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母亲之躯(节选)

王族

①雪灾结束后,荒漠上的积雪在融化,春天终于来临。

②沙漠不比雪山寒冷,在春天里,温度上升一分,积雪就会融开一尺,荒野上慢慢地便露出绿的生机。春天也是接羔的季节,让牧人们每天又惊又怕。因为母骆驼到了临产期,肚子会一阵一阵地疼痛,它们便不会在一个地方老实待着,而是要在旷野上颠簸奔跑,想让肚子里的胎儿遭受颠簸而快些出生。所以,母驼往往都是在牧人找不到的地方独自产下幼驼。这是骆驼的习性,主人除了寻找它们外别无选择。

③这时候麻烦就来了。托拜阔拉沙漠草场上有很多长眉驼的天敌,其中最可怕的是狼。狼生性粗野,是食肉欲望最强烈的动物。到了母驼产春羔的季节,那些饿了一个冬天的狼终日在草场上游荡,嗅到母驼生殖的气息后,便远远地窥视,等待着出击的时机。

牧民叶赛尔曾好几次经历过这样的事。2003年春末,长眉驼群里有一峰毛色灰白,瘦骨嶙峋的母驼要分娩。阿吉坎老人认为它产下的会是两峰毛色如雪的白色幼驼,但大家不相信他的话,因为它的皮色像一团乱七八糟的、沾着灰尘的抹布。哈萨克族有一句谚语“猎人的儿子会造子弹”,说的是种族遗传的事。那峰老母驼的毛色如此不好,怎能生出两峰毛色如雪的幼驼呢?

⑤分娩的两天前,那峰母驼出走,在离家十几公里的一块大草滩抽搐着卧倒了。整整两天两夜,它在那里抽搐着嘶吼,身子下的那块草皮都被磨秃了。但任凭它如何嘶吼,草场上寂静无声,只有巨大的黑暗从四下里潜来将它遮蔽。最后,它扬起挂满污浊汗水的头,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吼一声,两块湿乎乎的血块重重地落在了地上。两个新生命诞生了。

⑥这时候,两天来始终跟踪它的一只饿狼逼近了。 当浑身虚弱的母驼歪着身子,从地上刨出一蓬粗大的骆驼刺埋头大嚼时,狼集中了它所有凶残的野性,敏捷地扑过来一口咬住了它的臀部,这时,它已没有力气扬起后蹄。狼开始撕咬它的躯体,它流着眼泪把两峰刚刚降生的幼驼护在了身子底下。

⑦待阿吉坎和儿子赶到时,那峰刚刚做了母亲的长眉驼,身子已被狼啃吃了一小半,而且已死去多时了。阿吉坎把母驼的身子翻转过来,奇迹发生了,两峰幼驼迎着晨曦颤颤巍巍地站起来,毛色洁白如雪。再看那峰母驼,它死去的时候脸上很平静,没有丝毫挣扎的痕迹。

⑧我感慨万分,母驼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位母亲的形象。

⑨我跟着叶赛尔来到屋子后面的驼群里,寻找那两只毛色纯白的长眉驼。在这样庞大的白色长眉驼群中,我认不出哪两头是它们的母亲用生命保护下来的长眉驼。叶赛尔走到一峰面向夕阳站立,看上去有些傲慢的长眉驼跟前,喉咙间发出一声低低的呼唤声,用手抚摸着它的腿,似乎要让它听从他的话。这峰长眉驼太高大了,已经习惯了享受这个地方被抚摸的慰悦感。所以,当叶赛尔抚摸着它的腿时,它微微闭上了眼睛。叶赛尔说:“它就是那两只幼驼中的一只。它也快要做母亲了,你看它的肚子,鼓鼓的。”

⑩这时,太阳就要西沉了,空气中透着些许凉气,有一道夕光射到了它的腰身上,一层纯白的、微微透明的光晕映照着它俊美的体型。它猛一甩头,就在这道夕光中弯下了修长的脖颈,用一双在浓密的睫毛下颇为含情的、琥珀似的大眼睛望着我,然后缓缓扭转脖颈,把柔软的嘴唇触到了叶赛尔的肩头,使自己变成了一座雕像。

⑪我心中泛起一阵颤抖,眼前的这一幕让我相信,在这家人和长眉驼之间,并不仅仅是如此亲密的关系,在这颇为动人的一幕背后,还有着更为感人的、人与长眉驼互相依存的生命故事。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依存,人与长眉驼才能够很好地在这里生存下去。

⑫后来,再次见到阿吉坎时,我问:“你怎么知道那峰长眉驼产下的就一定会是毛色纯白的幼驼呢?”他微微一笑说:“这很简单,我的记忆不会骗我,那峰母驼刚生下来的时候,毛色也是这种高贵的白色。”

(选自《意林》2018年第11期 有删改)

(1)阅读全文,回答下列问题。

①请给第②段中加点字注音。

颠:   簸:  

②阅读第③段,用一个四字词语形容母驼此时的处境:  

③说说第④段画线句子在文章结构上的作用。

(2)文章第⑦段刻画了母驼死去时的情形,你从中能感受到母驼死前怎样的心理状态?

(3)第⑩段中对幼驼一系列的动作、神态描写,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4)文章最后一段看似多余,能否删去?请说说你的理由。

(5)读了这篇文章你有哪些感受?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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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描写方法 句段分析 人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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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张 蛰的《乡间学校的敲钟人》一文,完成18-21题。(共15分)
乡间学校的敲钟人张 蛰
①那是苏北乡间最普通的一所学校。我在那里度过了六年的中学时光,又在那里度过了最初六年的教书生涯,我人生最青涩也最灿烂的时光都交给了那所非常宁静的乡间学校。在我珍藏于心间的有关那所乡间学校的记忆里,王老师是无法抹掉的人。
②读中学的最后一年我才注意到了王老师的存在。他中等个,瘦瘦的,看上去很和气,总是慢条斯理地走路,不慌不忙地说话。他是学校打上课铃的人,每天总是拉着细细的线绳催我们起床、出操、上课,告诉我们下课、吃饭、熄灯。他的铃声一如他的说话,不紧不慢,节奏匀称。有时候,他还会在上课的铃声里笑着对急忙忙冲向教室的学生喊:“慢一点儿,别磕着!”
③后来,做老师的我常常与他面对面地说些家长里短的话,就看出了他独有的善良来,才知道他做的工作远不止打铃,还承担着学校很多的工作。那个时候,打铃表面上看着轻松,实则不然。这是一件要时时刻刻想着的事,每天从早晨六点钟的起床铃到晚上九点半的熄灯铃,一天要打26次,到点就得拉铃绳,容不得马虎,而且要天天如此,月月如此,年年如此。
④除了按时打铃,最常见的情形是他坐在教务处的油印机前印学生的讲义,手一推一抬一翻,再一推一抬一翻,周而复始,全校学生的讲义都要靠他一张一张地推出来。
⑤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午饭后我刚刚躺在宿舍的床上准备休息,门被敲响了,王老师在外面喊我的名字。我高声答应着,问他什么事。他说你有电话。打开门,王老师已顶着随风打脸的雪花在雪地上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回走了,我踩着他的脚印也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那时,学校只有一部手摇电话,每个老师有外来电话都是王老师到各个办公室去叫人,如果遇到非上班时间,他就要跑到老师的宿舍去找人。我的宿舍离教务处还算近,有两百多米远,多数老师的宿舍离教务处都有三四百米。那些年,王老师从未拒喊过一个老师,无论刮风下雨、酷暑寒夸,他都要找到人。
⑥这些工作王老师一直干到退休才算终了。那些年间,他的铃声接起来有多长呢?他那一推一抬一翻一张讲义的动作谁知道重复过多少遍?他喊过的电话谁还能记得?……在那所乡间学校里,他,就像一个守夜的人。
⑦离开那所学校数年后的一天,与先前的同事叙旧,不经意间就说到王老师,说他待人的真诚,说他干活的实在……恍惚间耳畔又传来那所乡间学校响起的铃声,不紧不慢,节奏匀称。
(选自《时文热读》第3辑,有删改)
文中写了王老师的哪几件事情?请简要概括。(3分)
根据第⑤段画线语句,展开合理想像,写出我当时的心理活动(40个字左右)。(4分)
文章第⑥段中作者为什么说“他,就像一个守夜的人”?(4分)
阅读全文,简要分析文章结尾再次写到铃声有什么作用。(4分)

阅读下面语段,完成15—17题。
①其实,每座城市都应该有每座城市钟爱的小动物,而且形成传统,是它的一种标志和象征。
②以鸟来说,麻雀、老鸹、燕子,是北京的最大众化的鸟类,多少年来,它们都陪伴着北京人生活,是北京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空中伙伴。如今,老鸹和燕子在北京已经很稀有了,麻雀经过大围剿也元气大伤,都构不成北京的景致了,实在是非常的可惜。
③我很羡慕春城昆明,近年来那里每年春节前后都有成千上万只红嘴鸥由西伯利亚飞来过冬,成了昆明人的一大骄傲,年年都有电视报道。
④我佩服上海人,他们开始在城市广场上放养鸽子,绿草地上漫步着白白胖胖的大鸽子,小孩子们伸着小胖手给大鸽子喂食,多可爱!
⑤世界上许多著名的现代大都市都有自己的都市动物,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的许多城市可以称得上是小松鼠王国,或者野鸭子王国,或者鹿的王国。旧金山是最有代表性的,简直是个海兽海鸟城。在它最繁华的渔人码头旁,居然卧着上百头野生的大海狮,旁若无人地打斗、游戏、抢地盘,引来无数游人驻足观赏。海滨饭馆都把临海的座位当成一等雅座来招待顾客,甚至搭起高高的木板大看台,可以登高检阅。靠近金门大桥则有一处观海鸟的胜地,太平洋海湾中有三个小岩石孤岛,栖息着上万只大嘴鹈鹕、鱼鹰、海鸥。只要鱼群一到,这上万只大海鸟便一起腾空,作低空滑翔,然后,一抿翅膀,像炸弹一样,射入水中,百发百中,钻出水面时,嘴中必有活蹦鲜灵的鱼。这个地方每逢节假日,能引来成千上万的孩子和他们的家长,他们一看就是好几个钟头。看海兽,看海鸟,便成了旧金山人的传统节目和一大享受,位置排得很靠前,和上博物馆有着差不多同等的崇高地位。
⑥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任何一个原始城市必然有鸟有鱼有兽,因为同在一个蓝天之下,同饮一江水,共同生长在一块土地之上;只是,由于人类的霸道和生存环境的不断恶化,鸟、鱼、兽渐渐退避三舍或渐渐灭绝。这么看来,城市里无鸟无鱼无兽未必是好事。换句话说,城市里有没有鸟、鱼、兽,倒是一个不错的衡量标准,首先是衡量人类意识的自觉程度,其次是衡量生活环境质量的优劣程度。
⑦如此说来,“孤城寡人”并不正常,虽然,已经司空见惯了,习以为常了,倒是“与狼共舞”这个漂亮而荒诞的词组更具有现代意识。
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上文的主要内容。
阅读下面句子,联系上下文,按要求回答问题。
(1)第⑤段中加点的“居然”有何表达作用?
(2)说说你对第⑦段中加点的“漂亮而荒诞”的理解。
上文依次展示了三幅和谐的生活图景:“昆明的红嘴鸥”、“上海人放养鸽子”、“美国旧金山的海兽海鸟”,作者以这样的顺序安排材料的理由是什么?

阅读《面粉增白剂的废存之争》一文,回答12-14题。(10分)
①过氧化苯甲酰俗称“面粉增白剂”,在面粉加工过程中,小麦的糊粉层所含的类胡萝卜素要远比麦心胚乳内的含量高得多,导致色泽不佳。添加了增白剂后,可以氧化面粉中的类胡萝卜素,提高面粉的白度,使得面粉加工设备水平不再成为影响面粉色泽的唯一因素,因此可以使小麦在加工同一等级面粉方面相对提高了出粉率,这既能提高面粉加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也相对增加了粮食产量。与此同时,刚刚生产加工出来的面粉,需要经过“熟化”过程才能具备最佳口感。过氧化苯甲酰还是面粉加工的熟化剂,如果不添加过氧化苯甲酰,面粉的自然“熟化”过程可能需要增加十几天的时间,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生产成本。
②面粉增白剂的存废之争已持续了20多年,一方是以卫生部为代表的“主存派”,一方是以国家粮食局为代表的“主废派”。“主存派”认为,迄今为止,医学研究没有证实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可以给人体造成明确的损害。“主废派”认为,过氧化苯甲酰毕竟属于化学品,若过量使用会影响人体健康。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禁止在糕点、饼干等食品中添加苯甲酸。过氧化苯甲酰在人体内的主要的代谢产物是苯甲酸,而糕点、饼干的主要原料正是面粉。
③研究表明,过氧化苯甲酰的面粉增白效果在80mg/kg~100mg/kg以上时才能达到最佳效果,而国家标准限定在60mg/kg。目前国内有面粉加工企业近4万家,在消费者以面粉的“白”作为其质量评判尺度时,致使不少小型面粉加工企业悄悄提高了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的含量。更有不良商人往增白剂里添加致命性更强的石灰粉来提高面粉的白度。虽然有人认为,增白剂是一只替罪羊。但即使是替罪羊,如果能去除,也是对食品安全加了一道保险。
④任何化学品的安全性都以剂量为前提,过氧化苯甲酰在一定剂量条件下,对人的皮肤、上呼吸道有确切的刺激性和致敏性。国内学者的研究表明,以过氧化苯甲酰40毫克涂抹于小鼠皮肤后,存在促进恶性肿瘤发生的倾向。但是应当看到,迄今为止过氧化苯甲酰的任何危害效应,其接触剂量都远远超过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明确规定的剂量。消费者选购面粉时,不应以颜色白作为评判优劣标准,选择颜色较黑的全麦面粉更有益于身体健康。
阅读第①段,概括在面粉加工中加入增白剂的作用?(分点答,3分)
根据要求完成下列题目。
⑴请说出第②段中“主存派”和“主废派”争论的焦点在哪里?
⑵第③段为什么有人将面粉增白剂称为“替罪羊”。
阅读本文,给你带来哪些思考?(至少说出两点,2分)

语文综合性学习。(9分)
今年,某市全力推进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某校九(1)班“自由呼吸”科普兴趣小组的同学积极响应学校号召,参加了“PM2.5科普宣传周”活动,搜集了一些材料。请阅读其中两则,完成下面题目。
【材料一】PM2.5是对空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固体颗粒或液滴的总称,也叫可入肺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二十分之一。PM2.5主要来源于日常发电、工业生产、汽车尾气排放等过程中经过燃烧而排放的残留物,大多含有重金属等有毒物质,对空气质量有重要影响。PM2.5因为颗粒细小,被吸入人体后会直接进入支气管,干扰肺部的气体交换,引发包括哮喘、支气管炎和心血管病等方面的疾病。
【材料二】

地区
南京
无锡
常州]
某市
徐州
淮安
盐城
连云港
PM2.5日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56
64
36
50
77
83[
93
99
备注:按国家最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PM2.5的日平均浓度限值为75微克/立方米,低于该数值的为良好;本数据来源于“江苏省城市空气PM2.5等试运行监测数据平台”。


2012年5月29日江苏省部分城市空气PM2.5监测数据(24小时平均数据)
材料一介绍了有关PM2.5的哪些知识,请简要概括。(3分)
材料一划线句子用了的说明方法,作用是。(2分)
阅读材料二,请简要分析某市5月29日空气PM2.5状况,并得出结论。(2分)
“自由呼吸”小组成员林洁的爸爸打算在周末带全家到郊外“自驾游”,林洁想劝爸爸不开车,全家骑自行车去。请你以林洁的口吻,并运用上面材料的相关知识来劝说爸爸。(2分)
林洁说:“爸爸,我们还是骑自行车去吧,。”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的题。(18分)
情在高处
①大约七米的距离。
②我紧握着枪托,手心里渗出了一把汗。小心地深呼吸一口山间潮湿的空气,努力把狂跳的心稳定下来,又取下眼镜仔细擦了擦。已发了誓,不击中它今生就不再摸猎枪。那是个骄傲的家伙。尖曲的喙,强硬的躯,乌黑而莹绿的羽,脖边还围着一圈浅褐色的纹锦,就像古希腊勇士的桂冠。他昂首站立在那岩石上,扇起的翅膀嵌在白浆蒙的天空上面,于是属于鹰族的野悍的与霸气就展露无遗了。我看不到它的眼,它正盯着自己爪下的猎物。一定是个年轻的家伙——岩鹰!
③我突然感到有股热血在胸里面沸腾起来。它正全神贯注地撕扯爪下的猎物——如果我没看错的话——那是一只雏鸡。
④它突然昂起头高叫了一声,隐没了的太阳一下子从阴翳的云层里挣脱了出来!山岩上风在猎猎地吹,清亮的鸣声回荡在山峦与苍穹之间,这才是真正的鹰之唳!那被霞光镀了的剪影,不啻为一座真正的力与美浑然天成的伟大雕像。我心里忽地一动,枪在中途停住了。它居然对爪下的美味只撕不吞!我突然奇怪地发现。它已把一切都完成了,天是如此地蓝,风又变得如此地清。它蓦然欣喜地高叫了两声,拍拍翅膀,消失在岩边。
⑤我一下从震撼中清醒过来,心里一阵难耐的懊悔。但那问号依然盘旋脑际:这冷酷与嗜杀成性的鹰竟会弃猎物而去?
⑥我刚要失望地起身,突然从天空传来一声熟悉的鹰鸣。急忙伏下,心又狂跳了起来,紧盯着岩边声音传来的地方。是它!只不过还携了另一只鹰来,我以为是它的爱侣,但仔细观察之后,发觉自己错了,那是只苍老的岩鹰。很老了,它的羽毛在阳光下灰蒙蒙的,且落了不少;好像还受了重伤,一只翅膀耷拉着,脚无力地卷成一个“7”形。它的脖子转动很困难,也许根本就不能转动!年轻的鹰把它轻轻放在向阳的岩石上,然后叼起猎物,一块块地喂它。
⑦我静静地看着,托枪的手悄然地垂了下来。年轻的鹰在笨拙地喂着,显然它只习惯大力地撕扯暴吞,做这种温柔的动作还笨拙得可笑。它的大喙不时错过老鹰的嘴,有时还忘了松开。但老鹰自始至终都在安详地接受着,那半阖的眼中,流露出的也全是爱和满足。
⑧天很蓝,风很清,我的眼睛开始潮湿。
⑨年轻的鹰每喂完一口都忍不住发出一声欢叫。有好几次,老鹰把嘴闭上了,不肯再张开,只用慈爱的目光望着它。但它都轻轻啄开了老鹰的嘴,那分明还带着少年的任性和撒娇!是的,它明白母亲(抑或父亲)的心,尽管它也确实饿了,有好几次叼在嘴里的肉差点被本能地吞下去;尽管再找到如此鲜美的野味已很不容易,但它宁愿去喝涧里的水充饥也不肯吃一块给母亲(或父亲)的食物!
⑩我的泪开始大股大股地往外涌,我不敢站起身,生怕惊动了那深情的两代鹰,我只有用泪水模糊了的眼,定定地望着那正紧紧依偎着晒太阳的两只鹰。不看那美丽的流云,也不听那柔歌似的松涛。 没有照相机,但我的心已摄下了这一生所能见到的最美丽的一幕。那一年,正是我因一双皮鞋跟父母闹翻的第一次出走。下山后,我马上还了朋友的猎枪,搭当天的末班车回家了。
用一句话概括文章内容。
在狩猎过程中,作者对鹰的情感、心理和行动发生了几次变化试加以概括。
紧握枪托,内心沸腾 ————
联系上下文分析文章第四段中划线的句子的作用。
第⑦、⑨节,作者细致描述了雏鹰和老鹰两代之间感人之深的场面,试选一处细节加以赏析
读了“雏鹰反哺”的故事你有何感想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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