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有一种辉映叫相信
①陌生人都可以信任吗?回答的比率相差甚远,从挪威的65%到巴西的5%左右。世界银行的史蒂夫•奈克指出的:“信任是影响一个国家经济健康的最有力的因素之一。在信任度较低的时候,个人和组织在参与经济交易时会更警惕,因而往往抑制国家经济。”
②人生或者社会最大的浪费,就是彼此都不相信!知名危机管理专家王微说:“信任也是生产力。”当彼此信任度越高,管理就越少,彼此方便,成本自然下降,工作也越愉快。
③多年前一个朋友的朋友第一次包车去西藏,路过一个小村庄,一个小女孩拦住了他们的车,问他们是不是要路过前面的某个镇子,司机说“是”,于是那女孩便让司机带上给在前方某镇子打工的哥哥1000元钱,而司机和女孩素不相识。当时我朋友的朋友震惊于人与人之间的那份纯真,从此爱上西藏。
④想买书,店内却没老板,书友可在纸上写下购书名单,将钱自行放入钱筒中。这成为台湾“BOOK ANEW”二手书店特色,成为爱书人口耳相传的诚实书店。27岁的老板认为,“爱书的人素质高,不会偷书”,且书的单价低,转卖也无法获利。信任的后果是,书友们一般多塞钱支持他。书店办得越来越好。
⑤商务部曾有个统计,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我国每年签订约40亿份合同中,履约率只有50%.在诚信成本太高,而失信又几乎没什么成本的情况下,违约、造假、欺诈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这两年,红木古典家具市场低迷,雪上加霜的是,我的一个朋友,被遵化的一个生意伙伴“拖欠”380万货款,其实是赖账,朋友是在醉的时候跟我说,他知道,在这个骗子横行的年代,被骗是多么丢人。
⑥这就是信的代价。血淋淋、活生生的代价。没有信任,人是真的孤单!
⑦信,一个字,好贵重;如果变成两个字“相信”﹣﹣互相信任,人生即可轻盈。世界最幸福国家挪威,年度人均GDP高达5.3万美元,为世界最高水平。74%的挪威人都表示其他人值得信任,这个比例为各国之最。
⑧信,是没有被污染的初心是天光,它有一种辉映,叫相信,彼此互信。纽约市的一个流浪汉Valentine,在路上向一个企业高管Harris女士乞讨。Harris女士拿出自己的信用卡让他去买点东西,并等他回来还卡。流浪汉并没有逃之夭夭,很快把卡还给了这位慷慨的女士。流浪汉事后说,“她相信了我,我不能辜负这份信任,永远不会!”
⑨1984年的一天,一个66岁老头在华尔街穿着裙子和裤袜扭动腰肢翩翩起舞,惹得众人狂笑。他不是疯子,他正是刚和员工打赌输了的沃尔玛创始人老沃尔顿,他告诉人们,老板更应信守承诺。
⑩要彼此相信,得从自己守信开始。信任,是所有关系的基础,无论经商还是待人接物?
(1)选文中作者阐明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2)本文采用了哪些论证方法,试选择一种论证方法,结合本文具体内容简要分析其作用。
(3)结合选文,说说第⑨段划线句在表达上的作用
(4)阅读下面的链接材料并回答问题
“老人倒地扶不扶”和“困窘者街头求助帮不帮”等问题,社会上对此争论激烈。肯定方认为,应该“扶”“助”。据有关机构调查,老人倒地讹诈的现象极少,“不扶”“不助”违背文明社会“扶弱济困”的公德,“不扶”已造成的许多不良后果,也拷问着社会的良知。
否定方也有“不扶”“不助”的道理。
请结合选文说说你怎样对待这类事情?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的题目。
腹语真的是用肚子说话吗
①今年的央视春晚中,台湾腹语大师刘成表演的《空空拜年》,再次引起了大家对腹语的好奇。那么,腹语是真的吗?它到底是如何实现的?
②其实,腹语术是一门十分古老的技艺,据说起源于古埃及,有着3000多年的历史。我国古代也有很多关于腹语的记载,常用来做迷信骗人的把戏。在西方中世纪,很多腹语术家被认为掌 握“邪术”而遭受迫害。公元850年,康士坦丁堡大主教福提斯宣布,腹语“是藏在人胃里的魔鬼,是只配住在粪坑里的邪魔”。
③近代以来,腹语术在国外重新流行,鼎盛时期是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被频繁地运用在广播和电视里。对中国人来说,最有名的腹语者大约要算金庸小说《天龙八部》中的“四大恶人”之首段延庆。
④正如刘成在央视春晚播出后接受采访时所说,“一般大家都以为腹语是用肚子说话,其实真正说话的还是嘴巴”。玉林师范学院副教授张春秀曾对腹语发音进行过专门研究,她说:“我们平时说话用舌、齿、唇共同运动,通过口腔共鸣来完成发音过程。其实人的发音器官不止这些。人类发音器官的整个装置像一架乐器,大致分三个部分:动力系统——肺,发音体——喉头和声带,共鸣腔——口腔、鼻腔、咽腔。实践证明,用嘴说话不是唯一的说话方式,却是最省力、最便捷的一种方式。腹语只不过是另一种说话方式而已。腹语以腹式呼吸为基础,在舌肌和腹肌的共同协助之下,以嘴唇不动(不是绝对不动)的形式用丹田气息打在声带上造成声带震动,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另外一个人在说话的感觉,产生了腹语的效果。它仅仅是一种发音技巧,不是一种特异功能。”
⑤几乎所有人都能在嘴唇没有明显动作的情况下发出A、E、I、O、U这些元音,在同样的情况下发出B、P、M、S、V这样的辅音却不是普通人能够做到的。一个正常说话的人要把舌头放平,让声音从上面传出来,但腹语术家不得不反其道而行之,他的舌头要高高地拱起来,让声音斜着从鼻腔传出去。
⑥科普作家郭正谊曾表示,学腹语并不难,只要倒吸气发音,或者强行把话音往下咽就行,开始会有些不习惯,慢慢就会掌握窍门,发音也由唔唔声变清楚了。
(选自《青年文摘》2014年第8期)结合全文,说说本文以“腹语真的是用肚子说话吗”为题,有什么好处?
选文第④段中画线句子运用了主要运用了哪些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选文第⑤段中加点词语“几乎”能否删掉?为什么?
春节晚会之后,小明奶奶对腹语大师的表演佩服得五体投地,认为他太神奇了,肚子里竟然还能说话,读完文章,请你用简洁准确的语言向小明奶奶解释什么是腹语。
阅读下文,根据要求回答问题。
藜
①孔子列国周游时,他和弟子们被陈蔡两国大军围困荒野。为避免承担杀天下大贤的恶名,他们只是围而不杀,等其粮绝饿死。孔子便带领弟子们,就地采撷野菜为食,将名为“藜藿”的野菜制成汤羹,那时候,这种野菜只有贫困下贱之人才会采食,滋味寡淡,难以下咽。孔子却欣欣然吃下野菜汤,讲道:昔年尧帝就住在简陋的茅屋中,吃粗粮,喝的也是这藜藿制成的汤羹。在被围困的日子里,孔子一直慷慨讲经诵歌,弦音不绝,直至楚兵解围。从此,孔子甘之如饴的藜藿汤羹,被看作清贫困顿却不失气节的象征。
②今人将植物分类中隶属于藜科藜属的植物,统称为藜,也就古人所说的藜藿。春日,藜萌发出嫩芽,可以采摘作为野菜,古时为贫贱人所食。例如白居易写青年士子尚未发迹时的贫困模样:“布衾不周体,藜茹才充腹。”意思是衣衫褴褛,权且采藜为食。相比于藜藿的低贱,精美的肉类和粮食则被称为膏粱,古人将“藜藿”和“膏粱”作为一对反义词,分别指贫贱与富贵。
③待到秋季,原本鲜嫩的藜可以长到近一人高,变成一大丛乱蓬蓬的野草。此时选取干燥的枝条,可以制作拐杖。魏晋时“竹林七贤”之一的山涛,原本隐居山林不问俗务,却被司马师求贤若渴的姿态打动了——在得知山涛老母亲年迈时,亲赐了一根“藜杖”。那时候,“藜杖”被看作子女尽孝道时,应为父母准备的生活用品。司马师此举,意味将山涛之母当作自己的生母一般侍奉,也难怪山涛为他死心塌地地效命。而实际上,干枯的藜并不足够结实,或许古人是将几根藜杖捆绑在一起使用,所谓的“藜杖”,还是象征意义大于实用价值。
④藜,在我国极为常见,是一年生草本,产于我国南北各地,生于路旁、荒地、田间、房前屋后。李时珍称,某些种类的藜茎紫红色,又名“胭脂菜”“鹤顶草”。古代方士采石练丹,将其或捣乱煮成干粉,或烧为灰粉,可用于提炼硫磺、矾石等矿物,并用于制作汞和砒霜。至于民间,则因藜中多含碱,烧为灰土可用于洗涤衣物,故而称这为“灰涤菜”,而后简化为“灰菜”或“灰灰菜”。
⑤明朝《野菜谱》中将藜称为灰条,曰:“灰条处灰条,采采何辞劳。野人当年饱藜藿,凶岁得此为佳肴。”但如果食用过量,有可能导致皮肤浮肿,甚至出血,所以明清时即使在民间,除非饥荒岁月,否则很少有人将藜当作野菜食用。倒是有人将含碱的藜叶捣烂,涂抹于蚊虫叮咬之处,用于消肿解毒。藜的茎枝烧成灰后,涂抹可治瘊子,或用于将痣点掉,可谓古人廉价的美容药品。(选自《博物》2014年第三期)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本文的说明内容。
请指出本文第①段表达方式,并分析其作用。
第⑤段划线句使用了的说明方法,其作用是:。
下列对文章内容、写法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采用了并列式结构,这种写法可以使文章条理分明,层次清晰。 |
B.古人将“藜藿”和“膏粱”作为一对反义词,分别指贫贱与富贵。这种用法从修辞角度看是借代。 |
C.“或许古人是将几根藜杖捆绑在一起使用,所谓的‘藜杖’,还是象征意义大于实用价值”,若去掉加点词,文义改变。这个词语的使用,体现了说明文语言的准确性。 |
D.结合本文学到的知识,对唐朝诗人陈子昂的诗句“肉食谋何失?藜藿缅纵横!”正确的理解是:朝庭官员们的决策多么错误,以致于那些清贫困顿却不失气节的人流离失所,背井离乡! |
阅读下文,根据要求回答问题。
乡间读书人
王往
乡间读书人有草木味的书香。
书到了乡间,就和泥土、庄稼、牲畜联系到了一起,成了他们的一部分,有了麦秆味儿,有了汗水味儿,有了炊烟味儿。乡间的生活未必诗意,乡间的阅读却伴随着诗意。我常常看到这样的情景:一个放羊的老汉,躺在河坡上,天上云在飘,脚下水在流,他脱下鞋子当枕头,跷着腿,仿佛放浪形骸的古代贤人一般沉醉于阅读。我也常见这样的情景:一个小媳妇锄草或施肥归来,手脸不洗,就拿了一本书在瓜棚下或巷口看得入迷。此时,无论相貌美丑,她的姿态都有一种沉静之美、一种文化之美。女人一旦捧书在手,就有了神韵,有了雅致,即使她是一个村姑或农妇。
在乡间,书来之不易,读书人的图书来源稀缺。往往靠互相交换。他们的手是粗糙的。传递的动作却是恭敬的。这个村上和那个村上爱读书的人必然是最亲的朋友。他们读书,不求名著,自费出版的文集也好,拿了诺奖的名著也好;旧书摊上买的也好,捡来的也好;雅的也好,俗的也好,只要能说个事儿,他们就能看下去。他们对精神食粮和物质食粮的要求不高,能打发掉时光就是好书。
但是他们也有寂寞的时候,这个寂寞来自于交流的不便。有一次,我去一个老同学家玩,他的父亲得知我爱好写作后,非常高兴地和我谈起了《史记》,娓娓道来。我对《史记》并无研究,几乎接不上话。他说他前些日子看了一本盗版的《史记》,多有错漏,他竟然根据早年的记忆和自己对文字的理解一一加以纠正,让我佩服之极。
有一天,他找到我们单位,给我带来了一些土特产。我极不自在,我说:“你是长辈,不能这样,应该是我去看你。”
他说:“我们是朋友啊,都爱读书。”然后,他又说:“你面色不好,是不是经常熬夜?”
我说:“是的。”
他说:“不要太辛苦啊,看书作文就是玩,好玩就行了。”
我在感谢他关心的同时,却生出了自责:我的读书写作,目的性强,为了发表,为了获奖,为了名气,丢失了多少纯粹的快乐?是的,乡间读书人只是为了乐趣,乐趣就是阅读的全部意义。
他们阅读不是为了考研,不是为了颜如玉和黄金屋,也不是要到哪去卖弄,甚至不是为了长知识,在他们,阅读不是为了消遣,就是为了快乐,好玩,有趣!他们不会因为看书而疏忽了庄稼,忘记了饲养牲畜。
我母亲也是一个爱读书的人。她是我们村里解放前出生的唯一识字的女性,她写字习惯繁体,阅读则不论简繁。2008年的秋天,我从广州回江苏老家,见到母亲戴着眼镜,坐在墙边读书,发丝银白,我第一次发现身材矮小、衣着粗陋的母亲是那么美。想到她老人家一生劳碌,想到她如此喜欢阅读却很少有阅读时间,想到自己并没有给她创造幸福的晚年,心头一阵难过。我没有叫她,只是站在不远处的地方看着她。看她偶尔扶一下眼镜,看她的目光缓缓地在书页上移动。我感觉到那沐浴着她的阳光仿佛都成了闪烁的文字,我感觉到她成了来乡间访问的学者。以往,因为母亲性格过于刚强,对子女过于严厉,期望值过高,使我们在压力下常和她发生口角,产生抱怨。但在那一刻我所有的抱怨都被她读书的姿态打败,同时,涌现了深深的幸福感,我为有这样的母亲自豪,我几乎流下了泪水。好久好久,母亲在翻页后,抬起了头。我走向前,说:“妈,你在看书?我回来了。”母亲仿佛有些害羞,笑笑,轻轻地合上书说:“我看得慢,半天才看几页,不晓得什么意思。”
我看到那本书的封面,竟然是风格前卫的《花城》杂志。这是我前一年带回家的,我想她老人家看不懂也很正常。我问母亲:“家里的书都喜欢哪些?”母亲说:“逮到哪本就看哪本,磨时间,能看到字就好。”然后,又看着封面说:“这本书也不错。有空还要看,看书有意思。”
我琢磨着母亲的话,她说的肯定是大实话,只要看到文字就亲切,有意思就行,但是其中未必不隐藏着她对昔日人生的缅怀。她曾说,当年,她执意嫁给有过婚史的我父亲,原因就是看中了我爷爷是私塾先生,我父亲有一手好字。虽然,时代的风暴无情地摧残着这个家庭,也打碎了他们想像中的美好爱情,但是,母亲没有抱怨书,没有抱怨文化,她也希望我们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看着取下眼镜的母亲,仿佛转瞬间她又变了一个人。我一直后悔那天没有带上相机,拍下母亲读书的样子。
我想那是文化的面目,是文化的姿态。
是的,乡间的读书人,不是为了文化,但是能够享受文化,本身也是一种文化,何况这种享受又在不经意间传承了文化。
我会永远记得那一天,阳光饱满,文字闪烁,我跟上母亲身后,嗅着乡间的草木,嗅着散发草木味儿的书香。(选自《2013年中国微型小说年选》)阅读全文,对乡间读书人读书的目的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A.为了改变命运,走出乡村 | B.为了打发掉时光 |
C.为了乐趣和快乐 | D.为了消遣寂寞 |
文章两处用到“草木味”一词,请分析其作用。
作者对老同学的父亲和母亲两个形象的塑造,主要运用了什么描写方法,请任选一人分析其作用。
看书看得很慢,甚至看不明白意思,但母亲却读得那么认真,那么专注,为什么?请根据文章的内容答出两点原因。
有人认为,一篇成功的小小说,通常具有小中见大、精巧构思、出人意外、细节感人或惜墨如金等特点。请结合其中一点,谈谈这篇小小说的成功之处。
作者写了读书的两种态度,你更欣赏哪一种?请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的观点。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的题。(共13分)
《PM2.5——阴霾杀手》
①2011年岁末,目前国内用户量最大的翻译软件一一有道词典推出2011十大年度英文词汇。位居第二名的是“PM2.5”,“PM2.5”是什么?它究竟“何德何能”一跃成为十大英文词汇冲的“榜眼”?
②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虽然PM2.5只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成份,但它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科学家用PM2.5表示每立方米空气中这种颗粒的含量,这个值越高,就代表空气污染越严重。
③PM2.5产生的主要来源,是日常发电,工业生产,汽车尾气排放等过程中经过燃烧而排放的残留物,大多含有重金属等有毒物质。一般而言,粒径2.5微米至10微米的粗颗粒物主要来自道路扬尘等;2.5微米以下的细颗粒物(PM2.5)则主要来自化石燃料的燃烧(如机动车尾气、燃煤)、挥发性有机物等。
④虽然PM2.5只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组分,但它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与较粗的大气颗粒物PM10相比,PM2.5粒径小,它可以直接进入肺泡,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气象专家和医学专家认为,由细颗粒物造成的灰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甚至要比沙尘暴更大。被吸入人体后会进入支气管,干扰肺部的气体交换,引发包括哮喘、支气管炎和心血管病等方面的疾病。
⑤这些颗粒还可以通过支气管和肺泡进入血液,其中的有害气体、重金属等溶解在血液中,对人体健康的伤害更大。在欧盟国家中,PM2.5导致人们的平均寿命减少8.6个月。而PM2.5还可成为病毒和细菌的载体,为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推波助澜。
⑥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原总工程师魏复盛研究结果还表明,PM2.5和PM10浓度越高,儿童及其双亲呼吸系统病症的发生率也越高,而PM2.5的影响尤为显著。
⑦如何应对PM2.5?专家指出,对空气污染和气候变化需采取统一而不是分离的应对战略。由于空气污染和气候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有共因,即主要都是由矿物燃料燃烧的排放造成,因而减轻和控制空气污染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气候在行动上应是一致的. 有研究指出,大气气溶胶的增加减少了到达地面的太阳辐射量,与温室气体增暖作用是相反的。由温室气体造成的地表增暖的50%可能被气溶胶的冷却作用所抵消,一旦除去气溶胶,将会使温室气体产生的增温表现得更显著,这将进一步增加CO2减排的压力。文章第①段从“2011十大年度英文词汇”说起,有哪些好处?
从说明方法的角度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阅读下面材料,借助上文中的相关知识,简要分析北京市制定“京五”排放标准的理由。
【材料】据媒体报道,自2013年2月1日起,北京市将正式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地方标准。与“国四”排放标准相比,“京五”排放标准中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减少了25%。与此同时,“京五”还首次单独规定了颗粒物(PM)的排放限值。
据清华大学的测算数据显示,汽车直接排放的颗粒物,以及排放的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形成的二次颗粒物,均是环境空气中PM2.5的组成部分。品味下句中加点词语的好处:“2.5微米以下的细颗粒物(PM2.5)则主要来自化石燃料的燃烧(如机动车尾气、燃煤)、挥发性有机物等。”
阅读下文,回答后面的题。
母亲的羽衣
张晓风
讲完了牛郎织女的故事,细看儿子已经垂睫睡去,女儿却犹自瞪着坏坏的眼睛。忽然,她一把抱紧我的脖子:“妈妈,你说,你是不是仙女变的?”
女儿的问话充满童真和稚气。我真的一时不知怎样回答,但这句问话却像一把无形的钥匙,开启了情感与记忆的箱箧……
许多年前,那时我自己还是小女孩,我总是惊奇地窥伺着母亲。记忆中母亲晒箱子的时候就是我兴奋欲狂的时候。
母亲的樟木箱子又深又沉,像一个浑沌黝黑初生的宇宙。我还记得的是阳光下竹竿上富丽夺人的颜色,怪异却又严肃的樟脑味,以及我在母亲喝禁声中东摸摸西探探的快乐。
我唯一真正记得的一件东西是幅漂亮的湘绣被面,雪白的缎子上,绣着兔子、翠绿的小白菜和红艳欲滴的小萝卜。母亲一边整理,一面会回过头来说:“别碰,别碰,等你结婚送给你。”
那幅湘绣后来好像不知怎么就消失了,我也没有细问。但不能忘记的是母亲打开箱子时那份欣悦自足的表情,会让我觉得她忽然不属于周遭的世界,那时候她会忘记晚饭,忘记我扎辫子的红绒绳。
除了晒箱子,母亲最爱回顾的是早逝的外公对她的宠爱。外公总喜欢带她上街去吃点心,而当年的肴肉和汤包又是如何好吃,甚至煎得两面黄的炒面和冰糖豆浆都是超乎我想象力之外的美味。
每听她说那些事的时候,我都惊讶万分一一我从有记忆起,母亲就是一个吃剩菜的角色,红烧肉和新炒的蔬菜简直就是理所当然地放在父亲面前的,她自已的面前永远是一盘杂拼的剩菜和一碗“擦锅饭”。
母亲每讲起那些事,总有无限的温柔,她既不感伤,也不怨叹,只是那样平静地说着,并不想把那个世界拉回来。下一顿饭她仍然会坐在老地方吃那盘剩菜;而到夜晚,她会照例一个门一个窗地去检点去上闩。她一直都负责把自己牢锁在这个家里……
其实世上哪一个母亲不曾是穿着羽衣的仙女呢?像故事中的小织女,她们都曾住在星河之畔,织虹纺霓,藏云捉月,几曾烦心挂虑?她们是天神最偏怜的小女儿,她们终日临水自照,惊讶于自己美丽的羽衣和美丽的肌肤,她们久久凝注着自己的青春,被那份光华弄的痴然如醉。
而有一天,她的羽衣不见了,她把洁白的羽衣拍了又拍,无声无息的关上箱子,藏好钥匙。她已经决定做一个母亲。是她自己锁住那身昔日的羽衣的。她不能飞了,因为她已不忍飞去。
女儿没有得到答案,哪肯善罢!双臂将我的脖颈搂得更紧:“妈妈,你到底是不是仙女变的?”我不是一个和千万母亲一样安分的母亲吗?我不是把属于女孩的羽衣收招得极为秘密吗?我在什么时候泄漏了自己呢?在我的书桌底下放着一个被人弃置的木质砧板,我一直想把它挂起来当一幅画,那真该是一幅庄严的,那样承受过万万千千生活的刀痕和凿印的,但不知为什么,我一直也没有把它挂出来……天下的母亲不都是那样平凡不起眼的一块砧板吗?不都是那样柔顺地接纳了无数尖锐的割伤却默无一语的砧板吗?
我回过神来,却又一时愣住,我究竟是不是仙女变的,我不想也不方便告诉她什么,只胡乱应付着:“不是,妈妈不是仙女,你快睡觉。”
对我的搪塞,女儿将信将疑。她听话地闭上眼睛,旋又不放心地睁开:“如果你是仙女,也要教我仙法哦!”
我笑而不答,替她把被子掖好。其实我真的想对她说:“是的,妈妈曾经是一个仙女,在她做小女孩的时候。但现在,不是了,你才是,你才是一个小小的仙女!”
(节选自《阅读与作文》,有改动)作者在文章中写几件与自己母亲有关的事情,请概括回答。
“她不能飞了,因为她已不忍飞去。”请结合语境理解母亲为何“不忍”?
结合全文谈谈你对“天下的母亲不都是那样平凡不起眼的一块砧板吗?”这句话的理解。
作者描写故事中的小织女,有何用意?
生活中,你的母亲已经脱去羽衣,但她还是仙女吗?请结合文章内容及生活实际谈谈你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