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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你是中国人,不要忘记了中国
钱穆,字宾四,江苏无锡人,著名历史学家,国学大师。其《国史大纲》被公推为中国通史最佳著作之一。1949年秋,任香港亚洲文商学院院长;1950年,在香港创办新亚书院,1990年去世,是当代中国声名赫赫的一位文化宗师。
在《国史大纲》的引论中,钱穆说:“唯藉过去乃可认识现在,亦唯对现实有真实之认识,乃能对现在有真实之改进。”“故欲其国民对国家有浓厚之爱情,必须先使其国民对国家已经之历史有深厚之认识。”余英时认为钱穆毕生以发掘中国历史和文化的主要精神及其现代意义为治学宗旨。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研究历史的人总是好旧的,所以女人嫁给历史学家肯定是不会错的。钱穆在北京教书时,中式的长袍已经成了一种落伍的标志。但是钱穆看到好友陈寅恪穿长袍,他也改穿长袍,并把这一习惯一直坚持到老。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受到西方文明的冲击时,钱穆以这样最直接的方式宣布自己将坚决捍卫自己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这是需要很大的勇气与毅力的。
钱穆在燕京大学的时候,作为一所美国人创办的教会大学,燕大的水电费催缴单都是用英文写的,对此,大家也觉得很正常。但是钱穆不干了,他每个月接到水电缴费单后都把它扔到一边。后来学校派人来质问这个“老赖”,钱穆告诉来人:“我是学校聘用的一个国文教师,不必要认识英文。为什么你们在中国办学校要用英文发通知?”
钱穆在中学执教时有一段时间兼过英文课,他的英文水平看懂水电单绰绰有余,他的理由无非是外国人在中国办学校就得用中文,这种行为是一种保护民族文化的本能。为此,他不惜当刺头儿。
值得一提的是,在一次燕大校长司徒雷登与教师的宴会上,钱穆大胆直言,批评燕大各楼的起名问题,说入校门即见M楼、S楼,不伦不类,既然在中国,就应该起个中国名字才是。司徒雷登最终接受了钱穆的建议,事后,他按照各楼美国捐建者名字的汉译,将M楼改为穆楼,S楼改为适楼,办公楼命名为贝公楼。有人跟钱穆开玩笑说:“正是因为你的提议,学校以你的名字来命名一座楼,与胡适各分各占一楼,你真是荣幸啊!”新中国成立后,燕大并入北大,北大搬到了燕大的校园,现在北大校园的未名湖,就是当年钱穆起的名。
在钱穆的心目中,一国的传统文化和民族精髓首推其历史,他认为一个国民只有充分了解本国的国史,才能建立起对国家民族的“信仰”。
钱穆欣赏顾炎武的观点,认为“亡国”与“亡天下”有着本质的区别,“亡国”不过是改朝换代,而“亡天下”则意味着一国精神文化的消亡,这才是最可怕的。
1950年秋,钱穆在香港创办“新亚书院”,期间历经坎坷与打击,艰辛难为外人道也。彼时已经功成名就的钱穆完全可以不用去自讨苦吃,但他看到许多流亡到香港的青年人彷徨无着,失去精神支柱,觉得自己应该尽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经世救国的责任,借由在百年殖民之地上办校之机,倡导中国文化,让流亡者别忘了要做中国人。
1986年6月9日,九十二岁高龄的钱穆在台湾自己的寓所素书楼讲完最后一课,从此告别杏坛,他给自己的学生留下了最后赠言:“你是中国人,不要忘记了中国!”毫无疑问,钱穆心中的“中国”正是一个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灿烂文明的中国。
1990年8月30日晨,风雨之日,钱穆于台北杭州南路新迁寓所去世,享年96岁,身后留下一千四百万言的著作。1992年,钱穆魂兮归来,归葬太湖水滨。而他留在岭南的足迹,也被历史一路仔细搜集,成为后人阅读钱穆时一个绕不过去的章节。
钱穆的学生余英时在他逝世后写下了这样的挽联:
一生为故国招魂,当时捣麝成尘,未学斋中香不散。
万里曾家山入梦,此日骑鲸渡海,素书楼外月初寒。
(1)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学生余英时认为,作为一代文化宗师的钱穆是以阐述和发挥中国历史和文化的主要精神为毕生治学宗旨的。
B.“女人嫁给历史学家肯定是不会错的”一句看似闲笔,且有明显戏谑意味,但活跃了文章气氛,也自然引出了关于钱穆的轶事。
C.在面对西方文明的冲击时,钱穆总是非常直接地宣布自己坚决捍卫本国和本民族的文化,这需要很大的勇气与毅力。
D.钱穆同意顾炎武的观点,认为“亡天下”远比“亡国”要可怕,因为“亡天下”意味着一国精神文化的消亡。

E.钱穆创办“新亚书院”时,已然功成名就,之所以要自讨苦吃,是要倡导中国文化,进而可以获得在殖民地香港办校的机会。
(2)全文以哪些具体事例来表现钱穆先生一生奉行保护民族文化的思想?
(3)有人说余英时的挽联非常准确地概括了钱穆先生一生的治学和情怀,试进行简单分析。
(4)结合全文,联系现实中的具体事例,谈谈你对钱穆捍卫民族文化的思想及行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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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最后的猎手
子虚
在一大堆麻烦的工作终于告一段落后,我终于在那个雾霾笼罩的下午逃离西安,启动登太白山穿大秦岭的行程。但两天前,我却在途中崴了脚,像一辆瘪了胎的车,不得已滞留在猎人的木屋。我的脚踝肿得厉害,可猎人宽慰我说,等同伴回转来,你跑得会像山上的麋鹿一样快。他采来草药,捣碎了敷在我肿痛的脚腕上。猎人说,睡一晚,明早醒来,如果你愿意,你就能跟着我去打猎了。
打猎?能猎到什么?
猎人咧嘴笑:你想要打到野鸡,山兔,羊鹿,还是狼?
他的语气像是说,整个群山都是他的花园,你想要剪一支玫瑰,月季,还是菊花,全凭你的心思啦。但我偏说,我早知道禁猎了,你能住在这山里,也是披着个猎人的名头,没准儿你是偷偷摸摸住在山里的,恐怕猎枪早被收了。我意外地看见猎人一改刚才的天真和得意,脸上现出那么羞涩的表情来,低头嘟哝:你说对了。野物少了,枪没了,我这个猎人也没了。我一时有揭了别人短处的不安,就安慰猎人说,若是你还能套住一只野兔,我就很知足了。
猎人在这天早上唯一做的事,就是用埋在火塘里的火种点燃一些劈碎的木柴,使火焰升起来,再在火上烧开水罐里的水,泡一壶浓浓的茶。猎人倒一碗茶给我,又递过一大块锅盔,把一碟成盐和两根打蔫儿的青椒放在我俩之间。我确信这就是我能得到的早餐了。我喝掉茶,再倒一碗茶,然后学猎人的样子,吃我的早餐。如果是在早先,我不止给你野兔汤,我该给你更好的吃食。他的语气不是歉意,是平淡。好点的吃食是什么呢?我本想问,又忍住了。但山野寂静,我又从来没像现在这样清闲、无所事事过,就努力在我和这个寡言的猎人之间找话。我说,这锅盔我猜是你老婆烙的。猎人再次笑:老婆子在山下开饭馆,这个饼在店里卖得火。猎人老婆开的小饭馆是政府用于搬迁的创业扶持项目。要不我死活不下山的。猎人说,老婆子倒是喜欢山下,说人多,不用整天哑巴似的不说几句话。我说:你呢,一个人跑来这山上?猎人再次露出难为情的样子:我待在山下会身子疼、脑壳疼、骨头疼。帮不了老太婆的忙,还让她替我操心,惹她烦,她就放我回山里住几天。
环顾简陋至极的木屋,我沉吟说,如果能找一份适合你的工作,你做不?猎人吃惊地看着我,张大嘴巴,你是说我能在山下打猎?山下除了人,鸡都见不到几只,还能打猎?看来这哥们儿一心只在打猎上。我想起山下围栏开狩猎场的朋友,招徕城里人玩狩猎游戏,如果让这个真正的猎人在那里教习游客狩猎,打打那些家养的兔子、山鸡,不是让那些城里人玩的把戏更有真实感,顺便还把猎人给安置了?于是我肯定地回答猎人,我能帮他找到打猎的营生。猎人笑,眼里完全是听笑话的表情。
午后,我躺在一捆干草上晒太阳,在叮咚水声中朦胧睡去。醒来。又睡去。 这天晚饭时分,我打开我的背包,倒出里面的瓶瓶罐罐,一一开启,在地上摆了一大片,我说我请客,晚饭不用做了。猎人也不谦让,从床下摸出一瓶酒,找来两只碗倒上,我们就坐下吃喝。只是吃喝。我再次体会到面对一个语言金贵的人,安静的可贵。我发现直到现在,猎人也没问过我的职业、我的家庭、我从哪里来这样的话。即便我说要帮他找到狩猎的差事,他也想不到对我作言语上的考察。我忽然领悟了这个猎人身上珍稀的沉静,这使他走出我心存假象的卑微,使他的样子在我心里明亮起来,可敬起来。
第二天,我在鸟雀的吵闹声中醒来,耳畔碎银般明亮的鸟鸣声,璀璨的阳光透过猎人没有窗帘的窗子射在我眼睛上,晃得我睁不开眼,真是一个奇异的陌生的早上。我转动脚腕,不疼了,像是好了。
你终于醒了。猎人站在门边看着我说,我都等你一个时辰了。你再不醒,菌子可要候老了。我跟猎人走到一棵桦树后面,我先看见一棵巨大的菌子顶着露珠站在那里。围着那棵大菌子,一片大小相仿的小菌子侍从似的向四周铺开去。
猎人找来一堆干透的柴火,在离菌子三米的地方点燃,而后等待柴火燃尽,直到火焰消失,只剩下一堆红火炭。猎人走到那片菌子边,蹲下,从腰间抽出小刀片,先把那棵最大的菌子齐根割下,托在刀片上,捧到那堆红炭上,一棵又一棵的菌子就这样被捧到火炭上,猎人顺势用刀尖刨开菌子,随着吱吱叫声,一股清冽的香气升腾出来,向四周弥散。吱吱的叫声慢慢变小,菌子慢慢瘦小下去。猎人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倒出纸包里的盐和辣椒面,直到吱吱声最后消失,火炭从红变成黑灰。随后我们吃掉火炭上全部的菌子。我们踢起潮润的土,掩埋了灰烬。站起来。
太阳从桦树后面升腾起来,五彩斑斓,美不能言。
(摘编自《北京文学》2014年第12期)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猎人用草药医治“我”崴伤的脚踝,并保证说第二天就可以上山打猎,起初“我”对他的医术表示怀疑,但第二天早上“我”的脚踝果然不疼了。
B.小说写第二天清晨“我”耳畔“碎银般明亮的鸟鸣声璀璨”,化听觉为视觉,生动地表现了鸟雀鸣声的清亮细碎和自己一夜安眠后的愉悦舒畅。
C.“我”想为猎人在山下找个打猎的营生,不仅是因为不忍看他独自在简陋的木屋中艰苦生活,也是被他对打猎生活的热爱和留恋感动。
D.在“我”毫不留情地指出禁猎的事实后,猎人终于能够直面自己已经失去了狩猎权利这一现实,不再自欺欺人地沉浸在天真和得意之中。

E.小说以平静的语调,白描式的语言,表达了对猎人无法狩猎的深切同情,也流露出对狩猎这一传统职业在当今日渐衰微的忧思。
(2)小说中的猎人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是怎样通过“我”来表现猎人这一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4)小说最后两段为什么要详细描写猎人与我烹食菌子的过程?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唐朝的安史之乱可以说是中国社会变迁的一条分水岭。在这之后,“士”和“民”的分界不像先前的严格和清楚了,彼此开始流通。虽说士人流落民间的是少数,老百姓加入士流的却渐渐多起来。这些新晋的士人一面学习和享受那些雅的,一面却还不能摆脱或蜕变那些俗的。人既然很多,大家都这样,也就不觉其寒碜;不但不觉其寒碜,还要重新估定价值,“雅俗共赏”似乎就是新提出的尺度或标准。
②早在中唐,禅宗就开始用口语记录大师的说教。用口语原本为的是化俗,也就是争取群众。“语录”就成为一种文体了。这之后就是唐朝的“传奇”。照陈寅恪先生的意见,这种“传奇”大概起于民间,文士是仿作,文字里多口语化的地方。陈先生并且说唐朝的古文运动就是从这儿开始。他指出古文运动的领导者韩愈的《毛颖传》,正是仿“传奇”而作。到了宋朝,不但古文走上了“雅俗共赏”的路,诗也走向这条路。胡适之先生说宋诗的好处就在“做诗如说话”,一语破的。刚刚来自民间的词,在当时不用说自然是“雅俗共赏”的,后来虽然渐渐雅化或文人化,可是始终不能雅到诗的地位,它怎么着也只是“诗余”。词变为曲,不是在文人手里变,是在民间变的;曲又变得比词俗,虽然也经过雅化或文人化,可是还雅不到词的地位,它只是“词余”。可是虽然俗,大体上却“俗不伤雅”,仍是“雅俗共赏”的玩艺儿。——以上说的种种,都是安史之乱后几百年间自然的趋势,就是那雅俗共赏的趋势。
③虽然俗雅并存,但古人心中的“雅俗共赏”其实仍是以雅为主的,从宋人的“以俗为雅”以及常语的“俗不伤雅”,更可见出这种宾主之分。起初成群俗士蜂拥而上,固然逼得原来的雅士不得不理会甚至迁就着他们的趣味,可是这些俗士需要摆脱的更多。他们在学习,在享受,也在蜕变,这样渐渐适应那雅化的传统,于是乎新旧打成一片,传统多多少少变了质继续下去。前面说过的文体和诗风的种种改变,就是新旧双方调整的过程,结果迁就的渐渐不觉其为迁就,学习的也渐渐习惯成了自然,传统的确变了质,但是还是文言或雅言为主。
④是在什么条件之下才会让俗人所“赏”的,雅人也能来“共赏”呢?孟子说过“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子都的美貌,有眼睛的都容易辨别,自然也就能“共赏”了。孟子接着说:“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这说的是人之常情,也就是所谓人情不相远。以《西厢记》和《水浒传》为例,这都是“雅俗共赏”的作品,“男女”是“人之大欲”之一,“压迫反抗”,也是人之常情。俗人固然同情这些,一部分的雅人,也未尝不高兴这两部书说出了他们想说而不敢说的。这可以说是一种快感,一种趣味,是俗人和雅人在人情上的交点。
⑤十九世纪二十世纪之交是个新时代,新时代给我们带来了新文化,产生了新的知识阶级。这知识阶级包括了更多的从民间来的分子,于是乎有了白话正宗的新文学,词曲和小说戏剧都有了正经的地位。抗战以来又有“通俗化”运动,这个运动并已经在开始转向大众化。“通俗化”还分别雅俗,还是“雅俗共赏”的路,大众化却更进一步要达到那没有雅俗之分,只有“共赏”的局面。这大概也会是所谓由量变到质变罢。
(朱自清《论雅俗共赏》 有删节)
下列关于“雅俗共赏”的相关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安史之乱”可以看作是中国文学向“雅俗共赏”转变的起点,因为战乱打破了“士”与“民”的界限,越来越多的“民”进入到上层社会。
B.从唐宋的诗文演变情况看,“雅俗共赏”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语言的变化,白话文进入文学领域,但还是文言或雅言为主。
C.《西厢记》《水浒传》是“雅俗共赏”的佳作,它们满足俗人和雅人共有的相通的快感趣味的条件,得到了所有俗人和雅人的肯定。
D.到了作者所处的时代,中国文学出现了不分雅俗,只谈共赏的局面,在作者看来这是由于知识阶层融入了更多的来自民间的分子。

下列各项对文章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语录体这种文体来自于中唐时期的禅宗,和尚在传道的过程中把大师的话用口语记录下来,其目的是为了让普通人看懂,便于传道。
B.宋代的词被称为“诗余”,后来的曲又被称为“词余”,大抵是因为二者做到了“俗不伤雅”,仍是“雅俗共赏”的文学形式。
C.“雅俗共赏”其实是“士”与“民”的文化的磨合,是“雅”对俗的迁就,也是“俗”对雅的学习和效仿。
D.作者引用孟子的话,是想证明,有一些美是被人们共同承认并欣赏的,而这些美主要集中在共通的人之常情上。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各项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雅文学和俗文学交融的一个前提就是社会阶层的融合,剧烈的社会动荡,如战乱就成为新文学产生的必要条件。
B.孟子认为口耳目感受的美是人类共同的感受,文学作品雅俗共赏的基础也是共同的人情,因此描写感官的体验,就能做到雅俗共赏。
C.作者认为新旧调整,传统就会变质,这变质的传统就会一直传递下去,可以看出作者对文学传统丧失的无奈。
D.苏轼的词流传千古,不仅仅有其语言接近白话,明白通畅的原因,还有其抒发的情感往往是人们心中郁结却不能言的感受。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袖中藏物
张 炜
为什么古人常常要把东西装到袖子里?尽管他们的袖子又长又宽,可是要塞上东西当口袋用,恐怕也十分不便吧?而且这样还不安全,因为一甩手走路东西就会掉到地上。以此来判断,古人的衣装上面可能没有口袋,即没有装东西的地方。
在古人那儿,衣装除了有御寒遮体的实用,更多的大概还是从可观赏的艺术品的角度去考虑,所以一般不再钉上一个口袋。在他们看来,口袋可能更像一个不太雅观的大补丁。如果有一个暗口袋,装上了东西鼓鼓囊囊,也会破坏了衣装的和谐美观。这时衣装的唯美主义,理所当然地排斥了实用主义。一些小东西如果随手可携,也就顺便装到了衣袖里。问题是这样一来也就无法甩着手走路了,而只能抄着手走、背着手走。这样的走法也就无法急匆匆地快行,可见与当时总的生活节奏、人的舒缓步态是吻合的。
用袖子装东西的时代,相对来讲人的行动会安稳许多,不会有匆促的步伐和惯常的那些大动作,这可能也是古人的日常情状。现在即便是讲究的西装,上面也有不少兜子,它不仅是实用的,而且还成了一种装饰,可见实用本身也成了一种美。古人要提走一些大宗东西,文雅一点的话,也不会装到一只布袋里,而是包裹到一个包袱里。身穿长衫,腋下夹一个包袱行走的人,直到“五四”时期还可以见到。今天,在一些东方国家的老派文人那里,也常可以见到夹着包袱登台授课的场景。这不但不被看作土气可笑的举止,还是一种高古文雅的表现呢。
将物品包入布料中,与投进布袋里,二者之间的感受是有差别的。包裹物品的过程包含了仔细和谨慎,而塞入和投放的对象只会是袋子。棉质和丝质的方巾做了包袱,包裹时要先将物品放到正中,再逐一合上四个边角,会是一种很美好很自然的动作。与袖中盛物相同的是,包袱中的物品也是需要小心夹持的,因为稍有大意就会将东西散落和遗漏。而装在皮包或布袋中的东西就没有这种危险。可见包袱的使用,同样与舒缓的步态、相对平和的生活节奏相协调。古代的意象与风气就这样渗透在举手投足间。如果今天的人一味模仿古人,非要使用包袱并将东西塞入衣袖,那么行动起来稍有孟浪,一定会把其中的物品撒个满地。正像有人刻意地穿上古时长衫上街一样,让人看了觉得十分不自然、也不舒服。这些拟古人士并没有考虑别人的观感,也没有养成那样的温文和习惯,传统的斯文并没有化进血液里,所以另一种滑稽也会滋生出来。
骑马民族的服装和携物习惯与农耕民族区别很大。马的速度和四处驰骋的品性,也决定了马背人的烈性和品质,并会在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体现出来。袖中藏物并抄手背手而行,不会是他们的风格。一只衣袖,在今天的人看来是再简单也没有了,在古人那儿却隐含了这诸多的意义,既实用,又雅致。一些常用的汉语词汇,都在反映着过去的实际情形,如“袖手旁观”、“袖珍”、“挥袖而去”、“领袖”、“袖里乾坤大”,等等。
时风大变,宽松的大袖子如今只能见诸戏剧舞台之上了。
文章开头的两个问句,有什么作用?
物品包入布料和袖中藏物,有哪些相同之处?
文中画线的句子,其中“这诸多的意义”指什么?
阅读全文,探究文章以“袖中藏物”为题的意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隐瞒
石磊
中午时分,忽然,一辆宝马名车停在我的铺门口,下来一位四十多岁的贵妇人。这人我认识,住在我的楼上,叫尚海英。海英一进来就对我说:“老王,我想为我妈镶一口牙,好的牙多少钱?差的又是多少?”
“海英,好的牙有五千多,也有六千多的,那差的一两百元。”我回答海英说。
“老王,你看这样行吗?我想给我妈镶一两百元的,你当她的面说是五千多元的。”海英对我说。
我看了看海英,非常不解地问:“海英,你家有的是钱,干吗这样做?”
“老王,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妈已六十多岁,镶那么好的牙干吗?说不定,镶上不几天她就……”
海英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但我知道她后面想说的是什么话。我用有点鄙视的眼光看了她一眼,很不情愿地说:“好……好吧!”
“老王,就这么说,咱们是好邻居,你可得替我隐瞒。下午,我带她来做牙模。”海英说完就走了。
海英走了不久,住在我楼下的夏玉莹骑着一辆单车来了。玉莹笑着问我说:“王医生,我想为我妈镶一口牙。我妈这人真是的,怎么叫她,她都不来。好的牙多少钱?最差的又多少钱?”
我看了看玉莹心想,你也和海英一样?但我转念一想,玉莹一家不容易,夫妻都是小学教师,两个儿子都在读大学。于是,我还是很和气地说:“林老师,好的有五千多元,差的有一百来元。”
“王医生,妈为我们操劳了一辈子,每次看到她吃东西,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你帮我镶一口最好的牙给她吧,我妈很心疼钱,但你得跟她说是一百来元的,要不,她肯定不镶。”玉莹十分认真地对我说。
我听到玉莹这话,内心很是感动,但故意用海英的话对她说:“林老师,你妈不都七十多岁了吗,镶那么好的干吗?说不定,镶上不几天她就……”
玉莹用惊讶的目光看着我,不满地说:“王医生,你怎么说这话?”
我知道我说错了,歉意地对她说:“夏老师,我是跟你开玩笑的。”
玉莹走时,又郑重对我说:“王医生,这事就拜托你了,千万别让我妈知道。她要是知道了,她是不会来的。”
真是无巧不成书。几天后,尚海英带着妈妈来了,夏玉莹也带着妈妈来了。尚海英的妈妈叫她尚妈妈,夏玉莹的妈妈叫她夏妈妈。因为是同一栋楼,彼此都认识。尚妈妈问夏妈妈:“大姐,你镶多少钱的牙?”
“我……我……我……本来不想镶牙,都七十多了,还镶什么牙,可玉莹就是不肯。”夏妈妈回答说。
“我是问你镶多少钱的?”尚妈妈又问了她一句。
“一……一百多块的就行了,都这把年纪了。”夏妈妈有点不好意思地回答说,她不是钱少不好意思,是怕媳妇在他们的面前没有面子。
“什么?一百多块的?一百多块的还不跟纸糊的一样,我的儿媳妇就给我镶五千多的!”尚妈妈颇为得意地说。
海英有点用质问的口气,对玉莹说:“夏老师,你怎么给夏妈妈镶这种牙,你要是没钱,跟我说一声。老王,你说是不是?”
海英的话,我装着没有听见。玉莹理了理刘海,有点尴尬地说:“将、将就一下吧。”
我自言自语说了一句:“真作假时假作真。”
海英婆媳走了,夏妈妈却安慰儿媳说:“莹,她们的话,你别往心里去。她家有的是钱,咱们一百元要相当她们的五十万元。”
我想了很久,也不知道对她们婆媳说什么好。我精神十分集中,想把这口牙镶好,不然,我就对不起玉莹的那份孝心。
一个星期后的中午,天下着雨,我在房里休息。尚妈妈和夏妈妈到我家来跟我的妈妈聊天。聊来聊去,她们聊起了牙。尚妈妈问夏妈妈说:“大姐,你的牙好使吗?”
“哎呀,我的牙好得很,跟年轻时的牙齿一样。”夏妈妈喜形于色地说。
“这就怪了,你一百多块的牙那么好,我五千多元的牙却差得很。会不会给小王搞错了?”尚妈妈有点怀疑地说。
“让我给你看一看就知道了。”妈妈对尚妈妈说。
妈妈一看到尚妈妈那口牙,就肯定地说:“错了,这牙是便宜的牙。”妈妈说完又对夏妈妈说:“你的牙,我也看一下吧。”妈妈一看到夏妈妈的牙又说:“你这口牙可是好牙,搞错了,搞错了。”
妈妈走进我的房里,把我叫了出来,当着她们的面质问我:“她们的牙是怎么回事,会不会搞错了?”
我本想为她们继续隐瞒,现在看来,不说出实情不行了。于是,我只好把真相告诉她们。
三位老人听后,都十分吃惊……
(选自2014年第3期《北京文学》)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以朴实的语言叙述了两个儿媳妇各为自己的婆婆镶牙的故事,表现了儿媳妇对婆婆的孝心,反映了当前的一些社会风尚。
B.小说善于通过人物语言描写来表现人物性格,虽然海英和玉莹的言语有些地方是相似的,但表达的内心情感却完全不同。
C.说“真作假时假作真”这句话,是因为“我”实在看不惯海英和玉莹的做法,包含着“我”对海英的强烈不满和对玉莹的无限同情,
D.小说故事情节的发展,印证了“真是无巧不成书”这句话,文中的几次巧合,增加了小说情节的真实性,使故事情节顺理成章。

E.“我”本想替海英和玉莹永久地保存秘密的,但妈妈当着两位老人的面质问“我”原因,“我”只好违背着自己的良心说出了真相。
(2)小说中的“我”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3)小说多处运用了对比手法,请找出并简要分析。
(4)本文标题为“隐瞒”,有人认为也能以“真相大白”为标题,你认可哪一个?请阐明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体贴”——中国传统文化的真正特质
张再林
孔子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实际上说的就是这种“体贴”,这是被称为儒家金规则的所谓“恕”之道。按明代学者杨复的解释:“恕者,如心之谓,人己之心一如也。”故“恕”即将心比心,以心度心,也即我心与他心的交流与沟通。然而,在这里,我却宁愿使用“体贴”这个词。在我看来,我与他人的真正交流与沟通,与其说是一种“心思”的运用,不如说是一种“身体”的践履;与其说是一种人心思的“移情”,不如说是一种人生命的“互动”。
我们中国古人更多地是通过“身体语言”,通过“体贴”这一方式和人打交道的。医生给人看病,不是辅以诸如血压计、X光机等仪表仪器,视病人为“看的对象”,而是贴入对方的身体,即所谓的“望、闻、问、切”,调动自己身体的一切感觉器官与病人身体直接接触,以期使自己的生命与病人的生命融为一体,并在这种生命的一体共振中把握病人的所患所疾,所痛所苦。这是一种全身心的投入。这种全身心的投入,也说明了为什么医生自身的“麻木不仁”成为医家之大忌,说明了中医为什么可以运用气功进行生命互植的“介入疗法”,因为在这里,医患双方业已形成为一种无间尔我、情同手足的生命共同体。
医患关系是如此,其他的一切人际关系也不例外。中国古人所谓的“道之以礼”,通过“礼”来和他人进行交往就是雄证。“礼”就其原初义而言,与其说是今人所理解一种专制社会中旨在强化一种统治的等级森严的行为规范,不如说是一种生命共同体中旨在促进人们之间亲和的“身体语言”,它同样是古人的“体贴”的行为方式的一种具体体现。故《论语》中的“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体现了年少者对年老者的体贴,“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则体现了生者对死者的体贴。在这里,人的一举手一投足,身体的一个姿态,脸部的一个表情,已不再是纯粹做作客套的东西,而是以一种既亲切可感又沉默无声的动作语言,传达着人们自己内心的情感和对他人的体贴与关爱,并使社会借以形成为一个温情脉脉、相濡以沫的爱的共同体。
耐人寻味的是,中国古人不仅用“体贴”这一方式把握人际关系,而且从“天人合一”之道出发,把该方式运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中,使自然的万事万物犹如身旁的人一般,同样成为我们“体贴”的对象。因此,古人对自然事物的把握,不是像西人那样,把其看作是异己于人的“自在之物”,用科学的逻辑分析之,剖析之,用工业的机器征服之,利用之,而是把其看作是与自己一样的人称性的生命主体,用身体自身体认之,体悟之,用身体语言交流之,互动之,并使之最终成为与自己息息相通、休戚相关乃至生死与共的生命伴侣。故在古人的心目中,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和人一样,不仅有生命,有两性,有家庭,而且有喜怒哀乐,有生老病死,乃至人有两性,自然有阴阳,人有四体,自然有四时,人有五伦,自然有五行,乃至每一次自然灾害的发生,都被视为所谓的“天的震怒”,所谓的“天象示儆”,乃至“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人的生命的每一次感动,都会同体感通地在自然现象中引起微妙的连锁反应。
因此,“体贴”是洞开中国文化神秘大门的一把钥匙,舍此我们就不能理解中国的“人我不二”的伦理观、中国的“天人合一”的自然观乃至中国的“神美同义”的宗教观。舍此我们也就不能理解古人的“无之不体”的人生境界和追求。乃至于可以用“手足”喻兄弟,用“腹心”喻朋友,用“同胞”喻众生,用“父母”喻天地,乃至其使无论我们人类还是整个宇宙都成为我自身生命机体的生动的隐喻和象征。当然,推出“体贴”这一概念作为中国文化的核心词,并不意味着我们否认孔子的“恕”、孟子的“恻隐”、王阳明的“良知”这些概念同等的重要性。它仅仅是意味着,离开了“体贴”二字,一切其他概念将失去了其解释的生命学依据,并有流于“唯心主义”的嫌疑,因为真正的中国文化实际上是一种“近取诸身”、“反求诸身”的文化,一旦舍弃了这种“身体”,中国文化中的任何东西都无从谈起,因为中国文化中的真正语言实际上是一种“身体语言”,一旦无视这种“身体语言”,中国文化中的一切语言都会苍白无力,并使人莫明其真正的内涵。
(选自《民办教育研究》)
下列选项与文中“体贴”的概念不一致的一项的是()

A.借助血压计、X光机等仪表仪器,对病人进行诊断。
B.中医的“望、闻、问、切”。
C.《论语》中的“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
D.用“手足”喻兄弟,用“父母”喻天地。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被称为儒家金规则的所谓“恕”之道,是指我心与他心的交流与沟通。
B.因为中国的医患双方构成一种无间尔我、情同手足的生命共同体,所以,中医疗法能在生命的一体共振中把握病人的所患所疾,所痛所苦。
C.“礼”也可以视为生命共同体中一种旨在促进人们之间亲和的“身体语言”,是中国古人“体贴”的行为方式的一种具体体现。
D.中国古人把“体贴”运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中,认为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和人一样,不仅有生命、有两性、有家庭,而且有喜怒哀乐、生老病死等。

根据本文内容,下列推断不合理的一项是()

A.中国自古以来把自然看作是与自己一样的人称性的生命主体。用身体自身体认之,体悟之,用身体语言交流之、互动之,就会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B.推出“体贴”这一概念作为中国文化的核心词,意味着离开了“体贴”二字,“人我不二”“天人合一”等概念将失去其解释的生命学依据,必然陷入“唯心主义”泥潭。
C.中国文化的特质更多强调的不是认知,而是身体践履,是一种生命体验。因此也可以说中国文化中的真正语言实际上是一种“身体语言”。
D.要想走进中国文化的大门,真正明白中国文化的内涵,就必须领会中国文化中的“身体语言”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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