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9分,每小题3分)
20世纪后期,陕西凤雏村出土了刻有“凤”字的甲骨四片,这些 “凤”字的形体大致相同,均为头上带有象征神权或王权的抽象化了的毛角的短尾鸟。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云:“鸑鷟,凤属,神鸟也。……江中有鸑鷟,似凫而大,赤目。”据此,古代传说中鸣于岐山、兆示周王朝兴起的神鸟凤凰,其原型应该是一种形象普通、类似水鸭的短尾水鸟。
那么,普通的短尾鸟“凤”为何在周代变为华冠长尾、祥瑞美丽的神鸟了呢?我们看到,在商代早期和中期的青铜器纹饰中,只有鸟纹而没有凤纹,真正的凤形直到殷商晚期才出现,而且此时是华冠短尾鸟和华丽而饰有眼翎的长尾鸟同时出现,可见“凤”是由鸟演变而来的。综观甲骨文和商代青铜器,凤鸟的演变应该是鸟在先,凤在后,贯穿整个商代的不是凤而是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在商人的历史中鸟始终扮演着图腾始祖的重要角色。
《左传》记载郯子说:“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九扈为九农正。”凤鸟氏成为“历正”之官,是由于它知天时,九扈成为“九农正”,也是由于它们带来了耕种、耘田和收获的信息。殷人先祖之所以“鸟师而鸟名”,应该是由于这些随着信风迁徙的鸟,给以少皞为首的商人的农业生产带来了四季节令的消息。
对凤鸟的崇拜起于商代,其鼎盛却在周代。正是在周代,“凤”完成了其发展程序中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变为神鸟凤凰。许多历史资料记载了周王室在克商前后对“天命”的重视。《尚书》“周书”十二篇中大量出现的“命”字多指天命,“殷革夏命”也是常见的语句。武王在甲子日牧野之战结束后,紧接着就“不革服,格于庙”(来不及换衣服就到神庙参拜),这个“庙”自然不可能是周庙,而是商人的神庙。这说明周王室急于把商人的正统接过来,成为中原合法的统治者。周人之所以宣扬天命,归根结底在于强调“周改殷命”是出自天的意志和抉择。那么有谁能给周人带来“上天之命”呢? 根据当时的社会共识,最合适的就应该是“天的使者”——凤鸟。《国语》云:“昔武王伐殷,岁在鹑火。”岁即岁星,鹑火即柳宿。古人把赤凤叫作鹑,看来周人选择克商的时间也是寓有深意的。
下列关于凤的形象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20世纪后期在陕西风雏村出土的甲骨文中,凤都表现为短尾鸟的形象。
B.在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中,作为凤属的鸑鷟是跟凫一般大的红眼睛水鸟。
C.综合甲骨文和上古文献记载看,凤的原型是一种类似水鸭的普通短尾水鸟。
D.在周代文化中,凤已经从短尾水鸟变成一种华冠长尾、祥瑞美丽的神鸟。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商代晚期的青铜器纹饰中,华丽而饰有眼翎的长尾鸟形状的凤纹还没有出现。
B.从青铜器纹饰和“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这句话看,鸟是殷商人传说中的图腾始祖。
C.凤鸟知天时,九扈带来耕种、耘田和收获的信息,所以殷人先祖“鸟师而鸟名”。
D.周人的凤崇拜是从商人那里沿袭而来的,而周人的崇凤热甚至超过了商人。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后代所见的“凤”并不是自然界的一种鸟。在中国文化史上,凤的形象最为重要的演变开始于殷商晚期,最终完成于周代。
B.周文王、周武王都曾称臣于商纣王。为了表明自己是商朝先王的臣下,周武王在甲子日牧野之战结束后,马上就参拜了商人的神庙。
C.《尚书》“周书”是记载周王朝史事之书,在“周书”十二篇中大量宜传天命、“殷革夏命”,实际上就是在宣传“周改殷命”。
D.周人之所以把牧野之战克商的时间定在甲子日,即岁星在鹑火的时候,就是因为鹑是赤凤,而赤凤将带来“上天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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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百年椒子 映月泉清
李乃清
“钟书逃走了,我也想逃走,但是逃到哪里去呢?我压根儿不能逃,得留在人世间,打扫现场,尽我应尽的责任。”
对于悲痛和酸楚,她从不多著一字;潺潺缓缓地道来,举重若轻。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1997年,钱杨二老的独女钱瑗去世,一年后,缠绵病榻的钱钟书也走了,“我们仨失散了”。敛起丧亲之痛,当年已近九十高龄的杨绛开始翻译柏拉图的《斐多篇》。人们惊讶地发现,没多久,这位纤小瘦弱的老太太在忘我的文字中硬硬朗朗地站起来了!
这十多年来,面对时间这位严酷的判官,杨绛仿佛大战风车的“堂吉诃德”,越战越骁勇:翻译、写作之外,她还一人揽下了整理钱钟书学术遗物的工作,那是几麻袋天书般的手稿与中外文笔记。
杨绛的一生,为默存而“默存”,甘于牺牲自己的才学、时间、精力,成就钱钟书的治学和创作。对于痴气十足的钱钟书,她体贴关爱,揽下生活里的一切担子,台灯弄坏了,“不要紧”;墨水打翻了,“不要紧”,她的“不要紧”伴随了钱钟书一生。钱钟书的母亲夸她“笔杆摇得,锅铲握得,在家什么粗活都干,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入水能游,出水能跳,钟书痴人痴福”。
钱钟书对她也恋慕至极,将《写在人生边上》“赠予季康”。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出版后,在两人“仝存”的样书上,钱又写下浪漫痴语:“赠予杨季康,绝无仅有的结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对于从小嗣出的钱钟书而言,这份博大的“三位一体”的情感中或许还包含着一份母性关怀。有一次,杨绛要捐掉她为钱钟书织的一件毛衣,钱抱住不放,说:“慈母手中线。”
两人相濡以沫63载,共同营造了最纯净的婚姻,钱钟书曾如是总结:“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
“钟书病中,我只求比他多活一年。照顾人,男不如女。我尽力保养自己,争求‘夫在先,妻在后’,错了次序就糟糕了。”钱钟书缠绵病榻的日子,全靠杨绛一人悉心照料。丁伟志回忆道:“钱先生当时不能进食,只能靠鼻饲,每个菜都是杨先生亲自给他做,菜都做成糊状,鱼要做成粥,一个小刺都不能有,都是杨先生一根一根剔掉的。”
“哎呀,后来不得了了!钱先生在北京医院,女儿钱瑗在西郊,杨先生这么大年纪两边跑。一家三口人,后来一下走两个,尤其是女儿的走毫无思想准备,我想她一定受不了,这个打击太大了啊!她居然非常坚强,一滴泪都不掉。”
今年2月23日,张佩芬突然接到杨绛一个电话。
“因为她只懂英文和法文,不通德语,偶尔也会找我帮忙,她把字母念出来,我记下来查,查好后我给她回信,她收到后第二天马上就电话回我道谢。”
据张佩芬回忆,杨绛所寻德语共18个字母,一口气读完,好似一个拗口的游戏,倘若加以分割,便是3个独立的单词――给予了,赠与了,已经离开了。
【节选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
【注】 ① 钱钟书,字默存。
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5分)

A.文章称“杨绛的一生,为默存而‘默存'”,是对杨绛甘愿隐藏起自己的光芒,默默奉献的情怀给予了正面肯定。
B.文章结尾“给予了,赠与了,已经离开了”,言简意丰,隐含着丰富的人生内涵,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思考空间。
C.对于钱瑗和钱钟书的先后离世,杨绛举重若轻,是因为她在他们生前乃至病中已经尽了一个母亲和妻子的责任,所以了无遗憾。
D.杨绛的“不要紧”伴随钱钟书一生,既体现了她对钱钟书的体贴关爱,又表明她是一个有担当的女性。

E.钱钟书和杨绛“两人相濡以沫63载,共同营造了最纯净的婚姻”,作者高度赞美了他们忠贞不渝的感情,并对“被爱情遗落”的现在人的快餐式的情感进行批判。
文中引用钱钟书母亲的话,有什么作用?(3分)
答:
有人称杨绛为“钱钟书背后的女人”,你是否赞成?请结合全文谈谈自己的看法。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保卫我们城市的传统
王 澍
回顾近二十多年的历史,在相当长时间里,我们在城市建设方面流于简单地向西方学习,建设高楼大厦。现在看起来城市的建设应该根据各地情况采取不同思路。有悠久文明历史的西欧,根本不是当年我们从电视图像上看到的那种高楼林立的“现代化”。但是,发现这一点时已经有点晚了。现在我国不少城市都是“崭新”的,大部分都只有二三十年的历史,别说和欧洲比,就是和“没有历史”的美国比也要短得多。
这种现象和中国近代以来长期处于落后形成的追赶心态有关。很多人希望城市从外观上都向发达国家靠近。很多旧城拆迁中,地方决策层都认为“太落后了”、“太破旧了”,非拆不可。
实际上,中国有非常优秀的城市化传统。和西方不同,中国从唐朝开始就出现很多城市。由于社会具有成熟的宗族礼法格局,到明代形成了建筑无城乡差别的城市。在皖南的山区里,现在可以看到遗存下来的非常成熟、优美、先进的古代建筑。把苏州切一块放到皖南山区的农村,或是把皖南农村的一部分放大挪到苏州,几乎是一样的。
从秦汉时人们开始用夯土技术造房子,在杭州这座南方富庶大城,至今可以看到那么多的“土房子”,显示出秦汉建筑脉络的延续,是很重要的“城市记忆”。看起来土得掉渣的夯土技术其实是高度理性的产物。“百年的砖千年的土”。中国古代造房子,很注重稳固和长久。
中国本土的建筑传统是一个循环营造的体系,有很多奇妙的细节,为现代建筑技术所不及。如传统的中国建筑方式是没有下水道的,主要用地渗技术,从地表大范围地向地下渗透排水,效果很好。而现在的下水道技术,只要有一个地方堵了,其他地方就都要积水。很多抛弃传统、简单采用西方技术的建筑方式都是这样,花了大价钱,却制造出新的问题。
举这些例子并不是简单地提倡复古,而是想说明,中国传统建筑文化存在很多“闪光点”,但目前处于不被人重视的境地。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国传统的营造体系受到破坏,除了在最不讲究建筑文化的地方——农村里尚有遗存,在城市中大都已经中断了。
城市之魅力,不是自于大楼有多高,马路有多宽,而是自于文化的独特性。竞争力就自于创造这种有差异性的文化的能力。
在很多城市,一些街道原本拥有历史上不同时代的各种痕迹,都有其独特的城市记忆,层次分明,形成历史线索的会合,不应该在一次次旧城改造中被全面“覆盖”更新,尤其不能简单地用“有没有住过名人”、“有没有发生过著名事件”作拆除与否的依据。前几年发生的拆除中国美术馆后一个四合院的事件,当时的说法就是“不是文物,也不是名人故居,也不是著名历史事件的发生地”。这种思路左右了我们城市保护工作很长一段时期。很多人没有认识到,中国建筑文明并不是个别名人和历史事件构成的,普遍意义上的大众生活才构成文化的根基,很多路边的小东西都是重要的历史文化痕迹,但是人们都把它们忽略了。
中国要变成有文化魅力的创新型国家,需要的动力就包括历史文化的记忆,这是产生自主创新灵感的土壤。而城市的文化价值不是简单的“先进”、“落后”之比较,而应该是“文化之差异”,从这个角度讲,面对越来越迅猛的城市化热潮,保卫我们城市的传统,已经到了无论怎么说都不为过的地步了。 (选自《新华文摘》,有删改)
根据文意,以下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由于社会具有成熟的宗族礼法格局,中国从唐朝就形成了建筑无城乡差别的城市。
B.中国本土的建筑传统是一个循环营造的体系,超越现代建筑技术。
C.文中所说的“城市记忆”是指城市里曾经出现过的人与事。
D.城市的文化价值应是“文化之差异”,因此城市的竞争力就自于创造这种有差异性的文化的能力。

在作者看来,中国有哪些优秀的城市化传统?
答:
结合全文,你认为我们该如何保卫我们城市的传统? (3分)
答:

6、阅读下面的文字
现在一提到“经”,就给人以庄重严肃的感觉,实际上“经”字的本义只是纺织上的一条条竖线,而横线则叫“纬”,没有“经”,“纬”就无所依托,因此在汉代被命名为“经”的应该是朝廷最重视的文献。不过,清代今文经学派认为只有孔子亲手所定之书才能称作“经”,而古文经学派则认为《诗》《书》《礼》《乐》等都是周代官书,“官书用二尺四寸之简书之”,所以称作“经”。
汉代凡是重要的文献、官书、大都用二尺四寸的竹简书写。《春秋》属于“经”,简长二尺四寸;《孝经》据说是汉人所著,低了一等,简长短了一半;解经的文字,如《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则用六寸的简来写。即便是书写在绢帛上,也分二尺四寸和一尺二寸两种,用整幅或半幅的绢帛横放直写。可见,当时书籍虽非印刷出版,但其抄写也必须遵从社会规定的格式。
与社会流行的二尺四寸的大书比较起来,《论语》只是个“袖珍本”,才八寸。《论语》虽然记孔子的言行,但并非孔子所作。当初孔子弟子记录孔子的言行,受教的时间长,要记的文字多,采用八寸的竹简,也是为了记录简捷,携带方便。作为官方发表的文书和“经”,简长二尺四寸,与现代人所用的书桌的宽度差不多了。南北朝以前没有桌子,宽达二尽四寸的书只能放在案子上,需要把臀部放在小腿上,正襟危坐地看,很累。而“袖珍本”则不同,拿在手中或坐或卧,甚至箕踞也可以看,虽然其庄重性大大降低了,但用现代的话说,也更“人性化”了,与读者更接近了。
从作用上看,《论语》即是小学教科书,又可以以终生涵咏。汉代最初级的读物《仓颉篇》《急就篇》等都是识字课本。以《急就篇》为例,三十四章二千余字,生字密度很大,内容也涉及社会生活诸方面。这些书编写目的比较单纯,就是识字。《论语》就不同了,《论语》的文字基本上是当时的口语,平易好懂;其中的道理多为常理常情,儿童易于理解,那些较深奥的也可以在以后的岁月中慢慢体会;《论语》多有故事,又富有感情,老幼咸宜,所以它是可以读一辈字的书。唐代诗人杜甫有诗云:“小儿学问止《论语》,大儿结束学商旅。”这是嘲笑夔州人好经商,没有读书习惯。现今则把读《论语》看作有学问,这也算是学术变迁,世风推移的反映了。
(1).下列关于“经”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所谓“经”是指古代经典,其实“经”最初只是指纺织上的经线,经线是无所谓庄重不庄重的。
B.在纺织时,“经”是“纬”得以依傍的根基,受朝廷重视的文献被命名为“经”也是同样的道理。
C.清代今文经学派认为古代经典被命名为“经”,这跟孔子亲定有关,而跟“经纬”这“经”没有关系。
D.古代经学派认为《诗》《书》《礼》《乐》等都是周代官书,都用二尺四寸的简书写,所以称为“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诗人食指:我这样写歌
李翚 庄劲扬
“我就是喜欢写诗,就是写了几首当时那个环境下年轻人比较喜欢的诗”。2009年10月食指在中国诗坛第一次专门为他举行的作品研讨会上,作了这样的一个开场白,希望与会的专家学者们不要用“大师”、“英雄”、“先驱”这样的词句来界定他。
研讨会期间,食指大多时候都是低着头默默地聆听、记录,只是偶尔对专家们坦诚地对他的诗做出“文本还不够精美”、“部分诗歌在语言的美感方面还欠火候”这样的评价时,抬起头来频频点头。在历时近3个小时的研讨会结束时,主持人请他再次致辞,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朗诵了他的诗作《我这样写歌》:“这首小诗完成的一刻/结束了一切精神的折磨/别人以为是不修边幅/其实我早已失魂落魄/……一个人承受心灵的寂寞/年年如此,日月如梭/远离名利,远离污浊/就这样在僻静荒凉的一角/我写我心中想唱的歌”……
诗人喜欢朗诵。南京大学的文学评论家傅元峰副教授说,食指是那种能背下自己所有诗的人。食指点头,“这都是我呕心沥血的作品”。
食指在诗作《世纪末的中国诗人》中说自己是“自幼追求艺术的一生”。不过,如果不是因为中考失利,他很可能成为一名天文学家。“都是5分的特优生,居然没考上,只好学文了。”
“我是从一些批判文章里偷学的”,食指有些狡黠地笑着谈到了他的诗艺学习之道。
“文革”期间,几乎读不到什么书了,诗歌也都是政治口号语体。但食指却找到了自己的源泉。他从《文学评论》里读到了那些作为批判对象的外国诗歌,虽然大多只是片段,他也觉得太美了。
食指偷学的第二个源泉是刘白羽的藏书。当时刘白羽已经被造反派打倒,书房被查封,里面有很多国外的诗歌集,食指就和伙伴们从天窗翻进去“借”书来翻阅。
第三个源泉是当时能够公开出版的国外近代诗人的诗歌,普希金、拜伦、马雅可夫斯基等等,他都阅读吸收。
而让食指感到尤为幸运的是在写诗的起步阶段得到了“高人指点”,这“高人”就是何其芳。何其芳是最早一批被打倒的“走资派”、“黑帮分子”,当时已很少有人敢去家里看望他。食指在中学课本里就学过他的诗,很仰慕他。食指回忆那天去何其芳家的情形时说,那是1967年夏天的一天,我穿一条短裤,一件背心,像小孩一样。何其芳的女儿何京颉在一篇文章里写道:“他们谈了很长时间,虽然当时郭路生只是个十八九岁的小青年,可父亲没有把他当成是小孩子,而视他为同辈人,与他滔滔不绝地谈着新诗的创作、发展,诗歌的韵律、语言等等,对郭路生所提的问题也一一做了认真细致的解答。”
从那以后,食指就经常带着自己的诗歌去何其芳家向他请教。他说,“何其芳把我引向了正道”。遗憾的是,不久何其芳就离开北京,而食指也于1968年12月下乡去了……
1966年——1969年,被称为“文化大革命”的第一阶段,“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论调甚嚣尘上,一派“全面内战”之势。食指却在这几年里完成了他“最为辉煌的青春期创作”,大部分代表作都是这几年写的,诗人林莽认为食指的这些作品“是对那些心灵命题的记录与回答”。
《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是食指1968年12月作为知青去山西时,在火车上写成的。他写道:“北京车站高大的建筑/突然一阵剧烈的抖动/我双眼吃惊地望着窗外/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的心骤然一阵疼痛/一定是妈妈缀扣子的针线穿透了心胸/这时,我的心变成了一只风筝/风筝的线绳就在妈妈手中。”
翻译家戈宝权的女儿戈小丽当时与食指一起下乡到了山西杏花村,她在回忆文章中说 “一次他朗诵《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当时的两个女生还没听完就跑出厨房,站在黑夜中放声大哭。”食指的诗很快就传遍了全国有知青插队的地方。
食指觉得幸运的是,那时大家的注意力都只集中在他的《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和《相信未来》上,而没有完全解读他的那两篇长诗《鱼儿三部曲》和《海洋三部曲》。按那时的标准,这两首才是真正的“反动”诗,都直接指向了“文革”与红卫兵。
“幸好我的诗只是在传抄,而且传到上面的是些短诗,躲过一劫”,食指这样说。
1973年,在青春还在奔放地燃烧时,诗人却在理想幻灭爱情受挫的打击下精神抑郁,被诊断为“精神分裂”。从这一年第一次住进北京第三福利医院,直到2002年,食指在这家精神病疗养院断断续续住了12年。
即使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中,食指仍然坚持思考,坚持写诗。“我知道进福利院是一种沉稳,于是用一种积极的心态对待人生”。
2002年他从福利院走了出来,有了新的家庭,也开始了新的生活。
(有删改)
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食指的诗作《我这样写歌》中提到的“精神的折磨”指的是他在被诊断为“精神分裂”后,在精神病医院里所受到的精神折磨。
B.在中考中,成绩本来很好的食指却意外没能如愿去学习自己喜欢的天文学,所以只好选择去学习自己并不怎么感兴趣的文学。
C.为了更好地创作诗歌,食指去何其芳家拜访,并与之从新诗的创作、发展谈论到诗歌的韵律、语言,一些疑问也得到了解答。
D.《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和《相信未来》都是食指的代表作,其中前者形象而又贴切地写出了远离家乡的知青的心情,广为传抄。

E.本文采用倒叙的手法,开篇通过食指参加作品研讨会的一些细节描写设置悬念,后文通过对食指下乡和生病的详细叙述揭开悬念。
从研讨会期间的言行,可以看出食指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在中考失利选择学文后,哪些因素使得食指一步步到达创作的巅峰?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诗人的笔名“食指”,意为“别人背后的指点绝损伤不了一个人格健全的诗人”。做诗人如此,做人亦应如此。请结合全文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生死回眸
蔡楠
一片枯黄的落叶从地上飘起,生长在那光秃秃的枝头,枝头回黄转绿,叶片变得青翠饱满,春雨袭过,嫩芽初绽。在这篇小说里,我们假定时光倒流。
一个生命被子弹洞穿,凋谢在刑场上。透过血痕,我们看到杜君的生命像那片坠落在地的枯叶重又飘起。渗进泥土里已经板结的血块开始变得鲜活,重新聚拢回到他的体内,枪口结疤,杜君坐起、站立、走向来时的路。
杜君从两名警察手中挣脱,离开公判大会会场,回到了监所。头顶上窄小的窗口挤进了几丝光线。他咀嚼着每天只有两顿、每顿只有两个的窝头,难以下咽。他想起了迟志强那著名的歌词:“手里呀捧着窝窝头,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杜君就真的流出了眼泪。
你现在流眼泪还有什么用?在审理杜君一案时,县纪委书记气愤而惋惜地说,你是多么的年轻呀!
是呀,杜君很年轻,在任命为县农行主管业务的副行长时,他才三十一岁。三十一岁,金子一样闪光的年华。他真想干一番事业。然而,这个世界对人的诱惑太大了。忍受清苦去奢谈事业必须有超凡的克制力和忍耐性。面对金钱、美女、汽车、洋房的拥抱,杜君眩晕了。一切的一切开始于那次单位盖办公楼。一个建筑队的包工头叩开杜君的家门,送上了一套精美的挂历。更加精美的是挂历里卷裹着的五万元人民币。主管办公楼基建的杜君在那个晚上失眠了,两个杜君打了一夜架,一个杜君要把钱交还包工头,另一个杜君死活不让。结果杜君采取了折衷的办法,用妻子的名义将钱存入了另一家银行。不久,工程落在了这个包工头手中。接下来的事情杜君不再失眠。一家企业来请,酒足饭饱之后,将杜君拉进了桑拿浴室,筋酥腿软之后又塞给了他两条香烟。回家一看,每根烟卷都是一张百元钞票。第二天,杜君大笔一挥,批了三百万元贷款。其后便是那个港商找上门来。港商要与杜行长做一笔钢材生意,将杜君带到了香港,五日游后,一把别墅的钥匙攥到了杜君手里。作为回报,杜君挪用了八百万储蓄存款。后来呢?就是刚盖好的办公楼坍塌了一半,三名职工被盖在了楼下。后来呢?就是贷款追不回,挪用的存款没了踪影。再后来呢?就是东窗事发,纪委查处,移交检察机关,杜君进了监所。
在监所里,第一个来看杜君的是他中学时代的班主任,两鬓斑白的班主任什么也没说,只是颤抖着把一张发黄的纸交给了杜君。杜君打开那张纸,是他的入团申请书,右下角那片殷红仍清晰可辨。
杜君回到了美丽的校园。杜君开始了中学生涯,勤奋好学的杜君写了入团申请书。当杜君得知第一批发展团员的名单没他的名字时,他重新写了申请书,并咬破中指,签了名,将它交给了团支书。杜君终于戴上了团徽。杜君在“五讲四美”活动中被评为“先进标兵”,他将拾到的一百元钱交还了失主……
家在农村的父母来了。他们带来了一个大帆布兜。父母说,儿啊,尝尝你小时候最爱吃的煮玉米和烤白薯吧!面对年迈的父母,杜君以头抵地,跪倒尘埃。
杜君走在家乡的田野上。杜君随着父母去生产队劳动。他看到一群小伙伴挖了白薯,掰了玉米,便尾随着他们。秋深似海,田野寥廓而神秘。一股浓烟袅袅升腾,伙伴们欢呼雀跃,他们在烤玉米、烧白薯。杜君咽了口唾沫,坚决地一转身,跑回大人们劳作的地里,把这事报告了生产队长……
夏夜闷热而漫长,杜君缠绕在父亲的膝上,听父亲讲侠女十三妹的故事,母亲给他扇着蚊子,听着听着,杜君睡着了。睡梦里,杜君越来越小。杜君咿呀学语、蹒跚学步。杜君满地乱爬,嗷嗷待哺。杜君随着母亲的一声泣血的阵痛,降落到这个世界。
此时,一场春雨刚刚润绽院内那片柳芽。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篇描写了落地枯黄的树叶回到枝头嫩芽初绽的不同寻常的景物,这种虚拟的景物与杜君被枪决的真实相结合,更能引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的思索。
B.作者引用迟志强著名的歌词,目的是突出杜君在狱中生活的物质条件的艰苦,与其当官时的汽车、美女、洋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而深化了小说的主旨。
C.“然而,这个世界对人的诱惑太大了。”这句话含蓄的揭示了正是因为外界的诱惑,杜君才会从一个正直有为的年轻干部,而裂变成为一个贪婪的罪犯的。
D.这篇小说叙述形式新颖别致,构思精巧细密,尤其注意事件之间的过渡缝合。虽然看起来毫不复杂,但却彰显出一种十分难得又十分可贵的奇思妙想。

E. 作者采用语言、动作、肖像、心理等多种描写手法刻画了主人公杜君的形象。特别是一些细节描写,生动细腻的表现了杜君内心深处的情感或矛盾斗争。
小说以“生死回眸”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开篇和结尾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
有人说,蔡楠的这篇《生死回眸》既让我们喜悦的欣赏到了别具一格的叙述形式,又令我们很沉痛的体会到了一种耐人寻味的人生境况。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此的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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