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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百家讲坛”是个奇怪的坛
刘洪波
“百家讲坛”其实是一个很奇怪的坛。十年以前,丁肇中在那里讲过物理学,把物理学讲到我都能听得津津有味,很不容易。但现在这个讲坛上,讲红楼、讲清史、讲论语,大概今后还要讲与“国学”有关的一切。至于还讲不讲自然科学、现代哲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等,我不知道。在我印象中,“百家讲坛”之“百家”就是赏玩传统的百家,当然中国这方面的人才很多,号为“百家讲坛”,数量是可以保证的。
国学,据说已经“返本开新”,只差大家都来践行。不过,践行什么呢?是修习个人的心性,还是以国学来格致万物?若是前者,没有什么不好。若是后者,事情就比较难办。阎崇年先生讲清史,如数家珍,史料熟,秘闻多,吸引力强,但主要是对清宫如同对待自家一般热爱的态度,这个祖宗英明,那场屠杀合理。易中天先生讲三国,权谋机变,说得津津有味,就是搞不清对权谋之术到底是赞赏还是批判。相比之下,反倒是于丹讲《论语》,固然毛病多多,总归是修身养性,更加合乎人性,但只强调指向内省而对人之外在处境无所置辞的讲法,大概不过是训育顺民。
这次钱文忠先生为商纣王翻案,称其“文武双全,功勋卓著”,以期主导舆论。前人多有怀疑商纣王并非恶到极点者,从真实认识而言,哪怕是希特勒,你也不难找出几个“功勋”来,商纣王当然也应该有一些好的地方。但到底有多好,难说,尤其在学术上“有一份证据说一份话”,就更困难。商纣王处在中国信史时代之前,怎样获得充分的证据来总括他的一生?对他的恶评有新朝代的虚报,有后时代的累加,但要翻案,还是且缓吧,重建一个对商纣王的历史结论,学术上几无可能。
对商纣王的评价,与其说是“历史评价”或者“历史学结论”,不如说是一种“舆论评价”或者“社会学结论”。想到商纣王就想到荒淫、暴虐,他已经成为一种暴虐的符号,不可置疑的事实是,商朝在纣王手中灭于周朝,一个“文武双全,功勋卓著”的帝王,怎样被一个新朝代取代,把这一点解释清楚,何其困难。
“百家讲坛”其实是娱乐业的一个景象,但貌似在布道。在这种虚妄的布道与实在的娱乐之间,人们听到一些离奇古怪的想法,并且把自己酱在莫名其妙的逻辑里。这些逻辑归总而言,就是“大丈夫只求建功立业,不必论其余;小百姓但求修好忍术,以接受治理”。寓教于乐,就这样实现了。
(选自《杂文选刊》,有删改)
下列各项中,不是“‘百家讲坛’是个奇怪的坛”的理由的一项是
A.“百家讲坛”之“百家”并不是真正的“百家”,“讲坛”成了“国学”的讲坛。
B“百家讲坛”号称“百家”,从数量上可以保证。
C.“百家讲坛”的讲者观点偏颇,导向不正确。
D.“百家讲坛”貌似在布道,实则在娱乐。
作者对钱文忠为商纣王翻案持批评态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商纣王处在中国信史时代之前,难获得充分的证据来总括他的一生,重建一个对商纣王的历史结论,学术上几无可能。
B.商纣王并非恶到极点者,不难找出几个“功勋”来证明其“文武双全,功勋卓著”。但作为学术而言过于简单,缺乏学术性。
C.想到商纣王就想到荒淫、暴虐,他已经成为一种暴虐的符号,这种“社会学结论”没有必要颠覆,也很难颠覆。
D.不可置疑的事实是,商朝在纣王手中灭于周朝,一个“文武双全,功勋卓著”的帝王,怎样被一个新朝代取代,把这一点解释清楚,的确困难。

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举丁肇中讲物理学的事例,是为了说明“百家”应是包括自然科学、哲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真正“百家”。
B.在第二段中,作者对阎崇年和易中天持批评态度,对于丹持肯定态度,因为于丹的解读指向修身养性,更加呵护人性。
C.现在的“百家讲坛”都在做翻案文章,比如阎崇年说祖宗英明,易中天津津乐道权谋,钱文忠称商纣王“文武双全,功勋卓著”。
D.对“百家讲坛”,作者虽然多有批评,但在结尾还是肯定了它具有寓教于乐的作用,观点辩证,评价比较公允。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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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巷子里的阳光
王克楠
⑴出了门,便是一条巷子,至少要拐过三道弯,拐过三条宽宽细细的巷子,就能拐到人流叮当的马路上。
⑵我很高兴有那样三道弯,倘若没有三道弯,大街上的尘土就会毫无阻拦地逼入我的院子,那将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巷子是一条漏斗型的死胡同,朝街的方向呈出开放的姿态。不熟悉路况的人,从街上拐过几道弯,走到我家门口,鼻子碰到了墙壁,叹了口气,就无奈地回返了。
⑶看那些无奈的人回返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他们一个个像误入迷途的孩子,脸红耳赤地跺跺脚:唉,这鬼地方怎么是条死胡同?
⑷我显然对他们的牢骚不满,这怎么能算一条死胡同呢?我的院子虽小,也能容纳八方来客,你们咋就不到我的院里小坐一会儿,喝一杯淡茶或对弈一局呢?
⑸我站在巷口,最喜欢看的,还是驳印在巷子里的阳光。阳光很好,阳光不会唉声叹气,它从早晨露头,到晚上收尾,不露声色,真格是一位藏在云外的哲人。
⑹早晨的阳光是桔红色的,它比巷子里的懒人要起得早。它像是画家手中的画笔,横一笔竖一笔,紧一笔慢一笔,就把小巷子画滋润了,画热了。懒人们就会说:你看看,太阳都晒热屁股了,咱也别压床了。
⑺巷子里有几棵树,树干茁壮,树头蓬勃。夏天的午后,树下常有几个退休老人坐在小板凳上闲侃。就是这几棵树,支撑着阳光的舞蹈。阳光穿过蓬松的树头映在地上、墙上,地上和墙上就成了阳光的“舞台”。风是导演,树叶被吹得越厉害,阳光舞蹈的姿势就越激烈,反之,就温柔得很。它或刚猛激烈,或纤细入微,皆是一种自在的景致。
⑻中午的阳光发出了惨白,白晃晃地扎眼,猛烈时,把人的头皮晒得煞痛。因而,中午巷子里很少有人走动。大家坐在自己的家中饮茶,或睡午觉。心里想:就让太阳发泄一会儿吧,它也有委屈焦躁的时候,过一阵子就好啦。
⑼果不出其然,一过下午两点,太阳就像做错事的孩子羞答起来,它把阳光一缕又一缕轻轻地投进小巷子里,投在人们的头顶上,非常轻,恐怕在人们头顶上砸出了包。人们便走出院子,走到树阴下打毛衣聊天,或把有毛病的自行车倒扣在巷子里,没完没了地修理。
⑽傍晚的阳光是有诗意的。它是太阳在一天之中的绝唱,它不知明天早晨还能不能吐着光彩从地的东边升上来。这有点好似人之将逝,还不知下辈子还能不能像活佛似地再转为人类。因而,傍晚的阳光最温柔,最贴人了。你抓它,捏它,碰它,它一点也不急,你亮开嗓门咋唬它,它也不恼,当然,很少有这样二板吊子,就像很少有这样的恶丈夫,面对如花似玉、善解人意的爱妻,你舍得动她一指头吗?
⑾傍晚的阳光一片深红。它把整条巷子都映得红彤彤的。走在巷子里,会感到有一种被强化了的意味,或者说一种末世的味道。大家该去洗菜的,就过去洗菜,该洗衣的过去洗衣,巷口的棋摊上,依然是那些七嘴八舌爱乱支着的人们,但是,街坊们活动的幅度比白天要小了许多。也许,在大家的潜意识里,已经感受到了与太阳的惜别。
⑿明天还能不能见到太阳呢?老人和病人躺在床上,看着颤颤巍巍的阳光,心想,就要走了,走的时候如果用碗能扣上一碗阳光,躺在棺木里,就永远放着这只碗。
⒀老人们一年中有三季都喜欢坐在巷子里的墙根下,晒“老爷儿”。他们的山羊胡子稀稀疏疏,但脸色红润,一旦阳光晒热了头顶,他们的话闸就打开了,滔滔不绝,无穷无尽,如果凑近了去听,一大堆老故事和昨天讲的基本相似,但他们却像大姑娘和小伙子第一次恋爱似地向老伙计们眉飞色舞地讲着,阳光扑扑扑地投在他们的脸上,胸上,腰上,和身上的一切部位,阳光点燃了他们不灭的灵感。
⒁——重复又有什么?人生在世不是进行着许许多多似曾相识的重复吗?不是他重复你,就是你重复他:不是历史重复现实,就是现实重复历史。阳光也是重复的,以相同的节奏和相同的色调度过一天又一天,但没有人去烦它,因为它暖人。
⒂我很为那些误进巷子而回返的人感到惋惜,你们至少可以在小巷子驻足一会儿,看看小巷子意味无穷的阳光呵
(选自《中华散文百人百篇》)
请分析第⒀段“阳光扑扑扑地投在他们的脸上,胸上,腰上,和身上的一切部位”中 “扑扑扑”的妙处。

你认为用陶渊明的诗句“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形容小巷的环境特点是否恰当?为什么?

第⑷段的“这怎么能算一条死胡同呢?”和第⑵段的“巷子是一条漏斗型的死胡同”是否矛盾?为什么?请结合全文作答。

文章末尾说“看看小巷子意味无穷的阳光呵”,请结合全文,分条概括阳光给人的丰富“意味”。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9分,每小题3分)
流感病毒的主要抗原是突出其表面的血凝素及神经氨酸酶。在流感病毒所有发生突变的部分中,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突变最快。这令免疫系统跟不上步伐。
决不是所有的病毒抗原——哪怕是所有RNA病毒的抗原——都突变得那么快。麻疹病毒是一种RNA病毒,其突变的其他部分在变,只有抗原岿然不动(最可能的原因是,免疫系统识别为麻疹病毒抗原的那部分所承担的功能是病毒自身不可或缺的,如果它的结构变了,麻疹病毒就无法存活)。因此,人只要患过一次麻疹,一般就可对其终身免疫。
然而,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却能在保持功能的前提下千变万化。它们的突变使其能避开免疫系统而未令病毒遭到破坏。事实上,它们突变得太快了,即使在一次流行中,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都经常在变。有时突变所导致的变化很小,使得免疫系统仍然能够识别它们并与之结合,从而轻易避免同种病毒的二次感染。但有时突变显著改变了血凝素或神经氨酸酶的形状,于是免疫系统无法识别它们。与旧结构完美结合的抗体就不能很好地适应新结构了。这种经常发生的现象被称为“抗原漂移”。
当抗原漂移出现时,病毒就能在人体获得立足点,即使那人的免疫系统已有了能结合以往形态抗原的抗体。显然,变化越大,免疫系统应答的效力就越低。为了理解“抗原漂移”的概念,我们可以想象一个橄榄球运动员,身着白短裤、绿衬衣、镶有绿色V字的白色头盔。免疫系统能识别这种运动服并攻击它。如果运动服稍作改变——如在白短裤上加一条绿色条纹而其他不变,免疫系统还是能够毫不费力地识别出该病毒。但若运动服由绿衬衣白短裤变成了白衬衣绿短裤,免疫系统就没那么容易识别了。
抗原漂移引发流行病。一项研究发现,美国在33年间就出现了19种不同的已鉴定的流行病——平均每两年就有一种以上。每一种仅在美国就造成了10000至40000的“过量死亡”——高于该疾病通常所导致的死亡数量。结果在美国,流感比任何其他传染病——包括艾滋病(AIDS)——导致了更多人死亡。公共卫生专家监控了抗原漂移,并每年调整流感疫苗以期与之同步。但他们却从未能将疫苗调整得恰到好处。流感病毒是作为一个突变群存在的,即使他们预测到了突变的方向,总会有一部分病毒与众不同而躲过了疫苗和免疫系统。但是,因为医学领域其他新的发现,现在不管抗原漂移多严重,造成的流感有多致命,它也并不会再造成流感大爆发,不会造成如1889——1890年、1918——1919年、1957年和1968年时那样席卷世界的大流感。
关于“抗原漂移”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抗原漂移发生的原因是突变显著改变了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的形状。
B.抗原漂移是病毒入侵人体时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
C.抗原漂移出现时,如果人的免疫系统拥有能结合以往形态抗原的抗体,病毒就难以在人体获得立足点。
D.抗原漂移引发的流行病,一次就会造成至少10000人的死亡。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麻疹病毒的抗原之所以在其他部分都在突变的时候岿然不动,是因为它的结构一旦发生了变化,整个病毒就不能存活。
B.流感病毒发生突变的程度与人体免疫系统应答的效力是成反比的,变化越小,免疫系统的应答效力就越高。
C.人体免疫系统有时难以识别流感病毒,主要是因为病毒中的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发生了颜色上的很大变化。
D.一项研究发现,美国在33年间共出现了19种不同的流行病,从导致死亡的人数来看,流感是最致命的传染病。

根据原文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患过一次流感的人,即使注射了疫苗也有可能再次感染,但是患过一次麻疹的人,却可以终身免疫。
B.如果流感病毒的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发生了突变,那么人体的免疫系统就无法识别它们,从而无法破坏病毒。
C.公共卫生专家已监控了抗原漂移,所以他们很快就会预测流感病毒突变的方向并将疫苗调整得恰到好处。
D.如果出现了过去那种席卷世界的流感大爆发,那就可以确定在抗原漂移之外还存在其他的原因。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共14分)
灯笼红牛汉
我们家乡有一种香瓜叫做“灯笼红”。这瓜熟透了以后,瓤儿红得像点亮的灯笼。我的曾祖母就像熟透了的灯笼红。她面孔黧黑,布满老树皮般的皱纹,可是心灵却如瓜瓤那么又红又甜。我的童年时期见过不少这样的老人,他们经历了艰难的一生,最后在生命的内部酿出并积起隽永而仁慈的美好性灵。曾祖母至少活到了八十岁以上,我四岁那年,她无疾而终。我跟她在一盘大炕上挨着睡,她死的那天晚上,把我的被褥铺好,像往常那样,如打坐的僧人,久久不动地盘腿坐在上面,为的是把被窝焐得暖暖和和的。我光身子一出溜钻进被窝,曾祖母隔着被子抚拍我好半天,直到我入睡为止。那时正是严寒的冬天。当我在温暖的被窝里做着梦的时候,曾祖母在我身边平静地向人生告别了。
我睡得死,醒来时天大亮。平时曾祖母早已起床下地,坐在圈椅里跟祖母说话,今天为甚仍稳睡着?侧脸一瞧,一双绣花的新鞋露在曾祖母的被头外面,不是过大年,为甚穿新鞋?还有,她怎么头朝里睡?我愣怔地坐起来,看见姐姐立在门口嘤嘤地哭泣,屋里有几个大人靠躺柜立着。我坐起来,刚喊了声“老娘娘”(家乡对曾祖母这么叫,第一个“娘”读入声),就被一双有力的手臂连被窝一块抱走,送到父母住的屋子里。我哭着,我并不晓得曾祖母已死,喊着“老娘娘……”这时我才听见的几个姐妹也都哭喊着“老娘娘”。
我家的大门口平放着一扇废弃的石磨,夏日黄昏,曾祖母常常坐在上面。我从远远的街角一露面,她就要扯着嗓门喊我:“汉子,汉子,快过来!”我们家乡,女人把丈夫才叫“汉子”。曾祖母“汉子汉子”地叫我,引得过路的人狂笑不止。这个细节我一直没有忘记。我跑到她身边,她牵着我的手走进大门。一进大门,有一间堆放麦秸的没门没窗的房子,麦秸经过碌碡压过以后很柔软,我们叫“麦滑”。当年的麦秸都有股浓馥的太阳味儿,我自小觉得凡太阳晒过的东西都有一股暖暖的甜味,在收割季节的庄稼叶子上能闻到,在地里的土坷垃上能闻到,而熟透的“灯笼红”香瓜散发出的太阳味儿最浓。
曾祖母叮咛我:“你看着,不要让人来。”我心里全明白,假装着懵懵懂懂,隔着麦秸,我早闻到诱人的灯笼红的香味。曾祖母跪在麦秸上,双手往里掏,掏得很深,半个身子几乎埋进麦秸里,麦秸里沉聚的芬芳的太阳味儿被扬了起来,刺得鼻孔直痒痒。她终于掏出三五个“灯笼红”,逐个闻一闻,挑出其中最熟的一个递给我,把剩下那几个又深深地寄在麦秸里面。家乡话中“寄”是藏匿的意思。甜瓜寄在麦秸里两三天,能把半熟的瓜酿得全熟,浓浓的香味溢出瓜皮。香味正如同灯放射出的光芒,只不过不像灯光能看得见。其实跟看得见也差不多,一闻到香味就等于看见了红烁烁的瓜瓤了。我们回到大门口磨盘上坐着,曾祖母眼瞅着我一口口地把瓜吃完。
我连曾祖母的姓氏和名字都不知道,她留给我的只有上面说的一些梦一般的事迹。隐约地记得她个子很矮小,穿的袄肥而长,宽大的袖口卷起半尺来高,里面总寄放些小东西,她会从里面给我掏出几颗酸枣或麦芽糖。对曾祖母的手我还有记忆。她总用干涩的手抚摸我的面孔,晚上当我钻进被窝,她的手伸进被窝久久地缓慢地抚摸着我,从胸口直抚摸到脚心,口里念念有辞:“长啊,长啊!”我现在仍能隐隐感触到她的手微微颤动着,在我的生命的里里外外……别的,关于她,我什么也记不得了。她早已隐没进了无法忆念的像大地一般深厚的历史的内腔之中了。
听说曾祖母年轻时性子很刚烈,说一不二,村里有个姓王的武举人(是全县有名的摔跤场上的评判),都怕她三分。到了晚年,她却异常的温厚,像收完了庄稼的一块田地,安静地等着大雪深深地封盖住它。她从人间隐没了,回到生养她的浑然无觉的大自然大自然因他们(无以数计)生命的灵秀和甜美而更加富有生育的能力
(有删改)
本文是一篇感人的回忆性散文,表现了祖孙之情,文章主要回忆曾祖母的哪些小事?请分条概括。
结合上下文,解释文末画线的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4分,每句2分)
(1)她从人世间隐没了,回到生养她的浑然无觉的大自然。
大自然因他们(无以数计)生命的灵秀和甜美而更加富有生育能力。
本文的主要内容是回忆曾祖母对自己的爱,而题目却取作“灯笼红”,有何含义与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试题
记者被取消获普利策奖资格①
【美】大卫·马纳尼斯
[本报讯]普利策奖评奖委员会昨天②宣布取消《华盛顿邮报》记者珍妮特·库克的获奖资格。这个决定,是在该记者承认她的获奖作品纯属捏造后宣布的。
库克的报道《吉米的世界》,讲的是哥伦比亚特区一个八岁男孩吸食海洛因成了瘾。这篇报道据说是通过采访吉米本人、他母亲及其同伴写成的。现在库克承认,她从未采访过其中任何一个人,而是根据华盛顿社会工作者和其他来源提供的关于吸毒者的材料编造了这篇报道。
在她承认编造假报道后,有人揭发她提交给普利策奖评奖委员会的自传也是编造的。库克曾说过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瓦萨学院,并在托菜多大学获得了硕士学位。
昨天,库克辞去了在《华盛顿邮报》的职务。
“像珍妮特·库克这样一个前途无量的青年居然编造假报道,这实在是一幕悲剧,”《华盛顿邮报》主编本杰明·布莱德里说,“对报纸来说,信誉是最宝贵的,而报纸的信誉完全取决于记者的道德品质。记者的品行不端,会造成严重后果。目前情况下,唯一的办法是向读者交代清楚事实真相,向普利策奖评奖委员会道歉,并立即设法完成恢复报纸信誉这一极为艰巨的任务。”
负责普利策奖金评奖工作的哥伦比亚新闻学院院长奥斯卡·艾里奥特昨天下午说,委员会经电话投票决定撤销库克受奖的资格,由候补受奖人领奖。艾里奥特说:“我很伤心,这位优秀女记者的锦绣前程就这样毫无必要地给毁掉了。”
二十六岁的库克昨天发表声明说:“这篇报道严重歪曲了事实,对此,我追悔莫及。我谨向我的报社、我的职业、普利策奖评奖委员会致歉。”
库克的报道是1980年9月28日发表的。报道发表之前,库克对主编说,她得对吉米及其母亲负责,因为她曾答应不透露这母子俩的真实姓名。库克还说,吉米母亲的男朋友威胁说,假如有关方面或警察找到了吉米,他就要记者的命。库克的报道发表后,立刻就在该城引起了强烈反应。马里昂·巴里市长和警察局长B.杰弗逊立即组织了一个小组,设法找到吉米以便给他治疗。但这项工作毫无结果。巴里表示,有可能根本不存在一个叫“吉米”的孩子。
《华盛顿邮报》还了解到,星期二③午后库克提交给普利策奖评奖委员会的自传也有失实之处。原来,瓦萨学院的官员前来拜访布莱德里,指出库克只在那里上过一年级。同时,美联社也派人来反映:库克在托莱多大学只获得过学士学位。了解以上情况后,布莱德里、经营主编和都市版主编立即同库克进行了一系列谈话,她由矢口否认到后来终于逐项承认了自传中的编造。库克的交代,使主编们进而怀疑使她获得普利策奖的作品是否属实和吉米是否确有其人。
后来,库克同城市版主编一道驱车前往华盛顿东南区某处,据库克说吉米就住在那里,但她却找不到他的住所。《华盛顿邮报》的几位编辑同时查阅了库克报道这件事时的采访笔记,并审听了几卷当时的采访录音带,随后确定,《吉米的世界》一文是库克仅仅根据她得到的某些真人真事拼凑起来的。
星期三凌晨,库克承认吉米根本不存在,报道是她根据几个年轻吸毒者的真实故事编造的。
《华盛顿邮报》发行人唐纳德·格拉汉姆昨天说:“本报同仁均认为,首要的义务是尽力查明我们为什么刊登了这篇假报道。”在谈到库克时,他说:“本报许多同仁一直同她的亲属保持联系,我们将尽一切力量帮助她。”
(删节自《新闻阅渎与写作》)
[注]①《华盛顿邮报》1981年4月16日(星期四)。普利策奖:以美国著名报人J.普利策的遗赠为基金设立的奖金,新闻奖每年一次授予有优异成就的美国新闻工作者和新闻机构。②1981年4月15日。③1981年4月14日。
下列对这篇报道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昨天”这个词多次出现在这篇报道的文字中,这样做不仅突出了报道的时效性,也表明了发布本报道的急迫性。
B.文中先后引用了《华盛顿邮报》主编、普利策奖金评奖工作负责人和库克本人的话,重在突出炮制假新闻的危害。
C.《华盛顿邮报》几位编辑查阅库克的采访笔记和审听其采访录音带后认为,库克的报道虽属拼凑但有一定真实性。
D.文中不厌其烦地列出了发现和处理库克造假丑闻的有关人物,是在表明人们对待这一事件的严肃态度和重视程度。

E.从全文看,披露库克编造自传事件,不仅是要表明库克造假的错上加错,更在于表明对库克错上加错的深恶痛绝。
请结合全文,简要赏析这篇报道的导语。
文中回顾了揭露珍妮特·库克炮制虚假报道的过程,请简要概括这样写的作用。
《纽约时报》说:“当一份报纸说谎的时候,它就毒化了我们生存的社会。”请就你对“媒体形象”和“记者品格”两个方面的理解,任选一个方面,结合文本,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试题
别难过,妈妈
【加拿大】莫·卡拉汉
下班时间就要到了,阿尔弗雷多·希金斯穿上外套正准备回家,刚出门就撞上老板卡尔先生。他上下打量阿尔弗雷多几眼,用极低的声调说:“我想你最好还是把兜里的东西留下再走。”
他开始有些慌乱,但随即惊讶地说:“东西?……什么东西?我不明白您在说些什么。”
“一个粉盒,一支口红,还有……要我说得更清楚些吗?”卡尔先生冷冷地说。
阿尔弗雷多在卡尔先生冷峻的目光注视下,不知所措,根本不敢正视老板。又过了一会儿,他把手伸进口袋,交出了东西。
“我知道你这样干已经很久了。我不喜欢警察,但我要叫警察。不过在此之前我想打电话给你的父亲,告诉他我要把他的宝贝儿子送进监狱。”卡尔先生说着,向电话走去,脸上的笑容古怪极了。
阿尔弗雷多知道爸爸上夜班,但妈妈一定在家。他想象着待会儿的情景:妈妈迫不及待地闯进门来,怒气冲冲,眼里噙着泪花;他想上前解释,可她一把推开了他。噢,那太难堪了!尽管如此,他还是盼着妈妈快来,好在卡尔先生叫警察之前把他接回去。
终于,有人敲门了,卡尔先生开了门。
“请进,您是希金斯太太吧?”他脸上毫无表情。
“我是希金斯太太,阿尔弗雷多的母亲。”希金斯太太大方地做着自我介绍,笑容可掬地和卡尔先生握手。
见此情景,卡尔先生一下子怔住了,他怎么也没想到她会那样从容不迫,落落大方。
“阿尔弗雷多遇到麻烦了,是吗?”她很从容地问。
“是的,太太。您儿子从我店里偷东西。不过都是些牙膏、口红之类的小玩意儿。”
“你干吗要干这种事?”她以略带伤感的口吻问儿子,并平静地看着他。
“我需要钱,妈妈。”
“钱?你要钱有什么用?跟坏孩子学坏吗?”
希金斯太太在阿尔弗雷多肩上轻轻拍了拍,就像她非常理解他那样,然后说:“要是你愿意听我一句话的话……”语气坚定,但忽然又停住了,她把头转到了一边,好像不该再往下说了。
“您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呢,卡尔先生?”希金斯太太转过身来,依然笑容可掬地望着卡尔先生。
“我?我本想叫警察,那才是我该做的。”
“我本来无权过问您如何处理这件事,不过我总觉得对于一个男孩来说,有时候给他点忠告比惩罚更有必要。”
在阿尔弗雷多眼里,今晚妈妈好像完全是个陌生人。瞧,她笑得那么自然,神情那么和蔼可亲。
“我不知道您是否介意让我把他带回去,”她补充道,“像他这么大的孩子,有头脑的没几个。”
卡尔先生原以为希金斯太太会被吓得六神无主,一边流着泪,一边为她儿子求情,然而,事实却与此完全相反。她的沉着反倒使他自己感到很内疚。
“当然可以,”他说,“我不想太不近情理。告诉您儿子别再上这儿来了,至于今晚的事嘛……就让它过去吧。您看这样行吗,希金斯太太?”
他们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就像交情深厚的老朋友一样。
走出杂货铺,希金斯太太迈着大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俩人都默默无话。过了一会儿,阿尔弗雷多终于忍不住开口了,“感谢上帝,结果是这样!”
“求你安静一会儿,别说话。阿尔弗雷多。”
到了家。希金斯太太脱了外套,看也不看儿子一眼。
“你不是好孩子,阿尔弗雷多,你为什么总是没完没了地闯祸呢?上帝饶恕他吧!你还傻愣着干什么?快睡去吧。今晚的事别告诉你爸爸。”说完她进了厨房。
“妈妈太伟大了!”阿尔弗雷多自言自语道。他觉得应该立即去对她说她有多么了不起。
他走向厨房,妈妈正在喝茶。但那情景,让他大吃一惊。妈妈失魂落魄地坐在那儿,神态糟糕透了,根本不是杂货铺里那个沉着冷静的妈妈。她颤抖地端起茶杯,茶溅到了桌上;嘴唇紧张地抿着,似乎一下子老了许多。
阿尔弗雷多站在那里默默地看着,一声也不吭。他突然有股想哭的冲动。从那双颤巍巍的手上,那一条条刻在她脸上的皱纹里,他仿佛看到了妈妈内心所有的痛苦。他忽然意识到自己长大了。
今晚,阿尔弗雷多第一次认识了妈妈。
(有删改)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卡尔先生知道阿尔弗雷多干偷盗的勾当已经很久了,但他并没有早一点提醒、阻止他,这种等待他人多行不义之后再给予严惩的做法是十分阴险卑鄙的。
B.希金斯太太不让阿尔弗雷多告诉爸爸发生的一切,可能是不想让阿尔弗雷多的爸爸因儿子不断闯祸而痛苦。
C.阿尔弗雷多是小说中具有线索作用的人物,小说的情节是由他的偷窃行为引起的,卡尔先生和妈妈的言行也是通过他的观察和感受来描写的。
D.小说结尾几段通过对母亲喝茶的情景和阿尔弗雷多心理活动的描写,含蓄地表现了唯有母亲心如刀绞般的疼痛,才能唤醒误入迷途的孩子这一主题。

E.富有变化美是这篇小说的突出特点,不同场景之下人物的心理、言行皆有不同,而小说的主题也就蕴含在这前后的比照中,耐人寻味。
简要概括卡尔先生见到希金斯太太后的心理变化过程,并指出作者这样写的主要作用。
小说中的希金斯太太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说题目是“别难过,妈妈”,也有版本将其译为“另一个妈妈”,你认为哪一个更合适?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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