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故乡,您终于代替了我的母亲
如果不是母亲,我就不会有故乡。是她,这个46岁的高龄产妇,在1966年3月的一个下午把我带到故里。这之前,她曾生育三个姐姐,两个存活,一个夭折。我是她最后的念想,是她强加给未来生活的全部意义,所以,不管是上山砍柴或是下田插秧,甚至于大雪茫茫的水利工地,她的身上总是有我。挖沟的时候我在她的背上,背石头的时候我在她的胸口。她对我加倍呵护,好像双手捧着一盏灯苗,生怕有半点闪失。
因为不停地升学,这个小心呵护我的人,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我离开她,越来越远,越来越远。为了挣钱供我读书,每到雨天,母亲就背着背篓半夜出门,赶在别人之前进入山林摘木耳。家里养的鸡全都拿来卖钱,一只也舍不得杀。猪喂肥了,一家伙卖掉,那是我第二个学期的路费、学费。母亲彻底想不到,供一个学生读书会要那么高的成本,但是她不服输,像魔术师那样从土地里变出芭蕉、魔芋、板栗、核桃、南瓜、李子、玉米和稻谷,凡是能换钱的农产品她都卖过,一分一分地挣,十元十元地给我寄,以至于我买的衣服会有红薯的味道,我买的球鞋理所当然散发稻谷气息。
直到我领了工资,母亲才结束农村对城市的支援,稍微松了一口气。但这时的她,已经苍老得不敢照镜子了。她的头发白得像雪花,皮肤黑得像泥,脸上的皱纹是交错的村路,疲惫的眼睛是干水的池塘。每个月我都回村去看她,给她捎去吃的和穿的。
后来,父亲过世了,我把母亲接到城市,以为故乡可以从我的脑海淡出。其实不然,母亲就像一本故乡的活字典,今天说交怀的稻田,明天说蓝淀塘的菜地,后天说代家湾的杉木。每一个土坎、每一株玉米都刻在她记忆的硬盘上,既不能删除也休想覆盖。一位曾经批斗过她的村民进城,她在不会说普通话的情况下,竟然问到那个村民的住处,把他请到家里来隆重招待。只要能听到故乡的一两则消息,她非常愿意忘记仇恨。谁家的母牛生崽了,她会笑上大半天,若是听到村里某位老人过世,她就躲到角落悄悄抹泪。
有一天,这个高大的矮个子母亲忽然病倒,她铁一样的躯体终于抵挡不住时间的消耗,渐渐还原为肉身。从来不住院从来不吃药的她被医院强行收留,还做了化疗。她躺在病床上越缩越小,最后只剩下一副骨架。她昏过去又醒过来,即便痛成这样,嘴里喃喃的还是故乡的名字。临终前一晚,不知道她哪来的气力,忽地从床上打坐起来,叫我姐连夜把她背回故乡。我何尝不想满足她的愿望,只是故里没有止痛针,没有标准的卫生所,更没有临时的抢救室。因此,在她还有生命之前,我只能硬起心肠把她留在县城医院,完全忽略了她对故乡的依赖。
母亲是在一场瓢泼大雨中回归故乡的土地的。我怕雨水冷着她的身体,就在新堆的坟上盖了一块塑料布。当母亲彻底离开我之后,故乡猛地就直逼过来,显得那么强大那么安慰。故乡像我的外婆,终于把母亲抱在怀里。
今年十月,我重返故乡,看见母亲已变成一片青草,铺在楠竹湾的田坎上。我抚摸着那片草地,认真地打量故乡,发觉天空比过去的蓝,树比过去的高,牛比过去的壮,山坡上的玉米棒子也比过去的长得大……曾经被我记忆按下“暂停”的村民,一个个都动起来,他们脸上的皱纹、头上的白发第一次那么醒目。我终于明白,故乡已经代替了我的母亲。有母亲的地方就能止痛疗伤,就能拴住漂泊动荡的心灵。
(选自《天涯》2009年第3期,有删改)从全文看,文章开头“如果不是母亲,我就不会有故乡”一句有什么作用?
文中画线两处在修辞使用上有什么共同之处?它们各自又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结合全文,简要分析作者对母亲的丰富情感。
分析本文题目“故乡,您终于代替了我的母亲”的深刻含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曹禺执教剧校
曹禺来到南京几天了,这正是1936年的初秋季节,他一正忙着整理行李,接待新的朋友。他作为国立南京戏剧学校的教授,应聘到这里来教书。虽然,很疲惫,但心情却有另一番新的滋味。
他在事业上是一个从来不敷衍的人,他的热情不但贯注在创作上,同样,也渗透在教学里。他教世界戏剧名著选读,是经过精心设计的,而且剧目也经过精心挑选。他从不做抽象的说教,而是采取边朗诵、边表演、边分析的方法,绘声绘色地把同学带入戏剧情境之中,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即使剧本上的一句台词、一个停顿,他都能讲出它内在的底蕴。他把渊博的知识、舞台的实践和具体入微的艺术感受融合在一起,这就把学生迷住了。每一堂课,对他们来说都是美不胜收。许多同学回忆说,万老师上课,可谓绝妙,他有学问,会表演,又有创作经验,因此,讲起课来就驾轻就熟,挥洒自如,加上他那口才,所以,每次上课,课堂里都挤得满满的,连外班的学生也来听他的课。他还有一套辅导方法,为了提高学生的欣赏和理解剧本的水平,除重点讲授一些剧目,还组织学生阅读世界名著。他不是一般地布置一下,任其自流,而是按照点名册,具体规定某某读哪本名著,并让每个人都要写出读书报告,或分析主题和人物,或分析戏剧结构和冲突,过一段时间,再根据每个同学的具体情况,更换新的阅读剧目。这样一种指导阅读的方法,使学生获益匪浅,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了鉴赏能力。因为他所读中外戏剧名著较多,才能这样指导学生;同时,也因为他具有一种诲人不倦的精神,才能这样不怕麻烦,因材施教。
指导学生排戏,他基本上是运用他的实践经验,也可以说是从张彭春老师那里学来的导演方法。他首先发动学生讨论剧本,从主题、人物到台词,让学生七嘴八舌地发表意见,务求理解透彻。具体排练时,又指导得十分细致。每句台词,为什么这样写,它的含义是什么,该怎么念,又该怎样动作,几乎等于他把每个角色都演一遍。学生们说:“万老师是编剧、导演、演员三位一体的老师。他写的剧本处处体现出他的艺术匠心,写得那么细致,连动作都写出来了,他指导学生排戏,也是这样,独具一格,犹如中国的工笔画。”他的教学和他的日常生活风度迥然不同,他为人比较谨慎,沉默寡言,但又很马虎、不拘小节,不会料理生活,他给学生的印象是很随便的,从不摆老师的架子,但是,在排演场上,却挺较真,连一个动作都不准错。一旦进入创作领域.他就变成另外一个人了
曹禺来南京不久,便同马彦祥、戴涯等一起组织起“中国戏剧学会”,他们“为适应新兴演剧艺术职业化的要求”,组织了这个学会,强调通过演剧来研究话剧艺术。他们第一次便筹备了《雷雨》的演出,由曹禺扮演周朴园,马彦祥扮演鲁贵,戴涯扮演周萍,郑艳梅扮演繁漪,李虹扮演四凤。这是曹禺第一次扮演自己剧本中的角色,他以极大的热情和创造力投入这次演出之中。当《雷雨》在南京世界大戏院公演时,一下子便打响了,可以说轰动了南京城。特别是剧校的同学看到老师们的示范演出,真使他们大开眼界。马彦祥后来回忆说:我看过不下十几个周朴园,但曹禺演得最好。这可能因为他懂得自己的人物,他是个好演员,他懂得生活,不是那种空中楼阁式的。我觉得演周朴园没有比他演得更好的了。
在南京国立戏剧学校只有一年的时间,而这一年也可以说是他享受创作的愉悦和欢欣的一年。
(节选自田本相《曹禺传》)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曹禺在南京剧校执教年,虽然身心疲惫,但因为到一个新的地方,从事一份新的职业,结识了许多新的朋友,心情也另有一番新滋味。 |
B.曹禺是一位深受学生欢迎的老师,他有学问,会表演,创作经验丰富,口才又好,因此,讲起课来挥洒自如,让同学们感到美不胜收。 |
C.曹禺指导学生排戏的方法,就是从张彭春老师那里学来的导演方法,完全依靠自己的实践经验,对学生进行非常具体非常细致的指导。 |
D.周朴园是曹禺第一次扮演的戏剧角色,可能因为他懂得自已的人物,是个好演员,懂得生活,因而演出很成功,获得了很高的评价。 |
E.本文主要从教世界戏剧名著选读、指导学生排戏、组织“中国戏剧学会”三方面叙述传主在南京剧校执教的事迹,首尾呼应,语言平实。曹禺在教世界戏剧名著选读时,教学有何特点?请简要分析。
文章重点写曹禺在剧校的执教情况,第三自然段结尾提到他的日常生活风度,有何用意?
曹禺在南京国立戏剧学校的教学虽然只有短短一年时间,却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其主要原因是什么?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无言的骡子
相裕亭
冬日黄昏,太阳像个霜打的红柿子,软蔫蔫地落下了。可那会儿万顺大叔正起劲地赶着他的骡子,从村东的水泥制板场又拉来满当当的一车水泥板子,精神抖擞地奔着这边公路赶来。他的儿子——一个长着小黑胡子、个头儿比万顺大叔还要高出一头的大小伙子,这阵子可能还在为刚才与父亲的争执而不快——远远地跟在后面,好像前面的车和车上的水泥板子与他无关。
万顺大叔看儿子那副熊样,不想搭理他。万顺大叔想拉完这一趟,返回来再跑一趟。可儿子不那样想,儿子想拉完这一趟,就收工回家。他和西巷的三华子约好,晚饭后要去城关找朋友玩。
可父亲不让,父亲说:“今晚得把九更家的楼板送齐了。”
儿子说:“明天再送不行吗?”
父亲说:“明天还有吉庆家的、小套家的等着哩!”
小村腊月,外出打工的人都回来了,好多人家都选这个时候盖新房。万顺大叔为了揽下这送楼板的差使,专门在水泥制板场请了酒席。这阵子正忙得不可开交,他巴不得眼前的骡子能变成一匹马,一匹能多拉快跑的骏马才好哩!可他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正好与老子的想法相反。这小兔崽子,从小到大,一天力气活儿没干过,整天当个宝贝一样疼着他惯着他,把他惯坏了!而今,干什么都没有长进,见天就知道和三华子伙在一起四处疯玩。
万顺大叔不想跟他啰唆,套上骡子,如同身边没有这个儿子一样愤愤地赶着车,前头走了。儿子看父亲拿他无所谓,他本不想跟父亲走,可也不敢离去,就那么很无奈地跟在父亲后面,如同无事人似的。
眼看,前面就是村路与公路的交叉口。那儿,有一个看似很不起眼的陡坡。
但是装满水泥板子的骡子车爬上去很不容易,尤其是公路上浇灌了水泥板道以后,明显高于那条横向而来的乡间土道。
好在,万顺大叔的骡子爬过这个陡坡,知道在什么时候加劲,什么时候瞪起眼来爬坡。万顺大叔也相信他这老伙计有那个能耐。但他,在骡子加速的那一刻,还是下意识地回头瞥了儿子一眼,万顺大叔想让儿子快点儿赶过来,在后面用力推一把。看儿子那副蔫不唧的熊样,万顺大叔气不打一处来!他一咬牙,扬起鞭子,嘎,嘎!两声空响,给了骡子一个爬坡的信号,那骡子立马陡起耳朵,蹄下生风,扬起一片烟尘。万顺大叔在那烟尘中,随之弓下腰,一把拽住车子左边的护栏,瞪圆了眼睛,与骡子奋力冲向陡坡!
万顺大叔想在儿子面前显显他的能耐!他想正告儿子:你个小兔崽子,少在老子面前耍横,老子没有你来做帮手,照样能把这车水泥板子拉上坡去!往常,儿子不在的时候,万顺大叔与他的骡子确实那样爬过。
可今天,那头骡子跟万顺大叔跑了一整天。一天中,每一车的水泥板子都装成小山一般高。这会儿,那骡子可能是体力不支了,万顺大叔抓住护栏的那只胳膊已经帮骡子下足了力气!可那骡子,偏偏在前蹄踏上公路的一刹那,打了一个前踢,就听咔嚓一声脆响,双膝跪地了。随之,车上的水泥板子往前一倾.当即把骡子压趴在地上了。
万顺大叔扬起鞭子,想让骡子站起来,快站起来!万顺大叔猛抽了骡子一鞭,声嘶力竭地扯嗓高喊:“驾,驾!”
走在后面的儿子,看到前面发生了意外,一个箭步蹿上来,跳到车子的尾部,想以他身体的重量来平衡骡子背上的压力,企图帮父亲,或者说是帮骡子重新站起来。
父亲看到儿子的举动,心中虽有些暖意,可他仍旧面无表情。但,接下来,父子俩配合得十分默契。就在儿子纵身跳上水泥板车的一刹那,万顺大叔啪的一声鞭响,正抽在骡子的脖子上,给了骡子一个死命令,让它站起来!
骡子极有灵性,随之划动四蹄,想站起来,但它并没能站起来。这期间,万顺大叔又是重重一鞭,这一鞭,狠狠地抽在骡子的耳根部,这对于骡子来说,是无情的抽打,是凄惨的抽打!与此同时,就看那骡子瞪直了眼睛,从肚皮底下伸出一条后腿,划动了一下,没有找到支撑点,但它的两条前腿却神奇般地支撑起来,随之另一条后腿也颤悠悠地支撑住了。可,就在万顺大叔拽紧了缰绳,强迫骡子往前迈步时,就听扑通一声响,骡子再次重重地倒下了。
万顺大叔扬起鞭子,还想抽打它,只见那骡子脖子一软,鼻孔里呼出长长的一团热气,两行浑浊的泪水,如同两条蠕动的蚯蚓一样,顺着它眼窝的黑线汩汩地流下来——那骡子的一条后腿,被顺势而下的水泥板子给撞断了。但,骡子无言,无法诉说它的腿断了,辜负了主人的期望,它在主人的皮鞭下,深深地把头戳在地上了。
这时候,儿子从后面过来,想看看前头的骡子到底怎么了,没料到,此刻,正蹲在地上与骡子“对话”的万顺大叔,抹着骡子的热泪,莫名其妙地扬起鞭子,冲着儿子,劈头盖脸,噼啪噼啪地打来。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的景物描写,既是环境描写,又具有象征意味,为故事的展开营造氛围,“太阳软蔫蔫地落下了”也蕴含着小说的悲剧意义。 |
B.小说中多次写到万顺大叔的心理活动,一则丰富了主人公的形象,二则充分揭示了小说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推动了情节发展。 |
C.小说结尾写到骡子“两行浑浊的泪水……顺着它眼窝的黑线汩汩地流下来”,作者用拟人手法表现出骡子对自己命运的伤感。 |
D.父亲用鞭子抽打儿子的反常动作,突出了万顺大叔对相依为命的老伙计深厚的感情,骡子受伤了,他心疼。在艰难的生活中,畜生比儿子还要亲。 |
E.小说截取了生活中的一个场景,展示了转型期两代人价值观的矛盾交织,通过对一骡子命运的描写,表现出作者的悲悯情怀和强烈的人文关怀意识“骡子”在小说中起到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主人公万顺大叔这一形象具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这篇小说在艺术表现上重要的手法是对比,这种手法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①中国书法是与中国文化特殊土壤密不可分的独特艺术形式。书指书体,即汉字。法指书写文字的方法和技巧。中国书法通过高超的艺术技巧,把文字书写的法则提高到一种艺术的境界,使之凭借汉字独特的形式和丰富的内涵,发展成为一种积淀着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哲学思考和文化心理的艺术种类。
②以韵为核心的书法艺术,并不以精熟的技巧与繁复的法度程序为最高境界,相反,它崇尚的是那种言语不能传达的意味,它同时启示了其中所含蓄的类似于诗的余味,以及对简朴到深远的艺术手法的重视。当思想感情和境界在自己的艺术形式中达到完美的升华时,韵的意味也就从作品中显现出来了。崇尚韵致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脱俗,使艺术家无论在人格形态还是在艺术形态上均要达到一种卓尔不群的境界。韵如橄榄,它需要慢慢地去体会、涵咏。如果说“不俗”是表示精神升进中的超越状态,那么“韵”则象征着精神超越的极致。而“韵”的获取则是在一切艺术本体之外的,即就书法而言,学者型书家较之于工匠型书家更为人所推崇的原因也就在于此。
③在中国的书法史上,书法家绝大多数都有超绝的风度才情,书法只不过是其气质风采和神情心性的自然流露,是切断凡俗意识而垂直上升到超常的精神生活领域的一种标志。因而,书法只是文人“聊抒胸臆”的“余事”,所谓逸笔余兴,无所为方能有所为,这种心境中所表现出来的艺术才是高级的、超俗的、儒雅的,各家不同风格的书法,都让人感觉到艺术品只不过是其真我本性、生命气息的折射。它不着痕迹,空灵蕴藉,以微妙的暗示与含蓄,让人去感受突破一切人为的形式与法则的境界,在生硬、挺健、雄浑之外欣赏一种超然的清淡。“韵”作为生命状态的极致体现,让艺术家如痴如狂如醉,它让我们在和古人典范作品交流中无时无刻不在感受到那流溢而出的令人神往的迷人气息。在瞬间的感悟中,让观者脱离现实的环境,沉浸在超越时空限制的审美快感之中,这就是古典书法作品中所设定的审美情境的奥妙所在。古人在观赏作品时须净手、屏息,以让自己有如对至尊的敬畏感,让自己慢慢地进入到这种“天人合一”的境界之中,去体味、领悟和感受这种超越性的存在。“韵”虽然不是一种物质,但是,在艺术家和观者共同创设的审美心理场中,它成了一种可感、可嗅、可触、可闻的物质实在。人在这种“参与”的过程中,达到顿悟,使审美的障碍得以消解,从而进入无碍的自由世界之中。
④“韵”作为文化心理情结,使中国的艺术更为注重精神体现,表现出一种逍遥于天地之间的快活情绪,因而,艺术也就成了躲避世俗风雨的避风港。艺术家很少去参政议政,他们只是在放浪形骸、游心于天地之间之中获得快慰和满足。这样,艺术也就很少具有批判性,因为,它与俗世生活的发展并不同步,它有着自身发展的轨道。下列对于“韵”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韵”是书法艺术的核心,它指的是书法艺术中所蕴含的那种无法用言语传达的、类似于诗的意味。 |
B.“韵”是一种抽象的东西,可是艺术家和欣赏者有共同的审美心理,可以感受到它和物质一样存在着。 |
C.“韵”是生命状态的极致体现,使艺术家对它痴迷癫狂地追求,它赋予古代经典之作令人神往的气息。 |
D.“韵”的意味从作品中显现出来,需要艺术家的思想感情和境界在他的艺术形式中达到完美的升华。 |
下列对“中国书法”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书法是与中国文化特殊土壤密不可分的独特艺术形式。
B中国书法通过高超的艺术技巧,使之成为一种积淀着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哲学思考和文化心理的艺术种类。
C.在中国,书法是书法家气质风采和神情心性的自然流露,如橄榄,它需要慢慢地去体会、涵咏。。
D.中国书法是高级的、超俗的、儒雅的,是书法家真我本性、生命气息的折射。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学者型书法家着眼于获取书法本体之外的韵,工匠型书法家着眼于书法本体,所以前者比后者更为世人所推崇。 |
B.古人先净手、屏息再欣赏作品,这样就可以在欣赏时,产生如对至尊的敬畏感,尽快进入“天人合一”的境界。 |
C.古典书法作品中所设定的审美情境,可以让欣赏者在瞬间的感悟中超脱世俗,得到超越时空限制的审美快感。 |
D.艺术家只是关心人生在世的快慰和满足,并不怎么关心政治,这就造成了他们创造的艺术很少具有批判性的特点。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最近,“中国好声音”的出现既赢得了诸多关注和好评,也引发了对于选手身份、经历等方面的争议。好评和争议交错,热播和分歧共存,这其实是中国近年来选秀文化发展变化状况的折射,也是中国电视文化新的变化的投影。
“中国好声音”之所以一出现就引发轰动效应,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力求超越粉丝和明星的关系,不靠选手搞噱头,不靠评委博出位,也不靠庞大阵势的粉丝投票,而是着力于音乐的专业性,力图回到尽可能纯粹的音乐的本质,力图让“好声音”成为唯才是举最重要的砝码。让刘欢、那英这些当代流行歌坛最有声望的音乐人来指点新人,依据好声音来收徒,而选手也可以选择导师,进入音乐专业领域深造从而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既不同于让年轻人成为粉丝热捧的超级明星,也不同于让普通人在舞台上一展即毕的走过场。这其实是从普通人中选择真正的“好声音”,让他们得以成为好的歌唱家、艺术家,让选秀不再是一下子就实现梦想,也不是仅仅展现梦想,而是让梦想通过一个专业的路径和较为严谨的程序得以延伸,最终成为一个职业生涯的选择。将梦想的实现转换为实实在在的修业和长期的学习努力,节目正是在这一点上赢得了公众。
今天的“80后”、“90后”处在竞争激烈,生活和事业发展的压力较大,而自身的适应和抗压能力相对较弱的矛盾之中。一举成名的冲动、展示自我的激情如何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具体路径,正是青年一代的焦虑所在。选秀节目尚未从这一方面加以具体的指点,青年的职业生涯的内在需求和成长渴望在“中国好声音”中却得到了展现。这很像是一个音乐的职场节目,对于激励青少年更好地学习,更艰苦地磨练,给他们提供更加积极向上的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所标举的脚踏实地实现梦想的路径是非常值得肯定的正面和积极的价值观。这里不是梦想止步之处,也不是梦想瞬间实现的地方,而是一个走向梦想实现的起点,一个修业和锻炼的开始。幸福感来自奋斗和梦想的力量,而这一切都在公平和公开的程序中进行,这是节目具有魅力的地方。
但这个节目引起的质疑也值得反思。尤其是几位选手的经历描述引发了一些争议,这其实说明,这些年来公众对于诚信的要求有了更严格的标准,也要求电视节目应该有更严格的自律,使得出现在屏幕上的选手更为真实。人们越来越不能容忍曾经相当盛行的“托儿”或者胡乱编造情节的状况,因为大家越来越明白,诚信的缺失造成的损害和冲击是社会无法承受的。只有诚信,社会才能向更高处进发。年轻一代所需要的是更真实的人生的反映,而不是戏剧化的表演。这其实也给这个优秀的节目一个更为苛刻的要求。只有更加真实,让每一个选手的过去都经得住追问,节目才可能赢得更多的观众。因为只有真实的人的努力和梦想才有价值,这是对“纯粹”的另一意义指向,也凸显了今天社会的必然要求。下列关于“中国好声音”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好声音”的出现赢得了诸多人的关注和好评,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公众的这些争议值得反思,引起争议之处需要改进。 |
B.“中国好声音”一出现就引发轰动效应,是因为它邀请了刘欢、那英这些当代流行歌坛最有声望的音乐人参与到节目中来。 |
C.“中国好声音”让年轻人能成为好的歌唱家、艺术家的梦想能够转换为实实在在的修业和长期的学习努力,因而赢得了公众。 |
D.选秀节目对“80后”、“90后”青年一代的焦虑未加具体的指点,“中国好声音”展现了青年的职业生涯的内在需求和成长渴望。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中国好声音”一出现就与众不同,它不靠选手搞噱头,不靠评委博出位,不靠庞大阵势的粉丝投票,而是着力于音乐的专业性。 |
B.“中国好声音”像是一个音乐的职场节目,它所标举的脚踏实地实现梦想的路径是非常值得肯定的正面和积极的价值观。 |
C.“中国好声音“里的选手们一旦凭借舞台上优异的综合表现成为刘欢、那英的学生,就为他们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D.这些年来公众对于诚信的要求有了更严格的标准,因此“中国好声音”中几位选手的经历描述因不够真实就引发了一些争议。 |
划线句中的“纯粹”一词在文章中有哪两个意义指向?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习题。
“精神贵族”钱钟书
张建术
钱钟书文风恣意幽默,充满智慧与哲理以及对世俗的笑骂与揶揄,他以一册仅仅十篇的散文集就位列现代散文大家,而其为数不多的几篇短篇小说更是风格迥异、寓意深刻,令人惊叹叫绝。他去世之后,一个热爱他的读者曾在报纸上撰文纪念,标题是“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了”,这句话,可以代表大家共同的心声。
钱钟书的性格很独特,有一般才子的恃才傲物,也有一般才子不具备的童心。他潜心读书研究,不好拜客访友。因此,在人们心目中,他的形象扑朔迷离,如云中之龙,见首不见尾,时露一鳞半爪,令人想象、神往。
1978年9月至1980年底,是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大放异彩的时候。一位叫费景汉的汉学家,这样描述在一次座谈会上的钱钟书:会场上最出风头的要算是钱钟书——他给我的印象是机智,善于征服别人。他在茶话会上提到一位美国诗人,会用优美的英文背诵一段那位诗人的诗作;提起另一位德国诗人,又会用标准的德文背诵他的一篇作品;再提及一位拉丁诗人,他也能用拉丁文来背诵一段。这些诗人未见得是什么大诗人,提及的诗作也未必是他们的重要之作,但钱钟书却能出口成章,流利地背出来,真是把在场的美国人吓坏了。
有人这样谈观感:钱钟书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两个小时“表演”结束后,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
其实,这些吓坏了的外国人当时还不知道有一部真正能吓坏他们的书,就是正在由中华书局出版的《管锥编》。
姓钱的钱先生,一生似乎没有真穷过,也似乎没有发过财,应该说他是一位精神的贵族。困居上海孤岛写《围城》的时候,他窘迫过一阵。辞退保姆后,由夫人杨绛操持家务,那时他的学术文稿没人买,于是他写小说的动机就多少掺进了挣钱养家的成份。一天500字的精工细作,却又绝对不是商业性的写作速度。恰好这时黄佐临导演上演了杨绛的四幕喜剧《称心如意》和五幕喜剧《弄假成真》,并及时支付了酬金,才使钱家渡过了难关。
进入80年代,从天上往钱家掉金子的事接二连三。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曾竭诚邀请他前往讲学半年,开价16万美金,交通、住宿、餐饮费另行提供,可携夫人同往,只希望由钱钟书每两星期授一次课,每次40分钟,半年讲12次课,实际授课时间只相当于一个工作日。像这样的价码,着实让人咋舌,可钱钟书却拒绝了。他对校方的特使说:“你们的研究生的论文我都看过了,就这种水平,我给他们讲课,他们听得懂吗?”
英国一家老牌出版社也不知从什么渠道得知钱钟书有一部写满了批语的英文大辞典,他们专门派出两个人远渡重洋,叩开钱府的门,出重金请求卖给他们。钱钟书说:“不卖。”与钱钟书签署了《围城》版权协约的美国好莱坞片商,多次盛邀钱钟书夫妇时间方便时做客观光,随便吃住,或监督影片制作,他们都摇头婉拒。他说:“我现在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
更使杨绛好笑的是钱钟书一辈子开不了钱庄。有同事找他借钱,他问:你要借多少?答:一千。钱钟书说:“这样吧,不要提借,我给你五百,不要来还了。”同一个人两次来借,他还是如法炮制,依旧对折送人。他当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期间,给他开车的司机出车撞伤行人,急切中找钱钟书来借医药费。他问:“需要多少?”司机答:“三千。”他说:“这样吧,我给你一千五,不算你借,就不要还了。”
凡进过钱钟书家的人,都不禁惊讶于他家陈设的朴素。沙发是用了多年的旧物,多年前的一个所谓书架,竟然是四块木板加一些红砖搭起来的。没有人能弄明白钱钟书究竟看过多少书,但那时他家里却几乎没有书。据说犹太人认为把知识的财富装进脑子里,比置办什么财产都划算、安全,钱公馆主人则有过之而无不及。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
(摘自《魔镜里的钱钟书》)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了”这句话体现了钱钟书性格的独特的一面,以及人们对钱钟书的缅怀与尊敬。 |
B.钱钟书在人们心目中留下扑朔迷离的形象,如偶露一麟半爪的云中之龙,这是由他的独特的个性所致。 |
C.钱钟书认为自己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这句话形象地说出他的文化思想根植于中国的土壤,不愿出国的心意。 |
D.钱钟书在经济陷入困顿的时候,为了养家糊口,也不得不在文稿里掺进一些东西,增强作品的可读性,为此他创作了通俗易懂的《围城》。 |
E.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的发言,充满机智,出口成章,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意在说明钱钟书很有演讲才能。文中是从哪些方面来写钱钟书的?请简要分析。
文中是如何表现钱钟书是一位“精神贵族”的?请简要分析。
文章结尾,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请结合全文,联系现实,探究名家与金钱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