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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一生为故国招魂的史学大师
钱穆(1895-1990),江苏无锡人,一代国学大师。钱穆读书治学始终充满一种理想和激情,一种民族情怀。钱穆的学生、著名学者余英时曾说:“他给人的第一个印象,是个子不高,但神定气足,尤其是双目炯炯,好像把你的心都照亮了。”当时,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傅斯年认为史学就是史料学,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作艺术的建设,不是做疏通的事业。这种思想在历史学界有很大影响,并得到政府支持。但是钱穆却坚持自己的理想,做贯通的历史。他在北京大学争取到一人把一门通史课讲完,其目的就是要说明历史应该是能融会贯通的,而不仅仅是考证史料,更重要的是他要说明中国历史是有其独特的规律和模式的,教师的任务就是让学生掌握它并对它保持信念。通过多次备课和讲授,钱穆终于将上自太古,下至清末贯通起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钱穆的民族情怀也贯穿在平时的生活中,在他初入北平,进燕京大学讲课时,就对校方用英文字母给教学楼命名表示不满,在他的提议下,燕京大学把外国名字均改为中国名字,也有了以钱穆名字命名的穆楼。据说,今天北京大学校园内的未名湖,也是钱穆命名的。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钱穆随学校南迁。学校与清华大学、南开大学联合组建西南联合大学。生活一度非常艰苦,钱穆曾和吴宓、闻一多、沈有鼎四人合住一屋。在西南联合大学,钱穆继续讲授中国通史课程,局面更胜以前。著名历史学家、后来曾师从钱穆的严耕望讲述当时盛况:“校外旁听者争坐满室,先生上讲坛,须登学生课桌,踏桌而过。”也是在这里,钱穆开始手不停挥地编写《国史大纲》,因为正值抗战期间,钱穆笔间感情更加充沛。《国史大纲》跨越了几千年的风雨,不断重演着外族人入侵与被同化的历史、中国人在面对外来挑战时所表现出的气节与智能……在一个西方世界占据优势,中国正在跌落自信的谷底时,钱穆希望中国人对于自己的历史保持着“温情与敬意”,该书一经出版发行,就成为全国大学的教科书,风行至今。抗战胜利,北大复校,傅斯年主持校务,钱穆没有得到聘书,于是闭门著书立说。
1949年,钱穆经由广州去了香港,离开大陆,此后再也没有机会回归故土。
当时的香港成了一个大的流亡场,各色人物从大陆逃亡香港,其中也有无数流亡学生。这些流亡学生,就像在大海上四处飘泊,前途渺茫,失去了精神依托。在这种情况下,钱穆放弃了较为闲适的教书生活,在极为艰苦的情况下创建新亚书院,为内地流亡学生提供一个学习工作的场所。严耕望后来感叹,钱穆此时正是学养成熟而精力未衰的阶段,正当更有高度发挥,却因时局动荡,被迫到香港办学,十余年间耗尽心力,对于学术界是一项不可弥补的损失,但是,对于当时的学生,却有了精神的依归,更是为中华传统的存亡续绝,钱穆回忆新亚书院初创办时,“彼辈皆不能交学费,更有在学校天台上露宿,及蜷卧三、四楼之楼梯上者。予于晚间八九点返校,楼梯上早已不通行,需多次脚踏铺被而过”。在这时代巨变的无可奈何中,钱穆是要努力去培养传递文化的薪火。新亚书院是当时香港唯一不牟利的学校,许多老师来此授课,纯粹都是尽义务。学校还在每周末设公开学术讲座,吸引校外人士来听讲。
新亚书院位于香港著名的贫民区,条件十分艰苦。钱穆只有两间小屋,一间居住,一间办公。办公室给余英时的印象是“一张长桌子已占满了全部空间”。支撑着他的,是中国传统精神。余英时回忆,在一个炎热、潮湿的夏天,他发现钱穆正躺在地板上,病了。
钱穆叫余英时去买二十四史给他读,仿佛这足以驱逐其所有的痛苦。钱穆亲自给新亚书院写了校歌:“……乱离中,流浪里,饿我体肤劳我精。艰险我奋进,困乏我多情。千斤担子两肩挑,趁青春,结队向前行。珍重珍重,这是我新亚精神。”新亚书院最终成为20世纪后半叶中国教育的奇迹之一。而钱穆从香港到了台北,他再未回到大陆。1990年8月30日,钱穆在台北寓所辞世,享年96岁,身后留下一千四百万言的著作。1992年,家人将钱穆骨灰散入茫茫太湖,以示其魂兮归来。
2009年8月8日,国学大师钱穆、傅斯年墨宝在香港拍卖。其中钱穆的信札,用行书写就,字体飘逸、秀雅。信中钱穆写道,“今日之国运,吾侪从事学术教育工作者皆不得辞其咎”。短短一句话,可见一代国学大师“以天下为己任”的胸襟。
(摘编自任士英主编《20世纪国学大师档案》)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在严耕望看来,钱穆创建新亚书院时正是学养成熟阶段,如果把精力用在学术上,会收效更大,但终因创业耗尽心力而十余年无学术成果。
B.作为一代国学大师,钱穆有着非比寻常的治学精神和民族情怀,他秉承了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经世救国的抱负,一生为国学复兴鞠躬尽瘁。
C.北大复校后,在傅斯年主持校务的情况下,钱穆没有得到聘书,所以他在1949年离开大陆由广州去香港,这也是钱、傅二人观点不同所致。
D.在20世纪三十年代,钱穆著书立说,主张国人要对国史有一种“温情与敬意”,就是希望国人能够对自己祖先的历史有一种深厚的情感,尊重自己的传统。

E.文章引用钱穆的学生、著名学者余英时的话“好像把你的心都照亮了”,说明钱穆先生是一位善于理解学生、把学生作为知己的好老师。
第二段中,作者引用严耕望对钱穆在西南联大讲课盛况的描述,具有怎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钱穆在香港创建新亚书院,新亚书院的创立具有怎样的意义?请简要分析。 
文章题目为“一生为故国招魂”,老一代知识分子钱穆先生的故国情怀给了你什么样的启示?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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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
怀念乡村春节
冰 客
①又是一年一度的春节了,因为搬了新家,这个春节我们是在市区过的。
②大年三十,各家各户亮出代表各家财富的鞭炮,尽情地燃放,鞭炮声一浪高过一浪,经久不息,而到了零点辞旧迎新之时,鞭炮声浪更是此起彼伏,你家放万响鞭炮,我家可能要放十万响,甚至数十万响;东家放三五分钟,西家能放十几分钟甚至半个小时,如果还不过瘾则要拿出那些烟花燃放,俨然一种比拼贫富的架式。仿佛那就是财富、身份甚或地位的象征,那火药味十足的鞭炮声已经弥漫着比拼的气势。听着这些杀声四起的鞭炮声,我的心里顿然对新年感到乏味。这早已失去了传统意义新年的热闹气氛了,我不堪与他们比拼贫富贵贱,也丝毫没有比拼的念头,我就是我,一个来自乡下的平民,在城市平凡地生活着,不与人争。那硝烟弥漫的鞭炮声,使我不由得又回想起了那让我至今念念不忘的乡村春节。
③乡村春节是我永生都无法忘怀的记忆,虽然那时的乡村很穷,童年的我们总是日日盼望着春节的到来,这样好改变我们贫穷的味口,可以狼吞虎咽地饱食大鱼大肉。尽管我们这一代人经历的那个年代并不富有,但春节,大鱼大肉必不可少。就在团年的鞭炮声还没有响起,大人们还在忙年的时候,我们那一群活泼可爱的小伙伴们自然会三五成群地带着一些鞭炮,去寻找我们的欢乐。那时的鞭炮当然没有现在这么多的花样,顶多只是买上一两封小鞭炮,然后拆开一个一个地放,既经济实惠,又为我们的童年带来了无限的欢乐,只有那些父亲或母亲在外工作稍微有钱的人的子女们才会偶尔放一些冲天炮或是烟花,那才算是当时的“高档产品”,也会令众多的小伙伴艳羡。
④而团年时分,每家的鞭炮不过一封,长的万响,短的百响、千响,家境稍差的甚至连放鞭炮这一形式也省略了。在今天这个鞭炮声震天的新年气氛中,似乎少了年少时那种放鞭炮的欢乐。除夕夜里,村民家家必要放鞭炮,毕竟难得一年啊!都期望通过这一欢乐的形式带来来年的好景象。
⑤除夕夜虽然没有月亮和星星,在乡村更没有路灯,但家家户户门前必要悬挂一盏门灯,哪怕在没有用上电的日子里,挂一盏点燃煤油的马灯,也要照亮乡村的年夜。那时,我们一群孩子们自然会怀揣一盒火柴、一封鞭炮,游走于年夜里,游走在各乡邻家中,寻找小伙伴,燃放鞭炮。春节大家相互串门拜年,这时无论小孩单独行走,还是有大人在场,厚道纯朴的各个农家必是一视同仁,端出令小伙伴们欢喜的苞谷花、红薯丁,让小孩们吃;大人们则每到一家,必要端上三五个凉菜,喝酒、聊天,畅谈一年的收成,欢声笑语荡漾山间。
⑥如今这乏味的城市年夜,人们除了在鞭炮声中展示自己的富有之外,防盗门一关,各自在家中海吃山喝,既不知道对面的人家姓甚名谁,也不知道楼上楼下的邻居来自何方,更别说串门了。
⑦虽然城市这种过年的方式已沿袭已久,谁也无法改变,但我这个过惯了那种朴实的乡村春节的乡下子民,没过正月初二,我就携妻带子,再回到属于我的乡村,去寻找和体味乡村那种让我永生难忘的春节。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第①节交代“这个春节我们是在市区过的”,在结构上有何作用?

在作者眼里,城乡春节在哪些方面存在着不同之处?请概括作答。

文章结尾画线句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思想感情?

本文以“我”为视角构思全文,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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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笔与繁笔
周先慎
从来的文章都提倡简练,而繁冗拖沓为作文病忌。这诚然是不错的。然而,文章的繁简又不可单以文字的多寡论。言简意赅,是凝练、厚重;言简意少,却不过是平淡、单薄。“繁”呢,有时也自有它的好处:描摹物态,求其穷形尽相;刻画心理,能使细致入微。有时,真是非繁不足以达其妙处。这可称为以繁胜简。看文学大师们的创作,有时用简:惜墨如金,力求数字乃至一字传神。有时使繁:用墨如泼,汩汩滔滔,虽十、百、千字亦在所不惜。简笔与繁笔,各得其宜,各尽其妙。
一部《水浒传》,洋洋洒洒近百万言,作者却并不因为是写长篇就滥用笔墨。有时用笔极为简省,譬如“武松打虎”那一段,作者写景阳冈上的山神庙,着“破落”二字,便点染出大虫出没、人迹罕到景象。待武松走上冈子时,又这样写道:“回头看这日色时,渐渐地坠下去了。”真是令人毛骨悚然。难怪金圣叹读到这里,不由得写了这么一句:“我当此时,便没虎来也要大哭。”最出色的要数“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写那纷纷扬扬的漫天大雪,只一句:“那雪正下得紧。”一个“紧”字,境界全出,鲁迅先生赞扬它富有“神韵”,当之无愧。
以上是说用简笔用得好。同一部《水浒传》有时却又不避其繁。看作者写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鼻上一拳,“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眼眶际眉梢又一拳,“打得眼棱缝裂,乌珠迸出,也似开了个彩帛铺的:红的、黑的、绛的,都绽将出来”;第三拳,“太阳上正着,却似做了一个全堂水陆的道场:磬儿、钹儿、铙儿,一齐响”。从味觉写,从视觉写,从听觉写,做了一大串形容,若是单从字面上求简,这三拳只须说“打得鲜血迸流,乌珠迸出,两耳轰鸣”,便足够了。然而简则简矣,却走了“神韵”,失掉了原文强烈地感染读者的鲁智深伸张正义、惩罚恶人时那痛快淋漓劲儿。
字面上的简不等于精练,艺术表现上的繁笔,也有别于通常所说的啰嗦。鲁迅是很讲究精练的,但他有时却有意采用繁笔,甚而至于借重“啰嗦”。《社戏》里写“我”早年看戏,感到索然寡味,却又焦躁不安地等待那名角小叫天出场,“于是看小旦唱,看花旦唱,看老生唱,看不知什么角色唱,看一大班人乱打,看两三个人互打,从九点多到十点,从十点到十一点,从十一点到十一点半,从十一点半到十二点,——然而叫天竟还没有来”。在通常情况下,如果有谁像这样来说话、作文,那真是啰嗦到了极点。然而在这特定的环境、条件、气氛之下,鲁迅用它来表现一种复杂微妙、难以言传的心理状态,却收到了强烈的艺术效果。
刘勰说得好:“句有可削,足见其疏;字不得减,乃知其密。”无论繁简,要是拿“无可削”“不得减”作标准,就都需要提炼。但是,这提炼的功夫,又并不全在下笔时的字斟句酌。像上列几个例子,我相信作者在写出的时候并没有大费什么苦思苦索的功夫。只要来自生活,发诸真情,做到繁简适当并不是一件太困难的事。顾炎武引刘器之的话说:“文章岂有繁简耶?昔人之论,谓如风行水上,自然成文,若不出于自然,而有意于繁简,则失之矣。”
(选自苏教版必修三《简笔与繁笔》,有删节)
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文章在二、三两段中两次提到《水浒传》,各有什么作用?
根据文章内容,谈谈如何做到“简笔与繁笔”的“各得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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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参军
【美】玛格丽特·米切尔
最后一名士兵走过来了,那是个后排的小个儿,他的枪托一路在地上拖着,他摇摇晃晃,停下来凝望着前面的伙伴;他那张肮脏的脸像个梦游人的。由于疲倦而显得毫无表情,他像思嘉一样矮小,矮得几乎跟他的枪一般高,而他那肮脏的脸上还一点没有胡须呢。看来至多16岁,思嘉胡乱地想,一定是从乡团来的,说不定还是个逃跑的小学生。
她望着望着,那孩子的两个膝头便慢慢打弯,最后倒在尘土中了。后排有两个人一声不响地走回来,回到孩子身边,其中一人是个黑胡子老长的瘦高个儿,他把手中的枪连同孩子提起来扛到肩上,那轻而易举的姿态就像是专干这一行的老手。他跟在撤退的队伍后面缓缓地走着,两只肩膀因横扛着那个孩子而稍稍下垂,可那孩子虽然虚弱,却像一个被年纪大的人惹得生气的顽童尖叫起来:你这该死的家伙!放下我,放下我!我能走!那个长胡子毫不理睬,扛着他继续往前走,很快便在大路拐弯处消失了。
瑞德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前面那支队伍,手里的缰绳也放松了。黝黑的脸上流露出好奇的神情。随即拿根树枝在马背上狠狠地抽了一下,他们闯过一片着火的隧道,匆匆驶离大街,越过铁路,一路上瑞德始终在挥着鞭子,他的面容是镇定而冷静,仿佛忘记自己是在什么地方了。他那宽阔的肩背向前躬着,下巴翘起来,似乎在想什么不愉快的心事。炽热的火光使他满头满脸汗水流个不停,但是他从没擦过。他们驶进一条又一条的小巷,然后又拐弯抹角地穿过一条条狭窄的街道,直到思嘉已完全看不出方向。“唔,瑞德”,她抓住他的胳臂小声说,“要是没有你,我们会怎么样?我真高兴你没有到军队里去啊!”他回过头来看了她一眼,他眼睛里已没有嘲弄的神色,他的目光是赤裸裸的,充满了愤怒和惶惑之情。他们颠簸着行驶了好一会,最后来到一条较宽广平坦的大路上。
瑞德把缰绳收紧,慢吞吞地问:“你仍然决定要干这种发疯的事吗?想冒险到塔拉去吗?那是自杀行为。史蒂夫·李的骑兵和北方佬的军队正在你前面阻挡着呢。”“啊,是的,是的!瑞德,求求你了,让我们快点走吧。”
“你们不能走这条大路到琼斯博罗去。你们不能沿铁路走。他们成天在南面拉甫雷迪一带激战呢。你知道还有旁的路好走吗?”思嘉像得救般地喊道:“我知道有条马车路可以走开琼斯博罗大道若干英里过去的。我和爸常常走那里。它是从麦金托什直接过来的,那儿离塔拉只一英里。”
“那好,也许你们可以平安通过拉甫雷迪了。史蒂夫·李将军整个下午都在那里掩护撤退,北方佬可能还没有到。也许你们能通过,如果史蒂夫·李将军的部队不把你们的马抢走的话。我要在这里跟你们分手了。我要到军队里去。”他的口气很干脆。
她好像放心而又厌烦地叹了一声。他干吗偏偏在这个时候开玩笑呀?哼,没听他说过,瑞德到军队里去!那些被战鼓声和讲演家的大话所诱惑而断送了性命的人都是傻瓜——牺牲自己来让聪明人赚钱的傻瓜吗?
“亲爱的,我可不是开玩笑。你居然不理解我勇于牺牲的精神,你的爱国心,你对于我们的光荣事业的忠诚,都到哪里去了呢?现在是你叫我光荣凯旋或马革裹尸而归的最好时机了。”他那慢吞吞的声调,在她听来是带讽刺的。他是在讥笑她,甚至她觉得也是在讥笑他自己。他究竟在说些什么呀?什么爱国心,马革裹尸,激昂慷慨的说?他所说的不见得真正是那个意思吧。在这条黑咕隆咚的路上,她身边带着一个濒死的女人、一个新生的婴儿、一个愚蠢的黑人小奴隶和一个吓坏的孩子,这时候,他居然如此轻松地提出要离开她,让她独自带他们从这广阔的战场、散兵游勇、北方佬和炮火以及天知道还有什么样的风险中穿过去,这简直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事!
“难道你不是这样吗,自私透了,亲爱的?只顾你自己的宝贵安全,便不管联盟的生死存亡了。试想,由于我在最后时刻出现,咱们的部队会受到多大的鼓舞啊!”他说着,声音中带有一种不怀好意的亲切感。“怎么?”他快活地笑道,“也许就因为我们所有南方人身上那种叛逆心理在作祟吧。也许——也许因为我觉得惭愧了。”
谁知道呢?
(选自《飘》,李美华译,有删节)
本文前两段是如何描写溃败撤退的士兵的?这样描写有什么样的作用?
请简要概括思嘉的心理变化过程。
小说中的瑞德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在明知战争必败的情况下,瑞德仍毅然决定参军,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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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东方科学采取粗暴态度的人,对于西方文明言过其实的人,大概不是科学家。他们大多数既无知识又不懂科学。
我们有理由为我们的美国文明而骄傲,但是它的历史记载至今还是很短的。只有300年!和人类经验的整体相比是何等渺小,简直就是一瞬间。它会持久吗?它将进步,将衰退,抑或灭亡?我们的文明中有许多不健康的因素,如果们想在疾病蔓延起来以前根除它们,必须毫不留情地揭露它们;如果我们希望我们的文明能为自己辩护,我们必须尽最大力量去净化它。实现这项任务的最好的办法之一是发展不谋私利的科学;热爱真理——像科学家那样热爱真理的全部,包括愉快的和不愉快的、有实际用途的和没有实际用途的;热爱真理而不是害怕真理;憎恨迷信,不管迷信的伪装是多么美丽。我们文明的寿命至少还没有得到证明,其延续与否,还不一定。因此,我们必须谦虚。归根结底,文明要经过历史的考验而存活下来,这一点我们还没有经历过。
新的鼓舞可能仍然,而且确确实实仍然来自东方,如果我们觉察到了这一点,我们会聪明一些。尽管科学方法取得了巨大的胜利,但它也还不是十全十美的。当科学方法能够被利用,并且是很好地被利用的时候,它是至高无上的。但是,不能不承认这种利用也会产生两种局限。第一,这种方法不能永远使用。有许多思想领域(艺术、宗教、道德)不能使用它,也许永远不能应用于这些领域。第二,这种方法很容易被错误地应用,而滥用这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的可能性是骇人听闻的。
十分清楚,科学不能控制它本身的应用。首先,科学的应用常常掌握在那些没有任何科学知识的人手中,犹如不经过教育和训练而去驾驶一辆能导致各种破坏的大马力汽车。而即使是科学家,在一种强烈的感情影响下,也可能滥用他们的知识。科学应该以各方面不同的力量,如宗教和道德的力量来帮助自己。无论如何,科学不应傲慢,不应气势汹汹,因为和其他人间事物一样,科学本质上也是不完美的。
东方和西方正像一个人的不同神态,代表着人类经验的基本和互补的两个方面。东方和西方的科学真理是一样的。
东方和西方,谁说二者永不碰头?我们怀着感激之情回忆起我们得益于东方的全部东西——道德热忱,黄金规则,我们引以为荣的科学的基础——这是巨大的恩惠。没有什么理由说它在将来不该无限增加。我们不应该太自信,我们的科学是伟大的,但是我们的无知之处更多。总之,让我们发展我们的方法,改进我们的智力训练,继续我们的科学工作,慢慢地、坚定地、以谦虚的态度从事这一切。
作者为什么认为有人对西方文明“言过其实”?


“东方和西方正像一个人的不同神态,代表着人类经验的基本和互补的两个方面。东方和西方的科学真理是一样的。”这句话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作为新人文主义的科学史家,作者在文中提出了哪些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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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口下的人格
徐树建
这是1944年的8月,德国人占领下的巴黎。在一家咖啡馆里,一名叫霍夫曼的德国少校脑后忽然被顶上一件冰凉的东西,随即有人大声命令追:“霍夫曼少校,举起你的手来。”
霍夫曼大吃一惊,只得举起双手,一任挎在腰间的手枪被抽走,等转头一看顿时又气又羞,原来,刚才顶着自己的并不是枪,仅仅是一柄铲子,而俘虏他的人竟是贝尔蒂——他的房东。
德国军队占领巴黎后,霍夫曼就住在贝尔蒂家。他对贝尔蒂一家还算客气,不过,那更是一种骨子里的轻蔑。此刻,望着霍夫曼疑惑不解的样子,贝尔蒂自豪地说:“我们起义了,全城都解放了,现在,我要把你押送到战俘营里。”
于是霍夫曼不得不在前面走。这时贝尔蒂的邻居迈尔迎面过来,冲上前对着霍夫曼就是一口黏痰。霍夫曼不动声色地擦掉脸上的黏痰,然后傲慢地说:“先生,你太没有风度了。作为一名有尊严的帝国军人,我鄙视你。”迈尔听了暴跳如雷,挥舞着拳头要上前揍他,更有几个围观的人大叫起来:“扒了他的衣裳,用石块砸死这个德国佬。”
贝尔蒂死命拉住迈尔,又对众人说:“他是一个俘虏,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还是让法律来审判他吧。” 霍夫曼听了,对贝尔蒂微微弯腰,说:“谢谢。”
贝尔蒂呵斥道:“收起你那一套吧。你一个双手沾满无辜者鲜血的刽子手,有何风度、尊严可言?”
霍夫曼被关进了战俘营。谁知刚过去几个小时,这座城市又被德军重新占领,然后,大伙像猪羊一样全被赶到广场上。
霍夫曼和其他俘虏自然得到了解救,他们趾高气扬地走到大伙面前,挨个指认几个小时前俘
虏他们的人。
只要他们一指认出谁,那人就会被粗暴地强拉出来当众杀死。
一会儿轮到霍夫曼指认了,他一双狼似的眼睛从一张张惊慌失措的脸上扫过。没有人能忍受他的目光,大家不得不低下头,只有一双眼睛避也不避,那人正是贝尔蒂。
只见霍夫曼盯着贝尔蒂,轻声说:“你维护了我的尊严,现在,该是我回报的时候了。”说着,径直走过贝尔蒂的面前。
贝尔蒂得救了。虽然他不怕死,但活着毕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他从心底里暗暗感谢霍夫曼。
就在这时,听到霍夫曼锐声叫了起来:“俘虏我的人就是他,给我毙了他。”随着一声惊恐的叫声,早有两个如狼似虎的德国军人冲过去,揪出迈尔。
德国人的手指不由分说地搭上了扳机,迈尔早就吓瘫了,面无人色,连裤子都湿了一大片。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有人大叫起来:“霍夫曼,你认错人了,俘虏你的人不是他,而是我。”所有人全惊呆了,霍夫曼更是大吃一惊,大叫的人是贝尔蒂。
霍夫曼一下子语无伦次起来:“贝尔蒂先生,你这是怎么了?你头昏了吗?”
贝尔蒂从队列中笔直地走出来,一脸平静地说:“霍夫曼先生,你怎么可以泄私情呢?你所谓的风度呢?”
霍夫曼大脑里一片糨糊,摇着头呻吟着说:“贝尔蒂先生,你这是开玩笑吧?明明是这个可恶的人俘虏我的嘛……”
贝尔蒂口齿分外清晰、分外响亮地说:“霍夫曼先生,请以你一向引以为豪的尊严起誓,俘虏你的人到底是谁?”
霍夫曼一下子脸如死灰,无力地问道:“为什么?你这是为什么?”贝尔蒂微笑着说:“在我们心目中,尊严和风度的重量绝不比你们轻,甚至比生命还要重。”
枪响了,贝尔蒂倒了下去。对着这个伟大的灵魂,霍夫曼缓缓地把腰弯了下去。
怎样理解文章的最后一句“对着这个伟大的灵魂,霍夫曼缓缓地把腰弯了下去”的含意?


作者主要用了哪种艺术手法塑造贝尔蒂这一形象?请简要分析。


作者对贝尔蒂和霍夫曼持何态度?你怎样看待文中所涉及的风度与尊严?


贝尔蒂对俘虏霍夫曼的态度是否值得肯定?他该不该舍命去救胆小怕死的迈尔?请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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