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上三句话上路》
李小刀,你将要远行,孩子,将有一生的岁月等你去走,我送你三句话带在身边。
快乐是一种美德
要保持快乐,孩子,这是我们穷人最后的奢侈。不要轻易丢掉快乐的习惯,否则我们将更加一无所有。
你要快乐,在每一个清晨或傍晚。你要学会倾听万物的语言,你要试着与你身边的河流、山川、大地交谈。在你经过的每一个村庄,你要留下你的笑声作为纪念。这样当多年以后人们再谈起你时,他们会记得当年曾有一个多么快乐的小伙子从这里经过。
快乐是一种美德。无论你背着多少行李,你也不要把它扔到路边的沟里。即使你的鞋子掉了,脚上磨出了血,你也要紧紧地攥着快乐,不和它离开半天。
快乐是一种美德,孩子,这是因为快乐能够传染。你要把你的快乐传染给你身边的每个人,无论他是劳累的农夫还是生病的旅人,无论他是赤脚的孩子还是为米发愁的母亲,你都要把快乐传染给他们,让他们像鲜花一样绽开笑脸。
孩子,在你经过的每个村庄人们都像亲人一样待你,他们给你甘甜的泉水,给你的行囊里塞满干粮,你就给他们快乐吧!记住,快乐是一种美德,它能让你在人们的心中活上好多年。
不为一朵花停留太久
在你的旅途上,孩子,会有许多你没有见过的鲜花开在路边。它们守在溪流的旁边,在风中唱歌跳舞。
不要忽略它们,孩子,我们的眼睛永远不要忽略掉美。你要欣赏它们的身姿和歌声,你要因为它们而感到生活的美好。不管你的旅途多么遥远,不管你的道路如何艰险,你都要和鲜花交谈,哪怕只用你喝点水、洗把脸的时间。
不要看不见满径的鲜花。但我要告诉你,当你沉浸在花香中的时候,不要忘记赶路,不要为一朵花停留太久的时间。你只是一个路过的人,孩子,你要去的地方是前方,你的旅途依旧漫长,你的鞋子依然完整,你的双眼依然有神,你属于远方,而不是这里。
不为一朵花停留太久。相信这条路的前头还有千朵万朵花在等你。你要知道自己究竟要去哪里,在你没到之前,孩子,不要为一朵花停住脚步。
你去的地方是远方,孩子,你要知道,那是很远、很远的地方。
为帮过自己的人准备一份礼物
你会在某一天踩着满地阳光到达。孩子,只要你的身体里流着奔腾的热血,只要你举着火把吓退野兽,你就早晚会抵达那个你想要去的地方。那是远方,那是幸福之乡。就在你打点行装,准备返回的时候,我要对你说,孩子,别忘了为那些帮过自己的人准备一份礼物。
你要记得在你的旅途上你喝过别人给你舀来的泉水,你吃过别人给你送上的食物,你听过一位姑娘的歌声,你向一个孩子问过路,你在一间猎人的小屋中度过一个漫漫黑夜。要记住他们,孩子,你要记往这些人的声音、容颜。在你返回的前一天晚上,你要为他们准备好礼物。
你要把几块丝绸、几块好看的石头细心地包好。你要给姑娘准备好鲜花,你要给老人准备好烟丝,你要想着那些调皮的孩子,他们的礼物最好找也最难找。
这些就足够足够了。再带上你在路上看过的风景、听过的故事,再带上你的经历和感触,在燃着火的炉边,讲给他们听。
告诉缺水的人们前头哪里有水,告诉生病的人们哪种草药可以治病,把你这一路的经验告诉他们,把前方哪里有弯路告诉他们。
这些是最好的礼物。
不要忘了给帮过自己的人准备一份礼物,孩子,只有这样你的这次远行才算没有白走。、“不要为一朵花停留太久”中的“花”可以怎么理解?
、你有没有为帮过自己的亲人准备礼物?请具体说说。
、为什么不要为一朵花停留太久?(用自己的话回答)
、怎样理解“那是远方,那是幸福之乡。”中的“远方”、“幸福之乡”?
、为什么给帮过自己的人准备礼物,“这次的远行才没有白走”?
、文章一开始提到“我们穷人”。你认为拥有这三句话的人能被称为“穷人”吗?这两个“穷人”的概念有何不同?
平分生命
①男孩与他的妹妹相依为命。父母早逝,她是他惟一的亲人。所以男孩爱妹妹胜过爱自己。
②然而灾难再一次降临在这两个不幸的孩子身上。妹妹染上重病,需要输血。但医院的血液太昂贵,男孩没有钱支付任何费用,尽管医院已免去了手术费但不输血妹妹就会死去。
③作为妹妹惟一的亲人,男孩的血型和妹妹相符。医生问男孩是否勇敢,是否有勇气承受抽血时的疼痛。男孩开始犹豫,10岁的大脑经过一番思考,终于点了点头。
④抽血时,男孩安静地不发出一丝声响,只是向着邻床上的妹妹微笑。抽血完毕后,男孩声音颤抖地问:“医生,我还能活多长时间?”
⑤医生正想笑男孩的无知,但转念间又被男孩的勇敢震撼了:在男孩10岁的大脑中,他认为输血会失去生命,但他仍然肯输血给妹妹。在那一瞬间,男孩所作出的决定是付出了一生的勇敢,并下定了死亡的决心。
⑥医生的手心渗出了汗,他紧握了男孩的手说:“放心吧,你不会死的。输血不会丢掉生命。”
⑦男孩眼中放出了光彩:“真的?那我还能活多少年?”
⑧医生微笑着,充满爱心地说:“你能活到100岁,小伙子,你很健康!”男孩高兴得又蹦又跳。他确认自己真的没事时,就又挽起了胳膊——刚才被抽血的胳膊,昂起头,郑重其事地对医生说:“那就把我的血抽一半给妹妹吧,我们两个每人活50年!”
⑨所有的人都震惊了,这不是孩子无心的承诺,这是人类最无私纯真的诺言。从全文看,“男孩爱妹妹胜过爱自己”主要表现在哪两件事上?请概括回答。
(1)(2)阅读第⑦段中画线句子,思考:“男孩”眼中为什么会“放出光彩”?
本文的主人公是谁?文中的“男孩”具有怎样的品质?用自己的话回答。
下面的句子运用了什么描写方法?表现了人物什么感情?
郑重其事地对医生说:“那就把我的血抽一半给妹妹吧,我们两个每人活50年!”第③段中说,男孩“经过一番思考”。根据上下文,发挥合理想像,具体描写男孩的“一番思考”。50字左右。
人生的另一种财富
①我是在贫穷和耻辱中长大的。父亲是一位蹬三轮车的,他每天蹬车送我上学。这令我的同学羡慕不已,他们说你爸妈真疼你,天天雇车送你上学。同学的话提醒了我,如果他们知道送我上学的不是家里雇的,而是我的父亲,他们又该如何议论呢?我一下子被一种耻辱感击垮了。从此,我再也不让父亲送到校门口,在离校门口很远的地方就偷偷下了车。
②我的母亲四处打工,为我攒钱。她坚信,我能考上大学。从我上学开始,每次学校公布成绩的日子就成了我们约定的节日。那天我们会吃上一顿红烧肉,以示庆祝。在我的印象里,红烧肉是最好吃的东西。没想到大学里的一次红烧肉,却给我留下了难以抹去的耻辱记忆。
③到我上大学的时候,母亲被巨大的学费数额吓呆了,她拿出了全部的积蓄,也仅够我一个学期的费用。我只好向学校提出了特困助学申请。
④上学没几天,全班都知道了我是特困生,因为我被安排住在便宜而破旧的老楼里。与众不同的我成了他们着重注意的人。他们用好奇和怜悯的眼光看我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上学一年多,前后左右的惊异的目光,让我如万箭穿心。我经常找一个角落,狼吞虎咽地噎进去一个没有菜的馒头。我用读书来消解难熬的孤独。书是不挑人的,它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打开它的人们。但有一个奢侈的行为我却一直不肯放弃,就是每月一次和中学几个好朋友的网上聊天,它给了我孤独的生活以极大的安慰。有一次我在网吧遇上了一个同班同学,他当时惊诧极了。再有就是我在大学里过第一个生日时,我奢侈地买了一份红烧肉……
⑤后来就到了让我终生难忘的那个耻辱的日子。那是一次社团活动,大家讨论帮助特困学生的事。有同学当时就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说,特困生应该得到我们的帮助,可我们班有的特困生还上网吧,吃红烧肉……我无地自容。我这才发现了贫穷不在于它本身,更大程度上是对人的精神折磨。我无法忍受这种被打入另类的感觉。
⑥当帮助变成了一种施舍,我宁愿不要。我在忍受现实还是退学之间犹豫了很久。我想起了父亲的后背,我想起了母亲在我接到的录取通知书时四处奔走相告的情景,我想起了当时自己的决心……我忽然感到,我无权选择放弃。贫穷本身不是罪过,因贫穷而放弃了自己生存的尊严,这才是罪过。
⑦第二天是写作课,老师的作业是感受你生活中的爱。许多同学充满激情地念起了自己的作文,他们感激父母为他们带来的幸福,为他们创造的条件……老师不做一声,直到最后,才失望地问:“还有没有同学要说?”我举起了手,讲了父亲的后背,冬天落在上面的雪和夏天流着的汗;我讲了母亲为我攒钱的情景。我讲了小时候吃苹果,父母把苹果细细地削掉了皮,一口一口地喂我吃,而削下的苹果皮,他们却谦让着,谁也不肯吃,最后,母亲又用它给我煮了苹果水。我说我很庆幸,贫穷只让我生活更艰难些,但它却不能剥夺我爱的权利,我感谢父母的爱。我为小时候对父亲的伤害而忏悔……
⑧教室里响起一片抽泣的声音。
⑨下课时老师对我说,我非常感谢你,你比我更清楚地告诉了大家,什么是爱的真谛和尊严的意义。
⑩从这时起,我走出了耻辱,我用一种正常而不是自卑的心态与同学们相处了。我不再为只有一个馒头的午饭而难为情了,我能坦然地穿着陈旧的衣服走在青春靓丽时尚流行的校园里。在那一个假期到来的时候,我给父母写了一封信……阅读全文,回答“人生的另一种财富”是什么?(2分)
请写出文中你最欣赏的一句话,并谈谈理由。(3分)
句子:
理由:文章第④段划线词“噎”用得好,好在哪里?(2分)
仔细阅读文章的最后一段,假如你是文中的“我”,会在给父母的信中写些什么内容? (只写内容要点)
龙眼与伞
迟子建
①大兴安岭的春雪,比冬天的雪要姿容灿烂。雪花仿佛沾染了春意,朵大,疏朗。它们洋洋洒洒地飞舞在天地间,犹如畅饮了琼浆,轻盈,娇媚。
②我是喜欢看春雪的,这种雪下得时间不会长,也就两三个小时。站在窗前,等于是看老天上演的一部宽银幕的黑白电影。山、树、房屋和行走的人,在雪花中闪闪烁烁,气象苍茫而温暖,令人回味。
③去年,我在故乡写作长篇《额尔古纳河右岸》。四月中旬的一个下午,正写得如醉如痴,电话响了。是妈妈打来的,她说,我就在你楼下,下雪了,我来给你送伞,今天早点回家吃饭吧。
④没有比写到亢奋处遭受打扰更让人不快的了。我懊恼地对妈妈说:“雪有什么可怕的,我用不着伞,你回去吧,我再写一会儿。”妈妈说:“我看雪中还夹着雨,怕把你淋湿,你就下来吧!”我终于忍耐不住了,冲妈妈无理地说:“你也是,来之前怎么不打个电话,问问我需不需要伞?我不要伞,你回去吧!”
⑤我挂断了电话。听筒里的声音消逝的一瞬,我马上意识到自己犯了最不可饶恕的错误!我跑到阳台,看见飞雪中的母亲撑着一把天蓝色的伞,微弓着背,缓缓地朝回走。她的腋下夹着一把绿伞,那是为我准备的啊。我想喊住她,但羞愧使我张不开口,只是默默地看着她渐行渐远。
⑥也许是太沉浸在小说中了,我竟然对春雪的降临毫无知觉。从地上的积雪看得出来,它来了有一两个小时了。确如妈妈所言,雪中夹杂着丝丝细雨,好像残冬流下的几行清泪。做母亲的,怕的就是这样的泪痕会淋湿她的女儿啊!而我却粗暴地践踏了这份慈爱!
⑦从阳台回到书房后,我将电脑关闭,站在南窗前。窗外是连绵的山峦,雪花使远山隐遁了踪迹,近处的山也都模模糊糊,如海市蜃楼。山下没有行人,更看不到鸟儿的踪影。这个现实的世界因为一场春雪的造访,而有了虚构的意味。看来老天也在挥洒笔墨,书写事态人情。我想它今天捕捉到的最辛酸的一笔,就是母亲夹着伞离去的情景。
⑧雪停了。黄昏了。我锁上门,下楼,回妈妈那里。做了错事的孩子最怕回家,我也一样。朝妈妈家走去的时候,我觉得心慌气短。妈妈分明哭过,她的眼睛红肿着。我向她道歉,说我错了,请她不要伤心了,她背过身去,又抹眼泪了。我知道自己深深伤害了她。我虽然四十多岁了,在她面前,却依然是个任性的孩子。
⑨母亲看我真的是一副悔过的表情,便在晚餐桌上,用一句数落原谅了我。她说:“以后你再写东西时,我可不去惹你!”
⑩《额尔古纳河右岸》初稿完成后,我来到了青岛,做长篇的修改。那正是春光融融的五月天。有一天午后,青岛海洋大学文学院的刘世文老师来看我,我们坐在一起聊天。她对我说,她这一生,最大的伤痛就是儿子的离世。刘老师的爱人从事科考工作,常年在南极,而刘老师工作在青岛。他们工作忙,所以孩子自幼就跟着爷爷奶奶,在沈阳生活。十几年前,她的孩子从沈阳的一个游乐园的高空意外坠下身亡。事故发生后,沈阳的亲属给刘老师打电话,说她的孩子生病了,想妈妈,让她回去一趟。刘老师说,她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觉得儿子可能已经不在了,否则,家人不会这么急着让她回去。刘老师说她坐上开往沈阳的火车后,脑子里全都是儿子的影子,他的笑脸,他说话的声音,他喊“妈妈”时的样子。她黯然神伤的样子引起了别人的同情,有个南方籍旅客抓了几颗龙眼给她。刘老师说,那个年代,龙眼在北方是稀罕的水果,她没吃过,她想儿子一定也没吃过。她没舍得吃一颗龙眼,而是一路把它们攥在掌心,想着带给儿子……
⑩那个时刻,我的眼前蓦然闪现出春雪中妈妈为我送伞的情景。母爱就像伞,把阴晦留给自己,而把晴朗留给儿女。母爱也像那一颗颗龙眼,不管表皮多么干涩,内里总是深藏着甘甜的汁液。第①段画线句运用的修辞手法是,其表达效果是。
第③-⑤段中“我”的心理状态经历了从“亢奋”→“”→“” →“”的变化过程。
第⑧段中,“妈妈”“又抹眼泪”的原因是。
作者的“妈妈”“把阴晦留给自己”的具体表现是:(1)母亲独自默默地回家;(2);“把晴朗留给儿女”的具体表现是:(1);(2)。
对本文主旨理解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体现了母亲乐观开朗的个性。 |
B.赞美了母亲的慈爱、宽容。 |
C.抒发了对母亲的思念之情。 |
D.表现了母爱的无私、高尚。 |
8我的梦想
莫言
①最早发现我有一点文学才能的,是一个姓张的高个子老师。他教我们语文,是我们的班主任。他的脸上有很多粉刺,眼睛很大,脖子很长,很凶。他一瞪眼,我就想小便。有一次他在课堂上训我,我不知不觉中竟尿在教室里。他很生气,骂道:“你这熊孩子,怎么能随地小便呢?”我哭着说:“老师,我不是故意的……”
②大约8岁的时候,我在村里小学读三年级,因为生活的自理能力很差,加之上学时年龄较小,母亲给我缝的还是开裆裤。为此,常遭到同学的嘲笑。张老师到我家去做家访,建议母亲给我缝上裤裆。我母亲不太情愿地接受了他的建议。缝上裤裆后,因为经常把腰带结成死疙瘩,出了不少笑话。后来,大哥把一条牙环坏了的洋腰带送我,结果出丑更多。一是,六一儿童节在全校大会上背诵课文时掉了裤子,引得众人大哗;二是,我到办公室去给张老师送作业,那个与张老师坐对面的姓尚的女老师非要我跟她打乒乓球,一打,裤子就掉了……
③在我短暂的学校生活中,腰带和裤裆始终是个恼人的问题。大概是上四年级的时候,我写了一篇关于五一劳动节学校开运动会的作文,张老师大为赞赏。后来,我又写了许多作文,都被老师拿到课堂上念,有的还抄到学校的黑板报上,有一篇还被附近的中学拿去当作范文学习。有了这样的成绩,我的腰带和裤裆问题也就变成了一个可爱的问题。
④后来我当了兵,提了干,探家时偶翻箱子,翻出了四年级时的作文簿,那上边有张老师用红笔写下的大段批语,很是感人。因为文革,我与张老师闹翻了脸。我被开除回家,碰到张老师就低头躲过,心里冷若冰霜。重读那些批语,心中感慨很多。那本作文簿被我的侄子擦了屁股,如果保留下来,没准还能被将来的什么馆收购了去呢。
⑤11岁时,我辍学当了放牛娃后,经常会忆起作文的辉煌。村里有一个被遣返回家劳改的“右派”,他是山东师范学院中文系的毕业生,当过中学语文教师。我们是一个生产队,经常在一起劳动。他给我灌输了许多关于作家和小说的知识。什么神童作家初中的作文就被选进了高中教材啦,什么作家下乡自带高级水啦,什么作家读高中时就攒了稿费三万元啦,什么有一个大麻子作家坐在火车上见到他的情人在铁道边上行走,就奋不顾身地跳下去,结果把腿摔断了……他帮我编织着作家梦。
⑥我问他:“叔,只要能写出一本书,是不是就不用放牛了?”
⑦他说:“岂止是不用放牛!”然后,他就给我讲了丁玲的“一本书主义”,讲了那些名作家一天三顿吃饺子的事。大概从那时起,我就梦想着当一个作家了。别的不说,那一天三顿吃饺子,实在是太诱人了。
⑧1973年, 18岁的我就跟着村里人去昌邑县挖胶莱河。冰天雪地,三个县的几十万民工集合在一起,人山人海,红旗猎猎,指挥部的高音喇叭一遍遍播放着湖南民歌《浏阳河》,那情那景真让我感到心潮澎湃。夜里,躺在地窖子里,就想写小说。
⑨挖完河回家,脸上脱去一层皮,自觉有点脱胎换骨的意思。跟母亲要了五毛钱,去供销社买了一瓶墨水,一个笔记本,趴在炕上,就开始写。书名就叫《胶莱河畔》。第一行字是黑体,引用毛泽东的话: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第一章的回目也紧跟着有了:元宵节支部开大会,老地主阴谋断马腿。那部小说写了不到一章就扔下了,原因早已记不清。如果说我的小说处女作,这篇应该是。
⑩1978年,我23岁,参军入伍成为一名光荣的战士。当了兵,吃饱了穿暖了,作家梦就愈做愈猖狂。我在黄县站岗时,写了一篇《妈妈的故事》.这篇小说寄给《解放军文艺》,当我天天盼着稿费来了买手表时,稿子却被退了回来。后来又写了一个话剧《离婚》,写与 “四人帮”斗争的事,又寄给《解放军文艺》。当我盼望着稿费来了买块手表时,稿子又被退了回来。但这次文艺社的编辑用钢笔给我写了退稿信,那潇洒的字体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摇头摆尾。信的大意是:刊物版面有限,像这样的大型话剧,最好能寄给出版社或是剧院。信的落款处还盖上了一个鲜红的公章。我把这封信给教导员看了,他拍着我的肩膀说:“行啊,小伙子,折腾得解放军文艺社都不敢发表了!”我至今也不知道他是讽刺我还是夸奖我。
⑾后来,我调到保定,为了解决提干问题,当了政治教员。因基础太差,只好天天死背教科书。文学的事就暂时放下了。一年后,把那几本教材背熟溜了,上课不用拿讲稿了,文学梦便死灰复燃。我写了许多,专找那些地区级的小刊物投寄。终于,1981年秋天,我的小说《春夜雨霏霏》在保定市的《莲池》发表了。
(《读者》杂志2011年第16期)作者为了实现自己的写作梦想坚持创作,从不懈怠。请你简要概括作者18岁、23岁时创作的经历。
(1)18岁时:
(2)23岁时:结合文章第④段中“重读那些批语,心中感慨很多”, 说一说当时作者具体有哪些感慨?
莫言是一位非常讲究语言艺术的作家,他在语言表达上追求淡淡的幽默。请你从文中找出一句来进行简要赏析。
7岳桦
第一次去长白山,是1995年的夏天。也只有从那时起,才知道岳桦是一种树的名字。那是一种只在长白山上才有的树。
那时的长白山,还没有进行大规模的旅游开发,所以并没有什么所谓的“景点”,许多人去长白山,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去看天池。我们大概也是那个样子,所以一爬上汽车,人们的心和飞旋的汽车轮就达成高度的默契,一路盘旋而上,直奔峰顶。尽管一路上的好花、好树、好景色层出不穷,似乎都与我们无关。过后,当我重新翻阅那天的记忆时,除太阳未出时的美人松剪影和最后的那泓天池水还算清晰,中间大部分片段都是些红绿交错、模模糊糊的虚影,如一张张焦距没有对准的照片。
只有那些岳桦树对于我来说,却是一个意外,也是一个惊奇。
接近山顶时,我无意地将疲惫的目光从嘈杂的人群转向车外,突然,我感觉到,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那些树,纷纷地沿着山体将身躯匍伏下去,并在斜上方把树梢吃力地翘起。在透明的,微微颤抖的空气里,我仿佛看到一种神秘的力量或意志,正加到这些树的躯干之上,使这些倔犟的生命在挣扎中发出了粗重的喘息和尖利的叫喊。
这些树的名字,就叫做岳桦。
本来,树与树并立于一处时应该叫做林或森林,但许许多多的岳桦树并存一处时,我们却无法以“林”这个象形字来定义这个集体。因为它们并不是站立,而是匍伏,象一些藏在掩体下准备冲锋或被火力压制于某一高地之下的士兵那样,集体卧伏于长白山靠近天池的北坡。如果非给它们一个词汇不可的话,或许叫做“阵”及“阵营”更合适一些。那么,构成这个巨大阵营的,到底是怎样的一支队伍?它们到底肩负着怎样的使命?
我不知道白桦和岳桦在血缘上有什么联系,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同一种植物,但我坚信,它们彼此是迥然不同的,就算当初它们的生命基因都来自同一颗白桦树上的同一颗种籽。
白桦树生在山下,与溪水、红枫相伴,过着养尊处优、风流浪漫的日子,风来起舞,雨来婆娑,春天一顶翠绿的冠,秋日满头金色的发,享尽人间的艳羡,占尽色彩的风流,如幸运的富家子弟,如万人追捧的明星。而岳桦却命里注定地难逃绝境,放眼身前身后的路,回首一生的境遇,却是道不尽的苍茫、苍凉与苍桑。
有人断言:“性格决定命运”。暂不说这句话用预人是否准确,但用到树上,肯定是不准确的,实在讲,应该是命运决定了性格。岳桦,之所以看起来倔强而壮烈,正是由于它们所处的环境的残酷。
想当初,所有的桦都是长白森林里白衣白马的少年,峰顶谷底任由驰骋。后来,那场声势浩大的火山喷发,将所有的树逼下峰顶,就在向下奔逃的过程中,命运伸出了它无形的脚,一部分桦便应声跌倒。一个跟头跌下去,就掉入了时间的陷阱,再爬起来,一切都不似从前。前边已经是郁郁葱葱的一片,每一种树都沿着山坡占据了自己的有利地形,没有了空间,没有了去路;而后面,却是火山爆发后留下的遍地疮痍与废墟,以及高海拔的寒冷,但那里却有着绝地求生的巨大空间,尽管那里有风,有雪,有雷电,有滚烫的岩石和冰冷的水,最后,它们还是选择了调头向上。
一旦选择了返身向上,桦就变成了岳桦。而今,不管我们把怎样的情感与心愿给予岳桦,岳桦也不可能变成那些明快而轻松的白桦了,如同山下的白桦永远也不能够站到它们这个高度一样,它们再也不可能回到最初的平凡与平淡。因为从白桦到岳桦,作为一种树已经完成了对树本身或者对森林的超越,它们的生命已经发生了某种质变。而今,与山中的那些树相比,它们看起来却更像一场风;与那些各种形态的物质存在比,岳桦更像一种抽象的精神。解释下列句子在文中的含意。
我仿佛看到一种神秘的力量或意志,正加到这些树的躯干之上,使这些倔犟的生命在挣扎中发出了粗重的喘息和尖利的叫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者坚信岳桦与白桦是迥然不同的,他的主要理由是什么?根据文意作简要概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章最后一段运用了哪些修辞方法来表现岳桦?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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