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文,完成第1~6题。
天目山
①去天目山,是心里积存已久的一个念想,不是为观光,是为了那些大树。几十年里,只要说到树,天目山就从父亲的眼神里巍然升起,他一遍遍说,假如你没去过天目山,根本不明白什么叫树。其实不全是为了树,我知道,是为了一个人。几十年来,若是提起他的名字,母亲的眼神就会倏然暗淡下去,她的双眼仿佛是海潮淹没的沙滩。她喃喃说,我要和你一起去。
②去天目山,于是变成一种夙愿和仪式,无论是为了树,还是为了人。
③只是,我没有想到,登天目山那一日,会遇上那样一场弥天大雾。像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呼啸而过,远山近树忽而不见了。山中古老的禅源寺,隐匿在苍白的雾气里。下车寻路,林间的青石板小径如雨泼过似的,湿漉漉地腻滑,只几步便消失在浓烟样的水雾中。
④母亲默默地走在前面。白色的纱幕被她的脚步豁开一个缺口,影子穿过去,纱帘瞬间又闭合了。山路通往林深处,在那深不可测的绿巷中,我隐约看见了一排排树,昂然立于路旁。它们竟是那样的高大,浓密的云雾遮去了树梢,树尖伸到望不见尽头的天上去了;最令人惊叹的是树干之直,刀削般笔挺,像一根根气度轩昂的罗马石柱,支撑着绿屋的穹顶。褐色的树皮一片片如鳄鱼的鳞甲,已被千年的风霜锤磨成坚韧的岩石。
⑤他究竟倒在哪一棵树下了呢? 鲜血从他年轻的胸膛里流淌下来的时候,他或许就靠在了那棵大树的树干上。他依托了大树,所以牺牲的那一刻仍像树一样站立。龙爪般的树根至今还留着他的血迹,只是被蒙蒙的雾气暂时稀释了。
⑥那个无风无雨的春日,那些被父亲无数次赞颂和崇仰的天目山大树,就这样从漫山飘忽的浓雾中,和那个叫萧洪明的故人一起,若隐若现地走来。我看不清他的面孔,只听见他脚上沉重的铁链,一声声从森林尽头传来。我不知道他在匆匆离去前,是否还有心情观赏这些天目山的稀世大树。57年前的树叶早已零落成泥,但我清晰地看见他灼热的目光仍在枝条上缠绕。
⑦半个世纪过去了,如今我所见的,是被他熟读过的那些树。陡峭的石阶两旁,柳杉武士样雄伟,顺坡排列,阵势逼人。再抬眼,金钱松破雾而出,穿云摩天,傲气十足。若不是弥天大雾遮挡了视线,就可望见悬崖峭壁的林莽中那几百棵千年银杏。等到秋天,山谷里定是黄叶灿烂,一片金光四射。
⑧几十里山路,不是在走,是在仰望,瞻仰那些永远的树。当那一排枪声在冰冷的山谷里响起来的时候,惟有这些树,是沉默的目击者。后来那些离乱梦魇的岁月,仍是这些树,在荒野莽丛中陪伴他。他年轻的生命终止在27岁那个年纪,大树却已千年。
⑨母亲依然走在前面。从上山那一刻起,她的双目就被山峦雾气染得湿润。树林深处鸟鸣啁啾,声声如歌,让人想起遥远的青春季节:一群女生欢笑着从禅源寺的临时课堂上跑出来,手拉手围着寺前的老银杏树,雄壮的抗日军歌惊飞了树上的小鸟……待她几年后重回天目山,却是被押解着,一步步踩着前头他沉稳的脚印。直到今日,她一抬眼仍能看见他坦然的目光,如阳光下流淌的山涧小溪,从石缝里透出乌亮的光泽。
⑩母亲站住了,站在一棵柳杉树下。树身奇粗,三人合抱仅围大半圈,瘢痕累累,深藏的皱褶中写满沧桑。枝条上没有一片绿叶,惟有躯干依然屹立,像一尊古老的石像。在我的惊叹中,母亲说,这就是真正的大树王,现在它死了。五十多年前,我曾见过它活着的样子,树冠就像一把巨大的伞,整个开山老殿都被它遮住了。一阵山风袭来,雾气旋转着,雪花般从它粗糙的枯枝中穿过。刹那间,油绿的树叶似一树繁花,缀满了它坚韧的枝干,青枝摇曳,生机盎然,满山坡都是杉叶林涛的哗响。大树王在我的想象中复活,抑或说它从未死去。
⑾雾越发浓了,洇湿了母亲的头发。父亲说,他们已是第三次到天目山了,但没有人知道那个57年前被枪杀的革命者,究竟葬在哪里。我说,你找不到他,因为他已经变成了一棵树。
⑿世事变迁,惟有天目山的树,是永远的。为着他们那一代人的理想,半个世纪之后我们依旧对他们深怀敬意。然而,在缥缈的雾中我们似乎模糊了他们理想的内容。山民说,天目山东西两峰之巅,各有一池,池水清冽,冬夏不涸,颇似双目仰望苍穹,故得名"天目山"。我想象那清澈的池水,像是他在诘问苍穹。
⒀山林寂静,水气迷茫。雾中影影绰绰的大树无言,没有回声。

1.

第①段中画线句运用比喻的表达效果是

2.

第②段这句话的含义是

3.

从表现手法上,选择一个角度对第⑨段作赏析。

4.

根据文中的内容,介绍萧洪明其人。(不超过60字)

5.

对文中写"树"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A.

描写雾气越来越浓厚,烘托了天目山大树悠久的历史沧桑感。

B.

第④⑦段写树形神兼备,赋予了树轩昂、雄健、不屈的气质。

C.

描写"大树王"死而复生的情景,突出了它顽强的生命活力。

D.

浓墨描写大树,层层铺叙,为篇末揭示赞美先烈的主旨服务。

E.

本文以登山行踪为顺序,始终贯穿对大树的描述,脉络清晰。

F.

天目山的树在父母眼里是一种植物,在作者眼里是人的象征。

6.

第⑿段中写天目山得名的原因,其意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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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干草在青草中间
唐 韧
距美加边境不远的美国小州佛蒙特首府,小城伯灵顿,一年四季是旅游胜地。它傍美国第六大湖尚普兰湖,湖有海的感觉。小城永远宁静着,就是游人聚集的市中心商业区也无人喧哗,人们当街静静坐着啜咖啡饮啤酒,偶有小摇滚组合献艺,也不闹腾,好像是为尊重小城的脾气。
每天往返的路线上,有两片墓地。墓碑密集,白杨高耸。墓地与居民区隔街相望,只围一圈稀疏的栅栏,甚至栅栏都不设,往来之人并不避讳,墓地里鲜花供奉随常,无一些儿“阴森”感。
中国的城市,是没有这种“人鬼杂居”的城区布局的。当乡村改建城市或城市扩建,中国人决不会把一片坟地留在城市里面,一定会迁走坟墓。可以想象,在中国的城市街头嵌入一片墓地,会引发多少抱怨和惊恐。除非大名人墓可以在公园等处保留,一般坟墓都须远离市区,阴阳两界泾渭分明,生怕死者的阴气冲撞了活人,会招灾上身,特别是小孩子“撞客”了会惊吓发烧甚至夭折,至多只能在家里供奉灵位。还有一说,先人所葬地的风水又关乎其后裔的发达,所以要依山要靠水的,遵从“堪舆”的说道。南方许多地方更把扫墓称做“拜山”。每年清明祭扫,需要隆重地准备家族集体的远程旅行,找车,起早,备好一年供奉一次的清明祭品和足够先人一年“花销”的冥币,是一个浩大的活动。
而在美国的城市,阴阳之大防却没这么清楚。死者与生者毗邻而居,就像干草存留在青草中间,就像枯树与活树并肩站立。曾经活过的生命和正在成长呼吸跳跃的新鲜生命只不过隔着一段时间,共在一个空间很自然。
因而墓地就很敞亮。白杨沙沙,叶片油亮,一片祥和之气。可以看出坟墓都是一家一家的,有一个家族几个坟墓像小合唱队似的排成半圆。
嵌入城区的并非只有老墓地。在马里兰州CollegePark,新辟的墓地也是与居民区比邻的,没有围墙,一片开阔的绿草地上,星散着不多的墓碑,其间相距十数米数十米不等,一簇簇鲜花娇艳,宛如小花坛。
曾有意到其中一片墓地参观。前面的车上下来一男子,是来更换鲜花的,换毕即开车离去,前后几分钟,应是经常性的拜祭。墓碑文字有各种语言的,汉语的不少,多广东台山籍,碑文镌考妣姓名生卒年月籍贯等,犹太文西班牙文看不懂,英文的则多加刻《圣经》经文一段,或者以后人口吻撰写一两句简洁哀悼语,如“他远离了我们,但走近了上帝”。特别使人印象深刻的是两座童墓,在可爱的照片和种植的鲜花之外,一葬于2007年的十岁女孩墓前摆着16种各样瓷的、布的、塑料的、胶皮的、毛绒的大小玩具,墓碑最上面是家族姓,下凿三个姓名框,女孩名占其一,另两个框都还空着,似乎是哀痛的双亲为自己预留的;另一四岁女孩墓前则有大小五座天使石雕,内容风格非统一设计,应是陆续送去的,一块不同材质的褐色石板上刻了几句肝肠寸断的话:
如果眼泪能筑起阶梯
如果回忆能铺一条小路
我要走上天堂
接你回家
看过不少国外名人为自己作的墓志铭,旷达的、调侃的、深沉的,这种父母为儿女作的墓志铭还是头一次看到。
加缪在《鼠疫》一开头告诉我们,要了解一个城市,比较方便的途径是看那里的人们“怎样干活,怎样相爱,又怎样死去”。这样的城市墓地的布局,应该是显示着这里的人们希望让亲人就埋在附近,他们愿意只消走上几步,甚或从窗子里望出去,就看见亲人的墓,一早一晚可以去站一会儿,送些鲜花,说上几句话,而不必等待一个群体或社会统一的日期和仪式。
(节选自2014年3期《杂文选刊》,有删节)
本文的题目含义丰富,请结合原文加以解释。


根据你的理解,伯灵顿这座小城有着怎样的“脾气”?


中国的“清明祭扫”与美国的“经常性的拜祭”有什么不同?包含着怎样的文化观念的差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生命赋
(1)我常常在大自然中看到种种生命的奇观。
(2)挺拔的巨树,葱茂的森林,绿色的草原,成熟的庄稼,盛开的鲜花,望着它们,或徜徉其中,那种洋溢着的博大的生命力,常常催发我爆发我的生命激情,在体内蔓延,奔涌,激荡。
(3)但是,有一些更细微更不显眼的现象,往往特别作用于我的心尖和神经末梢,引起我异常深刻的震颤。
(4)早春,当冰尚未完全消融、万物尚未苏醒的时候,柳树的枝条还是铁灰色,可如小米粒般的新芽已经顶着严寒冒出来。它就是报春的最早的使者,万木峥嵘的自然之春就是从它开始的。
(5)当柳芽发出不久,在棉花地里,可以看见棉芽冲破柔韧的壳子,一个个钻出地面,遍地都写着两个字:突破。
(6)麦收过后,麦地里新播种的大豆,不几天工夫,从薄薄的透明的外衣中露出茁壮的一点胚芽,探头顶破地表,满地像是用五线谱写成的生命第一乐章。它预示着,也开始演奏着一部生命交响乐:活泼泼的胖乎乎的豆苗,无边无际的宜人眼目的豆绿色波浪,成熟的金黄色的小山。
(7)我害怕见花蕾。特别是那种已露出一点亮色,将要绽开的花蕾。我一看见它,就如痴如醉,就完全被它吸引,不顾一切地去做生命瑰丽峰巅的想象:经过长久的默默经营、吮吸、积累,所蓄积的全部精华、神采、光辉,就要在一刹那间展现,这是怎样激动人心的时刻!恰如刚刚构思好一篇十分得意的文章,将要展纸挥笔的当口,也恰如自己崇拜的球员,在终场前得到一个绝佳的射门机会,即将起脚攻入致胜一球的那一刻,我有时有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8)我还有个执拗的习惯:好在贫瘠的荒凉的山间沙漠流连。岩间石缝中生长的斑痕累累千扭百弯的怪柏奇松,荒漠中的一株或一丛“沙打旺”或骆驼草,石板上的一片黄绿浅灰的苔藓,我都向它们注目。这些景象剥落了我热烈的情感,凸现出严峻的理性,它们并不可怜,我是敬仰它们!
(9)这是怎样坚忍不拔的生命追求!在极端恶劣的条件下,它们全都生长得很顽强,很自信,很精神!外在的温度、湿度、肥沃度等条件,对它们都不重要;它们几乎全靠自己内在的生命力。如果条件再恶劣一点,别的茂盛的生命可能化为死亡的尘埃,而它们却能依然故我,生机盎然;如果条件好一点,那它们该是一副怎样的葱茂!
(10)还有比生命现象更瑰丽更丰富的吗?
(11)有幸获得一次生命,就让生命庄严地展示吧。
列举文章④至⑦段所写的“细微不显眼的事物”有哪些?


文章第⑦段“我害怕见花蕾”这句话中,“害怕”一词表现了作者怎样的心情?



第⑧段中,对怪柏奇松、苔藓、骆驼草等,作者为什么说“它们并不可怜,我应该敬仰它们”?



文末“有幸获得一次生命,就让生命庄严地展示吧”对你有什么启示?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各题。
木鱼馄饨
林清玄
⑴深夜到临沂街去访友,偶然在巷子里遇见多年前旧识的卖馄饨的老人,他开朗依旧,风趣依旧,虽然抵不过岁月风霜而有一点佝偻了。
⑵四年多以前,我客居在临沂街,夜里时常工作到很晚,每天凌晨一点半左右,一阵清越的木鱼声,总是响进我临街的窗口。那木鱼的声音非常准时,天天都在凌晨的时间敲响,即使在风雨来时也不间断。
⑶刚开始的时候,木鱼声带给我一种神秘的感觉,往往令我停止工作,出神的望着窗外的长空,心里不断的想着:这深夜的木鱼声,到底是谁敲起的?它又象征了什么意义?难道有人每天凌晨一时在我住处附近念经吗?
⑷在民间,过去曾有敲木鱼为人报晓的僧侣,每日黎明将晓,他们就穿着袈裟草鞋,在街巷里穿梭,手里端着木鱼滴滴笃笃的敲出低量雄长的声音,一来叫人省睡,珍惜光阴;二来叫人在心神最为清明的五更起来读经念佛,以求精神的净化;三来僧侣借木鱼报晓来布施化缘,得些斋衬钱。我一直觉得这种敲木鱼报佛音的事情,是中国佛教与民间生活相契一种极好的佐证。
⑸但是,我对于这种失传于阎巷很久的传统,却出现在台北的临沂街感到迷惑。因而每当夜里在小楼上听到木鱼敲响,我都有按捺不住去一探究竟的冲动。
⑹冬季里有一天,天空中落着无力的飘闪的小雨,我正读着一册印刷极为精美的金刚经,读到最后“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一段,木鱼声恰好从远处的巷口传来,格外使人觉得昊天无极,我披衣坐起,撑着一把伞,决心去找木鱼声音的来处。
⑺那木鱼敲得十分沉重着力,从满天的雨丝里穿扬开来,它敲敲停停,忽远忽近,完全不像是寺庙里读经时急落的木鱼。我追踪着声音的轨迹,匆匆的穿过巷子,远远的,看到一个披着宽大布衣,戴着毡帽的小老头子,他推着一辆老旧的摊车,正摇摇摆摆的从巷子那一头走来。摊车上挂着一盏四十烛光的灯泡,随着道路的颠踬,在微雨的暗道里飘摇。一直迷惑我的木鱼声,就是那位老头所敲出来的。
⑻一走近,才知道那只不过是一个寻常卖馄饨的摊子,我问老人为什么选择了木鱼的敲奏,他的回答竟是十分简单,他说:“喜欢吃我的馄饨的老顾客,一听到我的木鱼声,他们就会跑出来买馄饨了。”我不禁哑然,原来木鱼在他,就像乡下卖豆花的人摇动的铃铛,或者是卖冰水的小贩手中吸引小孩的喇叭,只是一种再也简单不过的信号。
⑼是我自己把木鱼联想得太远了,其实它有时候仅仅是一种劳苦生活的工具。
⑽老人也看出了我的失望,他说:“先生,你吃一碗我的馄饨吧,完全是用精肉做成的,不加一点葱菜,连大饭店的厨师都爱吃我的馄饨呢。”我于是丢弃了自己对木鱼的魔障,撑着伞,站立在一座红门前,就着老人摊子上的小灯,吃了一碗馄饨。在风雨中,我品出了老人的馄饨,确是人间的美味,不下于他手中敲的木鱼。
⑾后来,我也慢慢成为老人忠实的顾客,每天工作到凌晨的段落,远远听到他的木鱼,就在巷口里候他,吃完一碗馄饨,才开始继续我一天未完的工作。
⑿和老人熟了以后,才知道他选择木鱼作为馄饨的讯号有他独特的匠心。他说因为他的生意在深夜,实在想不出一种可以让远近都听闻而不致于吵醒熟睡人们的工具,而且深夜里像卖粽子的人大声叫嚷,是他觉得有失尊严而有所不为的,最后他选择了木鱼——让清醒者可以听到他的叫唤,却不至于中断了熟睡者的美梦。
⒀木鱼总是木鱼,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看它,它仍旧有它的可爱处,即使用在一个馄饨摊子上。
⒁我吃老人的馄饨吃了一年多,直到后来迁居,才失去联系,但每当在静夜里工作,我仍时常怀念着他和他的馄饨。
⒂老人是我们社会角落里一个平凡的人,他在临沂街一带卖了三十年馄饨,已经成为那一带夜生活里人尽皆知的人,他固然对自己亲手烹调后小心翼翼装在铁盒的馄饨很有信心,他用木鱼声传递的馄饨也成为那一带的金字招牌。木鱼在他,在吃馄饨的人来说,都是生活里的一部分
⒃那一天遇到老人,他还是一袭布衣、还是敲着那个敲了三十年的木鱼,可是老人已经完全忘记我了,我想,岁月在他只是云淡风清的一串声音吧。我站在巷口,看他缓缓推走小小的摊车消失在巷子的转角,一直到很远了,我还可以听见木鱼声从黑夜的空中穿过,温暖着迟睡者的心灵。
⒄木鱼在馄饨摊子里真是美,充满了生活的美,我离开的时候这样想着,有时读不读经都是无关紧要的事
结合散文内容,简要分析“老人”这一人物形象。


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木鱼在他,在吃馄饨的人来说,都是生活里的一部分。


(2)我离开的时候这样想着,有时读不读经都是无关紧要的事。


第四、五两段写僧侣敲木鱼为人报晓已经失传,有何作用?


结合文章内容,探究标题“木鱼馄饨”的好处。

材料概括分析题
习见的环境都已变成实用的工具。比如我久住在一个城市里面,出门看见一条街就想到朝某方向走是某家酒店,朝某方向走是某家银行。这样,我的注意力就迁到别的事物上去,不能专心致志地看这条街或是这座房子究竟像个什么样子。而游历新境时最容易见出事物的美,因为在崭新的环境中,我还没有认识事物的实用的意义,事物还没有变成实用的工具,一条街还只是一条街而不是到某银行或某酒店的指路标,所以我能见出它们本身的美。
一件本来惹人嫌恶的事情,如果你推远一点看,往往可以成为很美的意象。袁子才尝刻一方“钱塘苏小是乡亲”的印,看他的口吻是多么自豪!但是钱塘苏小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伟人?她原来不过是南朝的一个妓女。和这个妓女同时的人谁肯攀她做“乡亲”呢?当时的人受实际问题的牵绊,不能把这些人物的行为从极繁复的社会信仰和利害观念的圈套中划出来,当作美丽的意象来观赏。我们在时过境迁之后,不受当时的实际问题的牵绊,所以能把它们当作有趣的故事来谈。它们好比经过一些年代的老酒,已失去它的原来的辣性,只留下纯淡的滋味。
一般人迫于实际生活的需要,都把利害认得太真,不能站在适当的距离之外去看人生世相,于是这丰富华严的世界,除了可效用于饮食男女的营求之外,便无其他意义。花长在园里何尝不可以供欣赏?他们却欢喜把它摘下来挂在自己的襟上或是插在自己的瓶里。许多人如果不知道周鼎汉瓶是很值钱的古董,宁愿要一个不易打烂的铁锅或瓷罐,不愿要那些不能煮饭藏菜的破铜破铁。这些人都是不能在艺术品或自然美和实际人生之中维持一种适当的距离。艺术家和审美者的本领就在能不拿盛酒盛菜的标准去估定周鼎汉瓶的价值,知道在美的事物和实际人生之中维持一种适当的距离。
(选自朱光潜《艺术和实际人生的距离》,有删改)
前两段分别从哪两个角度阐明距离与审美的关系?请加以概括。

“它们好比经过一些年代的老酒,已失去它的原来的辣性,只留下纯淡的滋味。”这句话该如何理解?

据报道,从前有一个乡下人看戏,看到演曹操的角色扮老奸巨猾的样子惟妙惟肖,不觉义愤填胸,提刀跳上舞台,把他杀了。请结合本文观点,对乡下人的行为表明你的态度并作出简单评析。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以下小题。
至少还有记忆
刘瑜
最近,看了一部话剧《弗罗斯特》。该剧是对1977年一场电视访谈半写实、半虚构的舞台重构,访谈者是英国脱口秀主持人弗罗斯特,被访谈者是美国前总统尼克松。虽然当时水门事件已经过去了5年,尼克松也下台了3年,但是尼克松从来没有真正承认过错误。弗罗斯特雄心勃勃地想迫使尼克松在访谈中认错,而尼克松步步为营,将弗罗斯特咄咄逼人的提问转化为自我辩护,但最终还是“战败”了,在亿万电视观众面前出尽洋相,不得不缴械投降。
这个故事的主题,用最简洁的话说就是:不忘记,不原谅。
尼克松30年前的错误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在公众的记忆中消失,西方文化中公众对政治家过错“耿耿于怀”的态度令我感慨。虽然尼克松在世时就受到了政治的、舆论的惩罚,但他并没有因此得到救赎,几十年来人们从没有忘记向已经落入“井底”的他扔“石头”。要许多习惯领导特权的人来说,美国总统对竞选对手进行窃听,好像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丑闻。但是美国社会没有这种“宽容”,支持率的自由落体、弹劾的压力、甚至入狱的威胁,迅速将尼克松抛入历史的垃圾堆。
“不忘记、不原谅”的表现,就是各类文化产品中反思主题反反复复的出现。拿水门事件来说,电影《尼克松》《迪克》《所有总统的人》都有对水门事件的再现和反思,电视片《辛普森》《X档案》《福图拉马》中也都有反映水门事件的剧情。当然,文化产业对政治错误最不依不饶的典型,还是越战的“文化工业”。且不说书籍、电视、歌曲、漫画等,就拿电影一项来说,作品就已经汗牛充栋,如奥利弗•斯通的越战三部曲。
可以看出,在人类天生的健忘倾向面前,文化产业主动承担了守护记忆、背负记忆、传载记忆的责任。面对权力社会可能手无寸铁,但是至少还有记忆。相比之下,中国有多少文艺作品在守护我们的集体记忆呢?“三年自然灾害”死亡成千上百万,我们有几部电影反映那些苦难?面对血流成河的土改、镇反、文革、四清,我们的奥利弗·斯通在哪里?在《大话西游》里?在《无极》和《遍城尽带黄金甲》里?权力固然封锁了记忆,但是社会本身、公众本身又有多少回忆的冲动、诉说的冲动、用历史的火炬去照亮未来的黑暗的冲动?
对于历史的伤痛,我们习惯于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何必揭历史的伤疤”;对于哪怕映射这一伤疤的文艺作品,我们涂抹着西方解构主义、荒诞主义、后现代主义的口红的嘴巴又说,“这种宏大叙事是多么的土气”。但是,如果对生命和痛苦的漠视可以体现在我们对待历史的态度里,它同样可以体现到我们对现实的态度里。事实上,当我们的文艺作品用五光十色的豁达、诗意、颓废、华丽、放荡、恶搞去包裹怯懦时,它正在体现到我们对现实的态度里。
当然,《弗罗斯特》这样的作品集中出现在这几年,绝非巧合。显然,这些作品的编剧导演都或多或少有影射当代政治尤其是伊战的意图。也许,历史的妙处正在于此:它不仅是关于过去的事件,还可以是关于现实和未来的寓言。
(选自《民主的细节》,有删改)
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作者认为“不忘记,不原谅”在中国鲜有表现的原因有哪些?

“它不仅是关于过去的事件,还可以是关于现实和未来的寓言。”这句话包含了哪些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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