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完成1~4题。
马缨花
季羡林
曾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孤零零一个人住在一个很深的大院子里。从外面走进去,越走越静,自己的脚步声越听越清楚,仿佛从闹市走向深山。等到脚步声成为空谷足音的时候,我住的地方就到了。
院子不小,都是方砖铺地,三面有走廊。天井里遮满了树枝,走到下面,浓荫迎地,清凉蔽体。从房子的气势来看,依稀可见当年的富贵气象。等到我住进去的时候,富贵气象早已成为陈迹,但是阴森凄苦的气氛却是原封未动。再加上走廊上陈列的那一些汉代的石棺石椁、古代的刻着篆字和隶字的石碑,我一走回这院子里,就仿佛进入古墓。这样的气氛同我当时的心情是相适应的,我一向又不相信有什么鬼神,所以我住在这里,也还处之泰然。
我是不是也有孤寂之感呢?应该说是有的。当时正是"万家墨面没蒿莱"的时代,北平城一片黑暗。白天在学校里的时候,同青年同学在一起,从他们那蓬蓬勃勃的斗争意志和生命活力里,还可以吸取一些力量和快乐,精神十分振奋。但是,一到晚上,当我孤零一个人走回这个所谓家的时候,我仿佛遗世而独立。没有一点活气。寂寞像毒蛇似地偷偷地袭来,折磨着我,使我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有一天,在傍晚的时候,我从外面一走进那个院子,蓦地闻到一股似浓似淡的香气。我抬头一看,原来是遮满院子的马缨花开花了。我站在树下,仰头观望:细碎的叶子密密地搭成了一座天棚,天棚上面是一层粉红色的细丝般的花瓣,远处望去,就像是绿云层上浮上一团团的红雾。香气就是从这一片绿云里洒下来的,洒满了整个院子,洒满了我的全身。花开也是常有的事,开花有香气更是司空见惯。但是,在这样一个时候,这样一个地方,有这样的花,但是。在这样的时候和地方,有这样的香,我就觉得很不寻常,甚至有感激的心情了。从此,我就爱上了马缨花,把它当成了自己的知心朋友。
可惜不久我就搬出了那个院子,同那些可爱的马缨花告别了。
时间也过得真快,才一转眼的工夫,已经过去了十三年。这十三年里,我看了、学习了很多新东西,走了很多新地方,当然也看了很多美妙动人的奇花异草。然而使我深深地怀念的却仍然是那些平凡的马缨花。我是多么想见到它们呀!
最近几年来,北京的马缨花似乎多起来了。公园里,马路旁边,都可以看到新栽种的马缨花,绿云红雾飘满了北京。给首都增添了绚丽与芬芳。我十分高兴。仿佛是见了久别重逢的老友。但是,我却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这些马缨花同我记忆中的那些很不相同。它们不同之处究竟何在呢?
我最初确实是有些困惑。后来,我扩大了我回忆的范围,把当时所有同我有关的事物都包括在里面。不管我是怎样喜欢院子里那些马缨花,回忆的范围一扩大,同它们联系在一起的不是黄昏,就是夜雨,否则就是迷离凄苦的梦境。我好像是在那些可爱的马缨花上面从来没有见到哪怕是一点点阳光。
然而,今天的马缨花,却仿佛总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即使是在黄昏时候,在深夜里,我看到它们,它们也仿佛是生气勃勃,同浴在阳光里一样。它们仿佛想同灯光竞赛,同明月争辉。同我记忆里那些马缨花比起来,一个是照相的底片,一个是洗好的照片;一个是影,一个是光。影中的马缨花也许是值得留恋的,但是光中的马缨花不是更可爱吗?
我从此就爱上了这光中的马缨花,我也爱藏在我心中的这一个光与影的对比。
我愿意马缨花永远在这光中含笑怒放。
--选自《光明日报》1962年10月1日
1. |
作者为什么说"有孤寂之感"? |
2. |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
3. |
作者为何用了很多笔墨写过去"大院子里"的生活? |
4. |
文中所说的"光与影的对比"具体指什么?文章写马缨花有什么寓意?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在某个场景中,你有没有碰到过突然萌生的奇怪感觉:这事曾经发生过,我曾经到这里,做过这件事,听过这样的话……记忆好像在不经意间穿越了时空,超越光速去未来转了一圈。法国医生弗朗伦斯?可尔诺第一次用“记忆错觉”描述这一现象,同时他认为,这种现象不仅存在于视觉中,还会以听觉错觉、阅读错觉和体现错觉等形式出现。
对于这一现象的产生人们有许多不同的解释,一般认为,“似曾相识”感的出现可能是因为人们接受了太多的信息,而没有注意信息的来源。熟悉感来源于各种渠道,有些真实,有些却是虚幻的。当身处在与曾经看过的某部小说或电影中描写的场景类似的真实场景时,虽然表面上已经完全忘记了这部小说或电影,但脑子里还会勾起惊心动魄的回忆。心理学家还指出,人们有时根本不需要真实的记忆,大脑内部就有可能自己制造一种熟悉的感觉。
而临床医生们则认为,我们的大脑有一个记忆缓存区,感官接受到信息后,总是先把记忆存储到缓存区内,而“似曾相识”感觉的产生,是记忆存储的时候发生了错误,把当前信息存到了历史记忆中,在看着眼前的事物时又从历史记忆中把它找出来,人们产生好像在以前就发生过的错误感觉。
记忆错觉的神奇之处就在于,它不是在你碰到生活中与以往相似的情境时出现,而是当陌生环境隐藏着若干能命令你回到过去的元素时才会出现。而仅仅用记忆存储失误来解释,显得过于简单了,记忆并不是存储信息的简单恢复。
此时,俄罗斯科学家提出了一种新观点,记忆错觉是大脑在存储信息过程的一种“全息摄影错觉”造成的。所谓“全息摄影”,是指局部包含整体资讯。也就是说,把一张照片撕碎,只要有一个碎片,就可以复原照片的整个图像。就好像一面完整的镜子打碎后,每一个碎片依然可以映出同完整镜子一样的头像。
俄罗斯科学家认为,我们在生活中接触到的完整资讯,通常是以代码化的形式存储在大脑里,并且隐藏得很深,藏在潜意识中。这些资讯只要有风吹草动就会蹦出来,气味、声音、灯光等,都可能会诱使我们造成错觉,仿佛以前曾经有过类似的境况一般。
根据问卷调查显示,一般健康的大脑都会产生这种感觉,而且越有想象力的人,他所经历的感受越奇特。经常在外旅行的人比长时间留在家里的人更容易经历“似曾相识”感。另外,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比其他人更多经历这种感觉。调查还显示,记忆错觉的发生率在青年时期最高,此后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降低。特别是当人们过上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时,它的发生率最低。
(选自《科学之谜》2006年第11期)
1.以下各项对“记忆错觉”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记忆错觉是指记忆好像在不经意间穿越了时空,超越光速去未来转了一圈的现象。
B.记忆错觉不仅存在于视觉中,还会以听觉错觉、阅读错觉和体验错觉等形式出现。
C.记忆错觉是一种让人产生快乐的新奇体验,它向人们展示了大脑世界的复杂和迷人。
D.记忆错觉很可能是大脑在存储信息过程中发生了“全息摄影错觉”而造成的。
2.下列对第④段画线句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在碰到生活中与以往相似的情境时,人们不一定会产生记忆错觉。
B.陌生环境中隐藏着的气味、声音、灯光等将可能诱使人们产生记忆错觉。
C.在碰到生活中与以往相似的情境和外界相关的元素时,将可能产生记忆错觉。
D.陌生环境中的气味、声音、灯光等元素将促使与以往相似的情境的出现。
3.根据原文,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记忆错觉的发生率在人们丰富多彩的生活中较高,而当人们过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时,它就会消失。
B.一般健康的大脑都会经常产生记忆错觉的现象,而且越有想象力的人,他所经历的感受越奇特。
C.因为记忆并不是存储信息的简单恢复,所以临床医生们对记忆错觉的产生原理解释得过于简单了。
D.以代码化的形式存储在大脑里的完整资讯,通常隐藏得很深,藏在人们大脑的潜意识中。
医生的解释是不恰当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乡村的风
许俊文
风是乡村的魂。它不喜欢老是待在一个地方,到处游荡着,时南时北,忽东忽西的。它走到哪里,哪里就能感觉到乡村的呼吸。
每次从城里回到老家豆村,第一个迎接我的便是风。我们虽然好多年没见面了,但它一点儿也不生分,先是用顽皮的小手,把我服服帖帖的头发拨弄乱,再在我干净的皮鞋和西服上,随意撒些尘土与细碎的草屑。要是春天,风就像一只摇头摆尾的小花狗,当我刚从汽车上走下来,视觉还没来得及舒展开,它就从我的身上嗅出了豆村的气味,亲亲热热地扑过来,伸出温软的小舌头,一下一下舔我的手与脚踝,你赶也赶不走。如果是秋天,风里便有了果实发酵的味道,那幽微的醇意,好像一个去镇上打酒的孩子,不小心把酒洒了一路,惹人隐隐地有些陶醉。
因为风的缘故,乡村里许多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物,便有了某种诗意。你瞧,那晚风中的炊烟,怎么看都像是一幅悬腕挥就的狂草,云烟乱舞,该虚的地方虚,该实的地方实,那是我们在绢和纸上无法做到的,可谓真正的"天书"了。莲荡也是。一阵风吹过去,一阵风又吹过来,满荡田田的莲叶便乱了。然而,乱是乱了,但却乱出了味道。究竟是什么味道呢?我也说不清。看来这世界上的许多事情,就像这风中的"乱荷",有一种不触动情欲的美,大美。你可以观,可以赏,但你却没有风的能耐,把好端端的东西破坏了,还居然翻出新意。还有秋风中的那些树木,原本蓊蓊郁郁的,可是经不住风的手轻轻地摇晃,三摇两摇的,就只剩下一副骨骼了。还是古人高明,他们面对这样的凋零景象,只用"删繁就简三秋树"七个字,就把很复杂的意思表达出来。随着黄叶随风飘逝,树上那些平时看不见的鸟巢,一个一个都露了出来,远远看去,恰似一个个黑色的音符挂在枝柯上……
说到风,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年我从豆村带回一棵小枣树,栽在城里自家的庭院中,栽树之前我是下足了底肥的,可是几年过去了,并没有见它有多少长进。我很纳闷,就问父亲是什么原因。父亲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给出两个字:缺风。对,缺风。生长在乡村的树可不是这样的。你千万不要以为风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其实它是树和庄稼的神灵。一棵得风的树,就如同一个人得了机遇,东风来了摇一摇,西风来了晃一晃,每摇晃一次,它的根就往泥土深处扎一扎,晃着晃着,一棵树就在风中长高长粗了。父亲把这种现象叫作"得风水"。记得豆村牛鼻凹里有一棵歪脖子黄栌,据说已经很有些岁数了,可就是长不大,村里有人想把它砍下做犁弓,父亲制止道,这棵树虽然长得不是地方,但只要树头能从这凹里蹿出来,一旦招了风,不愁它不成材。后来那棵黄栌居然有了出头之日,风吹着呼呼地往上蹿,一年一个样,一年又一个样,如今它已经有合抱粗了,成了我们豆村的一个标志。这大概就是神奇的风使然吧。当然神奇的还有我的父亲,尽管岁月的风已经把他的头发吹白了,腰吹弯了,甚至连牙齿也吹脱落了,在风中踽踽而行时,须拄一枝拐杖,然而他能够从飘忽不定的风里悟出一点"道",想必也该知足了。
乡村里的许多事物,小至一片浮萍,一株草,大到一棵树,一座山,都与风息息相关。春风归来遍地绿,它们不得不绿;秋风君临千叶黄,它们不得不黄。在这回黄转绿的变幻之中,永远不老的似乎只有土地,只有风。一拔又一拔的风,吹了几千年,几万年,它吹走了许多东西,又吹来了许多东西。庄稼在风中拔节,驴马在风中发情,鸟雀在风中飞翔,蟋蟀在风中浅唱低吟……
倘若没有风,这个世界多么沉寂!
1. |
文章描写乡村的风,在第四自然段又写到两棵树的成长,有什么用意? |
2. |
无形的风在文中被描绘得可见可感。试从修辞手法的角度,在第二、五两个自然段中分别举出一例加以赏析。 |
3. |
作者借"乡村的风"表达了多种情感,请分要点加以概括。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8~20题。
勋章
(俄国)契诃夫
“我有事找你商量。”军事初级中学教员,十四品文官列甫·普斯佳科夫对他的朋友列坚佐夫中尉说,“要不是极其需要,我也就不来麻烦你了。好朋友,请你把斯坦尼斯拉夫勋章借给我。今天,我要到商人斯皮奇金家里去赴宴。你是知道斯皮奇金那个混蛋的:他非常喜欢勋章,他把那些脖子上或者纽扣眼上没挂着什么勋章的人几乎都看成坏人。再者他又有两个女儿,……娜斯嘉和齐娜,……我是把你看做朋友才跟你说的……你借给我吧,劳你的驾!”普斯佳科夫这些话是结结巴巴,涨红脸,不住胆怯地回过头去看房门而说出口的。
中尉骂了几句,然而同意了。
普斯佳科夫坐上出租马车到斯皮奇金家去。他略微敞开皮大衣,看他的胸口,别人的勋章在他胸口金光闪闪,釉子发亮。
“不知怎么,自己都对自己多添了几分敬意呢!”教员想着,嗽了嗽喉咙。“区区一个小玩意儿,至多也不过值五个卢布,却造成多么大的声势!”
到斯皮奇金的家门口,他敞开皮大衣,开始慢吞吞地把车钱付给赶车的。赶车的,依他看来,一见到他的肩章、纽扣、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似乎就愣住了。普斯佳科夫得意地嗽一下喉咙,走进房子里,在前厅脱掉皮大衣,昂起头,挺起胸脯,走进大厅里。
可是这时他看见一件可怕的事,他的同事,法语教员特兰勃良,同齐娜并排坐着。普斯佳科夫头一个想法就是扯下勋章,或者往回跑。可是勋章缀得很结实,往后退也已经不可能。他赶紧用右手盖住勋章,拱起背来,很别扭地向大家一鞠躬,同谁也没握手,沉重地在空椅子上坐下,恰好坐在他的法国同事对面。
仆人在普斯佳科夫面前摆下一盆汤。他用左手拿起汤匙来,然而又想起在上流社会不宜于用左手吃东西,就赶紧声明已经吃过饭,不想再吃了。
普斯佳科夫灵魂里充满钻心的苦痛和煎熬般的烦恼:汤盆里腾起馋人的香气,清蒸鲟鱼冒出异常开胃的热气。教员有心放开右手,用左手盖住勋章,可是这显得颇不方便。“天主啊,快点结束这顿饭!我要到饭馆里去吃它一顿!”他对自己说。
他胆怯地用一只眼睛瞥一下法国人。发现对方正瞧着他,却也是极其忸怩不安,也是什么东西都没吃。两个人互相看着,越发慌张,就低下眼睛看面前的空碟子。
“他识破了,这个混蛋!”普斯佳科夫暗想。
吃第五道菜了,有人提议:“为在座的女士们的青春干杯!”宴席上的人乱哄哄地站起来,普斯佳科夫也站起来,用左手拿起酒杯。
“列甫·尼古拉伊奇,请您把这杯酒交给娜斯嘉!”有人递给他一杯酒。
这令普斯佳科夫大为恐慌,他不得不使用右手了。勋章和勋章上那根揉皱的红丝带终于见了天日!教员脸色煞白,低下头去,心虚地往法国人那边瞥一眼——法国人正在看他,眼睛里满是惊讶和疑问,嘴唇却很快露出狡猾的笑意,困窘神情也很快消失了。
“尤里·阿甫古斯托维奇!”主人对法国人说,“请您把这瓶酒放回原处!”
特兰勃良迟疑不定地伸出右手去接那个酒瓶,于是……啊,真是时来运转!普斯佳科夫看见他胸前原来也有一枚勋章。而且是安娜勋章!法国人也在捣鬼!普斯佳科夫高兴得笑起来,往椅子上一坐,浑身松了劲。如今再也不必遮盖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了!
“啊啊,……嗯!……”斯皮奇金看见教员胸前的勋章,哼哼哈哈地说。
“是啊!”普斯佳科夫说。“真是怪事,尤里·阿甫古斯托维奇!年前我们那儿呈报上去领勋章的人多么少呀!我们那儿的人那么多,可是领到的却只有您和我!这可真是怪事!”
特兰勃良快活地频频点头,亮出他的左边衣领,那上面赫然闪着一枚安娜三级勋章。
饭后,普斯佳科夫走遍各处房间,让那些小姐看他的勋章。虽然他饥肠辘辘,可是心里却轻飘飘的,逍遥自在。
“要是我早知道这样,”他嫉妒地瞧着同斯皮奇金谈勋章的特兰勃良,心里暗想,“那我就会戴上一枚符拉季米尔勋章。唉,真没想到啊!”
只有这个想法才使得他难过。至于其余方面,他倒是完全幸福的。
(选自《契诃夫小说全集》,朱逸森译,有删改)
【注】安娜勋章比斯坦尼斯拉夫勋章高一等,符拉季米尔勋章比安娜勋章又高一等。
18.《勋章》这篇小说的第一段主要写了什么内容?作者一开篇就写这些内容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4分
19.小说对普斯佳科夫的心理变化刻画得非常成功,请结合作品内容赏析。
20.有人说,小说的内容不一定完全真实,但往往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和社会风俗画,契诃夫借《勋章》反映当时的俄国社会的一面。如果这样,你从这篇小说中看到了当时的俄国社会怎样的一面呢?请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1~14题。
城市化的中国式歧意
秋风
城市化就是人口集中到城市居住,这似乎已成为常识。大量农民工因经济衰退失去在城镇的工作岗位,返回乡村,生活将陷入困境,于是,很多人提出,政府应当更为积极地推进城市化,“人口必须大规模集中在城市”。但是,这很可能是一个错误,一个已经造成巨大经济社会问题的错误。
城市化是什么?稍微观察一下当下中国就会发现,城市与乡村的最大区别是,城市存在较为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乡村则没有。人们之所以愿意生活在城市,就是看中了这些公共设施带给自己的收益。它意味着生活的便利、高效,也意味着文雅。这是城市对人们的吸引力所在。依据这一观察,人们当然可以说,要满足人们过上现代化生活的要求,就必须让人们集中到城市居住。
但是,如果考察一下其他国家,就会发现,其实,这些公共设施在乡村同样存在。即使稍微差一些,也不会差太多。这样的事实足以让人们反思关于城市化的理念。
确实,城市化意味着一系列现代公共品。它可以区分为有形的、无形的两大类。无形的公共品就是较为合理的治理制度安排,有形的公共品就是公用基础设施。它们共同支持了城市较为高效、便利的生产和生活网络。
从历史演化的角度看,在欧洲,这些公共品最早出现、发育并完备于城市。现代城市形成于中世纪,当时的城市是广袤的封建制网络中的孤岛。与当时的乡村地区相比,城市更为自由,较早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自治制度,当时有“城市的空气让人自由”一语。同时,城市因为聚集了商业、工业,并卷入更大范围的交易网络中,因而,财富的生产效率更高,因而也就更有能力建设便利的基础设施。这样,城市就率先“现代化”起来,城市也就成为现代文明的发育点,伦敦、巴黎、纽约等现代化的城市后来成为现代文明的标志。
然而,只要政府没有对知识、人力、资源的流动施加人为的法律与政治限制,则形成于城市的现代文明元素,必然逐渐扩展到乡村地区。如哈耶克所说,现代文明的特性就是具有“可扩展性”。这也正是欧美各国历史上所发生的故事。
确实,在这些国家,大量人口聚集到城市居住了,国民的城市化率相当高。但另一方面,乡村地区的人口并未继续生活在原来比较低劣的环境。相反,乡村地区也引入了城市的制度,建立了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
换言之,乡村也城市化了。乡村人口不必迁徙到城市,同样也能够享有现代的各种基础设施。这样一来,一个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生活,基本上不再是在幸福与痛苦、机会与困顿之间进行选择,不是全有或全无的选择——这其实根本不是选择。
相反,只有当城市与乡村的公共基础相近的时候,才有选择可言。城市与乡村自然地形成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它们各有优劣,当其基础设施相近的时候,人们方可各依性情进行权衡抉择。因而,人们看到,在乡村城市化的国家,既有人从乡村迁居城市,但也有人从城市迁居乡村。同一个人,一生也可以在城乡之间多次来回迁徙,因为人生不同阶段的追求不同。
城市化不等于人口大规模迁居城市。当然,在城市化发展之初,会有人口迁居城市的大趋势,但在中国,制度的不健全却使这种流动变成畸形的单向流动。户籍制度既限制人口从乡村流入城市,也限制人口从城市流向乡村。政府则基于现代化就等于城市化的理念,只在城市建设现代基础设施,基本遗忘了乡村。于是,在中国,现代化就只是城市的现代化。
长期实行这种城乡歧视政策的结果是,在任何一个时间点上,城市永远是公共品供应充分的城市,乡村永远是公共品恶劣的乡村。
这样,乡村人口——尤其是其精英——被诱导长期地、大规模地迁入城市,哪怕他们在城市享受的公共品大打折扣。城市不断筛选、抽取乡村的精英,由此导致一个可怕后果:乡村丧失了自我发展的主体。
专家们说,进入城市就是乡村人口享受幸福的前提。就当下的现实而言,这说法完全正确。问题是,我们能够设想一个全部人口都迁入城市集中居住、从而根本就不再存在乡村的中国吗?乡村人口到城市谋求幸福的自由权利,城市和政府理当尊重。但与此同时,政府与整个社会恐怕也该反省,什么是城市化?乡村是否可以并且有权具备城市的那些公共品?
(选自《中国新闻周刊》2009年第11期,有改动)
11~12题为选择题。请在答题卷上相应位置作答。(11题按正确的给分,多选不给分)
11.下列的说法,与文章内容不相符的两项是
A.在当下中国,是否存在较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是城市与乡村的最大区别。
B.便利、高效、文雅的城市生活,使城市对人们具有一种强大的吸引力。
C.要满足现代人过上现代化生活的要求,就必须让人们集中到城市居住。
D.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乡村的公共设施均稍差于城市,尽管差别不大。
12.下列各项中不能作为论据证明“现代文明具有可扩展性”的一项是
A.乡村地区引入了城市的制度。
B.乡村建立了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
C.乡村连通了城市的交易网络。
D.乡村精英大规模地迁入城市。
13.作者在文中针对城市化方面哪些观点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请分点列出这些观点。
14.在推进城市化建设的问题上,政府要怎样做才能解决好城市和乡村两方面的关系?请概括作者的认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9—22题。
文学类文本阅读。
闲读梧桐
梧桐就在我们住的那幢楼的前面,在花圃和草地的中央,在曲径通幽的那个拐弯口,整日整夜地与我们对视。
它要比别处的其他树大出许多,足有合抱之粗,如一位“伟丈夫”,向空中伸展;又像一位矜持的少女,繁茂的叶子如长发,披肩掩面,甚至遮住了整个身躯。我猜想,当初它的身边定然有许多的树苗和它并肩成长,后来,或许因为环境规划需要,被砍伐了;或许就是它本身的素质好,顽强地坚持下来。它从从容容地走过岁月的风雨,高大起来了。闲来临窗读树已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了。
某日,母亲从北方来信:寒潮来了,注意保暖御寒。入夜,便加了一床被子。果然,夜半有呼风啸雨紧叩窗棂。我从酣梦里惊醒,听到那冷雨滴落空阶如原始的打击乐。于是无眠,想起家信。想起母亲说起的家谱,想起外祖父风雨如晦的际遇。外祖父是地方上知名的教育家,一生两袖清风献给桑梓教育事业,放弃了几次外聘高就的机会。然而,在那史无前例的岁月里,他不愿屈从于非人的折磨,在一个冷雨的冬夜,饮恨自尽。我无缘见到他老人家,只是从小舅家读到一张黑色镜框里肃然的面容。我不敢说画师的技艺有多高,只是坚信那双眼睛是传了神的。每次站到它跟前,总有一种情思嬗传于我,冥冥之中,与我的心灵默默碰撞。
浮想联翩,伴以风雨大作,了无睡意,就独自披衣临窗。夜如墨染,顷刻间我也融入这浓稠的夜色中了。惊奇地发现,天边竟有几颗寒星眨巴着瞌睡的眼!先前原是错觉,根本就没有下雨,只有风,粗暴狂虐的北风。这时,最让我“心有戚戚”的便是不远处的那株梧桐了。只能依稀看到它黛青色的轮廓,承受着一份天边的苍凉。阵风过处,是叶叶枝枝互相簇拥颤起的呼号,时而像俄罗斯民谣,时而像若有若无的诗歌。不知怎的,外祖父的遗像又蓦然浮上眼帘,似与这株沉默的梧桐有种无法言喻的契合。不求巨臂擎天的闻达,但也有荫庇一方的坦荡。
次日醒来,红日满窗,竟是大晴。
惦念的是那一树黄叶。推开窗棂,读到的树,竟是一个显山露水的甲骨文字;没有昨日那遮天蔽日的叶子,剩下的是虬树挺干。我的心像是被谁搁上了一块沉重的冰,无法再幻作一只鸟,向那棵树飞去了。这一夜的风呵,就凋零了满树的生命!而风又奈你何,落的终要坠落,无须挽留,你还有一身傲骨与春天之前的整个冬季抗争!
于是,我读懂了梧桐的寂寞,不是慨叹韶华流逝的漠然,不是哀怨人潮人海中的孤寂,而一种禅意,一种宁静和虚空的玄奥,服从自然又抗衡自然,洞悉自然又糊涂自然,任风雕雨蚀,四季轮回,日月如晦,花开花落,好一种从容淡泊的大度!不禁又感慨起外祖父的英年早逝,悲哀起他屈从天命的无奈、悲哀起那个年代的人们。
又是一阵熟悉的树叶婆娑的沙沙声响,亲切地叩击着耳鼓。俯目望去,一个红衣女孩雀跃在那黄叶覆盖的小径,那模样似乎每一片叶子都在为她青春的步履伴奏。此刻,我的窗台上,扑进一阙蓬松的阳光,洒在案前昨夜未曾合上的一卷旧书上。
19.“闲读梧桐”,作者读到的梧桐的外形特征是_________。(不超过10个字)
梧桐内在的精神特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作者看到风中的梧桐想起了外祖父,并感到两者之伺“有种无法言喻的契合”。请结合全文谈谈梧桐与外祖父的相同与不同。(分条请加序号)
相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文章尾段中,写轻盈欢快的红衣女孩的用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落叶似乎是在为女孩“伴奏”,这样写要表达的意思是_________________。
写“阳光”洒在旧书上,“旧书上”意在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下列对选文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两项是()
A.梧桐不为时光的流逝感到落寞,也不为暴风夺走了它茂密的叶子而自责伤感;它只是感到寂寞。 |
B.母亲的来信,在文中不仅起到了引出下文的过渡作用,而且表现了母爱的细腻,增加了主题的厚度。 |
C.作者写夜风中的梧桐,运用了拟人和比喻的修辞方法,形象地传达出了梧桐与风暴抗争的坚忍与深沉。 |
D.文章通过从梧桐到外祖父的联想,深情地赞颂了外祖父从容豁达、淡泊功利、忠心报效祖国的光辉一生。 |
E.本文采用了托物言志的手法,借对梧桐由外到内的读解,表达了作者独到的人生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