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宁测量小灯泡的电功率,已知小灯泡的额定电压为 .电源电压为 。
(1)小宁连接了如图甲所示的电路,闭合开关后会出现 。
.小灯泡发光 .电压表有示数 .电流表有示数 .电压表无示数
(2)小宁改正错误后将电路重新连接,闭合开关,看到小灯泡非常亮,随后灯泡熄灭,小宁仔细观察小灯泡,发现灯丝烧断。小宁在操作过程中的不当之处是 。
(3)小宁解决问题后,完成实验。记录的数据如表所示,小宁对实验数据进行了计算分析发现,当小灯泡两端的电压增大时,通过它的电流增大,小灯泡消耗的电功率增大,灯泡的亮度越亮,这说明灯泡的亮度取决于它的 (填"额定功率"或"实际功率" ;小宁根据实验数据又绘制了小灯泡的 图象(如图乙所示),根据图象,得出小灯泡的额定功率是 ;小宁发现图象是曲线,原因是 。
次数 |
电压 |
电流 |
电功率 |
灯泡亮度 |
1 |
1.5 |
0.18 |
0.27 |
发光较暗 |
2 |
2.5 |
正常发光 |
||
3 |
3.0 |
0.28 |
0.84 |
发光很亮 |
为了探究“液体内部压强与哪些因素有关”,部分同学提出如下猜想:( 每空2分)
猜想1:液体内部的压强,可能与液体的深度有关;
猜想2:同一深度,方向不同,液体的压强可能不同;
猜想3:液体内部的压强,可能与液体的密度有关。
为了验证上述猜想1和猜想2,他们用压强计研究水内部的压强,得到数据如下表:
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深度(cm) |
5 |
5 |
5 |
10 |
10 |
10 |
15 |
15 |
15 |
橡皮膜方向 |
上 |
下 |
侧 |
上 |
下 |
侧 |
上 |
下 |
侧 |
压强计液面高度差(cm) |
4.3 |
4.3 |
4.3 |
9.2 |
9.2 |
9.2 |
13.8 |
13.8 |
13.8 |
(1)请你分析实验数据回答:
为了验证猜想1,应选序号为 的实验数据;猜想2的结论是
。
(2)为了验证猜想3是否正确,在上述实验的基础上,请你设计实验探究方案,写出实验步骤。
在探究“力对物体运动的影响”的实验中,在水平桌面上分别铺上粗糙程度不同的毛巾、木板、玻璃,让小车自斜面顶端从静止开始滑下,小车从同一高度滑下后,在不同物体表面上运动的距离如图所示。
(1)实验时小车每次都从斜面顶端滚下,是为了让小车在这些物体表面开始运动的 相同。
(2)由图示可知,小车在玻璃上运动的距离最 ,这说明小车受到的阻力越 ,速度减小得越慢。
(3)根据这个实验推理:若水平物体表面绝对光滑(即小车不受任何阻力作用),那么小车将一直保持 。
小华在课外探究弹簧的长度跟外力的变化关系,利用如图所示实验装置记录了相应实验数据如下:
钩码质量(g) |
0 |
50 |
100 |
150 |
200 |
250 |
300 |
400 |
指针位置(cm) |
2 |
3 |
4 |
5 |
6 |
7 |
7.5 |
7.5 |
(1)这项研究在实际中的应用是 ;
(2)分析实验数据你可得到的结论: ;
(3)小华作出了如下图乙三个图像,其中正确的是 (填序号)。
下图是小红同学在探究通过电阻的电流跟两端电压的关系时连接的实验电路,小明同学在检查电路时发现有两处不妥。请指出小明同学认为不妥的理由:
①:②。
(1)小红同学更正后,想在右边空白处画出此电路的电路图。请你帮助小红同学画出来。
(2)实验中小红同学测量并记录了下表中的一组数据,根据表格中的实验数据在图甲的a坐标中作出电压和电流的关系图象。分析作出的图象可知,电阻一定时,通过导体的电流跟导体两端的电压成。
U/V |
0.5 |
1.0 |
1.5 |
2.0 |
2.5 |
I/A |
0.1 |
0.2 |
0.3 |
0.4 |
0.5 |
(3)另一实验小组利用同样的方法也画出了电压和电流的关系图象,如图甲b所示。小明同学发现两个图象倾斜的程度不同,原因是。
(4)请在图乙的表盘上标出小红同学测量电阻的过程中,电压表示数为2V时,电流表指针的位置。
小明同学利用A、B两个物体(底面积相同)、泡沫等器材探究“压力的作用效果与什么因素有关”的实验,如图甲所示。
(1)实验中小明是通过观察来比较压力作用效果的。
(2)比较图甲中①、②两图所示的实验,能够得到的结论是。
(3)若要探究“压力的作用效果与受力面积大小的关系”,应比较图甲中的图
两个实验现象进行分析。
(4)通过比较图甲中②和④的实验现象,你能得出的结论是:
。
(5)小华同学实验时将物体B沿竖直方向切成大小不同的两块,如图乙所示。他发现它们对泡沫的压力作用效果相同,由此他得出的结论是:压力的作用效果与受力面积无关。你认为他在探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
(6)小姜同学根据生活经验,又提出了压力的作用效果可能和有关,你认为他提出这个猜想的依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