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器的性格
①乐器和人一样也是有性格的。就像是人的嗓子,有的人嗓子可以唱得高一些,有的人嗓子却只能唱低音。什么样的嗓子唱什么样的歌是不能乱来的,这也有一种看不到的规律在里边,如果违反了这种规律,唱出来的就会是噪音而难以入耳。很悲剧性的乐器,所以瞎子阿炳才会用它来演奏内心的凄苦。想象一下他一边拉着二胡一边在江南细细的
②中国乐器的性格大多都是悲剧性的,比如二胡,就是一种雨里慢慢走动,又是细细长长的巷子,巷子里的石板路面一块一块都给雨水打得一片湿亮……这应该是晚上,二胡着了雨的湿气就更没了悲剧性之外的那一点点亮丽。
③马头琴更是这样,而且往往是拉马头琴的人还在那里调着琴弦,那悲剧的味道就出来了。它是一种骨子里哀伤的乐器。草原的晚上是一无遮拦的空旷,你站到蒙古包的外边去,天和地都是平面的,没有树也没有山,什么都没有,忽然,马头琴就那么浑厚地响起来了,拉的是什么?是《嘎达梅林》。那样哀怨,那样悲伤,那远方飞来的小鸿雁真是令人柔肠百转。听马头琴演奏这支曲子的时候你最好要喝一些烈酒,但是不能太醉,也不能一点也不醉。这时候你也许会被马头琴感动得流泪——那是一种极好的体验。马头琴也能演奏节奏快的曲子,比如《骏马奔腾保边疆》,节奏是很快的,配着敲打得一如疾风暴雨的木鱼,让人从心里怜念那骏马们踏来踏去的草场,如果是碰巧刚刚下过一场雨,想那草场一定是一塌糊涂的。演奏这种节奏快速的曲子不是马头琴的本色,马头琴的本色就是低沉、苍凉、迂回、哭泣般的浑浑的音色。二胡和马头琴相比,还有那么一点点亮丽在里边。马头琴即使演奏那些调侃一些的曲子,仍不失本色,如蒙古民歌《喇嘛哥哥》,这支曲子有很明显很强烈的挑逗性,但一演奏起来,还是脱不掉悲剧的味道。
④箫是极孤独而不合群的避世者,需要更大的耐心去领略,需要想象的合作。不是铺排得很满,而是残缺的,像马远的山水,再好,只是那么一个角落,树也是一枝两枝地吝啬在那里半死不活,需要读它的人用想象和它进行一种合作。箫的性格其实也是悲剧性的,是一种精神境界里边的凄苦。箫和笛大不一样,笛是亮丽,“芦花深处泊孤舟,笛在月明楼”,这一声笛是何等的亮丽;也是这一声笛,月色才显得更加皎洁,诗的意境才不至于太凄清。笛是乡村的,箫却是书生化了的。你看牧童会在牛背上吹着一曲欢乐的曲子,乐哉悠哉,是何等的悠闲,可你无论如何也难想象出牛背上牧童会吹一支洞箫。
⑤理解音乐永远是个性化的,上百上千的人在一起听音乐,真不知道人们在那里各自听出些什么?乐器是有性格的,它静静地待在那里什么也不是,一旦被人操纵着。它的性格就出来了,该是什么就是什么,往往是,到了后来不再是人操纵乐器,而是乐器操纵了人。
(节选自《中国民间乐器的性格》,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消逝的钟声
史铁生
⑴站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
⑵我记事早。我记事早的一个标记,是斯大林的死。有一天父亲把一个黑色镜框挂在墙上,奶奶抱着我走近看,说:斯大林死了。镜框中是一个陌生的老头儿,突出的特点是胡子都集中在上唇。在奶奶的琢州口音中,“斯”读三声。我心想,既如此还有什么好说,这个“大林”当然是死的呀?我不断重复奶奶的话,把“斯”读成三声,觉得有趣,觉得别人竟然都没有发现这一点可真是奇怪。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是1953年,那年我两岁。
⑶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象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嘛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叮玲铛琅 叮玲铛琅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 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很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 “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⑷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零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寂静的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败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⑸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象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惟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的感受我终生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
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地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
记不大清了,好象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⑹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它!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⑺“它在哪儿呀,奶奶?”
⑻“什么,你说什么?”
⑼“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⑽“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⑾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⑿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⒀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⒁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拆除。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⒂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它。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它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它,我好象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象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文章标题为“消逝的钟声”,作者却先从斯大林的死写起,并对小街作详细的描述,作者为什么这样写?试简析这样写的好处。
答:请从写作手法的角度赏析第⑸段描述作者听到琴声和歌声时的感受的句子。
答:与第⑷段相比,第⑾段描写的景物有了什么变化?为什么?
答:文章结尾划线句子在全文起什么作用?请结合本文,联系实际,谈谈你对“故乡”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人员对被指控或怀疑有犯罪行为而受审讯的人,采取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刑法规定了专门的罪名,刑事诉讼法也明文规定严禁刑讯逼供。然而现实生活中刑讯逼供时有发生。当今刑讯逼供的手段和方法仍是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两大类:
一类是文逼,即使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得不到必要的休息和睡眠,在体力和精神极度疲惫而处于无法继续支撑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令讯问者或者询问人满意的陈述。另一类是武逼,即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用各种不同程度的伤害其肉体的行为,使其由于承受不住肉体或者精神上的摧残,而不得不按照讯问人或者询问人的要求陈述。虽然刑讯逼供在侦查中固然有一定的价值,但其危害也是不言而喻的。
首先,刑讯逼供影响司法公正。刑讯逼供可能使无辜的人受到法律的追究,使有罪的人逃脱法律的制裁。其次,刑讯逼供破坏了民主制度下政府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基础。政府不仅应当追诉和惩罚犯罪,以保障和平的社会秩序,而且追诉和惩罚犯罪的手段也必须合乎法律。再次,刑讯逼供行为是对公民权利的践踏。刑讯逼供泛滥的结果必然是使老百姓人人自危,因为任何人都有可能被怀疑作案而被带到公安局,在刑讯逼供下,不招,有可能被打死打伤。
任何一种社会现象的存在都是有特定原因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设计上的失衡或者缺位是导致刑讯逼供盛行的重要原因。
1、我国一直不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沉默权。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该如实回答。”刑事诉讼法如此规定无疑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十分不利的诉讼地位,一旦司法工作人员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如实陈述,就会采取刑讯手段,这就使刑讯逼供无法禁止。
2、我国刑事诉讼法一直不规定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即:在法院判决生效以前,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无罪的。既然是无罪的,侦控机关当然无权对其使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
3、我国证据制度的不合理。我国关于刑事证据法则的规定,仍然存在着不少盲点。也就是我国未彻底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于违法收集的言词证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并没有确立排除规则。
另外,我国现阶段司法人员的总体素质不高,对刑讯逼供的处理过于不力,破案率和限期破案率的消极因素,司法实践中的无口供不敢定案,司法投入的普遍不足等现状也是刑讯逼供得以存在的很现实的原因。可以说,刑讯逼供既是一种历史现象,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它的消失依赖于我们社会思想价值观念的改变、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等等综合因素。所以在一定时期内它是仍然会存在的。我们既要努力去消灭它,又要正视它,从全局上去寻求最好的解决办法。
(选自《社会科学》期刊,有删改)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对禁止刑讯逼供有完整而系统的规定,基层司法工作者却对这些规定执行不力,导致了刑讯逼供的泛滥。 |
B.我们不否认刑讯逼供在侦查工作中有一定的作用,但更应清醒地认识到它所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
C.刑讯逼供的出现有很多历史的原因,也跟我国现实司法状况紧密相关,所以,让刑讯逼供在我国现阶段消失,还只是人们一个美好的愿望。 |
D.政府应当想尽一切办法,用一切合乎法律的手段来追诉和惩罚犯罪,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有关推论正确的一项是()
A.对于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得的实物证据,我国公安机关已不再用作有效证据。 |
B.“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较好地体现了审讯过程中司法工作者对待犯罪嫌疑人的公正的态度。 |
C.犯罪嫌疑人如果拒不交代案情,司法部门在掌握其确凿的犯罪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不间断轮番审问等方式攻破其心理防线,迫使其交代犯罪事实。 |
D.要想有效遏制刑讯逼供,各司法部门尤其是公安部门应取消破案率等制度性规定,部门领导也不应特别强调限期破案之类的口号。 |
近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推出了《关于辩护律师旁听讯问办法(试行)》。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可请求其辩护律师旁听。结合原文内容及我国社会实际谈谈你对实施这一举措的看法。(6分)
阅读下面一篇访谈,回答文后的问题
□北岛(当代诗人、作家)□林思浩(出版人,任职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
林思浩:你的新书《城门开》写的是北京记忆,其中有没有用文字“修复”一座“被毁掉”城市的心意?
北岛:与其说是用文字“修复”,不如说是“哀悼”。我是即将消失的北京的最后见证人之一。我猜想,一个1990年代出生的孩子,大概认为北京就是现在这样,天经地义,一个古城只是谣传而已。其实根本不止北京如此。前几年也去过我的祖籍绍兴,那是我头一次回老家,失望之极。哪儿还有鲁迅笔下的那种韵味儿?就连鲁迅故居都像是仿造的。我认为,不仅我这样的异乡人在自己故乡迷失了,所有不聋不傻的中国人全都在自己故乡迷失了。
林思浩:中国文化史上也有一些用回忆来复原文化名城的例子,一代文物的倾毁反而成就了文学的不朽,文学又反过来令文物增添了传奇的吸引力。你怎样看待这种关系?
北岛:我既没有文学不朽的野心,也没有考古热情,何况北京作为城市算不上什么文物,人们至今还住在其中。我只是希望我们从紧迫的节奏中停下来,哪怕片刻也好,反观我们的生活,看看在所谓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到底失去了什么。写此书的另一个目的,是借助文字追溯我的童年和青少年,我生命的开始,很多事都是在那时形成或被注定的。
林思浩:你在写作《城门开》时是否想过在北京这座城市和您的生活间做一区分?哪一部分更令您着迷?
北岛:就我的成长经验而言,城市与人事是不可分割的,有某种镜像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我并没有刻意写城市,而所有大小事件都折射出城市的变迁。至于说哪一部分最让我着迷?细节。正是个人的可感性细节,如同砖瓦,让我在纸上重建一座城市。
林思浩:光和影,味道和声音,你一开始三篇写的这些显然都是难以言传的细微之物,这些能说是悠长岁月仍留在你身上的感受吗?这种感受对你接下来写到的人物和情节发挥的作用大吗?
北岛: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细节的时代,意识形态化、商业化和娱乐化正从人们的生活中删除细节。我在大学教散文写作,让学生写写他们的童年,发现几乎没人会写细节。这是非常可怕的。没有细节就没有记忆,而细节是非常个人化的,是与人的感官紧密相连的。正是属于个人的可感性细节,才会构成我们所说的历史的质感。如果说写作是唤醒记忆的过程,那么首先要唤醒的是人的各种感官。以这三篇开头,是为了让感官充满开放,甚至强化放大,这是我的记忆之城的基础。
林思浩:用文字重建一座城市,你这个文字北京城的结构是什么样的呢?也即是说全书的篇章是怎样铺排的?
北岛: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涉及面很广。简单来说,北京城的结构和汉字的结构有共同之处,比如方向感,正南正北,横平竖直;再就是封闭性,老北京过去叫四九城,“四”指城墙,即外城、内城、皇城、紫禁城,“九”为内城的九个城门,与汉字的结构不谋而合。对北京来说,城中之城是权力的中心。而汉字本身就有某种权力意志,这恐怕是为什么中华文明或所谓的“大一统”能持续如此之久的原因之一。至于全书的篇章铺排,并不是按线性时间展开的,每章可独立成篇,自成系统,很像汉字或北京四合院,彼此呼应,在互相勾连拼接中产生更深的含义。
(选自2010年10月7日《南方周末》,有删改)统观这篇访谈,采访者林思浩所提的问题可以归纳为哪几个方面?
北岛说“我是即将消失的北京的最后见证人之一”,他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
《城门开》这本书的写作和编排有哪些特点?
你怎样看待北岛在谈话中北京城“正在消失”的观点?请简述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书店里的书
一本书从作家酝酿到青灯孤伴的写作,再辗转邮寄到各出版社编辑案头,几经审看周折,待到终于送给印刷车间排版师和技工师手中,书的模样才会大抵胚胎成形。当纸页们列队集合最终以集团军的方式涌出厂门,它们会经过长途跋涉奔赴到全国各地的新华书店图书市场,虽说那儿并非是书的最后栖息之地——庄穆典雅的幽静书房,却是一本书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个驿站,一次奇遇的最紧要关口。在这里,它将与它的主人相遇、结识,并最终被阅读和接纳,从而成为朋友、知交、导师、奴仆、情人等等。
我每次一走进书店门,总是瞥见在琳琅满目的书架上,伫立着一排排精装简装的书们:穿长衫的书,着西装的书,披袈裟法衣的书,穿旗袍中山装列宁装露脐装的书……以及苹果脸的书,满面沧桑的书,油头粉面的书,素面朝天的书,皓首白发的书,赤身裸体的书,搔首弄姿的书,男扮女装的书,忧愤叹嘘的书,隐性埋名鬼鬼祟祟的书……
一本书里承载着一个伟大的梦想,一本书里隐蔽着一个卑鄙的阴谋;一本书或许是一个不屈灵魂的啸傲呐喊,一本书或许深深浸淫着写作者经年的血与泪。有时,我会看见一本哭泣着的书,它缓缓向我讲叙发生在遥远年代里的陈怨积案;有时,我会留意到一本窃窃低笑的书,那是那个装着一肚皮噱头,做过小品演员的家伙急着为人们抖落幽默暴笑的“包袱”;也有时我会遇见一本愤怒之极的书,它是另一种主义的倡导者,它主张用暴力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理想……
是的,一本睡得昏头胀脑的书会发出无聊的呓语,一本挤眉弄眼的书则用它封面的艳照引诱每一个走过身边的脚步。
想一想,一个人与一本书相遇,这情景总是相当奇妙的。是的,是什么触动了他,使他想要将其拥有?我时常会在书店的木柜前,看见一个读者欣喜若狂紧紧抱着书籍的情形,他的脸上洋溢着久别重逢或突然拥有一大笔财富的兴奋,这是那本书的福气,也是那个人的福气。不是么?
有时,我也会看见某个人在一本书面前疑疑惑惑,一会儿抓起一会儿又恋恋不舍放下的事情,又是什么使他对拥有一本书产生怀疑呢?价格抑或内容?我不得而知。这就如同那种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是有许多约会被无端取消么,不是有许多人在赴约的瞬间蓦然毁约么!可见一本书的自身魅力是决定其走向的主要原因,而绝非读者。
如果一个人对一本书视而不见,不能说是书的不幸,也不能简单地推测为人的无知。书与人之间的沟通,绝对应该是心灵与心灵之间相互吸引的秘密,因为书即心灵,而文字和纸张不过是心灵践约的途径而已。
我曾为一本老处女般的书扼腕叹息,又曾为一本惨遭下架折价处理的书暗暗鸣不平,这是真的。一本积满厚厚尘埃的书却有着火一般的激情,而一本被许多年轻年老的手无数次抚摸的书,其实只不过是一个生性淫荡的娼妓。
似乎有过这样的先例,一个人因为一本书的指引从而改变了一生——他因为这本书发动了一场革命,建立了一个政权,并使无数人与他一样改变了命运!谁能说一本书里没有枪炮声,厮杀声和战车的轰鸣声?当然,我看见一本书代替机床生产出成堆的产品,我还看见一本书取代讲台上那位之乎者也的教授,让一颗年轻的心长久地激跳……
我知道一个稚气未脱的年轻人早晨走进书店,黄昏出来时会变得步履蹒跚老态龙钟;我知道那位祖祖辈辈汉语身坯的家伙,会因为几册外文书,从而改头换面变成着西装系领带的字母……
书籍承担了部分历史,从而使 人类自身变得可疑;而书店则因为拥有了更多的读者,以便让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作者在文章中写道:“这是那本书的福气,也是那个人的福气。”中的两个福气指的是什么?
(1)那本书的福气:
(2)那个人的福气:本文主要运用了什么手法来描写书店里的书?请简要分析其作用。
结合上下文看,为什么作者说“如果一个人对一本书视而不见,不能说是书的不幸,也不能简单地推测为人的无知”?
文章结尾说“书店则因为拥有了更多的读者,以便让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句话该如何理解?作者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滑一刀”是酒城有名的外科大夫,“滑一刀”的大名叫滑儿。
滑儿出身贫寒,儿时家境极差。父母辛苦工作,勉强维持个不饿肚子。母亲操劳过度,在滑儿五岁的时候,得了重症。因无钱医治,只得在家硬挺着。母亲临终前,捧着滑儿的小手,放在嘴边轻轻地亲着,说:“孩子,长大了当医生,给老百姓治病。”又对滑儿的父亲说:“再苦再难,也要供滑儿上学读书。”父亲外出打工,把滑儿托付给堂兄。父亲愿意做最苦最累最脏的活儿,只要工钱给得高。
滑儿上学后,聪颖勤奋,成绩一直在学校里拔尖儿。考大学时,滑儿的成绩可以上最好的学校,可他却填报了一所医学院。他忘不了母亲临终前那期待的眼神,他也知道,如果当年家里有钱,母亲是可以去医院做手术的。
滑儿大学毕业,成绩优异,保送做了全国著名医学教授魏征的研究生。毕业后,滑儿放弃了考博和留在京城任教的机会,申请回到了阔别多年的酒城。
滑儿被分配在酒城医院。虽然滑儿是院里唯一的硕士生,但在论资排辈的医院里,滑儿只被分配去做些割阑尾之类的杂耍手术。滑儿对什么样的小手术都极端认真负责,对患者温暖有加,从不接受病人的吃请和红包。
滑儿参加工作第二年,出了一个事。当时省里的一位副省长到酒城农村视察工作,结果在崎岖的小路上发生了车祸,人被送到酒城医院时已昏迷不醒。病情危急,加之伤者的特殊身份,医院没人敢做主处置。院长只得向市急救中心求援,可无论是把病人送去还是等专家来,都有近两个小时的路程。滑儿是当班医生,查了病人的情况后果断地说必须立即手术,否则半小时后就来不及了。看到周围疑虑的眼光,滑儿自信地说,手术我来做,一切后果我来负责。
结果滑儿的手术做得很成功,从市里赶到的专家都啧啧称奇。病人也很快康复,临行前拉着滑儿的手说:“我看你就是名副其实的滑一刀啊!”“滑一刀”的名号很快传遍了酒城的沟沟坎坎。
酒城有了“滑一刀”,来找“滑一刀”看病的人越来越多。再重再难的病,只要让“滑一刀”划上一刀就能刀到病除,即使“滑一刀”划过一刀没能留住患者,患者家属也都无怨无悔,“滑一刀”每天都被手术挤得满满当当。有几次市里省里要调“滑一刀”,酒城人都排起长队阻拦,患者当街跪倒一片,声泪俱下。“滑一刀”也就留下了。“滑一刀”的手术越做越多,越做名声越大,传说也越来越神奇,就连省城的和外省的病人也慕名而至。
“滑一刀”的导师魏征专程到酒城来调研。魏征教授调阅了大量的病历,越看眉头锁得越深。傍晚,已经是副院长的“滑一刀”陪着导师在河边散步,看着沉默不语的导师,“滑一刀”说:“我知道老师不愉快的原因,有些手术是不需要做的,采取保守治疗的方案也会达到相同的目的。”魏征看了“滑一刀”一眼,缓缓地说:“你只顾自己痛快地划一刀,可这一刀带给一些患者原本不必要的痛苦和负担,你就心安理得?”“滑一刀”叹了口气,说:“老师,我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可我手中刀子的名气已经远远大于科学的道理了。”
第二天,魏征和“滑一刀”一起查房,对一位从外省来的病人家属详细说明了病情和治疗建议,说做手术意义不大,采取保守治疗更妥当些。没想到病人家属齐刷刷跪在“滑一刀”跟前,痛哭哀求,只要“滑一刀”给做了手术,什么后果他们都认了,不然就跪着不起来。魏征看着这场面,无奈地摇摇头。
没过几年,“滑一刀”的父亲患了顽疾。“滑一刀”向父亲说明了病情,建议采取保守疗法。父亲说:“滑儿,爹知道你说得在理。只是,你要是不给爹划上一刀,你就会背上不忠不孝的名声。爹不怕死,爹怕毁了你一世的名声啊。就算做做样子,你也得给爹划上一刀啊。”
“滑一刀”给父亲做手术时,手竟第一次发抖,虽然只是拉开一刀就又缝合上了。
“滑一刀”处理完父亲的后事,递交了辞职报告。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酒城留下的只有他手术刀的传奇故事。
刘建超《滑一刀》请简要概括小话主人公“滑一刀”的性格特点。
“滑一刀”成功救治副省长后名气越来越大,请列举四个情节说明。
文章最后一段有何妙处?
媒体频频报道,现在许多大医院“专家号一票难求”,许多患者到医院看病“非专家不看,哪怕只是感冒咳嗽之类的小问题”;而文中 “滑一刀”却不得不做一些不该做的手术。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这两种现象所产生的原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