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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痛者的天籁
马德
那两年,逢年过节,养鱼的蔡婆总要给我家送几条新鲜的鱼来。我有点讨厌父亲,集市上什么鱼都有,为什么父亲偏偏喜欢蔡婆的鱼呢? 我问蔡婆,你咋知道我爸爸喜欢吃你家的鱼哩?蔡婆说,你爸爸呀,是个馋猫,为了吃我的鱼,每天晚上敲我的门。父亲真没出息。
父亲在镇里的一家工厂上班,两班倒。但父亲很少上白班。父亲每天晚上从镇里回来,要翻过一面坡,再翻过一面坡,七八里路,上坡下梁地要走半天。就在那两面坡中间,有一块洼地,蔡婆的鱼塘就在那里。
父亲说,蔡婆不容易。蔡婆那个做生意的丈夫卷走了家里的所有积蓄,扔下三个孩子跑了。为了养家糊口,蔡婆包了山洼里的鱼塘,并在鱼塘旁盖了间简陋的土房子。然后,把孩子扔给老人,一年四季,蓬头垢面地照看着她的鱼塘。每天晚上,父亲下夜班,骑车路过那鱼塘的时候,总要去敲敲她的门。嘟——,嘟嘟——,舅奶,睡了没有?屋子里亮着油灯,蔡婆还没睡。她便唤父亲进去,有一搭没一搭地说几句话,然后,父亲才走。有时候,父亲下夜班很晚,蔡婆屋子里的油灯早已熄灭了,但父亲依然要去敲敲蔡婆的门。听着屋里的蔡婆在睡梦中含混地应了,父亲才走。
我问父亲,为什么要去敲蔡婆的门,是想吃她养的鱼吗?父亲摸摸我的头,笑笑说,你还小,不懂。我已经不小了,都上初中了!我一本正经地喊。
父亲依旧每晚去敲她的门,蔡婆依旧逢年过节送鱼来。
后来,我大学毕业了,父亲退了休,蔡婆也不养鱼了。混得不错的儿女们,把她接进了城里,让她去安享清福。有一次,我和父亲谈起了蔡婆,谈起了那些年的事。父亲突然叹了口气,说,其实啊,这里还有一个故事呢。
你奶奶是生你五叔的时候,难产死的。你爷爷受不了这个打击,想不开,几次想寻短见。村里有一个叫杨有贵的人,就经常来劝他,说,为了孩子们,你也得活下去啊。但你爷爷还是不能从悲伤中走出来。那一段日子,每天晚上,杨有贵都要来咱家坐坐,或者拉家常,或者聊东说西。即便真的没话说了,也要干坐着,一直待到很晚才走。
你爷爷后来说,如果没有杨有贵这个人,如果没有他每晚来陪着坐一阵子,也许,咱们家就没有今天。所以,你爷爷临去世的时候,语重心长地和我说,伸出手来可以扶人,拿出钱来可以帮人,人在遭难的时候,就是有人陪着说说话,也是能救人的。
爸爸深深记住了爷爷说的这句话。那几年,蔡婆不容易,爸爸想帮帮她。于是,每天晚上去敲敲她的门,就是想让她知道。
是啊,那些夜晚的敲门声,对蔡婆来说,不仅是温暖的,而且那也是敲响在她苦痛心灵里的天籁之音啊!其实,这个世界还有更多不愁吃穿却心底痛苦的人。他们所缺少的,也许只是陪他们坐一坐、唠唠嗑、说说话的人。哪怕,在他们最寂寞的时候,能够听到“嘟嘟”的敲门声,也是好的。因为,对他们来说,这是世界上最温暖、最美妙的天籁。.“我”对父亲为何总去敲蔡婆的门这一举动的理解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请在阅读全文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内容梳理这一认识过程,完成下面填空。
幼时→ →
。
初中→“我”认为父亲是想白吃人家养的鱼儿去敲蔡婆家的门→“我”不理解父亲
大学毕业→ →
。.说说题目“苦痛者的天籁”在文中的含义。
表层含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层含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读全文,“我”父亲坚持每晚去敲蔡婆的门,其真正的目的是什么?
.爷爷临去世的时候,语重心长地和我说:“伸出手来可以扶人,拿出钱来可以帮人,人在遭难的时候,就是有人陪着说说话,也是能救人的。”请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文中“我”的父亲,还有杨有贵,他们是在什么情况下坚持每晚去敲门,然后有一搭没一搭的说几句话,或是干坐一会儿的?请对他们的所作所为作简要的评价。
.读了课文我想起了一句话,“严寒来袭时,需要取暖,并且不让一个人孤单”,亲爱的同学,你呢,读了文章有什么感想?
知足常乐
(1)“知乐者常足”与“知足者常乐”,虽然只是两个字互换,内涵却大相径庭。
(2)“知足者常乐”,这句话多用在自我安慰和劝勉他人的时候,相比别人,自己没有得到更多,或者生活中有了这样那样的缺憾时,一句“知足者常乐”挂在嘴边或响在耳边,的确可以让一个人的内心平衡很多,轻松许多。但这样的平衡、轻松,多缘于“木已成舟”的现实和无奈。本来是“不足”,却要强迫自己“知足”,就算你自欺欺人地咧开嘴一笑,也只能算是苦笑或者皮笑肉不笑,至少是,笑的不真实吧。
(3)“知足者常乐”却不一样。知足者常足的程序是“乐”在前,“足”字在后。这其中,既暗含了生活的秩序,也揭示了人生的意义。“乐本应是一种生活态度、生存手段;“足”是人生的远景,是“乐”的结果。人生路长,“乐”是向导,“足”是我们要去的景点。因为心中有快乐,远方有目标,“足”的愿景自然不难实现。
(4)实际上,“乐”是人生的一种主动选择和智慧。如果一个人一生态度乐观,心胸豁达,目标高远,那么,对于哭看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他而言,最终得到的东西是“足”还是“不足”。其实并不那么重要,因为他走过了一个完美的过程。倘若倒过来,每个人都要等心圆意满了,也就是说“足”了才会“乐”,才能“乐”,那么,一个人要等到何时才能“乐”起来?对照古人“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的概算,这世上,又有几人能乐起来?
(5)“乐”和“不乐”,心态不一,结果也就迥异。现实的教科书告诉我们:快乐的笑脸,可以春风化的,可以广结人缘,可以事半功倍。成功的过来人告诉我们,快乐的心态,能够逢凶化吉,能够奠定胜局。心里贮满快乐的人,常常比眼里流着忧伤的人获得更多的机缘,产生更高的效率。在竞争压力和生存压力越来越激烈的今天,学习快乐应当是我们的必修课程。
(6)如果说生活的种种“满足”是点点铁屑散落于我们的人生旅途,那么,“快乐”便是我们身上用不失去磁性的大磁铁。人生有了“快乐”的磁性,“满足”才容易被吸收。
(7)如同“知足者常乐”曾为古人津津乐道,“知乐者常足”理应成为我们现代人立身处世的格言。选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段是怎样展开论述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选文(6)段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知足者常乐”和“知乐者常足”是两种人生态度,你会选择哪一种?请谈谈你的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海马为什么是父亲生的
①温暖的海底,尤其是浅海区域,有与陆地森林草原媲美的海底植物,有嬉戏其间的行行色色动物。生长在海底的红、白珊瑚,像庭园里栽培的花木;附生在岩礁间的红、绿海葵,如同庭园里种植的花草。这个碧水莹莹、色彩缤纷的海底世界,人们把它比作“水晶宫”。
②海马是生活在“水晶宫”里的奇怪角色。这种体长只有10-20厘米的鱼类,其头形像马头,故称它为“海马”。海马尾部由多节组成,能灵活屈伸。它的背鳍像一面锦扇,经常摇动着维持平衡,做直立游泳。
③海马不仅相貌特殊,繁殖习性也很特别。当繁殖季节到来时,雄海马的体侧腹壁慢慢地合成宽大的“育儿袋”。雌海马就将卵产在雄海马的育儿袋里(雌海马无育儿袋),卵就在育儿袋里进行胚胎发育,等到发育完成,雄海马就开始“分娩”了。
④海马的繁殖方法为什么这样特别呢?
⑤因为浅海情况十分险恶,尤其是到了春夏两季,各种海生动物都由深海或远洋洄游到浅海里来,进行一年一度的交配和繁殖。弱肉强食的“种族斗争”,也就火热起来了。幼小动物会遭到伤亡,尤其是刚产下的大批卵,简直成为互相争食的佳肴了。例如鳕鱼一次产卵竟达千万粒,而真正能变成幼鱼的卵可能还不到1%。
⑥海马保卵的本领比其他动物更巧妙,不仅雌海马将卵产在雄海马的育儿袋里,而且它们由卵生演进到类似胎生的地步。这样,就容易保证全部的卵都发育成小海马了。为什么说海马是“水晶宫”里的奇怪角色?
答: 。 雌海马将卵产在雄海马的“育儿袋”里,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 。文章第⑤段说明的中心是
。本文用了那些说明方法?请举例说明。(至少两种)
敬业与乐业
第一要敬业。敬字为古圣贤教人做人最简易、直捷的法门,可惜被后来有些人说得太精微,倒变得不适实用了。惟有朱子解得最好,他说:“主一无适便是敬。”用现在的话讲,凡做一件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头,一点不旁骛,便是敬。业有什麽可敬呢?为什么该敬呢?人类一面为生活而劳动,一面也是为劳动而生活。人类既不是上帝特地制来充当消化面包的机器,自然该个人因自己的地位和才力,认定一件事去做。凡可以名为一件事的。其性质都是可敬,当大总统是一件事,拉黄包车也是一件事。事的名称,从俗人眼里看来。有高下;事的性质,从学理上解剖起来,并没有高下。只要当大总统的人,信得过我可以当大总统才去当,实实在在把总统当作一件正经事来做;拉黄包车的人,信得过我可以拉黄包车才去拉,实实在在把拉车当作一件正经事来做,便是人生合理的生活。这叫做职业的神圣。凡职业没有不是神圣的,所以凡职业没有不是可敬的。惟其如此,所以我们对于各种职业,没有什么分别拣择。总之,人生在世,是要天天劳作的。劳作便是功德,不劳作便是罪恶。至于我该做哪一种劳作呢?全看我的才能何如,境地何如。因自己的才能、境地,作一种劳作做到圆满,便是天地间第一等人。
怎样才能把一种劳作做到圆满呢?唯一的秘诀就是忠实,忠实从心理上发出来的便是敬。《庄子》记佝偻丈人承蜩的故事,说到:“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惟吾蜩翼之知。”凡做一件事,便把这件事看作我的生命,无论别的什么好处,到底不肯牺牲我现做的事来和他交换。我信得过我当木匠的做成一张好桌子,和你们当政治家的建设成一个共和国家同一价值;我信得过我当挑粪的把马桶收拾得干净,和你们当军人的打胜一支压境的敌军同一价值。大家同是替社会做事,你不必羡慕我,我不必羡慕你。怕的是我把这件事做得不妥当,便对不起这一天里头所吃的饭。所以我做这事的时候,丝毫不肯分心到事外。曾文正说:“坐这山,望那山,一事无成。”一个人对于自己的职业不敬,从学理方面说,便亵渎职业之神圣;从事实方面说,一定把事情做糟了,结果自己害自己。所以敬业主义,于人生最为必要,又于人生最为有利。庄子说:“用志不分,乃凝于神。”孔子说:“素其位而行,不愿乎起外。”我说的敬业,不外这些道理。文中作者的观点是什么?
文中佝偻丈人承蜩的故事是什么论证?有什么作用?
文段写拉黄包车和当大总统有什么作用?
“凡职业没有不是神圣的,所以凡职业没有不是可敬的。”说说横线词语“凡、没有不”的表达效果。
奔跑之梦
仲达明
那个小城,因为她而著名。
她,只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妇女,一个学校里不起眼的打字员。每天,人们都会看到她骑着一辆半旧的自行车上班下班。她的儿子已上高中,成绩优异。
这个男孩,也是从她那儿,明白一个人的成功,离不开奔跑的梦想。
上学之前,世界在他眼里,是高低起伏、不太平坦的。因为,他看到母亲走路时,总是倾斜着身子。那时,他还不知道,母亲生来就患有腿疾。
他上了小学时,有的同学跟在他身后,用不堪的词语侮辱他的母亲,他认为,那是母亲给他的无法弥补的缺陷。
回到家里,他沉默不语。母亲问了多遍,他哭了,最终还是没有说。
晚上,母亲走到他的床边,抚摸着他的头,对他说:妈妈也曾觉得上天对自己不公,让我对生活彻底绝望。但是我现在不这么想了,我有一个优秀的儿子,有一个温暖的家,还有一份较为稳定的工作。
他趴在母亲的怀里,哭得很伤心。
她告诉他,她面对的嘲笑比他多得多。为了自食其力,她在书店买书时,营业员给她白眼;走进电脑培训学校,同一期学员对她侧目;去学校应聘,一同参加应聘的人对她不屑一顾……可她,就是在这些冷脸和鄙视中学会了坚强。她打字比别人快,排出的版式比别人漂亮,她的缺陷,也成了一个打字员的长项——善于坐着工作。最后,她说,当一个人有了奔跑的梦想,就没有人能阻止她前进的脚步。
他很感动,但仍然无法从被同学嘲笑的阴影里走出来。
一天晚上,吃饭时,妈妈征求全家人意见:全市要举行一个打字比赛,一等奖奖金一千块,你们说我参不参加?
参加!为什么不参加?父亲说。倒不是因为一千块钱,而是要证明你自己。对不对,儿子?
他看了看父亲,又看了看母亲,不说话。他怕最后落败的母亲会受到更大的伤害。
母亲还是参加了。
决赛那天,母亲和其他各行各业20余名打字高手在电脑面前一字排开,当前面的投影上出现一篇文章,裁判哨声发出以后,各人就迅速地敲起键盘。
借着转播画面,他看到母亲第一个举起手来:一篇两千多字的文章,她打完并排好版,仅仅用了一分半钟。
母亲毫无争议地成了第一名,领回了那一千元奖金。一下子,母亲成了小城的名人。
那个晚上,全家人沉浸在幸福之中。吃着母亲买回的点心,忽然,他说,妈,我想看看你的手。
母亲把手伸到他的面前,他拿着那又瘦削的手,发现她的手指头很特别,指尖上有一个个发着黄光的、厚厚的老茧。他终于忍不住,抱着母亲的手哭了起来。
他当然也不知道,他母亲之所以获得那个奖项,是因为母亲说服了市残联的领导,并以赞助一千元为条件,请求在全市范围举办一届打字比赛。
母亲和父亲商量好,等他上了大学之后再告诉他。
毫不知情的他却从母亲身上得到一股神奇的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北京一所名牌大学,成为那个小城几十年来唯一考上名牌大学的学生。
拿到通知书的那天晚上,父母郑重地把他叫到身边,告诉她母亲那次获奖的秘密。并告诉他:没有人是全能的,就算是腿部有残疾的母亲,也有别人比不了的长项。因为她有奔跑的梦想,她奔跑,不是用脚,而是用十个手指;她奔跑着的道路,是小小的键盘。
几年后,他把积攒下来的几万元捐给家乡,在他家附近的十字路口,建起一座雕塑,名为《奔跑的梦想》,造型为在空中舞动的一双手。
从此,那个城市也被人们称为“梦想之都”。(摘自《感悟》2011年第7期) 随着事情的发展,“他”的思想感情也发生了变化,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出来,填写下表。(3分)
事件 |
同学言语 侮辱母亲 |
母亲说出 自身经历 |
母亲参加 比赛获奖 |
感情 |
品味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注意加点词语。(4分)
母亲把手伸到他的面前,他拿着那又瘦削的手,发现她的手指头很特别,指尖上有一个个发着黄光的、厚厚的老茧。
文中“他”以“奔跑的梦想”来命名雕塑,结合文章内容谈谈 “奔跑的梦想”的含义。 (4分)
下列对本文的评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4分)
A.“她,只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妇女,一个学校里不起眼的打字员。”中“极其普通”“ 不起眼”与她伟大的梦想形成鲜明的对照,更突出这位母亲的可敬。 |
B.母亲说服市残联的领导,并以赞助一千元为条件,请求在全市范围举办一届打字比赛,是为了参加比赛用自己的成功激励儿子。 |
C.文中母亲把自己遭受到嘲笑的经历告诉儿子是希望得到儿子的同情和理解。 |
D.文章首尾呼应,“这个男孩,也是从她那儿,明白一个人的成功,离不开奔跑的梦想。”一句总领下文。 |
读书如熬粥
赵畅
①我的母亲煮得一手好粥。孩提时曾问母亲何以烧出好粥,她告诉我:“粥是熬出来的,熬粥有三要素,即‘好米、文火、持续’。”
②是的,要熬一锅好粥,首先在于有“好米”。米好,粥就好。粥拼的是米,是米本身,是那种不加附加值的实力与质地。有了“好米”,还须用“文火”,即要用比较弱的火来熬,用“文火”易熬透,既能保持营养成分不流失,又能保持那份天然的鲜香味。熬粥还得有耐心,须持续。一锅好粥,少说也得熬上个把小时。熬粥之妙,令我想及读书。细细回味一番,读书不正如熬粥一般吗?
③是啊,读书之法,贵在选择。要多读经典好书,经典往往记录着优秀的思想,它们总是超越时代、历久弥新的。读经典,你将从先贤的精神世界中吸收养分,从与高贵的心灵对话中得到陶冶。秘鲁作家略萨说:“如果一个人不读书,或者很少读书,或者只读‘垃圾书’,他可能会说话,但是永远只能说那点事情,因为他用来表达的词汇量十分有限。不仅是词汇的限制,同时又是智力和想象力的限制,是知识和思想贫乏的表现。”略萨对阅读经典的真谛作了深刻的诠释。一个常读经典作品的人,一个常读好书的人,更容易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
④读书之法,贵在耐心细读。心急火燎是读不了书的,粗枝大叶也不会有好的效果。读书须用“文火”,好似老牛吃草,不慌不忙,细细咀嚼。读书是一个人的心灵之旅,拿到一本书看到书名时,就像在长途汽车站的站牌上看到一个遥远的目的地,它意味着什么,暂时你还不知道,你只是向往。然后,你打开书本,仿佛踏上一段陌生而新奇的旅程。如果说,最幸福的旅行是那种沿途风光无限、刺激浪漫的行程的话,那么,最幸福的阅读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在书本中向你次第展开。按高尔基的说法,就是阅读向你“打开了一扇扇新的不知道的世界的窗户”。只是别忙,须从容读。从容读,你便会觉得处处皆风景。
⑤读书之法,贵在持之以恒。不能心血来潮,高兴时拼命读,兴头过后就丢弃一旁。真要读书,须耐得寂寞,甘守孤独。从某种意义上说,阅读是一种孤独,它更适合于“独啜”。不要因为这份寂寞与单调,你就感到厌烦无味,就与读书渐离渐远。坚持读书,须有目标追求。这方面,国学大师陈寅恪便是典范。赵元任的夫人杨步伟回忆说:“那时在德国的学生们大多数玩得乱得不得了,只有孟真(傅斯年)和(陈)寅恪两个是‘宁国府门前的一对石狮子’”。意思是说,他们对读书对学问颇有定力。这种咬定目标、坚持不懈的定力,值得每个读书人学习。读书要做到恒久有定力,对那些以忙为由而少读书、不读书的人来说更是如此。胡耀邦同志曾说过一句话:“你要多读书,就要少打扑克,少跳舞,少看电影。”可不是吗?时间挤挤总是有的,就看你舍不舍得少打点扑克和麻将了。
⑥读书如熬粥,也要遵循“好米、文火、持续”三大法则,只要做到读经典好书、耐心细读、持之以恒地读,读书之“用”就会潜移默化,融进一个人的血液、精神、行动之中,让人享用不尽,受益无穷。 (选自《人民日报》2012年2月21日,有改动) 下列对本文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文章开头写母亲熬粥的事,目的是引出文章的论题,进而进入对中心论点的论述。 |
B.文章第①、②段及最后一段用熬粥的“三要素”比喻读书的三大法则。 |
C.文章第⑤段举国学大师陈寅恪的例子从反面论证读书之法。 |
D.文章主要运用了比喻论证、道理论证和举例论证。 |
作者说“读书如熬粥”,根据文意谈谈作者认为读书应遵循哪些法则? (3分)
试分析本文第⑤段中的主要使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何作用?
论证方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