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2-16题。
马克·吐温的幽默
马克·吐温,原名萨缪尔·兰亨·克莱门,是美国的幽默大师,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马克·吐温是一位划时代的作家,他终结了新英格兰作家对美国文坛的统治,使美国文学真正摆脱了附庸地位。虽然他的财富不多,却无损他的高超幽默、机智与名气。当然,马克·吐温也说过:“为幽默而幽默是不可能经久的。幽默只是一股香味和花絮,我老是训诫人家,这就是我为什么能够坚持30年。”海伦·凯勒曾言:“我喜欢马克吐温——谁会不喜欢他呢?即使是上帝,亦会钟爱他,赋予其智慧,并于其心灵里绘画出一道爱与信仰的彩虹。”
马克·吐温的笔有一种点石成金的魅力,能驾驭巧妙的语言,把粗俗的市井生活变得意味隽永,耐人咀嚼。他在成名作《卡县名蛙》中展示了他透彻的洞察力,让人想到中国老话:“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卡县名蛙》是一篇赌徒轶事,作品中小斗狗和跳蛙分别与当年美国两大党头面人物同名。
唉,这个斯迈雷呀,他还养过拿耗子的狗、小公鸡、公猫,都是这一类的玩艺儿,不论你拿什么去找他赌,他都能跟你兵对兵,将对将,让你赌个没完没了。有一天,他逮着一只蛤蟆带回家去,说是要好好训一训;足足有三个月,他什么事都不干,光呆在后院里头教那只蛤蟆蹦高。果不其然,他把蛤蟆训出来了。……斯迈雷说蛤蟆特爱学习,学什么会什么——这话我信。嘿,我就瞧见过他把丹尼尔·韦伯斯特放在这儿的地板上——那蛤蟆叫丹尼尔·韦伯斯特——大喊一声:“苍蝇,丹尼尔,苍蝇!”快得让你来不及眨眼,蛤蟆就噌地照直跳起来,把那边柜台上的一只苍蝇吞下去了,然后像一摊泥“扑嗒”落在地上,拿后腿抓耳挠腮,没事人似的,好像觉得自个儿比别的蛤蟆也强不到哪儿去。(《卡县名蛙》)
在《卡县名蛙》这样的早期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马克吐温对人类性格的一种轻松乐观的职业兴趣。随着19世纪后期美国社会心理从希望走向幻灭,以及个人生活的变化,马克吐温的作品变得沉重起来,笔触犀利无比:
看到一家服装店,一股热望涌上我的心头:甩掉这身破衣裳,给自己换一身体面的行头。我能买得起吗?不行;除了那一百万英镑,我在这世上一无所有。……我问他们手头有没有顾客试过的不合身的衣服。我问的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我向他点头示意的伙计走过去,那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人点点头,我朝第三个走过去,他说:
“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把我带到后面的一个房间,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给我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我换上了这套衣服。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而我正急着要衣服穿呢;没什么可挑剔的,我迟迟疑疑地说:
“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
那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
……
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说:
“哦,那好;对不起了。”
他笑着接了过去,这是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虫子爬似的凝固熔岩。(《百万英镑》)
马克·吐温的这部代表作《百万英镑》,描绘的是在美国旧金山的一个小办事员出海游玩迷失方向,遇救后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两个富有的兄弟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赌。在小说的结尾,小人物不仅活过了三十天,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
马克·吐温具有独特的写作风格,其中决不缺乏一个智者的同情心。对于《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中那对良心未泯的老者,《三万元遗产》中那对“梦里不知身是客”的夫妻,我们笑过之后,感到的是悲悯,而不是鄙视。在读者看来,马克·吐温的美国味道很足,幽默、滑稽、诙谐,夸张得要命,可又蛮真实的,有时还带点刺儿,因而男女老少都喜欢读。
然而在美国,马克·吐温似乎有两个。
马克·吐温是西部作家,他的创作素材都是在西部获得的。但美国当时的文化中心是在东部,西部作家的命运操在东部批评家手里。在东部批评家眼里,幽默家无异于滑稽演员,专长插科打诨,不能与当时的名家爱默生、朗费罗、霍尔姆斯等人并提。他们的文学趣味是斯文传统,斯文传统的绅士批评家怎么能赞成把流浪儿、黑奴当作主人公?行骗、宿怨、格斗怎能成为文学题材?赌咒、发誓、骂人话算什么文学语言?东部批评家可以欣赏马克·吐温的幽默才能,却不承认他有什么严肃的创作目的。
转机出现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等重要作品出版后。《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通过黑奴孩子吉姆和白人孩子哈克在逃往“自由洲”途中所遇到的种种“意外”,描绘了密西西比河沿岸的贫困和凄凉,严厉地谴责了种族压迫的罪恶行径,劝告和教育美国人民,要以平等的态度对待黑人。马克·吐温通过创作实践认识到幽默的作用,并且懂得怎样在理论上保卫自己。他指出“幽默家虽然轻松,却有一个严肃的目的”——“嘲弄虚伪,揭露伪装”,幽默家是“王公贵族、特权人物和一切骗人玩意儿的天敌,是人类权利、人类自由的天然朋友”。作为有影响的批评家,豪威尔斯指出,马克·吐温之所以不同于一般的幽默家,在于“笑话里含严肃的意味,这是他反复思考政治、社会可笑之处以后所采取的表达的方式”,可以帮助人们更完整地了解美国现实;马克·吐温是美国文学史上的林肯。12.文章第一段中“爱与信仰”在文中是指什么?
答: 13.结合文中引用的《卡县名蛙》部分文字,请用一个词指出《卡县名蛙》的主要写作风格。“马克·吐温的笔有一种点石成金的魅力”,这种魅力在《卡县名蛙》这样的作品中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 14.如何理解“然而在美国,马克·吐温似乎有两个”这句话?
答: 15.马克·吐温被誉为“美国文学史上的林肯”,你认为此誉基于哪些理由?请结合全文,分条概述。
答: 16.试以文中划线段落为例,赏析马克·吐温作品中“幽默的作用”。(不超过100字)
他笑着接了过去,这是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虫子爬似的凝固熔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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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语段,回答后面题目(共13分)
江南的地质丰腴而润泽,所以含得住热气,养得住植物;因而长江一带,芦花可以到冬至而不败,红叶亦有时候会保持三个月以上的生命。像钱塘江两岸的乌桕树,红叶落后,还有雪白的桕子着在枝头,一点—丛,用照相机照将出来,可以乱梅花之真。草色顶多成了赭色,根边总带点绿意,非但野火烧不尽,就是寒风也吹不倒的。若遇到风和日暖的午后,你一个人肯上冬郊去走走,则青天碧落之下,你不但感不到岁时的肃杀,并且还可以饱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含蓄在那里的生气;“若是冬天来了,春天也总马上会来”的诗人的名句,只有在江南的山野里,最容易体会得到。
······
江南河港交流,且又地濒大海,湖沼特多,故空气里时含水分;到得冬天,不时也会下着微雨,而这微雨寒村里的冬霖景象,又是一种说不出的悠闲境界。你试想想,秋收过后,河流边三五家人家会聚在一个小村子里,门对长桥,窗临远阜,这中间又多是树枝槎桠的杂木树林;在这一幅冬日农村的图上,再洒上一层细得同粉也似的白雨,加上一层淡得几不成墨的背景,你说够不够悠闲?若再要点些景致进去,则门前可以泊一只乌篷小船,茅屋里可以添几个喧哗的酒客,天垂暮了,还可以加一味红黄,在茅屋窗中画上一圈暗示着灯光的月晕。人到了这一个境界,自然会胸襟洒脱起来,终至于得失俱亡,死生不问了;我们总该还记得唐朝那位诗人做的“暮雨潇潇江上村”的一首绝句罢?诗人到此,连对绿林豪客都客气起来了,这不是江南冬景的迷人又是什么?
一提到雨,也就必然的要想到雪。甲自然是江南日暮的雪景;乙,则雪月梅的冬宵三友,会合在一道,在调戏酒姑娘了;丙,是江南雪夜更深人静后的景况;
丁 又到了第二天的早晨,和狗一样喜欢弄雪的村童来报告村景了诗人的诗句,也许不尽是在江南所写,而做这几句诗的诗人,也许不尽是江南人,但假了这几句诗来描写江南的雪景,岂不直截了当,比我这一枝愚劣的笔所写的散文更美丽得多?请指出第一段中“生气”具体体现在哪里?
如果第二段用一幅画来形容的话,请你说说这幅图画像水墨画还是油画,为什么?
依次填入原文句子横线处最恰当的一项是
①“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②“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③“前村深雪里,昨夜一枝开”④“寒沙梅影路,微雪酒香村”
A.①②③④ | B.③④①② | C.②④①③ | D.②①④③ |
简要分析引用诗句描写江南雪景的好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车站的老人和小狗 [前苏联] 康·帕乌斯托夫斯基
在迈奥尔的车站食堂的一角里,坐着一个清瘦的老人,生着满脸硬胡子。里加湾的上空,冬天的暴风一阵阵呼啸而过。海岸上覆着很厚的坚冰。透过烟雪可以听见波涛冲击岸边坚冰的声音。
显然这位老人是到食堂里来取暖的。他什么也没有点,无精打采地坐在长椅上,把两只手笼在补得很坏的渔夫短大衣袖子里。
和老人一起来的还有一条毛茸茸的小白狗。它蹲在老人的脚边哆嗦着。
在老人的邻座上,有一群年轻人,后脑勺绷得很紧,而且通红的,大吵大嚷地喝着啤酒。帽子上的雪融化了,雪水滴到啤酒杯里,漏到熏肠面包上。不过,那些年轻人正在争论一场足球赛,所以没注意到这个。
当一个年轻人拿起面包一口咬下一半时,这条狗忍不住了。它到小桌边,举起前脚,阿谀地望着年轻人的嘴。
“彼契!”老人轻轻地叫它道,“你多不害臊!彼契,你干吗去打扰人家?”
可是彼契仍然站在那里,只是它的前腿不住地哆嗦,因为举乏了,耷拉了下来。等到两脚碰到潮湿的肚子上时,便忽然醒悟过来,又重新举了起来。
但是那些年轻人没注意它。他们正谈得津津有味,且时时把冷啤酒倒到杯子里。
雪粘满了窗户,当你看见人们在这样的严寒里喝着冰冰冷的啤酒时,背脊上不禁会起一阵寒战。
“彼契!”老人又叫,“喂,彼契!过来!”
小狗很快地摆了几下尾巴,好像告诉老人它听见了,请他原谅,不过它一点办法也没有。它不看老人,甚至完全背过身子去。它好像在说:“我自己知道这不好,不过你又不能给我买这样一块面包。”
“唉,彼契,彼契!”老人低声说,因为心里难过,声音有点发颤。
彼契又重新摇了一下尾巴,顺便哀求地看了老人一眼。它好像请求他别再叫它,别再责备它,因为它自己心里也不好受,若不是万不得已,它当然绝不会向陌生人讨的。
一个颧骨高大、戴着绿色帽子的年轻人终于看见了这条狗。
“要吃的吗,狗崽子?”他问道,“你的主人在哪儿呐?”
彼契欢喜地摇摇尾巴,看了老人一眼,甚至轻轻叫了一声。
“您是怎么回事,先生!”年轻人说,“您既然养狗就得给食吃,不然就不文明,您的狗跟人家讨食吃,我们这儿有法津规定不许讨饭。”
那些年轻人哄堂大笑起来。
“净是胡说八道,瓦尔卡!”其中一个人喊道,掷给狗一片香肠。
“彼契,不许吃!”老人喊道。他那风吹雨打的睑和干瘪的、青筋嶙嶙的脖子都涨得通红了。
小狗蜷缩起身子,耷拉下尾巴,回到老人身边来,甚至连香肠看都没看一眼。
“一点渣儿都不许动他们的!”老人说。
他开始痉挛①地翻他的衣袋,掏出几个银角子和铜子来,放在掌心上,一面数着,一面吹掉钱上粘着的脏东西。他的手指不住地颤抖着。
“还生气呢!”那个高颧骨的年轻人说,“瞧啊,多大的自尊心!”
“唉,你别去理睬他吧!你耍他干什么?”一个青年人用调解的语气说,一面给大家倒了啤酒。
老人什么也没说。他走到柜台边,把几文零钱放到潮湿的台子上。
“来一块香肠面包!”老人哑着嗓子说。
小狗夹着尾巴站在他身边。
女售货员在碟子里放了两块面包,递给了老人。
“只要一块!”老人说。
“您拿去吧!”女售货员低声说,“我不会因为您受穷的……”
“谢谢!”老人说,“谢谢啦!”
他拿起面包到月台上去了。月台上一个人也没有。一阵暴风已经吹过,第二阵暴风正在刮来,不过离得还很远、甚至可以在利耶卢皮河对岸的白色树木上,看见微弱的阳光。
老人坐到长凳上,给了彼契一块面包,把另一块用灰色手帕包起来,藏在袋里。
小狗痉挛②地吃着,老人看着它说道:“哎,彼契呀,彼契呀!真胡涂啊!”
小狗没听他说话,它在吃东西。老人看着它,用袖子揩着眼睛——风吹下了眼泪。第一自然节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
文章最后,“老人看着它,用袖子揩着眼睛——风吹下了眼泪。”一句写到老人流下了眼泪,请问这是怎样的眼泪?
文中两次用“痉挛”分别写了老人买面包和小狗吃面包的细节,请赏析这样写的妙处。
帕乌斯托夫斯基的作品总充满着温暖的人性和灵性,即使在这篇读来令人伤感的小说中也不例外,那么从本文中你读出了哪些温暖?请加以概括。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时间永是流逝,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流言”的种子。至于此外的深的意义,我总觉得很寥寥,因为这实在不过是徒手的请愿。人类的血战前行的历史,正如煤的形成,当时用大量的木材,结果却只是一小块,但请愿是不在其中的,更何况是徒手。
然而既然有了血痕了,当然不觉要扩大。至少,也当浸渍了亲族,师友,爱人的心,纵使时光流驶,洗成绯红,也会在微漠的悲哀中永存微笑的和蔼的旧影。陶潜说过,“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倘能如此,这也就够了。选文中划线句的含义是什么?表明了作者怎样的态度?
解释加点词在文中的含义。
至多:至少:用简洁的话概括选文内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周朴园你是新来的下人?
鲁侍萍不是的,我找我的女儿来的。
周朴园你的女儿?
鲁侍萍四凤是我的女儿。
周朴园那你走错屋子了。
鲁侍萍哦。——老爷没有事了?
周朴园(指窗)窗户谁叫打开的?
鲁侍萍哦。(很自然地走到窗前,关上窗户,慢慢地走向中门)
周朴园(看她关好窗门,忽然觉得她很奇怪)你站一站,(鲁妈停)你--你贵姓?
鲁侍萍我姓鲁。
周朴园姓鲁。你的口音不像北方人。
鲁侍萍对了,我不是,我是江苏的。
周朴园你好像有点无锡口音。
鲁侍萍我自小就在无锡长大的。
周朴园(沉思)无锡?嗯,无锡,(忽而)你在无锡是什么时候?
鲁侍萍光绪二十年,离现在有三十多年了。
周朴园哦,三十年前你在无锡?
鲁侍萍是的,三十多年前呢,那时候我记得我们还没有用洋火呢。
周朴园(沉思)三十多年前,是的,很远啦,我想想,我大概是二十多岁的时候。那时候我还在无锡呢。
鲁侍萍老爷是那个地方的人?
周朴园嗯,(沉吟)无锡是个好地方。
鲁侍萍哦,好地方。“很自然地走到窗前,关上窗户,慢慢地走向中门”这一舞台说明有何作用?
“你--你贵姓?”周朴园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什么?句中的破折号有什么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如果让我写一本小说,以北平作背景,我不至于害怕,因为我可以捡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但让我把北平一一道来,我没办法。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是太少了,虽然我生在那里,一直到廿七岁才离开。以名胜说,我没到过陶然亭,这多可笑!以此类推,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想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我独自微微地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表达出来。我爱北平也近乎这个。
……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地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虽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像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
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没有像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许只有在北平才能享受一点清福吧。
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节选自老舍《想北平》)
【注】这篇散文写于1936年。第二段作者是怎样来表达自己对北平的爱“几乎是想说而说不出的”感情的?
请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作者在结尾说“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要落泪了”包含了哪些情感?请结合课文作简要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