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阅读可以很个性
孙小宁
我越来越认为,阅读可以很个性。年轻人可以扎堆地看郭敬明,中年以上有人还凑堆儿读书,不免有些尴尬。所以,我对各种看起来不算流俗的“国学读书会”、读经会也颇多抵触。同样,我不认为,各大书店的图书销量排行榜,能反映阅读的真实。恰恰相反,这是阅读非理性的显示。这种数据给没创意的书商做选题参考可行,让书媒记者借此总结时下的阅读潮流也可行。但,都还与个人的阅读无关。
以心探求,我们往往会找到最切合自己的书。当年我生病时的一位主治大夫,后来与我成为朋友。他从海外归来,专业一级棒。我格外珍视与他的友谊,有时会把家中的闲书递他,只说未必都有用,拣有用的看。没想到有一年岁末,他发来长长的短信,郑重地向我道谢。他说其中有一本书,来得非常及时,因为有一段他其实焦虑不堪,几近崩溃边缘。是这本书点醒并拯救了他。以我对他专业知识的判断,我不认为这本书一定能入他的眼。但我尊重他的感受。阿巴斯的电影《樱桃的滋味》中,是一枚樱桃,救了一个处在崩溃边缘的人,谁又能说这枚樱桃此时不是光芒四射呢?这也可能是许多我们看来微不足道的书存在的理由。
相反,一些公认伟大的书,如果我们生命中内在的感应器没有形成,那么即使理性地知道它好,也可能是油盐不进。真要有所感应,会有阅读的迷狂,我是亲眼见过的。一位作家朋友,不像别的作家那样博览群书。他只读少量作家的书。我曾多次注意到他的包里有一本早年间出版的博尔赫斯小说集,书页都卷边了,里面勾勾划划,还在一遍遍读。我说,博尔赫斯有新版的,你还不换一本。他说,新的在书店翻过,没买,还是这个版本译得好。我形容他的阅读是一种吸血鬼式的迷狂。因为热爱,便仿佛要敲骨吸髓。
还有一些书的价值与魅力,只在特定的时空才得以彰显。对我,《藏地牛皮书》就是一例。没去西藏前,我只认为它作为书,设计用纸及编排上有创意。但是真和朋友到了拉萨,朋友又因高原反应第二天就返回,孤独无助间,《藏地牛皮书》的神奇就显现了。我在这陌生之地碰到的一个个细小难题,竟然都能从这本书中找到答案。
生命的年轮一点点在扩大,生命的内部也会随之生长出许多困惑与渴求,而这些,恰是我们最好的读书感应器。所以我说,内在的阅读需求永远是第一位的。只要基于内在的愿望,其实是读无定法的。有人开卷有益,有人非经典不读,都无所谓高下,高下只在于,见地是不是增长了,生命是不是得到滋养与提升。
阅读是一件私人的事儿,不是非经典不读焉,但也不是任性胡来,捡着无聊当有趣混一辈子。读什么,怎样读,都可以很个性。至于你问我,什么是我个人欣赏的阅读方式?嘿嘿,不瞒你说,我羡慕那种吸血鬼式的迷狂而专注,可以把热爱的书中文字,化成生命的养分。 (选自2009年10月6日《人民日报 》) 根据文意,以下说法正确的两项是( ) ( )
A.各大书店的图书销量排行榜,能反映现实中人们阅读的真实情况。 |
B.作者对中年以上人们“扎堆”读书的诸多情形颇有“抵触”,认为这都是阅读非理性的显示。 |
C.只要形成生命中内在的感应器,我们就能读出一些公认伟大的书的“好”来。 |
D.生命发展过程中生长出许多困惑与渴求,这些困惑与渴求正是人们最好的读书感应器。 |
E.作者认为阅读是一件私人的事儿,因此完全可以凭兴趣决定读什么和怎样读。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与个人阅读无关”的一项是( )
A.书店里图书销售排行榜 | B.书商市场调查做出书选题参考 |
C.书媒记者总结时下的阅读潮流 | D.依据生命感应选读 |
就本文看来,“阅读可以很个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作者在文中说“内在的阅读需求永远是第一位的”,请根据文意理解这句话的内涵。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换一种坐标生活
于 丹
其实我感觉人生就是一个坐标,我们的生活就是一种惯性。
去年9月的时候我去了一趟内蒙古的呼伦贝尔。那里的草原,水草丰美,雪白的树干上照耀着金黄的叶子,一望无际的原野上有碧蓝碧蓝的大河穿过去,非常震撼。我们开着一辆三菱的越野车,按说可以呼啸草原,想开多快就开多快;但是我们开得不是很快,经常刹车。为什么呢?就是有牛、羊啊,有时候一群一群的,有时候三三两两的;有的时候它们在聊天,有的时候就停在那儿不走了,这时候我们的车就只能停下来了,等到它们晃晃悠悠地离开了,我们的车再过去。我看着牛羊的时候,就觉得它们的身体跟水草、河流之间有一种默契,非常默契。我觉得它们就应该如此从容。这是它的地盘,它是主人。一辆外面闯进来的大车显然是一个侵犯者,你没有理由催它,也没有理由烦它,这个时候你是卑微的,你只能以一种谦卑之心等着它,静静地侧道而过。
在北京堵车的时候,二环路、三环路,跟停车场似的,有人一按喇叭,骂骂咧咧的,还站起来指着前面骂。那个时候我们很嚣张、很猖狂,我们觉得被人占用了时间,因为我们都是团队,都在一个繁忙的城市讨生活,谁被耽误一点时间火气就大得很。但是,在一片安静的草原上,像呼伦贝尔草原,为什么你面对牛羊会宁静下来?因为你换了一种坐标,你是以牛羊的方式在自然里完成一种唤醒。
我觉得在呼伦贝尔草原那几天特别高兴,我经常在地上打滚,经常趴在地上,然后闻青草的味道。后来我觉得,有一种学习,就是人回到一种本初、朴素、天真的状态去学习,学习牛羊热爱青草、学习溪水流过大地时候的亲近、学习每一个春天都有花开、每一个冬天都有雪花飘下来——去学习在最本初、原始的状态下,在那个坐标体系下看见自己。
我觉得,人在一些改变了坐标的地方,我们的判断方式是会变的。有一次在云南丽江,那天晚上我们在四方街上逛小店,之后着急去看音乐会。当时陪我的是丽江电视台的台长,这个小伙子是农科大学毕业的,他也很习惯于都市的紧张节奏,我们走着走着,忽然前面有三个胖胖的纳西族老太太把路堵死了。她们特胖、走得特慢,她们三个人晃过来、晃过去,我们怎么借道都过不去。小伙子就过去和她们用纳西语打了几句招呼,意思就是借个道;我记得很清楚,一个胖胖的老太太笑笑地回过头来,说了一句话,然后小伙子就“啊”了一声,站在那儿,老太太就接着走了。他说你知道她跟我说什么吗?她说,小伙子,咱们所有人从生下来就往同一个地方走,早去也是去,晚去也是去,既然都是去,干嘛不慢慢走啊。
今天我们都在说文化,像北京这种首都,包括我们的广州、上海都是一些文明程度达到国内顶尖的大都市,但我们的文化给我们唯一的坐标是狭隘的、社会的。其实你以这种本初、原始的文化想的时候,我们每个人的意义好像都习惯于在使用价值上被判定。但是换一种坐标呢?就不一样了。
所以我觉得,无论向牛羊学习还是像仙女一样静默地给自己一小时,其实都是在转换生命坐标的过程里给自己一种生命保鲜的理由。
(摘自《智慧与成功》)在第二段结尾画线处,作者为什么说“这个时候你是卑微的,你只能以一种谦卑之心等着它,静静地侧道而过”?
第三段主要运用了什么手法?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第五段写“纳西族老太太散步”这个情节有什么作用?
实用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9~21题。
美国纪念孔子背后
焦波
1O月28日,美国众议院通过决议,纪念孔子诞辰2560周年,认可他为世界哲学和社会政治思想作出的巨大贡献。
决议说,孔子在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出生于现在的中国山东省曲阜。他是历史上最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和社会哲学家之一。他的思想对世界各国的社会和政治思想产生了影响并且仍在发挥影响力。
决议显示出美国主流社会对孔子思想的理解,“孔子倡导自省、自修、真诚和社会关系中的相互尊重,以在个人和公共生活中实现公正和道义,体现最高境界的道德品质。
此外,孔子《论语》中所说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一种道德品行的典范,也能促进人类和谐”。
决议还提到,孔子认为,政府应建立在忠诚、尊老和承认家庭重要性的基础上,而政界人士必须成为诚实和道德的模范。这些都提醒着人们,要以至高荣誉和尊重履行自己的职责。
众议员格林认为,源自中国的儒家思想对全球许多国家带来了深远影响,韩国、日本、越南等地,都看得到孔子思想的潜移默化。他此前在得州休斯敦的选区竖立了孔子铜像。
“美国国会通过决议案,纪念并且赞扬被称为中国最伟大教师的孔子的诞辰,非常合适。”美国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共和党首席议员罗斯·雷提南及其他一些议员认为,很多美国学者受到亚洲文化与儒家思想影响,使美国的社会与文化更趋于多元,这对科学、法律、医药、工程、艺术等领域都有重大意义,所以美国国会应当通过决议案。纪念中国这位至圣先师。
上世纪80年代,全世界几十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一次讨论中认为,重振孔子学说,能够帮助全人类应对21世纪的挑战。“孔子不仅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这种看法在美国也正在得到更多认可。孔子已成为中美文化沟通的桥梁。
美国首家孔子学院——马里兰大学孔子学院院长刘全生说,其实美国和西方对孔子学说并不陌生。早在西方启蒙运动时期,中国的许多古代哲学思想,特别是孔子思想,就已经通过传教士传到西方,受到思想界高度重视。如今,越来越多的美国有识之士认识到中美合作对解决全球性问题的重要性。
美国智库布鲁金斯学会中国问题资深研究员李成认为,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在世界上影响力增长,是美国众议院通过决议纪念孔子诞辰的重要背景之一。同时,在许多公开表态中,美国总统奥巴马、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和国务卿希拉里都表示尊重中国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他们更多地认识到了中国对世界各个领域的贡献,表达出希望以平等方式与中国进行对话的姿态。这是此决议通过的另一重要背景。
此外,此次国会通过这一决议和美国华裔地位上升、华人团体逐渐壮大也有很大关系。比如,奥巴马内阁有两名华裔部长,这在美国历史上前所未有。国会华裔议员也在增多,国会也日益认识到华人团体的力量。
在中美关系迅速发展的今天,美国国会能够通过这个决议,预示着中美能够在文化价值观念领域找到更多共同点。大部分专家、学者认为,此事不仅表明中国“软实力”日益增长,也体现了文化价值观念的交流对中美关系的有力推动,还显示出了美国政界对中国发展和中国文化的日益尊重。至于实际意义,则包括推广中国传统文化和儒家思想,有助于改变历来西方宗教和世俗社会对中国人的误解等。
同时,也有人“冷”眼看美国的孔子“热”。“毕竟美国是一个多元化的国家,本身就很注重对世界各国优秀文化的尊重和吸收。对世界各国先进文化的兼收并蓄,正是美国文化丰富多彩的重要原因之一。美国文化包括很多文化,不仅有英国文化、法国文化,还有西班牙文化、墨西哥文化等等。孔子所代表的中国文化只是其一。”
还有人认为,孔子被美国人所推崇是“迟早的事儿”。放眼中国传统文化,已经是上自兰德公司、布鲁金斯学会等美国上层智库和下到一些大学研究机构、民间研究机构的共同目标。
(选自《中国文化报》2009年11月6日)新闻评论讲究“一实一虚”,“实”指新闻,“虚”指评论,请分别概括本文中“实”的主要内容和“虚”所体现的主要观点。 (4分)
请分条陈述文中提到的关于这一新闻事件产生的背景。(5分)
结合文章内容和自己的积累谈谈“孔子不仅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这一观点带给你的启示。(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18题。
16枚硬币
侯德云
俗话说,好吃的不如饺子,舒服的不如躺着。刘二说,老辈人留下的这句话,真是有道理。他说,他从小到现在,最爱吃的就是饺子,干了一天的活之后,又累又乏,最爱做的事,就是躺着。他说他小时候不爱躺着,在村子里到处乱跑。他说他虽然瘸了一条腿,却能跑得很快,好腿的孩子也落不下他。
当然,让刘二感到最自豪的事情不是吃饺子,也不是躺着。他感到最自豪的事情,是小时候妈妈对他说过的一句话。
妈妈说:“二小,你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
这句话妈妈一连说了很多年。刘二24岁那年,妈妈一个人搬到荒山上去住了,从此不再给家里人包饺子,也不再说那句话了。
小时候,刘二家里的日子是很穷的。可是再穷,过年也总要吃顿饺子。过年嘛,不吃顿饺子能算过年?
饺子是必须要吃的,而且,乡间的习俗,饺子里还要包上一两枚硬币,谁吃到了,就预示着谁是一个有福气的人。
刘二8岁那年,在自己的那碗饺子里吃出了一枚2分钱的硬币。他把一个圆滚滚的饺子填进嘴里,用力一咬,就听见喀嗤一声,他兴奋得差一点跳起来。他把嘴里的硬东西吐出来,大声宣布:“我吃到钱啦。”
刘二的妈妈捡起他吐在桌子上的2分钱硬币,用手指擦干净之后又送给他,喜滋滋地对他说:“二小,你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
听妈妈这样说,刘二咧开大嘴笑了,还抬起一只手,在自己的后脑勺上轻轻挠了两下。
刘二8岁那年,他开始上小学了,他的一条瘸腿遭到了同学们的嘲笑。在村子里到处乱跑的时候不是这样。村子里的孩子没有嘲笑他的,他们天天在一起玩儿,看不见刘二的瘸腿,或者是,他们觉得,刘二天生就应该有一条瘸腿,没啥好奇怪的。学校里的孩子还没有修炼到这种程度,他们一看见刘二的瘸腿,就大呼小叫起来,后来还把他的瘸腿编成了顺口溜到处传唱。那些日子,刘二每天肚子都气得鼓鼓的。
自从吃到了2分钱的硬币,刘二就不跟那些嘲笑他的孩子计较了。他在心里对他们说:“我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我不会在乎你们说什么。”
从8岁到23岁,刘二年年嘴里都要喀嗤一声,年年都能从饺子里吃到2分钱硬币,妈妈也年年都要重复一遍她说过的话。妈妈的话,给了刘二做人的底气,他觉得,这辈子,他一定会做出一件让人高看一眼的大事情。
刘二23岁那年,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秘密。年夜饭的饺子已经煮好了,却迟迟没有端上来。刘二着急了,进厨房去看,他看见妈妈正在用手指头去捏那些煮好的饺子,嘴里还嘟嘟囔囔的说:“我做了记号呀,怎么找不到了?”
那年的饺子,有不少让妈妈的手指头捏破了。吃饺子的时候,刘二的眼圈一直是红的。
刘二23岁那年,他总共积攒了16枚亮晶晶的带有齿痕的2分钱硬币。
妈妈去世以后,刘二用那16枚硬币买了一棵槐树苗,栽在妈妈的坟前。转过年,他向村委会递了申请,承包了那座荒山。
从此,每年的年夜饺子刘二都是跟妈妈在一起吃的。他把一碗饺子端到妈妈的坟前,说一句,妈,过年了,就大口大口吃起来。自然而然的,他的嘴里会“喀嗤”一声。他从嘴里吐出2分钱硬币,对妈妈说,妈,二小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说完,他的泪水,会像溪水一样从眼眶里涌出来。
如今,刘二妈妈坟前的那棵槐树已经长得很高了,刘二承包的荒山也绿得不能再绿了。雨后,山沟里到处都是清清的溪水。他不想让那些溪水白白流掉,就在山下修了一个池塘,种上了莲花,养上了鱼。
夏天的中午,刘二喜欢躺在池塘边的树阴里,看粉红粉白的莲花在微风中摇曳,看鲤鱼在水面上撒欢,听草鱼吃草的嚓嚓声。他的脸上写满了得意。常常,就这样不知不觉的,他沉浸到好梦当中了。
村里有人看见过刘二在树阴里酣睡的模样,感慨地说:“舒服的不如躺着,这个刘二,真是好福气。”
差点忘了说,刘二现在已经不叫刘二了,他的大名叫刘志福。“二小,你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这句话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这篇小说在塑造人物形象上运用了哪些手法?试作简要分析。
有人说,小说在刘二发现母亲捏饺子的情节后便可以结束,你是否同意这种看法?为什么?
本大题4小题,共17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2~15题。
谈静
朱光潜
人生乐趣一半得之于活动,也还有一半得之于感受。所谓“感受”是被动的,是容许自然界事物感动我的感官和心灵。眼见颜色,耳闻声音,是感受;见颜色而知其美,闻声音而知其和,也是感受。同一美颜,同一和声,而各个人所见到的美与和的程度又随天资境遇而不同。比方路边有一棵苍松,你只觉得可以砍来造船;我觉得可以让人纳凉;他也许说它很宜于入画,或者说它是高风亮节的象征。反应不同,都由于感受力有强有弱。
世间天才之所以为天才,固然由于具有伟大的创造力,而他的感受力也分外比一般人强烈。比方诗人和美术家,你见不到的东西他能见到,你闻不到的东西他能闻到。麻木不仁的人就不然,你就请伯牙向他弹琴,他也只联想到棉匠弹棉花。感受也可以说是“领略”,不过领略只是感受的一方面。世界上最快活的人不仅是最活动的人,也是最能领略的人。所谓领略,就是能在生活中寻出趣味。
能处处领略到趣味的人决不至于岑寂,也决不至于烦闷。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是一种绝美的境界。姑且闭目一思索,然后假想这半亩方塘便是你自己的心,你看这首诗比拟人生苦乐多么惬当!一般人的生活干燥,只是因为他们的“半亩方塘”中没有天光云影,没有源头活水来,这源头活水便是领略得的趣味。
领略趣味的能力固然一半由于天资,一半也由于修养。大约静中比较容易见出趣味。物理上有一条定律说:两物不能同时并存于同一空间。这个定律在心理方面也可以说得通。一般人不能感受趣味,大半因为心地太忙,不空所以不灵。所谓“静”,便是指心界的空灵,不是指物界的沉寂,物界永远不沉寂的。心境愈空灵,愈不觉得物界沉寂,或者我还可以进一步说,心界愈空灵,也愈不觉得物界喧嘈。习静并不必定要逃空谷,也不必定学佛家静坐参禅。静与闲也不同。许多闲人不必都能领略静中趣味,而能领略静中趣味的人,也不必定要闲。在百忙中,在尘市喧嚷中,偶然丢开一切,悠然遐想,你心中便蓦然似有一道灵光闪烁,无穷妙悟便源源而来:“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日本人小林一茶的一首俳句:“不要打哪,苍蝇搓他的手,搓他的脚呢。”懂得这一句诗,就懂得我所谓静趣。
(选自朱光潜《谈美书简.给青年的十二封信》,有删改)下列说法中对文意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因为人的天资境遇和感受力的强弱不同,不同的人对自然界事物的感受也就不同。 |
B.最能领略的人,就是能在生活中寻出趣味的人;这种能力需要天资和修养。 |
C.心界的空灵是一种天资,有了它,就不觉得物界喧嚣。 |
D.静与闲是两个概念,能感受趣味的人,一定要静,但未必闲。 |
E、“不要打哪,苍蝇搓他的手,搓他的脚呢。”就是在说静中得趣,因为闲人不能领略其中趣味。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一个人能否最大程度地见到“美”与“和”,天赋的高低具有决定作用。 |
B.感受是一种被动的过程,也就是领略,它能帮助人们在生活中寻出趣味。 |
C.一个人陷入岑寂和烦闷之中,往往是由于他的心境不够空灵而造成的。 |
D.不同的感受角度决定了有人认为苍松宜于入画,有人认为苍松可以造船。 |
文章题目为“谈静”,但最后一段才写到静,请简要说明全文的思路。
作者所说的“静趣”的含义是什么?为什么说懂得小林一茶的俳句就懂得“静趣”了?
阅读下面的小说,回答16~19小题。
雪 夜
[日]星新一
雪花象无数白色的小精灵,悠悠然从夜空中飞落到地球的脊背上。整个大地很快铺上了一条银色的地毯。
在远离热闹街道的一幢旧房子里,冬夜的静谧和淡淡的温馨笼罩着这一片小小的空间。火盆中燃烧的木炭偶尔发出的响动,更增浓了这种气氛。
“啊!外面下雪了。”坐在火盆边烤火的房间主人自言自语地嘟哝了一句。
“是啊,难怪这么静呢!”老伴儿靠他身边坐着,将一双干枯的手伸到火盆上。
“这样安静的夜晚,我们的儿子一定能多学一些东西。”房主人说着,向楼上望了一眼。
“孩子大概累了,我上楼给他送杯热茶去。整天闷在屋里学习,我真担心他把身体搞坏了。”
“算了,算了,别去打搅他了。他要是累了,或想喝点什么,自己会下楼来的。你就别操这份心了。父母的过分关心,往往容易使孩子头脑负担过重,反而不好。”
“也许你说得对。可我每时每刻都在想,这毕业考试不是件轻松事。我真盼望孩子能顺利地通过这一关。”老伴儿含糊不清地嘟哝着,往火盆里加了几块木炭。
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这寂静的气氛。
两人同时抬起头来,相互望着。
“有人来。”
房主人慢吞吞地站了起来,蹒跚地向门口走去。随着开门声,一股寒风带着雪花挤了进来。
“谁啊?”
“别问是谁。老实点,不许出声!”
门外一个陌生中年男子手里握着一把闪闪发光的匕首。声音低沉,却掷地有声。
“你要干什么?”
“少啰嗦,快老老实实地进去!不然……”陌生人晃了晃手中的匕首。
房主人只好转身向屋子里走去。
老伴儿迎了上来:“谁呀?是找我儿子……”她周身一颤,后边的话咽了回去。
“对不起,我是来取钱的。如果识相的话,我也不难为你们。”陌生人手中的匕首在炭火的映照下,更加寒光闪闪。
“啊,啊,我和老伴儿都是上了年纪的人,不中用了。你想要什么就随便拿吧。但请您千万不要到楼上去。”房主人哆哆嗦嗦地说。
“噢?楼上是不是有更贵重的东西?”陌生人眼睛顿时一亮,露出一股贪婪的神色。
“不,不,是我儿子在上面学习呢。”房主人慌忙解释。
“如此说来,我更得小心点。动手之前,必须先把他捆起来。”
“别,别这样。恳求您别伤害我们的儿子。”
“滚开!”
陌生人三步两步蹿上楼梯。陈旧的楼梯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
两位老人无可奈何,呆呆地站在那里。
突然,喀嚓一声,随着一声惨叫,一个沉重的物体从楼梯上滚落下来。
房主人从呆愣中醒了过来,慌忙对老伴儿说:“一定是我们的儿子把这家伙打倒的。快给警察挂电话……”
很快,警察们赶来了。在楼梯口,警察发现了摔伤了腿躺在那里的陌生人。
“哪有这样的人,学习也不点灯。害得我一脚踩空。真晦气。”陌生人一副懊丧的样子。
上楼搜查的警察很快下来了。
“警长,整个楼上全搜遍了,没有发现第二个人,可房主人明明在电话中说是他儿子打倒的强盗,是不是房主人神经不正常?” “不是的。他们唯一在上学的儿子早在数年前的一个冬天死了。可他们始终不愿承认这一事实。总是说,儿子在楼上学习呢。”
谁也没有再说话。屋里很静,屋外也很静。那白色的小精灵依然悠悠然然地飞落下来……这对老夫妇的儿子早在数年前就死了,可“他们”始终不愿承认这一事实,为什么?
小说多处描写冬夜的雪花,分别有什么作用?请任选文中的两处例子加以分析。
日本作家星新一是位有独特创作风格的作家,请简要分析小说在结构上的特点。
关于这篇小说的主题有人认为是表现亲情,有人则认为是表现冷酷的现实。对此你持哪种看法,请结合文本试作分析。(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