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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阅读下面文章《经营好你的人生》,完成下面小题。

经营好你的人生

①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追求,但是,如何经营好你的人生,即确立什么样的人生目标,对于实现自身价值至关重要。

②贝尔纳是法国的著名作家,在法国影剧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一次,法国一家报纸进行有奖智力竞赛,有道题是:“如果卢浮宫发生火灾,情况紧急,只允许抢救出一幅画,你会抢救哪幅?”结果在成千上万份答案中,贝尔纳以最佳答案获得了该题的奖金。他的回答是:“我抢离出口最近的那幅画。”

③不难看出,这个最佳答案的确精妙。有的同志喜欢把人生目标定得过高过大,因为不切实际,非但实现不了,反而带来不少副作用。明明自己只能挑八十斤的担子,却偏要挑两百斤,结果可想而知。殊不知,成功的最佳目标不是最有价值的那个,而是最有可能实现的那个。

④确立好人生目标之后,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就值得我们思考了。

⑤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正像生意场上有的人总想“空手套白狼”一样,对待人生也想不劳而获,也许还曾侥幸得逞过,但是在长长的一生中,若是抱定这样一种人生态度, 是必然要吃苦头的。“没有投入就没有产出”的经济学原则也是我们实现人生目标所必须坚持的。人生犹如一座天平,你可以把你想要的任何东西放在天平的一端,但是在另一端,必须放上相等的重量。著名作家二月河在谈到“成功秘诀”时说:“我没什么才气……我写小说基本上是个力气活,不信你试试,一天写上十几个小时,写二十年,怎么着也得弄点东西出来。”当有人问研制出世界首创掌上产品的中山名人电脑公司总经理余德发是哪个院校毕业的,他笑着说:是社会大学毕业的,学的是苦难系拼命专业,课本就是汽车大王艾柯卡的名言“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⑥在当今社会,不劳而获无异于痴人说梦,守株待兔只会遭人耻笑,踏实努力才能获得成功。试想连鲁迅都要“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工作上”,何况我等这样的普通人!所以,如果你还没有获得你所期望的收益,那么就试着让天平另一端的砝码变得更重吧。

⑦人世间,很多资源是可以再生的,但唯有生命属于每个人的只有一次。因此,多一点经济头脑,多一点经营意识,使你的人生趋利避害,良好经营,赢得丰厚的收益,我想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学习的一门经济学课程。

(1)从全文来看,围绕“经营好你的人生”这个观点,作者是从哪两个方面进行论述的?

(2)第②段中举法国著名作家贝尔纳的例子是为了论证什么道理?

(3)第⑤段作者在提出“‘没有投入就没有产出’的经济学原则也是我们实现人生目标所必须坚持4分的”这一观点后,是怎样展开论证的?请简要分析。

(4)除了文中所讲的“踏实努力”这一“砝码”外,你认为还有什么可以充当人生天平另一端的“砝码”呢?请联系生活,试举一例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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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打不碎的韧性陶瓷
①陶瓷,是用物理化学方法制造出来的最早的人造材料。一万多年以前,它的诞生使人类由旧石器时代进入了新石器时代。然而,陶瓷的脆性一直是它的致命弱点,如果能够克服这个弱点,再加上它原有的耐磨、耐高温、耐腐蚀等非常有价值的性能,那么陶瓷材料的前途将远远超过现代的优质合金。
②可喜的是,经过科学家的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克服陶瓷脆性的“药方”。
③首先,从改善内部结构着手。研究表明,在陶瓷的原料中添加少量的氧化钇、氧化镁、氧化钙等粉末,经高温炼制成氧化锆陶瓷后,其中的氧化锆便生成两种晶体:立方晶体和四方晶体。当陶瓷受到外力作用时,四方晶体便变成一种单斜晶体,体积迅速“膨胀”。由于晶体的体积急速增大,进而可阻止陶瓷中原先存在的细微裂纹的扩展,陶瓷就不会破裂了。有人在氧化铝坯料中加入二氧化锆,当加入量为基体体积的15%时,陶瓷的硬度可以提高3倍,有人称之为“陶瓷钢”。
④其次,将纤维均匀地分布于陶瓷的原料中,以提高陶瓷的强度和韧性,其原理与我们在石灰中加入纸筋相类似。这是因为,将纤维加入陶瓷原料中,具有以下三大作用:纤维不易拉断,在工作时可承担大部分外加负荷,减轻陶瓷的负担,使裂纹不易产生;纤维与陶瓷体结合在一起后,具有很大的摩擦力,于是,陶瓷的韧性可以大大增加;即使陶瓷出现了细微裂纹,纤维也能将它们紧紧拉住,使裂纹不至于进一步扩展开来。
⑤第三,还在改善陶瓷表面状态方面下功夫。一般来说,陶瓷的断裂大都从表面开始,因此,改善陶瓷表面状态就犹如为防止陶瓷的破损设下了一道屏障。具体方法为:通过化学和机械抛光技术消除陶瓷的表面缺陷;对氮化硅、碳化硅等非氧化物,只要通过控制表面氧化技术,就可消除表面缺陷或使裂纹尖端变钝;通过热处理也可达到表面强化或增韧的目的。
⑥经过特殊加工的陶瓷,再也不是那种碰不得、摔不起的“瓷娃娃”了,即使把它丢在水泥地上也毫无损伤。这种打不碎的陶瓷,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一些高科技领域,如用来制造汽车、飞机、快艇的发动机和其他重要零部件。这类陶瓷材料无疑将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结合文章内容,具体说明第②段中加点词语为什么要加引号?
(1)写出文章第③段画横线的“当陶瓷受到外力作用时”不能删去的理由。
说说第⑤段划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结合文章内容回答下列两题。
阅读下面链接材料,借助文中知识,分析韧性陶瓷能有如此性能的原因。
韧性陶瓷制作的菜刀,硬度极强,仅次于金刚石。用它处理食物不易粘连,能切出如纸一样薄的肉片,永不需要磨刀。即使面对冷冻肉品这样难处理的食材,陶瓷菜刀也不会崩刃,在韧性方面相对于传统陶瓷有了很大进步。

阅读史铁生的《消逝的钟声》(有删减)一文。
①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
②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
③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凌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寂静的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败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④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像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唯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的感受我终身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的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像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⑤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它!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⑥“它在哪儿呀,奶奶?”“什么,你说什么?”“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⑦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⑧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⑨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被拆除。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⑩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它。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它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它,我好像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像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作者为什么对40年前唯一的一次去教堂的经历记忆犹新,请概括主要原因。
下列对散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用“张望”“终于”“一直猜想”等词,流露出作者幼时对未知世界的好奇与向往,也为下文写自己到了外面世界目不暇接的情形作了铺垫。
B.“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的不哭也不闹了。” 奶奶的这句话正面表现了幼时的“我”的天真可爱。
C.第⑦段,通过“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等景物描写,突出了钟声的沉稳、悠扬。
D.本文围绕“听到钟声”的几次感受,表达了作者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更将这一种特殊的人生体验上升到对“故乡”新的理解的高度。

根据要求回答下列问题。
(1) 从内容上和结构上简析第8段的作用。
(2) 联系实际,谈谈你对作者笔下的“故乡”深刻含义的理解。
以下是萧红的《呼兰河传》中的一段文字,描绘了“故乡”大花园的情景;选文第④段画波浪线的句子,描绘了“故乡”教堂里的情景。比较它们在内容上和写法上的异同
【链接】一切都活了,都是自由的: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朵谎花,就开一朵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
写法上相同点:
内容上不同点:本文
《呼兰河传》

阅读下面选文。
①现代西方教育中有“尝试错误”的理论;五百年前,明朝人沈君烈就提出“终日学终日误,终日误终日学”的观点。可见,在错误中学习,勇于尝试,就有机会获得成功。
②楚汉相争时,项羽的失败,就在于他不知道在错误中学习。每当他有所主张,左右总是连声称“善”,钦佩拜伏。一直到死他还错误地认为是“天之亡我,非战之罪”。平时在百战百胜中,他愈来愈自负。大难临头了,还在高唱“力拔山兮气盖世”。项羽难以放下身段,从自负的巅峰走下来,弄到无颜回江东去的地步,结果只有死路一条。
③刘邦的成功,得益于在错误处注意学习。有人当面指责他,不应该一面洗脚一面和长者说话;有人暗暗提示他,不应该在韩信求封齐王的使者面前发脾气;有人诚恳忠告他,不应该迷恋各国佳丽,要赶快迁都回关中去……他总会幡然醒悟,在错误中学到很多,终于获得事业的成功。
④由此想起《替虚》上的一句名言:“项羽日胜而亡,高祖日败而王。”因为缺少学习改进的机会,自始至终固守一套僵化的战略,所以日胜反而灭亡;因为在失败之中善于学习,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所以日败反而称王。
⑤古语也有“学书纸费,学医人费”的说法。不费纸,学不好写字;不费人,学不好医术。一位成名的书法家,送你一幅字,在背后不知他撕毁了多少张纸,才成就这一幅字。更不要去细数他当年学习过程中墨池皆黑、废纸成堆的境况了。一位医术精湛的大夫,必然诊治得多、观察得多,也累积了许多误诊的教训。古谚说“巧者不过习者之门”。只要不怕错误,反复学习,便能达到巧妙的境地。
⑥“逐日淘沙定有金”,成功的金砖就是从淘洗错误的沙砾中诞生的。有志者,不但不应为错误、失败而气馁,反而应该以失败为师,在错误中汲取教训,从而走向成功的彼岸。
选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选文②③两段的顺序能否调换?请说出理由。
下列关于选文第⑤段论证思路的分析中,错误的一项是()

A.先用古语作为道理论据。
B.接着用学书、学医两个事例进行阐释并作为事实论据,论证中心论点。
C.然后用对比论证突出要成功不要拘泥于失败。
D.最后以古谚作道理论据,再一次论证中心论点。

阅读沈从文的《扇子史话》。
①扇子,在我国有非常古老的历史。
从考古资料方面推测,扇子的应用至少不晚于新石器时代陶器出现之后。目前所见较早的扇子形象是东周、战国铜器上刻画的两件长柄大扇,以及江陵天星观楚墓出土的木柄羽扇残件。从使用方面看,由奴隶仆从执掌,为主任障风蔽日,象征权威的成分多于实际应用。
③战国晚期到两汉,一种半规型“便面”成为扇子的主流。便面一律用细竹篾制成,上至帝王神仙,下及奴仆烤肉、灶户熬盐,无例外地都使用它。
④魏晋南北朝时期,“尘尾”、“尘尾扇”、“羽扇”及“比翼扇”相继出现。“羽扇”前期本由鸟类半翅制成,后来用八羽、十羽并列,且加了长木柄。“尘”是领队的大鹿,魏晋以来尚清谈,手执尘尾有“领袖群伦”含意。“尘尾扇”近于尘尾的简化,固定式样似在纨扇上加鹿尾毛两小撮。“比翼扇”又出于尘尾扇,上端改成鸟羽,为帝子天神、仙真玉女升天下凡翅膀的象征。
⑤隋唐时“纨扇”起而代之,广为流行。“纨扇”亦即“团扇”,主要以竹木为骨架,制成种种形状,并用薄质丝绸糊成。南北朝时,纨扇扇面较大,唐代早期还多作腰圆形,近乎“尘尾”之转化。唐开元、天宝年以来才多“圆如满月”式样。纨扇深得闺阁喜爱,古代诗词中多有反映,如“团扇、团扇,美人并来遮面”,“团扇复团扇,奉君清暑殿,秋风入庭树,从此不相见”。藉团扇传达出少女种种情态或愁思,可见扇子的功能已大为扩展。
⑥歌舞百戏用扇子当道具,也是由来已久。唐宋“歌舞”已成为诗文中习用名辞,杂剧艺人不分男女腰间必插一扇;元杂剧中扇子已成为必不可少的道具,习惯上女角多用小画扇,大臣儒士帮闲多用中型扇,武臣大面黑头等则用白竹骨大扇,有长及二尺的。演员借助扇子表现角色的不同身份和心理状态,妙用无穷。剧目和文学作品中也有以扇为主题的,如“桃花扇”、“孙悟空三借芭蕉扇”、“晴雯撕扇”等,可见其影响之大。
根据文章的说明来看,扇子除了出于招风取凉、驱赶虫蚁、掸拂灰尘、引火加热种种需要,在中国历史上还曾发挥哪些作用?
根据要求回答下列问题。
(1) 第②段加点的“从考古资料方面推测”有怎样的表达作用。
(2) 第④段主要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怎样的作用?
第⑤段是依次从哪几个方面来介绍“纨扇”的?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小题。
黑暗中的花香
石兵
五岁那年他失明了,起初,他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不停地问母亲,为什么总是黑夜,为什么不打开灯?
母亲告诉他,他头顶有一块乌云,挡住了太阳和所有的灯光,不过不用害怕,虽然不能见到光明,但乌云挡不住太阳散发的温暖,用心感受世界还是暖烘烘的。
他似懂非懂,却突然雀跃了起来,妈妈没有骗我,天上真的有乌云呢,有雨落在我手背上了。母亲的身体微微颤抖着,紧接着,有更多的雨落在他的手背上、脸颊上,雨水咸咸的、涩涩的,那是母亲的眼泪。
黑暗中,他的听觉变得异常灵敏,甚至能听到一朵花开放的声音。有一天,他听到角落中传来细微的“噼叭”声,于是摸着墙壁走到角落,他伸手轻轻触摸,发现那儿有一盆植物,一股香气随着他的触摸在空气中弥漫开来,那是一种淡淡的无可名状的味道,像是光明的味道。
母亲告诉他,那是一盆菊花。从此后,他爱上这盆花,他触摸它的枝叶,会感到凉润沁心,聆听花开,则会在心中打开一扇门,恍惚中,有一束光注入他黑色的世界。时光的流逝静寂无声,他渐渐顺从了黑暗,没有了最初的恐惧,反而变得有些依恋起来。直到有一天,父母告诉他要上学了,那个学校很好,虽然仍然黑暗,却充满了花香。
随着父母跌跌撞撞走出家门,听到大街上车水马龙的声音时,他的身体变得僵硬起来,他感到强烈的阳光照射在自己身上,那温暖有些燥热,令他平静的心剧烈地跳动。
他进入的是一所盲人学校,果然如父母所说,这儿充满了淡淡的花香味道,在穿过一段坑洼不平的林阴道时,他感觉到阳光忽明忽暗,他紧紧握住父母的手,害怕自己会迷失方向。那一天,他不知走了多少路,最后来到了一个陌生的房间,然后,他听到了一个温柔的声音在叫他的名字,你好,请坐下吧。
他坐了下来,父母不知何时松开了手,他无所适从地四处摸索着,突然摸到了一个四四方方的桌子,这时,他嗅到了一股熟悉的花香,循着花香探去,果然,家中角落里那盆菊被放在了桌子的一角,在熟悉的花香环绕下,他的心渐渐平静了下来,然后,他听到四周传来了他异常熟悉的声音,那是一种呼吸的声音,只有身处黑暗之中的人才会那样呼吸,细微、悠长、平静……
在这里,他遇到了很多与他一样身处黑暗的年轻人,他学会了许多,生活能自理了,可以用盲文阅读书籍,甚至可以在操场跑道上与人赛跑。他逐渐长大了,有了很多朋友,他觉得黑色不再是单调而封闭的,相反,黑色是深邃而包容的,他热爱上了生活,感受到了生活的温暖与另一种源自灵魂深处的光明。
每天的课程很多,但他每天都会雷打不动地伺候桌上的菊花,老师告诉他,这种菊花叫作墨菊,虽然朴质无华,却端庄稳重,在花的世界里,墨菊惬意舒缓、洒脱娴静、隽永鲜活、醇厚如酒,将其融汇到心境中,会凝聚起一份自然天成,飘逸出一份清绝品格。
他听得悠然神往,心中暗暗下了决心,自己也要做一朵墨菊,在黑暗中散发出淡淡的花香,把平凡的生命沉淀成一杯醇香的酒。(摘自《当代青年》2014年 第2期)
标题中“花香”除了指菊花的香味之外,还有什么特殊含义?
面对生活的遭遇,“他”经历了哪些情感上的变化?
“最初的恐惧”
文中有三件事体现了父母对“他”的精心呵护,请简要概括。



本文着重从触觉、听觉和嗅觉对“他”的内心展开描写,请从文中举一例简要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为什么“他觉得黑色不再是单调而封闭的,相反,黑色是深邃而包容的”?你从“他”的故事感悟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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