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钱穆:你是中国人,不要忘记了中国
潘剑冰
钱穆,字宾四,江苏无锡人,著名历史学家,国学大师。其《国史大纲》被公推为中国通史最佳著作之一。1949年秋,任香港亚洲文商学院院长;1950年,在香港创办新亚书院,1990年去世,是当代中国声名赫赫的一位文化宗师。
在《国史大纲》的引论中,钱穆说:“唯藉过去乃可认识现在,亦唯对现实有真实之认识,乃能对现在有真实之改进。”“故欲其国民对国家有浓厚之爱情,必须先使其国民对国家已经之历史有深厚之认识。”余英时认为钱穆毕生以抉发中国历史和文化的主要精神及其现代意义为治学宗旨。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研究历史的人总是好旧的,所以女人嫁给历史学家肯定是不会错的。钱穆在北京教书时,中式的长袍已经成了一种落伍的标志。但是钱穆看到好友陈寅恪穿长袍,他也改穿长袍,并把这一习惯一直坚持到老。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受到西方文明的冲击时,钱穆以这样最直接的方式宣布自己将坚决捍卫自己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这是需要很大的勇气与毅力的。
钱穆在燕京大学的时候,作为一所美国人创办的教会大学,燕大的水电费催缴单都是用英文写的,对此,大家也觉得很正常。但是钱穆不干了,他每个月接到水电缴费单后都把它扔到一边。后来学校派人来质问这个“老赖”,钱穆告诉来人:“我是学校聘用的一个国文教师,不必要认识英文。为什么你们在中国办学校要用英文发通知?”
钱穆在中学执教时有一段时间兼过英文课,他的英文水平看懂水电单绰绰有余,他的理由无非是外国人在中国办学校就得用中文,这种行为是一种保护民族文化的本能。为此,他不惜当刺头儿。
值得一提的是,在一次燕大校长司徒雷登与教师的宴会上,钱穆大胆直言,批评燕大各楼的起名问题,说入校门即见M楼、S楼,不伦不类,既然在中国,就应该起个中国名字才是。司徒雷登最终接受了钱穆的建议,事后,他按照各楼美国捐建者名字的汉译,将M楼改为穆楼,S楼改为适楼,办公楼命名为贝公楼。有人跟钱穆开玩笑说:“正是因为你的提议,学校以你的名字来命名一座楼,与胡适各分各占一楼,你真是荣幸啊!”新中国成立后,燕大并入北大,北大搬到了燕大的校园,现在北大校园的未名湖,就是当年钱穆起的名。
在钱穆的心目中,一国的传统文化和民族精髓首推其历史,他认为一个国民只有充分了解本国的国史,才能建立起对国家民族的“信仰”。
钱穆欣赏顾炎武的观点,认为“亡国”与“亡天下”有着本质的区别,“亡国”不过是改朝换代,而“亡天下”则意味着一国精神文化的消亡,这才是最可怕的。
1950年秋,钱穆在香港创办“新亚书院”,期间历经坎坷与打击,艰辛难为外人道也。彼时已经功成名就的钱穆完全可以不用去自讨苦吃,但他看到许多流亡到香港的青年人彷徨无着,失去精神支柱,觉得自己应该尽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经世救国的责任,借由在百年殖民之地上办校之机,倡导中国文化,让流亡者别忘了要做中国人。
1986年6月9日,九十二岁高龄的钱穆在台湾自己的寓所素书楼讲完最后一课,从此告别杏坛,他给自己的学生留下了最后赠言:“你是中国人,不要忘记了中国!”毫无疑问,钱穆心中的“中国”正是一个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灿烂文明的中国。
1990年8月30日晨,风雨之日,钱穆于台北杭州南路新迁寓所去世,享年96岁,身后留下一千四百万言的著作。1992年,钱穆魂兮归来,归葬太湖水滨。而他留在岭南的足迹,也被历史一路仔细搜集,成为后人阅读钱穆时一个绕不过去的章节。
钱穆的学生余英时在他逝世后写下了这样的挽联:
一生为故国招魂,当时捣麝成尘,未学斋中香不散。
万里曾家山入梦,此日骑鲸渡海,素书楼外月初寒。
(节选自《名人传记》2014年第5期,有删改)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钱穆同意顾炎武的观点,认为“亡天下”远比“亡国”要可怕,因为“亡天下”意味着一国精神文化的消亡。 |
B.学生余英时认为,作为一代文化宗师的钱穆是以阐述和发挥中国历史和文化的主要精神为毕生治学宗旨的。 |
C.在面对西方文明的冲击时,钱穆总是非常直接地宣布自己坚决捍卫本国和本民族的文化,这需要很大的勇气与毅力。 |
D.“女人嫁给历史学家肯定是不会错的”一句看似闲笔,且有明显戏谑意味,但活跃了文章气氛,也自然引出了关于钱穆的轶事。 |
E.钱穆创办“新亚书院”时,已然功成名就,之所以要自讨苦吃,是要倡导中国文化,进而可以获得在殖民地香港办校的机会。
全文以哪些具体事例来表现钱穆先生一生奉行保护民族文化的思想?
有人说余英时的挽联非常准确地概括了钱穆先生一生的治学和情怀,试进行简单分析。
结合全文,联系现实中的具体事例,谈谈你对钱穆捍卫民族文化的思想及行为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史记》的书生私见
①我一生读书、教书、译书、著书,识字以来,除不得已外,70多年来,和书须臾不离。自称书生,当不为过。说来也难以自信,尽管我的小小书斋满架、满橱、满桌、满壁、满地都是图书报刊,但我常挂记在心头的书并没有几本。细细思来,关于太史公的《史记》实有不少久藏在心里的话,不吐不快。
②我和《史记》相识是出于父命。年未及冠,父亲带我去拜见老师。礼毕,老师说:“那么,就让他从《史记》圈起吧。”这是他定下的入门规矩,先得圈几部书。图书就是现在所说的标点,但符号单纯,只用圈断句。接着又指点一句:“可以先从‘列传’圈起。”父亲和老师作出这个安排,目的在学文,而不在学史。
③在我这一代,父命师训固然还起一定的作用,但是我大热天能坚持埋头圈书,其实还是出于《史记》本身的吸引力。要分别了,我去向老师告辞。他抽了一筒水烟,抬眼看了我一下:“你觉得这部书怎么样?”对这突然袭击,我毫无准备,只能率直地说:“我很喜欢读。”“为什么?”“太史公文中有我,把古人写活了。”这位老师露出一丝微笑,并不像是满意的微笑。他接着说:“既然喜欢读,还不妨多读读。”
④事隔30年,我列名老九,置身册外。当其时,亲友侧目,门庭罗雀,才又想起这部“不妨多读读”的书来。读到司马迁《报任安书》中的“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我惘然如跌入了时间的空洞。历史应当是个逝者不能复返的过程,怎会在2000年前他已写出了我无法用言语表达的自己当时活生生的心态?
⑤过了半个花甲再读《史记》,眼前不能不浮起那位老师不像是满意的微笑,似乎明白了他“不妨多读读”的意思,好像是说:“年轻人,慢慢体会吧。”这么多年的世道,把我的思路导入了对《史记》新的反应——太史公文中有我,把后人写活了。
⑥这种体会却又引出了一个难解的困惑。2000年的时间丢到哪里去了呢?我似乎见到了一个时间的空洞。我在“喜读”这部书的感情里,插入了一种“惶悚”的心理。如果真的是岁寒而知松柏之后凋,举世混浊乃见清士——这不是一个令人心寒的世界么?我生来是个软心人,盼望着在时间的推移中世界是会越来越好的。如果时间真是有空洞,人不能在时间过程中不断进步,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⑦又过了30年。我已入耄耋之龄。在写这篇“说史记”的短文时,突然发现我连太史公的生卒年代都不知道。查了一些工具书,对太史公哪年去世都用“?”号,存疑不写。后来我在中华书局标点本《史记》3321页注16下找到《集解》①说:“案:卫宏《汉书旧仪注》曰:‘司马迁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及武帝过,武帝怒而削去之。后坐举李陵,陵降匈奴,故下迁蚕室(古代施宫刑的牢狱)。有怨言,下狱死。”关于太史公保李陵、下蚕室的事,在《报任安书》中言之甚详,也是后世所熟知的。裴
引卫宏的注,我是第一次读到。似乎是隐约地说,司马迁下蚕室的真实原因是笔下无忌,得罪了皇上,保李陵何至于下蚕室?结果是死在狱中,年月不详。这个下场,历代史书一般是隐讳不提的。
⑧太史公不是个贪生怕死的人,更不会不知道自己的落场。他忍辱偷生写完这部《史记》,最后在自序中还明白写出:“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世圣人君子。”在京师的那本是公开的,自然难免被削改。他似已防止这一手而把正本安放在下落不明之处。《索隐》②作者司马贞还故作谜语,引《穆天子传》说名山在“群玉之山,河平无险,四彻中绳”之处;又在《述赞》中告诉读者副本是受到篡改的,所以说“惜哉残缺,非才妄续”。但是正本究竟何在呢?
⑨半夜不寐,似有所悟。我真是个太史公所说的浅见寡闻的俗人。怎么不领会有生无卒的妙笔?太史公的生命早已化入历史。历史本身谁知道它卒于何时?《史记》所述正是这生生不息、难言止境、永不落幕的人世。正是这台上的悲喜啼笑构成了不朽的人类心态。这就是它的正本,也是它的名山。让这台戏演下去吧,留个问号给它的结束不是更恰当、更好些么?
⑩“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这是60多年前老师临别时的话,不寐之夜又在耳边叮咛。时乎,时乎,怎样分辨今昔呢?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节,作者费孝通。)
注释:①《集解》:南朝裴注释《史记》的著作。②《索隐》:唐代司马贞注释《史记》的著作,《述赞》是其中的一篇。
文章第1段既写满地的书,又写心头的书,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4分)
文章第3段和第10段前后两次出现“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这句话,含义有何不同请简要回答。(4分)
文章第3段说“太史公文中有我,把古人写活了”,第5段说“太史公文中有我,把后人写活了”;这前后两次出现的相似性的话语,所指与含义有何不同?请作阐述。(6分)
综观全文,概括本文作者所要表达的、流露在字里行间的历史观。(6分)
阅读下文完成9—12题。
译者眼中的多丽丝•莱辛①
多丽丝•莱辛就是这样一个平易近人的人,在她面前,你用不着因自己写不出她那样的小说而自卑,完全可以把她当作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一个你早就熟悉的邻里乡亲来看待。
我是按约定于9月底的一个阴雨天拜访她的。下午3时许,我在一幢连排式的房子前按响了门铃。穿红裙蓝衣的莱辛下楼开门,把我领上楼上的客厅。客厅里有一台老式的电视机,电视机上是一套音响,搁电视机的架子塞满了书。与电视机平行的墙壁上有两个一米左右高的书架,靠里的一个比另一个高了几厘米,也宽了几厘米。书架肚子里满满当当的都是书,书架顶上又摞着四大叠书,每一叠差不多都有半米高。女主人示意我在电视机斜对面的沙发上坐下,热情地招待我喝咖啡,吃糕点。她自己落座在电视机旁的一张椅子上。
这个客厅给人总的印象是不那么整洁:沙发坐垫上就散落着报纸一类的杂物,女主人坐的椅子背后还有书刊一类的东西不整齐地堆放着。但在这不整洁中透露出一种随和,当我自己动手挪开一张报纸在沙发上落座时,同时也挪去了按门铃前一直挥之不去的紧张与忐忑。这种随和、适意的氛围的营造者此刻就与我面对面坐着,说话时目光紧紧盯着你,但那里面所透露的不是居高临下的轻慢,也不是咄咄逼人的威严,而是朋友间促膝交谈时的专注,邻里间闲聊时的亲近与随和。
我们的谈话就在这样的气氛中展开。我首先向她介绍了自己的文化背景,介绍了“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美景。当我说到自己是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农家子弟时,她马上接口说:“我也是个农民的女儿啊。”那说话的口气就好像在异乡遇见走失的同道,在语言不通的陌生人中间碰到了语言相通的人!
接着我向她介绍了自己的研究情况,说到了古英语与《贝奥武甫》。我们的话题自然而然引向了诺贝尔文学奖这个标志性的文学桂冠的未来归属。我真诚地对她说:像她这样的文学大家应该拥有这个荣耀了。她对我说:她作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已有12年。说这话时,她并没有掩饰自己对这个奖项的渴望与屡屡落选的无奈之情。
当然,作为《金色笔记》的中文译者之一,我没有忘记此次拜访的目的:于是再次提出为中文版的《金色笔记》写序的事。她明确地答复我,这个序她不便写:一个原因是她不懂中文,无法对译文下这样那样的断语;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金色笔记》在中国已经有一个译本了。她说1993年去过北京,当时陪同的翻译告诉她:《金色笔记》的中译本一出版就印了8万册。我耐心地向她解释:在改革开放以前,我们没有加入国际版权组织,翻译都很随便。现在我们走上正规了,不会再有盗版一类的事。我还说,盗版能扩大你在中国的影响,这也是好事啊。她笑笑说:她并不计较这种事,只是不满意随便改动书名:因为The Goden Notebook是小说整体的组成部分。
谈了上述一些话,时间不知不觉间已溜走一个半小时左右。虽然没有规定过谈话的时限,我觉得也该起身告辞了。为使这次拜访留下珍贵的纪念,我问她是否可以合个影。“Why not”她爽快地说。照完相后,莱辛则回书房拿来5本她写的小说,一本本签上名,送给我。得到她亲笔签名的书,我真的很激动。随后她还递过两张价值30英镑左右的购书券,嘱我自己去书店买希尼译的《贝奥武甫》。
得知她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我比谁都高兴。这两天许多媒体来采访我,因为译了她的《金色笔记》,我成了莱辛在中国的代言人了。他们不断地问我莱辛个子有多高,拜访她时穿什么衣服,招待我喝茶还是咖啡等等一些问题。我想我回答这些问题需要耐心,而莱辛现在面对的媒体比我所面对的不知要多多少,她就更需要耐心了。
(本文作者是《金色笔记》译者,节选自《新民周刊》)
注:①多丽丝•莱辛,英国著名作家,获得2007年度诺贝尔文学奖。
9.文章开头用什么手法来写多丽丝•莱辛是一个平易近人的人?其作用是什么?
10.作者拜访多丽丝•莱辛时,详细地叙写了她客厅内的摆设和给人的印象,其用意是什么?
11.文中说“在语言不通的陌生人中间碰到了语言相通的人”,这句话在文中的含意是什么?
12.作者在文中凸现了多丽丝•莱辛哪些值得人们尊重和学习的优秀品质?请简要概括(至少四点)
阅读下文完成19—22题。
生命之芯
李雪峰
①庭院的上空是一架纵纵横横的葡萄藤。初春时节,昏睡的葡萄藤醒了,它们先是睁开一粒粒紫红色看似惺松的叶芽,那些叶子便很快毛茸茸地伸展开了。它们很快就把庭院里的阳光剪得支离破碎斑斑驳驳,不半月,院子的上空就一片摇曳的苍翠,连一片金黄阳光也漏不下来。清风徐徐地一摇,几片碎碎的阳光偶尔从叶缝间掉落下来,但那是稍纵即逝的,像梦的碎片一样。
②我是十分喜爱这些张张扬扬的葡萄叶子的。清晨推窗一望,绿叶田田,满眼碧绿的饱满苍翠,让人感觉到了新一天的爽朗和清新。
③但妻子对这些葡萄叶子却颇有微词,尤其是到了暮秋时分,满藤的叶子都已枯黄了,飒飒秋风一吹,便不停有三三两两的叶子从藤架上飘飘扬扬地凋落下来,落在庭院里、墙角和台阶上,像一只只再也不能飞的蝴蝶。这时,素爱清爽的妻子便不得不时时清扫那些落叶。但那落叶总像扫不尽似的,往往清晨刚刚扫过,但中午或傍晚时就又落了厚厚一层,有时一天扫了五遍,但还总是扫不净,仿佛你一转身它就又落下了。
④妻子也想了许多的办法,费尽了周折,院子里却落叶依旧,这让妻子又气恼又无奈。这情景往往一直要到落雪时才能结束。
⑤去年的中秋,满架的葡萄又变紫了,不像往年,剪摘萄萄时,妻子不是挑紫透的先摘,把那些没有熟透的葡萄串子留着,隔三差五地摘一次,而今年是一次全早早摘了,摘得一串不留。我很惋惜那些没有彻底紫透的葡萄,埋怨妻子说:“有些还没有完全熟透呢,怎么一下子就摘尽了?”
⑥妻子说,葡萄摘尽了,叶子落得就快,就不用像往年那样总是扫叶子了。我很不解,摘葡萄和扫落叶有什么关系呢?难道不摘葡萄那些叶子就永远不会凋落吗?
⑦但不久我就有些惊讶了。果如妻子所说的那样,葡萄摘下后三四天,满架的叶子一下子就黄了,然后开始汹涌地凋落,一个夜晚或半天的工夫,庭院里就落了厚厚的一层,那些叶子显得十分憔悴,有的叶脉还青着,只是叶缘黄卷了一些,但却早早地凋落T。
⑧不到半月,葡萄藤上的叶子竟全落尽了,只剩下那些灰黑的老藤和那些揭色的新条在庭院上空寂寂地缱绻着。
⑨难道作物也有它们自己的灵魂吗?它们在泥土和风雨中生长,它们萌芽、抽叶、开花,全都是为了自己的果实,果实是它们生命的灯芯,一旦果实天折了,它们的生命也就夭折了;一旦果实夭折了,它们的岁月也就黯淡了,无论这世界还有多么美好,无论岁月还有多么漫长,但它们却已走到了自己生命的秋天里。
⑩果实或许就是作物们的梦想,或许就是作物们生命的纯粹使命,或许就是作物们的灵魂,过早丢失了自己的果实,作物们生命的秋天就提前莅临了,作物们就再也找不到那条让它们真正抵达秋天的时光之路了。
而我们的生命果实是什么呢?我们的灵魂是什么呢?我们生命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呢?我们是在为自己的生命使命而生活的吗?什么才是我们人类生命的真正秋天呢?
春天的庭院里,坐在静静的葡萄架下,仰望那一簇一簇摇曳的绿叶,我对一切都充满了敬意,无论是生命的,还是被我们视为非生命的,无论是一粒蛰伏在绿叶间的虫子,还是我们脚下的一粒泥土……
19.请分析文中划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20.文章第三段描写落叶纷飞、时扫不尽的情景,其作用是什么?
21.文末作者为什么“坐在静静的葡萄架下,仰望那一簇一簇摇曳的绿叶,对一切都充满了敬意”?
22.结合文意,谈谈你对生命之芯的认识。
阅读下文完成1—4题。
一座村庄的消失
杨小波
①终于,我再次回到这座村庄,回到曾无数次往返留下我第一个脚印的村庄。但在我眼中,这座村庄只属于过去,它正在逐渐消失,这是一种真实而无可挽回的消失。
②当踏上柔软的泥地,一股亲切的气息差一点让我跌倒在地,虽然早已对这次归来有了准备。沿着开满野花的小路,一步一步走进那绿树掩映的村庄,走进那清清池塘也盛不下的记忆时光。
③田野的风挟裹着青青麦苗和金黄油菜花散发出的浓郁芬芳钻进鼻孔,瞬间涤净了我的五脏六腑。原谅我的粗心,我还从没有仔细看过这片曾经无比熟悉的土地上的颜色,一大片一大片的碧绿被一大块一大块的金黄整齐地划割。划割开碧绿与金黄的田埂上,缀满清脆的草和连绵的小野花,间或露出一垄黄褐色的泥土。碧绿金黄尽头的村庄深藏在青葱森郁的树丛中。我也第一次发现绿竞有如此丰富的层次与差别,鹅黄浅嫩,苍翠葱郁,青碧墨黛,层层叠叠,间羼杂染,过渡自然,独立鲜明,展现尽你能想像出的每一种差别的绿色。在这里,每棵树、每株草、每片叶都是一种独立的绿,绿得让人眼花,绿到你自身也仿佛要幻变成一片绿,一片伏在万绿丛中的叶。
④村子里绿树依然蓬勃,可阻挡不住它的衰亡,像一个人那样的衰老死亡。不见了小时候攀爬、粘过呜蝉的棠梨树,新生出的刺槐树秧密密匝匝;在墙洞里掏过蜜蜂的泥墙已坍塌倾倒;环绕村庄曾让我整天都泡在清清水里的池塘正裸露出碟子样浅浅胸膛,仿佛一步就能跨过。那枯死的皂角树,渐被荒草湮埋的塘埂,淤塞欲平的沟渠——这不是记忆中的那个村庄。
⑤随着一群又一群人如蒲公英种子般纷纷飘离村庄,村庄也就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老直至消失。从此以后,村庄仅仅存活在那些飘落于另一片土地上生根发芽的蒲公英的记忆深处。
⑥村子里很静,少见人影,尤其是年轻人,更少见十年内建成的房屋。我静静走着,像行走在一个荒寂的古庙,偶尔听见一两声鸡呜,遥远得如同是在梦中,女儿蹦蹦跳跳,奔向前方矮墙下卧着的大黑狗。我顿时头皮发紧、双腿软麻!那狗竟懒得睁开眼皮,只是有些无奈地掉转了一下嘴巴。我简直怀疑它是否就是一只狗。很难想像,若在十几年前,我们一行人的到来,村里早已是狗叫声连成一片。
⑦迎接我们的大伯热情地端出烟茶瓜子。从他弯曲的身躯,我感受到了他像村庄一样的衰老。或许,他正是这座村庄的缩影。
⑧站在村头,穿过层层碧绿和片片金黄,向东望去,紧依公路两侧,一片林立的黄墙红瓦,那是一个繁盛热闹的集镇,一座曾经的村庄,一座城市的童年,正与身后的村庄形成鲜明的对比。转过身,向西望去,是一座隆起的土丘,土丘上密布着一排排黄土堆垒的坟茔,整齐森然,芳草萋萋。
⑨我想,一座村庄的消失,是不需要太多的注释与记录的,如果有,也只是在一群人的记忆中。坚硬平坦的水泥路面覆盖了一个曾经的村庄,其实,消失的只是一个关于村庄的记忆。或者说,村庄成长为一座城市。今天,正在消失的村庄是一座城市的昨天吗?
(选自《散文》2007年第8期)
1.“在这里,每棵树、每株草、每片叶都是一种独立的绿,绿得让人眼花,绿到你自身也仿佛要幻变成一片绿,一片伏在万绿丛中的叶。”这段文字写村庄的树丛和原野,请赏析其表达特色和作用。
2.作者说:“我想,一座村庄的消失,是不需要太多的注释与记录的,如果有,也只是在一群人的记忆中。”请联系全文,概括作者对村庄留存着哪些记忆?
3.文题为“一个村庄的消失”,哪些景象能表现“村庄的消失”?并请结合全文,探究村庄消失的原因。
4.对于“村庄的消失。”作者抱有怎样的情感态度?请分析并评价。
阅读下文完成14—17题。
惜别樱桃园
童道明
为了挽救一座即将拍卖的樱桃园,女主人从巴黎回到俄罗斯故乡。一个商人建议她把樱桃园改造成别墅出租。女主人不听,樱桃园易主。新的主人正是那个提建议的商人。樱桃园原先的女主人落了几滴眼泪,走了。落幕前,观众听到“从远处隐隐传来砍伐树木的斧声”……这就是契诃夫的《樱桃园》。
从《樱桃园》这部戏可以生发出种种不同的题旨来。在贵族阶级行将入木的20世纪初,由此可以反思到“贵族阶级的没落”;在阶级斗争如火如荼的十月革命后,由此可以导引出“阶级斗争的火花”;而在阶级观点逐渐让位给人类意识的上世纪中后叶,则有越来越多的人从“樱桃园的消失”中,发现了“人类的困惑”。
“困惑”在哪?美丽的“樱桃园”终究敌不过实用的“别墅楼”,几幢有物质经济效益的别墅楼的出现,要伴随一座有精神家园意味的樱桃园的毁灭。“困惑”在趋新与怀旧的两难选择,“困惑”在情感与理智的永恒冲突,“困惑”在按历史法则注定要让位给“别墅楼”的“樱桃园”毕竟也值得几分眷恋,“困惑”在让人听了心颤的“砍伐树木的斧声”,同时还可以听作“时代前进的脚步声”……
《樱桃园》里包裹的那颗俄罗斯困惑的灵魂,像是升腾到了天空,它的呼唤在各种肤色的人的心灵中激起了共鸣。其中自然也包括我们黑头发黄皮肤的龙的传人。
五十年代末,旅欧华人作家凌叔华重游日本京都银阁寺,发现“当年池上那树斜卧的粉色山茶不见了。猩红的天竹也不在水边照影了……清脆的鸟声也听不到了”。而在寺庙山门旁边“却多了一个卖票窗口了”。告别已经成为营业性旅游点的银阁寺,凌叔华女士在她的散文《重游日本》里写下了自己的“心灵困惑”:“我惘惘的走出了庙门,大有契诃夫的《樱桃园》女主人的心境。有一天这锦镜池内会不会填上了洋灰,作为公共游泳池呢?我不由得一路问自己。”
有《樱桃园》女主人心境的,并不非得是女性,也并不非得熟悉契诃夫的剧本。五十年代中期,当北京的老牌楼、老城墙在新马路不断拓展的同时不断消失与萎缩的时候,最有契诃夫《樱桃园》女主人心境的北京市民,我想一定是梁思成先生了。
时代在快速地按着历史的法则前进,跟着时代前进的我们,不得不与一些旧的但也美丽的事物告别。在这日新月异的世纪之初,我们好像每天都在迎接新的“别墅楼”拔地而起,同时也每天都在目睹“樱桃园”就地消失。我们好像每天都能隐隐听到令我们忧喜参半、令我们心潮澎湃、也令我们心灵怅惘的“砍伐树木的斧声”。我们无法逆“历史潮流”,保留一座座注定要消失的“樱桃园”。但我们可以把消失了的、消失着的、将要消失的“樱桃园”,保留在我们的记忆里,只要它确确实实值得我们记忆。大到巍峨的北京城墙,小到被曹禺写进《北京人》的发出“孜妞妞、孜妞妞”声响的曾为“北平独有的单轮小水车”。
谢谢契诃夫。他让我们知道,哪怕是朦朦胧胧地知道,为什么跨入新世纪门槛的我们,心中会有这种甜蜜与苦涩同在的复杂感受;他启发我们进入21世纪的人,和复杂的、冷冰冰的电脑打交道的现代人,要懂得多情善感,要懂得在复杂的、热乎乎的感情世界中倘佯,要懂得惜别“樱桃园”。
14.(1)本文中“樱桃园”喻指什么?(2)樱桃园女主人的“心境”是怎样的?
15.文中写凌叔华和梁思成,用意是什么?并具体说说写这两个人手法有什么不同。
16.(1)文中画线句中的“忧喜参半”指的是什么?(2)文章反复提到“砍伐树木的斧声”有什么作用?
17.请概括本文的主旨,并说说作者是怎样逐层表达文章主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