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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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 天
一过清明, 绿油油的麦苗就像睡醒吃饱喝足了的孩子,噌噌地往上窜。只几番风摇雨洗,麦子便扬花了,又几日暴晒,先前绿毡一般的田地,就显出些杏黄色了。
说到杏黄色,那些藏在叶底的青绿色酸杳,也比着劲,从绿叶上露出些艳红和淡黄的脸庞来。一整夜一整夜,“算黄算割”的鸟唱,吵扰着农人的甜梦,让人弄不清是梦是醒。
麦天,真的要到了。
关中人把收麦的日子叫麦天。麦天,是农人的苦日子,却也是大节日。许多年许多代以前,有一位叫白居易的诗人,有一天便是站在关中大地这金黄的麦田边,看着农人挥镰割麦,写下一些诗句:“农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夜来南风起,小麦覆垅黄”。这首《观刈麦》的诗被叫做悯农诗。看着农人忙碌辛苦的劳作,想着他们艰难的日月,诗人难免不生出些感慨。这诗句于是便和麦子一同在田地里生根,一代一代生长着,收割着,被吟唱着。
从麦子泛出杏黄色开始,农家的节日也就开始了。和着端午节的临近,路上走亲戚的人也便多了起来。“麦梢黄,女看娘”。穿得光洁鲜亮的女子,先前有步行的、骑驴的:如今,有骑自行车、摩托车的:村子通了公路,也有一招手上了公共汽车的。出嫁的女儿,每每这时候,赶在忙前这段空闲,要走走娘家。走亲戚不能空手,胳膊上挎着篮子,拎着袋子,提着盒子,装的无非是些鲜果吃食之类。母女们,别管多见面,少见面,一聚了头,就有说不完的话。说思念,叙家常,夸丈夫,聊弦子;自然也少不了说些打工挣钱的难处,孩子上学的忧心,新农村建设的信息。到丁饭时,女儿又随娘入厨,像先前末嫁时,熟盆熟碗地做一顿好饭,孝顺父母。
女去看娘,男人守在家畦麦收前的杂事。搭镰前最后一集是“畦农会”,县里剧团也到集市凄凑热闹,急锣紧鼓要唱《喜开镰》。各类夏收物资一应俱全挤满市场,镰刀扫把,筛子簸箕,应有尽有。树荫下,男人们三个一堆,五个一团,聚在一起聊天。无非是说,今年麦子长得厚,费镰费胳膊,吃苦的日子到了。脸上却是掩不住心里的喜悦。先前,从甘肃上来的麦客,早早就往关中赶。一路上,蚂蚁般从西往东赶,跟着麦熟先后,次第向西割过来,叫赶麦场。那种人头攒动,此呼彼应,熙熙攘攮,煞是热闹,构成关中麦天一最。如今,麦客们少了,一路上都是鲜红的收割机,突突突,吼个不停,进丁麦田,就如机船下丁海,所过之处,留下的只是一地黄亮亮金灿灿的麦茬,敞发着湿润的草香。收麦的时问由此大大缩短,种田人此刻只需跟了机器,张开口袋,把哗哗装满麦粒的粮袋运回家就是。
毕竟还是五黄六月,头项一团火球,身上汗珠子擦了又出。早晨起个大早,白天累一天,晚上一碰枕头跌进梦乡,摇不醒叫不应。麦天的日子,累人的日子。心疼丈夫,这些天,妻子得把饭食做可口,得上“硬料”。先是锅盔、面,只两顿,男人说:吃不进去,有些汤水便好。女人另想法子,买些精肉,配上黄花木耳菠菜豆腐,做成酸酸辣辣的臊子;然后,使出看家的本领,把面和硬揉匀擀薄犁细,如同俗语说的:“薄如纸细如线,下到锅里莲花转”。一碗香喷喷的臊子面端给男人,看着他三口五口一碗,吸得滋滋溜溜响,女人心里别提多舒坦。改目,又变丁花样,割一鲜鲜嫩嫩的水芹菜,在瓷盆里泡成酸菜酸汤。再将那芹菜切碎,配了油、葱花在锅里一炒,酸汤一并倒丁进去,烧滚放凉,细白的面条浇上这酸菜汤,叫浆水面,热天吃丁,落汗下火。看那碗里,汪汪地飘着葱花、辣油,面前放一头园子里新拔出的嫩蒜,紫紫的皮包着白胖胖的身子,再有几条顶花带刺的黄瓜,你就吃吧!男人吃完一老碗又一老碗,嘴里吱咂有声,身上却硬是不出汗,你说怪不!
“算黄算割”,鸟还在彻夜地叫。老人们说,那鸟是人变的。说是从前,有个农人总以为麦子全黄了熟了再割,结果,一场暴雨,麦子全泡在田里了,颗丰立无收。气死丁的农人,变成丁鸟,一到麦天,就白天彻夜地叫,提醒农人麦子一边黄,就得一边割。虽说,这道理农人都懂,不用提醒,鸟儿们仍要坚持着叫到忙罢,直到嗓子滴出血。到那时,你听吧,叫声又改成“布谷”、“布谷”了。收完麦子,该是种苞谷的时候了。
一场龙口夺食的麦天总算过去了。新麦入囤,满屋子都是麦香、馒头香、锅盔香。忙了一季子的男人,长剌剌躺在炕上,望着麦囤,嘴里哼着秦腔。想啥?啥都不想,忙活了一年身子脑子都该歇歇了。偶一抬头,望见窗外,黑云腾朦,渐渐沥沥落下雨点来,睡意便水一般弥漫上来。
孩子们坐在门廊里,看着雨水从房檐一条线地流下来,口里口目着:“忙罢了,雨下了,棉花疙瘩长大了。” 妻子会在炕头做些针线活,猛然,推一把懒洋洋躺着的丈夫:“去,割二斤肉来,妈妈这两天该来追节了。”
“追节”,什么节…看忙罢”。回应忙前女看娘,这回该来娘看女丁。 麦天,一年一度,忙碌着、喜悦着,把农家的日子濡染得鲜鲜亮亮,有滋有昧。
1.文中叙写了如今关中麦天的那些变化?这些变化说明了什么?
2.“一路上都是鲜红的收割机,突突突,吼个不停,进了麦田,就如机船下了海,所过之处,留下的只是一地黄亮亮金灿灿的麦茬,散发着湿润的草香。”这句话描写关中麦收情景,请分析它的表选特色 
3.“头项一团火球,身上汗珠子擦丁又出。早晨起个太早,白天累一天,晚上一碰枕头跌进梦乡,摇不醒叫不应。麦天的日子,累人的日子。”这些叙写从全文结构看有什么作用
4.文中最后说麦天的忙碌,喜悦把农家的日子濡染得鲜鲜亮亮,有滋有味请联系全文,简要说说你对“鲜亮”与“滋味”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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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职
——许行
海尔曼博士的诊所远近闻名,在布拉沙市没有不知道他和他的诊所的。这个倔老头子,像他那把用最好的钢材做成的手术刀一样坚硬、锋利。
一天夜里,一个小偷撬开他的诊所,将一点现金和几样珍贵的药物,放在提兜里准备带走。不巧,他在慌忙中撞倒了吊瓶支架,又被氧气罐绊倒,摔折了大腿,要跑也爬不起来了。这时,海尔曼和助手从楼上下来,助手说:“打电话让警察把他带走吧!”
“不,在我诊所的病人不能这样出去。”
把小偷抬上手术台,海尔曼连夜给他做了接肢的手术,并打上了石膏,直到在诊所里把他彻底治好才交给了警察。
助手说:“他偷了您的财物,你怎么还如此给他治疗呢?”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这件事一时传为佳话。
又一天,一个女人护送一位在车祸里受重伤的人来到诊所。
海尔曼一愣:“呵,是她!她早已徐娘半老,怎么还这般漂亮?”这是他被人夺去的爱妻。直到今天她在他的眼里,仍然具有不可代替的魁力。
女人泪流满面地说:“海尔曼,亲爱的海尔曼,你还恨我吗?……为了拯救他的生命,我不得不来求你,你是全市惟一能给他做手术的人。”
受重伤的人是他原来爱妻的后夫,就是这个人把她夺去了,当时就差未同他进行古老的决斗。
海尔曼曾经受过他们的侮辱。现在这种场合的重逢,使他不由心潮起伏,思绪万千。他始终一言未发,只冷冷地反问一句:“列夫斯基夫人,你忘记我常对你说的话了吗?”
“噢,你是说,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一个修补头颅骨的手术,让海尔曼站了十个多小时,最后晕倒在手术台旁。
列夫斯基在伤愈后,夫妻俩在海尔曼面前忏悔地说:“如您不嫌弃,我们愿意为服侍您而献出余生。”
“这是上帝的安排。医生的手术室里记住的只是他的天职,忘记的是个人的恩怨。”
这件事更赢得了人们的敬重。
这年,德国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占领了布拉沙。一个盖世太保头目,被波兰地下战士一枪打中了胸部。随军医生没人能给他做开胸这样的大手术,便把他化了装送到海尔曼的诊所。海尔曼一搭眼就认出了这个最凶残的德国刑警队警官,在这个城市里不知有多少波兰人丧生在他的枪口下。他心中猛然一震,暗自喟叹,这也是上帝的旨意呵!
海尔曼支走了所有助手和医护人员,他洗手,刮脸,重新穿好上教堂才穿的那套西服,罩上一件最新的白外套。然后拿起他最大的那把手术刀,一下子剖开了他的胸膛。他没有去找子弹,而是把手术刀插在他的心上……
审判海尔曼时,德国人说:“你玷污了你的手术刀。”
“没有,它用得其所。”
“你忘记了医生的天职。”
“没有,此时此刻反法西斯就是最高的天职!”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
海尔曼牺牲了。可城市到处都张贴着“天职”两个大字,不用再加其他文字,它就成了一条具有巨大号召力的反法西斯标语。时至今日,布拉沙还在最高的楼宇上,挺举着“天职”两个大字,谁都明白人们赋予了它更深远的含义。(原文略有删改)
下面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小说中两次提到“上帝的安排”“上帝的旨意”,这里的“上帝”就是海尔曼心中最高的信念——反法西斯。
B.小说首段中用“手术刀”作喻体来形容海尔曼的性格,既生动形象,又切合人物身份,显得浑然天成。
C.小说末段可视为故事的尾声,与许多小说的尾声一样,它使故事情节更完整,人物形象更,也深化了小说的主题。
D.“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这句话使用夸张和比拟的手法,突出了海尔曼声音的宏亮高亢和他精神的感召力。

E.这篇小说立意深刻,构思精巧,人物形象鲜明,在这么短的篇幅里达到了这么好的艺术效果,实属难能可贵。
在这篇小说中“天职”一词被赋予了两重含义。请对这两重含义分别加以阐释。
在写主人公除掉法西斯头目这一中心事件前,小说先写了他救助“小偷”和“情敌”这两件事。这对刻画人物形象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劫后
张晓风
①那天早上大概是被白云照醒的,我想。云影一片接一片地从窗前扬帆而过,带着秋阳的那份特殊的耀眼。
②阳光是真的出现了,阳光差不多可以嗅出来——在那么长久的风雨和阴晦之后。我没有带伞便走了出去,澄碧的天空值得信任。
③琉公圳的水退了,两岸的垂柳仍粘惹这黯淡的黑泥,那一夜它们必然曾经浸在泥泞的大水中。还有那些草,不知它们那一夜曾以怎样的荏弱去抗拒怎样的坚强。我只知道——凭着今天的阳光我知道——有一天,柳丝将仍毵毵如金,芳草将仍萋萋胜碧,生命永不会被击倒。
④有些孩子,赤着脚在退去的水中嬉玩,手里还捏着刚捉到的泥腥的小鱼欢乐仍在,游戏仍在,贫困中自足的怡情仍在。
⑤巷子里,巷子外,快活的工人爬在屋顶和墙头上。调水泥的声音,砌砖块的声音,钉木桩的声音,那么协调地响在发亮的秋风里。受创的记忆忽然间变得很遥远,眼前只有音乐——这灾劫之后美丽的重建之声。于是便想起战争,想起使人类恐惧了很久却未出现的战争。忽然觉得并没有什么可怕,如果在那时只剩下一对男女,他们仍将削木为梳,裁叶为衣,并且举火为炊。生活的弦将永不辍断。
⑥局促的瓦屋前,人人将团花的旧被撑在椅子上。微温的阳光下,那俗艳的花朵竟也出奇地动人。今夜,松香的软褥上,将升起许多安恬的梦。今夜将无风,今夜将无雨,今夜是可预料的甜蜜。
⑦菜场里再度熙攘起来,提着篮子的主妇愉快地穿梭着,并且重新有了还价的兴致。我第一次发现满筐的鸡蛋看来竟有那么圆润可爱。那微赤带褐的洛岛红,那晶莹欲穿的来航,都像是什么战争中赢来的珠宝,被放在显要的位置上炫耀它们所代表的胜利——在十一级的风之后,在十二级的水之后。
⑧隔楼的琴声在久久的沉寂后终于响起,那既不成熟又不动听的旋律却令人几乎垂泪。在灾变之后,我忽然关心起那弹琴的小女孩,想她必然也曾惊悸过,哭泣过。而此刻,她的琴声里重新响起稳定而幸福的感觉,像一阕安眠曲,平复了日间的忧伤。
⑨简单的琴声里,我似乎渐渐能看见那些山石下的死者,那些波涛中的生者,一刹那间,他们仿佛都成了我的弟兄。我与那些素未谋面的受难者同受苦难,我与那些饥寒的人一同饥寒。有时候,我甚至能亲切地想到几万年前的古人,在那个落地玻璃被吹破,黑暗中榉木地板上流着雨水的夜里,我便那么确实地感到他们的战栗,以及他们的不屈。我第一次稍稍了解那些在矿灾之后地震之余的手足。我第一次感到他们眼泪在我的眼眶中流转,我第一次感到他们的悲哀在我的血管中翻腾。
于是学会了为阳光感谢——因为阴晦并非不可能;学会了为平静而索然无味的日子感谢——因为风暴并非不可能;学会了为粗食淡饭感谢——因为饥饿并非不可能;甚至学会了为一张狰狞的面目感谢——因为有一天,我们中间不知谁便要失去这十分脆弱的肉体
⑾并且,那么容易地便了解了每一件不如意的事,似乎原来都可以更不如意。而每一件平凡的事,都是出于一种意外的幸运。日光本来并不是我们所应得的,月光也未曾向我们索取过户税。还有那些焕然一天的星斗,那些灼热了四季的玫瑰,都没有服役于我们的义务。只因我们已习惯于它们的存在,竟至于习惯得不再激动,不再觉得活着是一种恩惠,不再存着感戴和敬畏。但在风雨之后,一切都被重新思索,这才忽然惊喜地发现,一年之中竟有那么多美好的日子——每一天,都是一个欢欣的感恩节。
⑿有一天,当许多许多年之后,或许在一个多萤的夏夜,或许在一个炉火半温的冬天黄昏,我们会再提起艾尔西和芙劳西,会提起那交加的风灾雨劫,但我们会欢欣地复述,不以它为祸,只以它为一则奇妙耐听的老故事。
⒀我们将淡忘那些损失,我们不复记忆那些恐惧。我们只将想到那停电的夜里,家人共围着一支小红烛的美好画面。我们将清晰地记起在四方风雨中,紧拥着一个哭泣的孩童,并且使他安然入睡的感觉,那时候那孩子或许已是父亲。我们更将记得灾劫之后的阳光,那样好得无以复加地落在受难者的门楣上。                  (摘自《一一风荷举》,有删节)
[注]① 毵毿(sān):形容毛发、枝条等细长的样子。②洛岛红:鸡的品种。③来航:鸡的品种。④艾尔西和芙劳西:两个台风名,都发生在1969年。
下列对作品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叙写了在劫后日常生活中,孩子水中嬉戏,阳光下晒被等景象,其中蕴含了丰富的人生哲理。
B.第③段描写垂柳以荏弱抗拒坚强,与劫后人们的表现形成对比,旨在衬托自然生命永不停息。
C.第⑤段中作者写到调水泥、砌砖块、钉木桩的各种声音,突出工人们劫后投入到工作的极大热情。
D.“令人几乎垂泪”就是因为作者于琴声中感受到了稳定与幸福,琴声如安眠曲,平复了忧伤。

E、全文的细节描写细腻生动,多处使用修辞手法,用语讲究,字里行间流溢着诗意清隽的气息。
第⑩段划线部分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请加以赏析。
“我们更将记得灾劫之后的阳光,那样好得无以复加地落在受难者的门楣上”,联系全文,请从内容和作用两个方面谈谈你对“阳光”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论幽默
周国平
①幽默是凡人而暂时具备了神的眼光,这眼光有解放心灵的作用,使人得以看清世间一切事情的相对性质,从而显示了一切执著态度的可笑。
②有两类幽默最值得一提。一是面对各种偶像尤其是道德偶像的幽默,它使偶像的庄严在哄笑中化作笑料。然而,比它更伟大的是面对命运的幽默,这时人不再是与地上的假神开玩笑,而是直接与天神开玩笑。一个在最悲惨的厄运和苦难中仍不失幽默感的人的确是更有神性的,他藉此而站到了自己的命运之上,并以此方式与命运达成了和解。
③幽默是心灵的微笑。最深刻的幽默是一颗受了致命伤的心灵发出的微笑。受伤后衰竭,麻木,怨恨,这样的心灵与幽默无缘。幽默是受伤的心灵发出的健康、机智、宽容的微笑。
④幽默是智慧的表情,它教不会,学不了。有一本杂志称它能教人幽默,从而轻松地生活。我不曾见过比这更缺乏幽默感的事情。幽默是对生活的一种哲学式态度,它要求与生活保持一个距离,暂时以局外人的眼光来发现和揶揄生活中的缺陷。毋宁说,人这时成了一个神,他通过对人生缺陷的戏侮而暂时摆脱了这缺陷。也许正由于此,女人不善幽默。
⑤幽默与滑稽是两回事。幽默是智慧的闪光,能博聪明人一笑。滑稽是用愚笨可笑的举止逗庸人哈哈。但舞台上的滑稽与生活中的滑稽又有别:前者是故意的,自知可笑,偏要追求这可笑的效果;后者却是无意的,自以为严肃正经,因而更可笑——然而只有聪明人能察觉这可笑。
⑥幽默和嘲讽都包含某种优越感,但其间有品位高下之分。嘲讽者感到优越,是因为他在别人身上发现了一种他相信自己决不会有的弱点,于是发出幸灾乐祸的冷笑。幽默者感到优越,则是因为他看出了一种他自己也不能幸免的人性的普遍弱点,于是发出宽容的微笑。 幽默的前提是一种超脱的态度,能够俯视人间的一切是非包括自己的弱点。嘲讽却是较着劲的,很在乎自己的对和别人的错。
(摘自2011年5月30日《法制资讯》,有删改)
下列关于“幽默”的理解不符合作者原意的一项是()

A.面对各种偶像尤其是道德偶像的幽默,是与地上的假神开玩笑。
B.面对命运的幽默比面对各种偶像的幽默更伟大,是因为具备了神的眼光。
C.一个在最悲惨的厄运和苦难中仍不失幽默感的人是直接与天神开玩笑。
D.幽默是心灵的微笑,一个人受伤后如果心灵衰竭,麻木,怨恨,便与幽默无缘。

作者认为幽默“教不会、学不了”的理由是什么?
本文论述的是“幽默”,作者为什么要在第⑤⑥段谈到“滑稽”与“嘲讽”?(4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百年椒子映月泉清
李乃清
“钟书逃走了,我也想逃走,但是逃到哪里去呢?我压根儿不能逃,得留在人世间,打扫现场,尽我应尽的责任。”
对于悲痛和酸楚,她从不多著一字;潺潺缓缓地道来,举重若轻。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1997年,钱杨二老的独女钱瑗去世,一年后,缠绵病榻的钱钟书也走了,“我们仨失散了”。敛起丧亲之痛,当年已近九十高龄的杨绛开始翻译柏拉图的《斐多篇》。人们惊讶地发现,没多久,这位纤小瘦弱的老太太在忘我的文字中硬硬朗朗地站起来了!
这十多年来,面对时间这位严酷的判官,杨绛仿佛大战风车的“堂吉诃德”,越战越骁勇:翻译、写作之外,她还一人揽下了整理钱钟书学术遗物的工作,那是几麻袋天书般的手稿与中外文笔记。
杨绛的一生,为默存而“默存”,甘于牺牲自己的才学、时间、精力,成就钱钟书的治学和创作。对于痴气十足的钱钟书,她体贴关爱,揽下生活里的一切担子,台灯弄坏了,“不要紧”;墨水打翻了,“不要紧”,她的“不要紧”伴随了钱一生。钱钟书的母亲夸她“笔杆摇得,锅铲握得,在家什么粗活都干,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入水能游,出水能跳,钟书痴人痴福”。
钱钟书对她也恋慕至极,将《写在人生边上》“赠予季康”。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出版后,在两人“仝存”的样书上,钱又写下浪漫痴语:“赠予杨季康,绝无仅有的结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对于从小嗣出的钱而言,这份博大的“三位一体”的情感中或许还包含着一份母性关怀。有一次,杨绛要捐掉她为钱钟书织的一件毛衣,钱抱住不放,说:“慈母手中线。”
两人相濡以沫63载,共同营造了最纯净的婚姻,钱钟书曾如是总结:“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
“钟书病中,我只求比他多活一年。照顾人,男不如女。我尽力保养自己,争求‘夫在先,妻在后’,错了次序就糟糕了。”钱钟书缠绵病榻的日子,全靠杨绛一人悉心照料。丁伟志回忆道:“钱先生当时不能进食,只能靠鼻饲,每个菜都是杨先生亲自给他做,菜都做成糊状,鱼要做成粥,一个小刺都不能有,都是杨先生一根一根剔掉的。”
“哎呀,后来不得了了!钱先生在北京医院,女儿钱瑗在西郊,杨先生这么大年纪两边跑。一家三口人,后来一下走两个,尤其是女儿的走毫无思想准备,我想她一定受不了,这个打击太大了啊!她居然非常坚强,一滴泪都不掉。”
今年2月23日,张佩芬突然接到杨绛一个电话。
“因为她只懂英文和法文,不通德语,偶尔也会找我帮忙,她把字母念出来,我记下来查,查好后我给她回信,她收到后第二天马上就电话回我道谢。”
据张佩芬回忆,杨绛所寻德语共18个字母,一口气读完,好似一个拗口的游戏,倘若加以分割,便是3个独立的单词--给予,赠与了,已经离开了。
[注] ① 钱钟书,字默存.(节选自《 南方人物周刊》( 2011年17 期,有删改)
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 分)

A.文章称“杨绛的一生,为默存而‘默存'”,是对杨绛甘愿隐藏起自己的光芒,默默奉献的情怀给予了正面肯定。
B.对于钱瑗和钱钟书的先后离世,杨绛举重若轻,是因为她在他们生前乃至病中已经尽了一个母亲和妻子的责任,所以了无遗憾。
C.杨绛的“不要紧”伴随钱钟书一生,既体现了如树钱钟书的体贴关爱,又表明她是一个有担当的女性。
D.钱钟书卧病期间,杨绛力求“夫在前,妻在后”,所以尽量保养自己,不愿错了次序,体现了其“夫唱妇随”的传统美德。

E .文章结尾“给予了,赠与了,已经离开了”,言简意丰,隐含着丰富的人生内涵,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思考空间。
文中多处引用钱钟书的话,有什么作用?( 4 分)
有人称杨绛为“钱钟书背后的女人”,你是否赞成?请结合全文谈谈自己的看法。(6 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心田上的百合花开
林清玄
在一个偏僻遥远的山谷里,有一个高达数千尺的断崖。不知道什么时候,断崖边上长出了一株小小的百合。
百合刚诞生的时候,长得和杂草一模一样。但是,它心里知道自己并不是一株野草。
它的内心深处,有一个内在的纯洁的念头:“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株野草。惟一能证明我是百合的办法,就是开出美丽的花朵。”有了这个念头,百合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深深地扎根,直直地挺着胸膛。
终于,在一个春天的早晨,百合的顶部结出了第一个花苞。
百合的心里很高兴,附近的杂草却都不屑,它们在私底下嘲笑着百合:“这家伙明明是一株草,偏偏说自己是一株花,还真以为自己是一株花,我看他顶上结的不是花苞,而是头上长瘤了。”
公开的场合,它们讥笑百合:“你不要做梦了,即使你真的是会开花,在这荒郊野外,你的价值还不是跟我们一样?”
偶尔也有飞过的蜂蝶鸟雀,它们也会劝百合不用那么努力开花:“在这断崖边上,纵然开出世界上最美的花,也不会有人来欣赏呀!”
百合说:“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生命;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
在野草和蜂蝶的鄙夷下,野百合努力地释放着内心的能量。有一天,它终于开花了,它那灵性的洁白和秀挺的风姿,成为断崖上最美丽的颜色。
这时候,野草与蜂蝶,再也不敢嘲笑它了。
百合花一朵朵地盛开着,它花上每天都有晶莹的水珠,野草们以为那是昨夜的露水,只有百合自己知道,那是极深沉的欢喜所结的泪滴。
年年春天,野百合努力地开花、结籽。它的种子随着风,落在山谷、草原和悬崖边上,到处都开满洁白的野百合。
几十年后,远在千百里外的人,从城市、从乡村,千里迢迢赶来欣赏百合花。许多孩童跪下来,闻嗅百合花的芬芳;许多情侣互相拥抱,许下了“百年好合”的誓言;无数的人看到这从未有过的美,感动得落泪,触动内心那纯洁温柔的一角。
那里,被人们称为“百合谷地”。不管别人怎么欣赏,满山的百合都谨记着第一株百合的教导:“我们要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下面各项对文章的理解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两项是()

A.本文用拟人化的手法,创设了童话的情境。文中百合花以人的头脑思考,以人的口吻说话,以人的举动行事,它充满了灵性和智慧。
B.本文多处运用衬托和对比的手法。如以杂草、蜂蝶、鸟雀的不屑与嘲讽的态度,以及后来人们千里迢迢赶来欣赏的情形、突出人们的形象。
C.百合花身为下贱(原先长得和杂草一样),但心比天高(要开出美丽的花朵),由于它坚持不懈,最终创造了无可比拟的生命的辉煌。
D.本文以“心田上的百合花开”为题,意在赞扬百合花具有坚贞不屈的笃定和坚持,欣赏它具有灵性的洁白和秀挺的风姿。

E.文章发端于一株野百合,结束于漫山遍野开放的野百合。可见文章讲述的不仅是一个历经艰辛、成就自我的生命故事,而且是揭示万事万物弱势崛起,强势保有的普遍规律的哲理式的寓言。
本文中的事物多具有象征意义。请分别说出它们的象征义意义。
(1)百合(2)山谷、断崖(3)百合谷地(4)野草、蜂蝶
文中的百合是作者思想的具象,作者借以表达他丰富的生命感悟,揭示若干为人处世的哲理。请分点阐述你从中得到的哪些感悟和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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