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甲)他本人有点儿像皮革制成的人:脸庞黄皱皱的,头发和胡子是微红和鬈曲的,双颊和嘴角间斜挂着一些整齐的皱纹,话音很单调,喉音很重;因为皮革是一种死板板的物品,本来就有点僵硬和迟钝。这正是他的面孔的特征,只有他的蓝灰眼睛含蓄着朴实严肃的风度,好像在迷恋着理想。         (《品质》)
(乙)他面色死灰,两只眼上都结着一层翳,分不清哪一只瞎、哪一只不瞎。说得可笑些,他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象里的僵尸,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     (《老王》)
有关这两段的理解,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甲段 “好想在迷恋着理想”一句中,格拉斯的理想是能运用自己的手艺不断地为人们做出结实、漂亮、舒适、耐穿的靴子。
B.甲段中,作者用皮革制品的“僵硬和迟钝”来比喻格斯拉不肯变通的性格,作者对这种性格是持批判态度的。
C.乙段中,作者借僵尸、骷髅外表恐怖的形象来表现老王受着病痛的折磨,流露出作者对老王 的关切之情。
D.乙段描写中有夸张的成分,用来突出老王的病入膏肓,他在这样的情况下仍旧关心别人,是作者没想到的。

两段肖像描写有什么作用?下面分析中有错的一项是(   )

A.这些描写形神兼备,为表现人物的品格精神做铺垫。
B.这些描写看似贬低,实则赞扬。
C.甲段描写暗示人物的精神品质,为下文表现格拉斯做靴手艺的高超作铺垫。
D.乙段描写暗示老王身体虚弱将不久于人世,为下文表现他知恩图报、心地善良作铺垫。

《老王》结尾写到:“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格斯拉和老王是不是“不幸者”,下列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

A.格斯拉有着最好的制靴手艺却饿死,他是不幸的;老王孤苦无依、辛劳穷困,他也是不幸的。
B.格斯拉能恪守住自己的做人准则,这是非常难得的;老王能以诚实的劳动养活自己而且善于体恤别人,这是非常可贵的。
C.格斯拉的技艺和品质能得到“我”的赞赏和敬重,他是幸运的;老王能得到钱氏夫妇这样的知识分子的尊重和关心,他是幸运的。
D.格斯拉在大工业革命的时代背景不能“因时而化”,他固执性格是不幸的;老王在解放后没跟上蹬三轮的组织而落单了,他“滞笨”的头脑是不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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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后面习题。(9分,每小题3分)
①中华民国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就是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为十八日在段祺瑞执政府前遇害的刘和珍杨德群两君开追悼会的那一天,我独在礼堂外徘徊,遇见程君,前来问我道,“先生可曾为刘和珍写了一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她就正告我,“先生还是写一点罢;刘和珍生前就很爱看先生的文章” 。
②这是我知道的,凡我所编辑的期刊,大概是因为往往有始无终之故罢,销行一向就甚为寥落,然而在这样的生活艰难中,毅然预订了《莽原》全年的就有她。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死者毫不相干,但在生者,却大抵只能如此而已。倘使我能够相信真有所谓“在天之灵”,那自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安慰,——但是,现在,却只能如此而已。
③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四十多个青年的血,洋溢在我的周围,使我艰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几个所谓学者文人的阴险的论调,尤使我觉得悲哀。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
对第①段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惨案发生后,学校举行追悼会,程君深情的怀念刘和珍,可见正义的力量并没有屈服于段政府的淫威,他们照样悼念被诬为“暴徒”的遇难者。
B.文章开篇以“中华民国”纪年,之后又提到“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这是愤慨的揭露和讽剌,所谓“民国”,竟屠杀自己开办的学校的学生,何以为“民国”?
C.“我独自在礼堂外徘徊”是因为作者内心脆弱,无力承受礼堂内那种悲凉的气氛,所以在外徘徊,思索,借以排遣心中的悲愤。
D.正告:郑重地告诉。因为刘和珍生前非常喜爱鲁迅的文章,即强烈地追求进步、渴求真理,所以程君认为鲁迅先生应忍住悲愤写文章来纪念她。

对第②段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A.鲁迅编辑的期刊,由于其进步性、革命性强,常常受到反动当局的查禁和销毁,“往往有始无终”指的就是这种情形。
B.“这样的生活艰难”指刘和珍生活比较拮据,但为追求真理,她仍“毅然”预定了《莽原》全年。
C.“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中的“也”,说明程君的想法作者自己一样有;而“早”则表明想法由来已久,并不是因程君的提醒才有。
D.两次写“只能如此而已”,既抒发作者对敌人白色恐怖的愤慨之情,也表达了长歌当哭——用写文章来纪念烈士的理智、坚定和勇敢。

下列各项对文章第③段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A.“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是因为反动派制造流血惨案,流言家在惨案后制造的阴险论调给作者带来的哀痛和愤怒已经难以用语言来表达了。
B.“浓黑的悲凉”用“浓黑”这一形容色彩的词语来形容“悲凉”,让抽象的内容形象化,仿佛“悲凉”可视可触可感,而且是极度的悲凉和冰冷。
C.“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它们”是指“几个所谓的学者文人”。
D.鲜血“洋溢”在自己的“周围”,以至“艰于呼吸视听”,这都是可以感觉到的,这样,就不仅把青年流血之多,自己郁闷、悲痛之深形象地表现了出来,而且把“非人间”的令人窒息的特点,活生生地具体化了。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后面习题。
人性的弱点
周末上午,天气晴朗,非常适合到外面逛逛,但我一个人在家看NBA。今天的比赛对我喜欢的火箭队来说,非常关键。打胜这场比赛,火箭队将成为本赛季的冠军。到底是火箭队“道高一尺”,还是火箭队的对手小牛队“魔高一丈”呢?难以预料!为了怕打扰,我昨天晚上还特意编造了几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将老婆孩子送到丈母娘家里。
“咚”“咚”“咚”……
电视里,火箭队和小牛队正打到紧要处,双方比分在相持中交替上升,呈胶着状态,谁都无法将对手甩开。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
“咚”“咚”“咚”……
“是谁这么煞风景?”我不耐烦地打开门。
“老板,打搅了。这本书您一定得看看……”
原来是个推销员!
真讨厌!我正要关门,那人麻利地把脚伸进门来,不由分说将书递到我手上,涎着脸嘻嘻地笑。“老板,这本书您一定得看看……”
看他的样子,不翻翻那本书他是不肯走了。为了让他死心,我接过书,准备装模作样地翻翻便还给他——我从不在新华书店以外的场所买书。
书是卡耐基写的,这本书我其实有,很薄的一本。不过眼前的这个版本应该还收录了卡耐基的其他文章,否则没那么厚,而且,装帧很是精致。翻着翻着,我突然发现书中夹着一张百元钞票。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顿时觉得面红耳赤,心狂跳不止。那人正低头翻着他的背包,应该没觉察到我表情的变化。
我合上书,瞄了一眼封底,故作轻松地说:“这本书还不错,多少钱?——哦,200元。”
那人满脸堆笑:“本来要200元的,咱俩有缘,150元卖给你。”
我眼睛一眨,突然明白了:小样儿,弄张假币放在书中,想骗我买书!不过,也说不定是真钞。我打定主意,要把书价砍100元下来。如果书中夹着的是假币,花五十元买本这么厚的书也不错;如果是真钞,嘿嘿,我除了白得一本书,还可以倒赚五十元!
“五十块我就买!”我斩钉截铁地说。
“天哪!你总得让我喝口稀饭吧?这个价,我实在卖不了!”那人的样子很夸张,像是我在喝他的血。
“超过五十元就没得谈!”说完我就准备关门。
那人见状,用手一拦,作无比痛心状:“好吧,我卖了,谁叫咱俩有缘呢!”
付了钱,拿了书,关上门。我顾不上其他,急急忙忙找到书中那100块钱,拿出家中常备的小验钞机,一验,没叫!再放进去一验,还是没叫!我乐了,果然是真钱!抬眼一看,电视里我支持的火箭队也正领先着呢!胜券在握!势必要“擒牛”成功啊!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啊!正在这时,敲门声又响起,我打开门,正是刚才的推销员。
那人焦急万分地说:“老板,太对不起了,我书中夹着300元钱,是我母亲寄给我的,有一张钞票的编号我还记得。”
“你这骗子!”我跳了起来,愤怒地几乎有些歇斯底里。
“钱肯定在你身上,不给我就报警啦,反正我记得钞票的编号!”推销员的音调也提高了,看他的表情,一脸正气还有些洋洋得意。
这时,楼上传来邻居家开门的声音。事情闹大影响不好,破财消灾吧!我不情愿地掏出300元钱。关上门,一屁股瘫坐在沙发上,半天缓不过神来。电视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发生了惊天大逆转,这会儿拥抱、欢呼的居然是小牛队的队员和球迷!我的心情也降到了冰点,看着桌上那本花了250元买来的《人性的弱点》,我不由感叹:“这本书还真适合我。”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情节曲折是这篇小说一大特点。在双方的较量中,“我”貌似始终掌握主动,实则一直被对手牢牢牵制,落得个被“逆转”的下场。
B.小说对“我”与“推销员”的语言、动作、心理、神态进行了细致描写,塑造了两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给读者较深刻的印象。
C.“事情闹大影响不好,破财消灾吧!”这句话表现出“我”息事宁人的心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必与骗子纠缠,用钱打发他算了。
D.本文篇幅短小,却构思巧妙,如买书花的钱是250元、书是《人性的弱点》等细节安排,非常耐人寻味,都能显出作者的独特匠心。

E.这篇小说告诉我们一个最朴素的道理:贪小便宜吃大亏。不是骗子的骗术有多高,而是人一旦被“贪欲”抓牢,骗子就会轻易得逞。
结合全文,梳理概括“我”的心理变化过程。
文中划线句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结局是“我”“偷鸡不成蚀把米”,骗子得逞。作者为什么要这样设计?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理解。

用斜线(/)给下面的文段断句。(限8处)
孔子谓南宫敬叔曰吾闻老聃博学知古通礼乐之原明道德之归则吾师也今将往矣敬叔与俱至周问礼于老聃访乐于苌弘。

阅读下文,完成第19~23题。
证人
飞机继续在羽田机场的上空盘旋,丝毫没有要着陆的意思。机上的旅客只被告知因为地面气候恶劣飞机暂时无法降落。因为飞机一直在天上飞着,所以我既无法打电话也不能回复电子邮件。这样一来,编辑部的同事们肯定急得一塌糊涂了。我正负责编辑一部短篇小说集,现在小说的作者大概也脸色铁青地急得团团转了吧。小说的校对已基本结束,可是到现在书名还没有着落。如果不尽快同相关部门联系敲定此事,那么小说的出版计划将会落空。我必须马上做的就是想个可以打动人并能被认可的书名。
我的座位在飞机中间三人座位靠右侧过道,旁边坐着一对父子。那位父亲是一个头戴巴拿马帽的中年男人,而儿子看上去还是一个刚上学的小学生。也许是飞行时间太久的缘故,孩子开始坐立不安了,这不,现在又不见了,一定是跑到乘务员那里添乱去了。我一直在思考着书名的事,可是由于这个小崽子——抱歉,这个称呼太粗鲁——不停地折腾,我简直无法集中精神思考,真是烦躁。不行不行,一定要集中精神,集中集中,我告诫着自己。书的主题是“谎言”,所以应该找一个能与此相关的短语,那么用“谎言”?“撒谎”?抑或用“撒谎的法式黄油炸鱼”?——都不行,谁听说过这样的书名?
“哎呀,怎么还不降落呀?真没意思。快降吧快降吧。”那小东西又跑来拽着父亲的袖子闹着。“别闹,老实点。”也许是感到了我厌恶的目光,那父亲哄着孩子并稍稍地朝我这边注视了一下。“你不是跟妈妈保证过不闹人吗?”“可是,说一个小时就到了,现在都过去两个小时了。”“爸爸,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呀?”父亲没有回答,只是面带愁容,长长地叹了口气。突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从手提包里拿出了一个带盖子的容器,并打开了盖子:“看看,猜猜这是什么?”“噢?什么?”孩子提高了声音。父亲语气沉重地回答:“这个是——舌头!”“啊?舌……舌头?”孩子说着用手指着自己嘴里伸出来的舌头:“是人的舌头吗?”“是啊。把舌头拽下来然后烘干就成了这个样子。”“为什么要那么做?”孩子的声音在颤抖。“为了教训那些坏孩子呀。”父亲说着抓住了孩子的下巴:“你也要别人把你的舌头拽下来烘干吗?”孩子的嘴巴在父亲的手里被弄得一张一合的,他想叫但却叫不出声来。“即使爸爸不把你的舌头拽下来,”那位父亲威胁似的继续说,“像你这样答应得好好的却说话不算数的家伙,死了以后也是‘只有会说好听话的舌头’能到天堂去,而身体却要掉到地狱里去。就算这样你也愿意吗?”孩子惊恐万分地哭了起来。我皱了皱眉,长长地叹了口气,“别哭了!”父亲对我歉意的微微一笑,有些慌乱地带孩子去洗手间了。
我的目光投向放在座位上的那个容器,里面果然装着满满的熏制的舌头——上等的鸭舌。这可是绝妙的下酒小菜呢。看着这些舌头——熏制鸭舌,那位父亲的话又回响在我的耳边:“‘只有会说好听话的舌头’能到天堂去,而身体却要掉到地狱里去。”——嘿,书名就是这个了。
飞机终于着陆了。尽管这时我和大家一样已经疲惫不堪,可还是立即打开手机拨通了那位作家的电话:“书名已经想好了!”作家关心的却不是书名:“炸弹,没事吧?”“炸弹?!”我被问得一头雾水。原来我乘坐的这班飞机之所以迟迟不能着陆,是因为地面指挥塔接到一个电话,说我们的飞机上有一枚待爆炸的炸弹,飞机降落到一定的高度炸弹就会爆炸,所以在情况彻底弄清楚之前飞机是不能降落的,于是飞机就一圈又一圈地在机场上空飞行了一个多小时。
结果却是有人恶作剧。
因为恶作剧而受到限制,无论什么时候都是让人无法忍受的。
事情并没有结束。
深夜,我打开电脑上网看当天的新闻,突然被一条新闻吸引住了:“渎职案的证人因飞机晚点延误了时间而未能出庭作证。据警方证实,飞机晚点与渎职案有关。”因为下一次的开庭要拖到大选以后,这对于案件当事人以及相关的人们来说,无疑是一个有利的喘息机会。
照片上未能出庭的证人正是飞机上的那位父亲,面带愁容!
怎样理解文章划线句“‘只有会说好听话的舌头’能到天堂去,而身体却要掉到地狱里去”的含意?
小说第三段除了用对话描写外,还用了哪些描写手法来塑造“父亲”这一形象?请简要分析。
请以“我”为中心,梳理文章的基本情节。
小说以“证人”作为标题,有哪些丰富含意?
明明是熏制的鸭舌,那位父亲却说成是“说话不算数”的人舌头,那位父亲对儿子的教育方法有没有问题?请结合实际请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湿 湿 的 想 念
七十年前,爷爷沿着一条沅水,走出山外,走进那所无法毕业的人生学校,读那本未必都能看懂的大书。后来,因为肚子的困窘和头脑的困惑,他也写了许多本小书和大书,里面有许多很美的文字和用文字作的很美的画卷,这些文字与画托举的永远是一个沅水边形成的理想。
七十年后,我第一次跑到湘西山地,寻到沅水的上游,寻找爷爷一生都离不开的故水故土。
正值冬季,湘西竟还处处葱茏青翠,与北方都市的昏灰底色成鲜明对比。山还是那座山,湾依旧是那道湾,但桥已不是那座桥,房也不是那幢房,人是新人物,事是新故事了。凤凰城镇里风味独特的吊脚楼,也被速生的凤头砖瓦楼渐渐替代,这片土地已悄悄变了模样。
看不到了,爷爷,你的印象或者只是你的梦想。你笔下的那种种传说、风情和神奇故事,我怎么想像它们曾经在这山地水域中发生过,流动过,辉煌过,闪耀过?而眼前这支清流,亦负载,亦推托,一点也不动声色。
而我回到这里,并不是要寻找你七十年前的起点,有多少风景将永远不能回来,我只想读一读你的天地,这里有着必须刻意维护而能留存下去的东西。
在水边长大、水边懂事,爷爷的第一所学校就是这条沅水。他在自传中说:“我感情流动而不凝固,一派清波给予我的影响实在不小。”“我幼小时较美丽的生活,大部分都同水不能分离。我的学校可以说是在水边的。我认识美,学会思索,水对我有极大的关系。”
水给爷爷三样东西:
水给了他想像力和自己的思索方式。爷爷认识字,是从私塾小学校开始,而他认识课本上无从写出的丰富人生,却是在校园外,老街店铺,桥头渡口,水上人家……没有谁来教他,他用眼睛、耳朵和机敏的鼻子接受水边的光色、声音和气味给予一颗小小心灵的感觉,把各种事物的内容和意义在游戏中融会,丰富了自己的想像。最终凝聚为他对生活对世界的独特思索。
水给了他坚忍柔韧的性格。爷爷曾说过:“水的德性为兼容并包,从不排斥拒绝不同方式浸入生命的任何离奇不经事物,却也从不受它的玷污影响。水的性格似乎特别脆弱,且极容易就范。其实柔弱中有强韧,如集中一点,即使涓涓细流,也能滴水穿石,无坚不摧。水的性情品格,恰好是爷爷一生处事方式的写照。他是那么温和,又是那么倔,倔得从从容容。
水激发他对人世怀抱虔诚的爱与希望。正如爷爷说过的那样:“水教给我黏合卑微人生的平凡哀乐,并做横海扬帆的美梦”,“美梦”中蕴含着他的人生热望。他执著地用自然的美,人性的美,古代文明的美编织朴实单纯的理想。虽然他不奢望以此取代社会理想,但是他热切地希望能为百病缠身的民族唤回一些健康的记忆、美好的梦想。
爷爷曾说:“值得回忆的哀乐人事常是湿的。”此时我的眼睛也是湿的了。谁能体会他那种热情洋溢之中的忧虑,幽默后面的隐痛,微笑之间的悲凉,悲凉之外的深重的爱!很多年,我们和他一起生活,可是我们不懂。水边学校水边书,我是否来得太晚?
尽管爷爷从二十岁起就离开了家乡,但这一片水土上的光辉,在爷爷生命中终生不灭。我记得爷爷最后的目光,默默地,停留在窗外的四季中,停留在过去的风景里。
爷爷,有一天我要送你回来,轻轻地,回到你的土地,回到你的风景里。那风里雨里,透明的阳光里,透明的流水里,有我湿湿的想念,永远永远。
(取材于沈红《湿湿的想念》)
注释:①本文中的“爷爷”指作家沈从文(1902—1988)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本文侧重描述故乡的风景和水边的生活对他沈从文一生不可磨灭的影响。
B.文中的“书”有的地方指爷爷的创作,有的地方比喻大千世界、丰富人生。
C.“水”的兼容并包、柔弱中有强韧的品德赋予了爷爷温和而倔强的性格。
D.结尾一段表达了作者在爷爷的有生之年陪伴他回到故乡的热切和憧憬。

E.文章通过回到爷爷故乡的所见所想,集中表达了物是人非的历史沧桑感。
文章第一段指出“这些文字与画托举的永远是一个沅水边形成的理想”,说说这“理想”是什么?
结合“湿”字在文章中的特定含义,说说为什么沈从文认为“值得回忆的哀乐人事常是湿的”?
沈从文从二十岁起就离开了家乡,有位评论家却说“沈从文在一条长达千里的沅水上生活了一辈子”。结合本文,谈谈你对这种说法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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