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
“认识自我”
纪伯伦
一个雨夜,赛艾姆坐在书房的书架前,开始翻阅起旧书。他叼着支土耳其大雪茄,厚厚的嘴唇不时喷涌出一阵烟雾。柏拉图记录的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关于“认识自我”的一段对话引起了赛艾姆的注意……赛艾姆掩卷深思,心中油然漾起一种对东西方哲人圣贤敬佩的感情。
“认识你自己。”他嘟囔着苏格拉底这句名言,猛地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展开双臂大声叹道,“对!我必须要认识自我,洞察自己那秘密的心灵,这样我就抛脱了一切疑惧和不安,从我物质的人中找出我精神的人,从我血与肉的具体存在中找出我的抽象实质,这就是生命赋予我的至高无上的神圣使命!”赛艾姆像害了场热病,眼中闪烁着酷爱“认识自我”的狂热光芒。
他踱到邻屋,像座塑像一样伫立在穿衣镜前,凝视着镜子里鬼一般可怕的自我,并默默地估量着自己的头形、面庞、躯干和四肢。
赛艾姆的这种塑像神态持续了半小时,空灵缥缈的“认识自我”,仿佛给他灌注了一套足以揭示自我灵魂秘密的奇异、升华了的思想,并使他心里充满了理性之光。他平静地启动双唇,自言自语地说:“嗯!从身材上看,我是矮小的,但拿破仑、维克多·雨果两位不也是这般吗?我的前额不宽,天庭欠圆,可苏格拉底和斯宾诺莎也是如此;我承认我是秃顶,这并不寒碜,因为有大名鼎鼎的莎士比亚与我为伴;我的鹰鼻弯长,如同伏尔泰和乔治·华盛顿的一样;我的双眼凹陷,使徒保罗和哲人尼采亦是这般;我那肥厚嘴唇足以同路易十四媲美,而我那粗胖的脖子堪与汉尼拔和马克·安东尼齐肩。
“不错,我的身体是有缺陷,但要注意,这是伟大的思想家们的共同特点。更奇怪的是,我与巴尔扎克一样,阅读写作时,咖啡壶一定要放在身旁;我同托尔斯泰一样,愿意与粗俗的民众交际攀谈;有时我三四天不洗手脸,贝多芬、惠特曼亦有这一习惯;我的嗜酒如命,足令马娄和诺亚自愧弗如;我的饕餮般暴食暴饮使巴夏酋长和亚力山大王也要大出冷汗。”
又沉默了片刻,赛艾姆用肮脏的指尖点了点脑门,继续发言:“这就是我!这就是我的实在。我拥有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的伟人们的种种品质。一位拥有这么多伟大品质的青年是一定能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的。
“睿智的实质是认识自我。伟人们把宇宙的这一伟大思想根植于我心灵深处,并激励我开始去干伟大的工作。从诺亚到苏格拉底,从薄伽丘到雪莱,我伴随着伟人们一起度过了历史的风风雨雨。我不知道我会以什么样的伟大行动开始,不过一个兼备在白昼的劳作和夜晚的幻梦中所形成的神秘自我和真正本性的人,无疑是可以开创伟业的……是的,我已经认识了自己,而神灵也已洞鉴了我。啊!我的灵魂万岁! 自我万岁!愿天长地久,诸事如愿!”
赛艾姆在屋里踱来踱去,他那丑陋的脸上荡漾着欢乐的光泽,嘴里不时发出一阵像猫啃骨头时的欢快叫声。他反复吟哦着阿比·阿拉的一段诗文:尽管我是这个时代的晚辈,创业祖先的未竟之业,总会历史地压在我的肩背。
过了一会儿,我们的这位赛艾姆穿着他那肮脏的衣服倒卧在乱七八糟的床上,进入了鼾声如雷的梦乡。
18.请简要概括赛艾姆“认识自我”的过程。(4分)
19.回答下列问题。(6分)
(1)请根据原文简要描述赛艾姆外貌的具体特征。(2分)
(2)这一外貌特征是怎样呈现出来的?请简要分析。(4分)
20.文中成功地运用了寓庄于谐的艺术手法,请简要赏析。(4分)
21.请扼要评价赛艾姆这一人物形象。(4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好声音”的精神追求
张颐武
最近,《中国好声音》的出现既获得了诸多好评,也引发了对于选手的经历等方面的争议。好评和争议交错,热播和分歧共存,这其实是近年来中国选秀文化变化和发展的一个新的状况的投射,也是中国电视文化的新的变化的投影。这些都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中国的选秀文化经过了2005年以后的第一波的高潮之后,在相当程度上进入了某种困局。一是造就超级明星的功能业已减退。通过选秀为公众所认识好像越来越难。这既是由于这些年唱片业在互联网时代的转型的问题复杂,也是由于歌手的形象风格都相当接近,难以脱颖而出。一开始通过选秀的梦想舞台选出青春偶像的情况已经不再出现,反而是许多参加各电视台选秀的选手都差不多,观众的印象模糊。二是观众的新奇感消退之后,对于选秀的形式已相当熟悉,各个电视台的选秀节目也都有重复之嫌,使得观众产生了疲劳感,觉得没有什么新意了。这几年选秀一直处在瓶颈之中。
当下引发观看热潮和争议的《中国好声音》一出现就引发了轰动效应。它力求超越粉丝和明星的关系,从音乐专业方面着力,从“好声音”中寻求新的可能性。让刘欢、那英等这样最有声望的音乐人来指点新人,让迷人的好声音得以展现。通过这些华语歌坛的最重量级的人物收徒,而选手也可以选择导师的做法,使普通人能够成为音乐人,进入这一专业领域得到更多的培养和深造,从而能够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这其实是从普通人中选择真正的“好声音”让他们得以进入专业领域。这个构思另辟蹊径,让选秀不再一下子就能实现梦想,也不仅仅展现梦想;而是让梦想通过一个专业的路径,通过较为严谨的程序得以延伸,最终成为一个职业生涯的选择。这是将梦想的实现转换为实实在在的修业和学习的长期的努力的过程,节目正是在这一点上赢得了公众。
今天的80后90后面对的是一个竞争激烈,生活和事业发展的压力较大的社会环境,而独生子女的适应和抗压能力又相对较弱。一举成名的冲动,展示自我的激情如何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具体的路径,正是青年一代的焦虑所在。诸多选秀节目尚未从这一方面加以具体的指点,而青年的职业生涯的内在需求和成长渴望在《中国好声音》中得到了展现。这很像是一个音乐的职场节目,激励青少年更好地学习,更艰苦地磨练,给他们提供更加积极和向上的价值。这样,音乐大家和青年选手的双向选择就有了独特的意义和价值。它所标举的是脚踏实地,所倡导的是一种正面而积极的价值观。通过艰苦的奋斗实现梦想的路径是非常值得肯定的。这里不是梦想止步之处,也不是梦想遽然实现的展台,而是一个走向梦想实现的起点,一个修业和锻炼的开始。幸福感来自奋斗和梦想的力但这个节目引起的质疑和思考也值得我们反思。“好声音”的几位选手的经历和过去的生活引发了一些争议,这些问题曾经是电视节目为了制造效果而经常存在的,但这一次引发的争议似乎相当大。这其实说明,这些年来公众对于诚信的要求有了更严格的标准,并要求电视节目有更严格的自律,要求出现在屏幕的上的人更为真实。人们越来越不能容忍曾经相当盛行的“托儿”或者胡乱编造的情节。因为人们越来越明白,诚信的缺失造成的损害和冲击是社会无法承受的。只有诚信,社会才能向更高处进发。年青一代所需要的是更真实的人生的反映,而不是戏剧化的表演。这其实也给这个优秀的节目一个更为苛刻的要求。只有更加真实,更加让每一个选手的过去都经得住追问,节目才可能赢得更多的成功,因为只有真实的人的努力和梦想才有价值。这其实凸显了今天社会的必然要求。
(综合《中关村》2012年第9期同名文章和作者张颐武的博客整理而成)下列选项中,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中国好声音》的出现,标志着我国选秀文化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
B.我国的选秀文化从2005年后一直处于瓶颈之中。 |
C.观众对选秀节目产生疲劳感,是因为他们对选秀的形式相当熟悉,而且选秀节目又大同小异,缺乏新意。 |
D.选秀节目要赢得更多的成功,就必须更加真实,更加让每个选手的过去都经得起追问。 |
E.人们越来越不能容忍曾经相当盛行的“托儿”或者虚假的情节,显示公众对于诚信的判断标准过于苛刻。下列关于“中国好声音”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好声音》不同于那些让年轻人当即实现明星梦,或是仅仅让普通人在舞台上展现梦想的选秀节目。 |
B.《中国好声音》让刘欢、那英等这样最有声望的音乐人在节目中指点新人,从而赢得了公众。 |
C.《中国好声音》中展现了青年一代的职业生涯的内在需求和成长渴求。 |
D.《中国好声音》引起的反响让我们看到了社会对于真实和诚信的关注。 |
第二段画线句子“许多参加各电视台选秀的选手都差不多,观众的印象模糊”在论述中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述。
近年来,各大卫视之间展开了激烈而纷乱的选秀之争,请结合本文的观点,简述怎样让选秀节目走上良性的发展之路。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棱角先生”张奚若
聂晶
文化名人中,张奚若是有名的“棱角先生”。早年与张奚若同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的金岳霖先生,在晚年的《回忆录》中说道:“张奚若这个人,王蒂瀓曾说过:‘完全是四方的,我同意这个说法。’四方形的角很尖,碰上了角,当然是很不好受的。可是,这个四方彤的四边是非常之广泛,又非常之和蔼可亲的。同时,他既是一个外洋留学生,又是一个保存了中国风格的学者。”金先生的这番话,贴切地概括了自己“最老的朋友”。
“‘万岁’那是皇上才提的”
张奚若是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硕士,1924年回国后,曾任清华大学、西南联大政治系主任。他是位很有个性的学者,敢于坚持自己的主张,秉持独立的人格。在西南联大任教时的张奚若,其“海归”作风实为教授中典型。
是张奚若学生的何兆武先生,在《上学记》中这样写到:“有人流传大学里的政治系是‘升官系’,经济系是‘发财系’。于是,身为政治学系主任的张奚若执意把政治系定为政治学系,以避嫌。”名字一改,报考政治学系的人便多了起来。张奚若在学校的迎新会上,毫不留情地给新生泼了凉水:“如果你们来政治学系目的是想做官,那你找错了地方。国民政府不大喜欢西南联大的政治学系。如果你来此的目的是想当一个学者,我可以老实告诉诸位,4年时问培养不出一个学者来。你在此读4年书,可以获得一些基本知识和读书方法,毕业后你可以独立继续钻研。“张先生不仅对新生严厉,就是对即将毕业的学生,也照样不留情面:“毕业后希望你们能继续研究政治学。为了生活自然要找工作,那么可以教教书。最不希望你们去做官。”张奚若先生的话,严厉是够严厉,但也是对学生们最恳切的忠告。
当然,张奚若并不只是严师。何兆武先生这样回忆道:“张先生有时候发的牢骚挺有意思。”让何兆武先生印象最深的是张奚若先生的那句感慨:“现在已经是民国了.为什么还老喊‘万岁’?那是皇上才提的。”
“蒋介石应该下野”
无论是做学者,还是当政治家,张奚若都是一身正气,直言不讳。他的出现,让政府、让国人多了一面镜子。
在一次西南联大、云南大学等四校联合举办的时事讲演会上,张奚若担任主讲。面对六七千名听众,他对国民党展开了猛烈抨击。张奚若说:“在报纸上马路上常常可以看到一个名词‘赤匪’,假如共产党可以叫做‘赤匪’的话,我想国民党就可以叫‘白匪’。其实‘白’字还太好了,太干净了,他们简直就是‘黑匪’!”他还给国民党政府下了“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定论。因此,中国要有光明的前途,只能是废除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的个人独裁。他说:“为了国家着想,也为蒋介石本人着想,蒋应该下野。假如我有机会看到蒋先生,我一定对他说,请他下野。”在听众的一阵哄笑声中,他才正式开讲。讲演中,他说:“现在中国害的政治病是政权为一些毫无知识的、非常愚蠢的、极端贪污的、极端反动的和非常专制的政治集团所垄断。这个集团就是中国国民党。”
1937年蒋介石在庐山举行国事谈话会时,聘请张奚若参会,蒋介石对张奥若可谓是“国士”之礼遇了。但不久之后,张奚若却与蒋介石发生了冲突。一次在例行的国民参政会上,张奚若以参政员身份发言,言词激烈地抨击了蒋介石的独裁和国民党的腐败。蒋介石顿感难堪,于是打断他的发言,插话说:“欢迎提意见,但别太刻薄!”一怒之下,张奚若拂袖而去。等到下一次参政会再开会时,政府给他寄来开会的通知和路费,张奚若当即回电一封:“无政可议,路费退回。”这与民国另一大知识分子傅新年在国民党大会上痛骂宋子文的“壮举”可以媲美,宋子文只是国民党的一个要人,而张奚若顶撞的可是最高元首。张先生不畏强势的正派作凤,由此可见一斑。
新中国“国号”的缔造者
1949年6月15日,张奚若以民主教授的身份出席了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会议。会上与会者对于新中国的“国号”问题,展开激烈争论。有人说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好,也有人提议用“中华人民民国”。就在各方争论未果时,张奚若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还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国名好。他说:“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人民这个概念已经把民主的意思表达出来了,不必再重复写上‘民主’二字。”
代表们就张奚若的提议又展开了讨论,几个回合下来,大家都认为张奚若的提法好,一致同意新中国的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因。于是,张先生便成了新中国“国号”的缔造者。
张奚若的好友徐志摩曾称他为“一位有名的炮手”,在徐志摩眼里“奚若这位先生是个‘硬’人。他是一块岩石,还是一块长满着苍苔的(岩石)。他的身体是硬的;他的品行是硬的:他的意志,不用说,更是硬的……”
如今,张先生早已远去,他留给后人的,除了为数不多的文字外,还有不尽的怀念。像张奚若先生这样有学问又有独立人格的人,现在我们已很难遇到。“棱角先生”留在我们的记忆中,也留在我们的期盼里。
(节选自《教育》2009年06期)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文章中称张奚若为“棱角先生”,忠于事实,是对其中肯的评价,亦褒亦贬。 |
B.金岳霖在《回忆录》中说:“他既是一个外洋留学生,又是一个保存了中国风格的学者。”这是对张奚若的贴切而全面的概括。 |
C.张奚若一身正气,直言不讳,敢于对国民党猛烈抨击,主张废除国民党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的独裁统治。 |
D.在新政协筹备会上,张奚若力排众议,坚持自己的看法不妥协,最终成为新中国“国号”的缔造者。 |
E.在文章结尾处,作者说“‘棱角先生’留在我们的记忆中,也留在我们的期盼里”,表达了对张奚若的赞颂,同时希望这个社会能出现更多像张奚若这样的人。阅读全文,概述张奚若为什么被称为“棱角先生”。
结合文本,概括本文材料运用的特点。
你如何看待张奚若的“棱角”?请结合文本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老 爱 情
苏童
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但是当我说完这个故事后,相信也有一些读者会受到一丝震动。
话说20世纪70年代,我们香椿树街有一对老夫妇,当时是六七十岁的样子,妻子身材高挑,白皮肤,大眼睛,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丈夫虽然长得不丑,但是一个矮子。他们出现在街上,乍一看,不配,仔细一看,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时老夫妻彼此之问是镜子,除了性别不同,他们的眼神相似,表情相似,甚至两人脸上的黑痣,一个在左脸颊,一个在右脸颊,也是配合得天衣无缝。他们到煤店买煤,一只箩筐,一根扁担,丈夫在前面,妻子在后面,这与别人家夫妇扛煤的位置不同,没有办法,不是他们别出,心栽,是因为那丈夫矮、力气小,做妻子的反串了男角。
他们有个女儿,嫁出去了。女儿把自己的孩子丢在父母那里,也不知是为了父母,还是为了自己。她自己大概一个星期回一次娘家。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女儿在外面“嘭嘭嘭”敲门,里面立即响起一阵杂番的脚步声,老夫妇同时出现在门边,两张苍老而欢乐的笑脸,笑起来两个人的嘴角居然都向右边歪着。
但女儿回家不是来向父母微笑的,她的任务似乎是为埋怨和教训她的双亲。她高声地列举出父母所干的糊涂事,包括拖把在地板上留下太多的积水,包括他们对孩子的溺爱,给他吃太多,穿得也太多。她一边喝着老人轮她做的红枣汤,一边说:“唉,对你们说了多少遍也没用,我看你们是老糊涂了。”
老夫妻一听,忙走过去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他们面带愧色,不敢争辩,似乎默认这么一个事实:他们是老了,是有点老糊涂了。
过一会儿,那老妇人给女儿收拾看汤碗,突然捂着胸口,猝然倒了下柬,死了,据说死因是心肌梗塞。死者人缘好,邻居们听说了都去吊唁。他们看见平日不太孝顺的女儿这会儿哭成了泪人儿了,都不觉得奇怪,这么好的母亲死了,她不哭才奇怪呢!他们奇怪的是那老头,他面无表情,坐在亡妻的身边,看上去很平静。外孙不懂事,就问:“外公,你怎么不哭?”
老人说:“外套不会哭。外婆死了,外公也套死的,外公今天也套死的。”
孩子说:“你骗人,你什么病也没有,不会死的。”
老人摇摇头,说:“外公不骗人,外公今天也要死了。你看外婆临死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婪哩。”
大人们听见老人的话,都多了心眼,小心地看着他。但老人并没有任何自寻短见的端倪,他一直静静地守在亡妻的身边,坐在一张椅子上。他一直坐在椅子上。夜深了,守夜的人们听见老人喉咙里响起一阵痰声,未及人们做出反应,老人就歪倒在亡妻的灵床下面了。这时就听见堂屋里自鸣钟“当当当”连着响了起采,人们一看,正是夜里12点!
正如他宣布的那样,那矮个子的老人心想事成,陪着妻子一起去了。如果不是人们亲眼看见,谁会相信这样的事情?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那时生死相守的老人确有其人,他们是我的邻居,死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同一天。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犹如上了锈一样,任人们怎么拔转就是一动也不动。
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不知道你怎么看,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一生能说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节选自《现代青年》2011年03期)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者善于从日常生活中,选择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事,如老夫妻到煤店买煤,一起给女儿开门,一起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等,用以表现老夫妻在生活中总是相依相随。 |
B.小说的情节可谓一波三折,老夫妻外貌上的巨大差距让邻居们都觉得他们不般配,经过他们的努力,终于改变了人们的看法。 |
C.作者在开篇就说“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结尾说“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突出了这个故事的大众性,强调平凡更能打动人心。 |
D.老妇人因心肌梗塞离开了人世,大家都奇怪老人为什么不哭,其实老人是把生死之事看开了,认为人都是会死的,自己也一样。 |
E.小说中的人物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是运用肖像、细节、语言、动作等人物描写的方法来塑造人物的。小说的标题“老爱情”有什么含义?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解。
小说中的“女儿”这个形象有何特点?小说安排这个人物有何作用?
小说结尾说老人夜里12点陪着老妻去了,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不再转动了。有人说这个情节太过离奇,不符合常理,应该删掉。你认为这个结尾是否应该删掉?请结合全文谈淡自已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作为潮州人族群的风味菜肴,潮菜初是伴随着潮商的足迹传遍东西洋的,而后通过南北贸易和移民,吸纳了东西洋各地的饮食精华,包括各种各样的食材和烹饪技法,进而融会贯通并走向成熟。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潮菜在全国各地迅速的兴起,其独特健康的饮食理念也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喜爱。
按照当代流行的八大菜系分类法,潮菜因为地处广东而归入了粤菜,但已故的美食家唐振常却不以为然。他在《饔飨集》中说:“八大菜系中无潮州菜,大约以为潮州菜可入粤菜一系,此又不然,通行粤菜不能包括潮州菜的特点,凡食客皆知,试看香港市上,潮州菜馆林立,何以不标粤菜馆而皆树潮州菜之名?”为什么潮菜不能归入粤菜?为什么潮州人无论到哪里都不标榜粤菜而只树立潮菜自己的名声?
就潮州人而言,大概认为粤菜或广东菜其实都是广府菜的别称,是讲粤语的广府人族群的风味菜点,与潮州人所吃的潮菜有明显的差别。还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1979年,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组织当地大饭店的名厨整理出版一套6册的“菜点选编”丛书,没有把潮州菜汇编到《广东菜点选编》一书中去,而是与福建菜合编为《福建潮州菜点选编》。这说明在专家名厨的眼里,潮州菜反而与闽菜存在着更多的共性。
位于粤东一隅的潮州古属七闽,境内土著与闽越人无异,自秦始皇之后虽隶属广东,移民却多数来自福建,所以宋代的《舆地纪胜》说潮州:“虽境土有闽广之异,而风俗无漳潮之分。”潮菜的很多菜品及调料,是与闽南菜共有或者大同小异的,如蚝烙、生腌成蟹、古法蒸鱼、沙茶
酱等;潮莱的很多特点,如善烹海鲜、重汤轻油、索尚清淡、注重养生等,也同时是闽南菜的特点。只不过到了近代,潮莱融合了海内外更多饮食文化的长处,使传统的饮食文化得以发扬光大。
菜系之名,实际是上世纪70年代后才出现的新名词,基本是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属于地城范畴。而旧时莱肴是以族群风味饮食为分界,只有“菜点”和“帮口”(商帮口味)之说,属于族群范畴。历史上潮州人广布于世界各地,新中国之后,由于地理隔绝和社会隔绝,各自生存发展,造成了族群文化的多样性,最终呈现出潮汕本土、香港和南洋三种风格不同的潮州莱流派。潮莱这种在本土之外出现的多流派现象,在其他菜系中是极其罕见的,用流行的莱系理论也是难以解释的,但如果采用族群饮食的视角,则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一位多年后归因国老华侨,一言不发地坐在汕头市外马路“爱西干面”摊挡前,一口气连吃四大碗干面之后突然泪流满面。在老华侨的心里,这种原本平淡无奇的面条已经不是普通的食物,而是凝聚了历史文化的美食。族群饮食,就是这样一些能够引起文化认同感的食物,它们跟语言一样是族群区分的标志,是饮食文化的真正边界。
(节选自《三联生活周刊》)下列关于“潮菜”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潮菜是潮州人族群的风味菜肴,具有善烹海鲜、重汤轻油、崇尚清淡、注重养生等特点,最初是通过潮商传遍东西洋的。 |
B.潮菜与粤菜或广东菜有明显的差别,粤菜或广东菜其实都是广府菜的别称,是讲粤语的广府人族群的风味菜点。 |
C.“莱点选编”丛书,把潮菜与福建菜合编在一起,说明在专家名厨眼里潮菜与闽菜存在着很多的共性。 |
D.潮菜的很多菜品与调料,是与闽南菜共有或大同小异的。到了近代,潮菜融合了海内外更多饮食文化的长处,使传统的饮食文化得到了发扬光大。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潮商的活动,使潮菜进一步走向成熟,潮菜的独特健康的饮食理念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喜爱,所以在全国各地迅速兴起。 |
B.在香港,潮州菜馆林立,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通行粤菜不能包括潮菜的特点,潮州人无论到哪里都不标榜粤菜而只树立潮菜的声名。 |
C.潮州在历史上曾先属七闽后属广东,移民多来自福建,这是潮菜的粤闽菜系之争形成的历史背景。 |
D.流行的菜系理论很难解释有着特殊发展过程的潮菜,如果采用族群饮食的视角,人们就可以更为清晰地认识这一饮食文化现象。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八大菜系”,基本上是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的,潮菜在当代流行的八大菜系中被归人了粤菜。 |
B.潮汕本土、香港和南洋三种风格不同的潮州菜流派的产生,是地理隔绝和社会隔绝造成的族群文化多样性的呈现。 |
C.潮菜在本土之外出现多流派的现象,在其他菜系中是极其罕见的,这是潮菜在众多莱系中能独领风骚的主要原因。 |
D.一碗干面会让老华侨泪流满面。在他的心里,这平淡无奇的面条已经不再是普通的食物,而是能引起他文化认同感的美食。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悲情王皓微笑迎接三连亚遗憾未尝不是一种美
新浪体育讯 在8年的时间里,王皓加油曾先后距离这枚奥运会男单金牌只有咫尺之远,但这是这样的一步之遥,王皓最终还是没能迈出那一步。奥运会男单三连亚,这个名词看起来有些刺眼,也让王皓的职业生涯显得有些悲情。但换一个角度想想,历史上还没有一个人能够在奥运会乒乓球(微博)比赛中连续三次闯入同一个项目的决赛,王皓纵然没有夺冠,但他却成为了历史第一人。赛后在与张继科的拥抱祝贺时,王皓露出了微笑,其实,有时,遗憾也是一种美。
应该说,王皓的成长轨迹与队中众多的奥运会冠军有所不同。年少成名,并在21岁那年就参加了雅典奥运会。而首次奥运会之旅又给自己带来了许久难以忘怀的伤痛,那次在奥运会男单决赛中的落败也困扰了王皓整整两年。在2005年和2006年中,王皓虽然整体战绩较为稳定,但男单世界冠军的头衔却迟迟不愿与他相见。
直到2007年男乒世界杯赛,王皓终于如愿以偿,获得了自己职业生涯首个男单世界冠军。但王皓的职业生涯并未从此一帆风顺。一年之后,王皓参加了北京奥运会,并第二次进入了奥运会男单决赛,但王皓最终还是没能将四年前的银牌变为金牌。不过,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王皓在2009年横滨世乒赛中获得了男单冠军,这也是他职业生涯首次获得世乒赛男单冠军,距离成为继刘国梁与孔令辉之后的第三个大满贯得主只差一步,而为了这一步,王皓必须还要等三年。
三年的时间白驹过隙,期间,与王皓一起参加北京奥运会的王励勤与马琳先后无缘伦敦奥运会,而张继科与马龙两位“师弟”的成长也不断对王皓实现大满贯一幕产生威胁。特别是年轻气盛的张继科。去年,王皓与张继科先后在鹿特丹世乒赛与男乒世界杯赛中会师男单决赛,但在那两次巅峰对决中,王皓都成为了失意者。
此番伦敦奥运会,王皓一路顺风顺水,职业生涯第三次挺进奥运会男单决赛,而他面对的对手又是张继科。八年的时间里,王皓对奥运会男单决赛已经不会陌生,但对于在奥运会男单决赛中获胜的喜悦感,他未曾体验并极为期待。但命运弄人,王皓的这个期待不得不继续延续下去。本场奥运会男单决赛的结果与去年的两场世界大赛的男单决赛相同,张继科又一次获胜,又一次在激情万分之时做出了极富个性的庆祝动作,而王皓只是淡然地走到张继科身边,祝贺队友梦想成真。
虽然王皓在本场比赛中只得到了一局比赛的胜利,但王皓的表现仍值得肯定。在第一局比赛以6比10落后时,王皓先后挽救了七个局点,但最终遗憾地以16比18落败。而第一局比赛的胜负也成为了本场比赛的风向标,一局在手的张继科信心倍增,打得十分积极主动。面对状态极佳的“藏獒”张继科,王皓拼尽全力,但他在场上依旧陷入了被动局面。在连失三局后,王皓在第四局比赛中唯有背水一战,他在10平后顽强地连得两分,以12比10扳回一局。在第五局比赛中,王皓曾以4比0领先,但张继科在此后却将他“血性”的一面展现得淋漓尽致。
最终,王皓只能接受以1比4落败的结果,只能接受再次在奥运会男单决赛中落败的结果,只能接受奥运会男单三连亚的悲情命运。
奥运会三连亚,在8年的时间里,王皓迟迟等不到那枚奥运会男单金牌,这样的事实对于这位在8年的时间里一直保持着高水平状态的王皓来说未免有些“残忍”。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从另一个角度来想,比起实现梦想,更重要的是其实是追梦的过程。追梦无悔,遗憾也未曾不是一种别样的美。
(选自新浪网)“遗憾也未尝不是一种美”在文中两次出现,有什么作用?
新闻语言一般是客观平实的,而本文却并非完全如此。请结合画线句子简要赏析。
(1)但男单世界冠军的头衔却迟迟不愿与他相见。
(2)王皓只能接受以1比4落败的结果,只能接受再次在奥运会男单决赛中落败的结果,只能接受奥运会男单三连亚的悲情命运。文章第6段详叙王皓比赛情况有何用意?
从王皓的八年三连亚的经历,你能得到怎样的人生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