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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意象与普通日常语言有着完全不同的性质。普通语言符号是人类集体的产物,语言一经产生,对于每个社会成员就有一种约束力,每个社会成员都得强制性地习得和接受这种语言,不如此就无法进行思想的交流与沟通。而意象符号则是诗人直接感受的产物,具有个性创造物的特点。它是感性的、直觉的、个别的和不可重复的,是诗人在情感驱动下要求作艺术表现的产物。
科林伍德曾指出普通语言描述与艺术表现的不同:“描述一件事物,就等于把这件事物归到某某类中……而表现却恰恰相反,表现是将这件事物个性化。”这就是说,普通语言仅仅是一种现成的操作,而作为艺术表现的意象,却是诗人所独创的,具有诗人的情感生命。意象是“直接”的,因为它是诗人有感而发创造出来的;日常语言则是已经褪色、陈旧、僵死的东西,也是被诗所淘汰的东西。总之,创造意象是诗人表现情感的基本手段,诗人将独创性的意象符号提供给读者,使读者产生理解与共鸣,进而被普遍接受与承认,这是普通语言所无法做到的。
在一般语言中,语词所指称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外物,物的观念而非物本身,因此带有较强的主观性。普通语言,词义的指称性明确而单一,非如此则不能起到交流思想的功用;而意象具有丰富性与多义性,竭力避免单一与直接说出,它虽然以词的形式出现在诗中,但却没有词的明晰性、确定性。可以说,意象是超语义的,不可解释穷尽。意象比语言层次更高,更具独立性。在审美经验中,有许多难以用语言说出的东西,在那些已理解又未理解的无可名状的审美愉悦中,无论何种语言要描述,它都是显得力不胜任的。审美意象能引人想到许多东西,却又不可能由任何明确的思想或概念把它充分表达出来,因此也没有语言能完全适合它,把它变成可以理解的。所以意象的功能大大强似普通语词,其作用是一般语言所不可比拟的。艺术所建构的意象符号系统,既是传递情感的手段,又是目的,而在日常交际语言中,语言只是交际信号的工具,意义一经传达,信号系统就不起作用,因此它是一维性的。而在诗中,创造独特的意象符号,本身就是目的,是一种美的形式,具有审美意义,这种意象关系是“同步”、“共时”的。所以对于普通语言来说,仅仅告诉我们是什么,其任务即告完成,而意象仅仅告诉我们是什么那就不够了。它还要考虑怎样表现的问题,还要考虑意象的角度、意味、意象与意象之间的关系问题。一般语言只需要呈现逻辑的有序性,而意象则需要打破语言逻辑及理性逻辑的规范,追踪“情感逻辑”与“想象力的逻辑”的发展而不断推进。在一个意象向另一个意象跳跃的时候,一般也是由潜意识驱使着进行的,内中的心理变化也是无法以语言言明的。
无论从意象的产生过程看,还是从其作用与功能看,都是大大超越于语言的。在诗歌中,其直接现实是意象,而不是语言,或者说诗使用的是意象语言,而不是文字语言。意象是诗的特定词汇,意象是诗歌艺术的基本单位,诗人在进入创作构思时,并非是用语言进行的,而是利用意象进行的。而传统的看法,诗是语言的艺术,而不是意象的艺术,因此出现“语言的色彩美”、“语言的绘画美”等等说法,都无法说明诗的实际存在,也无法说明诗的本质。
(选自《意象符号与情感空间——诗学新解》,有删节)
下列关于“意象符号”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意象符号来自于诗人的直接感受,是感性的、直觉的、个别的和不可重复的艺术表现的产物,具有个性创造物的特点。
B.意象符号是诗人展示给读者用以表现情感的素材,它被诗人期望能够让读者产生理解和共鸣,进而被普遍接受与承认。
C.意象符号本身就是目的,是一种美的形式,具有审美意义,所创意象在诗中与其它意象的关系是“同步”而且“共时”。
D.意象符号与日常交际所用的语言有差别,它的系统是由艺术构建的,可以用来传递情感,但不能用作日常交际信号的工具。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就诗歌的性质而言,诗是意象艺术,因此,语言的色彩美、绘画美的说法不能说明诗的本质,也无法说明诗的实际存在。
B.任何明确的思想或概念都不能充分表达出来的审美意象能引人联想到许多东西,具有普通语词无法比拟的强大功能。
C.潜意识可以在一个意象跳跃到另一个意象的过程中发挥作用,在此过程中的心理的变化虽不能言明,但遵循情感或想象的逻辑。
D.与诗人所创造的意象不同,日常语言是已经褪色的、陈旧的、僵死的东西,作为一种现成的操作,其结局是最终被诗人淘汰。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意象比语言层次更高,在意象中,有许多已理解又未理解的无可名状的审美愉悦,无论何种语言要描述它都是显得力不胜任的。
B.意象在诗中的存在形式是词语,它层次高,有独立性、丰富性,不易解释穷尽,不像普通语言词语那样有着明确而单一的意义。
C.社会成员都必须掌握某种语言才能与他人进行思想的交流与沟通,这是因为语言是社会集体的产物,具有普遍约束力。
D.诗使用的是意象语言而不是文字语言,文字语言不是诗人用来创作构思的工具,这与意象的功能与作用都超越于语言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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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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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生物学
(1)1970年奥地利科学家贝塔朗菲创立的“一般系统论”对于我国知识界来说并不陌生。尽管贝塔朗菲是以生物学家的身份去思考、研究并提出系统论的,但他的系统论并不仅适用于生命科学,它同样适用于物理学、心理学、经济学和社会科学等各门学科。如果说过去所谈论的是在哲学层面上的、普适性强的一般系统论,那么这里所要介绍的系统生物学,则是生命科学研究领域的一门新兴学科。
(2)在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发起人也是系统生物学的创始人之一的美国科学家莱诺伊·胡德看来,系统生物学和人类基因组计划有着密切的关系。正是在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等新型大科学发展的基础上,孕育了系统生物学。相对而言,系统生物学的诞生进一步提升了后基因组时代的生命科学研究的能力。由此,胡德认为:“系统生物学将成为21世纪医学和生物学研究的核心驱动力。”基于这一信念,胡德在1999年底辞去了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的教职,与另外两名志同道合的科学家一起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系统生物学研究所。随后,系统生物学便逐渐得到了许多生物学家的认同。
(3)什么是系统生物学?它不同于以往的实验生物学——仅仅关心个别的基因和蛋白质,它是以整体性研究为特征的。这在系统生物学的基本工作流程中反映得很清楚。
(4)系统生物学的基本工作流程分为这样四个阶段:首先是对选定的某一生物系统的所有组成成分进行了解和确定,描绘出该系统的结构,包括基因相互作用网络和代谢途径,从而构造出一个初步的系统模型。第二步是系统地改变被研究对象的内部组成成分(如基因突变)或外部生长条件,然后观测在这些情况下系统组成成分结构所发生的相应变化,包括基因表达、蛋白质表达和相互作用、代谢途径等的变化,并把得到的有关信息进行整合。第三步是把通过实验得到的数据与根据模型预测的情况进行比较,并对初始模型进行修订。第四阶段是根据修正后的模型的预测或假定,设定和实施新一轮的改变系统状态的实验,并在重复第二步和第三步后,不断地通过实验数据对模型进行修订和精炼。系统生物学的目标就是要得到一个理想的模型,使其从理论上能够反映出生物系统工程的真实性——即一个生物系统中所有组成成分(基因、蛋白质等)的构成,以及在特定条件下这些组成成分间的相互关系。

胡德之所以提出“系统生物学将成为21世纪医学和生物学研究的核心驱动力”这一论断,不属于其原因的一项是

A.“一般系统论”必将影响生命科学,使系统生物学成为新兴学科。
B.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等新型大科学的发展,孕育了系统生物学。
C.系统生物学的诞生进一步提升后基因组时代的生命科学研究的能力。
D.世界上第一个系统生物学研究所成立并获得许多生物学家的认同。


结合文意,用最恰切的语言为“系统生物学”下一个定义。
答:系统生物学是研究的学科。

根据文意,对第(4)段系统生物学基本工作流程的四个阶段进行压缩与归纳,保留最重要的信息并用符号“”将结果连接起来。(不超过80个字)
()→得到一个理想的模型

根据本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错误的一项是

A.科学研究的新思路,常常表现为将普适性较强的一般原理、规律应用于特定学科(如生命科学),从而产生很多具有发展前景的新兴学科。
B.要想全方位地描绘某一生物系统的结构,只有通过对系统的所有组成成分进行了解和确定,否则,就无法反映出这一生物体系的真实性。
C.只要严格按照系统生物学基本工作流程规定的“四个阶段”一步步走下去,就能够得到一个理想的系统模型,从而达到既定的研究目标。
D.当前科学的发展,越来越趋向于学科内部的综合与学科之间的综合,在探求彼此的关联中使原有的学科研究向着更广、更深的领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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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铁质
刘向民
乡村是我永远的家园。在我全部的生活中,乡村是最重要的。
虽然走进了城市,不可能与土地日日肌肤相亲,但我始终以农民的眼光审视乡村。乡村是城市的依托,没有乡村也就没有城市的存在,乡村是城市的母体,城市是乡村的延伸和延续。乡村是狗吠鸡鸣牛哞,是薄薄的晨雾和袅袅的炊烟,一条静静地流淌的小河,茂密的小草尖上晶莹的露珠闪耀着太阳的光彩。乡村的早晨是清新和鲜明的。
走进田野,就走进了自我。一株株茂盛的高粱、谷子或者玉米,就是我们的兄长。闪着光芒的锄探进植物的根部,根系蔓延,锄的铁质意念就通过异常发达的根系蔓延了整个土地,广阔的原野处处闪耀着铁质的浑厚和沉重,所以我们收获的每一粒粮食、每一季粮食包含着铁质。铁质沿着血管流动,扎根于我们的每一处神经,我们的脊梁才如此坚挺。
粮食的存在,使乡村有了存在的充分理由。一茬一茬的庄稼,一茬一茬的人生,在乡村的远天下格外亮丽。已经死去多年的大树仍然直直的挺立,黑枯的树干直指青天,乡村中许多的构思和想象缘自树干的启迪。镰刀闪着铁质的锋利,农民的梦想始终与庄稼有关,一头牛与一架梨在土地深处探寻,浑黄或者黝黑的土壤蕴涵着无穷的力量,只要播下种子,幻想就无可阻挡地蓬勃起来了。土地时刻迸发着铁质的响声。
土地养育了庄稼,也养育了整个乡村。乡人们的性格和作为,任何时候都充满着铁质,欢喜时会无所顾忌地畅心大笑,发怒时会打上一架,或者跑到村街上不明不白地骂上一场,悲哀时会痛痛快快淋漓尽致地大哭一场,然后又执著地走进田野,走进劳作,一切都毫无遮遮掩掩。嫉恶如仇,旗帜鲜明,高昂的气概和高亢的声音比得过任何烦琐深奥的说教。他们不怕风,不怕雨,不怕雷鸣,他们饮风露餐,吃得下千般苦,受得住万般罪,他们常说“没有吃不了的苦,没有受不了的罪”,年景的丰歉和日子的辛苦都是岁月的点缀,他们从不冤天忧人,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沿着太阳的方向走进田野,走进庄稼地里,走进乡村深处的每一个细节,使乡村的每一刻都充充实实和铿锵有声。哪怕只是一声劳动的号子,也如雷鸣一般响亮:哪怕只是向前迈出一步,也如山一般稳重:哪怕只是一个耕或者种的手势,也都是乡村的经典动作。乡村,处处铁质,铁质处处。
乡村是农民的部落。城里人已经厌烦的事情,乡村还在喜欢或者也早已厌烦,喜欢的是一种没有丢失的乡村质朴,厌烦的是曾经生活在乡村里的城里人的矫作。城里人始终也在吃着乡村的粮食,但缺少了乡村的铁质。铁质似乎已被城里人丢失殆尽。我们是否要寻找乡村的铁质,使乡村铁质在城市里闪烁,应该是我们思考的问题。
乡村是我们生存的依托,也是城市生活的依据,没有了乡村就没有城市。是否有人为城市的一天天的侵占乡村沾沾自喜呢?如果缺少了乡村,缺少了乡村铁质,我们将会更加颓废,城市也将因此而变的莫名其妙地失去方向,因此,不论生活在乡村还是城市里的人们,都不能忘记永远的乡村铁质,它是我们永远的支撑,我们永远的方向。(选自《散文选刊》2006年1期)
14.乡村的“铁质”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体现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情感?
答:
15.文章的第五段运用了连用了三个“哪怕”,有何作用?
答:
16.如何理解“乡村是城市的母体,城市是乡村的延续”?你如何评价作者这样的观点?
答:
17.整篇文章在写作上有何个性特点?这种写作手法对表达文章中心有何作用?
答:
参考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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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的三坊七巷
①早就听说福州“三坊七巷”的历史文化地位与江苏周庄、山西平遥、云南丽江齐名,在建筑界被誉为“明清建筑博物馆”。但省里每次接待北京和外省的客人时,参观的目的安排表上却未出现“三坊七巷”。带着疑惑,我拨通了福州大学陈晓博士的电话,约他周末与我去“三坊七巷”看个究竟。
②我们相约在塔巷的老字号“永和鱼丸店”集合,穿过塔巷到了南后街。陈博士边走边说,“三坊七巷”由白墙、灰瓦、亭台、楼阁等组成。具有典型的闽越民居特色,是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标志性建筑,占地约40多公顷。它始建于西晋末年,到唐代逐渐形成规模。当时在南街建起了“七巷”,后来隔了一条街(南后街)又建起了“三坊”,形成了以南后街为中轴的“非”字形结构的大型建筑群。“三坊七巷”是南后街两侧从北到南依次排练的十条坊巷的统称。
③听了陈博士绘声绘色地介绍,我建议说,那我们就按古人的建筑顺序先去“七巷”再走“三坊”吧。陈博士摊开双手摇了摇头遗憾地告诉我,杨桥以后改造的杨桥路了,遗址上仅留存黄花岗烈士林觉民的故居,盛下的全是高楼和商业街。
④站在南后街与杨桥路的岔路口,面对车水马龙的杨桥路和衣锦坊的建筑工地,我们和“三坊七巷”一道仿佛一同被挤在高楼大厦的夹缝中。“三坊七巷”成了现代建筑群中的孤岛,现代派家居豪华大厅中的一件小古董。
⑤不经意间我们走进了郎官巷.这里与最繁华的东街口只一步之遥,却是两个世界,一边是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一边是幽深古老的庭院,它静谧地躺在高楼大厦之中,散发出古老的芬芳。郎官巷20号是严复的故居,那是一幢三进三开式的古建筑群,白墙灰瓦,精致的木雕,土筑的马鞍形风火墙。这里的每块砖瓦仿佛都透露出浓浓的书卷味,让人释怀。参观结束时,为了纪念这位近代史上的启蒙思想家,我还专门买了一本《天演论》。
⑥现在的南后街成了一条时装街。据说,每一种时装新款刚上市,在南后街就能买到它的仿制品,而且价格十分便宜,每到节假日,满街都是购物者。在福州这片最古老的坊巷里,我们仅看到一家字画装裱店。这是南后街唯一的文化窗口。店内正中挂着一副精致的匾额,上写“米家船”三个字,我走进店内向林师傅请教,他递给我一张名片后解释说,该店建于1865年,由清代著名学者何振岱题匾。取意北宋书画家米芾携带书画作品游览山水,以船为家。
⑦漫步在“三坊七巷”中,仿佛置身于明清时期,浮躁的心境也会随着挂钟不慌不忙的摆动而平和下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杨桥巷和吉庇巷已分别扩建为杨桥路和吉庇路,衣锦坊的一大半已被推倒拆建为现代化住宅小区。“三坊七巷”成了“二坊半五巷”。但尽管如此,“三坊七巷”宏大的规模和别具一格的建筑群,仍然掩不住昔日曾有的气派和辉煌。
⑧在宫巷我们慕名来到林聪彝的故居。据说它是明清以来福州最大的私宅,占地面积约3000多平方米。现今里面住了二三十户人家,内有十多个小天井,天井里栽培着各种各样的花草,把整个庭院衬托得更加妖娆。
⑨院外却是另一番景象。那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建筑风格的坊巷,两边的高墙有已倾斜的、白粉墙有的已脱落,坊巷里的名牌有的已残缺,蓝天被凌乱的电线分割得支离破碎。经过历史沧桑,昔日辉煌的历史文化景象如今已黯然失色,再也很难寻找到往日的风采。“三坊七巷”不知不觉地变得浮躁起来,那浓重的商业味,把整个坊巷压得透不过去来,承载着福州久远的历史文化的“三坊七巷”渐渐被现代文明吞没。福州是否在远离多样性、差异性和历史性文化特色中逐渐失去了记忆。
⑩建筑学家黑川纪章说:“建筑是一本历史书,我们在城市中漫步,阅读它的历史。把古代建筑遗址留下来,才便于阅读这个城市,如果旧建筑都拆光了,那我们就读不懂了,就觉得没有读头,这座城市就索然无味了。”城市现代化不仅仅意味着高楼大厦,更重要的是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
当人类砍倒第一棵树的时,文明就诞生了;而当人类砍倒最后一棵树的时,文明结束了。难道城市不也是如此? (选自《美文》2005年第11期,有删改。)
在作者看来,福州的“三坊七巷”具有怎样的特点?请整合文意作答。
三坊七巷”成了现代建筑群中的孤岛,现代家居豪华大厅中的一件小古董。”结合上下文,说说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本文的标题是“福州的三坊七巷”,文中又多出将“三坊七巷”与“高楼”,“商业街”,“现代化小区”联系在一起,请说说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
作者引用了黑川纪章的话的目的是什么?
能否将文章的最后一自然段删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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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的5月9日
东方莎莎
我在俄罗斯工作的那段日子,有过一位房东。这个与托尔斯泰笔下的那位穿黑裙的亮丽女人有着同样名字的妇人,初看上去,似乎并没有任何使人一振的风采:大花的三角头巾围着她一头不听话的白发,一件旧格子呢大衣罩在那面粉口袋一般肥大的连衣裙上,她脸上的皱纹使人想起沟沟坎坎的荒地,满是沧桑和悲凉。
安娜是一位普通的退休医生,年逾七旬,孤身一人,正好需要一个伴,所以,我成了她的房客。
安娜的生活极为简朴,是常年养成的习惯,也是由于为数不多的退休金穷于应付飞涨的物价。可有一天,安娜竟奢侈地一次拎回一条鳟鱼、一瓶红鱼子酱、两只鸡仔、三瓶甜酒和一些现成的牛肉卷、她一边在厨房忙碌着,一边哼起了《喀秋莎》这首歌。一缕阳光透过稀疏的刚长出嫩芽的树梢射进厨房,又斑斑驳驳地映在安娜的脸上,我发现她的眼睛在放光。
“大娘,今天一定有喜事吧?”我按捺不住好奇心,问道。
安娜看也不看我一眼:“小姑娘,你忘了,明天是5月9日胜利日呀!”
哦,5月9日!不管是过去、今天,还是将来,它对俄罗斯来说,都是一个永恒的节日。五十年前的这一天,德国法西斯的投降书正式签署生效,它标志着苏联最后取得了伟大卫国战争的胜利。但这场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来之不易,英雄的苏联人民经过四年多的浴血奋战,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两千多万人为国捐躯。安娜的丈夫瓦夏就是其中之一。
这个节日,安娜总是要庆祝一番的。通常是对着瓦夏的照片,喝一会儿酒,唱一会儿歌,苦一会儿,笑一会儿,还要去广场的烈士公墓站上一会儿。虽然公墓里并没有瓦夏的遗骨,但她喜欢在这一天来公墓旁看燃烧不息的“长明火”,寄托一份哀思。
5月9日的夜,还伴着丝丝寒风,可屋子里却颇有暖意。安娜端出丰富的晚餐,这些都是当年瓦夏最爱吃的。她又拿出瓦夏的照片,轻轻地抚摸着,眼睛里又放射出一种异乎寻常的光芒。
瓦夏原来和安娜同在一个厂里工作,就在他们共度蜜月的日子,战争开始了,安娜亲手送瓦夏参军上了前线。瓦夏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也是一个5月9日,他牺牲在波兰。安娜虽接到了他阵亡的通知书,但仍在战争胜利后,去迎接凯旋的战士,希望有奇迹出现。当然,她的希望最终落了空。从此,安娜将所有的化妆品一律扔进了垃圾箱,任凭白发和皱纹爬满一头一脸,因为她的心早已跟随瓦夏到天堂去了。
“我和瓦夏都渴望有一群孩子,可我们结婚时买的那辆童车一直是空空的。”安娜说着,不禁老泪纵横。
我一边替她拭泪,一边说:“大娘,别难过。我也有亲人在当年的抗日战争中为国捐躯,他们和您的瓦夏一样,都是英雄。如果您愿意,我就做您的女儿。等我将来有了小宝宝,一定抱他来坐您和瓦夏伯伯买的童车。”
“好哇!好哇!”安娜挂着泪花的脸上又泛起了笑容,“我有了一个中国女儿,我还会有一个漂亮的中国孙子。到时候,我一定会用童车推着他到烈士墓前,告诉瓦夏,他的血没有白流,我们的下一代在幸福地成长。”安娜手舞足蹈,又快活地唱起了《喀秋莎》: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
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
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
我发觉此时的安娜,美到极至。
(节选自《散文》2005年10期)
文章开篇描写了安娜的肖像,请根据这种肖像描写概括出安娜的形象特征,并简要分析作者这样描写安娜在文章中的作用。
答:
文章两次提到歌曲《喀秋莎》,为什么?请简要分析。
答:
文章在第七段连用了五个“一会儿”,请分析这样写的好处有哪些?
答:
根据文章,回答问题。
(1)“5月9日的夜,还伴着丝丝寒风,可屋里却颇有暖意”是否矛盾,为什么?
答:
(2)文章开始说安娜“没有任何使人一振的风采”,但结尾说安娜“美到极至”。这样说是否矛盾,为什么?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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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在我的名字里
金翔
我一直很羡慕那些从小就得到父爱并懂得父爱的人。
因为我对父爱的认识是经过长期的恨才转化过来的。
我的名字不是父亲取的。父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个地地道道的文盲。在我满月的时候,父亲特意请来乡里一个挺出名的算命先生,得知我五行缺金,又因为父亲希望我长大有出息,能够跳出穷山村,于是算命先生便给我掐出这样一个名字:金翔。然而,就因为这个名字,我的童年很孤寂——小伙伴们常玩的“打仗”游戏,是不会让我加入其中的——他们会咬文嚼字般地说:金——翔,今天要投降,多不吉利呀!于是就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晾在一旁。那种感受是父亲所顾及不到的。
父亲的脾气不好,也不知是因为没进一天学堂,还是由于成天忙于繁重的农活却仍无法摆脱贫困,而造成他长年阴沉着脸和暴躁的性情。加上那望子成龙的心切,便构成他对我独特的管教方式——娃儿的出息是骂出来打出来的!而我对父亲的恨,也正是在这一次次的打骂中,不断加剧加深的。尽管我的学习成绩应验了他那句全村闻名的“至理名言”。为此,我时常想,也许就因为这种应验现象,才使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都是在父亲的“至理名言”中度过。
所以,当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一口气冲上山顶,哭了,不是为自己十年寒窗将获得美好前途,成为全村羡慕的第一个大学生,而是为自己终于可以脱离父亲管制,实现不想见到他的梦想而喜极而泣!所以,对向来节俭的父亲大办酒席,忙着招待前来祝贺的乡亲的那个高兴劲儿不屑一顾;所以,在冲出家门的时候,我是那样急急迫迫而义无反顾,一点也不顾及父亲的黯然神伤……
在省城念书的前两年,我没有回过一次家,没有认真给父亲写过一封信,就连每次收到他托人寄来的生活费,我也只是应付地写上“钱已收到,勿挂念”之类短语。直到大三那年,直到父亲托人给我写来一封书信时,我的灵魂和良知才受到了一次强烈的震撼,我才开始懂得该如何去阅读和咀嚼在自己生命中那一再被忽略的、仇恨的沉重的父爱。
信是父亲找上初中的小侄子写来的,没什么要紧事,只是问我好不好而已。可信写了满满几页,只因小侄子详细地讲明了父亲来信的原因,说是父亲那晚做了一个梦,仅仅因为老家流传一种说法,说是梦见大牙掉是要死亲人的。而父亲首先想到的是他离家在外求学的儿子。
读到这里,我对迷信父亲的所举,嗤之以鼻,甚至愤然。信的最后,小侄子讲了一个令他惊讶不已的事,说他就在铺开纸,提笔欲写时,却因一时记不起我的大名而猛然顿住了,结果遭到父亲的训斥:“亏你狗崽子还念了这么多书,记性也忒赖,叫——金翔!”“金——翔”于是小侄子一边念叨一边写在纸上。“写错了!写错了!……”小侄子说当时父亲望着他刚写下的名字大声喊道,紧接着,从他手里夺过笔,在纸上硬梆梆地写下“金翔”两个字后,呐呐地低语:“我这一辈子只识这两个字!”小侄子说他当时惊得说不出话来。他说,要知道,全村人都知道二爷他老人家一字不识,包括他自己的名字呀!
这就是父爱!除了父爱,便再也无法解释这种奇异而真实的现象!那一刻,我那被对父亲的恨包裹着的已经变得无知、粗砺与麻木的灵魂,被深深地灼痛了,苏醒了!我禁不住地泪流满面,双手捧着书信、朝着家乡,蓦然下跪——向父亲,向对我一生付出了大爱却得不到理解、更别说回报的父亲忏悔,忏悔……
(《散文选刊》2006年1期)
“我一直很羡慕那些从小就得到父爱并懂得父爱的人”一句,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根据文章内容,概括父亲的形象。
文章的高潮部分是父亲来信一段,让人感动。请结合具体的内容,分析作者在这一段使用了哪些描写手法(列举两点)?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
“我”在对待父亲上有哪些错误?“我”对父亲的态度是如何变化的?你是如何评价“我”对父亲的这种“态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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