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文字,完成下题。
野店
李广田
太阳下山了,又是一日之程,步行人,也觉得有点疲劳了。
你走进一个荒僻的小村落——这村落对你很生疏。然而又好像熟悉,因为你走过许多这样的小村落了。看看有些人家的大门已经闭起,有些也许还在半掩,有几个人正迈着沉重的脚步回家。后面跟着狗或牛羊,有的女人正站在门口张望,或用了柔缓的声音在招呼谁来晚餐,也许,又听到几处闭门声响了,“如果能到哪家门里去息下呀”,这时候你会这样想吧。但走不多远,你便发现一座小店呆在路旁,或十字路口,虽然明早还须赶路,而当晚你总能作得好梦了。“荒村雨露眠宜早,野店风霜起要迟”,这样的对联会发现在一座宽大而破陋的店门上,有意无意地,总会叫旅人感到心暖吧。在这儿你会受到殷勤的招待,你们遇到一对很朴野,很温良的店主夫妇,他们的颜色和语气,会使你发生回到了老家的感觉。但有时,你也会遇到一个刁狡的村少,他会告诉你到前面的村镇还有多远,而实在并不那么远;他也会向你讨多少脚驴钱,而实在也并不值那么多。然而,他的刁狡,你也许并未看出刁狡得讨厌,他们也只是有点拙笨罢了。什么又不是拙笨的呢。一个青生铁的洗脸盆,像一口锅,那会是用过几世的了:一把黑泥的宜兴茶壶,尽够一个人喝半天,也许有人会说是非常古雅呢。饭菜呢,则只在分量上打算,“总得够吃,千里有缘的,无论如何,总不能亏心哪。”店主人会对了每个客人这样说。
在这样地方,你很少感到寂寞的。因为既已疲劳了,你需要休息,不然,也总有些伙伴谈天儿。“四海之内皆兄弟呀。”你会听到这样有人大声笑着,喊,“啊,你不是从山北的下洼来的吗?那也就算是邻舍人了。”常听到这样的招呼。从山里来卖山果的,渡了河来卖鱼的,推车的、挑担的、卖皮鞭的、卖泥人的,拿破绳子换洋火的……也许还有一个老学究先生,现在却做着走方郎中了,这些人,都会偶然地成为一家了。他们总能说慷慨义气话,总得那样亲切而温厚地相照应,他们都很重视这些机缘,总以为这也有神的意思,说不定是为了将来的什么大患难,或什么大前程,而才有了这样一夕呢。如果是在冬天,便会有大方的店主抱了松枝或干柴来给煨火,这只算主人的款待,并不另取火钱。在和平与温暖中,于是一伙陌路人都来烘火而话家常了。
直到现在,虽然交通是比较便利了,但像这样的僻野地方,依然少有人知道所谓报纸新闻之类的东西。但这些地方并非完全无新闻,那就专靠这些挑担推车的人们了。他们走过了多少地方,他们同许多异地人相遇,一到了这样场合,便都争先恐后地倾吐他们听见所闻的一切。某个村子里出了什么人命盗案,或是某个县城里正在哄传着一个什么阴谋的谣言,以及各地的货物行情等,他们都很熟悉。这类新闻,一经在小店里谈论之后,一到天明,也就会传遍了全村,也许又有许多街头人在那里议论纷纭,借题发挥起来呢。说是新闻,其实也并不完全新,也许已经是多年前的故事了,传说过多少次,忘了,又提起来了,鬼怪的,狐仙的,吊颈女人的,马贩子的艳遇,尼姑的犯规……都重在这里开演了。有了人要唱一支山歌,唱一阵南腔北调了。他们有时也谈一些国家大事,譬如战争灾异之类,然而这也只是些故事,像讲《封神演义》那样子讲讲罢了。火熄了,店主东早已去了,有些人也已经打合铺,睡了,也许还有两个人正谈得很密切。譬如有两个比较年轻的人,这时候他们之中的一个也许会告诉,说是因为在故乡曾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大罪过,他逃出来了,逃了这么远,几百里,几千里还不知道,而且也逃出了这许多年了。“我呢……”另一个也许说,“——我是为了要追寻一个潜逃的老婆,为了她,我便作了这小小生意了。”他们也许会谈了很久,谈了整夜,而且竟订下了很好的交情。“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窗上发白,街上已经有人在走动着了,水筒的声音,辘轳的声音,仿佛是很远,很远,已经又要到了赶路的时候了。
呼唤声、呵欠声、马蹄声……这时候忙乱的又是店主人。他又要向每个客人打招呼,问每个客人:盘费可还足吗?不曾丢了什么东西吗?如不是急于赶路,真应当用了早餐再走呢,等等,于是一伙路人,又各自拾起了各人的路,各向不同的方向跋涉去了。“几时再见呢?”“谁知道,一切都没准呢!”有人这样说,也许还有人多谈几句,也许还听到几声叹息,也许说:“我们这些浪荡货,一夕相聚又散了。散了永不再见了,话谈得真投心,真投心呢!”
真是的,在这些场合中,纵然一个老江湖,也不能不有些惘然之情吧。更有趣的是在这样野店的墙上,偶尔你也会读到用小刀或瓦砾写下来的句子,如某县某某人在此一宿之类。有时,会读到些诗样的韵语。虽然都鄙俚不堪,而这些陌路人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陌路的相遇又相知,他们一时高兴了,忘情一切了,或是想起一切了,便会毫不计较地把真情流露了出来,于是你就会感到一种特别的人间味。就如古人所歌咏的:
君乘车,我戴笠,
他日相逢下车揖;
君担簦,我跨马,
他日相逢为君下。
——这样的歌子,大概也是在这样的情形下产生的吧。文章第一段有什么作用?
说说加横线词有文中的含义。
(1)什么又不是拙笨的呢,一个青生铁的洗脸盆,像一口锅,那会是用过几世的了;一把黑泥的宜兴茶壶,尽够一个人喝半天,也许有人会说是非常古雅呢。
(2)他们一时高兴了,忘情一切了,或是想起一切了,便会是毫不计较地把真情流露了出来。本文采取了第几人称叙述?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本文是从哪几个方面来写行旅者在野店中的感受的?
简要概括本文的主旨,并谈谈你的感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共9分)
程砚秋:一曲清歌动九城
章诒和
①程砚秋有几个嗜好。
②他喜欢酒,也爱抽烟。前面说,他是酒嗓,所以他不忌酒。导演吴祖光曾说:“唱了一辈子旦角的程砚秋却有着典型的男子汉大丈夫的气派。这也表现在他的日常生活和嗜好方面。譬如他抽烟抽的是粗大的烈性雪茄烟,喝酒也喝烈性的白酒,而且酒量很大,饮必豪饮。”
③程砚秋最喜欢看电影,凡有名片上演,他是从不错过。他外出喜欢穿中国长袍,这与经常西服笔挺的梅兰芳,大不相同。所以,人们看见他是长袍一袭,手提一只公文包进电影院。程砚秋多半是坐在楼上后排,有人怀疑他是远视,也有人认为他是怕别人认出自己。
④程砚秋的另一个爱好是打太极拳。他不但打得好,功夫了得,且极有研究。看过《春闺梦》的观众,就能从那段表现梦中情景的动作里,领略他的太极功夫。举手投足之妙,与今天电影的“慢镜头”一般无二。再加上且歌且舞,居然能唱完这一段[南梆子]之后,神色自如,不喘气,不出汗。这凭什么呀?就是凭他的唱工、做工和太极功力了。
⑤说到程砚秋的男子汉血性,就一定要讲他和日本人的斗争。1937年,日军进城,北平沦陷。日本人找北平梨园公会,要其组织艺人为捐献飞机唱义务戏。程砚秋说:“我不能给日本人唱义务戏,叫他们买飞机去炸中国人。我一个人不唱,难道就有死的罪过?谁愿意去唱谁就去唱,我管不了。”第二年,梅兰芳隐居香港,余叔岩沉疴难挽,杨小楼病逝。程砚秋继续支撑着舞台直到1942年,他不与伪政权合作,不唱义务戏,不去满洲国,剧场不留“官座”,这引起了当局的不满,迫害也就接踵而至了。程砚秋聪颖过人,也坚毅过人。1943年的8月,当得知金仲荪夫妻患病又遇房东催逼搬家的消息,他在电话里劝金先生不要太悲观,说:“好戏还在后头,墨索里尼暂时休息,希特勒唱累了休息为时恐也不远了。”
⑥面对种种非难,他决定息影务农。1943年3月,程砚秋先后在北京海淀、青龙桥物色乡居房屋,弃艺务农。紧张耕作,闲来读史临帖,这是程砚秋务农时期的日常生活内容。应该说归隐西山,在程砚秋是蓄志已久的。早年他在上海演戏的时候,就曾请老画师汤定之作《御霜图》,预示着入山隐退之意。诗人周今觉为《御霜图》题诗四首。其中的一首是这样写的:“一曲清歌动九城,红氍毹衬舞身轻。铅华洗尽君知否?枯木寒岩了此生。”在他心里,息影舞台、安于农事真的是一个不错的归宿。用他自己话来说,就是:“所谓好花看到半开时,何况是快落之花呢。”但人又是复杂的,在以耕读为业的同时,他并未忘怀舞台。“不唱可惜呀!”这话传到程砚秋耳朵里,又颇感欣慰,觉得不枉自己多年苦练习。他时常对梨园界朋友折简相召,大家天南地北地纵谈艺术,其乐陶陶。剧作家翁偶虹是他乡村居所的常客。程砚秋不止一次地提醒翁先生请多留心,遇到适合于自己演唱的材料,希望仍能编写为剧。为此,他解释道:“我现在虽然不登舞台,但是仓库里的后备物资,不能漠然视之。有朝一日,阴云消尽,我还是要为京剧服务。”
⑦程砚秋归隐西山时,曾将自己喂养的鸽子分赠好友,一年后,一只鸽子忽然飞回程家,这令他惊喜又感慨。有朋友说:鸽子归巢,说明他谢绝舞台的日子快结束了。果然,日本投降后他搬回城里,立刻着手恢复演出的事宜。
选自《中华读书报·伶人往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程砚秋身上有着典型的男子汉大丈夫的气派,从他日常生活和嗜好方面也可略见一斑。 |
B.程砚秋常常长袍一袭,手提公文包去看电影,从一个侧面表明他个性鲜明,与人不同。 |
C.在《春闺梦》梦境的动作里和且歌且舞中,程砚秋显示出极佳的唱工、做工和太极功力。 |
D.分赠好友的鸽子飞回家象征着程砚秋的艺术即将进入一个新的高蜂,重新焕发出青春。 |
“一曲清歌”既写出了程砚秋动人的歌声,也写出了他如歌的人生。请结合全文,说说作者是怎样逐步来展现这位表演艺术家的风采的。(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共14分)
信任
甘晓成
将军战功赫赫,战后成了国家高级领导人。大乱初定,国内治安状况依然十分严峻,将军决定为自己增加几个可靠的卫士。
将军的贴身卫士当然必须百里挑一,副官汉克负责初选,他整理好具体资料后,再由将军亲自圈定。这一天,在汉克送来的名单里,将军圈点了一个叫斯曼的下士。斯曼射击、格斗等各项科目都是全优,父亲是中学教师,母亲是纺织工人,看起来没问题。
斯曼身高一米八,身体非常强壮,长相也极为英俊。将军看了非常满意,拍了拍斯曼结实的肩膀:“小伙子,好好在我身边干,你会有大好前程的。”斯曼并没有特别激动,自始至终表情一直很平静:“将军,谢谢你的提拔。”看着斯曼不同寻常的平静,汉克突然有一种不祥的感觉,他隐隐觉得这个斯曼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
事实证明,斯曼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卫士。好几次,斯曼不费一枪一弹,就凭他那双铁钳一样的手和精湛的格斗本领,就轻而易举制服了企图对将军不利的暴徒。不知不觉,斯曼成了将军面前的红人,直到有一天……
这一天,汉克一脸紧张地来到将军办公室,说:“将军,那个斯曼,太危险了,不能留着他。”
“什么问题?”将军顿时也紧张起来。
“将军,我无意中找到了斯曼入伍前的原始档案。他十一岁那年父母双亡,现在的父母只是其养父母,他的亲生父亲,是死去的麦克上校!”将军的脑袋里嗡了一声。十二年前,麦克上校是将军最强劲的竞争对手,后来将军抓住机会,以通敌叛国罪下令处决麦克上校全家,只有他不在家的小儿子得以幸免。没想到那孩子如今竟成了自己的贴身卫士!
看将军沉默不语,汉克小声请示:“要不要把斯曼控制起来?”
将军沉思一会,脸上突然露出了笑容,说:“继续留用斯曼。另外,在适当的时候,把斯曼的身世和我用他做我卫士的故事,透露给报社。”
不久,全国各大报纸都刊登了将军与仇人儿子的故事。一时间,将军的宽阔胸怀赢得了全国人民的赞叹。
将军和斯曼长谈了一次,斯曼的表情依然非常平静。他说父亲的确是想叛变投敌,将军处决他没有错。将军为斯曼的父亲大发感慨:“其实我与你父亲是很好的朋友,可军法无情,我也是没办法。”将军甚至掉了几滴眼泪,站在一旁的汉克,看着落泪的将军,突然感觉到一种阴冷的恐惧。
将军重用仇人儿子的事情,在喧嚣了一阵后又平静下来。
这天,将军应邀到一所大学演讲。斯曼着一身军装,腰佩手枪,不离将军左右。演讲进行到高潮时,斯曼突然发现,一个戴墨镜的男人形迹十分可疑!斯曼感觉情况不妙,把手按在了枪套上。突然,墨镜男人掏出了手枪。斯曼出枪更快,挡在将军面前,同时抢先向对方开火。斯曼的枪没有响,刺客的子弹却应声而至,射进了斯曼的胸膛。刺客的子弹有毒,斯曼当场殒命。
在送别斯曼的葬礼上,将军泪流满面,再一次感动了全国人民。
汉克很疑惑,斯曼的手枪,关键时刻为什么不响呢?汉克反复检查斯曼使用过的手枪,发现,子弹里没有火药!所有的子弹都没有火药!
汉克当即向将军报告,将军轻描淡写地说:“我知道,是我让人做的。”汉克惊讶:“为什么?”“你以为我真的相信斯曼,他毕竟是我仇人的儿子,谁能保证他不会对我不利?实话对你说,自从我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后,他的枪里就再也没有一颗真正的子弹了!”
当晚,将军被杀,他的脑袋被子弹打穿了,眼睛瞪得很大,死前似乎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而汉克自此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留下了一张字条:世界上可怕的不是不被人信任,而是有人假装信任你!
(选自《读者》2009年第10期)请围绕汉克概括小说的故事情节。
请分析小说中将军的形象。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谈吟诵
陈 向 春
吟诵是什么?或者,今天我们所理解的吟诵是什么?吟诵是传统文化、古典诗词不可或缺的一种美的表现形式,有着独特的文化和艺术内涵。
初次接触到吟诵的人们,新奇之后,往往会问:古人是这么“吟”的么?这是原汁原味的古调子么?事实上,现在所有古典诗词的吟调,包括出自那些已经八九十岁、曾经接受过私塾教育的老人之口的吟调,都非古调。理由很简单,一是数千年语音变迁,所谓的“正宗”古音并不存在。其次,古人吟诵皆口耳相授,声音实况没有记载。古调绝响,无从谈起。但是,语音变迁之中,仍有不变的因素。比如“入声”被认为是一种“原生态”,华东、华南、西南以及台湾地区的方言就有入声,还保留了某些中古语音的特征,当地一些八九十岁老人还能以此为我们传递唐诗宋词微妙的声情韵味。
吟诵这个词,其意既可指吟,也可指诵;或者两者兼有,泛指用抑扬顿挫的声调有节奏地诵读。吟诵合称,表明至少有两种方式,即吟和诵。从有利于传承的角度说,概念或者叫法还是统一为好。台湾统一叫吟唱,大陆统一叫吟诵。吟诵的叫法,好在把吟和诵组合在一起,提醒人们:吟是从诵之中来的。吟唱的“唱”也并非一般的歌唱,是从吟读之中自然生发出来的,且不受固定乐谱束缚的自由唱。或许,比较方便简单的分类有三:诵、吟、唱。这当中,“诵”为基础,“吟”是结果,“唱”是升华。一个现代人,要想得到古人那种自由吟诵的境界,一是要吟出自己的调;二是要随“调”随出,想吟就吟;三是音情并茂,韵味十足。
其实吟诵的根并不是一般说的古诗词文,而是传统蒙学①经典。传统蒙学的本意在于“播种于心,求其日后自己发芽”,用“经典”打底,扎根在童心之内,故所读所诵必为精挑细选出来的好书好文好诗。中华文明,日积月累,不断生发,产生了众多的人文经典。多且文字繁难的经典,须经过“中介”的智慧,化繁为简,化难为易。这个转化的结果,便是各种蒙学教材的诞生。于是,中华“经典”的核心思想化作朗朗上口的韵读文字,随着熟诵、吟诵渗入人心。
古人把作诗称之为“吟咏情性",诗在性情里,把诗从情性里吟咏出来,即为诗。而诗的鉴赏,则是从相反方向进行,靠吟咏作出来的诗,还须回到声音里体会。所以,“吟咏”的作用,不单是所谓“语言的艺术”问题,或艺术的审美问题,最根本的是它内涵着传统的“性情”。
(选自2012.3.29《人民日报》)
【注】①蒙学,即蒙馆,启蒙的学塾,相当于现在的幼儿园或小学。关于“吟诵”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吟诵是传统文化、古典诗词不可或缺的一种美的表现形式,有其独特内涵。 |
B.吟诵,其意既可指吟,也可指诵,就是用抑扬顿挫的声调有节奏地诵读。 |
C.大陆“吟诵”的叫法,把吟和诵组合在一起,提醒人们吟是从诵之中来的。 |
D.台湾“吟唱”的“唱”,是从吟读中随意生发出的不受固定乐谱约束的自由唱。 |
对于吟诵具有“独特的文化和艺术内涵”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语音变迁中有不变的因素,我国一些方言中还保留了某些中古语音的特征。 |
B.儿童吟诵精选出来的好书好文好诗,播种“经典”以“求其日后自己发芽”。 |
C.中华“经典”的核心思想凭借蒙学教材化作韵读文字,通过吟诵渗人人心。 |
D.鉴赏诗歌要反向而行,通过吟咏(诵)在声音中体会其情感美和艺术美。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我们不能吟诵出原汁原味古调的原因是数千年的语音变迁使正宗古音已不存在。 |
B.吟诵比较简便的分类为诵、唱和吟,这三类可以分别看做基础、结果和升华。 |
C.今人学吟诵,一要吟出自己的调,二要想吟就吟,三要有声有情,韵味十足。 |
D.吟咏(诵)不是语言的艺术,也不是审美的艺术,而是内涵着传统性情的艺术。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个永恒的教书匠——季羡林
晚近,季羡林先生的头衔,除了教育家、文学家、社会活动家,通常还有一项“国学大师”。为此,有人在报上陈辞,认为“季羡林的专业是佛学和梵文研究,算不上国学大师”。有人又撰文反驳,认为“传统国学的许多重大领域季羡林都涉及到了,绝对称得上是国学大师”。2007年5月,中央电视台拍摄季老的专题,拿我作陪衬,其间就提到了这段公案,问我怎么看。卑之无甚高论,窃以为,这事不值得争辩,在东西融会、环球一村的21世纪的今天,国学大师也者,既不应是一味钻故纸堆的冬烘先生,也无所谓荣辱褒贬。要我说,季羡林就是季羡林,他是一个平凡的人,也是一个大有人格魅力的人。他的平凡,即如他所说,只是一个教书匠,至多再加一个写家;他的大有人格魅力,就在于亦儒亦释亦道,而又非儒非释非道,从心所欲,脱略形迹,无法取替,不可超越。这后八个字,是我自己加的,季先生生前若听到,一定不赞成。记得有一年,胡光利、梁志刚两位学兄出版《此情犹思——季羡林回忆录》,在前言中写上“国学大师”“国宝级学者”“北大惟一终身教授”等词,季先生阅后,坚决要求删去。季先生说:“真正的大师是王国维、陈寅恪、吴宓,我算什么大师?我生得晚,不能望大师们的项背,不过是个杂家,一个杂牌军而已,不过生的晚些,活的时间长些罢了。”
2006年,第19届世界诗人大会在我国山东泰安召开,会上,季羡林、高占祥、李国彝三位被评为世界桂冠诗人。这又是一顶高帽。组织者的心思,咱不去猜测,高占祥、李国彝二位的成就,咱也不去评估,且说季先生。季先生在中学时,曾有“诗人”外号,说明他是喜欢诗的,是有这方面的素养的,但他一生发表之诗,据笔者所知,不会超过十首。季先生著作等身,身列作家之林,还自谦是票友。以不到十首诗的数量,荣膺世界桂冠诗人称号,他老人家肯定会感到惶恐。我没有猜错,一次见面中,季先生说了创作经过。季先生讲:“原本是泰安地区来人,说请我写一首诗,关于泰山的。我自幼景仰泰山,至今初衷不改,兴致一上,就动笔了。7月29日(2005年),温总理来,来得特早,我桌上摊着稿纸,没有收拾。总理问我最近在写什么,我说在写关于泰山的诗,并且念了开头几句。以后新华社就作了报道。再以后,你们都知道了的,我季某人忽然就成了桂冠诗人。”说到这儿,季先生转为“难得糊涂”,他说:“桂冠诗人不是随便戴的哦,他们这么做,只能使我脸红。”
“中国牌”的荣誉有它本土特色的游戏规律:往往,在你需要的时候,它总是千推万阻,避而不见;在你不需要的时候,它却是不邀自来,蜂拥而至。——算了,撇开这些背后的玄机不谈,话题还是回到季先生。笔者觉得,仅就94岁的老人,依然拥有这般创作活力,《泰山颂》就值得一读;在这一点上,季先生完全用不着脸红。季先生写完搁下,但一直未定稿,他自觉不够完善,到了2008年12月21日,97岁了,又拿出来修改,在一处添了三行24字:“万木争高,万卉争艳。争而不斗,和谐自然。天人合一,宛然实现。”其他几处亦有修改。这种“春蚕到死丝方尽”的精神,着实令人感动。
泱泱中华,特点是人多,人多思想杂,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许多议论,是颇为滑稽的。譬如有人转给我一篇文章,是从网上下载的,讽刺季老是官迷,理由是从杨绛的《我们仨》推测,那个想当中国社科院副院长,而最终没有当成的,估计就是季羡林。嘻嘻,胡为乎来哉!熟悉季老的人都知道,他对官场,一向敬而远之,了无兴趣。证以笔者的目睹:那还是上世纪90年代,一天,有老友自城内来见季先生,落座,喝茶,老友说起近来见了哪些哪些高官,禁不住眉飞色舞,唾星四溅。季先生干坐一旁,默然无语,待老友走后,只幽幽地说了一句:“他还很得意。”这一句就表明了季先生的心迹。即以中国社科院副院长一职来说,倒的确有这么一回事:“文革”后,某要员曾建议季先生出任此职。季先生么,婉拒了。尔后,北大让他当副校长,他倒是痛快地应承。为此,有人曾当面讶怪:“为什么放着副部级的职位不要,却要这个副局级呢?”季先生说:“什么级别,我脑子里没想过这个!”——他想的,就是当他的教书匠。
(节选自《文汇报》作者 卞毓方)
注:[来冬烘:指昏庸浅陋的知识分子。]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季羡林是一个平凡的人,他只是一个教书匠,至多再加一个写家,但他一生发表的诗,不超过十首;因此,是一个大有人格魅力的人。 |
B.季羡林先生亦儒亦释亦道,而又非儒非释非道,从心所欲,脱略形迹,无法取替,不可超越。这正是“国学大师”应有的魅力和境界。 |
C.94岁的季羡林老人创作了《泰山颂》一诗:“万木争高,万卉争艳。争而不斗,和谐自然。天人合一,宛然实现。” 97岁时,又拿出来修改,表明季先生为了避免名不副实而坚持修改文稿,恰恰说明了“文章不厌百回改”、“佳作常从改中出”。 |
D.“文革”后,有人建议季先生出任中国社科院副院长一职。季先生么,婉拒了。尔后,北大让他当副校长,他倒是痛快地应承。人贵有自知之明,与其力不从心,不如扬长避短。他想的,就是当他的教书匠。 |
E.作者在文中列举了几处人们对季老先生的不一致的评价,然后把自己亲身经历的几件事情简要描述出来,虽未直接评论,但足以让读者了解季老先生的为人。这种笔法在传记中颇有说服力。文中说:“季羡林也是一个大有人格魅力的人。”那么,他的“人格魅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文章最后一段画线的句子“这一句就表明了季先生的心迹”。说说表明了季先生怎样的“心迹”。
对于季羡林究竟算不算“国学大师”,作者没有直接评论。你读了本文以后,如何评价季羡林先生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完成小题。
时间怎样地行走迟子建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看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常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得做课间操,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他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而又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在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
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放在挂钟里的。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潮涨潮落。
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手表里的时间给我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少了几分气势和威严,所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台历上镶嵌着时间,玩具里放置着时间,至于电脑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链,让一座老屋逐渐驼了背。时间好似变戏法的魔术师,突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消失在他们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又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如同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怎样理解“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在文中的含意?
文章是围绕人的成长与对时间的感受来展开的,请梳理作者的思路。
文章描绘了“时间”的各种行走方式,请简要概括。
文章写到“不朽”的“时间”“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作者对“人”和“时间”关系的观点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