对他自己而言最有意义的事情,那些不太重要的事情,他的态度简单而坚定“No”。乔布斯在经历过死亡威胁之后,悟道:“如果佛祖保佑我重获健康,我将用余生去从事造福世人的伟大工作。” 
⑦正是抱有如此热烈的理想,乔布斯才没有在禅中沉醉,他将参禅视为一种途径,通过禅找到造福世人的方法。这又和佛教“慈悲”的说法不谋而合。所以乔布斯的佛教信仰不是“小乘”,而是“大乘”,他能由己及人,他比消费者更了解他们到底需要什么。
⑧在事业上,乔布斯制造了无数的敌人。在苹果公司,除现任CEO蒂姆·库克之外,历任CEO都是他的敌人。他将自己视为苹果的拥有者,不允许其他人对他的决策提出异议。乔布斯之前,苹果历史上有五位CEO,没有一位在苹果善终。 
⑨早年的乔布斯就是这样,他从来不是一个维持平衡的人,而从来都是打破平衡的人。跟他一起工作生活过的人都难免会受到伤害,而这样的做法显然与“禅”背道而驰。 
⑩正如美国作家杰弗里·扬和威廉·西蒙在其著作《活着就为改变世界:史蒂夫·乔布斯传》中所言,乔布斯“在被自己开创的公司赶出去之后,在‘荒野’之中整整待了15年,在他重新回来的时候,他的内心世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那是一种更加人性化的转变。”
⑾2005年,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中赠给毕业生这样一句话:“求知若饥,虚心若愚。”显然,一向自命不凡的乔布斯也意识到“foolish”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力量的局限性,而更愿意与其他人合作。
⑿正是在新的开放理念下,乔布斯领导的苹果真正将影响力扩展到全世界。乔布斯曾经有一句很著名的话:“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是的,乔布斯的确改变了世界,不过不是用他的霸道和专横,而是合作与开放。这也说明他对“禅”的领悟达到了一个更高的境界。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如果不是因为乔布斯能够专注于自己喜欢的事情,这个不服从管理、总是惹是生非的学生就被学校勒令退学了。 
B.乔布斯在里德大学接触到了禅宗,他从中明白必须依靠自己的本心去探寻生命的意义,不能盲目附和跟从别人的意见。 
C.iMaC.iPoD.iPhonE.iPad等产品取得巨大成功的原因并不是详尽的市场调查,而是乔布斯的精神,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简约”。
D.在被自己开创的公司赶出后,乔布斯用了15年时间深入感悟"禅",顺应了"禅"的精神,内心朝着更加人性化的方向转变。 
E.本文通过记叙乔布斯对禅宗理论逐步深入的研究,展现了他人生中的多次重要转变,揭示了乔布斯获取重大成功的原因。 
(2)文章要揭示的是乔布斯如何用“禅”改变世界,为什么还要花费不少笔墨叙述他的成长经历和学习生涯? 
(3)联系全文,分析乔布斯从“禅”中获取了哪些启示? 
(4)乔布斯赠给斯坦福大学毕业生的一句话 “求知若饥,虚心若愚”可谓语重心长,意蕴深刻。请结合文本,并联系实际谈谈你对这句话的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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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捉 蜘 蛛
①蜘蛛,这里的蜘蛛特别多,也特别的讨厌。我们的这个小楼上,如果有几天不打,让它自然地繁殖起来,让它尽量地布上蜘蛛网,我想,不要几天,就会变成了一个蜘蛛的世界。
②对于蜘蛛,我一向是不大喜欢的;虽然在做小孩子的时候,也曾经喜欢过蜘蛛网,可是,在现在我非但连蜘蛛网都不大喜欢,而且有些讨厌它了。
③因为蜘蛛多,又因为讨厌蜘蛛,所以,我对于蜘蛛,是很不客气的。当我看到一个蜘蛛,神气十足的站在它的网的中央。而用自己的网,撒布在屋角、窗口,或是随便什么地方,在它认为这是一个从黑暗趋向光明的当口,是捕捉那些可怜的昆虫们的最适当的所在,安闲的在等待着那些为了生活,为了一点光明而在到处奔波着的小虫们的落网的时候,我便要用棒去挑破它的网,把它捉到地上来,一脚踏死了它,才觉得快意。
④可是,我虽然时时刻刻在打,但仍旧打它不完。打它不完,又有什么法子;难道让它把蜘蛛丝网住整个的屋子,网住所有的东西,甚至于网住了自己不成?这有什么法子呢?打,总还是要不断地打。
⑤这种蜘蛛之所以打不完的原因,我也是晓得的。这屋子,根本便是一所旧屋子,旧屋子,是最适宜繁殖蜘蛛的,这是一;同时,旧屋子,也早就有了蜘蛛的种子,这是二。你看,一种东西,既然有了它的种子,又有了它的最适于繁殖的环境,这还有什么方法可以消灭它的呢? 难道真的为了要消灭蜘蛛,连这屋子都要烧掉不成?
⑥我把竹竿用力的震动,这蜘蛛便从竹竿上跌下,我等着它从半空中爬上,到了相当的地方,我又把它从半空中打落。这个样子,它肚中的蛛丝,几乎抽得没有了。于是,我便一脚踏死了它。
⑦我这种对于蜘蛛所开的玩笑,或者也可说是残忍,但是,我想一想蜘蛛的讨厌,想一想在这个社会上,也有人在对于同类也采取这种方法时,我的心里,倒觉得如同出了一口歪气似的。
⑧我是几乎每日在这样的打着蜘蛛的。
(原载 1934年第1卷《太白》)
.文章开头说“这里的蜘蛛特别多,也特别的讨厌”,联系后文,回答(1)(2)两题。
(1)“这里的蜘蛛特别多”,是由于

(2)蜘蛛“特别的讨厌”,主要是因为

文章第⑤自然段写了蜘蛛打不完的原因,其中蕴含着深意,这深意是
这篇散文多处描写“我”打蜘蛛的情形,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答:□□□□□□□□□□□□□□□□□□□□(不超过 20 个字)
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鉴赏,正确的两项是()()

A.“我”小时候曾经喜欢蜘蛛网,因为蜘蛛网给儿童以“八卦阵”的美感。
B.看不惯蜘蛛那神气十足的样子,所以“我”对于蜘蛛是不客气的。
C.知道蜘蛛打不完,但总还是要不断地打,这表现了“我”顽强斗争、坚持
不懈的精神。
D.本文的主旨是:表达对蜘蛛的深切厌恶和对可怜的昆虫们的无限同情。

E.文章结尾“我是几乎每日在这样的打着蜘蛛的”,语意双关,含义深长。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4—17题。
牛的写意
李汉荣
①牛的眼睛总是湿润的。牛终生都在流泪。
②天空中飘不完的云彩,没有一片能擦去牛的忧伤。
③牛的眼睛是诚实的眼睛,在生命界,牛的眼睛是最没有恶意的。
④牛的眼睛也是美丽的眼睛。我见过的牛,无论雌雄老少,都有着好看的双眼皮,长着善眨动的睫毛,以及天真黑亮的眸子。我常常想,世上有丑男丑女,但没有丑牛,牛的灵气都集中在它的大而黑的眼睛。牛,其实是很妩媚的。
⑤牛有角,但那已不大像是厮杀的武器,更像是一件对称的艺术品。有时候,公牛为了争夺情人,也会进行一场爱的争斗,如果正值黄昏,草场上牛角铿锵,发出金属的声响,母牛羞涩地站在远处,目睹这场因她而发的战争,爱终于有了着落,遍野的夕光摇曳起婚礼的烛炮。那失意的公牛舔着爱情的创伤,消失在夜的深处。这时候,我们恍若置身于远古的一个美丽残酷的传说。
⑥牛在任何地方都会留下啼印。这是它用全身的重量烙下的印章。牛的蹄印大气、浑厚而深刻,相比之下,帝王的印章就显得小气、炫耀而造作,充满了人的狂妄和机诈。牛不在意自己身后留下了什么,绝不回头看自己蹄印的深浅,走过去就走过去了,它相信它的每一步都是实实在在的过去。雨过天晴,牛的蹄窝里的积水,像一片小小的湖,会摄下天空和白云的倒影,有时还会摄下人的倒影。那些留在密林里和旷野上的蹄印,将会被落叶和野花掩护起来,成为蛐蛐们的乐池和蚂蚁们的住宅。而有些蹄印,比如牛因为迷路踩在幽谷苔藓上的蹄印,就永远留在那里了,成为大自然不披露的秘密。
⑦牛的食谱很简单:除了草,牛没有别的口粮。牛一直吃着草,从远古吃到今天早晨,从海边攀援到群山之巅。天下何处无草,天下何处无牛。一想到这里我就禁不住激动:地上的所有草都被牛咀嚼过,我随意摘取一片草叶,都能嗅到千万年前牛的气息,听见那认真咀嚼的声音,从远方传来。
⑧牛是少数不制造秽物的动物之一。牛粪是干净的,不仅不臭,似乎还有着淡淡的草的清香,难怪一位外国诗人曾写道:“在被遗忘的山路上,去年的牛粪已变成黄金。”记得小时候,在寒冷的冬天的早晨,我曾将双脚踩进牛粪里取暖。我想,如果圣人的手接近牛粪,圣人的手会变得更圣洁;如果国王的手捧起牛粪,国王的手会变得更干净。
⑨在城市,除了人世间浑浊的气息和用以遮掩浑浊而制造的各种化学气息之外,我们已很少嗅到真正的大自然的气息,包括牛粪的气息。有时候我想,城市的诗人如果经常嗅一嗅牛粪的气息,他会写出更接近自然、生命和土地的诗;如果一首诗里散发出脂粉气,这首诗已接近非诗,如果一篇散文里散发出牛粪的气息,这篇散文已包含了诗。
怎样理解文首“牛终生都在流泪”这句话的含意?为牛写意,为什么要从牛的眼睛写起?

概括全文内容,说说作者从哪些方面分别刻画了牛怎样的形态精神之美?

结合全文内容,谈谈你对文章结尾句所谓的“诗”和“非诗”的理解。

文章第⑥段画线句描写牛留下的蹄印极有诗情画意,试着分析这样描写的妙处。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5—7题。
访《蚁族》作者廉思
却咏梅
“蚁族”群体多为“80后”,接受过高等教育,处境却如卑微的蚂蚁,群居在城市的边缘。
记者:“蚁族现象”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廉思:研究发现,大城市均有大规模的“蚁族”存在。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大都倾向于留在城市,加剧了大城市的磁体效应。2002年,有关部门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允许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学毕业生,其户口两年内可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这就为“蚁族”的产生提供了依据。同时,随着我国首批扩招大学生进入社会,逐年增加的毕业生与下岗再就业职工和民工潮汇聚成就业洪峰,造成我国就业压力空前增大。这也必然要求大学毕业生的就业从精英化走向大众化,让更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进入普通劳动者的行列,但是很多学生在思想上还没有完全适应这种转变。高等教育的发展也有值得反思的地方,市场需求情况并没有及时成为专业设置、招生人数划定的风向标。
记者:有读者反映,每个人年轻的时候都是艰苦奋斗出来的,“蚁族”并不值得同情或怜悯。你怎么看?
廉思:“蚁族现象”也确实反映了我国社会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比如,“蚁族”绝大多数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是名副其实的“穷二代”。他们勤奋苦读考上大学,背负着家庭很高的期望,但是目睹同学中“富二代”、“权二代”毕业后轻易获得好职位、买房买车。自己却从村到村(从农村到聚居村)、求职艰难。他们对贫富差距、社会不公的感受跟其他群体是不一样的。如果这样一群“精英候选人”无法参与社会,或者社会使他们“走投无路”,让他们以年轻脆弱的心灵和一无所有的经济能力裸露于经济危机之下,必将对我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构成潜在威胁。
记者:通过你的研究,“蚁族”现在的思想状况是什么样子?
廉思:中国社会存在大学生就是“天之骄子”的传统观念,很多乡村出来的大学生自身还承载着父母的厚望、家族的“面子”,所以也会有类似“宁要北上广一张床,不要外地一套房”的想法,迫使他们选择留下来做“蚁族”。“蚁族”普遍认为,在大城市生活会更有利于自己的人生发展。他们急切盼望以积极的思路有序地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在这个思路的基础上,剩下的问题就是研究怎么解决、采取什么政策、条件和进程。
记者:最后,请你对“蚁族”们说些心里话。
廉思:我要为“蚁族”鼓掌,“蚁族”并不是失败者,只是尚未成功。放平心态,坚信自己的选择,通过不懈的努力,“蚁族”一定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蚁族现象”在各大城市都有存在,它反映了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如果不认真审慎地看待这一现象,将影响到和谐社会的创建。
B.“蚁族”群体特性鲜明,他们年轻 、坚忍,个人条件较欠缺,来自较后进地区 ,群居城市边沿,但仍积极融入自己所处的城市。
C.中国社会传统观念将大学生视为“天之骄子”,使许多大学生不能随着社会现实的变更而转变自我的定位,另外,他们奋斗目标的预设也不切实际。
D.大量民工、大量工人下岗再就业增大了“蚁族”社会生存竞争压力,许多“蚁族”无法获得“富二代”那样的家庭赞助 。

下列分析不是“蚁族”现象产生的原因的一项是

A.传统思想观念、家庭的期望迫使大学生选择留在大城市。
B.大城市的人生发展时机吸引大学生留下来。
C.我国就业政策的调剂为“蚁族”的产生供给了根据。
D.大学生择业观超前,社会还不能承受他们的转变。

结合全文,《蚁族》的作者对“蚁族”的态度推断不正确的是

A.对“蚁族”无法公道地参与社会竞争表现同情。
B.对“蚁族”的选择持批判态度。
C.对“蚁族”给社会和谐与稳固构成潜在威胁表现隐忧。
D.对“蚁族”不能正确定位自己作为“普通劳动者”的身份表示批判。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4-17题。
生命的两万天该留点什么
吴志翔
(1)时钟嘀嗒嘀嗒地走着,我知道那是我的生命在流淌。
(2)不知从哪一天起,我们开始对自己的年龄敏感起来。20岁以前,总觉得没有进入生活,但今天回过头看,偏偏又觉得那时候的故事最多,记忆最饱和。日历一页页地翻,年龄无声息地长,偶尔翻翻旧照片,会惊异于那双满是稚气的大眼睛曾经属于我!忽然间,我们似乎意识到,许多东西在不经意中已经永远湮没在黑暗中了。在成长的同时,我们也失落了渴盼成长的心情。
(3)我曾经好多次向朋友们问过同一个问题:“人一般能活多少天,凭你的感觉尽快报个数字出来。”
(4)“10万天!”
(5)“20万天!”
(6)几乎每个人的声音都响亮而充满自信。然而我却告诉他们,人的生命实际只有两万多天。起初,没有一个人相信我的话,说:“是不是少了一个零?”经过一番计算之后,朋友们深深地叹息了:“怎么?人生如此短暂!”
(7)天黑下来了,我拧亮台灯。时钟嘀嗒嘀嗒地走着,我知道那是我的生命在流淌。我打开一本书,米兰·昆德拉正在说:“我讨厌听我的心脏的跳动;它是一个无情的提示,提醒我生命的分分秒秒都被点着数。”可是我没法不听,正如我们没法拒绝两万多个日子一个个溜走;我的心脏没法不跳动,正如树叶在秋天里没法不飘落。心脏停止跳动,那便是我们的末日。我平静地想着:我们怎样才能在最后走进坟墓之前没有遗憾?这个问题非常接近那段我们耳熟能详的经典语录:“当我们回首往事的时候……”
(8)这个时代已经不可能只存在一种声音,也失去了响亮的压倒一切的“黄钟大吕”。当年奉为圭臬的东西今天或许被扔进了垃圾箱。人们更懂得珍惜自己的琐细欲望,为物质和肉体急急奔忙。人们抛弃了一个英雄的时代,继而也抛弃了英雄所具有的精华。没有了殉道者般的神圣和信仰,没有了朝圣者般的坚忍与顽强,没有大爱,没有大恨,没有大悲,也没有大喜。
(9)于是,我想到一个人,半个世纪以前,他在《生命的路》中写道:“自然赋予人们的不调和还很多,然而生命决不因此回头。”这个人就是鲁迅,他追索的是大生命。他“为了肩起黑暗的闸门而拥有一颗黑暗的心”,他“是现代中国最痛苦的灵魂,不管怎样,他都是一个战士”。可以有千万个陶渊明、苏东坡,可以有数不清的林语堂、梁实秋;但是鲁迅,只有一个。
(10)一种坚挺、鲜亮的人格精神在今天是极其稀罕的。
(11)几天前,重读小说《北方的河》,我再一次被感动。瞧那个人,他坚定地站着!他有一种足以震慑群生的气度,他的硬朗的质地是对众多聪明人的嘲讽,他的沉默和铁一般的冷峻令机会主义者心惊。那个人,他是来自欧亚大陆高纬度的坚硬的风,他有信仰,“信仰,你这纯钢百炼的处女!”
(12)还有海子,质朴而清亮的海子。这位诗人没有活满1万天,但他永远保持了纯洁。他“站在太阳痛苦的光芒上”,复活了。
(13)“诗意是人的栖居必备的基本能力。”海德格尔下了这样的断语。这诗意,动物不会有,它是我们人类的粮食。
(14)夜深了,时钟依然嘀嗒嘀嗒地走着,我听到自己的心脏跳动的声音。我合上眼睛,看到了这样一幅幅图景:鲁迅在夜里一边咳嗽,一边写文章,灯光昏黄,“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予的光明”;弗朗茨·卡夫卡彻夜写完自传体小说《判决》,完成了与自己灵魂的对话,“我的心脏周围隐隐作痛”;马赛尔·普鲁斯特从35岁到死,生活在暗室中,门窗紧闭,房间里点着蜡烛,《追忆似水年华》成为他惟一的安慰;张承志做着“静夜功课”,午夜时分, 他点燃一支烟,纪念夜与黎明相连的瞬间……
(15)这群孤独的人,这群饱满的灵魂!
(16)我们怀着美感想他们,并不意味着我们的青春必须苦难重重。我不希望青春被某一种方式囚禁,它应该是绚烂的,完全开放的;我不希望在20多年的岁月里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有人背它只是为了别人可以不背它。
(17)我想说的只是:哪怕我们的世界变得越来越狭小,越来越平庸,也别让我们精神的花朵在春天枯萎;哪怕我们四面楚歌,也别忘记保持自己尊贵骄傲的呼吸。
文章多次写到时钟“嘀嗒嘀嗒地走着”,其作用是什么?(6分)
根据文意,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在最后走进坟墓之前,没有遗憾?
结合全文,试分析“我不希望青春被某一种方式囚禁,它应该是绚烂的,完全开放的”的深刻含义。
作者由当前人的生存状态回溯过去,点明鲁迅、海子、张承志,卡夫卡等人拥有精神感召的力量,请选其中的任意一个人谈谈他对你的影响。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5-7题。
中国诗歌自身的调节功能
中国诗歌之所以能历久而不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它本身有一种调节功能,其语言形式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从四言到五言到七言,随着汉语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形成新的节奏。二二节奏的四言诗是诗歌的早期形式,随着《诗经》时代的结束而趋于僵化。此后的四言诗,如曹操《短歌行》那样的佳作实在不多。中国诗歌主要的形式是二三节奏的五言和四三节奏的七言。四言诗一句分成均等的两半,节奏呆板。五七言前后相差一个音节,寓变化于整齐之中,节奏活泼。所以五七言取代了四言而成为中国诗歌的主要形式。为什么七言没有继续加长,发展为九言呢?我想这是因为一句诗七个音节已经达到读起来不至于呼吸急促的最大限度,加长到九言读起来呼吸急促。这样的诗行不容易建立起来。
在音节变化的同时,格律也在逐渐严密化。中国诗歌是从自由体(古诗)走向格律体(近体诗),但格律体确立之后自由体仍不衰退,而是和格律体并存着,各有其特长。就一个诗人来说固然有的擅长自由体,有的擅长格律体,但两方面的训练都是具备的。在自由体与格律体之间始终没有分成派别。它们互相补充各擅其能,共同促使中国诗歌的繁荣发展。
从深层考察,诗歌的发展乃是性情与声色两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从重性情到重声色,是中国诗歌史的第一个转变,这个转变发生在晋宋之际,具体地说是在陶谢之间。这恰好也正是近体诗的各种技巧被自觉加以运用的时候。明代的陆时雍说:“诗至于宋,古之终而律之始也。体制一变,便觉声色俱开。谢灵运鬼斧默运,其梓庆之鑢乎。”具体地说,这个转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从重写意转到重摹象,从启示性的语言转向写实性的语言。《文心雕龙·明诗篇》说:“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指出了转变后的状况。从陶到谢的转变,反映了两代诗风的嬗递。正如沈德潜所说:“诗至于宋,性情渐隐,声色大开,诗运转关也。”(《说诗日卒语》)重声色的阶段从南朝的宋延续到初唐,一方面丰富了表现技巧,另一方面也建立起严密的格律,到盛唐,性情与声色完美地统一起来,遂达到了诗歌的高潮。
但是性情与声色的统一毕竟不能维持多久。盛唐半个世纪一过,二者便又开始分离。重性情的,声色不足;求声色的,性情不完。此后二者统一的诗作虽然不少,但能以二者的统一维持一个时代的再也没有了。中国诗歌史总的看来是辉煌灿烂的,但其顶峰也不过只有这么一个盛唐,半个世纪而已。
下列对中国诗歌自身“调节功能”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调节功能”是指历久不衰的中国诗歌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求变的一种特性。
B.其语言形式的调节功能体现在不断形成新的诗句节奏:五七言取代了四言。
C.语言形式的调节功能还体现在格律的逐渐严密化:格律体取代了自由体。
D.调节功能还体现在性情与声色的交互作用,从而使中国诗歌呈现出不同的风貌。

下列表述完全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随着人们对《诗经》兴趣的降低,《诗经》的时代结束了,人们由此感觉到二二节奏的四言诗越来越僵化。
B.中国诗歌没有从五言七言发展成九言,是因为五言七言寓变化于整齐之中,节奏更为活泼的缘故。
C.明代的陆时雍和《文心雕龙·明诗篇》都指出了两代诗风的嬗递发生在陶渊明和谢灵运之间。
D.晋宋之间,诗歌转变主要表现在从重写意到重摹象,从启示性语言转向写实性语言两个方面。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诗歌能历久不衰,是因为人们在诗歌创作中总是保持探索求新的自身调节的状态。
B.中国诗歌的发展是从自由体走向格律体,后来出现各种技巧被自觉运用的重声色也就不足为奇了。
C.古诗与近体诗的长期并存,说明在中国诗歌史上对诗歌语言形式层面的追求意义不大。
D.从诗歌的发展来看,性情与声色两者只有完美统一起来,才能真正成就诗歌的灿烂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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