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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中国书法是与中国文化特殊土壤密不可分的独特艺术形式。书指书体,即汉字。法指书写文字的方法和技巧。中国书法通过高超的艺术技巧,把文字书写的法则提高到一种艺术的境界,使之凭借汉字独特的形式和丰富的内涵,发展成为一种积淀着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哲学思考和文化心理的艺术种类。
②以韵为核心的书法艺术,并不以精熟的技巧与繁复的法度程序为最高境界,相反,它崇尚的是那种言语不能传达的意味,它同时启示了其中所含蓄的类似于诗的余味,以及对简朴到深远的艺术手法的重视。当思想感情和境界在自己的艺术形式中达到完美的升华时,韵的意味也就从作品中显现出来了。崇尚韵致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脱俗,使艺术家无论在人格形态还是在艺术形态上均要达到一种卓尔不群的境界。韵如橄榄,它需要慢慢地去体会、涵咏。如果说“不俗”是表示精神升进中的超越状态,那么“韵”则象征着精神超越的极致。而“韵”的获取则是在一切艺术本体之外的,即就书法而言,学者型书家较之于工匠型书家更为人所推崇的原因也就在于此。
③在中国的书法史上,书法家绝大多数都有超绝的风度才情,书法只不过是其气质风采和神情心性的自然流露,是切断凡俗意识而垂直上升到超常的精神生活领域的一种标志。因而,书法只是文人“聊抒胸臆”的“余事”,所谓逸笔余兴,无所为方能有所为,这种心境中所表现出来的艺术才是高级的、超俗的、儒雅的,各家不同风格的书法,都让人感觉到艺术品只不过是其真我本性、生命气息的折射。它不着痕迹,空灵蕴藉,以微妙的暗示与含蓄,让人去感受突破一切人为的形式与法则的境界,在生硬、挺健、雄浑之外欣赏一种超然的清淡。“韵”作为生命状态的极致体现,让艺术家如痴如狂如醉,它让我们在和古人典范作品交流中无时无刻不在感受到那流溢而出的令人神往的迷人气息。在瞬间的感悟中,让观者脱离现实的环境,沉浸在超越时空限制的审美快感之中,这就是古典书法作品中所设定的审美情境的奥妙所在。古人在观赏作品时须净手、屏息,以让自己有如对至尊的敬畏感,让自己慢慢地进入到这种“天人合一”的境界之中,去体味、领悟和感受这种超越性的存在。“韵”虽然不是一种物质,但是,在艺术家和观者共同创设的审美心理场中,它成了一种可感、可嗅、可触、可闻的物质实在。人在这种“参与”的过程中,达到顿悟,使审美的障碍得以消解,从而进入无碍的自由世界之中。
④“韵”作为文化心理情结,使中国的艺术更为注重精神体现,表现出一种逍遥于天地之间的快活情绪,因而,艺术也就成了躲避世俗风雨的避风港。艺术家很少去参政议政,他们只是在放浪形骸、游心于天地之间之中获得快慰和满足。这样,艺术也就很少具有批判性,因为,它与俗世生活的发展并不同步,它有着自身发展的轨道。
下列对于“韵”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韵”是书法艺术的核心,它指的是书法艺术中所蕴含的那种无法用言语传达的、类似于诗的意味。
B.“韵”的意味从作品中显现出来,需要艺术家的思想感情和境界在他的艺术形式中达到完美的升华。
C.“韵”是生命状态的极致体现,使艺术家对它痴迷癫狂地追求,它赋予古代经典之作令人神往的气息。
D.“韵”是一种抽象的东西,可是艺术家和欣赏者有共同的审美心理,可以感受到它和物质一样存在着。

下列对“中国书法”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书法是与中国文化特殊土壤密不可分的独特艺术形式。
B.在中国,书法是书法家气质风采和神情心性的自然流露,如橄榄,它需要慢慢地去体会、涵咏。
C.中国书法通过高超的艺术技巧,使之成为一种积淀着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哲学思考和文化心理的艺术种类。
D.中国书法是高级的、超俗的、儒雅的,是书法家真我本性、生命气息的折射。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学者型书法家着眼于获取书法本体之外的韵,工匠型书法家着眼于书法本体,所以前者比后者更为世人所推崇。
B.古典书法作品中所设定的审美情境,可以让欣赏者在瞬间的感悟中超脱世俗,得到超越时空限制的审美快感。
C.古人先净手、屏息再欣赏作品,这样就可以在欣赏时,产生如对至尊的敬畏感,尽快进入“天人合一”的境界。
D.艺术家只是关心人生在世的快慰和满足,并不怎么关心政治,这就造成了他们创造的艺术很少具有批判性的特点。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知识点: 论述类文本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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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一则材料,根据要求作文。
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许,一出惨剧发生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走在巷子里,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型货柜车碾过。而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八个路人,竟然对此不闻不问。最后,一位捡垃圾的阿姨陈贤妹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小悦悦在广州军区陆军总医院重症监护室,脑干反射消失,已接近脑死亡。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零时32分离世。
这一事件引发网友广泛热议:
潘旋88:良心的泯灭,就算不出手相助,担心祸及自己,打个电话报警或者打给120总可以吧。最基本的道德底线都没有了,这些还敢配做人吗?
大贺天宫一号:我也每天开车,我也有孩子。我们在开车时多加一分小心,启动马达前想想自己的亲人,也许就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如果人心不再冷漠,也许孩子的命就能保住。
西部儿童猫妈:为什么没人指责过父母的疏于照管?监护人没有监护好孩子,要不要负责?
广东lirong:反思现时社会,虽然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变化,GDP跃升世界第二位,但我们的社会价值观已经退步了,我们放弃了太多....
上述材料引发了你怎样的思考或联想?请根据你的思考或联想写一篇文章,不少于800字。
【注意】
①立意自定,题目自拟;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②不得套作,不得抄袭。
③不得透露个人相关信息。
④书写规范,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精神
终于,她答应陪儿子去吃肯德基了,不过,她说:“一言为定,只买一份鸡腿、一杯饮料。”儿子不止一次想光顾这个环境了。他远远地指着豪华的门面一侧站立着的穿着奶白色西服的模特儿,说:“那就是山德士上校。”她觉得那位老人显得富态而慈祥。
厅内,宽敞、宁静,只有三对青年分布在不同的角落。母子俩选了张离服务台不远的桌子,桌面摊着一张报纸,他掀起说:“妈妈,你看。”
一张10元面额的纸币和8个1元面额的硬币。她惊讶了,脱口说:“怎么办?”
他说:“交给老师。”
她笑着说:“也好,这个店收了恐怕吞没了。”
他收起钱。她禁不住四下望了望,像是在做一桩丢人现眼的事儿。她的心“怦怦”地跳。其实她真想白捡了这钱,只是儿子在场,他还小。
服务小姐端来了一份鸡腿,一杯可乐。她当即付了款。她奇怪地想:竟不能将18元用来支付这个诺言,那样的话,她也能点个便宜的点心,毕竟首次坐进这个幽雅的环境呀。
他说:“妈妈,你呢?”
她说:“你慢慢吃,到时我可要问你什么滋味呢!”
他递过来说:“妈妈,你尝尝。”
她摆摆手说:“我不喜欢吃鸡,你慢慢吃,妈妈陪你。”
他埋头啃那鸡,显得仓促。
她喜欢注视着儿子,说:“又没人抢,你慢慢吃,你这吃像难看。”
他放慢了速度,却已经只剩根细骨了。他仰脖喝进可乐,说:“妈妈,真的很好吃呢。”
她说:“再好吃还不是鸡?好了,这下算是如愿了吧。”
他站起,精神抖擞的样子,说:“味道真的很好呀。”
翌日,他临上学校,说:“妈妈,早餐钱你还没有给我呢?”
她刚醒来,说:“我这儿没零钱,你先垫着吧。”
他说:“我口袋里的钱不够吃早餐。那钱我要交给老师呢。”
她打开皮夹,抽出一张10元面额的纸币,说:“晚上再结算。”
傍晚,她一进门,看见正在做作业的儿子,首先想到那笔钱,似乎那18元钱关系着儿子今后的成长、发展,她期待儿子单纯、美好——在儿子面前,她仍是一个正面的形象,恐怕今生今世儿子都不知道她打过那笔钱的歪主意。她说:“18元钱你上缴了吗?”
他放下笔,迎上来,说:“妈妈,上课前,我已经交给赵老师了。”
她说;“老师说啥了?”
他说:“也没说啥,赵老师要上课呢。”
她说:“唔,捡了东西是该上缴。”
再一天,上班,她接到一个电话,是赵老师的电话。赵老师请她赶快到学校一趟。
她说:“出了什么事了?”
赵老师说:“肯德鸡快餐店老板赶到学校说要见见你们母子俩。”
老板是一个操着外地口音的中年人,没有店门口的永远站着的“山德士上校”那么有风度,却也显的精明。他说,那18元钱是他特意摆在桌子上的,他决定谁拾金不昧,他就奖励188元,他料不到校方转告了他,他就在学校颁发这笔奖金。我奖励这种感人的精神。
儿子一个劲儿地瞅她。她觉得受了“山德士上校”作弄了一样,说:“我不要这笔奖金,我不要,我和儿子只不过偶然去了店里,我不过不想叫儿子失望,他父亲两个月前出外打工……好了,我现在要去上班了。”
周围响起了热烈的掌声,都看着母子俩。她觉得浑身发热,抚摩着儿子的头,说:“妈妈上班去了。”
下班回家,儿子欢喜地迎上来说:“妈妈,赵老师通知我,明天我当光荣升旗手。”
她拍拍儿子嫩稚的肩膀,说:“妈妈替你高兴。”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文中画线句说“在儿子面前,她仍是一个正面的形象,恐怕今生今世儿子都不知道她打过那笔钱的歪主意”,表现了女主人公什么样的心理?小说中有哪些情节表现了女主人公的这种心理?


小说中的母亲原先盘算着那18元钱,最后又拒领那笔奖金,母亲前后表现的性格是矛盾的吗?



小说以“精神”为题,包含了哪些丰富的内涵?

提笔忘字:科技进步导致文化衰退?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按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所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成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却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
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提笔忘字”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画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的现象。
B.“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
D.要想让“提笔忘字”现象不再恶化,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更加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下列对汉字书写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B.如今写一手好字再也不会令人惊叹了,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到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C.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可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必须使用手写。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A.美国媒体率先报道了中国存在的“提笔忘字”现象,这一现象吸引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B.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淡忘了汉字书写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C.台湾地区力主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之精髓。
D.只要完善行政指令或法律法规就可以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从而保存中国传统文化之精髓

因为水稻是自花授粉作物,“自花授粉作物自交不衰退,因而杂交无优势”的论断明白无误地写在美国著名遗传学家辛诺特和邓恩的经典著作、五六十年代美国大学教科书《遗传学原理》中,由此有人嘲笑“提出杂交水稻课题是对遗传学的无知”。
  在理论与事实发生矛盾时,袁隆平的态度是尊重权威但不崇拜权威,不能跟在权威后面亦步亦趋,不敢越雷池一步。他不迷信权威的每一个观点。他知道,根据自己直接观察到的一些事实表明水稻具有杂交优势,“无优势”论是没有试验依据的推论,这一推论与自交系的杂交优势现象相矛盾:玉米自交系继续自交不再引起衰退现象,但杂交能产生强大的优势。而天然的自花授粉植物品系(天然自交系)自交也不退化,为什么杂交却不能产生杂种优势呢?袁隆平坚信搞杂交水稻研究有前途,勇敢地向“无优势”论这一传统观念挑战,从而拉开了我国水稻杂种优势利用的序幕。
  袁隆平认为,水稻的杂交优势利用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进行人工去雄,如果用人工去雄杂交,就得一朵花一朵花进行,产生的种子数量极为有限,不可能在生产上推广应用。再一条路就是培育出一个雄花不育的“母稻”,即雄性不育系,然后用其他品种的花粉去给它授粉杂交,产生出用于生产的杂交种子。然而国内外都没有这一先例,国际上有著名学者断言:不可能。还有学者认为,像水稻这样一朵花只结一粒种子的“单颖果作物”,利用杂种优势必然制种困难,无法应用于生产。在独立开展杂交水稻研究很长时间之后,袁隆平才从国外资料中了解到,早在1926年,美国的琼斯就发现了水稻雄性不育现象。最早开展这项研究的是日本的科学家,当时是50年代。此外美国、菲律宾的科学家也相继开始了这项研究。尽管实验手段先进,但都因这项研究难度确实太大,无法在生产中得到应用。
  袁隆平不打算退却,他很清楚他拥有的有利条件是其他国家科学家少有的:进行这项研究,中国有中国的有利条件,中国是古老的农业国,又是最早种植水稻的国家之一,有众多的野生稻和栽培稻品种,蕴藏着丰富的种质资源;有辽阔的国土和充足的光温条件,海南岛是理想的天然温室,育种者的乐园;更重要的是我们有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可以组织科研协作攻关;有党的正确领导,任何困难都可以组织力量克服。直到今天,袁隆平都对为攻克杂交水稻难关在全国13个省区的18个科研单位进行的科研大协作感慨不已,认为没有这样的大协作,杂交水稻研究决不会取得今天这样世界瞩目的成果。
  1964年7月5日,“泥腿子专家”袁隆平又走进了安江农校的稻田,去寻找水稻的天然雄性不育株。他头顶烈日脚踩淤泥弯腰驼背去寻找这种天然雄性不育株,已是第16天了。突然他的目光停留在一棵雄花花药不开裂,性状奇特的植株上,这正是退化了的雄蕊。他马上把这株洞庭早籼天然雄性不育株用布条标记。袁隆平欣喜异常,水稻雄性不育植株,终于找到了。
  两年后,袁隆平的一篇论文《水稻雄性不孕性》发表,它证明了袁隆平培育杂交水稻的理论设想是科学的,是切实可行的。袁隆平的发现,开创了世界水稻研究的新纪元。
选文首段提出美国著名遗传学家的经典著作和有人对袁隆平的嘲笑有什么意义?


怎样理解袁隆平“开创了世界水稻研究的新纪元”。


通讯是侧重于写人物的新闻体裁,在选材上注重突出多角度表现和刻画人物形象,你认为本选段主要是从什么方面来表现“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的?


送行
梁实秋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遥想古人送别,也是一种雅人深致。古时交通不便,一去不知多久,再见不知何年,所以南浦唱支骊歌,灞桥折条杨柳,甚至在阳关敬一杯酒,都有意味。李白的船刚要启碇,汪伦老远的在岸上踏歌而来,那幅情景真是历历如在眼前。其妙处在于纯朴真挚,出之以潇洒自然。平夙莫逆于心,临别难分难舍。如果平常我看着你面目可憎,你觉着我语言无味,一旦远离,那是最好不过,只恨世界太小,唯恐将来又要碰头,何必送行!
在现代人的生活里,送行是和拜寿送殡等等一样的成为应酬的礼节之一。“揪着公鸡尾巴”起个大早,迷迷糊糊的赶到车站码头,挤在乱哄哄人群里面,找到你的对象,扯几句淡话,好容易耗到汽笛一叫,然后鸟兽散,吐一口轻松气,撅着大嘴回家。这叫做周到。在被送的那一方面,觉得热闹,人缘好,没白混,而且体面,有这么多人舍不得我走,斜眼看着旁边的没人送的旅客,相形之下,尤其容易起一种优越之感,不禁精神抖擞,恨不得对每一个送行的人要握八次手,道十回谢。死人出殡,都讲究要有多少亲友执绋,表示恋恋不舍,何况活人!行色不可不壮。
悄然而行似是不大舒服,如果别的旅客在你身旁耀武扬威地与送行的话别,那会增加旅中的寂寞。这种情形,中外皆然。Max Beerbohm写过一篇《谈送行》,他说他在车站上见一位以演剧为业的老朋友在送一位女客,始而喁喁情话,俄而泪湿双颊,终乃汽笛一声,勉强抑止哽咽,向女郎频频挥手,目送良久而别。原来这位演员是在作戏,他并不认识那位女郎,他是属于“送行会”的一个职员,凡是旅客孤身在外而愿有人到站相送的,都可以到“送行会”去雇人来送。这位演员出身的人当然是送行的高手,他能放进感情,表演逼真。客人纳费无多,在精神上受惠不浅。尤其是美国旅客,用金钱在国外可以购买一切,如果“送行会”真的普遍设立起来,送行的人也不虞缺乏了。
送行既是人生中所不可少的一件事,送行的技术也便不可不注意到。如果送行只限于到车站码头报到,握手而别,那么问题就简单,但是我们中国的一切礼节都把“吃”列为最重要的一个项目。一个朋友远别,生怕他饿着走,饯行是不可少的,恨不得把若干天的营养都一次囤积在他肚里。我想任何人都有这种经验,如有远行而消息外露(多半还是自已宣扬),他有理由期望着饯行的贴子纷至沓来,短期间家里可以不必开伙。还有些思虑更周到的人,把食物携在手上,亲自送到车上船上,好像是你在半路上会挨饿的样子。
我不愿送人,亦不愿人送我。对于自己真正舍不得离开的人,离别的那一刹那像是开刀,凡是开刀的场合照例是应该先用麻醉剂,使病人在迷蒙中度过那场痛苦,所以离别的苦痛最好避免。一个朋友说,“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要去接你。”我最赏识那种心情。
结合全文,谈谈送行为什么会成为“人生中所不可少的一件事”?


在作者笔下古人送别和现代人有什么区别?


“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要去接你。”作者称“我最赏识那种心情”,这是一种怎样的心情?结合你的体验或所知,谈谈你对这种心情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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