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DNA数据

①“欢迎来到DNA数据保护中心!您现在正在档案馆里。”讲解员微笑着做了一个手势,示意我们可以仔细观察这间屋子。仅仅三十多平方米的房间,储藏这全世界三分之一人口的所有数码信息,包括数千亿张家庭照片、音乐、文件和其它影像资料。

②这个场景一点也不“科幻”,就像在“硬盘”上保存数据一样,人们已经知道怎么在DNA上保存数据了。2016年4月,著名的好莱坞影视技术公司特艺集团的研发团队宣称自己已经在几段DNA上储存了100万份电影《月球旅行记》的拷贝。

③特艺集团的成就并非创举。早在2012年和2013年,就有两个团队将一本300页的书、若干图象、一个PDF文件,甚至声音成功地储存在了DNA上。而这次新奇之处在于第一次成功地把视频资料储存到了DNA上。这也说明现在已经可以在DNA上存储一切数码信息。

④如今,人类产生越来越多的信息,而储存它们变得越来越困难。在电脑和手机的时代,我们现在每年制造出来的数据要比人类有文字以来产生的数据总和还要多!预计从2013年到2020年,这一数据量将增长11倍,且这种趋势并无逆转迹象。根据数据储存专业公司易安信的计算,如果用内存为128GB的苹果ipad Air来储存这些数据,所需的ipad Air叠起来可以在地球到月球之间堆六摞。人类呼唤比现有储存系统更高效的新系统。

⑤DNA恰能满足以上需求,数十亿年来,它一直是生物遗传信息的载体。DNA能将数量惊人的数据储存在极小的体积里,因此也是最高效的:在体积不到一只蚂蚁的百分之一的人类细胞核中,DNA包含有35亿对碱基,而碱基是编码遗传信息的最基本的材料。在硬盘上,信息以“字节”(0或1)形式记录,每个字节要占200纳米(0.0002毫米)的空间;而在DNA上,记录一个字节只需0.2到0.3纳米。

⑥如今,Google、facebook和亚马逊为了储存数据,需要多个面积数倍于标准足球场的数据中心的支持,而且这还很耗电。而用DNA这种新型载体,只需一个汽车后备厢就能满足它们所有数据的储存需求。

⑦那么,DNA如何去录视频的呢?特艺集团请来美国基因学家当顾问。他们首先将电影数码化,转化成电脑能识读的二进制语言,也就是转化成一系列0零和1的编码。然后研究人员将这些二进制编码转化成由四个。剑姬碱基(A、C、C、T)构成的DNA编码。得到这这串编码后,就能制成相应的DNA序列,并在合成器(一组能自动拼接A、C、C、T的机器)的帮助下,拷贝数千份。这样就获得了DNA片段,它他们如同发丝一样漂浮在装有液体的玻璃容器里,每一分都包含着电影的一个片段。

⑧DNA储存的另一张王牌就是它的持久性。只要储藏空间保持寒冷干燥且避光,保存时效可能长达数千年,即使在恶劣环境中其半衰期也超过500年。现有的其他载体,无论是硬盘、CD还是DVD,最多只能保存数十年。并且,这些载体一旦过了保存期限,硬件就会更新换代,再也找不到能读取它们的机器了。但DNA储存就没有此类问题:只要有人类存在,就一定会有破译编码的技术。

⑨不过DNA储存还无法立即取代硬盘。读取(排序),尤其是写入(合成)所需的时间还是太漫长了。不仅如此,这两个步骤目前耗资甚巨,合成成本可达数百至数千欧元。

⑩但数十年后,或许DNA储存就会普及。对于没有迫切使用需求的信息,我们就可以考虑用DNA来储存。事实上,DNA储存已经引起了电影公司、博物馆、档案馆,还有诸如亚马逊、Google之类有长期信息储存需求的机构的兴趣。

⑪信息技术巨头微软公司即于2016年4月宣布,将购买1000万条DNA,用于研究数据储存。这次,科学终于追上了科幻小说的步伐!

(选自《青年文摘》2017年第2期,有删改)

(1)对本文内容分析不准确的一项是。  

A.这篇文章是一篇说明文,说明的对象是DNA存数据技术。

B.本文列举了大量的数据,使语言表达准确严密,符合客观事实。

C.本文从优越性、局限性、发展前景等几个方面介绍DNA储存技术。

D.本文主要采用的时间顺序介绍了DNA储存数据技术的有关知识。

(2)下列关于DNA储存数据的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DNA储存于现有储存系统相比较具有高效能和持久性这两大优点。

B.如今人类运用现有科学技术已经可以在DNA上储存一些数据信息。

C.特艺集团与两个团队一起首次成功的将视频资料储存到DNA上。

D.DNA储存目前存在的问题是读取,写入所需的时间长,耗资巨大。

(3)下列对文章第⑤自然段使用的说明方法及其作用解说正确的一项是  

A.运用举例子和打比方的方法,说明DNA储存数据体积小。

B.运用列数字和作比较的方法,说明DNA储存数据的高效。

C.运用列数字和打比方的方法,说明DNA储存数据体积小。

D.运用作比较和举例子的方法,说明DNA储存数据的高效。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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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选文,回答小题。
黑蒜“传说”
云无心
(1)我们都知道大蒜,那么黑蒜是什么?黑蒜不是一个特别的大蒜品种,而是由普通鲜大蒜经过特殊加工而成的一种功能性食品。简单而言,就是把鲜大蒜在高温高湿的条件下加热一个月以上,甚至长达两三个月。这样的过程,有点类似于红茶的“渥红”。经过几十天的持续加热,大蒜的颜色由白变黑,口感和味道也变得绵软而微甜,此时,鲜大蒜就变成了黑蒜。黑蒜堪称蒜中的“黑巧克力”。
(2)究竟黑蒜里出现了什么?实验发现,鲜大蒜变成黑蒜之后,大蒜中的许多抗氧化成分大大增加了,如蒜氨酸的含量增加了5-6倍,又如“类超氧化物歧化酶活性”“过氧化氢清除活性”以及多酚的含量,分别增加了13倍、10倍和7倍
(3)鲜大蒜变成黑蒜,为什么会导致这些成分如此剧烈地增加呢?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这些成分在鲜大蒜中有一部分与其他物质紧密结合,在长时间的加热中他们被释放了出来;二是在鲜大蒜中存在着一些降低或者抑制了这些物质活性的酶,黑蒜制作过程中这些酶失去了活性,所以这些物质的活性就增加了;三是在褐变过程中,简单的多酚形成了多酚复合物,后者的抗氧化性要强得多——在红茶中,儿茶素形成茶黄素导致抗氧化性大大增加,就是一个类似的例子。
(4)既然那些“功效成分”的确是大幅增加了,那么黑蒜的那些“功能”靠谱吗?
(5)从食品监管的角度说,因为有一些研究结果支持那些物质的功能,而黑蒜中确实有许多那些成分,那么把它作为“功能性食品”也就得到了认可。
(6)不过,“存在功能成分”跟“在人体中体现功效”之间,还有相当的距离,即它在人体中体现的功效具有不确定性,黑蒜被发明也才十来年,目前进行过的研究也主要是检测成分变化。有少量的动物实验,也不能算作充分。
(7) 2014年台湾学者在《功能性食品杂志》发表的一篇论文报道了一项相当完善的动物实验。他们用正常饮食、高脂饮食、高脂饮食加不同剂量的黑蒜提取物来喂大鼠,然后检测大鼠体重以及多项生理指标的变化。结果发现,与高脂食物组相比,吃高脂食物的同时补充黑蒜提取物的大鼠,最终体重、肝脏和脂肪组织相对重量、血清中的甘油三酯、肝的氧化应激水平都明显要低,许多指标接近吃正常饮食的大鼠。进一步的分析发现,补充黑蒜提取物的高脂饮食组大鼠,其粪便中的脂肪含量更高。这相当于黑蒜提取物减少了饮食中脂肪的吸收,或许可以解释补充了黑蒜提取物的大鼠体重和生理指标接近于正常饮食组的原因。
(8)该篇论文的作者认为,肥胖可能来自于过多的能量摄入,也可能来自于能量代谢失衡,能量转换成甘油三酯储存于脂肪细胞中。因此,调节脂肪生成、分解以及脂肪酸的氧化,是控制身体脂肪蓄积的途径之一。在他们的研究中,还对与这些生化过程相关的许多酶进行了测验,发现多种酶的表达量发生了变化。基于这些变化,他们还提出了一个黑蒜提取物发生功效的机理模型。
(9)从科学研究的角度说,这是一项很好的研究。不过,它毕竟只是一项动物实验。在人体中的情况如何,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10)至于黑蒜的“抗癌作用”,目前也只有一些非常初步的实验室研究,而未真正得到证实。
(11)目前看来,黑蒜不失为一种风味独特的食品,适当吃些确实没有什么坏处。但如果指望它采防病治病,还是醒醒吧,不要太天真了。
(选自《饮食科学》2015年第1期,有改动)
请写出本文标题的作用。
请根据文章内容,给“黑蒜”下个定义。
分析第(2)段划线句子的作用。
请写出第(1)、(3)段中加点词的作用。
①黑蒜堪称蒜中的“黑巧克力
②原因主要有三个
文中介绍黑蒜时为什么要在第(1)、(3)段提到红茶?

阅读下面选文,回答小题。
绳子那头
李少龙
(1)太阳仿佛从来没有这样近过,大地仿佛是一块红薯,被无情地烘烤着。一幢楼房的六楼的窗户外,有一根绳子,下头吊着一个人——他是我父亲,一个空调修理工。
(2)暑假的一天,闷热的天气实在使人感觉无聊,我便要求与父亲、母亲—起出去干活。父亲原先不同意,但在我的纠缠下,他还是允许了。出发前,父亲专门去买了一瓶廉价的防晒油,在我身上抹了个遍,这是我第一次与父亲出去干活。
(3)到了雇主家里,了解了空调的问题后,父亲从麻袋中拿出一根粗粗的绳子,一头拴在他腰上,另一头在我身上转了几圈后,紧紧地系到屋里的暖气片上。然后,父亲高兴地对母亲说:“这回不用你了,孩子拉着我就行了。他拉着我我更踏实,你只管递工具就行了。”
(4)说完父亲就要从窗户内往外爬。我一把拉住他:“你这是要干啥?多危险啊!”父亲却只是笑笑,接着他爬出窗户,我照母亲的话,慢慢地释放绳子,父亲就这样一点点爬到楼外,吊在距离地面十几米的墙上。
(5)站在窗户边,一股热气迎面吹来,额头上的汗滴总往眼睛里跑,我的胳膊刚碰到窗台就猛地缩回,墙已经被晒得特别烫了。
(6)绳子那头传来一声:“手套!”
(7)母亲慢慢递下一副粗糙的手套。
(8)“这么热的天还要带手套?”“你爸好出汗,他怕手一滑,工具会脱手掉下去,砸着人可就不好了。”我握着手里的绳子,听着绳子那头传来的敲击声,眼睛有些湿润。以前我从来不知道父亲做的是这样的工作。
(9)突然,我感到绳子那头重重地一坠,我眼疾手快,迅速地拉住绳子。
(10)绳子那头传来一阵声音:“踩空了,吓死我了……”
(11)“你没事吧?”我和母亲焦急地问。
(12)“没事,你看儿子劲儿就是比你大。”父亲带着笑意说。我却要哭了
(13)绳子那头喊了声:“拉我上去一些!”我便用力把他拉回墙边。
(14)父亲艰难地爬着,他的双手有些发抖,等到他踩到空调外机上,他的身体全部进入我的视野,我蓦地发现,这么多年,我都没有如此近距离地观察过他。他的皮肤黢黑,长年累月,恶毒的太阳光已经侵蚀了他健康的皮肤,深深的皱纹刻入他的额头,两鬓也白了,他已然没有了年轻时的活力,可是他才四十多岁,岁月啊,你过早地催老了我的父亲!
(15)一会儿,雇主拿来一只冰糕送给正在干活儿的父亲,父亲接过冰糕,道了声谢,然后,他摘下脏手套,把雪糕袋往衣服上干净的地方擦了擦,递给我。
(16)“天儿热,儿子你吃吧。”他笑着说。“我不吃,你吃吧……”“让你吃你就吃。”父亲似乎有点不高兴。我拆开包装袋,咬了一口冰凉的冰糕,一股清爽的感觉流遍全身,父亲笑着看我吃完整块冰糕,我从来没有吃过如此美味的冰糕
(17)父亲又要下去了,我慢慢地释放着绳子,感到一股神奇的力量从绳子那头传来,那是一种亲切厚重的感觉,一种踏实的感觉。
(18)我紧紧握住手中的绳子,紧紧地拉住绳子那头——那个伟大的人。
(选自《意林》合订本第44卷,有改动)
请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
请结合文章具体内容,分析文中父亲的性格特点。
请结合上下文,写出第(12)段中划线句子分别表现了父亲和“我”怎样的心理。
请分析文章第(14)段划线句子的作用。
请写出第(16)段中划线句子的含义。

阅读《沉浸〈诗经〉》,完成下题。
⑴三层小楼,粉墙黛瓦,阅览室设在二层。朝南的窗户外面,植着七里香。人坐在室内看书,总有花香飘进来,深深浅浅,缠绵不绝。这是当年我念大学时,学校的阅览室。在那里,我如饥似渴,阅读了大量的中外文学书籍。也是在那里,我初次接触到《诗经》,立马被那些好听的“歌谣”迷上。野外总是天高地阔的,我一会儿化身为那只在河之洲的斑鸠,一会儿又变身为采葛的女子,岁月绵远,天地皆好。
⑵其实那时,我心卑微。我来自贫困乡下,无家世可炫耀,又不貌美,穿衣简朴,囊中时常羞涩。
⑶读书却使我的内心,慢慢儿变得丰盈。每日黄昏,一下课,我匆匆跑回宿舍,胡乱塞点食物当晚饭,就直奔阅览室而去。阅览室的管理员,是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个高,肤黑,表情严肃。他一见我跑去,就把我看的《诗经》取出来,交我手上,把我的借书卡拿去,插到书架上。这一连串的动作,跟上了发条似的,机械连贯,滴水不漏。
⑷读着读着,我贪心了,就想拥有它。无钱购买,我就采取了最笨的也是最原始的办法——抄写。一本《诗经》连同它的解析,我一字不落地抄着,常常抄着抄着,就忘了时间。年轻的管理员站我身边许久,我也没发觉,直到他不耐烦地伸出两指,在桌上轻叩,“该走了,要关门了。”语调冷冷的。我始才吃一惊,抬头,阅览室的人已走光,夜已深。
⑸我不好意思地笑笑,归还了书。窗外七里香的花香,蛇样游走,带着露水的清凉。我心情愉悦,摸黑蹦跳着下楼,才走两级楼梯,身后突然传来管理员的声音:“慢点走,楼梯口黑。”依然是冷冷的语调,我却听出了温度
⑹那些日子,我就那样浸透在《诗经》里,忘了忧伤,忘了惆怅,忘了自卑。我蓬勃如水边的荇菜、野地里的卷耳和蔓草。也没想过自己到底为什么要迷恋,也没想过自己日后会走上写作的路,只是单纯地迷恋着,挚爱着,无关其他。
⑺很快,我要毕业了。突然收到一份礼物,是一本《诗集传·楚辞章句》,岳麓书社出版的,单价七块六毛。厚厚的一本。扉页上写着:赠给丁小姐,一个爱读书的好姑娘。下面没有落款。我不知道是谁寄的。我猜过是阅览室那个年轻的管理员。我再去借书,探询似的看他,他却无甚异常,仍是一副冷冷的样子,表情严肃。我又怀疑过经常坐我旁边读书的男生和女生,或许是他,或许是她。他们却埋首在书里面,无波,亦无浪。
⑻我最终没有相问。窗外的七里香,兀自幽幽的,吐着芬芳。(选自 2015年5月9日《扬子晚报 》,作者:丁立梅)
请简要概括本文所写的故事内容。
第⑵段插叙了相关内容,有什么作用?
品味第⑸段中画线句,合理想像,对她此刻的心理进行描写。(不超过60字)
本文三次写到七里香,分别有什么作用?

阅读《夕照》,完成下题。
⑴是大好的天气,太阳斜照到地面上的时候,光是极均匀的。不像正午前的,轰然的阳光,沉渣泛起,沸沸扬扬,光和影都是强烈的。
⑵这时,却是沉静下来,那些最细的光粒子,分布在空气里。光是薄薄的一层,却没有一点疏漏,连最犄角的旮旯里,都没有影,而是光。由于光的细致,这时的可见度相当高,那些外墙表面上,淡黄色的涂料,都被光色析出颗粒状的质地,显出一种毛茸茸的粗糙感。玻璃窗上的光,则是明快的,要是有人在这时推拉窗,那窗户上的反光,便哐啷啷的,不是指的声响,而是那股子活泼劲。要是老房子,瓦顶里的杂草,便丝丝可见,间隙里是缓缓平铺着的光。人的脸在这时呈现最柔和的线条,是照相里称作高光的效果。孩子是不消说了,连老人的布满褶皱的脸,也变得清朗细腻。并不是说,深刻的褶皱模糊了,其实反是更清晰了,但这清晰突出了它们的均衡有致,显得十分流畅。褶痕里的纹理纤毫毕露,一无暗影,肌肤甚至是娇嫩的。
⑶在这样的光线里,声音可传得很远。谁家在收晾衣服,晾竿清脆地碰撞着,还有拍打晒暄的棉被的声音,那空而实的嘭嘭声,不紧不慢的,一记记的,在住宅区的院子里,又疏落又饱满地散开。停在对面楼顶的鸽子,饱食的咕咕声,也清晰可辨。有脚步声,即便是鞋跟急骤地敲击着水泥路面,也还是轻盈和悦的,一串地从楼前到楼后,逐一消失。放学的孩子,聚在楼底的空地上做游戏,叽叽哝哝地私语,虽不知道在说什么,但那细小稠密的声节,却一个也不落的,像某一种鸟语。哪怕是在顶层的六楼,也是清清楚楚。要有自行车骑过,那车轮上的飞子,吱啦啦地响过,就特别的悦耳,好听极了。连那窗台上蹦跳的麻雀子,那小脚爪子柔软地落地,都是入耳的。
⑷这时的阳光也是有气息的,是被褥的干燥和着灰尘的味,还是衣服上新鲜的肥皂味,竹竿则是清涩涩的气味。隔宿的溽湿气晒到此刻,已经散尽扫空。东西原先的气息,便蓬然而起,四下飞扬。它几乎是有形的,是一种绒毛状的东西,使劲地吸一口,几乎要呛鼻了。这样的住宅区,到处是水泥:地坪,楼板,台阶,墙。全少不了水泥,要说气息是单调的。然而,日里烟熏火燎,夜里声鼾鼻息,朝朝暮暮的,早已脱胎换骨,难免有些焐热的缠绵的浊气,经得起这么好的太阳不歇气地照吗?到了此刻,都是清洁利落的。水泥的阴凉气是有些出来,可却是舒爽的,有冷暖的,染了人气的,它简直是带响的,沙啦啦啦。再过些时,阳光从地面下去,暮色降临,光,声,气息,就全换了颜色。(选自《王安忆散文》,人民文学出版社)
阅读全文,概括本文围绕“夕照”描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任选一个角度,说说文中画线句子妙在何处。
文章第⑵、第⑶、第⑷段分别从什么角度描写夕照?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阅读《我的读书经验》,完成下题。
⑴我今年87岁了,从7岁上学起就读书,一直读了80年,其间基本上没有间断,不能说对于读书没有一点经验。我所读的书,大概都是文、史、哲方面的,特别是哲。我的经验总结起来有四点:(1)精其选,(2)解其言,(3)知其意,(4)明其理。
⑵先说第一点。古今中外,积累起来的书真是多极了,浩如烟海。但是,书虽多,真正值得精读的并不多。怎样知道哪些书是值得精读的呢?对子这一个问题不必发愁。自古以来,已经有一位最公正的评选家,有许多推荐者向它推荐好书。这个评选家就是时间,这些推荐者就是群众。历来的群众,把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书,推荐给时间。时间照着他们的推荐,将那些没有永久价值的书都刷下去了,把那些有永久价值的书流传下来。这一类的书都是应该精读的书。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历史的发展,这些书之中还要有些被刷下去。不过直到现在为止,它们都是榜上有名的,我们只能看现在的榜。
⑶我们心里先有了这个数,就可随着自己的专业选定一些须要精读的书。读的时候先要解其言。这就是说,首先要懂得它的文字,它的文字就是它的语言。语言有中外之分,也有古今之别,这叫语言文字关。攻不破这道关,不知道关里边是些什么东西,只在关外指手画脚,那是不行的。当然要攻这道关的时候,要先作许多准备,用许多工具,如字典和词典等工具书之类。
⑷中国有句老话说是“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读书的时候,即使书中的字都认得了,话全懂了,还未必能知道作书的人的意思。从前人说,读书要注意字里行间,又说读诗要得其“弦外音,味外味”。这都是说要在文字以外体会它的精神实质。这就是知其意。“意”离不开语言文字,但有些是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来的。如果只局限于语言文字,死抓住语言文字不放,那就成为死读书了。语言文字是帮助了解书的意思的拐棍。既然知道了那个意思,最好扔了拐棍。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得意忘言”。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过河拆桥是不道德的事。但是,在读书中,就是要过河拆桥。
⑸上面所说的“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之下,还要加一句“意不尽理”。理是客观的道理;意是著书的人的主观的认识和判断,也就是客观的道理在他的主观上的反映。理和意既然有主观客观之分,意和理就不能完全相合。人总是人,不是全知全能。他的主观上的反映、体会和判断,和客观的道理总要有一定的差距。所以读书仅知其意还不行,还要明其理,才不至于为前人的意所误。如果明其理了,我就有我自己的意。我的意当然也是主观的,也可能不完全合乎客观的理。但我可以把我的意和前人的意互相比较,互相补充,互相纠正。这就可能有一个比较正确的意。这个意是我的,我就可以用它处理事务,解决问题。读书到这个程度就算是能活学活用,把书读活了。
⑹会读书的人能把死书读活;不会读书的人能把活书读死。把死书读活,就能把书为我所用,把活书读死,就是把我为书所用。能够用书而不为书所用,读书就算读到家了。(选自《冯友兰读书与做人》,有删节)
阅读全文,用自己的话说说文中作者的四点读书经验表达的具体意思。
第⑷段中画线句“但是,在读书中,就是要过河拆桥”表达什么意思?这样表达有何妙处?
作者说理逻辑严密,请以第⑸段为例,说说本段的论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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