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过目成诵”君亦能
①林黛玉曾对贾宝玉说:“你说你能‘过目成诵’,难道我就不能‘一目十行’了?”严格说来,林妹妹的“一目十行”,只是一种“连读方法”(当然也包括记忆),而“过目成诵”才是对“记忆能力高强”的凝练的概括。宝黛这对才子佳人记忆力确实不同凡响。
②据报道,参加美国总统竞选的侯选人中,有的人短期内竟能记住近万人的姓名。日本索尼公司的一名职员能将圆周率背至小数点后两万位。《后汉书·应奉传》说,有一车匠曾于门中露半面对应奉看了一眼,后数十年,应奉路遇车匠,依然能“识而呼之”。科学家指出,人类的记忆潜力几乎是无穷的,一个人的一生中,大脑的记忆容量可高达1千万亿个信息单位,这差不多相当于全世界图书馆收藏的信息总量。因此,你只管去记忆,无需有“满面溢流”之虞。
③科学家对动物的研究发现,记忆机能主要存在于大脑中一种称之为“脑肽”的微小的蛋白质分子中,并且提取了这种神奇的“记忆脑肽”。稍后,科学家还人工合成了这种药物,经试用,效果良好。
④记忆是智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物质基础,因此,古今中外,人们无不希望自己能拥有最佳的记忆力。《开元天宝遗事·记事珠》中写道:“唐张说任宰相,有人送给他一颗珠子。名曰‘记事珠’。或有阙忘之事,则以手持弄此珠,便觉心神开悟,事无巨细,涣然明晓,一无所忘。”此“记事珠”,真可谓胜过今日电脑,因为电脑必须标入相应软盘,才可调出所需之数据、资料、报告等等。
⑤一般说来,记忆是指对经历过的事物能够记住,并能在以后再现(或回忆)或在它重新呈现时能再认识的过程。但这一“定义”似乎应该补充近年来研究的“记忆可以移植”的内容。
⑥英格兰乌沃汉普顿多元科技研究所的科学家,用精密仪器将那些年老但识途蜜蜂的脑体中职司“记忆”的蛋白质抽取出来,再用超微注射器将这些分子注入正在蜕变中的幼虫脑体中,等幼蜂羽翼长成后,将其带至离巢1公里之遥处放飞。令人吃惊的是这些从未离开过家门的小蜜蜂居然个个“不迷而返”;而那些未移植老蜂脑的参照组的小蜜蜂却迷途而不知归了。
⑦美国的乔·昂加尔博士选用了更高级的哺乳动物老鼠进行记忆移植的试验。他将老鼠觅食的鼠笼分成两室,放有相同的食物,但一室明一室暗。大家知道老鼠有昼伏夜出的习性,喜暗怕光,故取食总是光顾暗室。但鼠笼暗室设有电击装置;每当老鼠前往取食,必遭电击之苦。久而久之,老鼠只好记住暗室之危,改去明亮的地方去取食。昂加尔将这些“弃暗投明”的老鼠解剖,发现它们脑中的核糖酸中悬浮着一种特殊的物质,他将其称之为“惧暗素”。然后他将这种“惧暗素”注射到无此经历的老鼠的脑中……奇怪是这些老鼠竟无一例外地直扑明亮小室去觅食——记忆移植的试验成功了。
⑧人类的记忆是否也可移植?科学家正在深入研究,说不定有朝一日,人们会像今天购买专利一样,移植科学家、思想家、艺术家的记忆之宝,集众多才华于一身,“过目成诵”当然更不在话下了。根据语境,对文中加点词语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满面溢流之虞(溢流:指汗水流淌;虞:忧虑)。 |
B.阙忘之事(阙通“缺”。阙忘:遗忘,忘掉)。 |
C.涣然明晓(涣然:形容有光彩)。 |
D.职司“记忆”(职司:负责操作、管理某件事)。 |
本文列举了大量古今中外的轶事及实验事例来阐述作者要说明的事理,请将它们各自阐述的意义写出来。
例如,贾宝玉林黛玉事例说明人的记忆力不同凡响。
A.美国总统竞选及日本索尼公司职员事例____________________。
B.唐代张说宰相“记事珠”事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蜜蜂幼虫的实验和老鼠弃暗投明的实验____________________。能正确体现本文说明的逻辑顺序的图示是( )
本文采用了多种说明方法,请列举如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共14分)
信任
甘晓成
将军战功赫赫,战后成了国家高级领导人。大乱初定,国内治安状况依然十分严峻,将军决定为自己增加几个可靠的卫士。
将军的贴身卫士当然必须百里挑一,副官汉克负责初选,他整理好具体资料后,再由将军亲自圈定。这一天,在汉克送来的名单里,将军圈点了一个叫斯曼的下士。斯曼射击、格斗等各项科目都是全优,父亲是中学教师,母亲是纺织工人,看起来没问题。
斯曼身高一米八,身体非常强壮,长相也极为英俊。将军看了非常满意,拍了拍斯曼结实的肩膀:“小伙子,好好在我身边干,你会有大好前程的。”斯曼并没有特别激动,自始至终表情一直很平静:“将军,谢谢你的提拔。”看着斯曼不同寻常的平静,汉克突然有一种不祥的感觉,他隐隐觉得这个斯曼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
事实证明,斯曼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卫士。好几次,斯曼不费一枪一弹,就凭他那双铁钳一样的手和精湛的格斗本领,就轻而易举制服了企图对将军不利的暴徒。不知不觉,斯曼成了将军面前的红人,直到有一天……
这一天,汉克一脸紧张地来到将军办公室,说:“将军,那个斯曼,太危险了,不能留着他。”
“什么问题?”将军顿时也紧张起来。
“将军,我无意中找到了斯曼入伍前的原始档案。他十一岁那年父母双亡,现在的父母只是其养父母,他的亲生父亲,是死去的麦克上校!”将军的脑袋里嗡了一声。十二年前,麦克上校是将军最强劲的竞争对手,后来将军抓住机会,以通敌叛国罪下令处决麦克上校全家,只有他不在家的小儿子得以幸免。没想到那孩子如今竟成了自己的贴身卫士!
看将军沉默不语,汉克小声请示:“要不要把斯曼控制起来?”
将军沉思一会,脸上突然露出了笑容,说:“继续留用斯曼。另外,在适当的时候,把斯曼的身世和我用他做我卫士的故事,透露给报社。”
不久,全国各大报纸都刊登了将军与仇人儿子的故事。一时间,将军的宽阔胸怀赢得了全国人民的赞叹。
将军和斯曼长谈了一次,斯曼的表情依然非常平静。他说父亲的确是想叛变投敌,将军处决他没有错。将军为斯曼的父亲大发感慨:“其实我与你父亲是很好的朋友,可军法无情,我也是没办法。”将军甚至掉了几滴眼泪,站在一旁的汉克,看着落泪的将军,突然感觉到一种阴冷的恐惧。
将军重用仇人儿子的事情,在喧嚣了一阵后又平静下来。
这天,将军应邀到一所大学演讲。斯曼着一身军装,腰佩手枪,不离将军左右。演讲进行到高潮时,斯曼突然发现,一个戴墨镜的男人形迹十分可疑!斯曼感觉情况不妙,把手按在了枪套上。突然,墨镜男人掏出了手枪。斯曼出枪更快,挡在将军面前,同时抢先向对方开火。斯曼的枪没有响,刺客的子弹却应声而至,射进了斯曼的胸膛。刺客的子弹有毒,斯曼当场殒命。
在送别斯曼的葬礼上,将军泪流满面,再一次感动了全国人民。
汉克很疑惑,斯曼的手枪,关键时刻为什么不响呢?汉克反复检查斯曼使用过的手枪,发现,子弹里没有火药!所有的子弹都没有火药!
汉克当即向将军报告,将军轻描淡写地说:“我知道,是我让人做的。”汉克惊讶:“为什么?”“你以为我真的相信斯曼,他毕竟是我仇人的儿子,谁能保证他不会对我不利?实话对你说,自从我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后,他的枪里就再也没有一颗真正的子弹了!”
当晚,将军被杀,他的脑袋被子弹打穿了,眼睛瞪得很大,死前似乎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而汉克自此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留下了一张字条:世界上可怕的不是不被人信任,而是有人假装信任你!
(选自《读者》2009年第10期)请围绕汉克概括小说的故事情节。
请分析小说中将军的形象。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谈吟诵
陈 向 春
吟诵是什么?或者,今天我们所理解的吟诵是什么?吟诵是传统文化、古典诗词不可或缺的一种美的表现形式,有着独特的文化和艺术内涵。
初次接触到吟诵的人们,新奇之后,往往会问:古人是这么“吟”的么?这是原汁原味的古调子么?事实上,现在所有古典诗词的吟调,包括出自那些已经八九十岁、曾经接受过私塾教育的老人之口的吟调,都非古调。理由很简单,一是数千年语音变迁,所谓的“正宗”古音并不存在。其次,古人吟诵皆口耳相授,声音实况没有记载。古调绝响,无从谈起。但是,语音变迁之中,仍有不变的因素。比如“入声”被认为是一种“原生态”,华东、华南、西南以及台湾地区的方言就有入声,还保留了某些中古语音的特征,当地一些八九十岁老人还能以此为我们传递唐诗宋词微妙的声情韵味。
吟诵这个词,其意既可指吟,也可指诵;或者两者兼有,泛指用抑扬顿挫的声调有节奏地诵读。吟诵合称,表明至少有两种方式,即吟和诵。从有利于传承的角度说,概念或者叫法还是统一为好。台湾统一叫吟唱,大陆统一叫吟诵。吟诵的叫法,好在把吟和诵组合在一起,提醒人们:吟是从诵之中来的。吟唱的“唱”也并非一般的歌唱,是从吟读之中自然生发出来的,且不受固定乐谱束缚的自由唱。或许,比较方便简单的分类有三:诵、吟、唱。这当中,“诵”为基础,“吟”是结果,“唱”是升华。一个现代人,要想得到古人那种自由吟诵的境界,一是要吟出自己的调;二是要随“调”随出,想吟就吟;三是音情并茂,韵味十足。
其实吟诵的根并不是一般说的古诗词文,而是传统蒙学①经典。传统蒙学的本意在于“播种于心,求其日后自己发芽”,用“经典”打底,扎根在童心之内,故所读所诵必为精挑细选出来的好书好文好诗。中华文明,日积月累,不断生发,产生了众多的人文经典。多且文字繁难的经典,须经过“中介”的智慧,化繁为简,化难为易。这个转化的结果,便是各种蒙学教材的诞生。于是,中华“经典”的核心思想化作朗朗上口的韵读文字,随着熟诵、吟诵渗入人心。
古人把作诗称之为“吟咏情性",诗在性情里,把诗从情性里吟咏出来,即为诗。而诗的鉴赏,则是从相反方向进行,靠吟咏作出来的诗,还须回到声音里体会。所以,“吟咏”的作用,不单是所谓“语言的艺术”问题,或艺术的审美问题,最根本的是它内涵着传统的“性情”。
(选自2012.3.29《人民日报》)
【注】①蒙学,即蒙馆,启蒙的学塾,相当于现在的幼儿园或小学。关于“吟诵”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吟诵是传统文化、古典诗词不可或缺的一种美的表现形式,有其独特内涵。 |
B.吟诵,其意既可指吟,也可指诵,就是用抑扬顿挫的声调有节奏地诵读。 |
C.大陆“吟诵”的叫法,把吟和诵组合在一起,提醒人们吟是从诵之中来的。 |
D.台湾“吟唱”的“唱”,是从吟读中随意生发出的不受固定乐谱约束的自由唱。 |
对于吟诵具有“独特的文化和艺术内涵”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语音变迁中有不变的因素,我国一些方言中还保留了某些中古语音的特征。 |
B.儿童吟诵精选出来的好书好文好诗,播种“经典”以“求其日后自己发芽”。 |
C.中华“经典”的核心思想凭借蒙学教材化作韵读文字,通过吟诵渗人人心。 |
D.鉴赏诗歌要反向而行,通过吟咏(诵)在声音中体会其情感美和艺术美。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我们不能吟诵出原汁原味古调的原因是数千年的语音变迁使正宗古音已不存在。 |
B.吟诵比较简便的分类为诵、唱和吟,这三类可以分别看做基础、结果和升华。 |
C.今人学吟诵,一要吟出自己的调,二要想吟就吟,三要有声有情,韵味十足。 |
D.吟咏(诵)不是语言的艺术,也不是审美的艺术,而是内涵着传统性情的艺术。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个永恒的教书匠——季羡林
晚近,季羡林先生的头衔,除了教育家、文学家、社会活动家,通常还有一项“国学大师”。为此,有人在报上陈辞,认为“季羡林的专业是佛学和梵文研究,算不上国学大师”。有人又撰文反驳,认为“传统国学的许多重大领域季羡林都涉及到了,绝对称得上是国学大师”。2007年5月,中央电视台拍摄季老的专题,拿我作陪衬,其间就提到了这段公案,问我怎么看。卑之无甚高论,窃以为,这事不值得争辩,在东西融会、环球一村的21世纪的今天,国学大师也者,既不应是一味钻故纸堆的冬烘先生,也无所谓荣辱褒贬。要我说,季羡林就是季羡林,他是一个平凡的人,也是一个大有人格魅力的人。他的平凡,即如他所说,只是一个教书匠,至多再加一个写家;他的大有人格魅力,就在于亦儒亦释亦道,而又非儒非释非道,从心所欲,脱略形迹,无法取替,不可超越。这后八个字,是我自己加的,季先生生前若听到,一定不赞成。记得有一年,胡光利、梁志刚两位学兄出版《此情犹思——季羡林回忆录》,在前言中写上“国学大师”“国宝级学者”“北大惟一终身教授”等词,季先生阅后,坚决要求删去。季先生说:“真正的大师是王国维、陈寅恪、吴宓,我算什么大师?我生得晚,不能望大师们的项背,不过是个杂家,一个杂牌军而已,不过生的晚些,活的时间长些罢了。”
2006年,第19届世界诗人大会在我国山东泰安召开,会上,季羡林、高占祥、李国彝三位被评为世界桂冠诗人。这又是一顶高帽。组织者的心思,咱不去猜测,高占祥、李国彝二位的成就,咱也不去评估,且说季先生。季先生在中学时,曾有“诗人”外号,说明他是喜欢诗的,是有这方面的素养的,但他一生发表之诗,据笔者所知,不会超过十首。季先生著作等身,身列作家之林,还自谦是票友。以不到十首诗的数量,荣膺世界桂冠诗人称号,他老人家肯定会感到惶恐。我没有猜错,一次见面中,季先生说了创作经过。季先生讲:“原本是泰安地区来人,说请我写一首诗,关于泰山的。我自幼景仰泰山,至今初衷不改,兴致一上,就动笔了。7月29日(2005年),温总理来,来得特早,我桌上摊着稿纸,没有收拾。总理问我最近在写什么,我说在写关于泰山的诗,并且念了开头几句。以后新华社就作了报道。再以后,你们都知道了的,我季某人忽然就成了桂冠诗人。”说到这儿,季先生转为“难得糊涂”,他说:“桂冠诗人不是随便戴的哦,他们这么做,只能使我脸红。”
“中国牌”的荣誉有它本土特色的游戏规律:往往,在你需要的时候,它总是千推万阻,避而不见;在你不需要的时候,它却是不邀自来,蜂拥而至。——算了,撇开这些背后的玄机不谈,话题还是回到季先生。笔者觉得,仅就94岁的老人,依然拥有这般创作活力,《泰山颂》就值得一读;在这一点上,季先生完全用不着脸红。季先生写完搁下,但一直未定稿,他自觉不够完善,到了2008年12月21日,97岁了,又拿出来修改,在一处添了三行24字:“万木争高,万卉争艳。争而不斗,和谐自然。天人合一,宛然实现。”其他几处亦有修改。这种“春蚕到死丝方尽”的精神,着实令人感动。
泱泱中华,特点是人多,人多思想杂,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许多议论,是颇为滑稽的。譬如有人转给我一篇文章,是从网上下载的,讽刺季老是官迷,理由是从杨绛的《我们仨》推测,那个想当中国社科院副院长,而最终没有当成的,估计就是季羡林。嘻嘻,胡为乎来哉!熟悉季老的人都知道,他对官场,一向敬而远之,了无兴趣。证以笔者的目睹:那还是上世纪90年代,一天,有老友自城内来见季先生,落座,喝茶,老友说起近来见了哪些哪些高官,禁不住眉飞色舞,唾星四溅。季先生干坐一旁,默然无语,待老友走后,只幽幽地说了一句:“他还很得意。”这一句就表明了季先生的心迹。即以中国社科院副院长一职来说,倒的确有这么一回事:“文革”后,某要员曾建议季先生出任此职。季先生么,婉拒了。尔后,北大让他当副校长,他倒是痛快地应承。为此,有人曾当面讶怪:“为什么放着副部级的职位不要,却要这个副局级呢?”季先生说:“什么级别,我脑子里没想过这个!”——他想的,就是当他的教书匠。
(节选自《文汇报》作者 卞毓方)
注:[来冬烘:指昏庸浅陋的知识分子。]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季羡林是一个平凡的人,他只是一个教书匠,至多再加一个写家,但他一生发表的诗,不超过十首;因此,是一个大有人格魅力的人。 |
B.季羡林先生亦儒亦释亦道,而又非儒非释非道,从心所欲,脱略形迹,无法取替,不可超越。这正是“国学大师”应有的魅力和境界。 |
C.94岁的季羡林老人创作了《泰山颂》一诗:“万木争高,万卉争艳。争而不斗,和谐自然。天人合一,宛然实现。” 97岁时,又拿出来修改,表明季先生为了避免名不副实而坚持修改文稿,恰恰说明了“文章不厌百回改”、“佳作常从改中出”。 |
D.“文革”后,有人建议季先生出任中国社科院副院长一职。季先生么,婉拒了。尔后,北大让他当副校长,他倒是痛快地应承。人贵有自知之明,与其力不从心,不如扬长避短。他想的,就是当他的教书匠。 |
E.作者在文中列举了几处人们对季老先生的不一致的评价,然后把自己亲身经历的几件事情简要描述出来,虽未直接评论,但足以让读者了解季老先生的为人。这种笔法在传记中颇有说服力。文中说:“季羡林也是一个大有人格魅力的人。”那么,他的“人格魅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文章最后一段画线的句子“这一句就表明了季先生的心迹”。说说表明了季先生怎样的“心迹”。
对于季羡林究竟算不算“国学大师”,作者没有直接评论。你读了本文以后,如何评价季羡林先生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完成小题。
时间怎样地行走迟子建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看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常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得做课间操,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他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而又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在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
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放在挂钟里的。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潮涨潮落。
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手表里的时间给我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少了几分气势和威严,所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台历上镶嵌着时间,玩具里放置着时间,至于电脑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链,让一座老屋逐渐驼了背。时间好似变戏法的魔术师,突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消失在他们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又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如同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怎样理解“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在文中的含意?
文章是围绕人的成长与对时间的感受来展开的,请梳理作者的思路。
文章描绘了“时间”的各种行走方式,请简要概括。
文章写到“不朽”的“时间”“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作者对“人”和“时间”关系的观点和态度。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文君当垆,相如涤器”新解
吴康零
汉代饮酒之风盛行,不仅官吏、富豪、文化墨客饮酒,一般百姓甚至奴仆也普遍饮酒。王褒《僮约》就曾严格限制奴仆饮酒的数量,“奴但当饭豆饮水,不得嗜酒。欲饮美酒,唯得染唇渍口,不得倾杯覆斗”。当时城邑中出现了专门酿酒的作坊,市场上设有销售酒的商铺,路边道旁开有沽酒的小店,路上常见推酒的独轮车和挑酒的挑夫。在这幅酿酒、售酒、饮酒图中,“文君当垆,相如涤器”的故事,是众所周知的千古佳话。
司马相如(前179—前117年),字长卿,蜀郡成都人,是我国汉赋的奠基者。汉景帝时曾担任武骑常侍,后东游梁国(西汉封国)受到梁孝王的热情接待,写了《子虚赋》等名篇。梁孝王死后,司马相如返回成都。因家贫,受临邛令王吉之邀到了临邛(今邛崃市)。一次,临邛巨富卓王孙大宴宾客,邀请县令王吉与司马相如参加。酒酣,王吉请司马相如演奏古琴。相如知道卓王孙之女卓文君才貌双全,丈夫死去不久,正寡居家中,于是拨动琴弦,弹奏了一曲《凤求凰》。卓文君早就仰慕司马相如的才华,听到相如奏出的琴音中含有挑动之意,又从窗户中窥见了相如的翩翩风度,于是二人通过琴音产生了爱情。一天深夜,卓文君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毅然投奔司马相如住处,二人结伴驰归成都。卓王孙对女儿的叛逆行为十分气愤,大怒曰:“女至不材,我不忍杀,一钱不分也。”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在成都一贫如洗,无以为生,不久便一起回到临邛,“尽卖车骑,买酒舍,令文君当垆,相如身自著犊鼻裈,与庸保杂作,涤器于市中”。卓王孙感到丢了面子,杜门不出。后经昆弟诸公反复劝告,卓王孙才改变态度,“分与文君僮百人,钱百万,及其嫁时衣被财物。文君乃与相如归成都,买田宅,为富人”。
这段史料,《史记》和《汉书》均有记载,内容基本一致。《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载,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尽卖其车骑,买一酒舍酤酒”。据此,通常的理解是,他们在临邛开了一家卖酒的小店子,卓文君坐在柜台内当垆卖酒,司马相如则负责跑堂刷洗酒碗酒杯。这种理解,未必妥贴。因为,《汉书•司马相如传》说他们“尽卖车骑,买酒舍”。这“酒舍”,可以理解为既酿酒又卖酒的酿酒作坊,即通常所说的前店后坊,自酿自销。既然西汉时期的“甘酒”可以“一宿而熟”,而东汉画像砖《酿酒》图上搅拌酒糟的又是妇女,说明妇女酿酒在当时是普遍现象,聪明能干的卓文君很可能就是一名酿酒高手。司马相如身穿犊鼻裈(围裙或裤子),“与庸保杂作,涤器于市中”,既表现了司马相如“大不拘”的“名士风度”,又说明他们所开的“酒舍”还雇佣了若干名酿酒卖酒的小工,并不是规模很小的夫妻店。至今邛崃市内还有一口“文君井”,相传卓文君即从井中取水酿酒。如果只开一个零售酒店,而当时的酒,所含酒精浓度本身就低,再从井中取水往酒里注,那还有什么酒味呢?如此说来,司马相如在临邛开的是一家自产自销的酿酒作坊,卓文君应当是“文君酒”的创始人。
成都的琴台,相传是司马相如的故宅,唐宋时期为成都名胜古迹,宋以后荒芜不存。明代觅址修建的琴台,已非故址。当年的琴台在哪里?说法不一。据专家考证,大约在今通惠门附近的东南面。后来的好事者,多说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再次返回成都后,曾在“琴台卖酒”。梁载言《十道志》复谓“琴台即相如与文君卖酒处”。此说大谬。因为,《史记》、《汉书》都说“文君当垆”之地在临邛而非成都,更何况他们已经得到卓王孙的资助,回成都即“买田宅,为富人”,何必再去卖酒?今日成都琴台路上的“文君酒家”,自称即为当年文君卖酒之处,显然是一种商业炒作。
(选自《巴蜀文化研究通讯》)本文是对“文君当垆,相如涤器”一说的新解,那么,作者不同以往的观点的一项是()
A.以往人们以为“文君当垆,相如涤器”的地点在成都,但作者认为文君开店卖酒之处在临邛而不在成都琴台。 |
B.以往人们认为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开的酒店很小,夫妻二人自为庸保,但作者认为他们开的酒店雇佣了一些小工,具备一定的规模。 |
C.以往人们认为卓文君坐在柜台内当垆卖酒,但作者认为卓文君可能不在卖酒,而在酿酒。 |
D.以往人们认为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开的是一家卖酒的零售小店,但作者认为他们二人很可能开的是一家既酿酒又卖酒的酿酒作坊。 |
下面不是佐证作者“新解”的依据的一项是 ()
A.《汉书•司马相如传》载“尽卖车骑,买酒舍”。“酒舍”,既可以理解为卖酒的小店,又可理解为自酿自销的作坊。 |
B.“与庸保杂作,涤器于市中”,可见,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开的“酒舍”颇有规模。 |
C.东汉画像砖《酿酒》图上搅拌酒糟的是妇女,说明妇女酿酒在当时是普遍现象。 |
D.现在的邛崃市内还有一口“文君井”,相传卓文君即从井中取水酿酒,文君井极有可能是酿酒的取水之井。 |
下列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
A.“文君当垆,相如涤器”,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开“酒舍”的初衷在于谋生,摆脱贫困。 |
B.司马相如不拘于小节,与佣人杂处劳作,颇有名士风度。 |
C.司马相如为追求才貌双全的卓文君,便于宴会时弹奏古琴,一曲《凤求凰》让卓文君听出了弦外之音,这是发生在临邛的事;而成都的琴台仅是司马相如的故宅。 |
D.“奴但当饭豆饮水,不得嗜酒。欲饮美酒,唯得染唇渍口,不得倾杯覆斗”这说明统治阶级严格禁止奴仆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