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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自我”
纪伯伦
一个雨夜,赛艾姆坐在书房的书架前,开始翻阅起旧书。他叼着支土耳其大雪茄,厚厚的嘴唇不时喷涌出一阵烟雾。柏拉图记录的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关于“认识自我”的一段对话引起了赛艾姆的注意……赛艾姆掩卷深思,心中油然漾起一种对东西方哲人圣贤敬佩的感情。
“认识你自己。”他嘟囔着苏格拉底这句名言,猛地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展开双臂大声叹道,“对!我必须要认识自我,洞察自己那秘密的心灵,这样我就抛脱了一切疑惧和不安,从我物质的人中找出我精神的人,从我血与肉的具体存在中找出我的抽象实质,这就是生命赋予我的至高无上的神圣使命!”赛艾姆像害了场热病,眼中闪烁着酷爱“认识自我”的狂热光芒。
他踱到邻屋,像座塑像一样伫立在穿衣镜前,凝视着镜子里鬼一般可怕的自我,并默默地估量着自己的头形、面庞、躯干和四肢。
赛艾姆的这种塑像神态持续了半小时,空灵缥缈的“认识自我”,仿佛给他灌注了一套足以揭示自我灵魂秘密的奇异、升华了的思想,并使他心里充满了理性之光。他平静地启动双唇,自言自语地说:“嗯!从身材上看,我是矮小的,但拿破仑、维克多·雨果两位不也是这般吗?我的前额不宽,天庭欠圆,可苏格拉底和斯宾诺莎也是如此;我承认我是秃顶,这并不寒碜,因为有大名鼎鼎的莎士比亚与我为伴;我的鹰鼻弯长,如同伏尔泰和乔治·华盛顿的一样;我的双眼凹陷,使徒保罗和哲人尼采亦是这般;我那肥厚嘴唇足以同路易十四媲美,而我那粗胖的脖子堪与汉尼拔和马克·安东尼齐肩。
“不错,我的身体是有缺陷,但要注意,这是伟大的思想家们的共同特点。更奇怪的是,我与巴尔扎克一样,阅读写作时,咖啡壶一定要放在身旁;我同托尔斯泰一样,愿意与粗俗的民众交际攀谈;有时我三四天不洗手脸,贝多芬、惠特曼亦有这一习惯;我的嗜酒如命,足令马娄和诺亚自愧弗如;我的饕餮般暴食暴饮使巴夏酋长和亚力山大王也要大出冷汗。”
又沉默了片刻,赛艾姆用肮脏的指尖点了点脑门,继续发言:“这就是我!这就是我的实在。我拥有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的伟人们的种种品质。一位拥有这么多伟大品质的青年是一定能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的。
“睿智的实质是认识自我。伟人们把宇宙的这一伟大思想根植于我心灵深处,并激励我开始去干伟大的工作。从诺亚到苏格拉底,从薄伽丘到雪莱,我伴随着伟人们一起度过了历史的风风雨雨。我不知道我会以什么样的伟大行动开始,不过一个兼备在白昼的劳作和夜晚的幻梦中所形成的神秘自我和真正本性的人,无疑是可以开创伟业的……是的,我已经认识了自己,而神灵也已洞鉴了我。啊!我的灵魂万岁!自我万岁!愿天长地久,诸事如愿!”
赛艾姆在屋里踱来踱去,他那丑陋的脸上荡漾着欢乐的光泽,嘴里不时发出一阵像猫啃骨头时的欢快叫声。他反复吟哦着阿比·阿拉的一段诗文:尽管我是这个时代的晚辈,创业祖先的未竟之业,总会历史地压在我的肩背。
过了一会儿,我们的这位赛艾姆穿着他那肮脏的衣服倒卧在乱七八糟的床上,进入了鼾声如雷的梦乡。
请简要概括赛艾姆“认识自我”的过程。
                                                                      
回答下列问题。
(1)请根据原文简要描述赛艾姆外貌的具体特征。
                                                                    
                                                                    
(2)这一外貌特征是怎样呈现出来的?请简要分析。
                                                                     
                                                                    
文中成功地运用了寓庄于谐的艺术手法,请简要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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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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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一生为故国招魂的史学大师
钱穆(1895-1990),江苏无锡人,一代国学大师。钱穆读书治学始终充满一种理想和激情,一种民族情怀。钱穆的学生、著名学者余英时曾说:“他给人的第一个印象,是个子不高,但神定气足,尤其是双目炯炯,好像把你的心都照亮了。”当时,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傅斯年认为史学就是史料学,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作艺术的建设,不是做疏通的事业。这种思想在历史学界有很大影响,并得到政府支持。但是钱穆却坚持自己的理想,做贯通的历史。他在北京大学争取到一人把一门通史课讲完,其目的就是要说明历史应该是能融会贯通的,而不仅仅是考证史料,更重要的是他要说明中国历史是有其独特的规律和模式的,教师的任务就是让学生掌握它并对它保持信念。通过多次备课和讲授,钱穆终于将上自太古,下至清末贯通起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钱穆的民族情怀也贯穿在平时的生活中,在他初入北平,进燕京大学讲课时,就对校方用英文字母给教学楼命名表示不满,在他的提议下,燕京大学把外国名字均改为中国名字,也有了以钱穆名字命名的穆楼。据说,今天北京大学校园内的未名湖,也是钱穆命名的。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钱穆随学校南迁。学校与清华大学、南开大学联合组建西南联合大学。生活一度非常艰苦,钱穆曾和吴宓、闻一多、沈有鼎四人合住一屋。在西南联合大学,钱穆继续讲授中国通史课程,局面更胜以前。著名历史学家、后来曾师从钱穆的严耕望讲述当时盛况:“校外旁听者争坐满室,先生上讲坛,须登学生课桌,踏桌而过。”也是在这里,钱穆开始手不停挥地编写《国史大纲》,因为正值抗战期间,钱穆笔间感情更加充沛。《国史大纲》跨越了几千年的风雨,不断重演着外族人入侵与被同化的历史、中国人在面对外来挑战时所表现出的气节与智能……在一个西方世界占据优势,中国正在跌落自信的谷底时,钱穆希望中国人对于自己的历史保持着“温情与敬意”,该书一经出版发行,就成为全国大学的教科书,风行至今。抗战胜利,北大复校,傅斯年主持校务,钱穆没有得到聘书,于是闭门著书立说。
1949年,钱穆经由广州去了香港,离开大陆,此后再也没有机会回归故土。
当时的香港成了一个大的流亡场,各色人物从大陆逃亡香港,其中也有无数流亡学生。这些流亡学生,就像在大海上四处飘泊,前途渺茫,失去了精神依托。在这种情况下,钱穆放弃了较为闲适的教书生活,在极为艰苦的情况下创建新亚书院,为内地流亡学生提供一个学习工作的场所。严耕望后来感叹,钱穆此时正是学养成熟而精力未衰的阶段,正当更有高度发挥,却因时局动荡,被迫到香港办学,十余年间耗尽心力,对于学术界是一项不可弥补的损失,但是,对于当时的学生,却有了精神的依归,更是为中华传统的存亡续绝,钱穆回忆新亚书院初创办时,“彼辈皆不能交学费,更有在学校天台上露宿,及蜷卧三、四楼之楼梯上者。予于晚间八九点返校,楼梯上早已不通行,需多次脚踏铺被而过”。在这时代巨变的无可奈何中,钱穆是要努力去培养传递文化的薪火。新亚书院是当时香港唯一不牟利的学校,许多老师来此授课,纯粹都是尽义务。学校还在每周末设公开学术讲座,吸引校外人士来听讲。
新亚书院位于香港著名的贫民区,条件十分艰苦。钱穆只有两间小屋,一间居住,一间办公。办公室给余英时的印象是“一张长桌子已占满了全部空间”。支撑着他的,是中国传统精神。余英时回忆,在一个炎热、潮湿的夏天,他发现钱穆正躺在地板上,病了。
钱穆叫余英时去买二十四史给他读,仿佛这足以驱逐其所有的痛苦。钱穆亲自给新亚书院写了校歌:“……乱离中,流浪里,饿我体肤劳我精。艰险我奋进,困乏我多情。千斤担子两肩挑,趁青春,结队向前行。珍重珍重,这是我新亚精神。”新亚书院最终成为20世纪后半叶中国教育的奇迹之一。而钱穆从香港到了台北,他再未回到大陆。1990年8月30日,钱穆在台北寓所辞世,享年96岁,身后留下一千四百万言的著作。1992年,家人将钱穆骨灰散入茫茫太湖,以示其魂兮归来。
2009年8月8日,国学大师钱穆、傅斯年墨宝在香港拍卖。其中钱穆的信札,用行书写就,字体飘逸、秀雅。信中钱穆写道,“今日之国运,吾侪从事学术教育工作者皆不得辞其咎”。短短一句话,可见一代国学大师“以天下为己任”的胸襟。
(摘编自任士英主编《20世纪国学大师档案》)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在严耕望看来,钱穆创建新亚书院时正是学养成熟阶段,如果把精力用在学术上,会收效更大,但终因创业耗尽心力而十余年无学术成果。
B.作为一代国学大师,钱穆有着非比寻常的治学精神和民族情怀,他秉承了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经世救国的抱负,一生为国学复兴鞠躬尽瘁。
C.北大复校后,在傅斯年主持校务的情况下,钱穆没有得到聘书,所以他在1949年离开大陆由广州去香港,这也是钱、傅二人观点不同所致。
D.在20世纪三十年代,钱穆著书立说,主张国人要对国史有一种“温情与敬意”,就是希望国人能够对自己祖先的历史有一种深厚的情感,尊重自己的传统。

E.文章引用钱穆的学生、著名学者余英时的话“好像把你的心都照亮了”,说明钱穆先生是一位善于理解学生、把学生作为知己的好老师。
第二段中,作者引用严耕望对钱穆在西南联大讲课盛况的描述,具有怎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钱穆在香港创建新亚书院,新亚书院的创立具有怎样的意义?请简要分析。
文章题目为“一生为故国招魂”,老一代知识分子钱穆先生的故国情怀给了你什么样的启示?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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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玫瑰
[美]艾尔·科丹
有一段时间,每星期六的晚上詹姆斯都要给卡洛琳·威尔弗小姐送去一朵玫瑰。无论刮风下雨,都会送达。
那朵玫瑰总是花店里最好的一朵。每个周六晚上,詹姆斯从店主奥森老爹的手里接过包装好的玫瑰,就跳上自行车,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把它送到卡洛琳小姐的手上。
詹姆斯是一个13岁的男孩,每天放学后和节假日都会到奥森老爹的花店替他送花。然而,从第一次给卡洛琳小姐送玫瑰花开始,他就觉得这事儿有点奇怪。“老爹,我想您忘记放送花人的名片了。”当时,他这样说道。
奥森老爹盯着詹姆斯说道:“没有名片,小伙子。而且,送花人要求保密。所以,你不要对任何人说起这事。”
詹姆斯对奥森老爹的话虽然感到很纳闷,但有人给卡洛琳小姐送花,他还是感到很高兴,因为全镇的人都可怜她。大家都知道她被人抛弃了。
卡洛琳小姐与杰弗里·班尼已订婚多年。杰弗里在大城市某医学院读书很多年,她在家一心一意等着他。然而,杰弗里毕业后,却和他的同学克里斯汀·马洛结了婚。詹姆斯见过克里斯汀,的确很漂亮。
其实,卡洛琳小姐长得也不丑。然而被杰弗里抛弃后,她就足不出户。她不再参加那些她喜欢的活动,甚至也不到教堂弹风琴了。
詹姆斯也很可怜卡洛琳小姐,他希望这神秘的玫瑰能带给她新的希望。然而,当詹姆斯把第一朵玫瑰送到她家时,除了有点惊讶,她没有任何的反应。她的样子也让詹姆斯吓了一跳:脸色苍白,头发凌乱。
不过,詹姆斯相信玫瑰花能重新给卡洛琳小姐生活的勇气。果然,在第四次送去玫瑰花时,卡洛琳小姐很快就开门了。詹姆斯知道她一定在等着他。她的脸颊已经恢复往日的红润,头发也不那么乱了。
在送去第五朵玫瑰花后,卡洛琳小姐又回到教堂弹风琴了。她的衣襟上别着那朵玫瑰。她昂首挺胸,对坐在前排的杰弗里和他的妻子连看都不看一眼。“真是一位勇敢、有骨气的姑娘。”在场的家庭主妇们轻声慨叹。
詹姆斯仍然在每个周末的晚上送去那朵最好的玫瑰花,卡洛琳小姐也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詹姆斯明白,是这朵神秘的玫瑰给了她自豪,让她觉得仍然有人珍惜她,爱怜她。
然而,詹姆斯要跟随家人搬到别的地方去了。他有些不舍。他还想继续给卡洛琳小姐送玫瑰。奥森老爹告诉他,他会找人代替他给卡洛琳小姐送花的。在最后一个送玫瑰花给卡洛琳小姐的晚上,卡洛琳小姐领着詹姆斯来到客厅,从壁炉架上拿下一个精美的帆船模型。“这是我爷爷的。”她说,“我送给你。詹姆斯,感谢你给我带来了那些玫瑰,带来了快乐。”顿了一会儿,她拿起玫瑰花,继续说:“这朵花让我期待星期六的晚上,快乐的星期六晚上,它告诉我有一个人跟我一样寂寞……。”
詹姆斯骑车回到花店,做了一件他以前不敢做的事情。他打开奥森老爹的抽屉,找到了一个文件夹。文件里有他想要找的东西。那是一张奥森老爹记录顾客的信息的清单:杰弗里·班尼,52朵红玫瑰,每朵1美元,共计52美元。已全部预付。
原来如此!詹姆斯暗忖道。
10年后,詹姆斯再次回到奥森老爹的花店。一切都没变。詹姆斯跟奥森老爹聊了一会儿,随后问:“卡洛琳小姐现在怎样了?”
“卡洛琳小姐?”老爹点点头,“哦,她嫁给了一个药店老板。那人心地很好。他们生了对龙凤胎。”
“我真为卡洛琳小姐感到高兴。不过,我想那些玫瑰花不是他丈夫送的吧。”詹姆斯笑着说道。老爹看着詹姆斯。詹姆斯想让老爹知道其实他很精明,继续说:“你猜,如果班尼太太知道她丈夫送花给他的老情人,会不会跟他大闹一场呢?”
奥森老爹叹了口气,说:“詹姆斯,看来你并不聪明。送花的不是杰弗里·班尼。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事。” “那会是谁?”詹姆斯瞪大了眼睛。
奥森老爹拿起一朵红玫瑰闻了闻,说:“一位太太。她说她不能坐视卡洛琳小姐因为她而毁了自己。是的,送花的人是杰弗里·班尼的太太克里斯汀·马洛。”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2年第17期)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因为送花人对奥森老爹保密,所以他无法告知詹姆斯送花人是谁。这样写制造悬念,激起读者的兴趣,吸引读者读下去,一探究竟。
B.小说采用第三人称叙述,詹姆斯一直不知道送玫瑰事情的真相,也不知道他离开10年以来卡洛琳的情况,所以叙述属于有限视角。
C.詹姆斯是线索人物,将故事内容串连起来,见证了玫瑰的神奇作用;他的好奇和追问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揭开了事情的真相。
D.卡洛琳有一段时间每周六都收到了玫瑰,她知道送花的詹姆斯跟她一样寂寞,她期待星期六能收到玫瑰,在期待中感受到了快乐。

E.插叙卡洛琳的婚恋往事,巧妙地交代了卡洛琳、杰弗里·班尼和克里斯汀·马洛三人的关系,并为下文故事情节的展开作了铺垫。
画横线的“詹姆斯骑车回到花店”一段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的克里斯汀·马洛具有什么样的性格?作者采用了什么表现手法刻画这个人物?请简要分析。
小说从多个方面展示了人性之美,请结合小说中的卡洛琳小姐、詹姆斯和奥森老爹,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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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城管”
从现代考古发现来看,中国至少在夏商周的“三代”时期就有城市了,但和现代功能较为接近的城市,到春秋战国时期才出现,如齐国的首都临淄。据《战国策·齐策》记载,当时有7万户,仅以现代一户3口的最低标准来算,总人口也达到了21万。城市大了,人口多了,治安、卫生、交通等一系列问题也就多了。在这种情况下,古代城管应运而生。从史料上看,古代城管除负责环卫、拆违章建筑、禁止占道经营外,还得“防火缉盗”,有的还有管理市场物价、维持公平交易和社会治安的义务,是真正的“综合执法”,权力也比现代城管大。
古代的城管队员叫法不少,或称“胥”,或称“卒”,还有称“市吏”“监市”等等。但在事实上,古代并没有现代城管局这样的专职机构,自然也无城管队员一说。古代早期城管常由士兵充当。在北宋的都城东京开封,朝廷便设有相当于现代街道城管队的“街道司”,并相应成立了由500名兵士组成的执法队伍,以保持开封的正常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明代的北京,由相当于今北京卫戍区或武装警察部队的“五城兵马司”来承担现代城管局的大部分职能。清代的北京,还专设了“督理街道衙门”,主要负责外城的街道管理、民房修建等,破坏公用设施、侵占下水道等不良行为,都是督理街道衙门的执法对象。到了晚清,西方的一套城管制度被引入中国,由警察承担起了现代城管的工作。
在古代,现代城管中的两大难题——占道经营和违章搭建,同样十分突出,且历代不绝。古代城管也为此伤透脑筋。在唐代的长安和洛阳,不少商户为了扩大经营面积,非要在门面(正铺)外多占一块(偏铺)。在李显(唐中宗)当皇帝时的景龙年间,朝廷不得不以敕令的形式,发布了一则当时的最高“城管通知”:两京市场上各行业,凡自有正铺者,不得在铺前再建造偏铺。宋代称占道经营为“侵街”,为了防止侵街行为的发生,宋代城管想出了一个法子,在沿街要道旁立“表木”,标记出范围。这与现代街道画线一样,一旦超出就要被制止,当时的“城管队”会经常检查是否有人侵街。到明清,随着城市和商业的发展,占道、违建更突出。
《唐律》规定:“距府十丈无市,商于舍外半丈,监市职治之”,即摆摊设点至少要远离政府办公地30米,也不能离民房太近,要在1米5以外,由监市负责督管。对占道经营有严厉的惩罚:“诸侵巷街阡陌者,杖七十;若种植垦食者,笞五十。各令复故。”挨打后,还得恢复原状。《宋刑统》也有类似的规定,“侵巷街阡陌”条:“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对乱倒垃圾、影响环境卫生也有规定:“其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无罪。主司不禁与同罪。”把尿屎垃圾弄到街上,影响了公共卫生,不只当事人倒霉,连“城管队长”都跟着挨杖打。宋仁宗在搞城管方面颇有创意,他在要求开封府官员强拆违章的同时,特别指示相当于现代司法机关法院的左、右军巡院,配合“开封城管”行动,“惩治侵街者”。明代对破坏公共设施、不按规定行车,以及在禁区内摆摊设点、取土作坯、随地大小便等行为,也一律“问罪”,涉事者要被强行戴上刑具,在街头示众一个月,即所谓“枷号一个月发落”。撒泡尿也要遭受这么大的罪,这样的城管手段不可谓不狠!
下列有关古代“城管”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古代城管最早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首都临淄。
B.虽然古代没有“城管”这种叫法,但是现代城管的职能在古代常由相应的一些机构承担。
C.古代城管同时也是士兵,晚清时才换由警察承担这一任务。
D.宋代城管在沿街要道旁立“表木”,是现代城市管理者在街道上画线的源头。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古代最早的城市规模小,功能不完善,不需要专门的城管人员来管理。
B.一些令古人伤透脑筋的城市管理问题,同样也让现代城管部门头痛不已。
C.为防止“侵街”,避免随意违章搭建,宋仁宗曾集合多部门“综合执法”。
D.古代随着城市和商业的发展,占道经营和违章搭建等越来越多,很难禁绝。

古代对城市管理方面的规定和措施,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唐代摆摊在政府办公地30米以内者,要马上恢复原状,否则将被“杖七十”。
B.宋代法律规定,知有人破坏公共卫生,当事人受罚,“城管队长”也要挨打。
C.明代规定,破坏公共设施、随地大小便者,要被戴上刑具,在街头示众一个月。
D.宋代对于违章建筑,有时不仅要强行拆除,还要求司法机关对相关人员进行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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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中国心
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就职大典上曾经说过这样一句震撼天下亿万人们心灵的话语:“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要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什么。”这句话,在时时刻刻以祖国利益为重的香港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宪梓先生的心中引起了强烈的共鸣。曾宪梓曾饱受旧中国内忧外患之苦,此生此世最大的幸福莫过于祖国的繁荣昌盛,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所以,他怀抱赤诚爱国之心,要为自己的国家分忧解难,为振兴自己的国家、自己的民族而做出应有的一份贡献。毕竟“众人拾柴火焰高”嘛!
七十年代中期,曾宪梓创立金利来并在香港站稳了脚跟。他首先以投石问路的方式向家乡梅县的华侨大厦赠送了两部汽车。那一天,曾宪梓怀着激动的心情,返回阔别多年的故乡,受到故乡人民的热烈欢迎。当曾宪梓怀着复杂的心情,看到经历文化大革命后,家乡的工厂、学校和民居已变得破烂不堪,乡间学校的数目还不如解放前的时候多时,忍不住热泪盈眶。想到自己深受祖国培育之恩,但却未能留在国内参加经济建设,心里更是觉得十分难受,一种儿子对深爱的母亲未尽天职的惭愧之情油然而生。曾宪梓从此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他要创造更多的财富,为祖国的经济腾飞做出应有的贡献。从一九七七年开始到一九九四年这十几年来,在家乡以及全国各地的捐资总额已经超过二亿三千万元,捐赠的大小项目超过二百项,为祖国经济的腾飞做出了巨大贡献。
曾宪梓常对人们说:“解放前我的家里很穷,从小被人瞧不起,小学毕业后就没有机会读书了,新中国成立后,我才有机会重返校园。我就是靠着国家的助学金才得以顺利读完中学、大学的。所以,我要尽职尽责地回报祖国,回报家乡。”一九七七年,曾宪梓给母校东山中学捐建了第一座在当时首屈一指的教学大楼。从那时候起,曾宪梓就规定自己每年要按实际能力为家乡的教育事业解决各种难题,开始每年五十万以上,以后每年逐年递增,从一百万、三百万、五百万、一千万……他决心这样一路捐赠下去。他希望在有生之年实现自己多年的理想,帮助振兴祖国的教育事业。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由曾宪梓捐资一亿港元、与国家教委合作设立的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在北京宣告成立。“基金会”将奖励内地的优秀教师,其中主要侧重于师范院校的教师。
曾宪梓多年来在为祖国和家乡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同时,更为体育事业的发展贡献一份诚挚的爱心。他觉得只有体魄强健的民族才有可能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道路。于是,曾宪梓利用家乡“足球之乡”的优势,投资兴建足球场,捐资举办足球邀请赛,资助各大足球队外出比赛。热爱足球的曾宪梓不仅仅只局限于对中国足球事业的关注上,对于中国的整个体育事业,他都不遗余力地倾注了他的满腔热情。无论是洛杉矶奥运会还是汉城奥运会,曾宪梓都亲自设计,亲自选料,制作出数千条绣有中国奥委会会徽的深红色优质领带,赠送给中国体育代表团。在巴塞罗那奥运会上,中国运动员满载而归,获得辉煌的成绩,名列世界第四,曾宪梓兴致勃勃地给每一位荣获金、银、铜牌的运动员以及教练员、工作人员发放巨额奖金。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曾宪梓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宣布,他决定出资发起“金利来、银利来偕百家名店支持北京申办二〇〇〇年奥运会”大型活动。曾宪梓说:“我们可以挺直腰板,向世界宣布:中国有条件,有能力举办奥林匹克运动会。”
曾宪梓说:“祖国和家乡是生我、养我、育我成长的地方,祖国有恩于我,我必须终身回报祖国。只要金利来不破产,曾宪梓不死,我对祖国的回报就不会停止。”
曾宪梓,一个将自己的躯体、灵魂、金钱、乃至生命与中国的繁荣昌盛、中国的前途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国人,似乎随时都可以为他的祖国喷洒满腔热血。在今天这样一个功利社会里,曾宪梓的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高风亮节,是所有炎黄子孙、龙的传人共同的骄傲。中国,响当当、亮堂堂的中国,正在以不可估量的凝聚力走向崛起、走向腾飞的中国,应该为成功地拥有和培养出这样杰出、这样忠心的儿子而自豪。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有错误的两项是()()

A.曾宪梓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传统的道德规范里最首要、最核心的二字就是“忠孝”,也就是对国家要忠诚、对家乡人要孝悌。“中国”这两个字,在曾宪梓的心中有着很重的分量。
B.曾宪梓也知道,靠他一个人是不能拯救整个中华民族的。但如果通过个人的努力,影响和团结众多的人一道为中华民族的振兴出力,那么这种力量就非同小可了,中华民族赶超世界先进民族也就为期不远了。
C.曾宪梓对家乡的捐助是多方面的。在家乡投资建厂,是帮助家乡人民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道路;而资助体育事业的目的则不同,是为了维护中国人民的尊严,是比物质层面更高的精神层面的东西。
D.曾宪梓以拳拳赤子之心,倾力回报祖国的高风亮节、大义之举,与当今社会某些人利欲熏心、唯利是图形成鲜明对比,是所有炎黄子孙、龙的传人共同的骄傲。

E. 记述重要人物,特别讲究客观、真实、准确。本文采用总分总结构方式并采用对照式结构,将曾宪梓在“解放前家里很穷,从小被人瞧不起”的悲惨遭遇和解放后在香港创业的辉煌形成鲜明对比,从而表达了强烈的爱国之情。
简析曾宪梓先生的心路历程。
指出本文从哪几个方面论述曾宪梓对祖国的回报的,并分别简要分析。
有人说,曾宪梓如此大规模的捐资,不否认有爱国心,但更主要的目的还是巧妙地做商业广告,因为他毕竟是企业家。你同意这种说法吗?结合文本联系现实谈谈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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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铃/刘国芳
兵回家探亲时,小琪抱一个孩子来看他,兵屋里一屋子人,很热闹,小琪进来,把一屋子的热闹熄灭了。
旋即,众人离去。
一屋子只剩下兵和小琪,还有那个抱在小琪手里的孩子。相对无言。
良久,小琪开口说话了。“我对不起你。”
兵无言。
小琪说:“是母亲逼我嫁给大狗的,他有钱,给了聘礼两万块,我不嫁母亲跳了两次河。”
兵无言。
小琪说:“我是爱你的,一直爱你,我也知道你喜欢我,你还同意的话,我跟大狗离婚,跟你结婚。”
兵无言。
小琪见兵不说话,出去了,俄顷,小琪走了回来,她手里除了抱着一个孩子外,还多了一只风铃。
小琪说:“这风铃是你以前送给我的,这两年我一直把它挂在门口。”
兵看见风铃,开口了。“你现在来还我风铃,是吗?”
小琪摇头。“我刚才说了,你还同意的话,我跟大狗离,跟你结婚。这事,你不要急于回答我,你考虑,同意的话,把风铃挂在你门口,我看见了风铃,会来找你。”
小琪说着放下风铃走了。
屋里剩下一个兵。
兵呆着,许久许久,后来兵拿起风铃,在手里晃动,于是有丁零丁零的声音在屋里响起,小琪住在隔壁,听得到风铃声,她跑出来,抬头往他门口看。
他眼里潸然泪下。
兵回部队时,也没把风铃挂在门口,兵把风铃带走了。回连队后,兵把风铃挂在营房门口,是大西北,风大,风铃整天在门口丁零丁零地响,兵没事时,呆呆地看着,还说:“小琪,我把风铃挂在门口了,你看到了吗?”
军营里挂一个风铃,起先让兵们觉得好玩,久了,兵们烦了,觉得丁零丁零的声音很吵人,于是让兵拿下,兵拿下来,把风铃放好,但没事时,兵会把风铃拿出来,兵找一个无人的地方,坐下来,然后把风铃在胸前晃动,让风铃丁零丁零地响,还说:“小琪,我把风铃挂在心口了,你看到了吗?”
小琪看不到,兵把风铃挂在心口也罢,门口也罢,小琪都看不到,小琪只看得见他的家门口,那儿没有风铃。
两年后兵退伍了。
这回,小琪没有来看兵,兵问人家,小琪呢,怎么不见,人家说小琪老公找一个更年轻的女人,把小琪离了。
兵沉默起来。隔天,兵把风铃挂在门口。
小琪没来。
兵便看着风铃发呆,在心里说:“小琪,我把风铃挂在门口了,你看到了吗?”
有风吹来,风铃丁零丁零地响,兵听了,又在心里说:“小琪,风铃在响哩,你听到了吗?”
小琪听到了,也看到了,但她一动不动抱一个孩子坐在屋里,没出来。
隔天,兵找上门去。
兵去之前,把风铃取了下来,然后放在胸前,同时用手晃动着,于是在风铃丁零的响声中,兵走进了小琪屋里。
小琪见了兵,把头勾下,然后说:“我现在被人遗弃了,你还来做什么?”兵说:“来告诉你,我不但把风铃挂在门口了,还挂在心上了。”说着,兵又把手中的风铃晃起来,抱在小琪手里的孩子,4岁了,会说话,听见风铃响,孩子把一只手伸出来,还说:“妈妈我要。”(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下列对原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小琪抱着孩子来看兵时,热热闹闹的一屋子人旋即离去,这样写的好处是使故事的展开不是平铺直叙,而是有波澜有起伏的。
B.小琪对兵仍然有深厚的感情,说“我跟大狗离婚,跟你结婚”,而兵也知道这是小琪的安慰话,现实是不可能的,所以“他门口没有风铃”。
C.兵回部队后,把风铃挂在营门口,兵们由开始的喜欢到后来的厌烦,说明他们并不知道这只风铃身上所寄寓着的兵对小琪的爱与思念。
D.小说以4岁的孩子听见风铃声,伸出手说“妈妈我要”作为结尾,避开了直接的交待,而借孩子天真的话,含蓄委婉的预示了两个人未来。

E.这篇小说以人物语言描写见长,虽然没有任何心理活动的描写,却能通过简短的对话传达出人物丰富的内心情感。
小说开头部分三次写到“兵无言”,请谈谈你对这三处“无言”的理解。
写出小说中“风铃”在“兵”与“小琪”情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有人说,小说兵在真爱面前过于软弱,他的无言与沉默,险些丢了自己的真爱;还有人说,兵经历了一次情感与理智的痛苦冲突,演绎了一份可赞可叹的人间真爱……你的看法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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