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文后小题。
期 待
师 陀
在这条街上,我忽然想起徐立刚的父亲徐大爷同徐立刚的母亲徐大娘了。徐立刚是我少时的游伴,据说早已在外面一个无人知道的地方被枪杀了。
我站在他们家门前想敲门。好几回我伸出手又缩回来,忍不住去看街上。云霞的反光更淡下去;猪仍旧在寻觅食物;孩子早已跑过;卖煤油的木鱼声越来越急,越响越远。街上没有人了。
“砰,砰”终于我敲门,随后,一阵更深的静寂。门闩响着,门呻吟着开了。步履艰难的两位老人出现在门前。
“哦,马叔敖,真的是你吗?”两个老人同时喊,“进来,进来,别站在外面。你怎么不先捎个信来?”我没有办法说明他们多快活。他们说着同时奔出来,鸡被惊吓得满院子跑,他们也顾不得管了。
我们全坐下来。
“听说你也一直没在家,这些年你都在什么地方?你看见过立刚没有?接到过他的信没有?”她的老眼游疑不定地转动着,随即加上一句。说着她站起来,一件别的事情分明又引动她了。
“你又……”徐大爷可怜地瞧着他的老伴,从他的神色上,又很容易看出他在向她乞求。
徐大娘干脆回答他:“你别管。又不是你一个人认得字。”
“可你这是干什么呀?你这是?”在绝望中,老头子的声音差不多变成了呜咽。现在我仔细地观察徐大爷,徐大爷也老得多了,比起徐大娘,我要说他更老了。他的眼睛也就更加下陷,在昏暗中看去像两个洞;头发更少更白,皱纹同样在他脸上生了根,可是比他的老伴徐大娘更瘦,更干枯,更惨淡;衣服是破旧的,要不是徐大娘催逼,穿上后决不会想到换的;纽扣——自然是早晨忘记了,上面的两颗他没有扣上。精神上的负担给人的影响有多大呀,徐大爷在我对面几乎始终没有做声,眼睛茫然向空中瞅着,慢吞吞地吸着烟。烟早就灭了,可是他并没有注意。
徐大娘可不理他,一直朝里边去了。一会儿,徐大娘回到网凳上,手里拿个布包,一个一层一层用布严密包起来的包裹。“这是立刚的信。”她说,一面把布包打开。
徐大娘小心翼翼地将布包打开,剥开一层又是一层。最后有几封被弄污、被摸破的旧信从里头露出来了,人们很容易看出好几年来她都谨慎地保存着,郑重地锁在柜子里,每遇见识字的她就拿出来,它们曾经被无数的手摸过,无数次被打开过。
“你看这一封,”她从其中拣出一封顶龌龊的。“他怎么说?”
我忍着苦痛把信接过来。这一封是从一个煤矿上寄来的,虽然我很不情愿,也只得存着为了满足一个孩子的心情从信封里抽出信纸,慢慢地读着,生怕漏了一个字……
这些信的内容徐大娘大概早已记熟了,只要看信封上的记号她就准知道里面说什么了,但是她的老眼仍旧毫不转瞬地盯着我,留心听每一个字,好像要把它们捉住。很可能,这些字在她听去一遍比一遍新鲜。
于是第二封,从湖北一所监狱里寄来的。
“好几年前,”她叹息说,“他蓦地写了这封信,叫家里给他兑钱。”
第三封,最后的没有发信地址的一封——
我念着,手不住地抖着,这简直就是一封……,唉……
“他为什么说不回来了呢?”徐大娘怀疑地问我,“一千个好不如一个好,外面再好总没有家里好。”
大家都不做声。她的目光转到别处,望着空中,泪源源滚到老皱的脸上来。她哽咽着,颤巍巍地举起手去擦眼泪。
难言的悲恸,强迫我走开。我的眼睛转向旁边,看见桌子在我进来之前已经抹光,桌面上整齐地摆着四双筷子,先前我没有注意。这当然不是给我摆的。
“你们有客吗,徐大爷?”我低声问,打算作为告辞的理由。
徐大爷始终沉浸在他自己的哀愁中,不可知的思想中,或幻梦中。
“没有,没有客。”
老人抬起头来懵懂地瞅着我,后来终于明白我的意思,翘翘下巴指着筷子,用几乎听不见的干哑声音说:“那一双是我外甥女的,她来住几天。这一双是……是她给他放的。”
请想想两个老人的惊慌吧,当我终于硬着头皮站起来向他们告辞的时候。
天不知几时黑下来了。我穿过天井,热泪突然滚到脸上,两个老人从后面追上来,直把我送出大门。
两个老人继续留在门口,许久许久,他们中间的一个——徐大爷在暗中叹了口气;他们中间的另一个——徐大娘说城门这时候大概落了锁了。
一九四一年十月四日
(选自《果园城记》,有删改)
文中画线的句子所描写的环境有何特点?其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他们中间的一个——徐大爷在暗中叹了口气;他们中间的另一个——徐大娘说城门这时候大概落了锁了。”这句话体现了徐大爷和徐大娘怎样的复杂情感?
本文题为“期待”,如何理解其内涵?有什么作用?
有人说,师陀的小说单纯而又复杂。请结合这篇小说的环境、人物、情节分别探究这句话的具体内涵。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北京的小胡同
季羡林
我爱北京的小胡同,北京的小胡同也爱我,我们已经结下了永恒的缘分。
六十多年前,我到北京来考大学,就榻于西单大木仓里面一条小胡同的一个小公寓里。白天忙于到沙滩北大三院去应试。北大与清华各考三天,考得我焦头烂额,筋疲力尽;夜里回到公寓小屋中,还要忍受臭虫的围攻,特别可怕的是那些臭虫的空降部队,防不胜防。
但是,我们这一帮山东来的学生仍然能够苦中作乐。在黄昏时候,总要到西单一带去逛街。街灯并不辉煌,“无风三尺土,有雨一街泥”,也会令人不快。我们却甘之若饴。耳听镪铿清脆、悠扬有致的京腔,如闻仙乐。此时鼻管里会蓦地涌人一股幽香,是从路旁小花摊上的栀子花和茉莉花那里散发出来的。回到公寓,又能听到小胡同中的叫卖声:“驴肉!驴肉!”“王致和臭豆腐!”其声悠扬、深邃,还含有一点凄清之意。这声音把我送人梦中,送到与臭虫搏斗的战场上。
将近五十年前,我在欧洲呆了十多年以后,又回到了故都。这一次是住在东城的一条胡同里:翠花胡同,与南面的东厂胡同为邻。我住的地方后门在翠花胡同,前门则在东厂胡同,据说就是明朝的特务机关东厂所在地,是折磨、囚禁、拷打、杀害所谓“犯人”的地方,冤死之人极多,他们的鬼魂据说常出来显灵。我是不相信什么鬼怪。我感兴趣的不是什么鬼怪显灵,而是这一所大房子本身。它地跨两个胡同,其大可知。里面重楼复阁,四廊盘曲,院落错落,花园重叠,一个陌生人走进去,必然是如入迷宫,不辨东西。
然而,这样复杂的内容,无论是从前面的东厂胡同,还是从后面的翠花胡同,都是看不出来的。外面十分简单,里面十分复杂;外面十分平凡,里面十分神奇。这是北京许多小胡同共有的特点。
第二进院子里有很多树木,我最初没有注意是什么树。有一个夏日的晚上,刚下过一阵雨,我走在树下,忽然闻到一股幽香。原来这些是马缨花树.树上正开着繁花,幽香就是从这里散发出来的。
这一下子让我回忆起十几年前西单的栀子花和茉莉花的香气。当时我是一个十九岁的大孩子,现在成了中年人。相距将近二十年的两个我,忽然融合到一起来了。
不管是六十多年,还是五十年,都成为过去了。现在北京的面貌天天在改变,层楼摩天,国道宽敞。然而那些可爱的小胡同.却日渐消逝,被摩天大楼吞噬掉了。看来在现实中小胡同的命运和地位都要日趋消沉,这是不可抗御的.也不一定就算是坏事。可是我仍然执著地关心我的小胡同。就让它们在我的心中占一个地位吧,永远,永远。
我爱北京的小胡同,北京的小胡同也爱我。结合语境,分别说说第③段中“悠扬”、“深邃”、“凄清”的含义。(5分)
第⑤段中“这样复杂的内容”指代文中的哪一句话?(3分)
你怎样理解第⑤段中的“外面十分简单,里面十分复杂;外面十分平凡,里面十分神奇”这句话的?(6分)
下列对文意的理解,不准确的是 (4分)
| A.文中几次提到花的幽香,流露出对小胡同的爱和眷恋之情。 |
| B.它的文化哺育了我。 |
| C.倒数第二段中的“吞噬”表达了作者对“那些可爱的小胡同,却日渐消逝”的惋惜之情以及对“摩天大楼”的怨恨之情。 |
| D.全文通过对北京小胡同生活片断的描写,表达了作者对已经结下永恒缘分的北京小胡同及其所代表文化的眷恋。 |
E.文中多次写到“臭虫”,看出作者对这种“与臭虫搏斗”生活的无奈和对北京小胡同生活的淡淡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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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进化论的观点,生物都有一个共同的起源,它们都是通过一个至今仍在延续的过程逐渐转变和发展起来的,这除了博物学家的观察之外,还有分子生物学展现的一些“证据”。
其中一个重要的“证据”就是在研究一种特殊蛋白质时所发现的细胞色素C。所有的生物有机体都需要这种细胞色素C,以便通过它呼吸氧化食物分子获得能量。它在进化过程中的出现为多细胞的有机体的产生做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这种细胞色素C是由104个氨基酸构成的,这些氨基酸围绕着一个玫瑰花形的、中心有一个铁原子的血红素基团。这些氨基酸的位置可以变化而分子的结构不变:在人和黑猩猩身上相同的,而在人和马身上就有了区别(104个中有12个位置不同),在人和粮食霉菌上则达到了最大区别(104个中有44个位置不同)。两个如此不同的蛋白链为什么能有相似的功能呢?答案是这样的:即大多数的氨基酸是可以相互置换的,只有一些(在我们熟知的所有物种中仅有35个)不能在蛋白质还没有停止其活动时被替代。另一方面,从进化的观点看,这种区别是很重要的:现在分离开的两个有机体的共同祖先距今时间越远,其氨基酸的排列顺序发生的改变就越大。
细胞色素C以其古老和易于获得结晶而引起了有关生物学家的极大重视,有助于通过分析不同物种的细胞色素C的区别,掌握其有关进化的很多信息,估计生物的主要属种发生进化的可能时间。这样绘制的进化谱系图与传统方法绘制的谱系图相一致:氨基酸排列顺序的对照就成为研究进化过程的一种宝贵的工具和手段。 下列对细胞色素C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细胞色素C被发现后,进化论关于生物有一个共同的起源的观点终于得以证明。 |
| B.细胞色素C在所有的生物有机体中分子结构不变。 |
| C.细胞色素C是生物有机体进行呼吸的基本要素。 |
| D.细胞色素C由氨基酸构成,而氨基酸的排列顺序大都可以变化。 |
对文中加点的“相似的功能”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促使多细胞的有机体产生。 |
| B.区别开人和马、人和粮食霉菌。 |
| C.在蛋白质活动或停止活动时相互置换。 |
| D.通过呼吸氧化食物分子获得能量。 |
下面对“所有的生物有机体都需要这种细胞色素C,以便通过呼吸氧化食物分子获得能量”这句话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所有的生物有机体都有细胞色素C。
B.如果缺乏细胞色素C,生物有机体就会死亡。
C.细胞色素C可以给生物有机体供给能量。
D.细胞色素C可以呼吸氧化食物分子获得能量。选出不符合文章内容的一项
| A.因为细胞色素C非常古老,所以通过对它的研究,可以估计生物的主要属种发生进化的可能时间。 |
| B.两个分离开的有机体的细胞色素C中氨基酸排列顺序越接近,说明它们的共同祖先距今距离越近。 |
| C.氨基酸的序列,不同的物种有不同的变化,尽管有一些位置上的氨基酸在所有的物种中都是一致的。 |
| D.除了35个不能在蛋白质还没有停止活动时被替换的氨基酸外,其他的氨基酸可以相互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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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照耀(节选)
朱浩
冬天的早晨,醒来的时候被窝里还是暖洋洋的。这一刻房间静得出奇。离我不远处的一排窗上布满了水气,阳光无力地投在上面,看得出外面定是个好天气。忽然,这水气蒙蒙的窗上出现一个影子,很快,我辨出那是一只停在窗台上的鸽子,正慢慢地拍打着翅膀,而冬日的阳光把这一组连续的动作映在窗上,这种感觉很有点像是皮影戏。
我一直在寂静中躺着,看着这只鸽子,直到它飞走。而我的心中却泛起了一丝喜悦,甚至可以说是欢乐。我把刚才的这一切都当作是一个梦的延续,是梦幻在现实中的延续。我的这个想法肯定与“人生如梦”的说法有着天壤之别。
就在几天前,与一个朋友坐在房中下棋,有一只蝴蝶飞来,竟然停在窗口的一盆花上,于是我们便谈到了庄周梦蝶。我说,“在认识了这个寓言由于太夸大了相对性,从而引入了虚无这一点的同时,我总在想象这位诗人气质的哲学家,在那美妙的一刻,他的心灵是否还有对欢乐敏感的一面呢?”听我这么说,我的朋友笑了。
就东方文化而言,似乎总有一些相通的东西。据说日本俳句诗人松尾芭蕉在一次似睡非睡的坐禅中,偶然听到一只蛙跳入屋外的池塘,那“扑通”的一声,激发了他广及宇宙间的幽思:寂寞古池塘/一只青蛙跳去/那水的声响。这便是俳句中千古的绝唱,芭蕉在日本被奉为“俳圣”,对那乍一看平淡无奇的诗句,如细细品味的话,我想能体味王维、陶渊明诗境的中国读者也自然是会体味它的。
说起陶渊明,他曾是我最崇尚的诗人,在我看来,他的离群索居和清高飘逸,事实上时刻是与他心灵的欢乐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而言,他是个欢乐诗人。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我曾不解他何能以如此轻松无所谓的态度,来对待为后人视作宝贵财富的东西。不管如何,这首《饮酒》诗充满着在夕阳西下、大自然宁静和谐的气氛中,对自由和欢乐的感悟。
当我照例以这样的习惯躺下,顺手从床头一大叠灰尘覆蒙的书中再次发现陶渊明时,一只极小的、淡黄色的蜘蛛从这位古人的诗集里很快地爬出来,并且在我的手上显得不知所措地左冲右突。我帮它回到了地板上。它在我手臂上飞快爬行时,皮肤上那痒酥酥的感觉,委实让我觉得一阵喜悦。
几年来,我一直置身于书籍间,想探寻中国艺术直到东方艺术的精神实质,几乎在任何时刻我都希望通过任何可能的途径来得到答案而我却从来没有发现,这种精神的所在原来竟离我如此之近,它是活生生的,那样自然而令人欣慰;它是那样不易发现,却又在无意间,在瞬间让你领悟了。这便是那只从陶渊明诗集中爬出来的小蜘蛛给予我的启示,说到底,那便是对一切生命的感悟。
因此我想到了我一个年迈的远亲。年轻时他经过商,而且据说相当成功。而现在整天除了忙于照料满满一阳台的花草,一只芙蓉鸟,在余下的时间里,他创作了大量可以说显得十分幼拙的旧体诗。他乐在其中,亲手用工整地抄录好,并且装订成册。而当这些诗转到我手中的时候,他却已寿终正寝。据说他去世的那天还亲手浇了花,为鸟添了食,然后坐在躺椅里午睡,直到家人发现他已经过世。
齐白石的画曾有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当他感到暮年将临时,他便在许多空白的画纸上预先画好了笔法要求精细的虫鸟,所以当他终于因衰老而眼力不济时,他只须在画纸上稍添几笔花草山石,就可向世人展示他的“近作”了。
这也许是一个艺术家平静的等待衰老和死亡的特殊方式,从中看不出丝毫的恐惧和悲观。那可以说是一种极其坦然的人生态度。
我曾在朵云轩见过一张白石老人的画,画幅不大,但那空空的画面上三尾栩栩如生的虾,却总让我感到生命恬静的欢乐。于是在有一段时间里,只要路过那里,我就要进去看看那幅画,它每次都一样地打动我,并不异于本文开头所述的那窗上的鸽影。
再说说那早晨。在温暖的被窝里,当鸽子飞走后,看着水蒸气开始清融的窗上仅剩下的阳光,我想起了希腊诗人埃利蒂斯歌唱太阳的两句诗:“痛饮科林斯的阳光/读着大理石的废墟。”这是一个典型的地中海诗人所具有的精神气质,他享有“饮日诗人”的美名,并获得过197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选自《散文》92年第3期,有删改)文中引用陶渊明《饮酒》诗并加以评论,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作者在文中表达了自己对生命怎样的看法?请结合文章的行文思路加以概括。
作者是如何阐发标题“轻轻照耀”的含义的?结合全文简要分析作者为什么以此为题。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3题
科学家争分夺秒剖析猪流感
禽流感与非典型性肺炎残酷地提醒世界,暴发新流行性疾病的可能性依然存在。现在,一种貌似更加普通的病毒是否会让世界再次接受考验?
国立澳大利亚大学教授、流行病学家保罗•凯利说,猪流感的致死率比禽流感低,但他也警告说,这种流感令人喜忧参半,因为它可帮助病毒加快传播速度。凯利说,禽流感仍能得到相对控制,因为禽流感很难在人与人之间进行传播,而猪流感的传染性极强。
猪流感病毒已在墨西哥导致成百上千的人病倒。这次的猪流感仍是一种神秘的传染病。但我们目前对它的了解也不少了:罕见的是,这种猪流感病毒的基因结构拥有和禽流感、人类流感病毒相同的特征;新病毒能够在人际间传播;病毒在许多人身上只能引发与普通流感类似的一般症状。
这种病毒目前主要攻击年轻人和身体健康的人,但此类病毒的恶名在于其进化能力。世界卫生组织代理助理总干事福田敬二26日说:“调查病毒致命性的工作只是刚刚起步。流感病毒的特性会发生变化——可以从温和变得更加致命,也可以从致命变得相对温和。”
专家们认为,目前的疫苗生产落后陈旧,但发明更新、更有效的技术尚需几年时间。英国莱斯特大学疫苗专家卡尔•尼科尔森说:“显然,如果这种病毒发展成大面积的疫情,在第一波疫情结束前,疫苗都无法研制出来。”
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表示,目前被称为“A/H1N1型病毒”的猪流感病毒具有北美猪种、欧亚猪种、鸟类和人类基因序列的特点。病毒表面的H蛋白(血凝素蛋白)原本只在猪之间传播,对人体免疫系统来说属于新事物——这就是流感传播的重要条件。
事先没人知道是否会暴发流行病,或者说流行病将如何暴发。病毒的流行取决于病毒的毒性、人们当前的免疫力水平,以及因过去身患季节性流感而产生的抗体是否对新病毒产生作用。
由于绝大多数人不会频繁接触猪,因此他们体内不会产生可以预防猪流感的免疫力。科学家担心假如人际间传染变得更迅速,目前的猪流感病毒就可能导致疾病大流行。
也有科学家警告说不要对猪流感反应过度。
用大规模接种疫苗来预防可能暴发的疫情,还是说这种对病毒的过度反应可能产生弊大于利的结果?公共卫生专家对此问题的看法依然存在分歧。布雷西说,对那些正在抗击当前猪流感疫情的公共卫生机构而言,其教训是“过度反应与重视不足都很危险”。作为以防万一的措施,美国有关机构正进行先期准备,希望研究出针对当前猪流感病毒的疫苗。
(选自2009年5月27日美国《华尔街日报》,有删节)猪流感与禽流感有哪些异同?下面论述不当的一项是()
| A.猪流感病毒的基因结构与禽流感和人类流感病毒的基因结构特性大致相同。 |
| B.我们对禽流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有对付禽流感的经验,而猪流感则是一种神秘的传染病,要对付它就很困难。 |
| C.猪流感病毒在许多人身上只会引发与普遍流感类似的一般症状,致死率比禽流感低。 |
| D.禽流感很难在人与人之间进行传播,因而能得到相对控制,而猪流感在人际间的传染性却很强。 |
为什么猪流感病毒的危害性很大?下面论述不当的一项是()
| A.猪流感病毒目前主要攻击年轻人和身体健康的人,老年人和身体衰弱的人反而不容易感染猪流感。 |
| B.猪流感病毒的危害性在于它的进化能力,它的特征可能会发生变化,既可以从温和变得更加致命,也可以从致命变得相对温和。 |
| C.猪流感表面的H蛋白原本只在猪之间传播,对人体免疫系统来说,猪流感就完全属于新事物,因此极易感染。 |
| D.绝大多数人不会频繁接触猪,因此人体不会产生预防猪流感的免疫力,如果人际间迅速传染,就会导致疾病大流行。 |
根据原文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猪流感病毒看起来是一种更加普遍的病毒,所以同禽流感和非典型性肺炎一样,在全世界范围内暴发新流行性疾病的危险依然存在。 |
| B.普通流感可以用接种流感疫苗预防,所以大规模接种疫苗完全能够预防可能暴发的疫情。 |
| C.由于猪流感病毒极容易在人与人之间进行传播,所以暴发猪流感比禽流感和非典型性肺炎更令人担忧。 |
| D.由于猪流感病毒的进化能力很强,所以目前的疫苗将无法阻止猪流感病毒在全球的蔓延。 |
你在大雾里得意忘形
铁凝
①那时在冀中乡村,我常在清晨无边的大地上常看雾的飘游.雾的散落。看雾是怎样染白了草垛.屋檐和冻土,看由雾而凝成的微小如芥的水珠是怎样湿润着农家的墙头和人的衣着面颊。雾使簇簇枯草开放着簇簇霜花,只在雾落时桔黄的太阳才从将尽的雾里跳出地面。于是大地玲珑剔透起来,于是不论你正在做着什么,都会情不自禁地感谢你拥有这样一个好的早晨。
②后来我在新迁入的这座城市度过了第一个冬天。这是一个多雾的冬天,在城市的雾里,我再也看不见雾中的草垛、墙头,再也想不到雾散后大地会是怎样一派玲珑剔透。城市有了雾,会即刻不知所措起来。路灯不知所措起来,天早该大亮了,灯还大开着;车辆不知所措起来,它们不再是往日里神气活现的煞有介事,大车、小车不分档次,都变成了蠕动,城市的节奏便因此而减了速;人也不知所措起来,早晨上班不知该乘车还是该走路,此时的乘车大约真不比走路快呢。
③在一个大雾的早晨,我要从这个城市的一端到另一端。我选择了一条僻静的小巷一步步走着,我的前后左右只有不到一米远的清楚。一切杂乱和一切注视都被阻隔在一米之外,一米之内有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气派。
④为何不作些腾云驾雾的想象呢?假如没有在雾中的行走,我便无法体味人何以能驾驭无形的雾。一个“驾”字包含了人类那么多的勇气和主动,那么多的浪漫和潇洒。原来雾不只染白了草垛、冻土,不只染湿了衣着肌肤,雾还能被你步履轻松地驾驭,这时你驾驭的又何止是雾?你分明在驾驭着雾里的一个城市,雾里的一个世界。
⑤为何不作些黑白交替的对比呢?黑色也能阻隔杂乱和注视,但黑夜同时也阻隔了你注视你自己,只有大雾之中你才能够在看不见一切的同时,清晰无比地看见你的本身。你那被雾染着的发梢和围巾,你那由腹中升起的温暖的哈气。
⑥于是这阻隔、这驾驭、这单对自己的注视就演变出了你的得意忘形。你不得不暂时忘掉“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走有走相”的人间训诫,你不得不暂时忘掉脸上的怡人表情,你想到的只有走得自在,走得稀奇古怪。
⑦我开始稀奇古怪地走,先走一个老太太赶集:脚尖向外一撇,脚跟狠狠着地,臀部撅起来;再走他一个老头赶路:双膝一弯,两手一背——老头走路两条腿是僵硬和平衡的;走他一个小姑娘上学:单用一只脚着地转着圈儿地走;走他一个秧歌步:胳膊摆起来和肩一样平,进三步退一步,嘴里得叨念着“呛呛呛,七呛七……”;走个跋山涉水,走个时装表演,走个青衣花衫,再走一个肚子疼。推车的,挑担的、背筐的、闲逛的,都走一遍还走什么?何不走个小疯子?最后我决定走个醉汉。我是武松吧,我是鲁智深吧,我是李白和刘伶吧……原来醉着走才最最飘逸,这富有韧性的飘逸使我终于感动了我自己。
⑧我在大雾里醉着走,直到突然碰见迎面而来的一个姑娘——你,原来你也正踉跄着自己。你是醉着自己,还是疯着自己?感谢大雾使你和我相互地不加防备,感谢大雾使你和我都措手不及,只有在雾里你我近在咫尺才发现彼此,这突然的发现使你我无法叫自己戛然而止。你和我都笑了,笑容都湿润都朦胧,宛如你与我共享着一个久远的默契。从你的笑容里我看见了我,从我的笑容里我猜你也看见了你。刹那间你和我又同时消失在雾里。
⑨当大雾终于散尽,城市又露出了她本来的面容。路灯熄了,车辆撒起了欢儿,行人又在站牌前排起了队。我也该收拾起自己的心思和步态,像大街上所有的人那样,“正确”地走着奔向我的目的地。
⑩但大雾里的我和大雾里的你却给我留下了永远的怀念,也许我们终生不会再次相遇,我就更加珍视雾中一个突然的非常的我,一个突然的非常的你 。我珍视这样的相遇,或许还在于它的毫无意义。
⑾然而意义又是什么?得意忘形就不具意义?人生又能有几回忘形的得意?
⑿你不妨在大雾时分得意一回吧,大雾不只会让你悠然地欣赏屋檐、冻土和草垛,大雾其实会将你挟裹进来与它融为一体。当你忘形地驾着大雾冲我踉跄而来,大雾里的我会给你最清晰的祝福。第①段中画线句运用叠词的表达效果是
第⑥段中画线短语的顺序为什么这样安排?
结合作者在雾中的感悟,简析《荷塘月色》中月夜下的荷塘对朱自清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