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不平凡的求学生涯
1931年9月,清华大学招录了一批新学生,其中有一个瘦小的戴眼镜的无锡人。这位新生作文和历史拿了满分,理科却几乎是零分,他就是后来成为中国近代力学之父的钱伟长。清华当年招生的作文题目是《梦游清华园》,钱伟长写了一篇四百五十字的赋,出题目的老师想改改不了,只能给了满分。历史考题更奇怪,要求写出二十四史的作者、注者和卷数,许多考生望“题”兴叹,而钱伟长却答得分毫不差。钱伟长的文科好,一点也不奇怪。他的父亲和祖父都是教书先生,四叔是著名的文科学者钱穆。他中学的文史老师,则是语文学家吕叔湘。钱伟长自小看古书长大,十岁的时候就可以把《三国演义》倒背如流。可是,19岁的钱伟长在数理上一塌糊涂,物理只考了5分,数学、化学共考了20分,英文因没学过是0分。
但正是这样一个在文史上极具天赋、数理上极度“瘸腿”的学生,却在一夜之间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弃文从理。这个决定缘于1931年9月18日,日本发动了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听到了这个消息后,钱伟长拍案而起,他说:我不读历史系了,我要学造飞机大炮。他决定转学物理以振兴中国的军力。于是钱伟长几次跑去找物理系主任吴有训,吴先生被这位青年的爱国热情打动了,答应他试读一年。为了能尽早赶上课程,钱伟长来往于宿舍、教室和图书馆之间,早起晚归,极度用功。他克服了用英语听课和阅读的困难,一年后数理课程超过了70分,四年后,成了一名出类拔萃的优秀生。正如他后来常说的:“我从来不相信有什么‘天才’,而只是相信人的才能是用艰苦的劳动培植出来的。奋发才有为,勤学才有识。”
1940年1月钱伟长考取中英庚款会的公费留学生,赴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学习。钱伟长与自己的导师辛吉教授第一次面谈时,发现两人都在研究板壳理论,于是师生俩开始共同啃这块硬骨头。的确,板壳内禀理论是一大难题,但是很有实用价值。在航空航海工程、武器装备、仪器仪表和各项工程设施中,到处可见到平板和壳体。多年来对于各种各样的板壳,各学派学者用不同的方程式来描述,钱伟长认为它们应该有内在的联系,有必要加以统一。于是他开始废寝忘食地寻求这种联系。经过半年多努力,用掉了几尺厚的草稿纸,他终于以严谨简约的张量分析为基本工具,建立了板壳的基本理论,对原有的各种论述进行分类,提炼出本质的核心内容,找到了一组统一的方程式。
同时,辛吉教授通过另一途径得到了类似的结果。1941年,他们合写成了一再为人们称道、引用的著名论文《弹性板壳的内禀理论》。这篇论文发表于世界导弹之父冯·卡门的60岁祝寿文集。该文集的作者多数是当时世界上第一流的科学家,28岁的钱伟长,是文集作者中最年轻的学者、唯一的中国人。爱因斯坦看后也由衷感叹,这位中国青年解决了困扰我多年的问题。此文奠定了钱伟长在美国科学界的地位。
1942年取得博士学位后,经过辛吉教授特地推荐,钱伟长到了冯·卡门所在的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做博士后研究。由于反法西斯战争的需要,美国当时正在加紧研究火箭、导弹,精确地计算火箭导弹的弹道成了当务之急。钱伟长担起了这个重任,他经常到喷气推进研究所所在地墨西哥州的白沙基地参加火箭试验,对各种型号的导弹的弹道及空气动力学性能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写出了许多保密的内部报告,并提出了有关火箭、导弹落点的理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伦敦遭到德国导弹的袭击,英国首相丘吉尔很着急,向美国求援,问题转达到冯·卡门那里,钱伟长提出了一个对运行的导弹加以干扰迫使其射程减小的方案,立即得到采纳。因此战争中尽管伦敦东码头区遭到德国导弹破坏,市中心却安然无恙。丘吉尔在回忆录中提起此事,说美国青年人很厉害,但实际上应该说:中国青年人很厉害!
(摘编自戴世强《钱伟长小传》)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钱伟长基于爱国的崇高理想,弃文从理,转系后读书极为用功,最终成为一名优秀的理科毕业生,这充分说明了奋发才能有为、勤学才能有识的道理。
B.钱伟长在清华大学入学考试中,文史成绩优异,作文和历史都拿了满分,是因为钱伟长受到良好的家庭环境的熏陶和影响,自小是看古书长大的。
C.本文用形象生动的语言,记叙了钱伟长青年时期刻苦求学的过程,展现了一代科学大师的成长历程,塑造了一个成就卓著、令人尊敬的科学家的形象。
D.多年来各学派学者对平板和壳体进行了广泛研究,但没有找到内在联系,钱伟长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建立起板壳的基本理论,与导师辛吉的研究结果相似。

E.由于反法西斯战争的需要,钱伟长在美国加州理工学院时主要从事有关火箭、导弹的研究,他提出的方案曾帮助伦敦在二战中免遭德国导弹的破坏。
(2)为什么说《弹性板壳的内禀理论》一文奠定了钱伟长在美国科学界的地位?请简要分析。
(3)本文反映了钱伟长哪些优秀的品格?请简要概括。
(4)文史上极具天赋的钱伟长上大学时却弃文从理,最终在科学领域还取得了杰出的成就;而人们平时却常说扬长避短更容易取得成功。对此,你有何看法?请结合选文,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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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小题。
热爱生命
蒙田
我对某些词语赋予特殊的含义。拿“度日”来说吧,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我将“度日”看作是“消磨光阴”,而风和日丽的时侯,我却不愿意去“度”,这时我是在慢慢赏玩,领略美好的时光。坏日子,要飞快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度日”“消磨时光”的常用语令人想起那些“哲人”的习气。他们以为生命的利用不外乎在于将它打发、消磨,并且尽量回避它,无视它的存在,仿佛这是一件苦事、一件贱物似的。至于我,我却认为生命不是这个样的,我觉得它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即便我自己到了垂暮之年也还是如此。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
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 (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语)
不过,我却随时准备告别人生,毫不惋惜。这倒不是因生之艰辛或苦恼所致,而是由于生之本质在于死。因此只有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享受生活要讲究方法。我比别人多享受到一倍的生活,因为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尤其在此刻,我眼看生命的时光无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
下面不符合“哲人”习气的一项是

A.打发、消磨时光 B.回避、无视生命的存在
C.把生命看成贱物 D.天色不佳时,将“度日”看作“消磨光阴”

对于“生之本质在于死”的含义或意义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享受生活,及时行乐,就可以说死而无憾。
B.生命的意义正是因为死亡得以彰显和延续。
C.生命一天天流逝促使人们看重生命的分量。
D.作为个体生命的存在,都是短暂而有限的。

对“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这句话作用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与生命本是“优越无比的”“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形成鲜明对比。
B.作者引用这句话,意在强调“享受生活要讲究方法”,“过得丰盈饱满”。
C.承上启下,过渡到下文作者表明自己截然不同的人生价值观。
D.概括了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寄希望于虚幻未来的消极人生。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一条鱼的狂奔
他的手里提一个沉甸甸的冲击钻,腰间另一个丑陋并陈旧的卷尺。不远处的长椅上,坐着几个等车的人。那里还有一个空位。他需要一个位子,可是他不敢走过去。
  他已经累了一天。他把自己悬挂在接近竣工的楼房外墙,用极度别扭的姿势把坚硬的混凝土外壳打钻出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圆孔。这是他在城市里糊口的惟一本钱和留下来的全部希望。有时他感觉自己就像一条鱼,一条离开了河川,在陆地上奔跑的鱼。他必须不停地狂奔,用汗水濡染身体。他不敢停下来。太阳会把他烤干。
  已经疲惫到极致,他的两腿仿佛就要支撑不住他瘦小的身体。他不断变换着站立的姿势,使自己舒服或者看起来舒服一些。没有用。腿上的每一丝肌肉都在急速地蹦跳和抽搐。这些微小的抽搐几乎要牵着他,奔向站牌下的那一个空位。
  姑娘坐在那里,空位在姑娘身边。姑娘的额头洒着几粒赭红色的迷人麻点。姑娘的眉眼描得细致迷人。姑娘穿着很长的黑色皮靴,很短的黑色皮裙。皮裙和皮靴之间,露出一截令他眩晕的圆润的大腿。他看了姑娘很久。他是用眼的余光看的。城市生活让他习惯了用余光观察所有美好的东西——越是美好的东西,越是不动声色。有风,姑娘身上的香味不断飘进他的鼻子,让他宁静、安逸、幸福和自卑。
  他上了公共汽车,他希望得到一个位子,他果真得到了。是公共汽车的最后一排,他冲过去,把身体镶在上面。
  香味再一次钻进他的鼻子,轻挠着他,让他打了一个羞愧的喷嚏。他把脑袋转向窗外,眼睛却盯着姑娘锦缎般光洁的皮肤。当然是用余光,他的余光足以抚摸和刺透一切。他再一次变得不安起来。他挺了挺身子,坐得笔直。
车厢里越来越拥挤。所有站着的人,都在轻轻摇摆。姑娘倾斜着身子,一只手扶住身边的钢管。姑娘的旁边站着一位男人,身体随着汽车的摇摆,不断碰触着姑娘。
他看到姑娘扭过头去,厌恶地看看男人。男人尴尬地笑,做一个无奈的表情。姑娘没有说话,她小心并艰难地使自己和男人之间闪出一条狭窄的缝隙。汽车突然猛然摇晃,姑娘的努力顷刻间化为泡影。
  于是他站了起来。他对自己的举动迷惑不解。他对姑娘说,这儿有个座位,你坐。他想他应该说出了这句话,因为他的嘴唇在飞快地抖动。姑娘看看他,懵懂的表情,似乎没有明白他的意思。他只好指指自己让出来的位子,他对自己说,这儿有个座位,你坐
  姑娘瞅瞅他,再瞅瞅那个空位,再瞅瞅他。姑娘把头重新扭向窗外。姑娘没有动,也没有理他。姑娘说,哈。
  他的表情便僵住了。他感觉自己被当众扒光了衣服,所有人都在细细研究他身上每一个肮脏的毛孔。他没有坐下。他把脸扭向男人。他对男人说,这儿有个座位,你坐。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轻轻颤抖。那是哀求的调子,透着无比的卑微和真诚。
  男人笑了。他不知道男人为什么笑,但男人的确笑了。男人的脸上瞬间堆满了快乐的细小皱纹。男人没有动,甚至没看那个空位。男人盯着他。男人说,哈。
  声音是从鼻子挤出来的——那声音有些失真。
  他有一种强烈的想哭的冲动。那座位就那样空着,没有人去坐。包括他。很多人都在看他,面无表情。他感觉自己被他们一下一下地撕裂开来,每个人都拿到其中一块,细细研究。
他提前两站逃下了车。他提着那个沉甸甸的冲击钻,慢慢走向宿舍。他感到很累,似乎马上就要瘫倒。  
他把冲击钻换到另一只手。他感觉自己是一条即将脱水的鱼,正被太阳无情地炙烤。他想明年,自己应该不会再来这个城市了。因为在乡下,淌着一条温暖的河。
  一缕熟悉的清香悄悄钻进他的鼻孔。突然他再一次紧张起来,他感觉姑娘就站在不远处,盯着他看。他转过身。他第一次面对姑娘。他看到姑娘迷人的脸。他的身体开始战栗不安。
  姑娘说刚才是你吗?他点点头。姑娘说哦,转身走开。姑娘走了几步,再一次停下。姑娘扭过脸,说,谢谢你啊。然后转身,走进一家服装店。
  他开始了无声的狂奔,泪洒成河。他感到安静和幸福。他感觉自己就像一条鱼,在炙热的陆地上不停地奔跑。他不能停下,他需要汗水和眼泪的濡染。
他想他明年,可能,还会留在这里。他知道这个城市需要他,用极度别扭和危险的姿势,将坚硬的混凝土外墙,钻磨出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圆孔。
回答下面的问题。
(1)“这儿有个座位,你坐”这句话,第一次作者写的是“他对姑娘说”,第二次为什么写
成 “他对自己说”?
(2)“他”为什么要把座位让给那个男人?
文中划横线的句子颇为相似,表达的意图有何不同?
从全文来看,题目“一条鱼的狂奔”有哪些含义?
小说设置“姑娘”这个形象有哪些作用?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在互联网和微博出现之前,人们很少会意识到这样一个问题,即由职业记者报道的并有专门的新闻机构发布的消息,才算得上是新闻;隔壁大爷或邻家小妹传递的消息不是新闻,。市井小民日常生活中的事件也不是新闻。
而今,微博的降临,陡然改变了新闻的形态,新闻漂浮不断地从周围的日常生活中喷涌而出,它不再是报纸和广播电视的专利。以前作为新闻来源的素材,现在都成了新闻本身,记者所寻找的目击证人如果自己上微博,就成了新闻的发布者。
约翰·费斯克在《阅读大众文化》一书中曾经揭示了新闻报道的真实性等级。播报新闻的电视主持人、电视台所连线的远方记者以及记者所采访的目击证人,分别处于真实性的三个等级之中。新闻机构赋予电视新闻主持人以权威性和全面性,处于真实性等级序列的最高端;主持人的话语不代表自身,他或她是规范的新闻话语的化身,尽管电视台主持人离事发地点空间距离最远,而目击证人处于真实序列的低端,虽然他们就在事发现场。目击证人作为具体的个人,由于其所处的地位和特定视角,尽管所言真实,但往往不够全面,可能还有其他目,击证人来加以补充。真实的新闻报道只有在经过记者争电视台的综合之后,才被社会所认可。今天在微博新闻中,这种真实性的级差似乎被消解了,微博与微博之间是等距离的,都在点击鼠标的一念之间.特别是当记者和主持人也开微博,人们发现每个人可以是同样真实而片面的,,每个人也同样具有比较、鉴别和综合不同消息来源的能力.与此相应,新闻的独家报道和第一时间播报的重要性也降低了,微博上几乎全是独家报道,并配以第一时闻的个性评论,应当说,微博为新闻的民主化做出了大贡献。
在传统和惯例中,正规的新闻机构因为其报道公共事件并采取公众的立场,人们习惯将它看成公众的代言人而获得了某种规范性和权威性.此时记者和报道者的立场被隐去了,认为他们的报道无疑是站在公正和客观立场上的,记者是秉持职业操守的,他们的客观和公正似乎是由其所在的机构做保讧的。微博上的新闻由于没有权威机构做保证,所以在客观性上有点悬,微博人的新闻也不使用记者常用的那套新闻报道话语,个人性的言语和偏好性的表述使得英报道的公正性又悬上加悬.但是微博新闻却以其生动、鲜活、及时,带有个人体温和喜怒哀乐,吸引着人们的眼球,使得当下的记者编辑们纷纷在微博中寻找素材。常常听到一些新闻报道中有“零距离”“原生态”等夸张的说法,其实,锻博倒是当得起这一说法的,即便是讹传和谣言,在微博上也是原生态的,动机昭然,不那么阴险,比较容易查找源头。再则,微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不是体现在每一个具体的个体身上,而是体现在各种言论、思想、立场的交汇之中,一不同个体的真实侧面,是所谓的客观世界的最好注脚。
下列关于“新闻”的表述,与原文不相符合的一项是

A.在互联网和微博出现之前,新闻是报纸和广播电视的专利,必须由职业记者报道,由专
门的新闻机构发布。
B.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是有等级差异的,新闻机构因赋予电视新闻主持人以权威性和全面性
而处于真实性等级的最高端
C.在传统和惯例中,处在事发现场的目击者尽管所言真实,其讲述也只能作为新闻来源的
素材,不可能直接作为新闻被社会认可。
D.新闻机构和记者报道新闻时其实是有自己的立场和倾向的,‘但此时将其隐藏了起来,

因此新闻机构“公众代言人”的身份和记者“客观公正”的形象深入人心。
下列对“微博”与“新闻”关系的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微博改变了新闻的形态,普通百姓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事件、他们之间传递的消息都可以成为新闻, 每一个人只要上微博,就成了新闻发布者。
B.微博新闻似乎消解了新闻的真实性级差,在微搏中每一个人可以是同样真实而片面的,也可以具有同样的比较、鉴别和综合不同消息来源的能力。
C.微博打破了报纸和广播电视享有新闻专利的局面,推动了新闻的民主化,甚至成为专业记者、编辑的新闻来源。
D.微博虽然缺乏传统新闻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但具有传统新闻所没有的生动、鲜活、及时的特点和报道者的个性化特征。

下列根据原文信息所做的推断,合理的一项是

A.记者、主持人有新闻机构赋予的权威性和全面性,因此他们的微博相比其他人的微博更客观公正和真实可信,理所当然会有更高的关注度。
B.微博人在没有权威机构保证其客观性的前提下,不妨将个人性的言语、偏好性的表述与规范的新闻话语相结合,这会是目前的一个最好的选择。
C.微博是“原生态”的,在微博上讹传和谣言也动机昭然,容易识别,而且比较容易查找源头,因此阴险者不会利用微博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D.微博交汇着各种言论、思想和立场,展示了客观世界不同个体的真实侧面,这不免会使人感到茫然,难以抉择,却也为认识世界真相提供了契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有钱无钱
钱百万姓钱名百万。钱百万姓钱却没有钱,钱百万的钱只能看不能用。钱百万的钱不是假钞,不是冥钱,是货真价实的钱币,只是不能流通罢了——钱百万的钱,全是古钱。人称钱百万是古庙镇一怪:乃钱币爱好者也。
每天,钱百万都不忘把那些搜集的钱币拿出来反反复复摩挲欣赏,组合排列,辨识鉴定,乐此不疲。
钱百万的钱币使小镇人大开眼界,其中有空首布、有齐刀、有秦半两、有汉代厌胜钱、有永安五铢、有开元大钱、有北宋铁母、有太平天国珍钱,更多的是清代的钱币,真可谓洋洋大观。
钱百万是退休的小学教师,那点可怜的退休金还不够他每月搜罗两三个钱币。钱百万唯有从牙缝里抠,平素鱼肉几乎是不进门的,常常素菜一碟、白饭一碗,自得其乐。
幸好早先这些古钱币在小镇人心目中并不金贵,半送半卖给钱百万的。
近年开放了,小镇人渐渐明白:这些古钱币其实老值钱呢。因而再不肯轻易售之于钱百万。渐渐有了专做古钱生意的,在小镇上收了,贩到市里、省城里。古钱价被越抬越高。
钱百万开始望钱兴叹。看中的,爱不释手的,却无钱购之。钱百万先后发现了圜钱、饼钱、永乐钱异品等,看得钱百万心儿痒痒,又恨恨不已。
钱钱钱,我钱百万姓钱名百万,拥钱“百万”想集几枚喜之爱之的古钱却囊中羞涩,这钱币岂不是不集还罢,越集越气。
那些发了的大款,仿佛洞察了钱百万的心理,三天两头儿有人上门来拜访钱百万,意欲高价收购钱百万的古钱珍藏:头几次来的,无不被钱百万骂了个狗血喷头。
后几次来的,钱百万快人快语:“免开尊口。”
再后来上门的,钱百万傲然不理。
来人不急不躁,只叙家常,不谈钱币。
说起来钱百万家也真可怜,屋里摆设像开阶级教育展览,除了钱币别无它物。
来人很诚恳地说:“人生在世,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这些钱币是能吃是能用,还是能带到棺材里?苦了一辈子,没享半点清福,冤不冤?凭你的经济实力,再想觅个看得上眼的古钱币比登天还难,与其空守着,还要提心吊胆别人来偷来骗,倒不如趁早出手,也免操了那种种的心思,乐得眼不见心不烦。一个人安享天年,强似现今这般千倍百倍呢……”钱百万颔首不语,心海涟漪微漾。
钱百万经不住车轮大战式的劝说,再说对集珍稀古币已不敢奢望,终于狠狠心:出手。说句笑话,钱百万多年来一直在做“钱奴”,为“钱”奔忙,为“钱”辛苦。如今算是把颠倒的历史颠倒过来了,试试驱使、奴役金钱,不知啥滋味?
钱百万真正有了钱后,搬进了古庙镇新建的公寓。家像个家了,也告别了青菜萝卜家常菜,酱瓜酱茄就泡饭的清苦日子。
安逸得比死还难过的日子,钱百万不久就厌了腻了。想想,整天无所事事,那日子如何打发。常常莫名其妙地感到恍恍惚惚,怅然若失,这种日子无聊透顶。
钱百万终于受不住古钱的诱惑,又悄悄地开始收集古钱币。只是比之以前集钱币要难上十倍百倍。钱百万又忙碌了起来,他一枚一枚地觅,一枚一枚地集,生活似乎又有了盼头。他固执地搬回了原来的老屋,又吃起了酱瓜酱茄……
有人说他:憨棺材!钱百万只当没听见,活得有滋有味。
根据小说内容,概括钱百万的形象特点。
小说在情节的安排上有何特点?请结合具体内容简析。
这篇小说意蕴丰富,表现了深刻的主题,你认为小说给了我们怎样的启示?

阅读下面课内文段,按要求完成小题。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仿佛分散在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好家伙,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这不肯安分的牲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地在这原野上汇集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成为一片喧叫、纷乱、快速移动的集团冲锋!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一下子变得老练了许多;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跌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雪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马群消失,暴雨停歇,你再看不见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我把这几分钟间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尽……
作者为什么一开始要写夏日之雨“来势之快”“雨脚之猛”?
第一段文字在语言上有什么特点?试选你感触最深的一点做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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