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阅读是一种孤独 毕淑敏
①阅读的感觉难以比拟。
②它有些像吃。对于头脑来说,渴望阅读的时刻必定虚怀若谷。假如脑袋装得满满当当,不断溢出像香槟酒一样的泡沫,不论这泡沫是泛着金黄的铜彩还是热恋的粉红,都不益阅读,尤其是阅读名著。
③头脑需嗷嗷待哺,像荒原上觅食的狼。人愈是年轻的时候,愈是贪吃。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吃得渐渐地少了,但要求渐渐地精了。我们知道了什么于我们有益,什么于我们无补。我们不必像小的时候,总是把整碗面都吃光,才知道碗底下有没有卧着个鸡蛋。我们以为是碗欺骗了我们,其实是缺少经验。有许多长寿的人,你问他常吃什么食品,他们回答说,什么都吃,并无特殊的禁忌。但有许多他们只吃一口,就尖锐地判断出成色。我想老寿星的胃一定都是很坚强的,只有一个坚强的胃才能养活得了一个聪明的脑。读书也是一样,好的书,是人参燕窝熊掌,人生若不大快朵颐,岂不白在世上潇洒走过一回 ? 坏的书,是腐肉砒霜氰化物,浪费了时间贻误了生命。关于读什么书好的问题,要多听老年人的意见,他们是有经验的水手。也许在航道的选择上有趋于保守的看法,但他们对风暴的预测绝对准确。名著一般多是经过了许多年代的考验,是被大师们的智慧之磨研磨了无数遭的精品。读的时候,像烈火烹油的满汉全席,大为享乐。
④它有些像睡。我小的时候,当我忧愁,当我病痛,当我莫名其妙烦躁的时候,妈妈总是摸着我的头说:“去睡吧,睡一会儿就好了。”睡眠中真的蕴藏着奇妙的物质,起床的时候比躺下去时信心倍增。阅读是一种精神的按摩,在书页中你嗅得见悲剧的泪痕,摸得着戏剧的笑靥,可以看清智者额头的皱纹,不敢碰撞勇士鲜血淋淋的创口……当合上书的时候,你一下子苍老又顿时年轻。菲薄的纸页和人所共知的文字只是由于排列的不同,就使人的灵魂和它发生共振,为精神增添了新的钙质。当我们读完名著的最后一个字时,仿佛从酣然梦幻中醒来,重又生机盎然。
⑤它有些像搏斗。阅读的时候,我们不断同书的作者争辩,我们极力想寻出破绽,作者则千方百计地把读者柔软的思绪纳入他的模具。在这种智力的角斗中,我们往往败下阵来。但思维的力度却在争执中强硬了翅膀。在读名著时,我常常在看上一页的时候,揣测下一页的趋势。它们经常同我的想象相距甚远。这时候我会很高兴,知道自己碰上了武林中的高手。大师们的著作像某一流派掌门人的秘籍,记载着绝世的功法。细细研读,琢磨他们的一招一式,会在潜移默化中悟出不可言传的韵律。只是江湖上的口诀多藏之深山传之密室,每个学科大师们的真迹却是唾手可得。由于它们的廉价和平凡,人们常常忽略了它的价值。那是古往今来人类最智慧的大脑留给我们的结晶啊 ! 我一次次在先哲们辉煌的思辩与精湛的匠艺面前顶礼膜拜,我一次次在无与伦比的语言搭配下惊诧莫名……我战胜自己的怯懦不断地阅读它们,勇敢地从匍匐中站起。我知道大师们在高远的天际微笑着注视着后人,他们虽然灿烂但已经凝固。他们是秒表上固定了的记录,是一根不再升高的横杆。今人虽然暗淡,但我们年轻。作为阅读者,我们还处在生命不断蜕变中,蛹里可能飞出美丽的天鹅。在阅读中,我们被征服。我们在较量中蓬勃了自身,迸发出从未有过的力量。
⑥阅读是一种孤独,几个人共看一本书,那是在极小的时候争抢连环画。它同看电影看录像听音乐会是那样的不同。前者是一块巨大的生日蛋糕可以美味共享,后者只是孤灯下的一盏清茶,只可独啜,倾听一个遥远的灵魂对你一个人的窃窃私语。他在不同的时间对不同的人说过同样的话,但你此刻只感觉到他在为你而歌唱。如果你不听,他也不会恼,只会无声地从书页里渗出悲悯的叹息。你“啪”地合上书,就把一代先哲幽禁在里面。但你忍不住又要打开它,穿越历史的灰尘同他对话。
⑦阅读名著不可以在太快乐的时光。人们在幸福的时候往往读不进书。快乐是一团粉红色的烟雾,易使我们的眼睛近视。名著里很少恭维幸运的话语,它们更多是苦难之蚌分泌的珍珠。阅读名著也不可在太富裕的时刻。阅读其实是思索的体操,富裕的膏脂太多时,脑子转动就慢了。名著多半是智者饿着肚子时写成的,过饱者是不大读得懂饥饿的文字的。真正的阅读,也可以发生在喧嚣的人海,也可以坐落在冷峻的沙漠。可以在灯红酒绿的闹市,也可在月影婆娑的海岛。无论周围有多少双眼睛,无论分贝达到怎样的嘈杂。真正的阅读注定孤独,那是一颗心灵对另一颗心灵的撞击,那是已经成仙的老爷爷特为你讲的故事。文章第④段中,“当合上书的时候,你一下子苍老又顿时年轻”。 “苍老”和“年轻”是什么意思?请加以解释。( 4 分)
苍老: 年轻: 作者把阅读的感觉比作“吃”“睡”“搏斗”,其作用是什么? 请分两点概述。(6分)
为什么说“阅读是一种孤独”?请分三点概述。
结合全文内容看,读书有什么要旨?请你作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共9分,每小题3分)
我们的宇宙外面是什么
在宇宙学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常数、叫做宇宙学常数。这个常数在我们的宇宙中起着一种斥力的作用,使得我们的宇宙加速膨胀。20世纪80年代末,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理论物理学温伯格指出,如果宇宙学常数显著地大于它现在所具有的数值,那么它的排斥作用就会过于巨大,以致万有引力根本不可能把物质吸引到一起形成恒星和星系。
据此,一些科学家提出了所谓“人择原理”。也就是说,我们的宇宙为什么是这个样子,那是因为它必须是这个样子,生命才有可能产生,人类才有可能存在。或者说,一些物理常数的数值为什么必须那么大,那是因为只有当它们的数值等于那么大的时候才会有人类存在。
“人择原理”是当代物理学中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之一。大多数物理学家认为,在我们的宇宙中,自然规律之所以是这个样子,应该有着某种跟人类存在毫无关系的深层原因。“人择原理”最激烈的反对者说,这个原理是不科学的,它起着帮助“创世论”的作用,意味着有某个类似于上帝的设计者为最后创造出生命和人类,对即将通过大爆炸生成的宇宙作了细致的调节。
但是,另一些物理学家则为“人择原理”另有蹊径。他们认为我们的宇宙只不过是许多可能存在着的宇 宙中的一个。事实上,许多物理学家和宇宙学家已经开始相信我们的宇宙不是独一无二的,而是许许多多宇宙中的一个。按照这种“多重宇宙”思想,有无数不同的宇宙和无数可能的自然规律。它们并非都能生成恒星和星系。即使恒星和星系能够生成,它们那里的不同的自然规律也不一定会让恒星制造出那些对于生命来说至关重要的元素。
当然,按照多重宇宙观点,我们的宇宙就不是唯一复杂到足以支持有意识的生命存在的宇宙。英国天文学家里斯认为,在多重宇宙中,数量众多的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宇宙构成了一个巨大的“海洋”,在这个“海洋”中可能散布着一些“岛屿”,这些“岛屿”被称为“可居住宇宙”。在各个可居住宇宙中,物理常数的数值仅仅略微有些不同,都在允许生命存在的范围之内。我们的宇宙应该是一个普通的可居住宇宙,并无特别之处。
多重宇宙使得“人择原理”成为一种概率原理,从而具有了科学依据。有一种能够把量子力学和广义相对论调和在一起的新理论,叫做弦论。这种理论主张一切物质都由极其细小的弦组成,这些弦具有一定的能量,在十维的时空中进行振动。弦论所描述的宇宙远不止一个,可达10500个。这是一个我们无法想像的巨大的数字。在这么多的宇宙之中,每个宇宙都有不同的物理特性,可居住宇宙的出现即使只有极其微小的频率,它的绝对数量也必定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
诚然,弦论是一种尚未被实验和观测证实的理论。可是,且不说弦论,实际上里斯走得比这更远。他认为,在那些可居住宇宙的“岛屿”上,确定基本物理学和宇宙学状况的物理常数也许可以与我们的宇宙有很大差别。例如,它们或许有更重的电子,或许由一次较冷的大爆炸演化而来,或许光会以较低的速度传播,或许万有引力会更强大。如果真是这样,那可居住宇宙出现的概率就大多了,但它们相互之间的差别也就十分巨大。
(节选自王家骥《别样宇宙花亦红》,略有改动。) 从原文看,下列对“人择原理”有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择原理”是一种以物理学为依据试图解释我们的宇宙生命诞生原因的理论。 |
B.“人择原理”认为我们的宇宙的自然规律与生命产生、人类存在之间有必然关系。 |
C.“人择原理”符合多重宇宙理论观点,是用以解释可居住宇宙的普遍适用的原理。 |
D.“人择原理”受到指责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它很容易被持“创世论”观点的人利用。 |
从原文看,下列对“实际上里斯走得比这更远”这句话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里斯发展了一种能够把量子力学和广义相对论调和在一起的弦论。 |
B.里斯接受了多重宇宙观点并通过实验和观测创建了新的理论体系。 |
C.里斯已为“人择原理”和可居住宇宙找到了更多的物理常数的证据。 |
D.里斯认为物理常数与生命产生之间的关系未必局限于已有的认识。 |
依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虽然科学家都以我们的宇宙为参照来推求其他可居住宇宙的存在,但结论不尽相同。 |
B.尽管“人择原理”受到了普遍的质疑,但是它对促进弦论的发展却起到了较大的作用。 |
C.即使真正弄清了生命产生与物理常数的关系,也未必能准确描述可居住宇宙的数量。 |
D.虽然科学家对多重宇宙和可居住宇宙的认识不尽相同,但他们的认识正在逐步深入。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雨韵
从维熙
进入生命的夕阳黄昏,才理解了“雨”这个简单的汉字,包容着人生四季。
按照化学的分子式来解读雨,是H2O的气体,在天空合成为水,然后返还到地面上来的物质。它在不同季节,有着变形的本能;春雨悄然无声,充满了孩子的稚嫩和温柔,像刚刚出生不久的婴儿那般,形象上有点腼腆;夏雨滂沱,象征着旺盛的生命力量,就如同一个人从童年进入青年时期,显示出无与伦比的阳刚气势;秋天的雨声,欢乐的音符里掺杂进一些忧伤的咏叹,淅淅沥沥不绝于耳,除去让人看见果实的成熟,感到收获的喜悦之外,还容易让人联想起《红楼梦》里的黛玉悲秋,这是人与自然同时走向成熟的标志;到了冬天,雨的体形变为片片白雪,与老人的银发一色,这寓意人已经走到了生命暮年。
步入老年,我更加喜欢雨了,尤其偏爱在雨天散步。我惬意地打着一把雨伞,在雨中踽踽而行时,倾听着人生四季中的各种音韵旋律;少年时无拘无束的童真,青年时的学海苦渡,中年时在“老君炉”中之修炼,花甲之后的心若静水……在雨中回眸人生的苦乐酸甜,与在书斋中伏案回忆往事,是迥然不同的两种境界。后者,因为缺少了雨作衬托,如同人生戏剧少了背景;把记忆带到雨中来燃烧,不仅可以升华记忆的色彩,雨在此刻还能转化为助燃之剂,让记忆铭刻上雷鸣与电闪的音韵,成为浪漫的抒情和感伤的咏叹。
记得在一个雨天,我看见一个老者领着一个娃儿——身后还有一条小狗,一起来到公园的湖边。那条小狗对于雨天出游,表现出了无限惊喜,它一会儿蹿到老人和娃儿前面,一会儿又溜到一老一小身后。但是那个男娃儿,与那条小狗的欢快相反——虽然老人为他打着雨伞,他仿佛仍然无法走入雨的梦幻之中。
老人说:“你看那荷叶上的水珠儿,多好看!”孩子仍然撅着他那张小嘴,向湖里也斜了一眼,但无动于衷。孩子似乎并不喜欢雨中的静物世界,他在百般无聊之际,把那条小狗招呼到脚下,喊了“一、二、三”之后,在雨中与那条小狗开始了赛跑。另一位老人对这位老人说:“孩子难得有在雨中撒欢的时机,这会写进他的生命记忆,到你我的年纪都忘却不了。多好!”果不其然,待那娃儿与狗环湖赛跑回来,虽然人和狗都像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但那个男娃和那条狗,一个开心地笑个不住,一个欢喜的对天狂吠起来……那老人阴沉的脸,终于渐渐还阳了,终于最后与孩子笑在了一起。多好!这真是一幅难觅的雨中写意画面。
雨丝,从其造形上看去,像是连接了天和地之间的条条琴弦;每个雨滴,是在琴弦上跳跃着的音符;天空和大地,是它演出的无边无垠的舞台;它演出的,是人世间无与伦比的大自然的美丽的乐章。根据文意,四季之雨分别象征了人生哪几个阶段?为什么说“秋天的雨声,欢乐的音符里掺杂进一些忧伤的咏叹”?
答: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把记忆带到雨中来燃烧。
答:
(2)他仿佛仍然无法走入雨的梦幻之中。
答:文中“老人和娃儿”在雨天各有什么不同的意趣?老人为什么“最后与孩子”笑在了一起?
答:怎样理解“雨韵”的内涵?文章依次用了哪些表达方式来呈现“雨韵”这一主旨的?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1951年2月,爱因斯坦到美国波士顿的麻州综合医院接受最新的脑电图仪(EEG)检验。研究人员测出他的脑电图(俗名“脑波”)背景值之后,就请他思考科学问题,让仪器描绘出他大脑的活动模式。爱因斯坦在心里解一元二次方程式,仪器指针就剧烈地上下震荡,研究人员正在赞叹自己竟然有幸目睹绝世天才脑子的活动情形,指针忽地平静下来。研究人员立即上前问他正在想什么,仪器居然测不到。爱因斯坦回答道,他听见了雨声,才想起雨鞋套忘在家里了。
1955年4月18日凌晨1:15,爱因斯坦在普林斯顿医院撒手人寰,病理科主任哈维医师进行验尸,爱因斯坦的好友兼遗嘱执行人内森取得了爱因斯坦长子汉斯的同意,将爱因斯坦的脑子取出,留给科学界做研究。
根据哈维的记录,爱因斯坦的脑子重1230公克,低于男人的平均值。哈维简单地测量了这个脑子后,除了拍照存真,还请了一位画家为它做素描。然后,他将整个脑子切成240块,每一块的位置都有详细记录。最后,他找上宾州大学一位他信任的实验室技师,进一步处理那些脑块,并选择代表脑子各个部位的脑块,制作一组切片,固定在供显微镜观察的玻璃片上。
于是爱因斯坦的大脑分别装进了10个储存组织学切片的盒子里,以及两个大玻璃瓶中。哈维将切片分送给他认识或信任的研究人员。
直到1985年,第一篇爱因斯坦大脑的研究报告才问世,由美国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的神经科学家戴蒙教授领衔。她的团队检验了四块爱因斯坦大脑的皮质,分别代表左右前额叶上段与顶叶下段,以另外11人做对照组。
他们发现,爱因斯坦的左顶叶,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的比例小于常人。神经胶细胞是神经元的支援细胞。根据过去的研究,哺乳类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从小鼠到人有逐步降低的趋势,有些学者因而推测,神经元执行的功能越复杂,越需要神经胶细胞的支持。也就是说,在哺乳类中,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可当作反映智力的量表。
此外,从神经解剖学来说,顶叶下段皮质是听觉、视觉、触觉信息汇聚之处,我们又有神经心理学病例,显示顶叶下段受伤后,病人就无法进行复杂的思考,阅读、写字、计算能力都受损。作者再从爱因斯坦的夫子自道,推论他的思考模式基本上反映了顶叶下段皮质的功能,因此爱因斯坦的革命性成就,与这个组织学发现有因果关联了。
第二篇研究论文发表于1996年,作者是阿拉巴马大学柏名顿分校神经学助理教授安德森。他发现,爱因斯坦的右前额叶皮质(运动区)比对照组薄,可是皮质中的神经元数量与对照组无异。换言之,爱因斯坦的大脑皮质中,神经元密度较高。安德森医师推论,这表示爱因斯坦大脑皮质神经元有较佳的传讯效率,因而可以解释爱因斯坦的超卓天才。
最幸运的研究者是加拿大汉米尔顿麦克马斯特大学的维特森博士。虽然哈维只给了她19块爱因斯坦的大脑,可是哈维在切开大脑之前拍摄的照片与记录,也借给了她。因此她得以研究爱因斯坦大脑的整体形态。
维特森指出,爱因斯坦大脑的顶叶异常发达,在形态上也有特异之处,例如侧脑裂并不明显,特别是左半球。因此顶叶下段皮质中的神经元易于相互联系,我们的视觉——空间认知、数学思考、运动知觉,极端依赖大脑顶叶下段皮质,爱因斯坦在这些认知域中表现的超卓智力也许与他顶叶下段不寻常的形态有关。
1999年,这篇论文在知名的国际学术期刊《柳叶刀》发表,维特森一夕成名,成为各大媒体竞相报道的对象。
(摘自《参考消息》,略有改动)对文中画线句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小,反映出智力水平低。 |
B.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大,反映出智力水平低。 |
C.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小,反映出智力水平高。 |
D.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大,反映出智力水平高。 |
下列不属于爱因斯坦“天才脑子”的一项是()
A.爱因斯坦的脑子重量低于男人的平均值。高#考¥资@源 网 |
B.爱因斯坦的左顶叶,神经元与神经细胞比例小于常人。 |
C.爱因斯坦顶叶异常发达,其下断皮质功能正常。 |
D.爱因斯坦神经元密度较高,有较好的传讯功能。 |
下列说法与原文意思不相符的一项是()
A.哈维主任最先为爱因斯坦验尸,并为其称脑重、拍照片、请人做素描、制作切片等。 |
B.戴蒙教授及其团队研究发现,爱因斯坦的左顶叶,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的比例小于常人。 |
C.安德森教授发现,爱因斯坦的大脑皮质中,神经元密度较高。 |
D.维特森教授发现,爱因斯坦在认知域中表现的超卓智力与他顶叶下段不寻常的形态有关。 |
地球上的王家庄
队长把鸭子统统交给了我。每天天一亮我就要来放鸭子。我把鸭子赶到河里,再沿河赶到乌金荡。乌金荡是一个好地方,水底下长满了水韭菜。水下的世界是鸭子的天堂,它们的屁股对着天,脖子伸得很长,在水的下面狼吞虎咽。为什么鸭子要长一只长长的脖子?原因就在这里。鱼就没有脖子,螃蟹没有,虾也没有。我已经八周岁了。按理说我应当坐在教室里,听老师们讲刘胡兰的故事、雷锋的故事,可是我不能。我们公社有规定,孩子们十岁上学,十五岁毕业,一毕业就是一个壮劳力。
那些日子父亲突然迷上宇宙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喜欢黑咕隆咚地和那些远方的星星们呆在一起。父亲站在田埂上,一手拿着手电,一手拿着那本从县城里带回来的《宇宙里有些什么》。父亲的举动充满了神秘性,他的行动使我相信,宇宙只存在于夜间。父亲的眼睛在夜里睁得很大,白天蔫得很,偶尔睁大了也是白的多,黑的少。
父亲从县城还带回了一张《世界地图》。这张《世界地图》在王家庄闹起了相当大的动静。吃过晚饭之后,我的家里挤满了人,主要是年轻人,一起看世界来了。这张《世界地图》验证了我们对这个世界的基本认识:世界是沿着“中国”这个中心辐射开去的,由此派生出七个大洲,四个大洋。《世界地图》同时修正了我们关于世界的一个错误看法。王家庄的人们一直认为,世界是以王家庄作为中心,朝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纵情延伸。现在看起来不对。世界的开阔程度远远超出了我们的预知,也不呈正方,而是椭圆形的。
看完了地图,我们来到了大队部的门口开始讨论。地图上什么都有,甚至连美帝、苏修都有,为什么反而没有我们王家庄?王家庄所有的人都知道王家庄在哪儿,地图它凭什么忽视了我们?这个问题我们完全有必要向大队的党支部反映一下。世界一定有一个基础,这个是肯定的。可它在哪里呢?如果支撑我们的那个东西没有了,我们会掉到什么地方去?这个问题吸引了所有的人。人们聚拢在一起,显然,开始担忧了。
王爱国又提出了一个更令人害怕的问题,如果我们出门,一直往前走,一定会走到世界的尽头,白天还好,万一是夜里,一脚下去,我们肯定会掉进无底的深渊。我们只能不停地坠落,一直坠落,永远坠落。王爱国的话深深吸引了我们,我们感受无边的恐惧,我们几个小的紧紧地挨在一起。但是,王爱贫马上说,地图上清清楚楚,世界的左边是大西洋,右边也是大西洋,我们怎么能走到大西洋里去呢?
听了他的话我们都松了一口气,同时心存感激。然而,王爱国立即反驳说,假如我们坐的是船呢?王爱国的话又把我们甩进了无底的深渊。就在这个最紧要的关头,还是王爱贫挺身而出了。“如果船掉下去了,那么满世界的水都淌到了哪里?”我们看了看身后的鲤鱼河。水依然在河里,我们看到了希望,心安理得。
但是,我还是不放心,我要在父亲那里找到安全,找到答案。父亲站在田埂上,一手拿着书,一手拿着手电,仰着头。我说:“王家庄到底在哪儿?”父亲说:“我们在地球上。地球也是宇宙里的一颗星。”我从父亲的手上接过手电,到处照,到处找。星光灿烂,我急了,说:“地球在哪里?”父亲说:“地球是不能用眼睛去找的,要用你的脚。”父亲对着漆黑的四周看了几眼,用手掸了掸身边的萤火虫,犹豫了半天,说:“我们不说地球上的事。”我把手电塞到父亲的手上,掉头就走。走到很远的地方,对着父亲的方向我大骂了一声:“都说你是神经病!”
我坐在小舢板上,鸭子围绕在我的四周,我要带着我的鸭子,一起到世界的边缘走一走,看一看。我把鸭子赶出乌金荡,来到了大纵湖。大纵湖一望无际,我坚信,穿过大纵湖,只要再越过太平洋,我就可以抵达大西洋了。我没有能够穿越大纵湖。事实上,进入大纵湖不久我就彻底迷失了方向。我是第二天上午被两位社员用另外一条小舢板拖回来的。鸭子没有了,这一次不成功的探险损失惨重,队长提起我的耳朵,把我拽到了大队部。大队书记在那儿,父亲也在那儿。父亲无比谦卑,正在给所有的人敬烟,给所有的人点烟。父亲一看见我立即走了上来,厉声问:“鸭子呢?”我用力睁开眼,说:“掉下去了。”“掉到哪里去了?”我说:“掉下去了,还在往下掉。”父亲仔细望着我,摸了摸我的脑门。掴了我一个大嘴巴,告诉大队支书说我有神经病。
“神经病”从此成了我的名字。我非常高兴。它至少说明了一点,我八岁的那一年就和我的父亲平起平坐了。
(选自《上海文学》,2002年第1期,有删节)概括小说中父亲这一人物形象的特点。(6分)
作者为什么用较多的笔墨写青年们在大队部门口展开讨论这一情节?简要分析。(6分)
怎样理解“地球是不能用眼睛去找的,要用你的脚”这句话?(4分)
这篇小说意蕴丰富,给人多方面的启迪。请结合作品,对下面问题进行探究
(1)我为什么骂父亲是“神经病”?“神经病”成了我的名字,我为什么高兴?
(2)抛开小说中“文革”特定的历史背景,谈谈这篇小说在今天给你带来什么启示。
(围绕某一方面谈即可)(2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亦雅亦俗汪曾祺黄 波
买到汪曾祺的两本小书,都是山东画报出版社在汪氏逝世后出版的,一为《文与画》,收录其关于国画的文字,并配有他自作的画;二为《五味》,均为谈吃的美文。其实汪氏小说集散文集舍中均有购藏,这次再度解囊,实在是这两本小书装帧精致,开本小巧,也便于把玩。在开始回暖的阳光下,不带任何功利目的地随便翻翻,我突然想起,汪先生的诞辰(3月5日)就要到了。
我不懂文学,当代作家作品寓目者极少,而汪曾祺是这极少数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可是说到喜欢的理由,一时又无从置答。喜欢其文字的清和雅?喜欢他于文字中透露的那种仿佛不经意的淡淡的情致?……好像是,又好像不完全是。这回重读的汪曾祺作品,均非其专攻所在,不过是其创作之余事,居然对上面这个连自己也茫然的问题若有所悟。
汪曾祺谈吃,一点儿也不气派。拌菠菜、干丝、豆汁儿、芸豆……都是家常物什。他自己婉辞“美食家”的桂冠时,即以此为谦谢的理由,说:“大菜,我做不了。我到海南岛去,东道主送了我好些鱼翅,我放在那里一直没有动,因为不知道怎么做。”不喜“大菜”,只好“小菜”,这本系文人故习,犹如作诗不能露出富贵气一样。著有《随园食单》的清代诗人袁枚在一封书信中就说:“饮食之道不可以随众,尤不可以务名。燕窝、海参,虚名之士也,盗他味以为己味。”他讥讽为世人所艳称的“燕窝、海参”为“虚名之士”,正和汪曾祺把“鱼翅”轻轻抛在一边如出一辙。不过,文人的这种习性也要拿捏得恰到好处才行,否则,过犹不及,容易显出几分矫饰的味道,像袁枚就多少有一点,因为我们很难想象,时不时要在显贵府上打秋风的他,会一心把那张馋嘴放在家常小菜上。而汪曾祺不同,他一下笔,我们就知道,这些小东西,他是真喜欢。饮食一道,汪曾祺嗜好从选料、收拾到调配、下厨,都不假手外人,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享受到的不仅是食之味,更是食之趣,而他通过那些淡淡的文字,又把这种趣味传递给了我们。所以,简直没有资格上餐桌的拌萝卜丝,在他手里和眼里竟是这般精致,“小红水萝卜,南方叫‘杨花萝卜’,因为是杨花飘时上市的。洗净,去根须,不可去皮。斜切成薄片,再切为细丝,愈细愈好。加少糖,略腌,即可装盘,轻红嫩白,颜色可爱。”黄瓜皮在他那里也是下酒的佳品,“黄瓜切成寸断,用水果刀从外至内旋成薄条,如带,成卷。……扦瓜皮极脆,嚼之有声,诸味均透,仍有瓜香。此法得之海拉尔一曾治过国宴的厨师。一盘瓜皮,所费不过四五角钱耳。”“嚼之有声”四字真是妙极!世间老饕甚多,不知道有多少还会于大快朵颐中细品那一记脆声?
汪曾祺作画,他自己说“无师法”,只是“瞎抹”,也许近于事实,因为他原无意在画家中争一席地。汪氏之画是真正的“写意”,略有一点构思,便信手挥洒,不过事经营,不刻意求工,逸笔草草,以抒其意。这也不算稀奇,大体还是传统文人画的路子。值得注意的,是其入画的对象,大蒜,红萝卜,扁豆花,盘中的一尾鱼,完全的生活化平民化。齐白石的画,间有乡野小品,但像汪曾祺这样主要地、大规模地以日常物事入画,似不多见。
汪曾祺文与人的风格还是他自己的文字说得最为到位。“做菜的乐趣第一是买菜,我做菜都是自己去买的。……我不爱逛商店,爱逛菜市。看看那些碧绿生青、新鲜水灵的瓜菜,令人感到生之喜悦。”有不喜欢汪曾祺的人讥讽他像遗老,可谁曾见过“爱逛菜市”、在买菜中体味“生之喜悦”的遗老?是的,汪曾祺雅,但他更是俗的,他对世俗生活的热爱,装是装不出来的。
汪曾祺让我想起两个古代文人,就是陶渊明和苏东坡。他们身上的一个共同点,我以为可用一句话概括,即“士大夫的趣味,平民的情怀”。陶、苏的风雅自不消说得,而同时他们与世俗的亲近也是真诚的。邻居杀只鸡邀陶渊明同享,他会乐不可支地写一首赴席的好诗;坡翁街头听人谈鬼,说咱们姑妄谈之姑妄听之。这样的文人,既耿介清高,又让我辈平民可亲可感。汪曾祺继承的,正是陶渊明和苏东坡的余韵。我们看他的小说和散文,抒情节制,也不刻画大奸大恶,更不以污秽的东西入文,其矜持颇近于传统美学所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是典型的士大夫的审美趣味,而现在我们通过《文与画》和《五味》所看到的,则是一个世俗化、平民化的汪曾祺。“士大夫的趣味,平民的情怀”,这可说是中国文人的一种很好的传统。但时至今日,我们不得不想一想,应该如何使这样的传统不致消失了。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者买到汪曾祺的两本小书,一为《文与画》,二为《五味》。原因是二者均为谈吃的美文,同时是这两本小书装帧精致,开本小巧,也便于把玩。 |
B.作者喜欢汪曾祺是缘于他文与人的风格:其文字清新,且透露出那种仿佛不经意的淡淡的情致;其人雅,但更是俗——真正热爱世俗生活。 |
C.汪曾祺喜欢从菜市选料如萝卜、黄瓜、鱼翅类,一直到调配、下厨的全过程都独自完成,从中享受做菜的趣味和菜的滋味。 |
D.汪曾祺自称作画“无师法”,只是“瞎抹”,但从他画的对象和“写意”的风格来看,他的画是雅致的,其创意似不多见 。 |
E.汪曾祺为文,体现出传统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审美趣味,其选材不写大奸大恶、污秽之物,抒情节制,而让平民可亲可感。汪氏如陶渊明、苏轼一样有“士大夫的趣味,平民的情怀”。请你结合文意谈谈对“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理解。
文章将汪曾祺与袁枚比,又将汪曾祺与陶渊明和苏轼比,试说说这两处对比的异同
文章着重写“谈吃,一点儿也不气派”,“作画,只是‘瞎抹’”皆属俗事,而文题是“亦俗亦雅”,结合原文,探究作者对“俗”、“雅”的处理是否得当,并谈谈你对“俗”、“雅”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