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蜂筑巢
到了霜降的时候,黄蜂陆续坠落阳台了。一只又一只,总是不断地出现。却又不会大批地同时死亡,有时候扫地,扫帚前面就蠕动着一两只。
秋日的阳光温厚无力地照耀着,像摊开四肢时缓缓输送的血脉。秋的日子将尽,前面似有一堵无力逾越的无形的墙,在秋风的驿马来往传送急件的时候,挡住了那些没有办好移民文件的小生命。
黄蜂的家族里。大部分没有办好移往冬天的手续。在阳台上,我听见一个细嗡嗡的声音说:生活着多么好啊。但是我们,只有一死了。
我听见了这声音,不忍把这只蜂扫进尘土和枯叶里,便用扫帚挑起它,轻轻放到窗台上,它像一个打秋千的小孩一样紧紧抓住扫帚尖,然后落在一片宁静的秋天里。
A秋天的阳光罩住这个小小生命。仿佛舞台的灯光罩住一个即将谢幕的芭蕾舞演员。它的翅膀像裙子般垂落,透明地遮住它的小身躯,身躯在阳光下异样地鲜明美丽。
B那样的金黄上印着那样的黑纹,仿佛是出自名家之手的套色版面,那金黄应该是晚熟的金皇后玉米颗粒的黄,浸透了阳光的纯金之色,而那黑纹斑,却是无月之夜的浓黑。这两者套印在它的身上,就是夜与昼、生命与死亡,温柔和峻厉,无限与短暂。
它蠕动,欲飞,颤抖,然后停住。仿佛它已经明了生命的期限似的,开始整顿自己。用毛茸茸的两只小手收拾整理自己的触须,像吕布拨弄两根长长的花翎那样,认真而又骄傲。那是两根多么漂亮的触翎啊,它捋着它,一遍又一遍,如同一个清洁的爱美的人儿。
小家伙!
你原来是如此自爱呢!
可是我们原来是怎么认识你的呢?我原来还以为你是个四处寻衅的亡命之徒呢!你的屁股后面总是挂着一支毒箭,随时准备刺向仇敌,我以为你是好斗的。黄蜂尾上针么,我至今记得童年捅鸟蜂窝时,几只毛茸茸的小爪子紧紧抠住鼻子上的毛孔,然后狠狠一刺,……至今鼻子还大着。
黄蜂就是马蜂,春天时竟在阳台的墙缝里筑了巢,嗡嗡营营,不时地有起飞和返航,小小阳台一下成了热闹的空军基地,给一家人造成威胁。如果要想毁掉这个基地和里面的众多“歼击机”也很容易,晚上用一团泥巴糊住墙缝,就全数“闷”死在里面了。但是……何苦呢,毕竟是一些没有攻击过人的小生命,即便是黄蜂,也不忍去荼毒无辜。“到了秋天它们自己就完了。”我说。
从春天到夏天,它们天天从我们的头顶、脸前飞来掠去,人无伤害之心,蜂子也决不主动攻击,连误会也没发生。相安无事之下,我忽然发现了这些小家伙是非常有灵性,非常善解人意的,它们仿佛看得见你的心里没有存着歹意。
后来,我越看越觉出它们的可爱、团结、忙碌,甚至把观察它们的活动当做了我每天的乐趣。金色蜂群仿佛是阳光锋芒变幻孵化而出的生命,连同那嗡嗡的声音也像是夏日阳光的声音呢……这些一粒一粒的、飞翔的小光芒啊!
再后来,就是寒露、霜降了。
它们挣扎在季节的墙边,坠落在时限的海关前,无限珍惜,异常温柔。它们当中没有一个使用过上天配发给自己的箭。我听见这些陆续坠落阳台的小生命说:生活着多好啊,但是我们,只有一死了。
明日立冬。明年请务必再来聚会呵,小家伙! (选自《周涛散文》)
文中两次较详细地写黄蜂走向死亡时的“举动”,表达了作者不同的情感。阅读文章,填写表格。(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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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蜂的“举动” |
作者的情感 |
第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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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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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写黄蜂“筑了巢”的生活突出了黄蜂哪些性格特点?此间,作者对黄蜂的认识发生了哪些变化?(3分)
把黄蜂的生命历程与人类联系起来看,你认为作者告诉了我们什么?(至少写两点)(2分)
文章A、B两处画线语句写得很精彩,请任选一处作简要赏析。(2分)
阅读下文,完成下题(共20分)
最靠近天堂的地方
范稳
⑴我从小喜欢读书,但是这跟远大理想和父母督促等都毫无关系。我从小较真,比如老师鼓舞我们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会一直问,怎么定义中华?怎么定义崛起?读什么书?中华崛起和我读你说那些书有什么必然关系?还没等我问完,老师就不搭理我了。我父母很少读书,我爸关心大自然,特别是大自然里能吃的东西,他能叫出水里所有鱼的名字。二,我妈关心人类,特别是邻居亲戚之间,他了然方圆十里所有的男女八卦。即便是后来我写的小说出版了,再版了,得奖了,另几本小说也出版了,我父母都不看。我爸说,看不下去没劲,没写鱼;我妈说,保持一下对我残留不多的美好印象,再说,能写成啥样啊,不就是那点搂搂抱抱的屁事儿吗,还没写出花?
⑵我从小喜欢读书全是因为那时候没任何其他有意思的事可干。我们是最后一代需要主动“杀时间”的人类:没手机,没平板、没电脑,没电影、没游戏厅、没夜总会、没旱冰场、没保龄球。我又对体育没任何兴趣,上街打架又基本是被打,只剩下读书,于是读书。
⑶我记得有一次我试图进入一个图书馆,里面当班的被吓了一跳,以为我是来偷啥的坏孩子。我问,能借书吗?她说,不能。我问,能能进入书库随便看看吗?她说,不能。我问为什么,她说,你借书,怎么保证你一定能还?再说,不符合规定,你进书库,怎么能保证你能爱护图书不偷书,而且不撕掉几页拿走?再说,不符合规定。我问,那你是干什么的呢?她说,看着像你这样的人的。
⑷第一次体会到图书馆的美好是在北大。早点去,如果运气好,能有个靠窗的座儿。窗外是很多很高大的白杨树,是很大很绿的草地,是草地上弹吉他唱歌的男女,每个人的眼睛都是全世界最朦胧最忧伤的。七八页书看过,人一阵恍惚,掉进书里,周围的人消失,周围的墙消失,周围的窗户全部打开,周围的一切变软,从固体变成液体再变成空气,混沌在周围,不知今夕何夕。时间变得很浅,一个恍惚,又憋着不能不去撒尿了,一个恍惚,又饿的不得不去吃饭了,一个恍惚,日落月升,宿舍、图书馆要锁门熄灯了,一个恍惚,白杨树的叶子落光了,草地忽然黄了,
⑸16年前,我去美国读MBA(工商管理硕士)。16年后,我去美国休个长假。中间这十几年,事冗时仄,读书都在厕上、枕上、车上、飞机上,把包里的Kindle(电子阅读器)勉强算作图书馆。长假中,不设手机叫醒,在风铃声中自然醒来,忽然想到,可以再捡起多年前的爱好,再去泡泡你,图书馆。
⑹开车去距离住处最近的UCDavis(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据说是世界上农业科学最强的大学,靠近校园,有大片实验性农田和果园,但是没臭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不需要证件,不需要存包,没人盘问,我就大摇大摆的进了图书馆。我在地下一层的一个角落坐下,中庭泻下来的光猛,松树很老,草地很嫩。人很少,一切很静,人走路、人轻轻搬开凳子、人掏出钥匙、人挪挪屁股,都发出大的吓人的声音。坐下,吸口气,一鼻子纸张和油墨的味道。
⑺看书看到去一层上洗手间,我沿着宽大的楼梯往上走,往上看,明晃晃的阳光,一架架的纸书,每本纸书仿佛一个骨灰盒,每个骨灰盒里一个不死、不同、不吵的人类的灵魂,进进出出,自由自在,无始无终,一副人间天堂的样子,整个人便都好了。
(选自《时尚文摘》)选文第⑶段记叙“我”第一次试图进图书馆的经历,在结构和内容上有何作用?
解释选文第⑷段中加点词的含义,并说说连用“一阵恍惚”、“一个恍惚”,反映出“我”当时怎样的状态?
说出选文第⑺段划线句的含义
结合本文内容,说说你赞同读电子书,还是读纸书,为什么?简要作答。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题。
她跟他居住在美丽的香格里拉的一幢小木楼里。他是一位小提琴演员,音乐,仿若就是他的生命。
每天清晨,一觉醒来,他都会跟尚在梦中的她吻别,独自到楼下的河边练琴。而她总会在他悠扬的琴声中醒来,起床为他准备早餐。
然而,不幸,总是伴随着幸福降临。
这天早上,她尚在睡梦中,突然被一阵刺耳的噪音吵醒。噪音,正是来自于他拉琴的河边。她惊讶,一向练琴宛如天籁之音的流连,怎么会拉出这种难听的琴音?
拉开窗,他仍在楼下。他似乎浑然不觉,仍旧像往常一样,忘情地投入在演奏中。
惊疑,一阵阵袭来。她快步来到他身边,疑惑地问他,亲爱的,你的小提琴是不是出了问题?
他似乎被吓了一跳,小提琴?没有什么问题呀。
他张着大嘴,跟她讲话时声调高得吓人,一切的一切,都那么奇怪。这是她往日从未曾见过的。
她只会更加心生疑虑,难道,是他的耳朵出了毛病?
那一天,她故意走在他身后和他说话。她的声音很小:“父母最近身体不太好,我们一起去看望他们好吗?”
以往,他一向都对父母身体极为关心的。但这一次,他竟然一声不吭,就像没听到。
果然,就在那天下午,跟她和他都是好友的医生榛证实了她的疑惑。榛把她叫到一边,语气十分严峻,你先生的耳朵出了问题,他的听力下降得非常厉害。
明知事实如此,她却不相信这是真的,急着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榛摊摊手,表示无可奈何,也就是说,也许用不了多久,流连就什么也听不见了。
她的脑子嗡的一声,差点晕倒:对于一个依靠敏感听觉去创作人生的音乐演员来说,耳聋,代表着他将彻底告别自己钟爱的音乐生涯。
可榛,这位优秀的耳科医生都表示束手无策,绝望便袭遍了她的全身。
她没有告诉他耳聋的坏消息,她一如既往地陪伴在他身旁,做他忠实的听众。
幸好,他对自己的听力并没有怀疑,他每天仍然兴致勃勃地去河边拉琴。她则每天强装笑颜,暗地里,却到处打听医治耳聋的办法。
榛给了她一个好办法,他建议她在流连他彻底失聪前,先去学习手语和唇语。因为耳聋之后,随之而来的将是语言障碍,最后导致又聋又哑。
她明白,倔强的他一旦失去音乐,会发疯的,她得早点劝慰他,必须先学会与聋哑人交流。
她偷偷学起了手语和唇语。进步非常神速,几个月后,她已经能熟练地与聋哑人对话交流了。而此时的流连,已经濒临彻底耳聋的边缘。他虽然仍旧坚持每天去河边拉琴,可他似乎也明白,自己身上出了问题。
一天早上,他的脸色突然变得难看起来,他对她说,最近许多人开始对他的音乐水平持起了怀疑态度,为了证实自己的实力,他将随演出团到外地进行演出。
听了他的话,她自然十分着急,不,你不要去管别人说什么,在我心目中,你永远都是最棒的。
他哼了一声,他当然知道他是最棒的,可是许多人不这样认为,他要证明给他们看。
不论她怎么劝,他都执意要去外地演出。第二天,他就悄悄买好了机票,只给她留了张字条就跟随演出团出发了。她又急又气,却又毫无办法。
噩耗,是在半个月后得知的。那一天,她突然接到演出团的电话:流连,也就是你先生,半个月前住院了,经诊断为血癌晚期。
接到电话,她早已天旋地转。当晚,她乘坐最快的航班赶到他身边,可三个小时前,他已永远闭上了眼睛。望着他毫无血色的脸庞,她当场晕厥。
醒来时,榛站在她的床前。
突然,她想起了什么,问他,流连不是只患了耳聋吗?怎么会这样呢?
榛默默地掏出一封信,说,这是流连留下的,你看看吧。
信上,是他歪歪扭扭的笔迹:
亲爱的颖:
原谅我独自一人先一步去了天堂。其实早在一年前,我就已经被确诊患了血癌。我知道,这种病对于医学界还是一个难以攻克的难题,与其让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等死,我更愿意与你共同度过剩余的时光。我并没有耳聋,请原谅我欺骗了你,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你就不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会手语和唇语,亲眼看到你能用手语与别人交流,我彻底放心了。你知道吗?将要耳聋的不是我,而是你呀……我们在举行婚礼时,我就从你父母那里得知,你先天性的耳疾会使你在30岁时失聪,我担心我离开后,你无法独自去面对这无声的世界,所以编造了这个谎言!最后,我想告诉你,榛是个好男人,我们没结婚前,他一直暗恋着你。我想,他以后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泣别,你的流连
看完信,泪,早已淌满她的双颊。
多年以后,她与榛举行了婚礼。红地毯上,两人的手中不约而同挽着的,是一把美丽的小提琴。小说中的流连是怎样一个人?
小说有几处令人意料之外的情节安排,请分别指出。
榛是小说中着墨不多的人物,但又不可缺少,为什么?请简要说明。
这篇小说不同版本的标题不一样,一个是《遗嘱》,一个是《爱,不会失聪》,你认为哪一个题目更好?为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民工父亲的“幸福”
李良旭
①刚刚搬入新居不久。这天,我面朝着宽大的落地玻璃窗,端坐在电脑前,专心打字。明媚的阳光像瀑布一样成桶地泼洒进来:温暖、清亮、宁静。心情,也沐浴在一片暖融融的气氛中。
②突然,大门响起一阵很不规则的敲门声。
③“你找谁?”我警惕地将门打开一条缝隙。
④“我是住在您这片小区里干活的民工,想请您帮个忙。”那个陌生人嗫嗫嚅嚅地说。
⑤“什么事?你说吧。”
⑥“快到暑假了,我儿子要到城里来看我,他很想知道自己的父亲在城里盖了多少漂亮的房子。房子是盖了许多,可我从不知道城里人住在里面的情况,我很难给孩子描述清楚。要是他来了,我能带他到您家看一看吗?”
⑦这位民工一口气把话说完后,他望着我,一脸的焦灼和企盼,两眼露出渴求的神情。
⑧我恍然大悟——真是一个心细、慈爱的父亲啊!我也是一个父亲,在工作中取得了一点成绩,或在报刊上发表了一篇小文章,不也是喜欢在儿子面前表现一番吗?那是一个做父亲的自豪和骄傲啊!想到这,我答应了。
⑨他激动得连手也不知道放在哪里好了,脸上现出喜悦的神色。他连声说道:“您真是大好人啊!我问了好几家,有的一句话也不说,随手就将门咣地关上了;有的还怀疑我是坏人,一直看着我走进了工棚……”
几天后,这位民工父亲果然带着一个小男孩来到我家。小男孩十三四岁,黝黑的皮肤,结实的身体,明亮的双眸。
“换上吧。”我热情地说。父子俩换上了鞋套,像是生怕将木地板踏坏了似的,步子迈得格外轻缓,给人一种拘谨的感觉。我看到,一只大手和一只小手紧紧地握在一起。父亲对孩子说:“这位叔叔住的这套房子就是爸爸的建筑公司盖的。我负责砌墙,眼细、心细、手细,不能有丝毫的偏差……对了,爸爸也通过了中级工的考试。现在,我也是有文凭的建筑工人了。”
儿子听着,眼里流露着一种自豪和骄傲的神色。我又看到,一只小手和一只大手紧紧地握在一起,父亲的腰板似乎挺直了许多。在一旁的我,心里也有一种温暖和甜蜜的感觉。
一会儿,这对父子就看完了我的新居。退到门边时,这位民工父亲伸出手,重重地握住了我的手,感动地说道:“今天,是我进城打工以来过得最幸福的一天。我能带孩子到城里人家来看看,感受到了城里人家的温暖,这种幸福我一辈子也忘不了。”我看到这位民工父亲的眼里闪着晶莹的泪光。真没想到,在我看来一件简单、普通的事,竟让这位民工父亲这么激动,一下子,我也感动了,我和这位民工父亲的距离拉近了许多。我差一点把那位民工父亲的“幸福”弄成了碎片,一种隐痛扎着我的心。
父子俩互相搀扶着下楼,那孩子对他父亲说道:“爸爸,您真了不起,盖出这么好的房子,城里人住得真舒服。如果我们在城里也能住上这么漂亮的房子就好了。”儿子的语气里有一种羡慕和向往。父亲爱怜地摸了摸孩子的头,说道:“傻孩子,这怎么可能呢?你只要在家里把书念好,帮爷爷奶奶多干点活就行了。”
孩子仰起稚气的脸,眨着双眼,高声说道:“怎么不可能?我一定好好读书,将来有出息了,一定要让您和妈妈住上这么好的房子,过着城里人一样的生活。”
听了孩子的一番话,这位民工父亲将孩子往怀里搂了搂。
我看到,这位民工父亲的腰杆努力地挺了挺。
顿时,他在我眼里一下子变得高大起来——一个父亲的伟岸和善良!文中“我”对民工父亲的态度前后有怎样的变化?请从文中找出恰当的词语填在横线上。
()→()→()→(愧疚)→(敬佩)简要赏析文中画线语句。
(1)明媚的阳光像瀑布一样成桶地泼洒进来。
(2)这位民工父亲将孩子往怀里搂了搂。阅读全文,用简要的语言概括文中民工父亲的形象特点。
文中第段“我差一点把那位民工父亲的‘幸福’弄成了碎片,一种隐痛扎着我的心”一句中“幸福”的内容是什么?在生活中,你也一定有过不少的幸福体验,结合你的生活经历,谈谈你对幸福的理解。
阅读下文,完成下题。
草记
贾平凹[
①1982年10月,我去银川,过三边,一漠沙地;天地全然都空白了,几十里没有一座房,也没有一棵树,远远的地平线上,遥远的地平线,乡阳欲浮欲沉,像是妊娠,已经粘胶得成一个椭圆形。我默默走着。先是并不留意,后来就发现眼前倏忽飘过一朵两朵白绒团儿,温温柔柔的,泛着银光,再往前走,白绒团儿竟多起来,一动脚,就绕着身子乱飞。疑心是柳絮,抬头搜素去,四周依旧空旷;急用手去捉,手一抬,那白绒团儿却顺手而上,才抓住一团要看时,一出气,又飞了。一时又起了风,沙尘并没有动,但白绒团儿越发纷纷,如千万只白色蝴蝶,升升浮浮,翩翩不能安静。定睛看去,那白绒团儿却原来都是从一棵一棵什么草中起身的:草高不盈尺,条细,半绿半枯,结一串串果实,如豆荚,尽都干裂,有的已空壳,在风中铮铮颤着细音,有的半合半开,形如织布木梭,里边两排荚籽,每籽小如鸡眼,四周生满白绒,风吹绒毛如足如翅,就悠悠而去了。
②我不知此草为何名,站在那里,一直等远远的一队骆驼走来,问起驼峰间的牧人,回答说:这草叫佛手肿。草古怪,名字也古怪。我在问,回答是:“他怎么不长绒毛呢?要不,它怎么繁衍后代啊?”
③我不禁喟然长叹:哦,大凡尘世,任何地方都有生命的存在,漠漠边关沙地,也是如此;而万事万物既有存在的生命,又有它赖以生存的手段,环境不同,手段也相异呀!要想树林中的蛇可以是青色,湖水里的鹅可以毛隔水,岸上的树可以叶子圆阔,高山的树可以叶子尖针,可见环境好的并不足夸,环境劣的更不应自弃。再想这佛手肿长在这里,它也开花,它也结籽,虽然没有一只蜂儿来传递花的爱情,没有一只鸟来遗播籽的繁衍,生活给了它瘠贫,也同时给了它的奋斗,一结籽就生出绒的翅膀,自己去谋生路了。也正是环境太不好了,它并不去以色香诱蜂儿鸟儿,它靠的是自己生的欲望,靠的是飞的力量,自然这样可能落地而生,也可能落地而亡,要不,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白绒儿各自在找寻自己的归宿呢?
④“这草很多吗?”我问牧人。
⑤“当然很多,你再往北走,沙地上全是这种草呢。”
⑥“那走过的草坝子上怎么没这种草?”
⑦“它是苦命的,一旦绿了一片沙地,什么花草都来长了,有了蜂儿,有了鸟儿,它却就长不成了。”
⑧“它只能在沙地上长?”
⑨“要不怎么说是苦命的呢?”牧人赶着骆驼走远了,缓缓的步伐,摇奏着沉沉的铃声。几朵白绒团儿飘在骆驼的身上,落在牧人的帽子上,那深深的骆驼脚窝里,也满满地落下了一堆了。
⑩啊,荒凉的沙地上,有多少人来过,又有多少人能知道这草呢?知道的只有骆驼,只有牧人;但骆驼不懂人语,不能言语,牧人能言,但不能写出以示天下。只有我记下此草;草可悲,草亦可幸也。
(选自《西安晚报》)结合上下文,说说第①段划线句子的作用。
作者认为“万事万物既有存在的生命,又有它赖以生存的手段,环境不同,手段也相异”,请概括佛手肿生活的自然环境及生存的手段。
如何理解文章末段的“草可悲,草亦可幸也”。
为“草”作记,其中蕴含着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面对佛手肿,“牧人能言,但不能写出以示天下”,“只有我记下此草”,请谈谈这一现象对你写作方面的启示。
(届中考山东日照卷)(共17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石崖上的枣树
刘成章
①那是陕北的一座高峻石崖,陡峭得不能再陡峭了,齐上齐下,刀削的一般,笔直地立在那儿;崖上又极少有土,极少有草,却不知在何年何月,就在那半崖上,在一条看不大清楚的石缝间,突兀地生了一棵枣树。枣树生长在那儿,没有什么养料和水分,可它偏偏悖乎常理,长得健壮而蓬勃。每到八九月间红的绿的半红半绿的枣儿缀满那枣树的枝叶间,把整个树冠都压得垂吊着,像一片彩色瀑布。
②年年金秋到,这一树枣子总是红得诱人,装饰着好大一片天空。挑筐的走过,扛锄的走过,都只能仰着脖子,望枣兴叹;城里人颠簸着汽车前来旅游,猛地看见了,也顿时兴奋起来,跃下车,结果呢,也只能仰着脖子,望枣兴叹。他们口腔里分泌着唾液,每一条神经都被挑逗得打着颤颤,却都无可奈何。
③石崖下有个石雕加工工地,工地上汇集了来自好几个县的能工巧匠,有老汉也有年轻后生。他们雕成的和正雕着的石狮子,一个个生动可爱,摆得到处都是。这些民间艺术家们,如处近水楼台,当然更想摘那树好枣子。据说,他们中间的一个小后生,臂力过人,他曾运足了气,把一块石子儿硬是扔到枣树上,不过也仅仅打下两三颗枣子而已。“这枣真成了王母娘娘的蟠桃了!”他瞅着那枣树咒骂。而那枣树,望着气急败坏的小伙子,好像故意气他似的,摇了三摇。
④一棵枣树,爽了那么多人的眼,打动了那么多人的心,又扫了那么多人的兴,使有的人在离开的路上还要对它念念想想,思思谋谋。人们无从弄清它的背景,更无从弄清它是轻佻还是贵气。
⑤那年亲眼看见这棵枣树的时候,我也忍不住停下脚步,仰起了脖子。与我同行的朋友说:“光瞅有什么用!要是真想尝尝,咱们哪天有了空儿,从山后爬到那崖上去。”后来我们真的去了。绕来绕去地足足走了有七八里山路,才算近距离地看见了枣树。也许由于特别兴奋,也许是枣子的映照,我俩的脸都红得像一片霞了。那枣树真让我们很想欢呼几声。崖上风很大,阳光也很充足,风和阳光一年年地透过了它粗糙的树皮和枝叶,为它储满了诱人的生命力,因而果实又大又艳,宝石一般。虽然那树上的每颗枣子我们都看得清清楚楚,但是那儿的地势太险峻了,我们依然无法再向它挪近一步,只得一步一回头地悻悻离开。
⑥好多年之后,当我不由得又想起那棵枣树的时候,终于不再悻悻了,那是因为我重读了《诗经·蒹葭》: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⑦古老民歌所创造的情境,和那棵枣树所引发的情境不是一样的吗?
⑧想到这一层,我忽然感到我的生命颤栗起来,抖落了些许的俗气。你看,那棵枣树是那么美好,那么诱人,却总是难以触到,总是让人企慕;它总是撩逗着你,召唤着你,却又总是远离着你;它是美人,美人如花隔云端。它结的是一树实实在在的枣,但它给人们带来的却是诗的境界、浪漫的情怀、美学的情景。它让我想起钱钟书先生所命名的“企慕情境”,令人久久回味。
(选自2015年4月10日《光明日报》,有删改)文中记叙了人们有关枣树的哪几件事?请简要概括。
品味语言,回答下面的问题。
(1)从修辞角度,赏析第①段中画线句子的妙处。
每到八九月间,红的绿的半红半绿的枣儿缀满那枣树的枝叶间,把整个树冠都压得垂吊着,像一片彩色瀑布。
(2)结合语境,谈谈你对下面句子中加点词语的理解。
想到这一层,我忽然感到我的生命颤栗起来,抖落了些许的俗气。文章第②段写人们看见枣子的表现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结合全文,联系生活实际,谈一谈石崖上的枣树给了你哪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