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百年椒子 映月泉清
李乃清
“钟书逃走了,我也想逃走,但是逃到哪里去呢?我压根儿不能逃,得留在人世间,打扫现场,尽我应尽的责任。”
对于悲痛和酸楚,她从不多著一字;潺潺缓缓地道来,举重若轻。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1997年,钱杨二老的独女钱瑗去世,一年后,缠绵病榻的钱钟书也走了,“我们仨失散了”。敛起丧亲之痛,当年已近九十高龄的杨绛开始翻译柏拉图的《斐多篇》。人们惊讶地发现,没多久,这位纤小瘦弱的老太太在忘我的文字中硬硬朗朗地站起来了!
这十多年来,面对时间这位严酷的判官,杨绛仿佛大战风车的“堂吉诃德”,越战越骁勇:翻译、写作之外,她还一人揽下了整理钱钟书学术遗物的工作,那是几麻袋天书般的手稿与中外文笔记。
杨绛的一生,为默存而“默存”,甘于牺牲自己的才学、时间、精力,成就钱钟书的治学和创作。对于痴气十足的钱钟书,她体贴关爱,揽下生活里的一切担子,台灯弄坏了,“不要紧”;墨水打翻了,“不要紧”,她的“不要紧”伴随了钱一生。钱钟书的母亲夸她“笔杆摇得,锅铲握得,在家什么粗活都干,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入水能游,出水能跳,钟书痴人痴福”。
钱钟书对她也恋慕至极,将《写在人生边上》“赠予季康”。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出版后,在两人“仝存”的样书上,钱又写下浪漫痴语:“赠予杨季康,绝无仅有的结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对于从小嗣出的钱而言,这份博大的“三位一体”的情感中或许还包含着一份母性关怀。有一次,杨绛要捐掉她为钱钟书织的一件毛衣,钱抱住不放,说:“慈母手中线。”
两人相濡以沫63载,共同营造了最纯净的婚姻,钱钟书曾如是总结:“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
“钟书病中,我只求比他多活一年。照顾人,男不如女。我尽力保养自己,争求‘夫在先,妻在后’,错了次序就糟糕了。”钱钟书缠绵病榻的日子,全靠杨绛一人悉心照料。丁伟志回忆道:“钱先生当时不能进食,只能靠鼻饲,每个菜都是杨先生亲自给他做,菜都做成糊状,鱼要做成粥,一个小刺都不能有,都是杨先生一根一根剔掉的。”
“哎呀,后来不得了了!钱先生在北京医院,女儿钱瑗在西郊,杨先生这么大年纪两边跑。一家三口人,后来一下走两个,尤其是女儿的走毫无思想准备,我想她一定受不了,这个打击太大了啊!她居然非常坚强,一滴泪都不掉。”
今年2月23日,张佩芬突然接到杨绛一个电话。
“因为她只懂英文和法文,不通德语,偶尔也会找我帮忙,她把字母念出来,我记下来查,查好后我给她回信,她收到后第二天马上就电话回我道谢。”
据张佩芬回忆,杨绛所寻德语共18个字母,一口气读完,好似一个拗口的游戏,倘若加以分割,便是3个独立的单词--给予,赠与了,已经离开了。
[注] ① 钱钟书,字默存.(节选自《 南方人物周刊》( 2011年17 期,有删改)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5 分)
A.文章称“杨绛的一生,为默存而‘默存'”,是对杨绛甘愿隐藏起自己的光芒,默默奉献的情怀给予了正面肯定。 |
B.对于钱瑗和钱钟书的先后离世,杨绛举重若轻,是因为她在他们生前乃至病中已经尽了一个母亲和妻子的责任,所以了无遗憾。 |
C.杨绛的“不要紧”伴随钱钟书一生,既体现了如树钱钟书的体贴关爱,又表明她是一个有担当的女性。 |
D.钱钟书卧病期间,杨绛力求“夫在前,妻在后”,所以尽量保养自己,不愿错了次序,体现了其“夫唱妇随”的传统美德。 |
E .文章结尾“给予了,赠与了,已经离开了”,言简意丰,隐含着丰富的人生内涵,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思考空间。文中多处引用钱钟书的话,有什么作用?( 4 分)
有人称杨绛为“钱钟书背后的女人”,你是否赞成?请结合全文谈谈自己的看法。(6 分)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简要分析下列语言或动作反映出的人物心理。
(1)鲍勃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2)鲍勃读便条时“微微地颤抖起来”。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简要分析小说结尾的妙处并概括小说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孩子,我为什么打你
毕淑敏
(1)有一天与朋友聊天,我说,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当红卫兵,我也没打过人。我还说,我这一辈子,从没打过人……你突然插嘴说:妈妈,你经常打一个人,那就是我……
(2)那一瞬屋里很静很静。那一天我继续同客人谈了很多的话,但所有的话都心不在焉。孩子,你那固执的一问,仿佛爬山虎无数细小的卷须,攀满我的整个心灵。面对你纯正无瑕的眼睛,我要承认: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打过一个人。不是偶然,而是经常,不是轻描淡写,而是刻骨铭心。这个人就是你。
(3)在你最小最小的时候,我不曾打你。你那么幼嫩,好像一粒包在荚中的青豌豆。我生怕任何一点儿轻微地碰撞,将你稚弱的生命擦伤。我为你无日无夜地操劳,无怨无悔。面对你熟睡中像合欢一样静谧的额头,我向上苍发誓:我要尽一个母亲所有的力量保护你,直到我从这颗星球上离开的那一天。
(4)你像竹笋一样开始长大。你开始淘气,开始恶作剧……对你摔破的盆碗、拆毁的玩具、遗失的钱币、污脏的衣着……我都不曾打过你。我想这对于一个正常而活泼的儿童,都像走路会跌跤一样应该原谅。
(5)第一次打你的起因,已经记不清了。人们对于痛苦的记忆,总是趋向于忘记。总而言之那时你已渐渐懂事,初步具备童年人的智慧;它混沌天真又我行我素,它狡黠异常又漏洞百出。你像一匹顽皮的小兽,放任无羁地奔向你向往中的草原,而我则要你接受人类社会公认的法则……为了让你记住并终生遵守它们,在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效,在所有的夸奖、批评、恐吓以及奖赏都无以建树之后,我被迫拿出最后一件武器——这就是殴打。
(6)假如你去摸火,火焰灼痛你的手指,这种体验将使你一生不会再去抚摸这种橙红色抖动如绸的精灵。孩子,我希望虚伪、懦弱、残忍、狡诈这些最肮脏的品质,当你初次与它们接触时,就感到切肤的疼痛,从此与它们永远隔绝。
(7)我知道打人犯法,但这个世界给了为人父母者一项特殊的赦免——打是爱。世人将这一份特权赋于母亲,当我行使它的时候臂系千钧。
(8)我谨慎地使用殴打,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每当打你的时候,我的心都在轻轻颤抖。我一次又一次问自己:是不是到了非打不可的时候?不打他我还有没有其它的办法?只有当所有的努力都归于失败,孩子,我才会举起我的手……每一次打过你之后,我都要深深地自责。假如惩罚我自身可以使你汲取教训,孩子,我宁愿自罚,那怕它将苛烈10倍。但我知道,责罚不可以替代也无法转让,它如同饥馑中的食品,只有你自己嚼碎了咽下去,才会成为你生命体验中的一部分。这道理可能有些深奥,也许要到你也为人父母时,才会理解。
(9)打人是个重体力活儿,它使人肩酸腕痛,好像徒手将一千块蜂窝煤搬上五楼。于是人们便发明了打人的工具:戒尺、鞋底、鸡毛掸子……我从不用那些工具。打人的人用了多大的力,便是遭受到同样的反作用力,这是一条力学定律。我愿在打你的同时,我的手指亲自承受力的反弹,遭受与你相等的苦痛。这样我才可以精确地掌握数量,不致于失手将你打得太重。
(10)我几乎毫不犹豫地认为:每打你一次,我感到的痛楚都要比你更为久远而悠长。因为,重要的不是身累,而是心累……
(11)孩子,听了你的话,我终于决定不再打你了。因为你已经长大,因为你已经懂了很多的道理。毫不懂道理的婴孩和已经很懂道理的成人,我以为都不必打,因为打是没有用的。唯有对半懂不懂、自以为懂其实不甚懂道理的孩童,才可以打,以助他们快快长大。
(12)孩子,打与不打都是爱,你可懂得?文章开篇从“没打过人”写起,且反复强调,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结合上下文,解释下面两句话的含义。
(1)我谨慎地使用殴打,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
(2)责罚不可以替代也无法转让,它如同饥馑中的食品,只有你自己嚼啐了咽下去,才会成为你生命体验中的一部分。 本文是一位母亲对孩子的真诚的内心独白,读完全文,请你也站在孩子的角度,写一段对自己母亲的内心独白。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书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按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称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
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选自《科技日报》)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
B.“提笔忘字”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划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的现象。 |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重大的损失。 |
D.“提笔忘字”现象可以不再恶化,但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更加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
下列对汉字书字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
B.如今写一手好字已经不再令人惊叹,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
C.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使用手写。 |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
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A.美国媒体率先发现了中国存在“提笔忘字”的现象,这一报道引起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
B.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淡忘了汉字书写却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
C.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精髓。 |
D.行政指令或法律无法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正如木兰秋闱无法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看护父亲的孩子
(意大利)亚米契斯
一个春雨绵绵的早晨,一个满身泥水的乡下孩子,来到那不勒斯市一家著名的医院门口,递了一封信给看门人,说要找他入院不久的父亲。看门人瞥了一眼信的大致内容,就叫了一个护士领孩子过去。
看着病人的样子,孩子哭起来。病人很瘦,头发变白了,胡须变长了,肿胀的脸又青又暗,皮肤像要破裂似的发亮,眼睛变小了,嘴唇变厚了,全然不像父亲平日的模样。呼吸很微弱,只有额头轮廓和眉毛还有点像父亲。孩子叫着:
“父亲!父亲!认得我吗?我是西西洛!母亲不能来,叫我来照顾你。请看看我,跟我说句话吧!”
病人看了孩子一会儿,又闭上眼睛。
“父亲!父亲!你怎么了?我是你的儿子西西洛啊!”
正胡乱想着,有人用手轻轻拍他的肩膀,抬头一看,原来是医生。“不要担心,他脸上发丹毒了。虽然病情很厉害,但还有希望。你要细心照顾他!你在这里真是再好不过了。”
从此,西西洛就细心照顾起父亲。病人常常看着西西洛,好像不很清醒,不过注视他的时间慢慢变长了。当西西洛用手帕捂着眼睛哭的时候,病人总是凝视着他。有一次嘴唇微动,好像要说什么。他昏睡之后清醒一点儿的时候,总是睁开眼睛寻找看护他的人。西西洛自己也很高兴,把母亲,妹妹们的事情以及平时盼父亲回国的情形都说给他听,又用深情的话劝慰病人。
到了第五天,病人的病情忽然加重,护士送来的药和食品,只有西西洛喂他才肯吃。
下午四点钟西西洛依旧独自流泪,忽然听见屋外有脚步声,还有人说话:“护士小姐!再见!”
这使西西洛跳了起来,激动地抑制住叫喊的冲动。
一个胳膊上缠着绷带的人走了进来。西西洛站在那里,发出刺耳的尖叫——“父亲”!那人回头一看,也叫起来:“西西洛!”箭似的跑到他身旁:
“啊!西西洛,这是怎么回事?你认错人了!你母亲来信说你已经来到医院了,快把我担心死了!西西洛!怎么这样憔悴?我已经好了,母亲、孔赛德拉、小宝宝都好吗?我正要出院!天呀!竟有这样阴差阳错的事!”
西西洛想说家里的情况,可说不出话来。
“走吧!我们今晚还能赶到家。”父亲拉他走,可西西洛一动不动,却回头看着那病人。病人也睁大眼睛注视着西西洛。西西洛从心里流出这样的话来:“别急,父亲!请等一等!我现在不能回去。我在这里住了5天,已经把他当作你了。我那么爱他,你看他看我的眼神!他不能没有我。父亲!请暂时让我留在这里吧!”
父亲犹豫不决,看看儿子,又看看病人,问周围的人:“他是谁?”
“跟你一样,也是个农村人,刚从国外做工回来,恰好跟你同一天住进医院。进来的时候不省人事,话也不能说了。家里人好像不在附近。他准是把你的儿子当成自己的儿子了。”
病人仍看着西西洛。
“那么你留在这里吧,善良的孩子。我先回去让你母亲放心。这几块钱你当作零用。再见!”父亲说完,吻了儿子的额头就走了。
西西洛回到病床旁边,病人似乎安心了,西西洛不离病人半步,病人也紧紧盯着西西洛,吃力地动着嘴唇想要说些什么,眼神也很和善,只是瞳孔渐渐缩小而且渐渐昏暗起来。西西洛紧紧握住病人的手,病人睁开眼,看了看西西洛就闭上了。
“他去了!”西西洛叫着。
“回去吧,善良的孩子。神会保佑你这样的人的,你将来会得到幸福的,快回去吧!”
护士把窗台上养着的花取来一束交给西西洛:“没什么可送你的,请收下这花当作纪念吧!”
“谢谢!”西西洛收下花,擦着眼泪。“但是我要走远路,花会白白枯萎的。”说完将花撒在病床四周,“把这花留下当作纪念吧!谢谢医生和护士小姐!谢谢大家!”又对着死者说:“再见!”
忽然不知道该如何叫他,西西洛想了一下,就用几天来已经习惯的称呼说:“再见,父亲!”说着取出衣服包,打起精神,缓缓走出去。
外面天亮了。小说首尾都有一段精短的景物描写,分别说说它们在文中的作用。
明明是西西洛认错了父亲,作品为什么还以“看护父亲的孩子”为题?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文中对病人有两处关于嘴唇的动作描写:①“有一次嘴唇微动,好像要说什么。”②“吃力地动着嘴唇想要说些什么。”病人到底要说什么?试作探究。
这篇小说描述了乡下孩子西西洛在医院看护父亲的故事,情节的发展既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试作分析。
阅读下文,完成下题。
①长度、密度和难度,是长篇小说的标志。
②所谓长度,自然是指小说的篇幅。没有二十万字以上的篇幅,长篇小说就缺少应有的威严。那些篇幅不长的小说很难有长江大河般的波澜壮阔之美。当然,把长篇写长,并不是事件和字数的累加,而是一种胸中的大气象,一种艺术的大营造。那些能够营造精致的江南园林的建筑师,那些在假山上盖小亭子的建筑师,当然也很了不起,但他们大概营造不来故宫和金字塔,更主持不了万里长城那样的浩大工程。
③我认为一个作家能够写好长篇小说,关键是要具有“长篇胸怀”。“长篇胸怀”者,胸中有大沟壑、大山脉、大气象之谓也。要有粗粝莽荡之气,要有容纳百川之涵。所谓大家手笔,正是胸中之大沟壑、大山脉、大气象的外在表现。大苦闷、大悲悯、大抱负、天马行空般的大精神,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大感悟——这些都是长篇胸怀之内涵也。
④长篇小说的密度,是指密集的事件,密集的人物,密集的思想。思想之潮汹涌澎湃,裹挟着事件、人物排山倒海而来,让人目不暇接。密集的事件当然不是事件的简单罗列,不是流水账。密集的人物当然不是沙丁鱼罐头式的密集,而是要个个鲜活、千姿百态。一部好的长篇小说,主要人物应该能够进入文学人物的画廊,即便是次要人物,也应该是有血有肉的活人。
⑤密集的思想,是指多种思想的冲突。如果一部小说只有所谓的正确思想,只有所谓简单的、公式化的善恶对立,那这部小说的价值就值得怀疑。好的长篇应该是“众声喧哗”,应该是多义多解,很多情况下应该与作家的主观意图背道而驰。
⑥长篇小说的难度,是指艺术上的原创性,原创的总是陌生的,总是要求读者动点脑子的,总是要比阅读那些轻软滑溜的小说来得痛苦和艰难。难也是指结构上的难,语言上的难,思想上的难。长篇小说的结构,当然可以平铺直叙,但结构从来就不是单纯的形式,它有时候就是内容。好的结构,能够凸显故事的意义,也能够改变故事的单一意义。好的结构,可以超越故事,也可以解构故事。长篇小说的语言之难,是指具有鲜明个性的、陌生化的语言。但这陌生化的语言不是故意地用方言土语制造阅读困难,而是将其融入叙述语言,这才是对语言的真正贡献。
⑦长篇小说的长度、密度和难度,造成了它的庄严气象。它排斥投机取巧,没有肉麻和精明,不需献媚和撒娇。伟大的长篇小说,应该是鲸鱼,在深海里,孤独地遨游着,响亮而沉重地呼吸着,与成群结队的鲨鱼,保持着足够的距离。
⑧长篇小说不能为了迎合这个煽情的时代而牺牲它应有的尊严。长篇小说不能为了适应某些读者而缩短自己的长度,减小自己的密度,降低自己的难度。长篇小说,就是要这么长,就是要这么密,就是要这么难。哪怕只剩下一个读者,也要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选自莫言《〈四十一炮〉序言》)下列对本文主旨的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A.一个具有“长篇胸怀”的作家,胸怀大苦闷、大悲悯、大抱负,才能够写好长篇小说。 |
B.长篇小说要有长江大河般的波澜壮阔之美,在艺术上是原创的,需要读者用心去阅读的。 |
C.一部好的长篇小说应该有丰富的思想、波澜起伏的事件和鲜活生动的人物,让读者目不暇接。 |
D.长篇小说不能为了迎合时代而牺牲应有的长度、密度和难度,要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如果单靠字数和事件的累加将小说写到二十万字的篇幅,这不是作者所追求的长篇小说。 |
B.一部小说里如果只有好人和坏人,只有简单的、公式化的善恶对立,那这部小说就没有任何价值。 |
C.长篇小说的结构之难,在于它从来就不是单纯的结构形式,还要能够凸显故事的意义,也能够改变故事的单一意义。 |
D.当今社会,很多人热衷于读无需动脑的煽情式的文字,大手笔的长篇小说往往是曲高和寡的。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创作者要有天马行空的狂气和雄风,无论在创作思想上还是在艺术风格上,都必须有点邪劲儿。”莫言这句话道出了“长篇情怀”者的一些特征。 |
B.海明威的“冰山理论”体现在长篇小说的创作中可以理解为:情感和思想是所谓浮出水面的“八分之一”,而文字和事件则是水下的“八分之七”。 |
C.长篇小说《红楼梦》像生活和自然本身那样丰富复杂,大事件和大波澜都描写得非常出色,而且天然浑成,即使是日常生活也写得逼真而有味道。 |
D.《三国演义》是我国历史演义小说的开山之作,小说的人物塑造堪称典范,人物或忠或奸,或美或丑,即使是次要人物也各具特色,栩栩如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