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布衣总统孙中山(有删节)
①总统不是皇帝,而是公仆。这是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的座右铭。
②孙中山坐都南京后,人们还以“布衣总统”相称,说起这称谓的来历,还有一段精彩的故事。
③话说清末名臣张之洞在任湖广总督期间,积极推行新政,孙中山对他极为推崇。一次,孙中山出洋回国,途经武昌,特到总督衙门求见。孙中山掏出自己那张只印有姓名、籍贯的名片来,在背面写上:“学者孙文求见之洞兄”字样,交门官递上去。张之洞一见好生不悦,心想一介儒生,竟然与一品大员称兄道弟,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不仅拒而不见,还在名片背面写了几句话退回。孙中山一看,背面写着:“持三字帖,见一品官,儒生妄敢称兄弟”。孙中山明白,这是张之洞嫌他不恭,在拿架子,不肯买账。血气方刚的孙中山来了个照“礼”回敬,在名片背面写上:“行千里路,读万卷书,布衣亦可做王侯”,再请门官送进去。张之洞一见,大为吃惊,立即吩咐迎见孙中山,并以大礼相待。由此可见,孙中山要做“布衣总统”早有初衷。
④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以后,生活还是像过去一样简朴。临时总统府设在前清的南京总督衙门内。中山先生住着一个不大的房间,房里有四把椅子、两个茶几、一张书桌、一张床和一把沙发。墙上挂着中国大地图和世界大地图。书桌上除了文具和要处理的公文以外,还摆着一些书。他的房屋外面是客厅,兼作饭厅。中山先生穿衣服也很朴素,他以前穿西装,做临时大总统以后,便把当时流行的学生装安上翻领,改成四个口袋的一种新式服装来穿。他就职临时大总统时穿的就是这种衣服,以后大家都穿这样的衣服,“中山服”就是这样来的。在总统府内,一般人每餐菜金都在三元左右,这在当时的官场上已算是低水平,而孙中山总是把自己的菜金控制在四角左右。他不吸烟,不饮酒,不喝茶。有一次,唐绍仪来访,一直谈到很晚,孙中山为留客,特意吩咐人到“趣乐居”买来一只卤水肥鸡待客。唐绍仪饿了,见到卤水鸡,很快将它吃得一干二净,还以为会有其他菜肴,就耐心地等待着下一道菜来。孙中山见状,对唐绍仪说:“慢待,慢待,没有什么好的菜了。”他想了想,只好把厨房里仅有的咸鱼拿上来。唐绍仪说:“我大吃惯了,一只肥烧鸡,我一顿就能吃完,我家虽说只有几个人,可每餐菜金就得十元啊!”仅此一点,就使唐绍仪对孙中山肃然起敬。
⑤遇事首先想着人民。为避免惊扰群众,孙中山总是悄悄出巡,不声不响。有一次,他穿着普通制服骑马出城,视察清朝遗留的炮台。登上雨花台时发现那里已挂满旗帜。急问随从,原来他们出城时还是被人发现了,市民为此张灯结彩,欢迎视察归来的大总统。孙中山感叹道:“我个人的行踪不必去惊扰众人,我们还是改道走吧!”街市熙熙攘攘,不时有人力车夫拉着一车车剪下的辫子走过。街上五花八门的广告。许多商品换上了“共和”“庆胜”“北伐”等新商标。“民主”“平等”“权利”等观念深入人心。辛亥革命不仅推翻了封建帝制,而且提高了广大民众的社会地位和政治素质。孙中山正感慨着,又被群众发现了,大家一齐拥上前来,顿时,里三层,外三层,一齐鼓掌欢呼:“大总统万岁!”孙中山被围在水泄不通的圈圈里,行动不得。城外警察分局局长率人赶来维持秩序,巡官拔出指挥刀挥舞,想驱散人群。孙中山见此立即派护卫去制止,他着急地说:“对待老百姓不能这样!我们是人民的公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齐呼:“大总统万岁!”孙中山知道不能从正门进城,便决定走旁门,护卫开路,围观的人让出一条道来,他们才绕道回到总统府。南门城楼上的守城官员,只见大总统出了城去没见归来,急忙分头询问,当问到总统府号房(传达室)时,才知道总统早已回府了。
(选自《布衣总统孙中山》)
1. 孙中山先生为什么被人们称为“布衣总统”?
2. 文中最后一段两个“才”字用得非常巧妙,试分析它在文中的表现力。
3. 从孙中山和张之洞的交往中,你认为孙中山表现了什么品性?张之洞当时态度的转变说明了什么?
4. 本文从哪些方面赞扬了孙中山甘于淡泊的品质?这种品质在当代青年人身上还需要吗?说说你的理由。
阅读下文,回答后面题目。
美生灵
张炜
①暮色中,河湾里落满云霞,与天际的颜色混合一起,分不清哪是流云哪是水湾。一群羊正在低头觅食。这些美生灵自由自在地享受着这个黄昏。这儿水草肥美,让它们长得肥滚滚的,像些胖娃娃。如果走近了,会发现它们那可爱的神情,洁白的牙齿,那丰富而单纯的表情。如果稍稍长久一点端详这张张面庞,还会生出无限的怜悯。
②没有比它们更柔情、更需要依恋和爱护的动物了。它们与人类有着至为紧密的关系,它们几乎成为所有食肉动物腹中之物,特别包括了人类。它们被豢养,被保护,却要为之付出生命的代价。它们只吃草,生成的却是奶、是最后交出的肉体。它们咩咩的叫声,可以呼唤出多少美好的情愫。它们那神秘的、不可理解的互相倾诉和呼唤,那由于鸣叫而微微开启的嘴巴、上皱的鼻梁都让人感到一个纯洁的生命的可爱。
③它们像玉石一样的灰蓝色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你,直到把你看得羞愧,看得不知所措。
④人在这种美生灵面前,应该更多地悟想。人一生要有多少事情要做,要克服多少障碍,才能走到完美的彼岸。这遥遥无期的旅程,折磨的恰是人类自己的灵魂,而不仅仅是这一类生灵。人类一天不能揩掉手上的血迹,就一天不会获得最终的幸福。这是人类的全体未曾被告知的一个大限、一个可怕的命数。在这个命数面前,敏慧的心应该有所震栗。
⑤温柔和弱小常被欺辱,可是生命的无可企及的美却可以摧毁一切。它最终仍然具有威慑力和涤荡力。
⑥三只小羊跟在它们的母亲身边,那种稚声稚气的咩咩声至为动人,它们的母亲对它们的呼叫几乎充耳不闻。它需要抓紧时间摄取更多养料,以便生成奶水来饲喂它们。它知道这些撒娇声,这嗲声嗲气的求告呼喊没有多少要紧。三个孩子没有使母亲注意它们,最后就自觉无聊地在一块儿戏耍起来,像赌气似的,离母亲尽可能远一点,用有些笨拙的、粗粗的、像木棍一样的前腿去踢踏绿草;或者是瞅准一个踽踽前行的小甲虫,用毛烘烘的嘴巴去触碰,打一个不为人知的小喷嚏……这样的把戏玩了一会儿重又无趣起来,它们就一块向着远方奔跑,一蹿一蹿的,那是学着大羊们奔跑的样子。它们一口气跑到了河边。最后它们返回,从几只大羊的空隙中站直起来——它们想起了母亲,立刻惊慌失措地呼叫起来。它们的母亲也在寻找孩子——它们一抬头发现孩子们不见了。母亲的叫声比小羊的叫声要粗重有力多了。这遥遥相对的呼应此起彼伏,渐渐惊动了群羊。所有的羊都昂头发出了叫声,帮一个母亲或三个孩子。后来它们三个重新回到母亲身边,羊群才又开始寻找食物。
⑦羊们几乎毫无侵犯性,全身都蓄满了阳光。它们把这温暖和热量分赠人类,人类却对这宝贵的馈赠毫无感谢之情。他们已经习惯于从羸弱的生命里索取和掠夺,因为他们自己在同类中也常常这样去做。比起很多更弱小的生命来,人类几乎不懂得羞愧。他们更多的时间像羊一样吃草,有机会却要放下草吃羊。他们常常奢谈自然界的所谓“食物链”,却从来不研究自己与其他动植物所构成的“食物链”。在整个神奇宇宙的生命链条中,人类构成了多么可怕的一环。作为某些个体,他们不乏优秀的悟者;作为群体,他们却是无知的莽汉。他们在把整个星球推向毁灭的边缘,却又沾沾自喜地夸耀和骄傲……
⑧暮色苍茫中,这一群美生灵被霞光勾勒出一片剪影——它们驮着所剩无几的光明踽踽而行。在这生命进化的历史上,它们的确是一些跨过了漫长世纪的苍老的生命,它们也许懂得太多太多:关于这个星球、关于漫漫时光、关于生命的奥秘。
⑨原来它们颔下垂挂的那一缕胡须,远远不是什么滑稽的标志,而是某种深刻的象征。它们正因为对这个世界知晓得太多了,才这样听天由命。
⑩它们从来都没有停止去做的,就是用自己弱小的身躯,每天驮回最后一缕阳光。“作为某些个体,他们不乏优秀的悟者;作为群体,他们却是无知的莽汉。”联系上下文看,人类的无知表现在哪些方面?
简要赏析第六段的表现手法及效果。
结合前文,分析“暮色苍茫中,这一群美生灵被霞光勾勒出一片剪影——它们驮着所剩无几的光明踽踽而行”的作用。
综观全文,概括作者将羊称作“美生灵”的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高山积雪
王兆胜
①与那些直接飘落于田野、河流和村庄的雪花不同,高山积雪似乎是上苍的遗弃物,它远离人间,孤独寂寞地在严寒中度过一个个漫长的日月,长久地苦恼着。
②在焦虑万分的等待中,春天终于到来,阳光温暖明媚,地面热气升腾,靠近底部的积雪开始悄然融化,由一堆固体静止物一变而为生动的流水。在不知不觉间,变成流水的积雪已经走上它的旅途,它甚至还没来得及向家乡向母亲告别。投身于脱缰野马般的奔跑之中,积雪感到了大山之外紧张残酷的竞争,那是一种万人抢走独木桥的惨烈景象。在这种拼命的拥挤中,积雪感到了有些头晕目眩,仿佛自己已非自己了。更可怕的是,在前进的道路上,常有巨石挡住去路,而自己又没有时间思考就会被撞成粉末。在这种如雷爆炸般的轰鸣中,积雪虽然感到一种生命的飞扬,一种凌空高蹈姿势的优美,但内心也被一种嘶心裂肺的痛感所占据和震撼。化为流水的积雪也渐渐明白了,原来生命的旅行是要经过无数痛苦磨砺的。
③如风云流散而复聚一样,粉身碎骨的积雪之水又汇集在一起。路途渐渐变得开阔,行进的速度也慢了下来,积雪似乎看到了所谓的人类。在积雪的眼睛里,有的面目慈祥,行为优雅,举止大方,尤其是那些妇女和儿童比较可爱;而另一些人尤其是一些男人目中透出攫取的贪婪之光,他们有的肩扛猎枪,两只血红的眼睛像恶狼一样到处搜寻。最令积雪恐惧的是猎手曾毫不犹豫将一只只洁白的天鹅、幼小的动物打死,血水竟差点将自己染红!最令积雪感到无奈和不解的是人类对它肆无忌惮的污染,那些有毒的气体和液体,都让积雪看到了人类的自私、无知与可怕。积雪还经常看到自己身边的流水被人取用,或是浇灌庄稼,或是满足工业制造之用。每当此时,积雪心里就会升起激动与悲伤,在它看来那是同类的夭折与不寿,虽然是死得其所!此时,积雪总是扪心自问:“如果我突然被人取走而不能继续生命之旅,那将怎样?”
④有时,积雪也想起了自己的家乡,那是怎样冰清玉洁的所在!而今,它却变成一团黑臭、肮脏和黏厚的液体。但积雪是富有牺牲精神的,因为它明白从走出那个神话般的世界开始,自己已经不再属于自己,而是踏上一条不归之路,这就好像一个人的出生就意味着死亡一样。当然,积雪在旅途中也有值得回忆和留恋之处,那是它从高山出发始料不及的。如它看到山上如羊群一样游动的云霞,那给它带来多少美好的故乡信息与回忆。还有,小男孩和小女孩在河边洗澡与游戏,他们天真无邪的欢笑曾让积雪久久不愿离去。最令它快乐的是,有一渡口留下过人类智者孔子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这句话,由此,积雪感到了在人类中仍不乏知音。
⑤河道变得越来越开阔,污浊而黏稠的积雪之水显得苍老而疲累,它甚至能看到不远处有辽远而苍茫的大海和那呈扇形开放的洁白的海滩。那里有着与自己故乡相似的景象,如梦如幻,神秘莫测;那里也颇似自己母亲的怀抱向自己激情洋溢地张开。此时,积雪才真正体会到:原来冰冷就是另一种温暖,死亡就是另一种新生!于是,在对那个冰封世界的想念中,积雪无比快乐而又充满渴望地向大海扑去。
⑥最后,积雪之水被大海吞没,失去了自己的模样,而大海不满不亏,一如既往。
“不知道有没有可能,海水又被阳光蒸发而为云气,而后又变为白雪,降落于高山之巅,从而孕育一个新的梦想。”气息奄奄、魂魄如游丝般的积雪心中有这样的一个闪念。
(选自《天地人心》,有删改)请根据全文概括出高山积雪在不同时候的心路历程。
此文描写积雪主要用了哪些手法?有什么作用?
联系上下文,说说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
文章的最后两段在文中的作用有哪些?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
通往田野的小巷
刘亮程
①顺着一条巷子往前走,经过铁匠铺、馕坑、烧土陶的作坊,不知不觉地,便进入一片果园或苞谷地。八九月份,白色、红色的桑椹斑斑点点熟落在地。鸟在头顶的枝叶间鸣叫,巷子里的人家静悄悄的。很久,听见一辆毛驴车的声音,驴蹄滴达滴达地点踏过来,毛驴小小的,黑色,白眼圈,宽长的车排上铺着红毡子,上搭红布凉棚。赶车的多为小孩和老人,坐车的,多是些丰满漂亮的女人,服饰艳丽,爱用浓郁香水,一路过去,留香数里,把鸟的头都熏晕了。如果不是赶集日,老城的热闹仅在龟兹古渡两旁,饭馆、商店、清真寺、手工作坊,以及桥上桥下的各种民间交易。这一块是库车老城跳动不息的古老心脏,它的头颅如清真大寺般昼夜高昂,它的手臂时时背在身后,它的双腿埋在千年尘土里,不再迈动半步。
②库车城外的田野更像田野,田地间野草果树杂生。不像其他地方的田野,是纯粹的庄稼世界。
③在城郊乌恰乡的麦田里,芦苇和种类繁多的野草,长得跟麦子一样旺势。高大的桑树杏树耸在麦田中间。白杨树挨挨挤挤围拢四周,简直像一个植物乐园。桑树、杏树虽高大繁茂,却不欺麦子。它的根直扎下去,不与麦子争夺地表层的养分。在它的庞大树冠下,麦子一片油绿。
④有人说,南疆的维吾尔农民懒惰,地里长满了草。我倒觉得,这跟懒没关系,而是一种生存态度。在许多地方,人们已经过于勤快,把大地改变得不像样子,只适合人自己居住。他们忙忙碌碌,从来不会为一只飞过头顶的鸟想一想,它会在哪儿落脚?它的食物和水在哪里?还有那些对他们没有用处的野草,全铲除干净,虫子消灭光。在那里,除了人吃的粮食,土地再没有生长万物的权利。
⑤人只有缓慢下来,才会很从容地想想人之外的其他事情。人已经远远地走到其他生命前面了,完全没理由再急死忙慌地奔跑了。停下来,至少,放慢些脚步。
⑥库车农民的生活就像他们的民歌一样缓慢悠长。那些毛驴,一步三个蹄印地走在千年乡道上,驴车上的人悠悠然然,再长的路,再要紧的事也是这种走法。不管太阳什么时候出来,又什么时候落山。田地里的杂草,就在他们的缓慢与悠然间,生长出来,长到跟麦子一样高,一样结饱籽粒。
⑦在这片田野里,一棵草可以放放心心地长到老而不必担心被人铲除。一棵树也无须担忧自己长错位置,只要长出来,就会生长下去。人的粮食和毛驴爱吃的杂草长在同一块地里。鸟在树枝上做窠,在树下的麦田捉虫子吃,有时也啄食半黄的麦粒,人睁一眼闭一眼。库车的麦田里没有麦草人,鸟连真人都不怕,敢落到人帽上,敢把窝筑在一伸手就够到的矮树枝上。
⑧一年四季,田野的气息从那些弯曲的小巷吹进老城。杏花开败了,麦穗扬花;桑子熟落时,葡萄下架。靠农业养活,以手工谋生的库车老城,它的每一条巷子都通往果园和麦地。沿着它的每一条土路都走回到过去。毛驴车,这种古老可爱的交通工具,悠悠晃晃,载着人们,在这块绿洲上,一千年一千年地,原地打转,永远都跑不快,跑不了多远,也永远不要跑多快多远。
⑨不远的绿洲之外,是荒无人烟的戈壁沙漠。文章开头描写库车老城有何作用?
理解下列句中加点词在文中的含义。(共4分)
(1)有人说,南疆的维吾尔农民懒惰。
(2)在许多地方,人们已经过于勤快。请简要赏析第⑦段中画线的句子。
结合全文,请探究作者的情感取向。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水之经典
肖复兴
世上丽水秀水晶莹之水清澈之水恢弘之水浩瀚之水,多得是,在我看来,最富性格最值得一看的是这两处:都江堰和九寨沟。
看都江堰的水,看的是强悍奔腾的水如何层层叠叠化为生命的细流。飞奔如兽、桀骜不驯的江水,经过都江堰,立刻将仰天长啸变为喃喃细语,将浪涛如山变为珍珠四溢,将凶猛如火变为柔情万缕……出宝瓶口流入内江,立刻呈现一派水光潋滟的情景,让人叹为观止,看到水的柔劲、可塑和万难不屈、常流不懈的生命活动。那是一种将绚烂归于平淡,将刚劲寓于柔顺,将一时融于永恒的生命。
都江堰看水,看的是水如何从天上流入人间,如何从神话流入现实,如何将自己化为一种哺育人类、灌溉家园的生命。
都江堰的水,是一种入世的现实的水。
李冰的都江堰名垂千古,功劳在于他知道“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这看似浅显的道理。水的两重性,比之人的多重性,他认识得还要透彻深刻。他或许对付不了人类的多变纷纭的世界,一辈子只当了个蜀中郡守,却能对付水,把疯狂的水引入现实,一直绵绵流淌了二千多年。花开花落不间断,春去春来不相关。
去年秋天,我曾在成都看国际熊猫节开幕式的演出,演李冰父子治水一幕,满场旌旗飘扬,战鼓如雷,黄尘翻滚,刀光剑影,让李冰父子率领众人杀败龙王恶神,我实在不以为然。这种善恶之斗、人鬼之争的简单演绎,把李冰父子变成了神。其实,恰恰是李冰父子将水从不可治理不可理喻的神化为同芸芸众生一样的,在现实中浇灌着农田,在平凡土地上存活的生命。
看九寨沟的水,看的是宁静的恬淡的水如何凝聚成生命的湖泊。镜海、长海、珍珠滩……每一个湖泊都是那样清澈透明、纤尘不染。孔雀的蓝色,蓝得让人心醉,让人联想到西方教堂洗礼用的圣洁露水,如同听到教堂管风琴演奏的圣母颂,而不敢有丝毫杂念俗念,懂得并真正地看到人世间居然有纯洁美好真诚和透澈的净,就在这远避尘嚣而静静地存在。
那水几乎一动不动,任外面的世界如何纷繁变幻,将污染、噪音连同人心泛起的种种污浊的泡沫一起抛向天空和大地。它独自坚持着自己的贞操,不动丝毫涟漪,不染丝毫尘俗,将水底的虬木、水藻水绵,将天上的薄云丽日、山岚清风,将身旁的雪峰幽谷、古树老藤……一一映在自己的怀中,映得那么明净,如同脱胎换骨一般,玉洁冰清,重新塑造了自己一番。尘世沾惹的世俗庸俗、风骚矫情、浪得虚名、欲火利海……起码不敢在这里抖擞,而被这水洗却大半。
九寨沟看水,看的是水如何从人间流向天上,如何从现实流向神话,如何将自己化为一种启迪人类、净化心灵的艺术。
九寨沟的水,是一种出世的艺术的水。
看都江堰和九寨沟的水,给人以完全不同的感觉。在现实中找不准自己的位置,便会蹉跎生命;沉迷现实而背弃心灵、抛掷精神、亵渎纯洁,便会麻木了生命而只剩下一个蝉蜕的空壳。心,因缺少水的滋润,会成为一片荒芜的沙漠。在现实与艺术之间,在物质与精神之间,人总是矛盾着、跌撞着,顾此失彼而永远找不到连接两者之间的直线和弧线。大概这正是人类永远苦恼困惑的原因。而都江堰和九寨沟的水,分别给予人类一面镜子。
我们谁也无法离开水,我们选择水,水也选择我们。我们身旁喧嚣、嘈杂、泛滥的污泥,漂浮着的落叶,禁不住一阵风吹就会抖擞波纹的水太多了;要不就是人工制造的湖水、喷泉水、蒸馏水、矿泉水太多了;我们身旁浅吟低唱、矫揉造作、流行时尚、浮华奢靡的水太多了……都江堰和九寨沟,是那种旷世稀有属于我们生命核心与灵魂深处的水。他们才是我们的水之经典。解释下列加点字的内涵。
①(李冰)却能对付水,把疯狂的水引入现实,一直绵绵流淌了二千多年。
②看九寨沟的水,……,懂得并真正地看到人世间居然有纯洁美好真诚和透澈的净。“心,因缺少水的滋润,会成为一片荒芜的沙漠。而都江堰和九寨沟的水,分别给予人类一面镜子”,从全文结构看有什么作用?
文章第二段描写流过都江堰的水,请分析画线部分的表达特色。
请结合全文探究“水之经典”蕴含了哪些深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忘却的魅力
王蒙
⑴记忆是美丽的。我相信我有出色的记忆力。我记得三岁时候夜宿乡村客店听到的马匹嚼草的声音。我记得我的小学老师的面容,她后来到台湾去了,四十六年以后,我们又在北京重逢。我特别喜欢记诗,寂寞时便默诵少年时候便已背下来的李白、李商隐、白居易、元稹、孟浩然、苏东坡、辛弃疾、温庭筠……还有刘大白的新诗:
归巢的鸟儿,
尽管是倦了,
还驮着斜阳回去。
双翅一翻,
把斜阳掉在江上;
头白的芦苇,
也妆成一瞬的红颜了。
⑵记忆就是人。记忆就是自己。爱情就是一连串共同的、只有两个人能共享分享的刻骨铭心的记忆。只有死亡,才是一系列记忆的消失。记忆是活着的同义语。活着而忘却等于没活。忘却了的朋友等于没有这个朋友。忘却了的敌意等于没有这个敌意。忘却了的财产等于失去了这个财产。忘却了自己也就等于没有自己。
⑶我已不再年轻,我仍然得意于自己的记忆力。我仍然敢与你打赌,拿一首旧体诗来,读上两遍我就可以背诵。我仍然不拒绝学习与背诵新的外文单词。
⑷然而我同样也惊异于自己的忘却。我的“忘性”正在与“记性”平分秋色。
⑸一九七八年春,在新疆工作的我出差去伊宁市,中间还去了一趟以天然牧场而闻名中外的巩乃斯河畔的新源县。一九八二年,当我再去新疆伊犁的时候,我断然回答朋友的询问说:“不,我没有去过新源。”
⑹“你去过。”朋友说。
⑺“我没去过。”我摇头。
⑻“你是一九七八年去的。”朋友坚持。
⑼“不,我的记忆力很好……”我斩钉截铁。
⑽“请不要过分相信自己的记忆,那一年你刚到伊犁,住在农四师的招待所即第三招待所,从新源回来,你住在第二招待所——就是早先的苏联领事馆。”朋友提醒说。我一下子懵了。果真有这么一回事?当然。先住在第三招待所,后住在第二招待所,绝对没错儿!连带想起的还有凌晨赶乘长途公共汽车,微明的天色与众多的旅客众多的行李。那种熙熙攘攘的情状是不可能忘记的。但那是到哪里去呢?到哪里去了又回来了呢?似乎看到了几间简陋的铺面式的房子。那又是什么房子呢?那是新源?我去了新源?我去做什么去了呢?为什么竟一点儿也不记得?
⑾一片空白,全忘却了。
⑿不可思议。然而,这是真的。新源就是这样一个我去过又忘了等于没有去过的地方。这比没有去过,或者去了牢牢记住然而没有机会再去的地方还要神秘。
⒀我忘却的东西越来越多了。一篇稿子写完,寄到编辑部,还没有发表出来,已经连题目都忘了(年轻时候我甚至能背诵得下自己刚刚完成的长篇小说)。当别人叙述一年前或者半年前在某个场合与我打交道的经过的时候,我会眨一眨眼睛,拉长声音说:“噢……”而当我看到一张有我的形象的照片的时候,我感到的常常只是茫然。
⒁感谢忘却:人们来了,又走了。记住了,又忘却了,有的压根儿就没有记。谁,什么事能够永远被记住呢?世界和内心已经都够拥挤的了,而我们,已经记得够多的啦。幸亏有忘却,还带来一点好奇,一点天真,一点莫名的释然和宽慰。待到那一天,我们把一切都忘却,一切也都把我们忘却的时候,那就是天国啦。 文章第(1)段引用刘大白的新诗,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请结合文章内容理解第(4)段中画线句的含义。
文章第(10)段中作者连用问句,对文章表达有什么作用?
文章开头称颂记忆,结尾却又感谢忘记,这两者是否矛盾?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