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红楼梦选读》中的选段,完成文后各题
第七回送宫花贾琏戏熙凤宴宁府宝玉会秦钟(节选)
说着,果然出去带进一个小后生来,较宝玉略瘦些,眉清目秀,粉面朱唇,身材俊俏,举止风流,似在宝玉之上,只是怯怯羞羞,有女儿之态,腼腆含糊,慢向凤姐作揖问好。凤姐喜的先推宝玉,笑道:“比下去了!”便探身一把携了这孩子的手,就命他身旁坐了,慢慢的问他:几岁了,读什么书,弟兄几个,学名唤什么。秦钟一一答应了……
那宝玉自见了秦钟的人品出众,心中似有所失,痴了半日,自己心中又起了呆意,乃自思道:"天下竟有这等人物!如今看来,我竟成了泥猪癞狗了。可恨我为什么生在这侯门公府之家,若也生在寒门薄宦之家,早得与他交结,也不枉生了一世。我虽如此比他尊贵,可知锦绣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根死木头,美酒羊羔,也不过填了我这粪窟泥沟。‘富贵’二字,不料遭我荼毒了!”秦钟自见了宝玉形容出众,举止不凡,更兼金冠绣服,骄婢侈童,秦钟心中亦自思道:“果然这宝玉怨不得人溺爱他。可恨我偏生于清寒之家,不能与他耳鬓交接,可知‘贫窭’二字限人,亦世间之大不快事。”二人一样的胡思乱想。忽然宝玉问他读什么书。秦钟见问,因而答以实话。二人你言我语,十来句后,越觉亲密起来。
一时摆上茶果,宝玉便说:“我两个又不吃酒,把果子摆在里间小炕上,我们那里坐去,省得闹你们。”于是二人进里间来吃茶。秦氏一面张罗与凤姐摆酒果,一面忙进来嘱宝玉道:“宝叔,你侄儿倘或言语不防头,你千万看着我,不要理他。他虽腼腆,却性子左强,不大随和此是有的。”宝玉笑道:“你去罢,我知道了。”秦氏又嘱了他兄弟一回,方去陪凤姐。
一时凤姐尤氏又打发人来问宝玉:“要吃什么,外面有,只管要去。”宝玉只答应着,也无心在饮食上,只问秦钟近日家务等事。秦钟因说:“业师于去年病故,家父又年纪老迈,残疾在身,公务繁冗,因此尚未议及再延师一事,目下不过在家温习旧课而已。再读书一事,必须有一二知己为伴,时常大家讨论,才能进益。”宝玉不待说完,便答道:“正是呢,我们却有个家塾,合族中有不能延师的,便可入塾读书,子弟们中亦有亲戚在内可以附读。我因业师上年回家去了,也现荒废着呢。家父之意,亦欲暂送我去温习旧书,待明年业师上来,再各自在家里读。家祖母因说:一则家学里之子弟太多,生恐大家淘气,反不好,二则也因我病了几天,遂暂且耽搁着。如此说来,尊翁如今也为此事悬心。今日回去,何不禀明,就往我们敝塾中来,我亦相伴,彼此有益,岂不是好事?”秦钟笑道:“家父前日在家提起延师一事,也曾提起这里的义学倒好,原要来和这里的亲翁商议引荐。因这里又事忙,不便为这点小事来聒絮的。宝叔果然度小侄或可磨墨涤砚,何不速速的作成,又彼此不致荒废,又可以常相谈聚,又可以慰父母之心,又可以得朋友之乐,岂不是美事?”宝玉道:“放心,放心。咱们回来告诉你姐夫姐姐和琏二嫂子。你今日回家就禀明令尊,我回去再禀明祖母,再无不速成之理。”二人计议一定。那天气已是掌灯时候,出来又看他们顽了一回牌。算帐时,却又是秦氏尤氏二人输了戏酒的东道,言定后日吃这东道。一面就叫送饭。宝玉见了秦钟,为何有“心中似有所失”的怅惘?
秦钟见了宝玉埋怨自己生在“清寒之家”,这与宝玉埋怨自己生在侯门公府是不是矛盾的,为什么?
如何理解“‘富贵’二字,不料遭我荼毒了!”这句话的含义?
本选段重在写宝玉初识秦钟,可情节中穿插上秦钟姐姐秦可卿的叮嘱与凤姐打发人来问宝玉饮食,这有什么作用?
选文末段,宝玉与秦钟大谈如何上学读书之事,这与宝玉向来因厌恶经济仕途而不喜读书是否矛盾,为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7—10题。
快乐的死亡 陆文夫
作家有三种死法。一曰自然的死,二曰痛苦的死,三日快乐的死。
自然的死属于心脏停止跳动,是一种普遍的死亡形式,没有特色,可以咯而不议。快乐的死和痛苦的死不属于心脏停止跳动,是人还活着,作品已经或几乎是没有了!
作家没有了作品,可以看作是个人艺术生命的死亡、职业的停顿。其中有些人是因为年事已高,力不从心。这不是艺术的死亡,而是艺术的离休,他自己无可自责,社会也会尊重他在艺术上曾经作出的贡献。
痛苦的死亡却不然,即当一个作家的体力和脑力还能胜任创作的时候,作品已经没有了,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各种苦难和折磨(包括自我折磨)所造成。折磨毁了他的才华,苦难消沉了意志,作为人来说他还活着,作为作家来说却正在或已经死去。这种死亡他自己感到很痛苦,别人看了心里也很难受。
快乐的死亡却很快乐,不仅他自己感到快乐,别人看来也很快乐。昨天看见他大会上做报告,下面掌声如雷;今天又看见他参加宴会,为这为那地频频举杯。昨天看见他在高朋中大发议论,语惊四座;今天又看见他在那些开不完的座谈会上重复昨天的意见。昨天看见他在北京的街头;今天又看见他飞到了广州……只是看不到或很少看到他的作品发表在哪里。
我不害怕自然的死亡,因为害怕也没用,人人不可避免。我也不太害怕痛苦的死,因为那时代已经过去。我最害怕的就是那快乐的死,毫无痛苦,十分热闹,甚至还有点轰轰烈烈。自己很难控制,即很难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因为我觉得喝酒不一定完全是坏事,少喝一点可以舒筋活血,据说对心血管也是有帮助的。作家不能当隐士,适当的社会活动和文学活动可以开阔眼界,活跃思想,对创作也是有帮助的。可是怎么才能不酗酒,不作酒鬼,这有益的定量究竟是多少呢?怕只怕三杯下肚,豪情大发,嘟嘟嘟,来个瓶底朝天,而且一顿喝不上便情绪不高,颇有怨言,甚至会到处去找酒喝。呜呼,快乐地死去!
一九八五年四月五日
7.简要概括作者对三种死亡所持的态度。
答:
8.文章最后一段关于喝酒的描述和议论,运用了什么手法?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答:
9.本文“快乐的死亡”是单对作家而言的吗?对其他的人有什么启迪作用?
答:
10.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
A.这篇散文,一事一议,短小精悍。文章开门见山,提出作家的三种死法,然后层层剥开,逐一论去,并重点剖析快乐的死亡,显得条理分明。 |
B.作者认为,作家没有了作品就是艺术生命的死亡,“艺术的死亡”是可悲可叹的,而“艺术的离休”则是可贺可敬的。这是实事求是的看法。 |
C.第五段“快乐的死亡却很快乐,不仅他自己感到快乐,别人看来也很快乐。”巧妙地运用了反语,极具讽刺意味,引人警醒,发人深思。 |
D.作者以“呜呼,快乐地死去!”煞尾,呼应题目“快乐的死亡”,既起到点题的作用,又表现出“死”的动态过程和必然结果,富有深意。 |
E.本文在语言运用上体现出一种质朴无华的文风,简练直白,干脆利落,富于变化。美中不足的是仅以作家为例,不免有一定的局限性。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6题。
科学家与首相
在十九世纪末的苏格兰,有一位贫苦农夫叫弗莱明。有一天,他和自己的妻子带着只有7岁的儿子正在田里收拾农活。忽然听到附近的泥沼地里有人发出呼救的哭泣声。他和妻子立即放下手中的农具,迅速跑到泥沼地边,发现一个男孩掉进了粪池里,孩子已经被粪水污泥淹到了胸口,眼看一个活生生的小生命就要被吞没了。他毫不顾忌地跳了下去,奋力将那个男孩救起来。妻子赶快提来了清水把孩子身上的污泥冲洗干净,孩子脱离了生命危险。
孩子告诉农夫,他跟随家人从这里经过,父母看到这里风光很好就让他随处走走,没有想到不小心掉到了粪池里。农夫看着孩子向父母所在的地方走去,然后埋头继续收拾自己的农活。
不久,一位高雅的绅士驾着一辆华丽的马车来到了弗莱明所住的农舍,彬彬有礼地自我介绍说,他就是被救男孩的父亲,特地前来道谢的。他的太太感激不尽地从马车上拿下来很多名贵的礼品。这位绅士表示要以优厚的礼金报答他对儿子的救命之恩。农夫却坚持不受,一再申明:“我不能因救了你的小孩而接受报酬,我们这里的任何一个人遇到了都会这样做的。”
他们正在互相推让之际,一个农家少年突然从外面走进屋来。绅士瞥了一眼便问道:“这是你的儿子吗?”农夫很高兴地点点头说:“正是。”绅士接着说道:“那好,你既然救了我的孩子,那就也让我为你的儿子尽点力,让我们订个协议吧,请允许我把你的儿子带走,我要让他受到良好的教育。假如这个孩子也像他父亲一样善良,那么他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位令你感到骄傲的人。”鉴于绅士的诚意,农夫只好答应了他的提议。
绅士非常讲信誉,不但把农夫的孩子送到学校读书,而且一直供他到圣玛利医学院上学。这个农夫的孩子不是别人,就是后来英国著名的细菌学家亚历山大•弗莱明教授。
1928年,弗莱明在实验室研究葡萄球菌时,因为没有盖好仪器盖子,致使楼上培养的青霉菌飘落到仪器中。奇迹发生了,因为青霉菌的到来,葡萄球菌竟然全部不见了。弗莱明经过进一步的试验证实,青霉菌当中的“青霉素”,是葡萄球菌的克星,并能杀灭多种细菌。于是,第一种抗生素就这样被发明出来了。后来又经过英国病理学家弗洛里和德国生物学家钱恩的进一步研究完善,于1941年开始用于临床,并于1943年逐渐加以推广。青霉素被公认为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与原子弹和雷达相并列的第三个重大发明。青霉素能够治疗多种疾病,发明以来,挽救病人生命数以亿计。弗莱明也因此获得诺贝尔医学奖,并被公认为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一百位名人之一。而那个绅士,就是英国上议院议员丘吉尔,他那个被农夫从粪池里救起的儿子,就是后来英国著名的政治家,二战时期的盟军领袖,首相丘吉尔爵士。
二次大战期间,已经当上英国首相的丘吉尔出访非洲时,不幸罹患肺炎,生命垂危。肺炎在当时属绝症,医师均束手无策。紧急时刻,弗莱明从英国赶来,使用自己刚刚发明的青霉素,治好了丘吉尔的病。丘吉尔紧紧握住弗莱明的手说:“谢谢你,给了我两次生命。”弗莱明微笑着回答:“不用客气,第一次是我的父亲救了你,但这一次是你的父亲救了你。”
14.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农夫弗莱明毫不犹豫地跳进粪池里救起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这样一件再普通不过的小事情,却未料到后来会对人类世界发生如此重大的影响。 |
B.掉进粪池孩子的父母没有尽到家长的责任,险些让孩子丧命,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过,不惜用优厚的礼金收买农夫以封嘴,不让事态扩大。 |
C.绅士知恩图报,带走农家少年亚历山大•弗莱明,让他接受良好的教育,终于使他成为英国著名的细菌学家。弗莱明后来发明了青霉素,为人类造福。 |
D.丘吉尔大难不死,终有后福。他成为英国著名的政治家,二战时期的盟军领袖,英国首相。这是农夫弗莱明有先见之明,所以当年舍身救人,在所不惜。 |
E.本文通过记叙弗莱明、丘吉尔两家人互助互爱、与人为善的真实故事,重点勾勒了弗莱明父子俩可亲可爱、朴实无华的慈善人家的感人形象。
15.农夫弗莱明坚持不受厚礼,却同意让绅士带走自己的孩子,这是为什么?请结合原文概括回答。
答:
16.这里所叙述的事情,经历并不复杂,但却很感人,从某种角度说,它对人类进程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请依据文章内容,并结合实际,探究文中阐述了一个什么道理?你受到了什么启迪?(5分)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6题。
雅 盗
余新锋
满目芦花,天高地阔。乘舟在清粼粼的古河道中,士子李涉油然而生诗情。
这是一个美丽的秋天,年轻的江南才俊李涉由扬州赴长安赶考。
船到途中遇到大风,李涉刚让船家把船泊在江边,便见一条小船飞也似的向他这边靠近,船上十来个人正大声吆喝:“留下买路钱!”
李涉打个寒噤:“我命休矣!”连忙道:“我一介书生,并无金银财宝,大王莫伤我们性命!”
为首的虬髯汉子笑道:“我何曾要你性命?借几两银子度日罢了。”
李涉道:“小生李涉,是进京赶考的扬州士子,身上只带些许盘缠,大王若要,拿去便是了。”
“李涉?”那虬髯汉子道,“莫不是那善咏梅花,人称‘李梅花’的扬州才子李涉?
李涉慌忙道:“小生正是李涉……李梅花。”
那汉子喜道:“早闻先生诗名!我也是爱诗之人,只因官税繁重,官府盘剥,无奈做了强人……先生既是当今诗坛才俊,请题一诗,权且当作买路钱吧。”
李涉大喜:“只要不伤我们性命,随便怎样都行。”
虬髯汉子道:“只请先生题诗!”
李涉喏喏。当下遥望天边,便口占一诗:“两年为客悲秋凉,千里孤舟济水旁。忽见黄花倍惆怅,故园明日又重阳。”
“好诗!”虬髯汉子复诵三遍,叹道,“明日便是重阳,我该回去与老父一起插莱萸了!多谢赠诗,就此别过!”说罢掉船而去。
李涉长出一口气:“好险!正要回舱,忽见那汉子又驾着小船飞速折回,不禁魂飞魄。
“先生勿惊,我只想跟先生说一句话。”虬髯汉子道,“李先生此番进京,定能金榜题名,他日为官,还望勿忘天下黎民苍生!”
李涉正不知如何作答,只听他一声唿哨,船在江中飞也似的去远了……
李涉入京后,抖擞精神,果然高中进士。十多年苦心经营,宦海沉浮,终于官至司刑少卿。也就在那一年,衣锦还乡的李涉又经水路回扬州省亲。
船经济水,在一条三叉水道,忽听一声唿哨,四周钻出数条小船,一条虬髯汉子喝道:“留下买路钱来!”
车涉定晴一看,喝道:“莫要胡来!还认得本官吗?”。
那汉子定睛瞧了半天:“莫非是扬州李涉……李梅花?”
李涉拈须而答:“本官正是司刑少卿李涉。”
虬髯汉子高声说道:“李先生果然高中,仕途得意!不知先生都为天下苍生黎民做了哪些事?”
李涉张张嘴,不知如何作答。
虬髯汉子笑道:“既然跟大人如此有缘,此番还是请大人题诗一首做买路钱、如何?”
“大胆!”李涉怒道,复一想,又强笑道,“草莽之徒也配谈诗!”吩咐随从:“把昨日写好的一诗拿出来!”
几个随从依言抽出箱子里一条白绢,只见上面写道:“及第全用十政官,金汤镀了出长安。船头渐八扬州廊,为报时人洗眼看!”
虬髯汉子道:“李大人可否把此诗送给小人?”
李涉说:“既如此,送与你吧!”
那虬髯汉子接过诗绢,突然往江中一丢!
李涉大愕间,那汉子道:“扬州李梅花变成了只懂衣锦还乡抖威风的粗俗之徒,全然没了梅花的气度。他的诗嘛,当然也只配投到江中付与秋水了!李大人,小人不才,也送你一首诗做回扬州的盘缠吧!”
在一帮水寇的哈哈欠笑声中,虬髯汉子高声道:“假金方用真金镀,若是真金不镀金。十载长安方一第,何须空腹用高心!”吟罢,虬髯汉子唱起了橹歌号子,船似飞矢,在芦苇中转眼就没了踪影……
14.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虬髯汉子人在江湖,却能心忧天下苍生黎民;李涉居庙堂之高,却只懂衣锦还乡抖威风:从而批判了社会的黑暗。 |
B.上京赶考的李涉初次遇上虬髯汉子的慌忙与第二次遇上虬髯汉子时拈须而答,可以看出十多年的宦海沉浮,让李涉变得成熟与镇定。 |
C.本文最后一段写虬髯汉子将李涉的诗绢往江中一丢,然后哈哈大笑,边歌边橹,消失在芦苇之中,既是表现虬髯汉子对李涉的讽刺,也是对自己把希望寄托于李涉这类人身上的否定。 |
D.本文两次写到李涉写诗,既在情节上做了呼应,又表现了人物思想上的变化,并升华了文章的主旨。 |
E.本文借助于优美的语言,描绘出江南水乡美丽的景色,既交代故事的背景,也烘托了虬髯汉子“雅盗”的形象。
15.李涉长出一口气:“好险!”正要回舱,忽见那汉子又驾着小船飞速折回,不禁魂飞魄散!
“先生勿惊,我只想跟先生说一句话。”虬髯汉子道,“李先生此番进京,定能金榜题名,他日为官,还望勿忘天下黎民苍生!”
请说说这两段文字在文中的作用。(4分)
答:
16.根据文本,结合时代、生活,探究李涉由“李梅花变成了只懂衣锦还乡抖威风的粗俗之徒”的原因。(5分)
答:
与生俱来的水
①青梅竹马。我是在洗脸的时候突然想到这个词儿的,我觉得用它来描述我与水的关系恰到好处。这样想着的时候我并不激动,我像以往一样木着脸看着水心不在焉地流过我无所事事的左手,就像一对因相交太久而互相失去激情,但又囿于现实懒于另寻出路的伴侣。尽管如此,我们双方仍忠实地按照习惯的方式保留着相互的爱恋和陪伴。我用水(水帮我)洗脸洗手洗口洗肠胃洗一切不洁或疲惫的地方,以及衣服、饭菜、桌椅、地板等构成我全部生活的物质和空间。我与水的这种无所不在、体恤备至的关系甚至开始在情感、意识的产生之前:我懵懂无知的婴幼儿期,没心没肺的孩童期,直至水灵灵的少女时代,然后是风韵虽存但已归于平淡的妇人生活。日久生情,我与水在意识上事实上已须臾不可分。我淡淡地爱着水,就像它一天天淡淡的触摸着流过我的日子。
②正由于这种由来已久的触摸与陪伴,加之我自我保护的本能和善于模仿的天性,水的随意性多变性已在很深的程度上潜移默化地塑造了我的状态。我的生活其实就是像水一样不断地在各种容器间被倒来倒去,这过程中的被损伤被蒸发被玷污我已习以为常,我惟妙惟肖地学习到了水的沉默的忍辱负重的美德;甚至在每个临时性的容器中(世上难道有我可以栖息一生的处所吗),我也像水一样不着痕迹地在瞬间与容器贴合得不留一丝气泡,我和水一样假装快乐地尽力忘掉我们俩在乡下的童年曾经有过的自由:在河塘菱叶的浓荫下,在柔蔓的水草边,在鱼儿双鳍的划动中,在水牛黄昏时分酣张的毛孔里——我们曾经有过的肆意与张狂,丰满与修长。我们忘了。我和水一样乖巧随和略带讨好地紧贴着承接我的容器——办公室、会议室、公共汽车、街道、商店以及人群。并且,我还像最高明的隐身人一样在顷刻间藏起我纯净透明的本来面目,忠实地折射出与容器相应的色泽。我严守作息,坐功非凡,永远趴在办公桌前像个无比勤勉的公务员;我在庄重的没有空气的会议室正襟危坐,记录,并不时作一些缓慢沉着(言而无物)的发言;在热气腾腾的商店,我兴致盎然地被人群挟持着被巨大的潮水摇晃着像快要结婚的人那样大肆购物——虽然在上述所有的容器中,在上述所有的时刻中(分分秒秒、年年月月),我都极度渴望安静,空白。我需要水的援助,需要水的洗刷,需要水的笼罩(淹没)。
③幸好,在每一次扭开水龙头(这是我与水接触的唯一方式)的瞬间,我都将看到具有较大慰藉性的一幕:我看见无比灵动多姿的水被形式化,简单化地塞入水管,被庞大的水塔从地下抽到高空,又通过无数带着锈迹的管道曲曲折折地流进大大小小的水龙头,在被使用后由清变浊的尾声中,毫无个性地呈顺时针方向飞速旋入地下水道。在若干年月的渗透及物理变化之后,一切将周而复始。——我一往情深地凝视着流动、旋转、失去了纯真性情的水,像看着一个因时空变迁而面目全非但自己浑然不觉的旧日恋人,并充满殉情意味地感叹:水犹如此,我复何言?
④我只是无法控制地像被催眠一般时常怀念我在童年时用双手划过清凉水面的感觉。那时,我和水青梅竹马,都还挺小的,也挺自由的。
选自《散文精选》(作者:鲁敏)
6、 “青梅竹马”原是形容什么的? 作者用“青梅竹马”来描述自己与水的关系,你觉得恰当吗?请简述理由。
7、 在第1自然段中,作者说自己的孩童期“没心没肺”,如何理解?
8、 第二自然段中,作者说水对自己产生了很深的影响,请概括出水“塑造”了我的哪些状态?
9、第三自然段中,作者在文末感叹:水犹如此,我复何言?请说出“如些”的指代内容。
10、下面是对文章的分析,正解的一项是
A.用“水灵灵”来修饰“少女时代”,是为了强调少女时代的我就与水共处,有着难分难解的关系。 |
B.形成我现在这种状态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水的随意性与多变性长久以来对我潜移默化的塑造。 |
C.作者时常怀念童年时候自己和水“青梅竹马”的关系,以及纯真、自由的生活,委婉曲折地表达了对自己现实状态的不満与无奈,以及对现实生活的厌倦心情。 |
D.我对水的爱恋不变,因为水不仅能帮我洗一切不洁和疲惫的地方,水还在精神意识上影响我、陪伴我,让我在心灵深处永保一份对纯真、自由和美好生活的追忆。 |
11、 有过童年或少年时“用双手划过清凉水面”的体验吗?请展开想象,用不少于40字描述出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19题。
怀念有信的日子
现代社会日新月异,人们忙忙碌碌,表达感情的方式随着电讯事业的发展日趋丰富多彩,对着话筒、敲着键盘、发电子邮件、发电子贺卡,将感情表达得酣畅淋漓。
现代人热衷于这些方式的情感传递中,是否少了一点韵味?少了一种深沉?
我是一个非常喜欢写信的人,写信的历史也颇为悠久。早在读小学时,就给从小一起长大后随父母到成都读书的伙伴写信,方块字和拼音并用,还是妈妈帮着写的信封。中学时代,同学天各一方,开心也罢,失落也罢,都倾诉于一张张飘着茉莉花香的薄笺飞来往去。朋友们的信,我全部保留。因为它是我和朋友们一起成长的历史。由于信件实在太多,读旧信的时候也不方便。我便将朋友们的信,一本一本地装订好。虽然几次搬迁,却不忍弃之。放得越久的信,当再读时,那种滋味也微妙也冲淡,仿佛吃完橄榄后,回味快要化掉时的感觉,可总也化不掉。
读师范时,收到家书是最令人开心的事情。在信中,当然有父母对女儿的切切嘱托,却也不乏对人生社会的或激烈或温和的讨论。父母从我这里呼吸到了属于青春季节的空气,有如春风扑面;我从父母那里得到了对生活的观察入微的认识和思考,使我能直面人生。我很感谢我的父母能给我一份充实的精神生活礼物,有了它我就感到振奋。读家书就像读一本精彩的散文集,总能无限次地引起你会心地微笑。
传说韩愈读信前,总是先用玫瑰香露洗手,这既是对朋友的尊敬,也是一种雅癖。我不如他那么雅,也不肯落俗。收到朋友的来信,我总是匆匆地浏览第一遍,再找一个僻静之处细细咀嚼。一封好信带给我的快乐何止一天两天!看着那些温馨的话语,感觉就像有一股细细的暖流慢慢潜入自己的心窝。都说文如其人、字如其人,在那些内容深深浅浅、字迹正正草草的纸上,友人的音容笑貌如出其间,举守投足如出其里。白纸黑字犹如重重叠叠的青山绿水,是我生命中一道道美丽的风景线。
信读完了,先放在一个比较顺手的地方,总想有机会再读,直到把它放进一个比较保密、取起来也不方便的地方,信就成了旧信——那是暂时不打算再读的,可总也留着机会读。倘若有那么一个风雪之夜,泡一杯热茶,手捂着微烫的茶杯,这种悠闲读旧信该是多么惬意的事啊!或者有一个懒觉睡足了的星期天的上午,屋子里有几滩淡淡的阳光,被阳光照着的物品在阴影的伴随下,突出地宁静。人在此刻容易寂寞,寂寞的时候,读旧信也最好。因为没有急于知道的内容,没有新鲜的事情,一切恬淡从容,浸在文字中,使人回想起一些欢乐或忧伤的片段。人在一味地向前走的时候,也不免有时会停下来,坐在椅子上,想想过去的朋友,读读朋友的旧信,休闲一下自己的身心。
参加工作后,朋友的信件渐渐稀疏,而后越来越少了。元旦、春节偶尔收到几张明信片,上面有寥寥的几句话,甚至有的除了称呼和落名外,什么也没有,因为上面已印好了祝福的话。更多的只有电话联系、QQ联系。我渐渐感到失落,因为再也没有盼信、拆信、读信的那种愉悦了。在电话和网络交流中,这种美丽也不复存在了。彼此都是匆匆忙忙、言简意赅,没有转承起伏,没有排比递进,更没有含蓄委婉,峰回路转,只求把事情说清楚。
虽然一纸书信并不能承载多少感情,可那却是一段可视的、能够保存的爱的文献。无论过去了多少年,只要你翻它,仍能找到有你也有他的爱之路,情之湾,仍能找到那一路上留下的笑声和泪水。美好的日子便会在生命里定格。我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人,一个跟不上时尚的人。
在这纷扰的尘世中,在人们忙于奔波时,我真希望有一天能收到朋友温情款款的来信,那份喜悦的心情一定无法形容。
现在的我偶尔和朋友打打电话、聊聊天保持着纯纯的友情,但我还是很怀念有信的日子。
16、第2段写现代人热衷的感情传递方式,“是否少了一点韵味?少了一种深沉?”文中赋予了“韵味”和“深沉”哪些具体内容?
17、第5段为什么说书信“是我生命中一道道美丽的风景线”?
18、作者为什么“希望有一天能收到朋友温情款款的来信”?请用文中的话概括作答。
19、依据原文,回答问题。
(1)第6段主要运用了什么手法?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2)简析文章最后一段的表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