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完成第1~6题。
天目山
①去天目山,是心里积存已久的一个念想,不是为观光,是为了那些大树。几十年里,只要说到树,天目山就从父亲的眼神里巍然升起,他一遍遍说,假如你没去过天目山,根本不明白什么叫树。其实不全是为了树,我知道,是为了一个人。几十年来,若是提起他的名字,母亲的眼神就会倏然暗淡下去,她的双眼仿佛是海潮淹没的沙滩。她喃喃说,我要和你一起去。
②去天目山,于是变成一种夙愿和仪式,无论是为了树,还是为了人。
③只是,我没有想到,登天目山那一日,会遇上那样一场弥天大雾。像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呼啸而过,远山近树忽而不见了。山中古老的禅源寺,隐匿在苍白的雾气里。下车寻路,林间的青石板小径如雨泼过似的,湿漉漉地腻滑,只几步便消失在浓烟样的水雾中。
④母亲默默地走在前面。白色的纱幕被她的脚步豁开一个缺口,影子穿过去,纱帘瞬间又闭合了。山路通往林深处,在那深不可测的绿巷中,我隐约看见了一排排树,昂然立于路旁。它们竟是那样的高大,浓密的云雾遮去了树梢,树尖伸到望不见尽头的天上去了;最令人惊叹的是树干之直,刀削般笔挺,像一根根气度轩昂的罗马石柱,支撑着绿屋的穹顶。褐色的树皮一片片如鳄鱼的鳞甲,已被千年的风霜锤磨成坚韧的岩石。
⑤他究竟倒在哪一棵树下了呢? 鲜血从他年轻的胸膛里流淌下来的时候,他或许就靠在了那棵大树的树干上。他依托了大树,所以牺牲的那一刻仍像树一样站立。龙爪般的树根至今还留着他的血迹,只是被蒙蒙的雾气暂时稀释了。
⑥那个无风无雨的春日,那些被父亲无数次赞颂和崇仰的天目山大
树,就这样从漫山飘忽的浓雾中,和那个叫萧洪明的故人一起,若隐若现地走来。我看不清他的面孔,只听见他脚上沉重的铁链,一声声从森林尽头传来。我不知道他在匆匆离去前,是否还有心情观赏这些天目山的稀世大树。57年前的树叶早已零落成泥,但我清晰地看见他灼热的目光仍在枝条上缠绕。
⑦半个世纪过去了,如今我所见的,是被他熟读过的那些树。陡峭的石阶两旁,柳杉武士样雄伟,顺坡排列,阵势逼人。再抬眼,金钱松破雾而出,穿云摩天,傲气十足。若不是弥天大雾遮挡了视线,就可望见悬崖峭壁的林莽中那几百棵千年银杏。等到秋天,山谷里定是黄叶灿烂,一片金光四射。
⑧几十里山路,不是在走,是在仰望,瞻仰那些永远的树。当那一排枪声在冰冷的山谷里响起来的时候,惟有这些树,是沉默的目击者。后来那些离乱梦魇的岁月,仍是这些树,在荒野莽丛中陪伴他。他年轻的生命终止在27岁那个年纪,大树却已千年。
⑨母亲依然走在前面。从上山那一刻起,她的双目就被山峦雾气染得湿润。树林深处鸟鸣啁啾,声声如歌,让人想起遥远的青春季节:一群女生欢笑着从禅源寺的临时课堂上跑出来,手拉手围着寺前的老银杏树,雄壮的抗日军歌惊飞了树上的小鸟……待她几年后重回天目山,却是被押解着,一步步踩着前头他沉稳的脚印。直到今日,她一抬眼仍能看见他坦然的目光,如阳光下流淌的山涧小溪,从石缝里透出乌亮的光泽。
⑩母亲站住了,站在一棵柳杉树下。树身奇粗,三人合抱仅围大半圈,瘢痕累累,深藏的皱褶中写满沧桑。枝条上没有一片绿叶,惟有躯干依然屹立,像一尊古老的石像。在我的惊叹中,母亲说,这就是真正的大树王,现在它死了。五十多年前,我曾见过它活着的样子,树冠就像一把巨大的伞,整个开山老殿都被它遮住了。一阵山风袭来,雾气旋转着,雪花般从它粗糙的枯枝中穿过。刹那间,油绿的树叶似一树繁花,缀满了它坚韧的枝干,青枝摇曳,生机盎然,满山坡都是杉叶林涛的哗响。大树王在我的想象中复活,抑或说它从未死去。
⑾雾越发浓了,洇湿了母亲的头发。父亲说,他们已是第三次到天目山了,但没有人知道那个57年前被枪杀的革命者,究竟葬在哪里。我说,你找不到他,因为他已经变成了一棵树。
⑿世事变迁,惟有天目山的树,是永远的。为着他们那一代人的理想,半个世纪之后我们依旧对他们深怀敬意。然而,在缥缈的雾中我们似乎模糊了他们理想的内容。山民说,天目山东西两峰之巅,各有一池,池水清冽,冬夏不涸,颇似双目仰望苍穹,故得名"天目山"。我想象那清澈的池水,像是他在诘问苍穹。
⒀山林寂静,水气迷茫。雾中影影绰绰的大树无言,没有回声。
1. |
第①段中画线句运用比喻的表达效果是。 |
2. |
第②段这句话的含义是。 |
3. |
从表现手法上,选择一个角度对第⑨段作赏析。 |
4. |
根据文中的内容,介绍萧洪明其人。(不超过60字) |
5. |
对文中写"树"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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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⑿段中写天目山得名的原因,其意图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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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行千里
我第一次骑单车穿越中国的途中,母亲还不时将一封封家书提前寄到我将到达的地方,好让我每次到达一个陌生的城镇,都会收到家人的问候,它温暖了我一程又一程。每次风尘仆仆地归来时,我的背囊里总塞有一摞沉甸甸的家书。
在一座乡村,一个农妇的儿子爱上了美丽的贵族少女。备受单相思煎熬的他,做出了离家到庄园主家当花匠的决定。启程的那天,雨丝纷飞。孤独的母亲坐在滴雨的屋檐下目送儿子欢天喜地地朝远方的庄园走去,年轻的农夫欢快地走着,他吹着欢快的口哨,始终也没有回过头。
秋收的一天,他自告奋勇爬上高高的草垛,卖力地干活,因为他心爱的少女正在楼上的阳台注视这里。高傲的少女或许也被这劳动的场面所感染,顽皮地向草垛上的人们伸出了手臂,年轻人踮起脚尖为了握一握少女的纤手,不幸从高高的草垛上跌落摔死。母亲闻讯赶来了。与儿子分别已久,万万没有想到会以这种结局重逢。当儿子在村人的嬉笑中下葬的时候,她紧紧地搂住冰冷的儿子,没有一丝抱怨,两行热泪从这位一生倔强从不落泪的农妇的脸庞滑落。她说:“我的孩子!”
从小到大看电影无数,许多影片别说情节,就连名字也记不大清楚了,但少年时看过的这部外国影片至今记忆犹新。
我恰恰是影片中那样一个孩子,疯狂地爱上了去远方的大路。多少年行色匆匆地行于中国的地图,拎起行囊道一声:“我去西藏了!”“我去黑龙江了!”头也不回便出了家门,一心直奔目的地。
直到有一天,我离开院子走了很远,忽然漫不经心地回了一下头的时候,发现年迈的姥姥、两鬓染霜的父母仍然伫立在阳台上,望着我。
我每次出远门的时候,家人都是这样久久地凝视着我的背影,只是因为我从不回头,所以从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即便我度完周末离家去江对岸的报社上班的时候,他们同样在阳台上目送着我的离去我回头的那一天,第一次向他们扬起了手。我永远记得家人的笑容。
一年一年过去了,站在阳台上的亲人一个个离我而去,如今只剩下母亲,以她不变的柔情站在那里。
1998年我得到去南极中国长城站采访的机会,出发的时候,身为画家、一生拿惯了油画笔的母亲为我赶织了一双厚厚的羊毛袜子。当时考察队发的靴子没有女性的尺码,是母亲织的那双厚毛袜才使我的一双脚在男式靴子里没有打晃。在南极大陆的暴风雪中跋涉的时候,冰雪毫不留情地灌进了靴子结成冰砣,也多亏母亲给我织的羊毛袜让我的双脚抵御了南极的冰寒。
四年前我受报社的派遣到海外追访郑和下西洋遗踪,连续三年在印度洋沿线的亚非国奔波。每次出发的时候,母亲都要帮助我准备行囊。她既担心携带的物品多累坏了我,又担心哪一样物品没带上,路上会诸多不便。于是,放进行囊中的每件物品都要掂量再三。将近七旬的老人了,她甚至还吃力地将沉甸甸的行囊试着背到瘦弱的肩上,体验我将承受的分量。
我想起了徒步穿越中国的途中倒在罗布泊的余纯顺,他倒下的那年,社会对他的赞颂对他的宣传达到沸点。那年我恰好在上海,他的家乡。经人指点我找到了他的家,上海一条弄堂里一间简陋的房子。屋子虽小,但因为只有他父亲一人而显得空空荡荡。老人低着花白的脑袋正在凝视儿子背着行囊的照片,此刻市内举办的余纯顺徒步中国事迹展览正观者爆满。当时正午已过,听说老人还没有吃午饭,我走进厨房发现只有一把青菜,就帮老人煮了一碗清汤面,老人端着碗仍吃不下,他睁着昏花的双眼望着我说:“人们夸倒下的是个英雄,对我这个父亲来讲,死去的是一个儿子啊!”
我永远记住了那句话,正如我难忘阳台上亲人注视我远去的背影一样。
有一年的夏天,我遇到一位长年穿行在中国大地的背包族,和我一样被人们称为所谓的“行者”,他拿出一个旅途留言簿希望我在上面写几句话,我说就不用写了吧,有件事你记住就行——在路上常给母亲打个报平安的电话。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5分)
A.本文的主题可以理解为对母爱、对亲情的赞美,呼吁大家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亲情,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
B.“多少年行色匆匆地穿行于中国的地图”一句,运用比喻的手法,成功地刻画了一个志在四方、热衷于工作的青年形象。 |
C.“一年又一年过去了,站在阳台上的亲人一个个离我而去”一句,写出了作者对故去的亲人在情感上的愧疚,表达了作者对![]() |
D.本文的细节描写非常成功,例如写母亲吃力地试背沉甸甸的行囊这一细节,就很好地刻画出既平凡又伟大的母爱,让人觉得真切可感。 |
E.作者直接引用了余纯顺父亲的话,明确地表达了作者对余纯顺行为的不理解,同时也呼吁社会不要盲目地去赞美那些忽略亲情的个人英雄主义行为。 举例分析这篇散文在写作上的主要特色。(要求答出两点)
答:
《论语》中说“父母在,不远游”,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出门旅游,外出打工,异地上学,出国留学……人们有太多的理由离开亲人。结合文本谈谈你对这个问题的认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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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惊天动地的虫子
迟子建
(一)我对虫子是不陌生的。小时候在菜园和森林中,见过形形色色的虫子。绿色的软绵绵的喜欢吊在杨树枝上的毛毛虫,爱在菜园中飞来飞去的有着漂亮外壳的花大姐,以及在树缝中养尊处优的肥美的白色虫子,都曾带给我许多的乐趣。我曾用树枝挑着绿色的毛毛虫去吓唬比我年幼的小孩子;曾经在菜园中捉了花大姐将它放到透明的玻璃瓶中,看它金红色夹杂着黑色线条的光亮的“外衣”;曾经抠过树缝中的虫子,将它投到火里,品尝它的滋味——想着啄木鸟喜欢吃的东西,一定甘美异常。至于在路上和田匍匐着的蚂蚁,我对它们更是无所顾忌,想踩死一只就踩死一只,仿佛虫子是大自然中最低贱的生灵,践踏它
们是天经地义的。
(二)成年之后,我不拿虫子恶作剧了,这并不是因为它们有特别的怜惜之情。而是由于逐渐地把它们给淡忘了。这时候我注意的是飞鸟,是流云,是高耸入云百年老树,是湖泊中的野雁,是森林里的白雪地上奔逃的兔子。虫子就像尘埃一样,被这些事物给深深地掩埋了。
(三)然而去年的春节,我却被一只虫子给深深地震撼了。这一年来,我从来没有忘记过它,它就像一盏灯,在我心情最灰暗的时刻,送来一缕明媚的光。如今我写着以上的文字,想要描述它时,又仿佛看见了它那矫健身的影——虽然说它是那般的小;又仿佛听见了它被摔下来时那山呼海啸般的声音——虽然说根本就没有什么声音出现。
(四)去年在故乡,正月初一,我从弟弟家过完除夕回到自己的家。推开家门,见陈设还是过去的陈设,杜鹃依然如往来一样怒放着,而窗外的雪山几草滩也一如既往地沐浴着冬日清冷的阳光,这物是人非的场景让我觉得分外的苍凉。我孤独地站在屋子的窗前,久久不肯离开。我想让目光与那些流云做伴,因为它们行踪飘忽,时有时无,与我迷离的心态正吻合。
(五)后来是一个电话让我把目光又转向室内。接过电话,我给供奉在厅堂的菩萨上了三炷香,然后席地而坐,闻着檀香的幽香,茫然地看着光亮的乳黄色的地板。地板干干净净的,看不到杂物和灰尘。突然,我的视野中出现了一个小黑点,开始我以为那是我穿的黑毛衣散落的绒球碎屑,可是,这小黑点渐渐地朝佛龛这侧移动着,我意识到它可能是只虫子。
(六)它果然就是一只虫子!我不知道它从哪里来,它比蚂蚁还要小,通体的黑色,形似乌龟,有很多细密的触角,背上有个锅盖形状的黑壳,漆黑漆黑的。它爬起来姿态万千,一会横着走,一会竖着走,好像这地板是它的舞台,它在上面跳着多姿多彩的舞。当它快行进到佛龛的时候,它停住了脚步,似乎是闻到了奇异的香气,显得格外的好奇。它这一停,仿佛是一个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将军在酝酿着什么重大决策。果然,它再次再行时就不那么恣意妄为了,它一往无前地朝着佛龛进军,转眼之间,已经是兵临城下,巍然站在了佛龛与地板的交界上。我以为它就此收兵了,谁料它只是在交界处略微停了停,就朝高高的佛龛爬去。在平面上爬行,它是那么的得心应手,而朝着呈直角的佛龛爬,它的整个身子悬在空中,而且佛龛油着光亮的暗红的油漆,不利于它攀登,它刚一上去,就栽了个跟斗。它最初的那一跌,让我暗笑了一声,想着它尝到苦头后一定会掉转身子离子。然而它摆正身子后,又一次向着佛龛攀登。这回它比上次爬得高些,所以跌下时就比第一次要重,它在地板上四脚朝天地挣乱了一番,才使自己翻过身来。我以为它会接受教训,掉头而去了,谁料它重整旗鼓后选择的又是攀登!佛龛上的香燃烧了一半,在它的香气下,一只无名的黑壳虫子一次一次地继续它认定的旅程。它不屈不挠地爬,又循环往复地被摔下来;可是它不惧疼痛,依然为它的目标而奋斗着。有一回,它已经爬了两尺来高了,可最终还是摔下来。它在地板上打滚,好久也翻不过身来;它的触角乱抖着,像被狂风吹拂的野草。我便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地帮它翻过身来,并且把它推到离佛龛远些的地方。它看上去很愤怒,因为它被推到新地方后,是一路疾行又朝佛龛处走来。这次我的耳朵出现了幻觉,我分明听见了万马奔腾的声音,听见了嘹亮的号角;我看见了一个伟大的战士,一个身子小小却背负着伟大梦想的英雄。它又朝佛龛爬上去了,也许是体力耗尽的缘故,它爬得还没有先前高了,很快又摔了下来。我不敢再看这只虫子;比之它
的顽强,我觉得惭愧。当它踉踉跄跄地又朝佛龛爬去的时候,我离开了厅堂。我想上天对我不薄,让我在一瞬间看到了最壮丽的诗史。
(七)几天之后,我在佛龛下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只死去的虫子。它是黑亮的,看上去很瘦小,我不知它是不是我看到的那只虫子。它的触角残破不堪,但它的背上的黑壳,却依然那么的明亮。在单调而贫乏的白色天光下,这闪烁的黑色就是光明!
(2004年3月2日《文汇报·笔会》)下面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第四段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怒放的杜鹃,沐浴着阳光雪山和草滩,以及窗外的流云,与第二段与之所以的飞鸟、流云、老树等景观前后呼应,强化了成年的我“淡忘”虫子、关注美丽山川的心理。 |
B.第六段开头写小虫子“爬起来姿态万千”,“跳着多姿多彩的舞蹈”,突出了它在地面上的爬行是“那么地得心应手”,与后来向着“呈直角的佛龛爬”时的艰难情形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为下文对小虫子的赞美作了铺垫。 |
C.在进军佛龛的过程中,这只小虫子不断地受挫,文章前后多次写到了它从高处栽下来的情景;尤其是爬得最高的那一次,它摔得特别重,“在地板上打滚,好久也翻不过来”。作者这样细致描写,意在突出小虫子知难而进,屡败屡战的顽强品质。 |
D.小虫子受了香气的吸引努力地试图爬上佛龛,这几乎是昆虫的本能行为,在我眼里却成了“背负着伟大梦想的英雄”在“为它的目标而奋斗”的高尚行为;这小虫子也成了“一个伟大的战士”甚至是“一个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将军”:这真切地传达出了作者内心的崇敬之情。 |
E.最后,这只虫子死在佛龛下的角落里,触角已残破不堪,可是,在这“心情最灰暗的时刻”,当我凝神着它“依然那么明亮”的黑壳,这闪烁的黑色,却仿佛一盏灯,为我的心“送来一缕明媚的光”,让我精神为之一振。文章第六段中两次出现了“我以为”这一短语试结合所在语境谈谈它们在表达上的共同特点与作用。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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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糟蹋我们的文化
冯骥才
①我们必须正视:一种文化上自我糟蹋的潮流正在“所向披靡”。
②我们悠久历史养育和积淀下来的文化精华,尤其那些最驰名、最响亮、最惹眼、最具影响的——从名城、名镇、名
街、名人、名著,到名人死后的墓室和名著里出名的主人公,乃至列入国家名录的各种文化遗产,都在被浓妆艳抹,重新包装,甚至拆卸重组,再描龙画凤,披金戴银,挤眉弄眼,招摇于市。
③那些在“城改”中残剩无多的历史街区,忽然被聪明地发现,它们竟是一种天赐的旅游资源。已经拆掉的无法复原,没拆的虽然不再拆了,但也难逃厄运,全被开发成商业风情街。更糟糕的是被称作“最后的精神家园”的古村古镇,被借名“腾笼换鸟”,迁走原住民后,一个个被改造成各类商铺、旅店、农家乐、茶社和咖啡屋混成一团的“游客的天堂”;在这天堂里连一间见证历史的“博物馆”也没有,导游讲的故事传说不少是为吸引游人而编造的伪民间故事。至于种种文化遗产,更是这种热热闹闹重新“打造”的对象。其中的历史的内涵、文化的意蕴、本土
气质和个中独特的精神都到哪去了?没人管也没人问。
④有人说旅游原本就是走马观花的快餐文化,用不着太认真。那么,就再看看我们影视中的历史文化吧。
⑤我们的历史名人只要跑到银幕和荧屏上,不论明君重臣,还是才子佳人,大都多了一身好功夫,动不动大打出手,甚至背剑上房。他们好像都活在时光隧道里。虽然身着古装,发型和配饰却像时尚名模;没有确切的朝代与地域,一切衣食住行的道具、物品和礼俗全是胡编乱造;历史在这里只是借用一下的名义,一个空袋子,任什么乱七八糟、炫人耳目的东西都往里边塞。
⑥一边是真实的历史被抽空内涵,只留下躯壳,再滥加改造;一边是荒诞不经和无中生有的伪造——这便是当今国人眼中的历史文化。
⑦经过这样的粗鄙化的打造,在人们眼里,古村古镇无非是些年久失修的老房子,名人故居不过是名人在世时住过的几间屋子,庙宇都是烧香叩头却不知灵验不灵验的地方,历史上的人物全有几招花拳绣腿,全离不开男欢女爱,全不正经;没有庄重感、神圣感、厚重感、甚至美感。我们不是把中华文化博大
精深挂在嘴边吗?如今国人从哪里能够感知这种博大精深?只能去一座城市才有一个的博物馆吗?
⑧文化不精不深,怎能“做大做强”?真正强大的文化一定又精又深。只有在精深的文化中,才会有大作品和大家的出现,社会文明才能整体地提高。
⑨问题是当下这种鄙俗化的潮流,这种以假乱真的伪文化,正在使我们的文化变得粗浅、轻薄、空洞、可笑、庸俗,甚至徒有虚名,一边有害于公众的文化情怀和历史观,一边伤及中华文化的纯正及其传承。我相信,在这样文化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一代,很难对自己文化心怀挚爱与虔敬。如果我们不再深爱和敬重自己的文化,再伟大的文化不也要名存实亡?到底什么动机与力量使这种潮流正在变本加厉?我想应当一句话戳穿,即以文化谋利:
⑩任何事物进入市场,就不免受到市场规律的制约,不免依照消费需求和商业利益调整自己:但调整是科学调整,不能扭曲甚至破坏自己去换取经济利益,就像自然资源的开发不能破坏生态。文化更具特殊性。因为文化的最重要的社会功能是精神功能.,它直接影响着社会文明与全民素质。不能为了畅销、热销、票房、上座率和收视率成倍增长,为了市场人气攀升,
为了利润的最大化和“疯狂的GDP”,而放弃文化固有的精神的准则,即文明的、知识的、道德的、真善美的准则。这准则也是文化的尊严,这尊严一旦被践踏被玷污,文化也失去它存在的意义。因为被糟蹋的文化反过来一定还会糟蹋人的精神。
⑾由此说,问题真正的要害——不是拿文化赚钱,而是糟蹋文化来赚钱。还有比这样赚钱更无知、更野蛮吗?
⑿我们是否听到我们的文化正在呼叫:不要糟蹋自己的文化了!简要概括文中糟蹋历史文化的后果。
▲▲请概括文章的主要思路。
▲▲依据文
本,说说作者关于历史文化建设方面的正确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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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虚如盈
张丽钧
①每当听到学生们背诵《弟子规》中“执虚器,如执盈”的时候,我都会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
②好喜欢这两个短句!一遍遍在心里默念它,被提醒的顿悟与被寄望的欣悦暖暖地包围了我。
③从字面上来看,它很好理解——就算你手里拿着的器物里空无一物,你也要当它盛满了东西一样,小心翼翼地捧着,不要生出半点轻慢不恭。
④我试图让自己潜入这两个短句的深层,轻轻叩问一下作者:先生究竟出于怎样的考虑,号召人们视“虚”为“盈”呢?难道说仅仅是为了爱惜器物、不使
堕地吗?
⑤——当然不是。
⑥先生应该是十分看重那颗“恭肃的心”的。即使是捧着一只粗瓷的空碗,也当那里面盛满了佳肴美馔,不因“空”而生狎昵,恭肃的心,惴惴地悬了,让“盈”在这一刻成为“虚”的别解。
⑦我得承认,我是慢慢喜欢上那种“执虚如盈”的庄肃感的。在这个美好的提示面前,我郑重地将自己所打发走的日子归了类,分为“执盈如虚”、“执虚如虚”、“执虚如盈”三个阶段。
⑧在“执盈如虚”的岁月里,何曾知道自己正“执盈如虚”?生活将那么多盛满了琼浆的精美器物送到我手中,我却没想到它们都是需要我怀着一颗恭敬的心去珍爱的。这颗心,与其说是粗疏的,不如说是贪婪的,它惯于挑剔,惯于骄横,惯于在一朵花前遥想另一朵花。
⑨后来,生活或是恼了?竟粗暴地略去了“洽谈”的程序,劈手从我怀里掠走了一些,又掠走了一些。我不能呼告,不能悲鸣,只能默默注视着自己越来越空虚的怀抱,惊恐莫名。于是,赞歌喑哑,腹诽茁长。一双“执虚如虚”的手,注定逃不掉被荒漠吞噬的命运。
⑩感谢那个飘着海腥味的夏天,它使我幸福地读懂了“盈虚”的内涵。在那条仿佛被世界遗弃了的夜航船上,我站在甲板上看下弦月,一位写诗的大姐静静地站在我身旁,我叹口气说:“月缺的日子,总是多于月圆的日子——多像生活!”大姐却说:“换个角度想想,每一天的月亮其实都是圆的——你用光明的想象补充上那暗影部分就成了。”我把这说法进驻我的心的那一天看成节日,因为就是打从那一天开始,我渐渐修炼了一项将一弯金钩看成一轮玉盘的本领。
⑾那一年,在大昭寺,顺着导游的手指看去,我们看到了那么多塞在“牙柱”缝隙里的牙齿。导游告诉我们说,这些牙齿都是朝圣者的,他们不幸死在了朝圣途中,同行者便敲掉他们的牙齿,带到了这令他们神往一生的圣地。浩叹四起。我知道这些浩叹背后不乏鄙夷的同情,但是,我却忍不住朝那些牙齿深深鞠躬。想那毅然踏上朝圣之路的人,大概都曾逆料过这样一个途中抛尸的结局,可这却没有成为他们逃遁的理由。甘心的生命,甘心的灵魂,将空虚的朝圣之旅装扮得一路花开。
⑿恭肃的心,充盈了器物;颖慧的心,充盈了月亮;虔敬的心,充盈了天地。说到底,真正空虚空洞的,既不是器物也不是生活,而是我们昏花的眼与蒙昧的心。
⒀——“执虚器,如执盈”,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境界啊。
(《燕赵都市报》2010年11月26日)第四段作者连用两个问句,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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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把“自己所打发走的日子”分为“执盈如虚”、“执虚如虚”、“执虚如盈”三个阶段,请分别说说这三个阶段的内涵?(每个阶段不超过30字)
▲▲从修辞手法的角度,对文中画线句子进行赏析。
▲▲本文题目是“执虚如盈”,请联系全文,探究其中蕴含着怎样的生活态度和人生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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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 貂乔 迁
猎貂,主猎紫貂。紫貂,俗名大叶子,毛皮珍贵。用紫貂皮制成的裘装,得风则暖,着水不濡,点雪即消。满清王朝规定:非皇室与二品以上王公大臣不得着貂皮。
据说,老辈人猎貂,为使貂皮无损,在风雪天赤身裸体躺在有紫貂的山里。紫貂心善,常以体覆盖冰冻主人,使其暖,便被捉。只是,十人捉貂,常十人不得生还。
三皮把脸贴在母亲的胸膛,一股凉意立即从他的脸皮传到心里,便禁不住心颤了一下,两行热泪夺眶而出。随着凉意而来的,还有母亲胸腔里那如风匣一般的呼嗒声。
老中医的话在三皮耳畔响起:这病,有张貂皮暖着就好了。
三皮起身去了猎人四爷家。
四爷望着下了决心要去猎貂的三皮,缓缓的从身后拽出一坛陈年老酒来,起了封皮,一股浓烈的酒香立刻溢满屋子。闻着酒香,三皮身子就暖暖的了。四爷把酒递给三皮说:“喝了吧!能顶一阵子的。”
三皮喝了酒,就去了红马山。四爷找到三皮时,三皮都冻僵了,可僵了的三皮没有死,嘴里一口一口地呼着白气呢!一只紫貂像一张小毯子似的把三皮的胸口捂个严严实实。
四爷把伏卧在三皮胸口的紫貂拾起,装进蛇皮口袋里。用雪擦了三皮的身体,又用狍皮袄裹了三皮,把三皮背了回来。
三皮醒过来,看到了母亲的眼泪和贴在母亲胸口的紫貂皮。三皮说:“紫貂也疼咱母亲呢!”
四爷说:“是紫貂知道你有孝心呢!”
日军占领东北,各地抗联勇击日寇。
一日,一抗联小分队路过,小住。三皮在四爷家里见到抗联队长不住捶腰,嘴里咝咝痛苦呻吟,一问得知,因天寒地冻腰处枪伤疼痛。
三皮便对四爷说:“给我坛陈年老酒吧!”
四爷含泪而起,亲自斟酒给三皮。
三皮顶着风雪上了山。
四爷寻上山来,远远便看见了三皮,惊奇万分,感叹不已。躺在雪地上的三皮身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貂毯,从头到脚,只留下两个鼻孔出气,数不清多少只紫貂卧在三皮身上……
四爷热泪长叹:“仁心呢!”
三皮参加了抗联。
参加了抗联的三皮在一次战斗中被日军俘虏。
三皮没熬得住日军的诱惑,成了汉奸。
汉奸三皮领着日军找到了抗联小分队的营地,上百条铮铮不屈的汉子血洒黑土。
清理抗联物品的时候,日军少佐发现了抗联队长腰间的紫貂皮,惊喜地扯下来。一看,却有四五个枪眼,可惜的哇哇直叫。
三皮过来,谄笑着,吹嘘说道:“这还是我猎到的呢……”
少佐目露神采,寒光闪闪的战刀一指三皮:“你的,再猎一只给我。”
三皮惊出了一身冷汗。望着寒光闪闪的战刀,却又不得不硬着头皮脱光了衣衫。
四爷在山上发现了死去多日、冻得硬邦邦、光条条的三皮。
四爷来到三皮跟前,看到三皮胸口处有个碗大的洞。四爷往里面看了看,里面没有了心,早让紫貂掏吃了。
(《小小说精选》2011年1月20日)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始介绍“紫貂心善,常以体覆盖冰冻主人”的习性,不仅表现其灵性,与小说结尾相呼应,而且富有神秘传奇色彩。 |
B.“老中医的话在三皮耳畔响起:这病,有张貂皮暖着就好了。”这句话突出了紫貂皮的妙用,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
C.“紫貂也疼咱母亲呢!”、“是紫貂知道你有孝心呢!”三皮与四爷的对话,不仅映衬了三皮的“孝心”,而且为三皮的叛变投敌作了铺垫。 |
D.小说的结尾突兀诡谲,开头介绍紫貂有心善的习性,这里又写它残忍的掏吃人心,不合情理,自相矛盾,是一处明显的败笔。 |
E.小说中的四爷起着见证人与线索的作用,他的“陈年老酒”也如同“紫貂”一般,给小说带来传奇的色彩。联系文本,回答小说为何从对“猎貂”的介绍切入?
小说形象鲜明,词约意丰,试举例赏析小说刻画人物的技巧。
小说主人公,有的说是“三皮”,有的说是“紫貂”,请结合文本谈谈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