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家有“胡同”
——忆陈垣先生
陆其国
说家有“胡同”,容易让人误以为家坐落在胡同里。想想也是,家在胡同再正常不过。如说胡同在家里——即家有“胡同”,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确有一个人这样说,他就是历史学家陈垣。
陈垣字援庵,生于1880年,卒于1971年,广东新会人。辛亥革命后,陈垣到北京,开始钻研文史。后在北大、北师大、辅仁大学、燕京大学等校任教。从1926年起任辅仁大学校长。一生从事教育达七十年,并先后任京师图书馆馆长、北平图书馆委员、故宫博物院理事兼故宫图书馆馆长等职。
陈垣是李希泌的父执,李曾撰文说起有一次陈垣的助手和学生刘乃和在老师家,遵师命去书房取一部《元六十家文集目录》稿本,陈垣告诉刘此书在第几条“胡同”第几层书架;一会儿又要取一张老照片,那在第几条“胡同”第几层书架,刘皆随手取来。李希泌对陈老这样得心应手地使用自己的图书资料,既惊讶,又佩服。1964年夏,李希泌陪同亚非学会负责人艾毅根拜访陈垣,应客人要求,陈垣请适在他家的刘乃和领客人参观厢房里的藏书。“厢房的面积并不大,但书架一行一行地排列得很整齐,行与行之间留有一条通道,陈老名之为‘胡同’,顺序名之为‘第一条胡同’、‘第二条胡同’……。书架上的书也放得很整齐。陈老对哪本书放在第几条胡同第几个书架都记得一清二楚。”(李希泌语)
原来“胡同”是陈垣喻指他的藏书室。在我看来,陈垣自况家有“胡同”,盖缘于他腹有诗书。腹有诗书的人,即使家无“胡同”,依然可以气定神闲,因为他已在心里“砌”起了“胡同”;反之,腹无诗书,即使在家里砸钱堆起再多的“胡同”,不过是附庸风雅,华而不实。由是观之,一个人要做到腹有诗书,家里有无“胡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心里要有“胡同”;这是一种先由外而内,再由内而外的抵达;这里包含的已不仅仅是学问和学识,还有人品人格,乃至学术精神。能完成这种抵达的人很少,就像陈垣家有“胡同”,并与之融会贯通的人很少一样。但惟其少,才更令我们这些后人敬仰。敬仰他,也是敬仰真学问、真学识,更是敬仰一种品格、一种境界。
陈垣的弟子赵光贤,曾对梁启超根据《新唐书•薛延陀传》里“值贞观二年突厥叶护可汗见弑”的记载,考证出唐玄奘赴印度出发年代为贞观元年,而非历来以为的贞观三年佩服得五体投地。后来他读到1924年10月上海《东方杂志》第21卷第19期上发表的陈垣《书内学院校慈恩传后》一文,该文将梁氏的诸条考证一一驳倒。“其中有一条我记得最清楚,就是先生据《通典》、《册府元龟》诸书,证明在贞观元年(不是二年)被杀的是统叶护,而玄奘到西突厥素叶城见到的是统叶护的儿子肆叶护。一字之差,遂成大错。当时我想,原来我国还有比梁氏更高明的人,从此使我五体投地地佩服的人不是梁任公而是援庵先生了。”(赵光贤语)
当然,做一个学人,学问固然重要,风骨更不可缺。《通鉴胡注表微》是陈垣一部呕心沥血之作,从这部书很可以看出陈垣的风骨。陈垣读胡三省《通鉴注》时,正身处敌伪统治的北平,人民生活在黑暗中。他说自己“精神异常痛苦,阅读胡注,体会了他当日的心情,慨叹彼此的遭遇,忍不住流泪,甚至痛哭。”感情的接近,思想的相通,各自身受的苦难,驱使陈垣下决定为胡注写出“表微”。这部著作彰显了胡三省的内心情怀,也凸显出陈垣的民族气节和学人傲骨。
文中说“这是一种先由外而内,再由内而外的抵达”,作者认为应该如何实现这一“抵达”?请结合全文加以简要概括。
文章标题为“家有‘胡同’”,但后两段并未提及“胡同”。请说明后两段这样写的作用。
文中说“做一个学人,学问固然重要,风骨更不可缺”,这句话给你什么样的启示?请结合全文,联系你熟悉的学人,谈谈你的理解感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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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雁阵
狗娃冷冷地瞅着驼爷颠儿颠儿地晃来,双眼就变成两柄利剑。
他来了,他还算是条汉子!
晚秋的野地死静死静,身后的湖水像面硕大无朋的镜子。狗娃分明感到,袖子里的刀已急不可耐蠢蠢欲动了。
驼爷在狗娃面前驻了足。许是走得急了些,额上竟排满了豆大的汗粒。
“好天!”驼爷歪起头,不无吃力地瞅着蓝空的日头。
狗娃没料到驼爷此刻还有雅兴评论天气的好坏,心就有些发躁。“你果真来了!”狗娃咬牙切齿,恶狠狠地吐出一句。
“哪能不来呢?”驼爷说,驼爷的厚嘴唇一个劲儿地抿动,“一接到你的信,我的心便踏实了。你总算出来了,且在城里找了份工作,这比啥都好!”
这个老狐狸,嘴倒甜!“行啊你,把我整进大牢里一呆就是五年,我狗娃真该好好报答报答你!”
眯起眼,驼爷读狗娃脸上的那道月牙疤。“你也真够狠的,一夜间毁了那么一大片林子。”驼爷把目光撒向湖畔,五年前倒下的松林,至今还在他的心头滴血。“呐,我又栽上了。”驼爷喃喃着。驼爷是个护林员。
“哼!”狗娃重重射出一口浓痰,蓦地从袖管里抽出那把长刀。阳光兴奋地在刀片上一闪,又一闪。
嗬嗬嗬,驼爷笑了,笑得极坦然:“好歹当过兵,打过仗,啥家伙没见识过?”
狗娃一愣,顿觉眼前这个驼背老人很有些不好对付,但还是大声吼道:“你就不怕我一刀捅死你?”
驼爷仿佛什么也没听见一样,款款地卷好一支烟,款款地抽。“狗娃不是人?狗娃一点人味也没有?我不信!”说罢,驼爷又哑哑地笑,竟一脸的灿烂。
怎么会是这样?其实,狗娃也没打算把驼爷咋样。狗娃只想让驼爷跪在地上求饶,然后狠狠地踢他一脚,再骂一句:“滚吧,爷不跟你一般见识,你这条老狗!”可事情发展得令狗娃不知所措了。
“咿呀!”驼爷扔掉烟头,又歪起脖子看天。狗娃也扬起了头。
雁阵。一群排成人字形的大雁,徐徐地朝南飞去。太阳赤灿灿,雁阵渐渐地融进那耀眼的光芒里。一首生命的诗,在蓝空中吟唱。
他呆了。他也呆了。
手中的刀陡地落到了地上。狗娃拾起刀,看了看,用力抛进湖里。沿着来路,狗娃大步而去。
“狗娃!”驼爷喊道,“你就忍心不回家看看爹娘?这几年,他们想你快想疯了!”
狗娃没回头。不混出个人样来,绝不见爹娘!狗娃的双眼溢满浊泪。
.对本文内容理解正确的两项是()注:此题按题号涂在答题卡上)
A狗娃是个报复心极重的人,在监狱中被关五年,仍然不思悔改,出狱后第一件事就是找驼爷报复。
B刀“急不可耐蠢蠢欲动”,“阳光兴奋地在刀片上一闪,又一闪”,这些描写,渲染了狗娃急于报复的心理。
C面对“排成人字形”的雁阵,驼爷和狗娃蓦地都“呆了”,这一描写暗示两人间的冲突得到了解决。
D驼爷及时提醒狗娃莫忘爹娘,终于使狗娃幡然醒悟,认识到生命价值,且决心要混出个人样来。
E这篇小说反映了护林工作的艰巨,说明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还必须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
文中表现了“驼爷”哪些优秀的品质?(结合具体描写,分点说明)
“雁阵”的含义是什么?它的出现对本文主题的表现和情节发展起什么作用?
.除了“雁阵”,本文还有哪些自然景物描写?这些描写起了怎样的作用?

读下文回答线面小题(每小题3分)
早在 1949年,一位名叫 Donald Hebb的心理学家提出了一个简单法则,来说明经验如何塑造某个特定的神经回路。受巴甫洛夫著名的狗实验的启发,Hebb的理论认为在同一时间被激发的神经元间的联系会被强化。比如,铃声响时一个神经元被激发,在同一时间食物的出现会激发附近的另一个神经元,那么这两个神经元间的联系就会强化,形成一个细胞回路,记住这两个事物之间存在着联系。
不是所有输入信号都能激发神经细胞产生自己的信号。神经元就像个微处理芯片,它通过突触接收大量的信号。并且不断地把从突触接收到的输入信号进行整合。但不同的是,微处理器有许多输出途径,神经元则只有一个,就是它的轴突。所以,神经元对输入信号的反应方式只有一个:要么通过轴突激发一个冲动,向回路中相邻的一个神经元发出信号,要么相反,不发出信号
当神经元接收这样一个信号时,它的树突上的跨膜电位差轻微地升高,这种膜电位的局部改变被称为神经元突触的“激发”。当突触快速、高频地激发,就会发生一过性强化,即在短时记忆形成过程中观察到的变化。但是通常单个突触短暂地激发不足以使一个神经元发放冲动,即术语称的动作电位。当神经元的许多突触一起激发,共同的作用下就会改变神经元膜电位,产生动作电位,把信号传递到回路中的另一个神经元。
Hebb认为,就像管弦乐队的一个不合拍的演奏者一样,如果神经元上的一个突触不能和其他的突触同步激发,就会被当作蹩脚的角色剔除。但是那些同步激发的突触——其强度足以使神经元发放动作电位——就会被强化。这样一来,大脑根据神经冲动流的方向,发展神经回路,逐步精化和完善,建立起大脑神经元间的网络联系。
从Hebb的理论出发分析该过程的确切机制,你会再次面对这样的问题,即在大脑铺设网络联系过程中,能强化或减弱突触联系的酶和蛋白必定是由某种特定的基因合成的,所以我们就开始寻找能激活这种基因的信号分子。
因为大脑中,神经系统中的信号表现为神经冲动的活动,所以我提出了一个假设,冲动发放必定能打开或关闭神经细胞中特定的基因。为验证这个假设,我和我们实验室的博士后学者 Kouichi Itoh进行了下面的实验:取出胎儿小鼠的神经元进行体外细胞培养,在培养皿中以电极刺激神经细胞。以不同形式剌激使之发放动作电位,然后检测时形成神经回路或者适应环境有重要作用的基因所转录的mRNA总量,结果证明我们的假设是正确的。我们只需通过选择电生理刺激器上适宜的刺激频率就能打开或关闭特定的基因,就像你选择特定的频率收听某个无线电台的广播一样简单。
下面不属于Donald Hebb提出的“简单法则”的一项是()

A.同一时间被激发的神经元间的联系会被强化。
B.当神经元的许多突触一起激发,共同的作用下就会改变神经元膜电位。
C.同步激发的突触——其强度足以使神经元发放动作电位——就会被强化。
D.冲动发放必定能打开或关闭神经细胞中特定的基因。

“就像管弦乐队的一个不合拍的演奏者一样”这个句子中,“管弦乐队”指的是()

A.神经回路
B.神经元膜
C.神经细胞
D.神经冲动

下面是对神经元工作原理的简单概括,恰当的一项是()

A.神经元通过突触接收信号,并对信号进行整合,再通过轴突激发一个冲动,向四邻的每一个神经元发出信号,或不发出信号。
B.神经元接收到信号后,多个突触同步激发,使神经元发放冲动,把信号传递给细胞回路中的另一个神经元。
C.神经元通过突触接收信号,其突触与其它神经元上的突触一起激发,从而建立起大
脑神经元间的网络联系。
D.神经元突触的“激发”,引起树突上的跨膜电位差轻微地升高,当突触快速、高频

地激发,就会发生短时记忆形成过程中观察到的变化。
根据全文信息,以下判断正确的一项是()

A.神经元总是将接收来的信号整合以后产生自己的信号,这种信号通过轴突传递。
B.动作电位的产生,是形成细胞回路,建立大脑神经元之间网络联系的重要条件。
C.在信息传递与整合的过程中,有一些神经元被淘汰,另有一些神经元得到强化。
D.神经细胞在不同电极形式的刺激下,其特定的基因所转录的mRNA的总量不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的题。
秋赋
从维熙
①人生如同一丝游云,一片落叶;云与天宇的相栖是短暂的,叶与树相依是匆匆的。惟其短促,人生四季的秋时,才有了特殊的音韵。
②果实成熟了,在枝杈间露出了迷人的色泽;但是那美丽的瞬间十分短暂,随着叶片的坠落,它告别母体的时刻已然来临。那是一种忧伤的别离,[A]无论是醉红了脸的高粱,还是白了头冠的芦苇,它们从萌芽到吐穗,都经历春夏季节的风吹雨打,待到生命璀璨到极致的时刻,它们便到了与母体生离死别的日子。
  ③树若有知,是感伤的。果实如若有情,也是恋栈的。
  ④但是自然界的别离——无论是游云告别天空,还是果实坠离母树,在感伤的别离中,还蕴藏着再一次聚会的希望。记得儿时听过的童谣中,对自然界的生命循环,就有如下的描述:“长生不死狗尾草,草籽随风满天飘;可爱鲜红大蜜桃,为它送情把核抛。”草籽被风吹到四面八方,桃核被人们抛向新的地域,它们在秋天虽然死了形体与灵肉,但到来年春时,那桃核又从大地上萌发出树苗,各种草木历经枯黄以后,再一次轮回生长,萌芽、拔节、开花,果实便在来年秋日,又一次眩目于枝头,因而那落叶与落果抒写的秋韵,是一首“长相思,永不离”的恋歌。
  ⑤人类与大自然相比,感情的天秤是倾斜的。母亲从分娩后代那天起,便盼望着儿女们快快长大,期望着男儿成为挺拔伟岸的山,女儿成为碧波粼粼娟秀的河;岂不知儿女们长大一天,她们就接近了秋日一天,待儿女们像燕子出巢,飞向天南地北的时日,秋色也就染白了她们的发鬓。
  ⑥我走在街上,每每见到白发染鬓的老人,我总是联想起果实坠地的老树,想起那飞絮已去的芦苇。她们空了枝头,死了当年曾有过的美丽,像是天上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云霞,,但是不同于云霞和落叶的是,大自然永远不知疲惫地周而复始,而人类自身,则无一例外地都要回归到天宇的尽头。
  ⑦那儿是寂寞的冬季,是白雪覆盖着的荒原,如同是一张无限大的冰床,[B]他们静静地休眠在那银色的梦幻里,在咀嚼着往昔的春时夏日的欢乐之后,丛立在他们面前的,不是再生一次或几次的美丽轮回,而是生者为悼念死者而树起的墓碑。这就是人类自身一首永恒的秋赋,如果也把它谱成一首歌,那该叫做“长相思,永别离”。我不知道莫扎特的《安魂曲》是不是写在秋天,但其中的每个音符旋律,都充满了秋色的悲凉。
  ⑧惟其人生如流萤般的短促,人类才更加珍惜生命自身。中国文化格言中,有许多是警示人们热爱生命的。比如:“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人生好比河中水,只能流去不流回。”曹孟德当年在江涛滚滚的赤壁横槊赋诗时,吟唱出“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感叹;但是同是这个曹孟德,也写出了“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迈诗章。这些格言和诗章,都是激励人的生命从有限向无限延伸,以不负来去匆匆的人生。
⑨时至秋时,眺望窗外,在秋雨迷离中遥见枝头绿色凋零;对镜自视时又见发鬓添霜,便有感而发,涂鸦此《秋赋》短章,用以自勉自励。
纵观全文,作者用哪两句话概括比较了自然之秋与人类之秋的不同?(每点限用6字)
第②段中,为什么说“那是一种忧伤的别离”?请联系上下文回答。
请在第⑥段的横线上写一个句子,要求语义连贯,语句通顺。
[A][B]两个划线句中,请结合语境分析“醉”和“咀嚼”两个词的表达效果。
下面那个句子与第⑧段所抒发的情感最为接近?请选出正确的一项。()

A.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马致远《天净沙 秋思》)
B.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刘禹锡《秋词》)
C.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汉乐府 长歌行》)
D.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苏轼《水调歌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游 走 钢 丝
①陈逸飞走上艺术道路的第一个阶段,应该是1965年至1980年。陈逸飞自己习惯于把1966年至1976年称为他自己的第一个创作阶段,并称这个阶段为“走钢丝般”的创作阶段。在这个历史阶段,他确实像在走钢丝。
⑦1965年,陈逸飞从上海美术专科学校大学部提前两年毕业,分配到上海油画雕塑创作室,成为一名专业画家。这是一件令人羡慕的事,但是接下来的事情并不那么顺利,因为很快社会大环境发生了变化。
③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来了,陈逸飞的家庭受到了冲击。陈逸飞的父亲是化学工程师,自然是逃脱不了的,可他却是这个家庭唯一有收入的人,这时这个家庭的状况可想而知。为了躲避“文化大革命”的更大冲击,陈逸飞白天躲在上海美术专科学校的宿舍里画画,既是一种寄托,也是一种提高。到了晚上,就躲回家里。他父亲经常被红卫兵拉去批斗,罪名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只有这个家,是个相对安静的港湾。社会动乱,家庭受冲击,陈逸飞是在这种条件下坚持了自己的绘画道路。
④能够从“文化大革命”的深重灾难中顶过来走过来,陈逸飞认为这跟他的为人有关系,他的做人原则是,做人做事不要做给别人看,要做得有意义,对社会有用。陈逸飞总结自己的青年时代,概括了三条:第一是做人“诚”字很重要,对人、对事、对事业都要讲一个“诚”字;第二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这喜欢是与社会与时代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要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大众;第三是要学习,学好了一门本领,才能够不落伍。陈逸飞认为,在追寻人生的道路上,还要有诚挚的性格,性格决定命运,有了诚挚的性格,再加上从容的态度、积极进取、诚恳有为的精神,一旦拥有天时、地利、人和,就会获得成功。陈逸飞正是以这样的人生态度和人生行为从灾难中走出来的。
⑤陈逸飞没有在“走钢丝般”的感觉中放弃,而是在逆境中寻找自己的艺术出路。这种特定历史环境和历史条件下的敲打,让他在艺术上从另一个层面识别和处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感性与理性的关系,建立了特殊而鲜明的艺术色彩感,增添了艺术造型的厚度和硬度,善于对宏大场面作群体构建。特殊的历史阶段促使陈逸飞在人生沉浮和艺术沉思中早早成熟起来。
⑥回顾那段特殊的历史,很多艺术家都只能摇摇头说,那是一段被耽误的宝贵时光啊;回顾那段历史中的艺术行为,很多艺术家则只能叹息说,那个阶段的所谓创作不堪回首,不值一提。陈逸飞不同,他把那段钢丝走完了,人们当时和现在都认为他的钢丝走得还行,还在钢丝上表演了一些特技和亮相的动作。他自己也从不把这段人生经历和艺术经历视为可悲可叹的蹉跎岁月,他倒是有些自豪。可能因为陈逸飞自小在上海长大,而上海是中国的城市里受西方文化渗透最深刻最广泛的地方,他的作品多少有些西方绘画艺术影响的痕迹。在当时被一些人认为有些“西化”、“颓废”,这是有悖于那个历史阶段的。现在看来,正是陈逸飞多出来的这点西方文化营养,使他的画比别人高出一筹。这也正是陈逸飞珍视那个阶段画作的缘由。(《陈逸飞传(视觉人生)》,有改动)
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A.1965年,陈逸飞因为成绩优异从上海美术专科学校大学部提前两年毕业,分配到上海油画雕塑创作室,成为一名专业画家。
B.陈逸飞自己习惯于把1966年至1976年称为他自己的第一个创作阶段,其主要原因是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给了他许多独特的体验和收获。
C.特殊的历史阶段,陈逸飞是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感性与理性的关系等方面的深沉思考中早早成熟起来的。
D.陈逸飞珍视那个阶段画作的缘由是,他的这些作品里建立了特殊而鲜明的艺术色彩感,对宏大场面作群体构建,比别人高出一筹。

E.对于那段走钢丝的岁月,不但人们对陈逸飞的艺术成就予以赞扬,而且他自己也对自己的表现表示认可。
陈逸飞把自己的第一个创作阶段称为“走钢丝般”的创作阶段,并且被认为“表演了一些特技和亮相动作”,这样的比喻该怎样理解?请结合全文做具体解说。
答:

请依据文本,总结陈逸飞在艺术追求方面取得成功的几点经验。
答:


在原文中找出四个关键词(或短语)概括陈逸飞艺术人生获得成功的原因,并根据你的理解,谈谈哪一个对他来说更重要一些,并说明理由。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红 山 楂
矫友田
校园的西北角儿,有一小片山楂林。那是多年以前,一些毕业前的学生栽种的。 到了秋天,那些山楂树上,就挂满了绿色的“弹珠”。渐渐地,那些绿色的小果儿,开始泛出红晕,像女孩羞涩的面孔,躲在叶丛中,注视着一些青春朝气的身影。
  一些淘气的同学,在山楂果儿还未熟透的时候,便会偷偷采摘一把,然后带到教室里,像儿时弹琉璃球一样弹着玩。即使那些喜欢吃零食的女生,也不屑将它们塞入口中;因为她们的口袋里,从来就不缺口香糖、话梅果儿。偶尔,她们只是相互恶作剧地将那些酸得发涩的山楂果儿咬碎,而后,将它们吐掉。
  他的性格有些孤僻,总是喜欢独自到那片山楂林旁,静静地思考,或者阅读。每次,见到滚落在教室墙角的山楂果儿,他就会弯腰拾起,并将它们保存起来。
  尽管学校总务处的负责人,早已在山楂林旁竖上了“切勿采摘”的牌子,但是那些喜欢恶作剧的学生,仍会趁着晚自习的时候,悄悄下楼去采摘。
  一天,他们的班主任带着一份通知书走进教室。她是一位身材胖胖,面容温善的中年教师。通知书的内容,是安排他们班在下午的时候,将那一片山楂林砍掉。
  听了之后,他蓦地站了起来,不解地问:“张老师,为什么要砍掉那些山楂树呢?”
  他莽撞的举动,令同学们感到有些惊讶。而张老师并没有生气,她只是温和地一笑,解释道:“因为经常有一些不自觉的同学,去采摘山楂果儿,并扔得到处都是,校领导对此很恼火——”
  下午,同学们争先恐后地拥向那一小片山楂林,唯有他呆在教室里。有些同学发现他的眼里竟闪动着泪花……
  从此,那片山楂林从校园里消失了。他变得愈加沉默了。时而,同学会发现他失魂落魄地站在那一个空荡荡的角落,在思考着什么。年终的联欢会,眼看就要举行了。为了将联欢会办得隆重一些,几名班干部经过磋商,决定将班费全部用来装饰教室,而食品和饮料啥的,则由同学们自备。
  联欢会那天,各式各样的水果、饮料和小食品摆满了桌子。他带来的礼品,竟是一兜大煞风景的山楂果儿。
  几个舍友都清楚那些山楂果儿的来历,那是他在同学们砍完山楂树之后,独自到现场,一个一个从地上捡起来的。然后,他将那些山楂果儿洗干净,放在更衣橱里“捂红”的。
  没有一位同学,愿意去拿一颗酸酸的山楂果儿吃,尽管它们已经红得那么诱人。同学们竞相登台表演节目,待到他上台的时候,他说他要为同学们讲一个故事:
  多年以前,有一个家境贫寒的小男孩,他们一家只靠山上的那片山楂林子维持生计。每天,他的父母都要上山侍弄那一片山楂林子,期待着秋天果儿红时,能够有个好收成。
  果儿熟时,他的父母就会将采摘的山楂果儿挑到几十里的山外卖掉,再用所得的钱维持生活和孩子的学费。然而几年后,山楂果儿的身价陡然跌落了,很少有人喜欢吃山楂了。在山楂红了的时候,小男孩再也见不到父母那挂满汗珠的笑脸。
  天蒙蒙亮的时候,父亲便挑着一担山楂果儿到山外去了。当天黑父亲赶回来时,筐子里的山楂果儿常常是原封不动。
  父亲经常蹲在那一片山楂林旁,一袋接一袋地抽着旱烟。终于有一天,父亲狠了狠心说:“咱们把那山楂树砍了吧—”
  母亲苦苦哀求道:“咱不能犯傻呵,山楂林可是娃儿的学费。俺想过了,咱可以把山楂果儿做成糖葫芦卖,或许还能多卖几个钱哩。”
  于是,母亲学会了做糖葫芦。晚上,她忙着做糖葫芦;白天跟丈夫一起,扛着插满糖葫芦的草靶,步行几十里到小镇上卖。
  就这样,那些山楂果儿养活了他们一家,也把那男孩送入了大学。然而在去年冬季一个风雪交加的一天,扛着草靶的母亲被一辆失控的汽车撞倒了,再也没有醒来……
  讲到这里的时候,他忍不住哭了;继而,他拿起一颗山楂果儿,塞入嘴里咀嚼起来,说:“你们也许不知道,她就是我的母亲—”
  此时,张老师站了起来,她也拿起一颗红山楂吃了起来,眼里噙着泪花说:“这红红的山楂果儿,就是父母的心呵!来,让我们重新体味一下父母的心吧!”
  转眼之间,那一兜红红的山楂果儿,被同学们抢光了。
  最后一个节目是张老师的,她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转身在黑板上写下一行大字:“我是你们的老师,也喜欢你们叫我一声妈妈!”(选自《当代》)
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写他的性格、行为与众不同,暗示了“他”与山楂之间有一定的因缘和情感联系。
B.独自来到山楂林,拣起散落的山楂果,不解的询问老师,山楂树被砍时闪动泪花,这些描写,反映了他对山楂的深厚感情。
C.山楂果成就了他的今天,也带走了他的母亲。他为同学们讲的故事有力地升华了小说的主旨。
D.“红山楂”是母爱的写照,也是人性美的体现。小说最后写红山楂果儿被同学们抢光,说明大家从中受到震撼。

E、小说选材巧妙,情节曲折离奇,以情动人,读起来让人深感沉重,又备感温暖。
本文在叙述方式和人物形象的塑造方面主要特色是什么?试加以分析。


作者为什么要以“红山楂”为题?试从情节和主题方面加以分析。


简要分析张老师这个人物形象,并探究这一形象在全文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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