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大凡喜好运动、热爱健康的人都知道,“有氧健身”、“有氧操”等运动早巳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一种健身方式了。然而,如今又有些专家反其道而行之,建议应大力普及低氧健身。
低氧健身,就是用人工的方法使健身房的氧气含量低于正常状态的一种健身方式。研究发现,低氧空气对人体具有良好的保健治疗作用,能提高机体的免疫能力,增强氧的运输和肝脏的解毒作用,提高运动员的训练能力等。有关专家说低氧健身的好处起码有两点。首先,人体处于“低氧状态”,这是对人体正常状态的一种挑战。人体为了适应低氧、低气压的生活环境,心率相应加快,心脏的排血量增多,血中的红细胞和血红蛋白也随之增多,这使血液对氧的运输能力增强,血液扩散到人体组织的功能也必然随之加强。结果,人体对氧的利用率便会相应增加。还有,当健身者在低氧状态下锻炼时,肺的活动量变大,可以使动脉血管扩张,使全身的血液循环速度加快。因此,低氧条件下的健身与一般自然状态下的健身相比,有增加红细胞数量,增强免疫系统功能,强化脑组织和肌肉对氧的利用等好处。其次,低氧能使人体内蓄积必要的二氧化碳,这对健康是十分有益的,因为人的生命是既要靠氧气也要靠二氧化碳来维持的。人体血液中不仅要有2%的氧气,同时还必须要有6.5甲。的二氧化碳。如果人体二氧化碳含量过低,就会引起体内气体失衡,造成酸多碱少的碱血症。这将会破坏正常的新陈代谢过程,损害人的神经系统和免疫机能,最终导致丧失对疾病的自我防御能力。
其实,低氧健身并不是一个新概念,在美国,低氧健身已成为一种最受欢迎的健身运动,许多以往习惯于户外运动的人都转到健身房对此进行经常性的锻炼。比如以前那些喜欢滑冰、爬山和乐于冒险,通常也到低氧健身房进行锻炼。另外,前苏联医学专家还曾发明过“缺氧疗法”:让患者反复吸入只有4%氧含量的低氧空气,以启动人体缺氧自卫系统的潜能,从而达到有病治病、无病强身的目的。此法不仅对治疗心血管、呼吸及神经系统疾病均有明显疗效,时还有缓解疼痛、消除疲劳等作用。
看来,“低氧”挑战“有氧”似有不可逆转之势,现在的问题是,低氧健身必须要在人工特制的低氧健身房内进行,所以其价格自然会偏高。一般来讲,低氧运动的费用是普通健身的一倍左右。有关人士称,随着参加低氧健身A数的迅速增加和健身范围的不断扩大,低氧健身的成本摊薄,费用应该会下降。也许,这一天真的为期不远。 (选自2004年第2期《青年科学》)
1.下列对“低氧健身”这一概念的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用人工的方法使健身房的氧气含量低于正常状态的一种健身方式。
B.低氧空气对人体具有良好的保健治疗作用,如提高机体的免疫能力、增强氧的运输、肝脏的解毒作用和提高运动员的训练能力等。
C。人体处于“低氧状态”是对人体正常状态的一种挑战。
D.有些专家认为“有氧健身”、“有氧操”等运动已经过时,建议应大力普及低氧健身。
2.按照文意,以下关于“低氧健身”好处的说法,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A.使血液对氧的运输能力增强,血液扩散到人体组织的功能也必然随之加强,人体对氧的利用率便会相应增加。
B.在低氧状态下锻炼时,健身者的肺的活动量变大,可以使动脉血管扩张,使全身的血液循环速度加快。
C.低氧条件下的健身与“有氧健身”相比,具有增加红细胞数量,增强免疫系统功能,强化脑组织和肌肉对氧的利用等好处。
D.低氧能使人体内蓄积必要的二氧化碳,如果人体二氧化碳含量过低,就会引起体内气体失衡,造成酸多碱少的碱血症。
3.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如果人体二氧化碳含量过低,就会造成酸多碱少的碱血症,将会最终导致丧失对疾病的自我防御能力。
B.低氧健身在美国已成为一种最受欢迎的健身运动,许多以往习惯于户外运动的人都转到健身房进行经常性的锻炼。
C.前苏联医学专家发明过的“缺氧疗法”不仅对治疗心血管、呼吸及神经系统疾病均有明显疗效,同时还有缓解疼痛、消除疲劳等作用。
D.低氧健身很多时候要在人工特制的低氧健身房内进行,所以其价格自然会偏高,低氧运动的费用是普通健身的一倍左右。
4.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随着参加低氧健身人数的迅速增加和健身范围的不断扩大,低氧健身将会因价格低廉而迅速普及。
B.低氧健身也必须使健身房的氧气含量既要低于正常状态,也要保持一定的含量,否则会危及健身者的健康。
C.前苏联医学专家发明过“缺氧疗法”,启动的是人体缺氧自卫系统的潜能,所以也是属于“低氧健身”的范围。
D.“低氧健身”挑战“有氧健身”似乎具有不可逆转之势,但是“有氧健身”也不会很快失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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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16分 )
父亲
①虽然我是家里惟一的女孩 , 然而 , 父亲好像从来没有显出特别的喜欢来。等到上了初中 , 看到别人的父亲殷殷地关怀女儿 , 心里便有了比较 , 认为我这只知道春耕秋收的农民父亲不懂得什么叫“ 爱 ”。
②小学和初中在父亲的不经意间过去了 , 上学和放学就像他出工和收工一样 , 只是顺其自然的事。他不关心我的学习亦如我不关心他的收成。学习和收成原本没有太大的联系。
③可是, 我考上了县一中 , 这就意味着父亲的大半年收成都得被我一个人吃掉。母亲望着已不年轻的父亲幽幽地说:“ 要不 ,别让妮子上了 ?” 父亲脸上刀刻似的皱纹突然生动地一跳:“ 哪能 ! 儿子娶媳妇花钱比妮子上学花钱多多了 , 咱们不能太偏心。” 就为这一句话, 我第一次被感动了 。
④在一个骄阳似火的夏日,父亲一头挑着我的行李 , 一头挑着一筐桃子送我去上学。我跟在父亲身后 , 望着颤悠悠的扁担和父亲那被扁担磨出老茧的双肩 , 我又一次被感动了。 在心里默默发誓: 不学出个样子来 , 无颜面对父亲 。等翻过两座山 , 骄阳更加炽烈 , 找到一块小树阴劝父亲休息一会儿。 A. 我随手抓起两个桃子 , 还不及放到嘴里 , 便被父亲劈手夺去 , 他瞪我一眼 说 : “这是卖的 , 有你吃的。...”
说着他从兜里掏出几个歪裂的小桃子 , 在衣服上蹭了蹭递给我 : “ 这不一样吃吗 ?” 停了停又说 :“ 住校可不比在家里 , 动一动就得花钱 , 饭可以吃差点 , 但一定得吃饱。星期天不要往回跑 , 家里也不指望你干活 , 钱和干粮我会给你送去的。”B. 接着他自个笑了 :“ 没想到俺妮子还挺聪明 , 比你两个哥哥强多了。 我寻思把桃园好好侍弄侍弄 , 兴许能挣几个钱 , 你要有本事啊 , 考个大学让爹光荣光荣。” 这是父亲对我说得最多的一次 , 看得出他心里非常高兴。
⑤到学校门口 , 父亲让我一个人进去 , 他则去卖那筐桃子。等到报到完去城里找他 , 父亲已经走了。我想 , 他肯定是饿着肚子走的 , 翻山越岭 , 还得走二十里地啊 !
⑥三年高中 , 我真的很少回家。父亲总是隔三差五地给我送干粮和桃子 , 当然都是些歪七裂八卖不出去的小桃子。冬天天短 , 父亲每次来得起大早 , 见到我 , 往往是胡须上结了一层白霜 , 掏出母亲烙的白面饼 , 硬邦邦的全是冰棱茬。中午 , 我们爷俩把饼泡在开水里 , 就着父亲带来的咸菜 , 吃得有滋有味。夏日 , 父亲捎带着卖桃 , 二十里的山路把父亲的脸膛晒成了酱紫色。 赶到学校已近中午 , 我把早已晾好的白开水递过去 , 父亲一口气就喝了一大缸子。父亲向来都是当天来当天走 , 三年里 , 他走了他原来几十年走过的路程。我对父亲的情和爱也在这三年里变得缠绵与圣洁。
⑦三年后 , 我由县城读到了省城 , 甭说父亲的大半年收成 , 就是他的全部收成也难以应付我的高额学费了。父亲说 : “不要紧 , 先到处借借。不就是四年吗 ? 我用六年时间 , 六年不行十年 , 赶我死之前咋也能把它还清。 ” 我无言 , 我只是在心里对父亲说 : 我决不会让您用六年十年时间去还债 , 您就等着我慢慢地还您的债吧。
⑧也和三年前一样 , 父亲挑着行李送我上学 , 所不同的是这天不是骄阳似火 , 而是阴雨霏霏 。 火车上父亲递给我的桃子又红又大 , 我倒有些不习惯 , 怪他过于奢侈。C.“ 你都成大学生了 , 吃个好桃子 , 配!” 并且不停地催促我快吃。我双手捧着桃子 , 一口一口咽下去的却是父亲的心啊 !
⑨安排好住宿已经很晚了 , 我要送父亲到学校的招待所往下 , 他说什么也要自己去。他说他怕我回来找不到自个的宿舍 , 我知道 , 那样父亲一夜都不会安心 。所以 , 也只好随他去了 。下过雨后 , 气温骤然下降了许多 , 再加上一天的颠簸我实在太累了 , 躺在床上不一会就进入了甜蜜的梦乡 。 突然 , 辅导员刘老师把我叫醒 , 她说 , 我父亲为了省 15 元的住宿费 , 竟然睡在外面的水泥乒乓球台上。此刻 , 即使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会被感动。我扑过去 , 抱住他 , 哭着求他 : “ 为了我 , 爸爸 , 请您爱惜自己。”宿舍的七姐妹齐刷刷地站在身后 , 哽咽着说 : “就住在我们宿舍 , 我们可以两个人睡一张床。”
⑩“可是你们是女生宿舍呀 ?” 刘老师还很年轻 , 和其他人一样 , 眼里已经含满了泪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大家异口同声地说。
⑾是啊 ! 他是父亲 , 他是勤劳又拙朴的农民父亲。
文章第①段作者就写 “ 父亲不是特别地喜欢我”“ 不懂得什么叫爱”, 这在全文有怎样的作用 ?(4分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对父亲看法的改变源于“ 我 ”的两次感动。 请结合文意概括出让“ 我”感动的具体内容。 4分 )
答: 第一次感动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次感动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中对父亲的语言行动进行了多次细腻而生动地描写 , 使父亲的形象栩栩如生。请从文中画线的 A、B、C 三处中任选两处 , 简要分析这些描写表现了父亲怎样的性格或心理 ?(4分 )
答 :( ) 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处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父亲为我所做的一切不仅感动了我 , 也感动了我同寝室的姐妹。请你结合上下语境 , 在第⑩段横线处补写一句话 , 使之充分表现姐妹们这种发自内心的感动。 4分 )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白马
陈毓
三天前,他看见那匹马,只一眼,爱已无药可治。马在黎明的地平线上向着太阳驰骋,轮廓金红,但经验告诉他,马是白马。他注视着马的背影起伏又起伏,直至消失.在短短的三分钟里,他经历了爱与离别。
他在马离去的蹄声中失魂落魄。他一整天都神不守舍,不时倾耳而听,期待那独一无二的蹄声再次响起。
东方再次亮起前,他一夜不眠的守候里,那匹马光彩熠熠地出现。
他“嗨”一声,那一声“嗨”寄托着他对马仅仅一天一夜过去就凝集了一生的情感,他敏感地意识到马明白他的情感。马一个打挺,在他目不转睛的注视里,完成从起步到驰飞到止步的一个完美过程,像是诚意报答他的守望,又像是要自夸给他看。
他向马远远地伸出他的右手,他想走得姿态洒脱,但却走得磕磕绊绊,他控制不住战粟,但他还是靠近了马。他几乎是一跃而起,就在他几乎触及马背的一瞬,马闪电般地向他扬起后蹄,他感到小腹一麻,马蹄却在离他一寸的距离收住。马一个转身,向着天边飘然而去,使他再一次地失魂落魄。
他忽然想起他的经验,两天来退隐的经验这一刻被唤醒。他要用经验拥有这匹马.
是的,他是驯马师,草原上最优秀的驯马师,驯服野马是他一生的光荣。他是野马的敌人,也是野马的知已。千里马之于伯乐,野马之于他,都是彼此的存在意义.
带上驯马师的套索、鞭子以及嚼子,它们从祖先那里传递过来。他想起他的工具,却决定放弃工具,赤裸的马,天籁一般妙不可言的马,任何工具对它,都是侮辱.他决定徒手对待白马。
他在第三天黎明前夕等在他遇见马的地方,他预感马会来和他约会。
他捕捉到风中马的气息,循着气味,他看见那匹马,他耸动鼻翼,心醉神迷,但他清醒着眼前的约会,努力控制着自己的动作,把身体变成一朵云,袅袅升腾,飘上马背。
他感受到了马背的温度,但几乎同时,他像一滴难以栖息在树叶上的水珠一样,在马背上弹跳而起,跌落在马身后的草地上。他再次把身体聚拢成一朵云,飘向马背。他依然白费力气,再次坠地.白马稳立不动,像是在奚落他,又像是在嘲讽他.
他仰脸躺在地上,向白马伸出双手,喃喃自语:小白马、小白龙、龙龙….
他听见四周轰然而起的笑声。
你还是驯马师吗?
你忘了你的鞭子、套绳、马嚼子啦?
他的那些驯马的搭档,他们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他真是昏了头,忘了潜伏在白马身边的危机.
多么漂亮的一匹马啊!伙伴们赞美道。
去野马那里,带上你的马鞭和嚼子,你忘了这些了,一个驯马师怎能忘了这些!奚落他的同伴,把一根长长的套索向白马抛去。
他从草地上跃起的同时,看见三根套马索从三个角度抛向他心爱的白马的脖子.把腾空的马从半空绊倒在地,马在脊背触地的刹那再次腾起,像一团火焰跑远了,脖子上的绳索在它的身后哆哆嗦嗦.那团火焰在天边再次被绊倒,绊倒又挣起,像夏日雷雨天在草地深处炸响的连环雷。一团火焰,又一团火焰。三个驯马师拉着套索滚下各自的马背,被白马拖拽着在草地上犁过,却都不松手。又有三个驯马师齐刷刷抛出手上的套索,把他们像石头般沉重的身体坠在各自的套索上,一起对付那孤胆英雄。
冷铁的马嚼子穿过白马的嘴唇,缰绳也已套上,天光大亮,所有的人都看清眼前这匹马,熠熠生辉,仿佛神就住在它那一边。
一个胆大妄为的家伙拉着马缰绳跃上白马优美的脊背,但他旋即像被利剑刺中一般滚落下来.另一个知难而上,被马闪电般地一踢,也跌下去了。
同伴的号叫唤起驯马人心中更大的野性。6根套索如死亡的绞索,把马拉翻在地。
跃起,摔倒.摔倒,跃起。似乎一千次。
嫣红如红宝石的血滴从衔铁口滴滴跌落.即便这个时候,他心爱的白马依然睁着那双不染一尘的眼睛,它不知道不屈服的马儿在驯马人这里是不存在的.
白马最终的结局可想而知.马被杀死,变成驯马人胃囊中的物质,马的精神将来到人的身体里,马的勇气、气力、无畏、不屈,这些都是驯马人看重的.宰杀烹食马肉的过程,也以欢庆的方式,男人举杯痛饮,女人载歌载舞,孩子为争一块马的拐骨扭打在一起。
奇异的肉香不可阻挡地冲进他的鼻腔,刺激他的眼泪滚滚。
他渴望得到马的头骨,哪怕他要为此和那个杀死马的驯马师决斗,他也不放弃这最后的机会。他想要珍藏它,像珍藏可以一生缅怀的爱情。
(有删改)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他对白马一见钟情。尽管相遇的时间短暂,但他深深喜欢上了白马,白马转瞬即逝,他失魂落魄,期待它再次出现。
B.他徒手对待白马,一次又一次从白马背上跌落下来,别的驯马师嘲笑他,因为他们觉得他的驯马技艺比以前退步了。
C.他从马背上跌落下来,嘴里念叨着“小白马、小白龙、龙龙……”,这表明他已经预感到了白马即将面临的悲惨结局。
D.他的驯马的搭档们知道他十分喜爱白马,都想帮他实现这个心愿,他们动用各种工具对付白马,以便尽快征服白马。

E.小说开头,白马光彩熠熠地出现,而小说结尾,白马却成了人们腹中的食物,前后强烈的反差,引发了读者的深思。
第2段写了“他”看到白马之后的心理活动,这些文字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马的“奇异的肉香”为什么会使“他~‘眼泪滚滚”?请简要概括。
这篇小说写了一匹白马的悲剧,这个悲剧引发了你怎样的思考?请谈谈你的看法。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场,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C.《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D.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B.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C.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D.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千手观音”陈中伟:创造断手再植奇迹
在绣花厂里,女工们飞针走线,像在花丛中飞舞着的一只只蝴蝶。
在音乐会上,钢琴演奏者的手指,像急骤的雨点般敲打着琴键,而琵琶演奏者那只拨弦的手,由于动作太快,在水银灯下看上去成了一团白色的虚影。
在体操表演时,一个运动员擎起另一个运动员,那只手是何等健壮有力。
邮递员用手飞快地分信。
纺织女工用手在一眨眼间打好断纱的一个结头。
玉雕工人用手巧夺天工地雕出精美的玉石花篮。
战士用黑布蒙着眼睛,用手迅速地把拆散的零件装成一挺机关枪。
击剑运动员用手挥舞着银闪闪的利剑,刺向对手。
……
手,是多么的重要!如果没有手,那将给一个人带来多大的痛苦和损失!
1963年1月2日,一个工人被送到上海第六人民医院急诊室。他的右手在腕关节以上一寸的地方被冲床完全切断了。按照惯例,医生对于这种外伤病人,只能把伤口包扎起来,手断了也只好断了,无法挽回。
然而,三十四岁的外科医生陈中伟却和其他几位医生合作,在世界上第一次创造了 断手再植的奇迹!一年后,这个工人的右手恢复正常。
1929年陈中伟出生于浙江宁波。他的家庭可以说是一个“医学之家”:父亲是县医院院长,母亲是药剂师。他的姐姐、姐夫、太太、岳父、岳母以至女儿,也全都是医生!
陈中伟小时候,常常好奇地从父母那里接过显微镜观看,他开始明白什么叫细胞,什么是红细胞。本来,他以为脓那么脏,一定是病菌,后来从父亲那里知道,脓是白细胞与细菌打仗牺牲后的“尸体”。
陈中伟学着父亲的样子,拿着解剖刀,解剖青蛙之类的小动物。他甚至不放过家中宰鸡剖鱼的机会,借机解剖动物、了解动物构造。
不久,陈中伟考上了宁波第一流的中学——效实中学。著名生物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童第周就毕业于这所学校。
在中学时,陈中伟很喜欢体育运动,是学校的篮球队员、网球选手。高中一年级时,他曾获浙江网球双打冠军,单打亚军。在铁饼、标枪比赛中,他获宁波市第一名和第二名。
陈中伟从小把学问当做“桑叶”,认为只有不断吃进“桑叶”,将来才能“吐丝结茧”。在中学时代,陈中伟的生物课成绩一直在九十分之上。他也很喜欢英语。
中学毕业后,陈中伟考入上海第二医学院医疗系。在大学里,他特别注意学好解剖学。他认为,侦察员要对地图了如指掌,对于外科医生来说,解剖图就是地图。他亲自动手解剖了十几具人的尸体,从此脑中有一张立体的解剖图,为医学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54年秋天,陈中伟毕业于上海第二医学院,开始在第六人民医院担任骨科医生。
1963年,他创造了断手再植的奇迹之后,在8月7日晚上,受到周恩来总理的亲切接见。周恩来总理伸出手,紧握陈中伟那双灵巧的手。
周恩来总理鼓励他,要再接再厉!
要再接再厉!陈中伟和他的同事们,不断创造新的奇迹——断指再植、断管再植、拇指再造、带血管游离腓骨移植……
要再接再厉!陈中伟和他的同事们,手把着手,把断手再植技术教给外国友人,使这朵奇异的花开遍全球。
笔者在陈中伟教授家中采访,据他的夫人告知,陈中伟常在家中飞针走线,用他那双手巧妙地缝制衣服,做得比他夫人还好。陈中伟还用他那双手切肉剖鱼,也十分在行。因为他连在做家务的时候,也始终没有忘记——把手锻炼得更加灵活,以便能做好手术。
在动手术的时候,陈中伟的心比绣花女工还细,手比绣花女工还巧。如今,他采用新技术进行断手再植,这新技术叫“显微外科”——手术在显微镜下进行。因为手的小血管非常细小,只有在显微镜下才能清楚、准确地进行手术。由于采用了显微外科新技术,现在,断指再植的成功率从原来的百分之五十,提高到百分之九十!
人们常用“明察秋毫”来形容精细,显微外科手术无愧为“明察秋毫”的手术。陈中伟所用的针、线,只有头发的三分之一那么细,一掉在地上就找不到了!那针往布上一插,针尖也会碰断!
为了使双手能够在显微镜下进行如此精细的手术,陈中伟不论在挥汗如雨的炎夏,还是在寒风刺骨的严冬,每天坚持用大白鼠做试验,缝合那纤细如丝的小血管。练着,练着,手越练越灵活,越练越细巧。
医学界有句行话:“一个好的外科医生,要具有狮子般的心、鹰般的眼睛和女人般的手。”陈中伟正是从无数次手术和试验中出色地磨炼出这三项本领的。
美国作家赫纳汉为美国《科学年鉴》撰写的《显微手术》一文中,高度评价了陈中伟的成就:
毫无疑问,断指、断肢再植成功病例最多的还是在中国内地。中国的显微外科医生在1964年首次成功地再植了断指。最早在一只手上再植上四个断指的也是他们……最近访问过中国的原美国医学学会主席托德说:“他们(指那些外科医生)的本领比我们在美国见到的高超得多。”
他们的技巧之所以精湛,其原因之一可能是由于中国人在全国各地建立了一些显微外科中心,每个中心都为千百万人服务。世界上最大的这样一个中心就是上海第六人民医院。在那里,中国最早的显微外科医生之一的陈中伟,从1966年以来,再植了三百多个手指。
在中国古代神话中,有一位“千手观音”。如今,陈中伟成了真正的“千手观音”。
不过,神话中的“千手观音”,她的一千只手长在她自己身上;而陈中伟却是用自己的双手,使成百上千人的手失而复得!
为陈中伟喝彩。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陈中伟出身医学世家,在父母的教导和影响下,对医学实验产生了浓厚兴趣并确定了职业方向。
B.中学时的陈中伟不仅各门成绩优异,而且体育成绩十分突出,是一个综合素质突出的一专多能型人才。
C.陈中伟和他的同事们毫无保留地把断手再植技术传授给外国友人,是为提高中国医学技术在世界的影响力。
D.文章引用了外国专家对陈中伟的评价,高度赞扬了陈中伟精湛的外科手术技术,增强了作品的真实感和可读性。

E.文章以时间为线索,从正、侧两方面塑造陈中伟这一外科医生形象,材料详实,语言生动,是传记文学中的佳作。
文章开头作者为读者描摹了各种各样灵巧美妙的手,这样的描摹有何作用?
文中引用一句医界行话,“一个好的外科医生,要具有狮子般的心、鹰般的眼睛和女人般的手”,请加以赏析。
有人说陈中伟的成功取决于丰富的知识,也有人说陈中伟的成功取决于反复的实践,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金冬心汪曾祺
召应博学鸿词杭郡金农字寿门别号冬心先生、稽留山民、龙仙客、苏伐罗吉苏伐罗,早上起来觉得很无聊。
他是昨天日落酉时回扬州的。刚一进门,洗了脸,给他装裱字画、收拾图书的陈聋子就告诉他:袁子才把十张灯退回来了。是托李馥馨茶叶庄的船带回来的。附有一封信。另外还有十套《随园诗话》。金冬心当时哼了一声。
去年秋后,冬心先生手头就有些紧。进了腊月,他想起一个主意:叫陈聋子用乌木做了十张方灯的架子,四面由他书画。过了正月初六,叫陈聋子上南京找袁子才,托他代卖。不想现在,退回来了!这个老奸巨猾!不帮我卖灯,倒给我弄来十部《诗话》,让我替他向扬州的鹾贾打秋风!——俗!
今天一起来,很无聊。喝了几杯苏州新到的碧萝春,念了两遍《金刚经》,趿着鞋,到小花圃里看了看。他踱回书斋里,把袁枚的信摊开又看了一遍,觉得袁枚的字很讨厌。顺手把《随园诗话》打开翻了几页,到处是倚人自重。有的诗,还算清新,然而,小聪明而已。再看看标举的那些某夫人、某太夫人的诗,都不见佳。哈哈,竟然对毕秋帆也揄扬了一通!毕秋帆是什么?——商人耳!郑板桥对袁子才曾作过一句总评,——“斯文走狗”,不为过分!
他觉得心里痛快了一点,——不过,还是无聊。
他把陈聋子叫来,问问这些天有什么函件简帖。陈聋子把脑门一拍,说:“有!程雪门有一张请帖!”
“程雪门?”
“对对对!请你陪客。”
“请谁?”
“铁大人。”
“哪个铁大人?”
“新放的两淮盐务道铁保珊铁大人。”
“几时?”
“今天!中饭!平山堂!”
“你多误事!——去把帖子给我拿来!——去订一顶轿子!——你真是!——快去!”
金冬心开始觉得今天有点意思了。
等催请了两次,到第三次时,冬心先生换了衣履,坐上轿子,直奔平山堂。
程雪门是扬州一号大盐商,今天宴请新任盐务道。等金冬心下了轿,往里一看,扬州的名流显贵都已到齐。程雪门正陪铁保珊说话,一眼看见金冬心,站起身来。铁保珊早抢步迎了出来。
“冬心先生!久仰!久仰得很哪!”
“岂敢岂敢!臣本布衣,幸瞻丰采!铁大人从都里来,一路风霜,辛苦了!”
“请!”
“请!请!”
铁保珊拉了金冬心入座。程雪门道一声“得罪!”去应酬别的客人。大家只见铁保珊倾侧着身子和金冬心谈得十分投机,金冬心不时点头拊掌,不免悄悄议论。
稍顷宴齐,更衣入席。正中一桌,首座自然是铁保珊,次座是金冬心。金冬心再三谦让,铁保珊一把按得他坐下,说:“你再谦,大家就不好坐了!”金冬心只得从命。
今天的酒席很清淡。铁大人连吃了几天满汉全席,接到请帖说:“请我,我到!可我只想喝一碗稀粥,就一碟香油拌疙瘩丝!”按扬州规矩,菜单请铁保珊过目。头菜是清炖杨妃乳——新到的河豚鱼。铁大人听说有河豚,说:“得有炒蒌蒿呀!——‘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有蒌蒿,那才配称。”随饭的炒菜也极素净。铁大人听了菜单,说“‘咬得菜根,则百事可做’。”他请金冬心过目,冬心先生说:“‘一箪食,一瓢饮’,侬一介寒士,无可无不可的。”
金冬心尝了尝这一桌清淡而名贵的菜肴,又想起袁子才和他的《随园食单》,觉得他真是寒乞相,嘴角不禁浮起一丝冷笑。
酒过三巡,铁保珊提出行酒令。酒令叫做“飞红令”,各人说一句或两句古人诗词,要有“飞、红”二字。他先说道:“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下面有说“一片花飞减却春”的,也有说“桃花乱落如红雨”的。到了程雪门,他说了一句:“柳絮飞来片片红。”
大家先是愕然,接着就哗然:
“柳絮飞来片片红,柳絮如何是红的?”
“杜撰!杜撰无疑!”
“罚酒!罚酒!”
程雪门正无地自容,忽听金冬心放下杯箸,从容言道:“诸位莫吵。雪翁此诗有出处。这是元人咏平山堂的诗,用于今日,正好对景。”他站起身来,朗吟出全诗:廿四桥边廿四风,凭栏犹忆旧江东。夕阳返照桃花渡,柳絮飞来片片红。
大家一听,全都击掌:
“好诗!”
“到底是冬心先生!”
“不想雪翁如此博学!佩服!佩服!”
程雪门哈哈大笑,连说:“过奖,过奖!”
铁保珊拈须沉吟:这是元朝人的诗么?金冬心真是捷才!出口成章,不动声色。快,而且,好!有意境……
第二天一早,程雪门派人给金冬心送来一千两银子。收下银子,金冬心叫住陈聋子:“把这灯收到厢房里去。”刚提起灯,金冬心又叫住他:“把这个——搬走!”他指的是堆在地下的《随园诗话》。
陈聋子抱起《诗话》,走出书斋,听见冬心先生骂道:“斯文走狗!”陈聋子心想:他这是骂谁呢?
(有删改)
【注】①苏伐罗:汉字“金”的梵文音译,金农别号金吉金。②即袁枚 ③鹾:cuó,盐。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讲述了金农在酒席上替大盐商程雪门解围的故事,语言平淡自然,人物形象鲜明,主题耐人寻味。
B.小说开篇十分别致,把金农的各种头衔列了一大串,目的是让读者摸不着头脑,以突出他与众不同、鹤立鸡群。
C.金冬心被程雪门请去陪席,却等主人催请了三次才登轿前往,体现了他的清高和内心对盐商的轻视。
D.铁保珊对金冬心吟咏的诗心生疑虑,拈须沉吟后恍然大悟却没有点破,体现出他胸有城府,老于世故。

E.作品的主人公是金冬心,但作者运用对比手法塑造了袁枚文采出众、高雅脱俗、平民化的名士形象。
汪曾祺笔下的“金冬心”是什么样的一个形象?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文中反复提到金冬心感到“无聊”,这样写有哪些作用?请概括说明。
小说结尾写道,陈聋子听见金冬心骂道:“斯文走狗!”金冬心是在骂谁?请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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