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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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之谜的探索者
吴超忠
⑴英国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所著关于宇宙论科普著作《时间简史》,已经用33种文字发行了550万册,如今在西方,自称受过教育的人若没有读过这本书,会被人看不起。他的《时间简史》和《果壳中的宇宙》已成为风靡全球的科学经典。
⑵1979年冬,我在剑桥大学第一次参加霍金的广义相对论讨论班。教室的后门打开了,只见一个骨瘦如柴、全身瘫痪的人斜躺在电动轮椅上,自己驱动着轮椅的电开关,缓缓而进。尽管在此之前,我读过霍金的论文和他的传记,仍不禁为眼前的情景大大吃惊。霍金要很努力才能抬起头,他不能写字,只能用非常微弱的变形语言进行交谈。他看书必须依赖一种翻书页的机器,读文献时需要请人将每一页都摊在大桌子上,然后他驱动轮椅如蚕吃桑叶般地逐页阅读……他正是在这种一般人难以置信的艰难中,成为世界公认的引力物理科学巨人。
⑶面对这样的一个执着追求科学真理而意志坚强的灵魂,人们不能不从内心产生深深的敬意。
   ⑷史蒂芬·霍金1942年1月8日出生于英国的牛津,这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近代科学的奠基人伽利略正是逝世于三百年前的同一天。霍金在牛津大学毕业后即到剑桥大学读研究生, 1962年被诊断得了卢伽雷病,不久,就完全瘫痪了。这种不治之症的患者平均只能活两年左右。1985年,霍金又因肺炎进行了穿气管手术,此后,他完全不能说话,依靠安装在轮椅上的一个计算机和语言合成器与人进行交谈。 身患绝症的霍金,却从未停止在量子引力和宇宙研究领域的攻关,思考着宇宙的起始,时间的开端。
  ⑸霍金是一个非常勤奋的学者,也是一个非常好的导师,我有幸在他的指导下于1984年初获得剑桥博士学位。与霍金教授相处的岁月非常令人留恋。医生曾诊断霍金只能活两年,他之所以能支持至今并取得卓越成就,皆因他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极其坚强的意志。霍金的一生,是人类意志力的记录,是科学精神创造的奇迹。
  ⑹霍金在剑桥大学担任卢卡斯数学教授一职,这是世界上最崇高的教席,因为他的前任包括伟大的牛顿和狄拉克。他的黑洞蒸发理论和量子宇宙论不仅震动了自然科学界,并且对哲学和宗教也影响深远。
  ⑺黑洞是一种奇异的天体,它的引力场极其强大,任何物体甚至光线都无法从它逃逸。霍金证明了在经典理论中黑洞的表面积不会减小。但是,霍金在考虑了量子效应之后,发现黑洞会像黑体那样辐射,并在一次极其猛烈的爆炸中终结。这一发现是引力物理在爱因斯坦之后的最重大进展。
  ⑻从宇宙大爆炸的奇点到无边界设想,霍金对宇宙学的发展作出了最基本的贡献。他的目标是解决从牛顿以来一直困扰人类的“第一推动”问题。他的宇宙模型是一个封闭的无边界的有限的四维时空——不需要上帝的第一推动,宇宙的演化完全取决于物理定律。
  ⑼耐人寻味的是,虽然霍金的宇宙论使上帝没有存身之处,梵蒂冈教廷仍对他表示了敬意。在承认了对伽利略审判的错误之后,教廷科学院又选举霍金为该院院士,教皇保罗二世两次会见他,为后世留下了佳话。世俗的偏见和神学的权威,都不能阻挡科学的力量。
⑽霍金相信,关于宇宙的起源和命运的基本思想可以不用数学来陈述,而且没有受过专业科学训练的人也能理解。他曾在通俗演讲里,生动地向听众解释“利用光速,从‘黑洞’进去,从‘白洞’到宇宙另一区域去作时空旅行”的设计,是有趣的科学幻想,而现实却是难以做到的简明道理。1982年,他决定针对没有科学背景的读者写一本有关宇宙之谜的通俗读物。经过数年的辛勤写作和修改,终于完成了《时间简史》,于1988年4月正式出版。霍金在《时间简史》中引导读者遨游外层空间奇异领域,对遥远星系、黑洞、夸克、大统一理论、“带味”粒子和“自旋”粒子、反物质、“时间箭头”等进行探索。
⑾人类,作为万物之灵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作为物质的形体,人类可以享受到生物所具有的任何乐趣,并且由于技术的发达,可以使用更多更有力的手段,本世纪人类能在月球表面上留下几个脚印即是明证。但是人类与一般生物最大的差别却在于人的精神世界可以囊括整个宇宙。宇宙的时间方向箭头给我们带来追求生活的刺激,而乐趣又在探索之中,宇宙对于我们总是具有“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美感。这就是为什么宇宙论这门既古老又年轻的学科能如此地牵动着历代思想家和哲学家的原因。宇宙学历来是孕育新观念和新思想的摇篮,它的每一个新成果都会对人类的传统产生震撼,这种现象将会贯穿于人类的整个历程。
《中华读书报》2007年4月18日
“霍金的宇宙论使上帝没有存身之处”,为什么“梵蒂冈教廷仍对他表示了敬意”? 联系全文回答。
第二段中画线的句子有哪些表达作用?
“英国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所著关于宇宙论科普著作《时间简史》,已经用33种文字发行了550万册,如今在西方,自称受过教育的人若没有读过这本书,会被人看不起。”这一现象说明了什么?结合本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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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江南的冬景》选文,完成后面题。
1我生长江南,儿时所受的江南冬日的印象,铭刻特深;虽则渐入中年,又爱上了晚秋,以为秋天正是读读书,写写字的人的最惠季节,但对于江南的冬景,总觉得有可以抵得过北方夏夜的一种特殊情调,说得摩登些,便是一种明朗的情调。
2我也曾到过闽粤,在那里过冬天,和暖原极和暖,有时候到了阴历的年边,说不定还不得不拿出纱衫来着;走过野人的篱落,更还看得见许多杂七杂八的秋花!一番阵雨雷鸣过后,凉冷一点;至多也只好换上一件夹衣,在闽粤之间,皮袍棉袄是绝对用不着的;这一种极南的气候异状,并不是我所说的江南的冬景,只能叫它作南国的长春,是春或秋的延长。
3江南的地质丰腴而润泽,所以含得住热气,养得住植物;因而长江一带,芦花可以到冬至而不败,红叶亦也有时候会保持三个月以上的生命。像钱塘江两岸的乌桕树,红叶落后,还有雪白的桕子着在枝头,一点—丛,用照相机照将出来,可以乱梅花之真。草色顶多成了赭色,根边总带点绿意,非但野火烧不尽,就是寒风也吹不倒的。若遇到风和日暖的午后,你一个人肯上冬郊去走走,则青天碧落之下,你不但感不到岁时的肃杀,并且还可以饱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含蓄在那里的生气;“若是冬天来了,春天也总马上会来”的诗人的名句,只有在江南的山野里,最容易体会得出。……
4江南河港交流,且又地濒大海,湖沼特多,故空气里时含水分;到得冬天,不时也会下着微雨,而这微雨寒村里的冬霖景象,又是一种说不出的悠闲境界。你试想想,秋收过后,河流边三五家人家会聚在一个小村子里,门对长桥,窗临远阜,这中间又多是树枝槎桠的杂木树林;在这一幅冬日农村的图上,再洒上一层细得同粉也似的白雨,加上一层淡得几不成墨的背景,你说还够不够悠闲?若再要点些景致进去,则门前可以泊一只乌篷小船,茅屋里可以添几个喧哗的酒客,天垂暮了,还可以加一味红黄,在茅屋窗中画上一圈暗示着灯光的月晕。人到了这一境界,自然会胸襟洒脱起来,终至于得失俱亡,死生不问了;我们总该还记得唐朝那位诗人做的“暮雨潇潇江上树”的一首绝句罢?诗人到此,连对绿林豪客都客气起来了,这不是江南冬景的迷人又是什么?
5 一提到雨,也就必然的要想到雪:“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自然是江南日暮的雪景。“寒沙梅影路,微雪酒香村”,则雪月梅的冬宵三友,会合在一道,在调戏酒姑娘了。“柴门村犬吠,风雪夜归人”,是江南雪夜更深人静后的景况。“前树深雪里,昨夜一枝开”,又到了第二天的早晨,和狗一样喜欢弄雪的村童来报告村景了。诗人的诗句,也许不尽是在江南所写,而做这几句诗的诗人,也许不尽是江南人,但借了这几句诗来描写江南的雪景,岂不直截了当,比我这一枝愚劣的笔所写的散文更美丽得多?
第一、二两段都没有正面描写“江南的冬景”,作者为什么要写上这些内容?
在第三段,作者是怎样表现“江南的冬景”的自然特征的?
第四段中,在悠闲的江南微雨寒村画面中,作者“添几个喧哗的酒客”是否会破坏这种“悠闲境界”?请简述理由。
分析第五段写“江南冬雪”的写景方法及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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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在窗玻璃上的花
乔迁
新闻联播已经开始了。看着电视里出现了从天空飘飘飞落的雪花,他自语道:“我的老家,也该是隆冬了。”妻子是未见过雪的南方女人。她问:“你老家冬天里也是冷得窗玻璃都结冰吗?”
透过窗玻璃清晰地望见了窗外昏暗中的一片绿色。他幽幽地说道:“是的,冬天里窗玻璃都开花。”
“开花?”妻子问:“窗玻璃怎么能开花呢?是贴的那种剪纸花吧。”
他觉得不好回答,他已经有十年没回北方的老家了,老家寒冬里开在窗玻璃上的花,已经在黯然流逝的记忆里开始融化,小溪流水般地奔向远方……他说:“不,不是剪纸,是在窗玻璃上结成的冰花,只有寒冷的北方冬天里才能生成,很关,很漂亮。”
他突然跳起来,激动不已地说道:“我要回老家,看看老家的窗花。我回来告诉你窗玻璃是怎么开花的。”
妻子不跟他回去,他一个人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又倒了两次汽车,才回到老家。
年迈的母亲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已经有十年没有见到儿子了,但她每年都会收到儿子寄给她的一大笔钱。
他对母亲说,儿媳要跟回来看你,我没让。母亲笑笑说:“看我干什么,咱这儿还不冻坏她。”母亲仔细地端详着他的脸,满意地说:“她对你好吧!”他使劲地点点头。母亲说:“那就好。”
从他一进屋的那一刻起,母亲就不停地烧炕。母亲把炕烧得烫烫的,热得他都不敢用手摸。他问母亲:“早晨的时候,窗玻璃还结冰花吗?”母亲迟疑了一下,说:“结,还是很厚的一层。这儿比不得南方……”他欣慰地笑了。
他一夜睡得踏实、香甜。梦中,他回到小时候,一觉醒来,天总会大亮,屋里的凉气却使他赖在暖被窝里不愿起来,直到在母亲“太阳已经照屁股”的笑骂中飞快地穿上母亲已经用被窝捂热了的棉袄棉裤….
他醒来时,天真是大亮了。屋里是温热的,炕还热得有点烫脊梁,根本就感觉不到一丝儿凉气……他慌忙地坐起身来,看见了清晰透亮的窗玻璃,怎么没有结冰花呢?他想,明天他醒得早一些就是了。
入夜,他被一阵轻微的瑟瑟声闹醒了。他看见一丝火光从灶间透出来。他慌忙地跳下炕来,扑向灶间,他以为失火了。
扑进灶间……他瞧见母亲正往灶口里添柴,红红的火光映着母亲一张慈祥而又苍老的面容……那一直热得烫手的火炕,原是母亲夜间在不断地烧着柴火。
母亲看见他,立刻大叫起来:“快进去,快进去!冻着!”母亲推着他回到了热乎乎的被窝里。
他对母亲说:“去南方吧,南方不冷。”母亲摇摇头说:“不,我不去,南方热得要命,我在这里呆惯了,离不开。”
他有些忧伤,不说话。母亲感觉到了他的忧伤,母亲说:“你年年给我邮那么多钱,全村人都夸你有孝心,那么远还惦记着妈。”
母亲的脸有些红,屋里此时的温度那么像南方,他说:“妈,不用再烧了,够热的了。”母亲伸手给他掖了掖被角,说:“睡吧,烧热点免得冻着你。”
他固执起来,像个孩子似的说:“妈,你也睡吧,你不睡,我就不唾。”
母亲就笑笑说:“睡,我这就去睡。”
母亲走后,他一直没睡,他叉听到灶问不断地响起母亲往灶口里续柴火的沙沙声,他在沙沙声中泪水汹涌。
天将明时,他睡着了。等他醒来的时候,他清楚地看见了窗外纷扬的雪花。下雪了,而眼前的窗玻璃还是没有一点冰花,母亲靠在他的脚旁睡得很香。窗前不知什么时候母亲放了两个火盆,一缕青烟袅袅升起。
袅袅青烟中他看见了自己小时候,常常在下雪的早晨,趴在窗台上,用舌头舔、吹气去融化窗玻璃上厚厚的冰花,那一幅幅茂密的森林,形状各异的冰雕一圈圈地融化了,才好透过玻璃去看落雪…
他把目光收回来,去看母亲,母亲满头的白发渐渐模糊了他的眼睛,他喃喃地说道:“花开了……”
他回到了温暖如春的南方。
妻子欢喜地迎上来,兴奋地说:“电视里说北方叉下大雪了。你看见窗玻璃开花了吧!像什么?”
他望着窗外的一片绿色,像是对妻子又像是对自己说:“像什么?像森林,像冰雕,像云,更像母亲的那头白发……”
(节选自《开在窗玻璃上的花》,有删改)
说明“老家寒冬里开在窗玻璃上的花,已经在黯然流逝的记忆里开始融化,小溪流水般地奔向远方”这句话的含义。
文章描写“下雪的早晨,母亲满头的白发渐渐模糊了他的眼睛”,他喃喃的说道:“花开了……”请问,他喃喃说话时的心理活动是怎样的?
小说塑造母亲这一形象采用了哪些手法?请简要分析。
小说结尾写到他和妻子的对话,请分析作者这样写的意图。
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主题是赞美母爱,有人认为是批判“他”的自私,不孝顺,请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长城富于强烈的生命节奏。它把自然中的节奏以线的运动变化形式显示出来。这是一条有生命的线,神奇的线,寓奇险于沉实,藏变化于整齐。从苍茫的西北戈壁,至浩瀚的东部海滨,长城涉大河巨川,穿崇山峻岭,跨危崖绝谷,过荒漠草原,腾挪跌宕,气象万千。宛如神奇巨笔在北国山河一笔挥就的气势磅礴的草书,而敌楼就是这草书中的顿挫,雄关就是这草书中的转折,亭障墩堠则是这草书中错落的散点。它们与长城的城墙主体浑然一体,一气呵成,形成一幅结构完整的艺术巨作。
长城建基于大地之上,把奇伟的自然美与建筑关融为一体,展示出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可以说是真正的“大地艺术”。
东部的长城,多建于崇山峻岭之上,凭借高山深谷用条石和砖筑成屏障城垣,“用险制塞”,城体顺山势盘腾于陡峭的山峦脊背。敌楼则虎踞制高点处,两翼曲直回环。关塞坐落谷间峡口,扼险制要。在人们的视角中,起到了与塔相似的审美效果,并且更具有险峭峻拔的气势。同是在崇山峻岭之中,因山势不同,长城也显示出不同的风致来。八达岭长城雄伟壮丽,沉雄中见“阔大”。慕田峪长城建于悬崖峭壁之上,这里山峰嶙峋陡峭,长城沿山脊忽而直上云天,忽而飞越深谷,真是奇险至极,令人不寒而栗。这段长城可谓雄伟中见“奇险”。它摄魂动魄,使登临者身入险境,惊奇赞叹。而金山岭长城,以司马台水库为界,沿雾灵山伸展,山峦雄壮,而山势平缓。敌楼密集,设计巧妙,各不相同。由司马台水库西望金山岭,长城恰似一件精工细笔的工艺品。它于雄伟之中见出“灵秀”。
与东部的崇山峻岭不一样,西部的长城大多坐落于戈壁大漠之中。由于缺少砖石材料,这里的长城基本上都用黄土夹以芦苇和柳条夯筑而成。这种土夯的城墙却与沙漠和戈壁的色调融为一体。西出敦煌80公里的戈壁之中,留有玉门关遗址。还有距敦煌西70公里的阳关遗址,仅残存一座烽火台。可是,在四周无垠的戈壁之中,这两座颗粒似的建筑,不但没有因它们体积的微小而为大漠的苍茫所淹没,反而突兀地矗立在滚滚黄尘和砂石之上,宛如铁骨凌空。它们在沙漠戈壁的广袤无艰和千古岁月的时空交错中,展示出一种纪念碑式的历史永恒感。
除了与不同的地形地貌相得益彰,长城在四季时令,雨雪云雾,晦明晨昏,:都有着各种不同的风姿。春华烂漫明丽,长城如展笑颜;夏日万绿葱茏,长城如腾碧浪;秋霜层林尽染,长城如披盛妆;冬寒冰天雪地,长城如舞银蛇。月夜下之长城,孤峭冷峻:晨光中之长城,新美壮丽。
(取材于杨辛、甘霖《美学原理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有删改)
下列判断,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长城以线的运动变化形式体现着自然的节奏,宛如北国山河上一笔挥就的巨幅草书。
B.长城腾挪跌宕、气象万千、气势磅礴的特点,也是建筑美与自然美浑然融合的结果。
C.东部长城盘腾于陡峭的山脊之上呈峭拔之势,西部长城色调与大漠融合则富永恒之感。
D.八达岭长城、慕田峪长城、金山岭长城因山借势、用险制塞,在崇山峻岭中各显风致。

下列描写长城的诗句与文中所介绍的长城特点不相符的一项是

A.居庸突兀倚青天,一涧泉流鸟道悬。(明末清初·顾炎武《八达岭长城古诗咏》)
B.岭坂风回树郁盘,长城如带雾中看。(清·丁澎《度岭见长城》)
C.东穷碧海群山立,西带黄河落日明。(清·康有为《登万里长城》)
D.汉家今上郡,秦塞古长城。有日云长惨,无风沙自惊。(唐·李益《登长城》)

纵观全文,分条概括长城的美学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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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牛哞
刘亮程
①我是在路过街心花园时,一眼看见花园中冒着热气的一堆牛粪的。在城市能见到这种东西我有点不敢相信,城市人怎么也对牛粪感起兴趣?我翻进花园,抓起一把闻了闻,是正宗的乡下牛粪,一股熟悉的遥远乡村的气息扑鼻而来,沁透心肺。那些在乡下默默无闻的牛,苦了一辈子最后被宰掉的牛,它们知不知道自己的牛粪被运到城市,作为上好肥料养育着城里的花草树木?它们知道牛圈之外有一个叫乌鲁木齐的城市吗?
②一次我在街上看到从乡下运来的一卡车牛,它们并排横站在车厢里,像一群没买到坐票的乘客,东张西望,目光天真而好奇。我低着头,不敢看它们。我知道它们是被运来干啥的,在卡车缓缓开过的一瞬,我听到熟悉的一声牛哞,紧接着一车牛的眼睛齐刷刷盯住了我:它们认出我来了──这不是经常扛一把铁锨在田间地间转悠的那个农民吗?他不好好种地跑到城里干啥来了?瞧他挟一只黑包在人群中奔波的样子,跟在乡下时挟一条麻袋去偷玉米是一种架势。我似乎听到牛议论我,我羞愧得抬不起头。
③这些牛不是乘车来逛街的。街上没有牛需要的东西,也没有牛要干的活。城市的所有工作被一种叫市民的承揽了,他们不需要牲畜。牛只是作为肉和皮子被运到城市。他们为了牛肉的新鲜才把活牛运到城里。一头牛从宰杀到骨肉被分食,这段时间体现了一个城市的胃口和消化速度。早晨还活蹦乱跳的一头牛,中午已摆上了市民的餐桌,进入肠胃转化成热量和情欲。
④而牛知不知道它们的下场呢?它们会不会正天真地想,是人在爱护它们抬举它们呢?它们耕了一辈子地,它们拉了一辈子车,它们驮了一辈子东西。人把它们当老工人或劳动模范一样尊敬和爱戴,从千万头牛中选出些代表,免费乘车到城里旅游一趟,让它们因这仅有的一次荣耀而忘记一辈子的困苦和屈辱,对熬煎了自己一生的社会和生活再没有意见,无怨无悔。牛会不会在屠刀搭在脖子上时还做着这样的美梦呢?
⑤我是从装满牛的车厢跳出来的那一个。
⑥是冲断缰绳跑掉的那一个。
⑦是挣脱屠刀昂着鲜红的血脖子远走他乡的那一个。
⑧我最终逃到城市,躲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让他们再认不出来。我尽量装得跟人似的,跟一个城里人似的说话、做事和走路。但我知道我和他们是两种动物。我沉默无语,偶尔在城市的喧嚣中发出一两声沉沉牛哞,惊动周围的人。他们惊异地注视着我,说我发出了天才的声音。我默默接受着这种赞誉,只有我知道这种声音曾经遍布大地,太普通、太平凡了。只是发出这种声音的喉管被人们一个个割断了。多少伟大生命被人们当食物吞噬。人们用太多太珍贵的东西喂了肚子。浑厚无比的牛哞在他们的肠胃里翻个滚,变作一个咯或一个屁被排掉──工业城市对所有珍贵事物的处理方式无不类似于此。
那一天,拥拥挤挤的城里人来来往往,没人注意到坐在街心花园的一堆牛粪上一根接一根抽烟的我。他们顶多把我当成给花园施肥的工人或花匠,我已经把自己伪装得不像农民。几个月前我扔掉铁锨和锄头跑到城市,在一家文化单位打工。我遇到许多才华横溢的文人,他们家里摆着成架成架的书,读过古今中外的所有名著。被书籍养育的他们,个个满腹经纶。我感到惭愧,感到十分窘迫。我的家除了成堆的苞谷棒子,便是房前屋后的一堆堆牛粪,我惟一的养分便是这些牛粪。小时候在牛粪堆上玩耍,长大后又担着牛粪施肥。长年累月地熏陶我的正是弥漫在空气中的牛粪味儿。我不敢告诉他们,我就是在这种熏陶中长大,并混到文人作家的行列中。
⑩这个城市正一天天长高,但我感到它是脆弱的、苍白的,我会在适当的时候给城市上点牛粪,我是个农民,只能用农民的方式做我能做到的,尽管无济于事。我也会在适当时候邀请我的朋友们到一堆牛粪上来坐坐,他们饱食了现代激素,而人类最本原的底肥是万不可少的。没这种底肥的人如同无本之木,是结不出硕大果实的。
(本文有删改)
文章第①段中,“我翻进花园,抓起一把闻了闻”,“我”为什么会有这种异于常人的举动?
请解释下列加点词在文中的含意。(每题2分,共4分)
(1)我羞愧得抬不起头。
(2)我感到惭愧
请赏析第④段中划线句子的主要表现手法。
文章第⑨段中的“那一天,拥拥挤挤的城里人来来往往,没人注意到坐在街心花园的一堆牛粪上一根接一根抽烟的我”这个句子有什么作用?
本文标题是“城市牛哞”,有人建议改为“城市牛粪”,你觉得哪一个更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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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食品就是指利用现代分子生物技术,把动植物的基因加以改变,再制造出具备新特征的食品种类。其优点显著,但转基因食品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存在的或潜在的危害性。
新基因的转入,打破了原来生物基因的“管理体制”,使一些产生毒素的沉默基因开启,产生有毒物质。有资料证实,转基因食品可能导致生物体系统失调、诱发癌症并传递给下一代,此过程可能需要30年或更长的时间。人为转入外源基因极有可能使原有的基因发生缺失和错码等突变。美国生产的一种耐除草剂转基因大豆的抗癌成分异黄酮就比一般大豆低12%~14%。
全世界约有2%的人群对某些食品产生过敏性反应。1996年美国先锋种子公司将巴西坚果某基因转入大豆中,结果对巴西坚果过敏的人群也对该大豆过敏,该大豆种子最终没有被批准商业化生产。人们在食用了这种改良食物后,食物会在人体内将抗药性基因传给致病细菌,使人体产生抗药性。在英国,做过切除大肠组织手术的志愿者,食用过用转基因大豆做成的汉堡包之后,在其小肠肠道的细菌中检测到了转基因DNA的残留物。而转基因食品对人体健康的严重影响,可能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逐渐表现和检测出来。
很多转基因生物具有较强的生存能力或抗逆性,这样的生物一旦进入环境中,将会取代原来的作物,造成物种灭绝,但这种问题可能要经过许多年后才能显现出来。如一些盐碱、沼泽、雨林及有寄生虫的地区,以前原本不适合农业种植,这些地区都被用来种植农作物,从而使原本生活在这里的生物栖息地遭到破坏,造成生态系统失衡,最终导致物种退化、减少甚至灭绝。
转基因生物将增强目标害虫的抗性。专家警告,如果这种具有转基因抗性的害虫变成具有抵抗性的超级害虫,就需要喷洒更多的农药,而这将会对农田和自然生态环境造成更大的危害。由于转基因作物特性优良,很多人选择种植转基因作物,使某些作物的多样性大大降低。保持生物多样性是减少生物遭受疫病侵袭的重要方式。1864年的爱尔兰马铃薯枯死病,造成100多万人死亡,数百人流离失所,原因就是当地人只种植两个土豆品种。
转基因作物可能将其抗性基因杂交传递给其野生亲缘种,从而使本是杂草的野生亲缘种变为无敌杂草。基因漂移的过程很难人为控制,其后果也难以预测。在加拿大,被用于试验的油菜,只具有抗草甘膦、抗草胺膦和抗咪唑啉酮功能中的一种功能,后来发现了同时具备这三种功能的油菜,说明这三种油菜之间产生了杂交,这种油菜对周围植物造成了很大影响。
(选自朱世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分析》,有改动)
下列不能说明“转基因食品对人体的危害”这一观点的一项是()

A.转基因食品可能在30年或者更长的时间,诱发癌症并传递给下一代。
B.美国生产的一种耐除草剂转基因大豆的抗癌成分异黄酮比一般大豆低12%~14%。
C.具有较强的生存能力或抗逆性的转基因生物,将导致物种退化,减少甚至灭绝。
D.转基因食品会产生过敏原,而全世界约有2%的人群对某些食品产生过敏反应。

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转基因作物能在恶劣的环境下生存,但人们发现它会破坏生物种群,已使生态系统失衡。
B.转基因作物具有抗病虫的优点,因此在其生长过程中不需要使用农药,更能保护自然环境。
C.转基因作物的种植使各地爆发了作物疫病,比如1864年爱尔兰马铃薯的枯死病。
D.转基因作物的抗性基因可能会漂移,传给野生亲缘种,这种杂交会产生严重后果,难以控制。

结合全文,用自己的话简要概括转基因食品存在的或潜在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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