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5亿多年前,为了抵抗外界侵袭,我们的祖先进化出了一套防御武器:一些特殊的酶和蛋白质。如果微生物和毒素突破了某种寒武纪动物的外部防线(如外壳),这些早期的免疫系统成员就会相互协作,对非法入侵者展开猛烈攻击——破坏微生物的细胞壁、将化学毒素赶出动物身体或者直接吞噬并消化它们。入侵者被完全消灭后,免疫系统开始修复受损细胞。如果某些细胞伤势过重,免疫系统就会销毁它们。
这种炎症免疫反应对动物健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即使经历了亿万年的进化,免疫系统的很多功能和特性仍被保留下来。研究发现,就算是果蝇这样的低等生物,拥有的很多免疫基因都与人类相同,脊椎动物与非脊椎动物也是如此——在5亿年前,人类和这些动物的祖先是同一种生物。多年来,先天性免疫系统几乎从未引起免疫学家的重视。他们认为,所谓的先天性免凝系统只是一群生物分子,它们的作用就是歼灭任何穿过动物皮肤或外壳的外来物质。免疫学家把精力集中在更高级的后天适应性免疫系统。这种系统可以针对某一种外来物质,召集相应抗体和其他“武器”来识别它们,并有目的地进行攻击,先天性免疫系统则没有这种针对性的防御举动
但在过去15年中,先天性免疫系统逐渐进入免疫学家的视野。炎症反应是先天性免疫的标志性特征,它几乎与所有慢性疾病的形成有关:除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克罗恩病等明显的炎症以外,还包括了糖尿病、抑郁症、心脏病、中风等致命疾病。最近几年,研究人员详细评估了炎症反应与癌症之间的相关性。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怀特黑德生物医学研究所的魏固贝格说:“在我们的研究领域,炎症反应与癌症之间的相关性已经是一个焦点问题。”对于这种研究重点的支化,他在自己主编的教科书《癌症生物学(修订版)》中作了重点论述。
癌症的爆发是一个连续过程:一系列遗传变化引起一群细胞过度增殖,向周围组织侵袭,形成真正的恶性肿瘤;一些肿瘤细胞“不安于现状”,转移到更远的组织,长出新的肿瘤。长久以来,我们的了解仅限于此。研究重点的变化就意味着,癌症生物学家和免疫学家已经认识到,在癌症形成过程中,免疫炎症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在病变组织真正变成具有侵略性的肿瘤之前,一些具有伤口修复功能的细胞会被转移到病变组织,在这里,它们“被迫”变成恶性细胞的帮凶,加速癌症爆发——正如研究人员描述的那样:遗传损伤是“导火索”炎症反应则是“火上浇油”。魏因贝格认为,肿瘤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畸变细胞集合体,它还具有一个供养其生长的系统、一个适于肿瘤生长的微环境(含有各种免疫细胞和纵横交错的化学信号传导途径)以及呈网状分布的血管。在人体内,肿瘤被认为是一个“非法组织”,既不参与血液的输送,也不会清除体内毒素,一心为自己“谋取私利”。
这一全新观点暗示,治疗癌症也许并不需要铲除所有癌细胞。消炎抗癌疗法可以防止有癌变趋势的细胞发展为真正的癌细胞,或者阻止癌细胞在体内扩散。采用这种疗法,癌症患者的生存几率应该会有所提高。
(选自《环球科学》)
1.关于“炎症免疫反应”,下列说法中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远古动物的早期免疫系统能通过炎症免疫反应抵抗外界微生物和毒素侵袭。
B通过炎症免疫反应,早期的免疫系统边消灭人侵者,边修复受损细胞。
C炎症免疫反应几乎与所有致命和非致命的慢性疾病的形成有关。
D炎症免疫反应能调节癌症的形成过程,是加速癌症爆发的帮凶。
2.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有关“这种针对性的防护举动”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对体内伤势过重的细胞,早期免疫系统会将其销毁,以防它们变成恶性细胞。
B对所有穿过动物皮肤或外壳的微生物和毒素,先天性免疫系统都会将其歼灭。
C对某种进入体内的外来物质,后天适应性免疫系统先进行识别,然后有目的地攻击。
D对病变组织,先天性免疫系统会将一些具有伤口修复功能的细胞转移过去进行修补。
3.下列表述属于魏因贝格《癌症生物学(修订版)》中所表达的观点的一项是
A恶性肿瘤细胞在体内扩散和身体本来存在的的炎症是癌症形成的原因。
B病变组织里的各种免疫细胞反而会变成恶性细胞的帮凶,加速癌症爆发。
C肿瘤是畸变细胞的集合体,它只为自己而生长,对机体没有任何益处。
D治疗癌症也许并不需要铲除所有癌细胞,采用消炎抗癌疗法可能有效。
4.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糖尿病导致患者体内出现炎症,这是先天性免疫系统发生作用的结果。
B如果身体的某个部位长有恶性肿瘤,在其他部位有可能检测到癌细胞。
C如果一个人患了某种慢性疾病,那么可以在其体内检测到遗传损伤。
D把癌细胞困在身体某个特定区域让它自生自灭可能会成为一种新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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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9分,每小题3分)
从李煜词看古典诗词的精神世界
李工
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中,以“礼”为核心的专制主义文化曾经造成了中国人缺少个性、没有主体意识的仆从心态,从而在皇权专制社会里,不得不在话语中掩藏自己的真实思想。唯在中国古典诗词中,他们的思想感情和精神诉求才得到了真实的表达。
历史的本来面貌很难在官方的史书中得到客观地再现,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才有现代史学家陈寅恪“以诗证史”的独辟蹊径的创见。有人指出,唯读古典诗词才能窥见中国古代文人的内心世界,才能领略中国历史社会的真实风貌。古典诗词的这种精神世界,赋予了它们文学之外的又一层意义。
在“成者王侯败者寇”的传统观念中,李煜仅是个不足挂齿的亡国之君。不读他的词,你只能知道他是南唐后主,是一位治国乏才软弱无能的小皇帝。你不会想到,他原来是位杰出的词林大家,他流传下来的为数不多的词作,千百年来广为流传,脍炙人口。在人类可见的将来,只要人类的苦难没有历尽,相信李煜的词仍然拥有广泛的读者,因为那是作者在经历天堂到地狱般的落差后,悲至极处才有的超越自我的悲天悯人情怀。当代著名学者刘再复先生认为,李煜的词“与《红楼梦》都不是国家关怀,是天下关怀,是普世关怀”。这样深得李煜词思想情感真谛的点拨,为普通读者打开李煜词中的精神世界,提供了一把少走弯路的钥匙。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这是一种让人愁不起来的愁,一种超越自我、忧患人类的愁,一种将自身的情感和思绪融入无限的时间和空间才有的愁。这样的愁透着“阅尽人间春色”的凛然大气,直逼人的心灵深处。这样的愁,源自人间永恒的苦难,不仅像江水东流一样无奈,也像江水东流一样恒久。愁这种情绪是一种主动意识,是一种客观的反映,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鲁迅笔下的那些神情麻木、眼光呆滞的“庸众”是不会愁的。李煜的愁,是对人生悲苦的提炼,是洞察人世炎凉的智慧,是探究人类无尽苦难的思索。愁是李煜艺术创作的一条精神主线,是其绝大多数词中的思想感情的本质。这一点,是李煜的词之所以具有永久艺术魅力的根本原因。伟大的作品往往源于崇高的苦难意识。为什么李煜的这首词,特别是词中的这一名句,千百年来在一代又一代人中传诵不衰?大概不是出自对一个亡国之君的怜悯吧?
中国古典诗词所蕴含的极其丰富的内容,是一座博大无尽的宝藏矿山,是“精神成人”、“人文培养”中最理想的精神源头,从那里会汩汩流出滋润心田的泉水。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心灵净化和精神提升,会产生巨大的潜移默化作用。西谚云:喜欢音乐的孩子不会犯罪。在我们这个文明悠久的东方大国里,喜欢古典诗词的人,不会乏味得面目可憎。相信人们通过对中国古典诗词的认真阅读,将会发现一个中国古典诗词才有的美的世界、情的长河,会在古典诗词的熏陶和启发中,营造出自己的精神家园。
(改编自《书屋》2011.8)
下列各项中,对“古典诗词的精神世界”的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与官方的史书相比,古典诗词能够更为真实地表达出诗人的思想感情与精神诉求。
B.我们从古典诗词中可以窥见中国古代文人的内心世界,领略中国历史的真实风貌。
C.中国古典诗词中的作品源于崇高的苦难意识,因此在一代又一代人中传诵不衰。
D.中国古典诗词所蕴含的丰富内容,对青少年的心灵净化与精神提升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下列各项中,与刘再复对李煜词的理解不一致的一项是()

A.李煜词展示了一位治国乏才、软弱无能的亡国之君的痛苦,形成了永恒的艺术魅力。
B.李煜词所抒写的愁将自身的情感和思绪融入无限的时间和空间,直逼人的心灵深处。
C.李煜的人生经历了从天堂到地狱般的巨大落差,其词有着超越自我的悲天悯人情怀。
D.李煜词的愁是对人生悲苦的提炼,是洞察人世炎凉的智慧,是探究人类无尽苦难的思索。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以“礼”为核心的专制主义文化的压制下,中国人缺少个性,不敢在话语中表达自己的真实思想。
B.现代史学家陈寅恪独辟蹊径,提出“以诗证史”的观点,主张从诗歌中窥视古代文人真实的内心世界。
C.在作者眼中,李煜词中展现的愁和鲁迅笔下的那些神情麻木、眼光呆滞的“庸众”的愁不可相提并论。
D.喜欢并认真阅读古典诗词的人,会得到古典诗词的熏陶与启发,去营造自己的精神家园,不会乏味得面目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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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北平
老舍
如果让我写一本小说,以北平作背景,我不至于害怕,因为我可以捡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但要让我把北平一一道来,我没办法。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是太少了,虽然我生在那里,一直到廿七岁才离开。以名胜说,我没到过陶然亭,这多可笑!以此类推,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想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语言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表达出来。我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细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只是说不出而已。
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但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像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这不但是辜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④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的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虽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像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⑤虽说巴黎的布置比伦敦、罗马匀调得多,可是比上北平来还差点儿。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连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这种分配法可以算——在我的经验中——天下第一了。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的喘气;不在有许多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周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每一个城楼,每一个牌楼,都可以从老远就看见。况且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和西山呢!
⑥好学的,爱古物的人们自然喜欢北平,因为这里书多古物多。我不好学,也没钱买古物。但我却喜爱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花草是种费钱的玩艺,可是北平的“草花儿”很便宜,而且家家有院子,可以花不多的钱而种一院子花,即使算不了什么,可是到底可爱呀。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是多么省钱省事而且会招来翩翩的蝴蝶。至于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黄瓜,菠菜等等,大多数是直接由城外担来而送到家门口的。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一般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从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美国包着纸的橘子遇到北平的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⑦是的,北平是个都城,可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没有像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者只有在北平才能享受一点清福吧。
⑧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段⑤中,作者说“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结合本段内容,概括说明“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请分析划线句子“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但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像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的内涵。
文中为什么要写到伦敦、巴黎、罗马和堪司坦丁堡等城市?然后作者选取近似北平的巴黎作比较,二者各有什么特点?
文章划线处以“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收笔,这一笔好在哪里?
老舍先生的作品常带着鲜明的个人色彩,请结合文本谈谈本文的语言风格?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郭秉文:国立东南大学之父
国立东南大学(现南京大学)的创建是郭秉文办学生涯中最辉煌的一页,正是由于在东南大学的创立和发展过程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巨大作用,郭秉文被人们誉为“东南大学之父”。
1908年郭秉文远涉重洋,赴美留学。郭秉文就读的哥伦比亚大学教育研究生院是美国最著名的教育学院,在管理上别具特色,有一套较系统体现民主精神的管理规范。这些都在郭秉文日后执掌东南大学的过程中留下了深深的印痕。1914年,他以题为《中国教育制度沿革史》一文获得博士学位,成为中国最早的教育学博士。郭秉文对教育问题广泛而深入的思考,无疑为他以后的办学活动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郭秉文一拿到博士学位,旋即回国,协助江谦筹备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他要将他所学到的教育理论应用于实践。江谦为耆德硕儒,国学根基深厚,而郭秉文通晓中西,时称“新学巨子”,两人相得益彰。
1919年教育部正式委任郭秉文为校长。其时正值“五四”运动,在时代潮流推动下,郭秉文着手对南高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最有意义的改革是开“女禁”,倡男女同校。“五四”之前中国的高等学校,除个别私立大学外,仅招男生而不招女生。兼收女生的消息传出,朝野哗然,流言蜚语不堪入耳,甚至思想比较开明的南高老校长江谦也明确表示反对。后经郭秉文多方解释,招收女生的入学考试终于如期进行。高等教育中“女禁”的打破推进了教育的民主化,揭开了中国高等教育史上新的一页。
1920年4月郭秉文在校务会议上正式提出建立东南大学的建议,经过讨论,一致赞成。经过郭秉文一年多的奔走,虽几经波折,1921年9月,国立东南大学正式成立,郭秉文任校长。
清末以来,中国大学的办学模式主要模仿日本,而日本又是学欧洲。民国建立,这种状况并没有太大的改变,不过从转手日本变成了直接向欧洲学习。而对美国大学模式的引入则自东南大学始,郭秉文在其中厥功甚伟。郭秉文从一开始就努力移植美国大学模式,选科制、评议会、董事会,处处可见美国大学模式的痕迹。和北大的欧洲大学模式相比,东南大学的美国模式有几个显著的特点:在学校行政管理上,设置董事会;在大学职能的定位上,面向社会,服务社会。
还在东南大学筹备之初,郭秉文就借鉴欧美各大学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的职权是很大的,它是全校最高的立法和决策机构,地位与校长并列甚至更高。这种领导体制在国立、公立各高校中是首次建立。董事会不仅加强了学校与政府、教育与社会的联系,提高了东大的知名度,而且,为东大在解决资金、物质供给以及与地方相处方面的各种具体问题上,提供了极大便利。这一做法后为其他大学所仿效。郭秉文对美国大学管理体制的引入及其在东大的成功,对整个近现代中国大学管理体系的变迁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东南大学的另外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强调面向社会,服务社会。所谓面向社会,就是办学的资金从社会筹集,学校的系科设置根据社会的需要来加以调整。所谓服务社会,就是将大学活动扩展到校园之外,让大学走出象牙塔,使大学成了社会进步与社区发展的“服务站”。也就是说,大学除了承担传授和发展高深学问的基本职能外,还有社会服务的职能。
1921年,东南大学成立后,郭秉文就在全国率先开办了暑期学校,郭秉文不仅亲自上阵授课,还特地邀请了美国的杜威、孟禄,德国的杜里舒和国内的梁启超、胡适等一批名家前来讲学。
除了暑期学校外,东大教育科还举办了许多其他“推广事业”,如推广平民教育,为乡村失学儿童进行义务教育等;农科则通过组织农村巡回演讲团、农业展览会,普及农业科学知识,推广优良品种等;商科则通过坚持办商科夜校,为各界有志求学的青年提供业余学习提高的机会。
近代以来,随着科举的废除和学堂的建立,中小学教师均由专门的师范院校培养。郭秉文不赞同这种做法,他力主高等师范学校应并入综合大学,使综合大学兼有培养师资的功能。郭秉文留学美国多年,他就读的哥伦比亚大学就是综合大学办师范教育的成功典范,这给了他很大的启发。他认为,要培养上乘的教师,必须“寓师范于大学”。因为中学以上的教师必须有宽厚的基础知识,在一个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大学里,能够很好地协调通才与专才的关系,使通才不致空疏,专才不致狭隘。综合大学的优秀人才,经过一定的教师训练,一定会成为优秀的教师。
由于政局的剧变,1925年郭秉文被免职。离开东南大学后的郭秉文并未放弃对教育的热爱。1926年,他在美国费城组织了中国五千年教育文化发展的图片展览。晚年定居美国的郭秉文在1958年创办了中美文化教育协会,虽在暮年,“未尝以优游林泉,而自寻暇逸也”,他仍在为教育事业忙碌。
(摘编自《郭秉文:国立东南大学之父》)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郭秉文赴美留学期间,美国大学富有民主精神的管理模式和当时自己对教育问题广泛而深入的思考,都对他日后回国办学产生了重要影响。
B.东南大学刚一建立,郭秉文就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最有意义的就是开“女禁”,虽然遭到了非议,但经过他多方努力,最终得以施行。
C.郭秉文在东南大学之所以积极倡导美国大学模式,是因为这一模式不论在学校行政管理上还是在大学职能的定位上都优于北大的欧洲模式。
D.郭秉文主张大学应面向社会、服务社会,要走出象牙塔,把办学的重点放在服务社会这一职能上,让大学成为社会进步与社区发展的“服务站”。

E.尽管离开了大学,郭秉文仍关心和热爱着中国教育事业,在美国宣传中国教育文化,促进中美文化教育的交流,虽在暮年仍为教育忙碌不已。
(2)郭秉文在办学生涯中,为中国近现代高等教育做出了哪些重要贡献?请简要概括。
(3)郭秉文为什么主张“寓师范于大学”?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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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 亲 (莫言)
①我出生于山东省高密县一个偏僻落后的乡村。5岁时,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艰难的岁月。生活留给我最初的记忆是母亲坐在一棵白花盛开的梨树下,用一根紫红色的洗衣棒槌,在一块白色的石头上,捶打野菜的情景。绿色的汁液流到地上,溅到母亲的胸前,空气中弥漫着野菜汁液苦涩的气味。那棒槌敲打野菜发出的声音,沉闷而潮湿,让我的心感到一阵阵地紧缩。
② 这是一个有声音、有颜色、有气味的画面,是我人生记忆的起点,也是我文学道路的起点。我用耳朵、鼻子、眼睛、身体来把握生活,来感受事物。储存在我脑海里的记忆,都是这样的有声音、有颜色、有气味、有形状的立体记忆。这种感受生活和记忆事物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我小说的面貌和特质。这个记忆的画面中更让我难忘的是,愁容满面的母亲,在辛苦地劳作时,嘴里竟然哼唱着一支小曲!
③母亲没读过书,不认识文字,她一生中遭受的苦难,真是难以尽述。战争、饥饿、疾病,在那样的苦难中,是什么样的力量支撑她活下来,是什么样的力量使她在饥肠辘辘、疾病缠身时还能歌唱?有一段时间,村子里连续自杀了几个女人,我莫名其妙地感到了一种巨大的恐惧。那是我们家最艰难的时刻,我总担心母亲走上绝路。每当我下工归来,一进门就要大声喊叫,只有听到母亲的回答,心中才感到一块石头落了地。有次下工回来,母亲没有回答我的呼喊。我感到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不由地大声哭起来。这时,母亲从外边走了进来。她对我非常不满,她认为一个人尤其是男人不应该随便哭泣。她追问我为什么哭。我不敢对她说出我的担忧。母亲理解了我的意思,她对我说:“孩子,放心吧,阎王爷不叫,我是不会去的!”
④母亲的话虽然腔调不高,但使我陡然获得了一种安全感和对于未来的希望。这是一个母亲对她忧心忡忡的儿子做出的庄严承诺。活下去,无论多么艰难也要活下去!现在,尽管母亲已被阎王爷叫去了,但她面对苦难挣扎着活下去的勇气,将永远伴随着我,激励着我。
⑤我曾从电视上看到过一个终生难忘的画面:以色列重炮轰击贝鲁特后,滚滚的硝烟尚未散去,一个面容憔悴、身上沾满泥土的老太太便从屋子里搬出一个小箱子,箱子里盛着几根碧绿的黄瓜和几根碧绿的芹菜。她站在路边叫卖蔬菜。当记者把摄像机对准她时,她高高地举起拳头,嗓音嘶哑但异常坚定地说:我们世世代代生活在这块土地上,即使吃这里的沙土,我们也能活下去!
⑥老太太的话让我惊心动魄,女人、母亲、土地、生命,这些伟大的概念在我脑海中翻腾着。这种即使吃着沙土也要活下去的信念,正是人类历尽劫难而生生不息的根本保证。这种对生命的珍惜和尊重,也正是文学的灵魂。
⑦在那些饥饿的岁月里,我看到了许多因饥饿而丧失人格尊严的情景,譬如为了得到一块豆饼,村里粮食保管员让一群孩子学狗叫。学得像,他便把那块豆饼远远掷了出去,孩子们蜂拥而上抢夺那块豆饼。我也曾是那些学狗叫中的一个。回家后,父亲和爷爷严厉地批评了我。爷爷对我说:嘴巴就是一个过道,何必为了一块豆饼而学狗叫呢?人应该有骨气!他们的话,当时并不能说服我,但我感到了话里的一种尊严,这是人的尊严。人,不能像狗一样活着。
⑧ 我的母亲教育我,人要忍受苦难,不屈不挠地活下去;我的父亲和爷爷又教育我人要有尊严地活着。他们的教育,使我获得了一种面临重大事件时做出判断的价值标准。
⑨饥饿的岁月使我体验和洞察了人性的复杂和单纯,认识到了人性的最低标准,看透了人的本质的某些方面。多年后,当我拿起笔来写作的时候,这些体验,就成了我的宝贵资源。我的小说里之所以有那么多严酷的现实描写和对人性的黑暗毫不留情的剖析,是与过去的生活经验密不可分的。当然,在揭示社会黑暗和剖析人性残忍时,我也没有忘记人性中高贵的有尊严的一面,因为我的父母、祖父母和许多像他们一样的人,为我树立了光辉的榜样。这些普通人身上的宝贵品质,是一个民族能够在苦难中不堕落的根本保障。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第一段,作者从听觉、视觉、嗅觉等方面描写母亲捶打野菜的情景,构成了一幅有动作、有声音、有颜色、有气味的劳动场面,表现了在饥饿缠绕的苦难岁月里母亲的勤劳、朴实与坚韧。
B.这篇散文与传统的叙写母亲以及母子亲情的文章一样,回忆母亲在苦难日子里顽强生活的勇气与信念及对“我”的启悟与激励,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母亲的由衷尊敬与感恩,全文主要赞美了作者母亲的勤劳乐观和坚韧。
C.本文综合运用了记叙、描写、抒情、议论等表达方式,语言简洁而意蕴丰富,平淡中见警策,平凡中显深沉,令人回味无穷。
D.文中用了不少文字写了父亲和爷爷,这与标题联系不紧,文章显得思路不够严谨,因此本文在驾驭材料,谋篇布局方面还有待商榷。

E.文中“这种对生命的珍惜和尊重,也正是文学的灵魂”这句话告诉我们:面对苦难也要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念是对生命的珍惜和尊重,这种对生命的珍惜和尊重也是文学保持生命力的根本。
第③段中,画线句子“有一段时间,村子里连续自杀了几个女人,我莫名其妙地感到了一种巨大的恐惧”,在文章结构和内容上有何作用?


请简要分析文章中“母亲”这个人物形象的特点,并举例说明。


本文题目为“母亲”,但文中又用了不少文字写了父亲和爷爷,请结合全文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原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钱穆:你是中国人,不要忘记了中国
钱穆,字宾四,江苏无锡人,著名历史学家,国学大师。其《国史大纲》被公推为中国通史最佳著作之一。1949年秋,任香港亚洲文商学院院长;1950年,在香港创办新亚书院,1990年去世,是当代中国声名赫赫的一位文化宗师。
在《国史大纲》的引论中,钱穆说:“唯藉过去乃可认识现在,亦唯对现实有真实之认识,乃能对现在有真实之改进。”“故欲其国民对国家有浓厚之爱情,必须先使其国民对国家已经之历史有深厚之认识。”余英时认为钱穆毕生以发掘中国历史和文化的主要精神及其现代意义为治学宗旨。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研究历史的人总是好旧的,所以女人嫁给历史学家肯定是不会错的。钱穆在北京教书时,中式的长袍已经成了一种落伍的标志。但是钱穆看到好友陈寅恪穿长袍,他也改穿长袍,并把这一习惯一直坚持到老。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受到西方文明的冲击时,钱穆以这样最直接的方式宣布自己将坚决捍卫自己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这是需要很大的勇气与毅力的。
钱穆在燕京大学的时候,作为一所美国人创办的教会大学,燕大的水电费催缴单都是用英文写的,对此,大家也觉得很正常。但是钱穆不干了,他每个月接到水电缴费单后都把它扔到一边。后来学校派人来质问这个“老赖”,钱穆告诉来人:“我是学校聘用的一个国文教师,不必要认识英文。为什么你们在中国办学校要用英文发通知?”
钱穆在中学执教时有一段时间兼过英文课,他的英文水平看懂水电单绰绰有余,他的理由无非是外国人在中国办学校就得用中文,这种行为是一种保护民族文化的本能。为此,他不惜当刺头儿。
值得一提的是,在一次燕大校长司徒雷登与教师的宴会上,钱穆大胆直言,批评燕大各楼的起名问题,说入校门即见M楼、S楼,不伦不类,既然在中国,就应该起个中国名字才是。司徒雷登最终接受了钱穆的建议,事后,他按照各楼美国捐建者名字的汉译,将M楼改为穆楼,S楼改为适楼,办公楼命名为贝公楼。有人跟钱穆开玩笑说:“正是因为你的提议,学校以你的名字来命名一座楼,与胡适各分各占一楼,你真是荣幸啊!”新中国成立后,燕大并入北大,北大搬到了燕大的校园,现在北大校园的未名湖,就是当年钱穆起的名。
在钱穆的心目中,一国的传统文化和民族精髓首推其历史,他认为一个国民只有充分了解本国的国史,才能建立起对国家民族的“信仰”。
钱穆欣赏顾炎武的观点,认为“亡国”与“亡天下”有着本质的区别,“亡国”不过是改朝换代,而“亡天下”则意味着一国精神文化的消亡,这才是最可怕的。
1950年秋,钱穆在香港创办“新亚书院”,期间历经坎坷与打击,艰辛难为外人道也。彼时已经功成名就的钱穆完全可以不用去自讨苦吃,但他看到许多流亡到香港的青年人彷徨无着,失去精神支柱,觉得自己应该尽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经世救国的责任,借由在百年殖民之地上办校之机,倡导中国文化,让流亡者别忘了要做中国人。
1986年6月9日,九十二岁高龄的钱穆在台湾自己的寓所素书楼讲完最后一课,从此告别杏坛,他给自己的学生留下了最后赠言:“你是中国人,不要忘记了中国!”毫无疑问,钱穆心中的“中国”正是一个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灿烂文明的中国。
1990年8月30日晨,风雨之日,钱穆于台北杭州南路新迁寓所去世,享年96岁,身后留下一千四百万言的著作。1992年,钱穆魂兮归来,归葬太湖水滨。而他留在岭南的足迹,也被历史一路仔细搜集,成为后人阅读钱穆时一个绕不过去的章节。
钱穆的学生余英时在他逝世后写下了这样的挽联:
一生为故国招魂,当时捣麝成尘,未学斋中香不散。
万里曾家山入梦,此日骑鲸渡海,素书楼外月初寒。
(1)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学生余英时认为,作为一代文化宗师的钱穆是以阐述和发挥中国历史和文化的主要精神为毕生治学宗旨的。
B.“女人嫁给历史学家肯定是不会错的”一句看似闲笔,且有明显戏谑意味,但活跃了文章气氛,也自然引出了关于钱穆的轶事。
C.在面对西方文明的冲击时,钱穆总是非常直接地宣布自己坚决捍卫本国和本民族的文化,这需要很大的勇气与毅力。
D.钱穆同意顾炎武的观点,认为“亡天下”远比“亡国”要可怕,因为“亡天下”意味着一国精神文化的消亡。

E.钱穆创办“新亚书院”时,已然功成名就,之所以要自讨苦吃,是要倡导中国文化,进而可以获得在殖民地香港办校的机会。
(2)全文以哪些具体事例来表现钱穆先生一生奉行保护民族文化的思想?
(3)有人说余英时的挽联非常准确地概括了钱穆先生一生的治学和情怀,试进行简单分析。
(4)结合全文,联系现实中的具体事例,谈谈你对钱穆捍卫民族文化的思想及行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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