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神奇的中国木构架 阮仪三
中国的古代建筑,几千年来形成了以木结构为主的建筑体系,用木柱、木梁、木屋架来搭建成遮雨避风防日晒的房屋。小到每家每户的住房,大到皇帝的宫殿楼阁,甚至高塔,都是完全用木头建造的。这是因为古代中国到处是茂密的森林,取材很容易。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这块地方是多地震地区,经常发生地震,地震一来,山崩地裂,人们无法抗拒,石头、砖块叠起的建筑,以前还没有发明水泥能牢固的把这些散块的材料凝结在一起,地震一震全都震垮了。中国古人经过长期的实践,从血的经验中,创造出这种木构体系的建筑。
木材是建筑材料中较为轻巧的,木材也富有弹性,又便于加工。用木材做成的柱、梁、屋架的构架结合,都是在木材本身上开挖槽孔,做出榫头,用卯榫相互连接。古代许多木结构房屋一根铁钉也不用的。这种卯榫结构的样式,早在六千年前的浙江宁波河姆渡就有了。用木材用卯榫搭建的房屋是一个整体,非常牢固,从结构体系上说却是柔性的,而不是刚性的,因为所有的构件的节点都是绞结的,就像人的关节,可以允许小的活动的。一些大型建筑,柱顶上支撑着一个大屋顶,而这些屋顶的支点都是落在一个个斗拱上,这些斗拱也是用一块块木头做成特殊的构件,巧妙的搭接在一起,托住了巨大厚重的屋顶。发生地震时,这些木构架的柱子和梁架,柱头的斗拱就充分发挥出柔性的作用,可以减弱或抵抗地震的震波。古代传下来的谚语说:“墙倒柱不倒,房塌屋不塌”,就科学地说明了这些道理。
天津蓟县独东寺观音阁建于辽代统和二年(公元984年),距今已有千年历史了,经历了多次地震,特别是1976年唐山大地震,它岿然不动,只有墙体有些裂缝。山西应县木塔也经历了多次地震,依然完好的耸立着,木塔下面几层的承重的木构件经多年的重压都已经变了型,但整个构架还是保持着原本的姿态。1995年丽江申报世界遗产,当年11月报出,1996年3月4日,丽江发生7级大地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打电话来询问准备取消这个申请,因为里氏7级是严重破坏性地震,他们估计丽江可能震得一塌糊涂了。但是,丽江全是中国传统木结构房屋,木柱梁、木屋架,房屋一排排相互连着,屋顶上都铺的瓦片,地震一来瓦就会有响声,人就得了警报就可以逃避,最重要的是木结构,能抗震,就没有发生毁灭性的破坏。当天我打电话问丽江的同志,我问他们房屋塌了没有,他说塌了,我问什么房子塌了,他说“你们批评的那幢难看的教师进修学院五层楼塌了,供销社的四层楼也塌了”。我又问“老百姓的老房子塌了没有?”“没塌,掉的满街都是瓦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派了专家去观察,丽江依然保持了它昔日的风采,当年一举通过与平遥,苏州园林一起进入了世界遗产名录。
中国古代传下的木结构的精华庇护了我们中国人民几千年,我们现在应该很好珍惜这份珍贵的遗产,虽然木材不像过去多了,但要研究,去继承这种科学技术,不要使它消失。
——选自《建筑工人》(2007.5)(有删改).中国的古代建筑之所以在几千年来形成了“以木结构为主”的建筑体系是受到哪些自然因素的影响?
.下面这句话中加点的词为什么不能删去?
最重要的是木结构,能抗震,就没有发生毁灭性的破坏。.综观全文,作者认为天津观音阁、山西木塔、丽江古城的木结构房屋等建筑能够抗震的原理是什么?
阅读理解。
她是个仅仅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普通摊贩,卖50元(台币)3把的小白菜是她的专长。她其貌不扬。甚至可以说是“丑”,不足1.5米的身高,幼年时因被烫伤,右手手指神经受损,五指蜷曲,双足又因为长期站立,压迫脚掌成五角形,同时蜂窝性组织炎长期困扰着她,严重时走路是一跛一跛的。
这样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老妇人,却与姚明、成龙等48人,一齐登上了亚洲《福布斯》杂志“亚太慈善英雄人物”排行榜。在美国《时代》周刊近日公布的2010年度最具影响力百位人物名单中,位列英雄类人物奖第8名,著名导演李安亲自执笔为她在《时代》杂志上撰文介绍,在介绍文最后一段里,李安甚至用了“amazing”这个词,意思是“了不起”。
她的行为感动了全世界,但她却浑然不知。《福布斯》慈善榜公布的当天,她正忙着在她的菜摊前卖菜。这个位于台北市中央市场内的小菜摊还是她母亲留下来的,她从13岁开始就在这了,一站就是48年。当年,她的母亲难产,家中却穷得连就医的保证金都缴不起,最终延误了抢救时机,一家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母亲死去。为了养活家里的4个弟妹,13岁的她只好辍学,接手家里的菜摊。此后每天清晨4点起床去批发蔬菜,忙到晚上9点收摊,日复一日,眨眼,她在菜摊上度过了48个年头。除了除夕,几乎全年无休,2003年“非典”暴发后,才能休息12天,因为菜市场每个月要消一次毒。为了照顾家中老小,她至今孑然一身,并认为用一个人的牺牲换取全家的幸福,这种牺牲是“理所当然”的。
她的一生是极其节俭的,甚至到了苛刻的地步。一天吃饭用不到100元台币,或是酱油拌饭,或是整整一周只吃一瓶豆腐乳佐餐,最奢侈也就是买个快餐,中餐吃一半,晚餐再吃一半,就连病了也不情愿去医院,总是自己买点药吃,一是怕花钱,二是担心客人流失,生意下滑。这样一个恨不得把一分钱掰成两瓣用的女人,近20年来却捐献了1000万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250万)给社会,这其中需要卖出多少把小白菜,多少条黄瓜才能攒到1000万元?我们谁也不得而知。她一直认为“钱,要给需要的人才有用”。1993年她捐款100万元给佛光学院,2004年她把多年卖菜积蓄的100万捐给儿童基金会,2005年她得知仁爱小学要建图书馆,就把全部积蓄450万元捐出,当听说有福利院缺少经费,她立刻捐出100万元新台币,这个数字甚至比马英九捐的20万还多出整整80万!
她默默地做着这一切,感觉是那么的平常与快乐,甚至觉得只是“舍得与舍不得”之类的简单小事。少年时期的贫困让她对生活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当她站在教堂跟着旋律唱《感恩的心》时,她的心是充满感动的,为那些曾经给予自己帮助,自己也帮助过的人。她根本就没想过要出名,只是发自由心地想去这么做。当她被评选为2010年全球最具影响力的100位英雄人物时,媒体记者纷至沓来对她进行追踪报道,她慌乱不知所措,甚至当马英九亲自给她打电话鼓励她时,她考虑再三才肯答应出席《时代》周刊的颁奖大会。在这之前她不知道《时代》是什么?更不知道是谁推荐了她。
出名后的她拒绝了做广告代言人,一心只想尽快回到菜场去卖菜,她认为那里才是她的人生舞台,只有在那儿,她的一颗心才能真正安定下来。
她叫陈树菊,台东一位卖了半个世纪菜的普通阿婆。
富人的慷慨,让人看到慈善的力量,而一个平凡老百姓的慷慨,则让人看到人性的美德。他们是我们心中不灭的那盏灯,照着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行走。不管外界如何纷扰,都不因善小而不为。“除了除夕,几乎全年不休息”一句中,“几乎”一词能否删去?为什么?
文中哪些地方体现了“她的一生是极其节俭的,甚至节俭到了苛刻的地步”?
文中画线的句子在内容和结构上有何作用?
“她默默地做着这一切”中的“这一切”指代什么?
点明文章主旨的是哪个句子?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善于以貌取人。读了本文后,你有哪些感悟?
阅读理解。
老师入情入理的讲课也在我心上雕镂下深刻的印象,培养了我课外阅读的兴趣。国文老师教古文喜欢大声朗诵。记得一次教辛弃疾的词《南乡子 登京口北固亭有怀》,老师朗诵时头与肩膀左右摇摆着,真是悲歌慷慨,我们这些做学生的,爱国情怀油然而生。此后我每次登上满眼风光的北固楼,望着滚滚长江水,回顾千古兴亡事,总是感慨万端。不用说,这首词我至今还能背得滚瓜烂熟。我就是从那时开始爱读辛弃疾词的。也是在初中读书时,来了一位代课的国文老师,是年轻的新派人,他喜欢教白话文。有一次,教到田汉《南归》中的诗:“模糊的村庄迎在面前/礼拜堂的塔尖高耸昂然/依稀还辨得出五年前的园柳/屋顶上寂寞地飘着炊烟”。老师朗诵着,进入了角色,那深深感动的神情凝注在眼睛里。这种感情传染了整个教室,一堂鸦雀无声,大家都被深深感动了。这几句诗镌刻在我心上,几十年过去,至今还能信口背出。此后,我对新文学更有兴趣,读了许多有名的中外小说,开阔了眼界,使自己的心与时代更加贴近了。如今只要稍一回忆,就仿佛看到国文老师那左右摇晃的身子和那注满情思的眼睛。这一段文字叙述的是什么往事?作者认为这一往事对她而言,有怎样的意义?请用简要的语言概括。
作者从哪几个方面描写老师讲课“入情”的,请举例说明。
选文中说“这种感情传染了整个教室,一堂鸦雀无声,大家都被深深感动了”,“这种感情”所指的内容是什么?
“老师入情入理的讲课也在我心上雕镂下深刻的印象。”此句中“雕镂下”一词能否换成“留下”?为什么?
“观察”是写作的必要条件,作者就很善于观察,她写两位老师,一位抓住了“左右摇晃的身子”,一位抓住了“注满情思的眼睛”。你的老师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呢?请加以描绘。(50字以内)
《女儿身,女儿心》
像我爸这样出身于农民的人,多少有点儿子情结,但生下我这个闺女之后,他还是疼得不得了,后来,我妈又一连为我生下两个妹妹,他还是疼得不得了。
我爸的4个兄弟和我妈的6个兄弟姐妹人人都有儿子,所以我从小就感觉到爸妈在这方面很郁闷。其实老爸并不是粗鲁愚昧的人,他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弃职经商算得上有远见,但他对没有儿子一直耿耿于怀。
由于老爸的苦心经营,家里条件一直还算得上比较好,至少是衣食无忧,我们三姐妹也都顺利地上了学。那时老爸很辛苦,有时从外面跑完生意回来,看着满屋欢叫的我们,忍不住叹口气跟我说:“你要是个男孩子就好了,至少还可以帮得上我。”两个妹妹有没有感觉我不知道,我是很有感觉,好像我不是一个男孩是我的错。
最让老爸刺心也让我刻骨铭心的,是我10岁那年和邻居的一场争吵。那个红着眼睛的男人和他披着头发的老婆刻毒地咒骂我家要“绝后”。老爸的脸青了又青,老妈则是一下就煞白了。我愤怒得语无伦次,指着他们家的儿子用颤抖的哭腔说道:“你们有儿子有什么了不起?你的儿子只配给人家当苦力,将来我要让你的儿子做我的奴隶!”其时我不知道怎样让他们的儿子做我的奴隶,我只想让他们比我老爸老妈还要气愤。
我一直努力读书,我喜欢考试之后的那种成功感,在小学的整整6年里,我几乎总能囊括各科目的第一名。每个学期末的最后一天,是最快乐的一天,那天我会抱回一堆奖状,听校长在大会上提到我的名字。我还特别喜欢开家长会,看老爸自豪地坐在家长艳羡的目光里,我就不再为自己不是男孩而心怀愧疚了。
我要证明给老爸看,他的女儿比男孩更出色。
在我读小学到中学的12年里,我的那些堂兄弟们慢慢都离开了校园,有的进厂当了拿铁饭碗的工人;有几个比我年纪要小的也跟人上了建筑工地,天南海北地到处跑。他们每年都能赚回两三千元钱,我的伯伯叔叔们因此很满足很自豪。但是我们家的3个女孩都还在读书,有很多个机会要我放弃读书直接工作,但是我不,而且我也不让我的妹妹离开学校。我要飞得更高走得更远,再困难我也要坚持到那一天。
1996年,我18岁,要高考了。填志愿的时候,老爸试探地说:“报武汉大学吧,你有没有信心?”我沉默了一会说:“爸,志愿表我已经交上去了,报了北大。”我从来没见到老爸像那天一样错愕了那么久,他不知道他的女儿心那么大。
高考那黑暗的三天,在我来说和平时的任何三天一样,我不让爸妈到学校门口去守候,让他们做这种傻事于他们有害于我无益;我也没吃什么特别的食品,我怕突然加强营养只会导致我拉肚子。考完试回家,我只对老爸老妈说了两个字:“还行。”
一个月以后,老师打来电话,说:“通知书来了,你来取吧。”老爸急了,说:“哪儿哪儿?”我故意卖了一个关子:“到了不就知道了?”老爸拉了我就往外走:“走,我们打车去。”其实到老师家走路也就18分钟,但是他要打车就打车吧。
拿着那张北大的录取通知书走出老师的家门,老爸激动得手一直在抖,这回他没有再要打车,他拽着我在大街上左顾右盼趾高气扬地走着,不知道该怎样宣泄他的快乐。看着阳光下他有些斑白的鬓发,我突然有很心酸的感觉。老爸对我说:“你想要什么,爸给你!”那口气就像要给我整个世界,其实我想要的他已经给了我了。我看了看旁边的水果店:“你给我买一串葡萄吧。”那天他几乎买光了水果店的全部葡萄。
回到家里,妈妈拿着算盘把我的分数算了一遍,抬起头来肯定地说:“没错。”老爸就很神气:“当然了,我的女儿是最棒的,她永远让我骄傲。”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等待已久的幸福终于将我彻底淹没。
现在我已经工作了,我在南方做了一名记者。老爸有时打电话来:“月薪有两千吧?”我就笑:“不止。”老爸就满足地挂上电话。我已经不再需要为了证明什么而活着了,我要为我自己和我爱的人们的幸福而活着。困扰我们全家的问题是什么?最让我刻骨铭心的一件事是什么?
为了找回全家的尊严,我采取了怎样的抗争方式?
由报考、考试、考后的一系列事件中,可以看出“我”是个什么样的女孩?
纵观“我”18年的成长,有点负气似的,仿佛为了别人而活,所幸作者最终有了深刻的认识,你怎样看这种认识?
《走一步,再走一步》节选
我从石架向下望,感到头晕目眩;我绝对没法爬下去,我会滑倒摔死的。但是,往崖顶的路更难爬,因为它更陡,更险。我听见有人啜泣,正纳罕那是谁,结果发现原来是我自己。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暮色开始四合。在一片寂静中,我伏在岩石上,恐惧和疲乏使我全身麻木,不能动弹。
暮色苍茫,天上出现了星星,悬崖下面的大地越来越暗。这时,树林里有一道手电光照来照去。我听到了杰利和我父亲的声音!父亲的手电光照着我。“下来吧,孩子,”他带着安慰的口气说,“晚饭做好了。”
“我下不去!”我哭着说,“我会掉下去,我会摔死的!”
“听我说吧,”我父亲说,“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你只要想着你是在走一小步。你能办得到的。眼睛看着我电筒的光照着的地方,你能看见石架下面那块岩石吗?”
我慢慢地把身体移过去。“看见了。”我说。
“好,”他对我说,“现在你把左脚踏到那块岩石上。不要担心下一步。听我的话。”
这似乎能办得到。我小心翼翼地伸出左脚去探那块岩石,而且踩到了它。我顿时有了信心。“很好,”我父亲叫道,“现在移动右脚,把它移到右边稍低一点的地方,那里有另外一个落脚点。”我又照着做了。我的信心大增。“我能办得到的。”我想。
我每次只移动一小步,慢慢爬下悬崖。最后,我一脚踩在崖下的岩石上,投入了父亲强壮的手臂中。我先是啜泣了一会儿,然后,我产生了一种巨大的成就感。这是我永远忘不了的经历。
我曾屡次发现,每当我感到前途茫茫而灰心丧气时,只要记起很久以前我在那座小悬崖上所学到的经验,我便能应付一切。我提醒自己,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走了这一步再走下一步,直到抵达我所要到的地方。这时,我便可以惊奇而自豪地回头看看,自己所走过的路程是多么漫长。用简洁的文字概括一下这段文字的内容。
在走下悬崖的过程中,“我”的心理发生着怎样的变化?请用文中句子作答。
→ 我的信心大增 →“我小心翼翼地伸出左脚去探那块岩石,而且踩到了它。”这句话中划线的词有什么样的表达效果?
找出这段文字中环境描写的句子,说说这些环境描写有何作用。
孩子历险受惊,“我”的父亲为什么不直接抱我下来呢?如果是你的父亲,你觉得会怎么做呢?你觉得哪种做法更好?
(1)“娘,您别送了,”我喉咙涩涩的,“天不早了,您回去吧!”
(2)“娘晓得。我儿上了大学,娘心里高兴,我儿给娘和你爹争了气。”车窗外的娘眼眶红红的,笑着说,“娘没文化,讲不出什么大道理。娘只指望我儿今后碰到什么不顺心的事要多挺一挺,咬咬牙,也就过去了……”
(3)“我记住了,娘……”我哽咽着,低下头……
(4)娘终于回去了,一直没有回头——我知道,娘一回头,就又舍不得走了,娘每走几步,便伸起手擦眼泪。娘瘦小的背影渐渐模糊,泪水顺着我的脸颊毫无顾忌的流下来。
(5)那一晚,我失眠了——想娘,为了儿女苦了一辈子的娘。
(6)娘不识字。小时没念过书,就因为家里穷。十三四岁的时候,就跟着别人到大山中去砍柴,晒干了晾干了,再挑到十几里外的集市上去卖。收购干柴的老板欺负娘不识字,记数用“壹贰叁肆”。故意克扣柴的重量。娘气得不行,只有哭。她一边哭,一边暗暗发誓:以后就是典家什、当土地,也要供自己的孩子识字念书,不能当“睁眼瞎”。
(7)穷人的孩子当家早,理事早。哥哥和我小时念书用功,期中、期末总是每人摞着一叠奖状回家,这是娘最高兴的时候。但一到开学,娘就犯愁了。兄妹三人都念书,三双要钱的手都伸向娘。爹心眼儿实,只能靠卖力气挣钱,可那点微薄的收入仅够敷衍油盐酱醋。娘只有一个办法一一借!
(8)东家跑,西家串,鞋底磨穿了,嘴皮也磨破了。大清早出去借,往往半夜才能回来。好几次梦中醒来,我听见娘和爹的叹息声、交谈声,还有娘低低的抽泣声。娘为了凑齐兄妹三人的学费,好几天都吃不下饭,却从来没抱怨过半句——娘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个誓言。
(9)我读高二那年,家里已经穷得叮当响。欠了一屁股债不说,屋破偏逢连绵雨,娘在干活时又不慎扭伤了脚。赤脚医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医好娘的脚。由于没钱进医院,娘从此走起路来一瘸一瘸的。可娘粗活、重活照样干。那时,我在校寄宿。礼拜六,我回家拿伙食费,看娘的表情,我没忍心问。礼拜天,娘一太早就出去了,傍晚还没回来。我苦着脸,正打算返校时,远远地,我看见娘了——娘拄着一根竹竿,一瘸一拐地走回来了!长长的大路上,夕阳的余辉将娘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每走一步,娘都要咬一下嘴唇——娘分明疼啊!但娘为了省那五角钱车费,硬是咬着牙从十几里外的亲戚家一步一拐地走回来了!五角钱!就为了省五角钱给儿子作伙食费啊!
(10)我跑过去,扶着娘,看见娘的嘴唇已咬得裂开了一个大口子。娘从怀里掏出两张10元钞票,吃力地笑着说:“儿,总算借到了。天快黑了,快回学堂吧!”
(11)我拿着钱,无言地跪下了,泪水一点一滴地洒在钞票上。
(12)前几天,妹妹来信说,娘收到我在天安门前照的相片后,用一块新手绢小心地包着。几乎每天晚上她都要就着昏暗的灯光细细地瞅着,看的时候,总是一个人乐着。
(13)读着读着,泪水不由得又盈满了我的眼眶,我又想起了娘,想起为儿女苦了一辈子的娘……从文章整体看全文运用的记叙顺序是,从第(6)段到第(11)段用的是。
本文第2段画线句子“多挺一挺,咬咬牙”表现出母亲什么样的品质?她把这句话说给儿子听的用意是什么?
文章第(6)段画线的句子“她一边哭,一边暗暗发誓:以后就是典家什、当土地,也要供自己的孩子识字念书,不能当‘睁眼瞎”’,表现了娘什么品质?她最终要达到什么目的?
概括出本文主要选取了哪些材料来歌颂母亲,请用简洁的文字列举出来,并说明它们各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