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文章千古说韩愈》,回答文后小题。
韩愈为唐宋八大家之首,其文章写得好是真的。所以,我读韩愈其人是从读韩愈其文开始的,因为中学课本上就有他的《师说》、《进学解》。课外阅读,各种选本上韩文也随处可见。他的许多警句,如:“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等,跨越了一千多年,仍在指导我们的行为。
有这样一段故事。唐代宪宗皇帝十分迷信佛教,在他的倡导下国内佛事大盛,公元819年,又搞了一次大规模的迎佛骨活动,就是将据称是佛祖的一块骨迎到长安,修路盖庙,人山人海,官商民等舍物捐款,劳民伤财,一场闹剧。韩愈对这件事有看法,他当过监察御史,有随时向上面提出诚实意见的习惯。这种官职的第一素质就是不怕得罪人,因提意见获死罪都在所不辞。所谓“文死谏,武死战”。韩愈在上书前思想好一番斗争,最后还是大义战胜了私心,终于实现了勇敢的“一递”,谁知奏折一递,就惹来了大祸;而大祸又引来了一连串的故事,成就了他的身后名。
韩愈是个文章家,写奏折自然比一般为官者也要讲究些。于理、于情都特别动人,文字铿锵有力。他说那所谓佛骨不过是一块脏兮兮的枯骨,皇帝您“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岂不盛哉!岂不快哉!”并说:这佛如果真的有灵,有什么祸殃,就让他来找我吧(“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这真有一股不怕鬼,不信邪的凛然大气和献身精神。但是,这正应了我们现时说的,立场不同,感情不同这句话。韩愈越是肝脑涂地陈利害表忠心,宪宗就越觉得他是在抗龙颜,揭龙鳞,大逆不道。于是,大喝一声把他赶出京城,贬到八千里外的海边潮州去当地方小官。
韩愈这一贬,是他人生的一大挫折。因为这不同于一般的逆境,一般的不顺,比之李白的怀才不遇,柳永的屡试不第要严重得多。他们不过是登山无路,韩愈是已登山顶,又一下子被推到无底深渊,其心情之坏可想而知。他被押送出京不久,家眷也被赶出长安,年仅12岁的小女儿也惨死在驿道旁.当他到了潮州后,发现当地的情况比他的心境还要坏。就气候水土而言这里还算富庶,但由于地处偏僻,文化落后,弊政陋习极多极重。农耕方式原始,乡村学校不兴。当时在北方早已告别了奴隶制,唐律明确规定了不准没良为奴,这里却还在买卖人口,有钱人养奴成风。于是他到任之后,就如新官上任一般,连续干了四件事。一是驱除鳄鱼。当时鳄鱼为害甚烈,当地人又迷信,只知投牲畜以祭,韩愈“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大除其害。二是兴修水利,推广北方先进耕作技术。三是赎放奴婢。他下令奴婢可以工钱抵债,钱债相抵就给人自由,不抵者可用钱赎,以后不得蓄奴。四是兴办教育,请先生,建学校,甚至还“以正音为潮人诲”,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推广普通话。八个月就干了这四件事。我们且不说这事的大小,只说他那片诚心。当其获罪海隅,家破人亡之时,尚能心系百姓,真是难能可贵了。
人生的逆境大约可分四种。一曰生活之苦,饥寒交迫;二曰心境之苦,怀才不遇;三曰事业受阻,功败垂成;四曰存亡之危,身处绝境。处逆境之心也分四种,一是心灰意冷,逆来顺受;二是怨天尤人,牢骚满腹;三是见心明志,直言疾呼;四是泰然处之,尽力有为。韩愈是处在第二、第三种逆境,而选择了后两种心态,既见心明志,著文倡道,又脚踏实地,尽力去为。只这一点他比屈原、李白就要多一层高明,没有只停留在蜀道叹难,江畔沉吟上。他不辞海隅之小,不求其功之显,只是奉献于民,求成于心。有人研究,韩愈之前,潮州只有进士3名,韩愈之后,到南宋时,登第进士就达172名。是他大开教育之功。
一个人不管你有多大的委屈,历史绝不会陪你哭泣,而它只认你的贡献。悲壮二字,无壮便无以言悲。
试分析“韩愈这一贬,是他人生的一大挫折”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
作者从哪几个方面说明了韩愈的逆境比“李白的怀才不遇,柳永的屡试不第要严重得多”?
作者为什么说韩愈“比屈原、李白就要多一层高明”?你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文章结尾说“悲壮二字,无壮便无以言悲”,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易
登录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相关试题

失败不是成功之母
阿元
“失败是成功之母”可能是中国最著名的一句格言,它在我们生活中出现的频率是相当的高。原因之一是几乎所有人都经历过失败,原因之二是在失败之后人们需要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破碎的心灵。
但阿元认为,“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句话用来自我安慰当然不错,但用它来指导我们的生活就未必有效。
其实,失败和成功之间,绝对没有无法割裂的联系。关于这一点,历史上有无数的例子可以证明。比如说项羽,从江东起,从来没有打过一次败仗,但垓下之败让他永无翻身之地,因为他自杀了。还有李自成,现在的历史学家研究表明,李自成占领北京之后,至少有五次机会可以战胜满清,过足当皇帝的瘾,但最终他被杀掉了。可能有人会说,这些人的失败之所以没有成为成功之母,是因为,他们失败之后就死了,根本没有机会。那么咱们就举一个失败之后没死的,世界上最著名的军事统帅——拿破仑。在拿破仑的一生中有两次致命的失败,一次在莫斯科,一次在滑铁卢。两次失败的主要原因也差不多,因为拿破仑的扩张让他成为了欧洲的公敌。就像俗话说的,双拳难敌四手,好虎难顶群狼,拿破仑的两次失败都是败在了欧洲其它国家的联合上,一代天骄拿破仑最终是死在了圣赫勒拿岛上。
以上的例子充分地证明,失败并不必然就是成功之母。失败要成为成功之母是需要一些条件的,比如说失败的当事人要能正确认识失败,合理评估自己。
美国一个非常著名的推销员在谈到他为什么会成功的时候,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次他在推销《幼儿百科全书》时对一家人说,他的这套书能解答孩子们提出的任何问题。然后他又对那家的孩子说:“小朋友,你随便问我一个问题,看我怎么从书上找到你想知道的答案。”这个小朋友的问题是:“上帝坐的是什么牌子的车子?”这个推销员说,当时他是面红耳赤,只能收拾起他的书,灰溜溜地走了。
从这次经历,这个推销员总结出一个经验,话不能说得太满,牛皮不能吹得太爆,从而他走上了成功之路。
这个故事说明了,如果你对于失败能够有个理性的分析.那么失败为成功之母。
而在生活中,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失败,不能合理评估自己,失败只能带来更大的失败。
要想让失败成为成功之母,除了要对错误有合理的分析之外,还要有从头再来的勇气和永不放弃的毅力。
项羽的对手刘邦,和项羽交手,从来没有打胜过。最惨的时候,他的老爸老妈老婆孩子全都被项羽抓起来了,项羽还威胁说,如果你不投降,我就把你老爸煮了,当饭吃。对此,刘邦的反应是,我们是兄弟,我爸就是你爸,如果你要煮你爸,你就送一碗给我吃。
虽然刘邦的话有点耍无赖的意思,但正是他永不放弃的勇气才让他在一次次大败之后又站了起来,并最终成为一代强汉的开国皇帝。
所以说失败不是成功之母,并不是要否定这句名言,而是想告诉大家,如果对于这句话没有一个正确的分析和运用,很可能会让这句话成为逃避失败的借口,成为一块不敢正视失败的挡箭牌。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证明此论点,主要采取了 ____________的论证方法。
失败要成为成功之母需要哪些条件?
答:
结合全文理解,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论据“李自成占领北京后被杀”、“刘邦打败项羽成为开国之君”的作用是一样的,都是为了证明“失败和成功之间绝对没有无法割裂的联系”这一分论点的。
B.第三自然段中拿破仑的例子显得多余,应该删去。
C.作者通过否定名句“失败是成功之母”,告诉我们要独立思考,要用批判的眼光来对待名言的道理。
D.“失败是成功之母”作为格言被人们广泛认同,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几乎所有人都经历过失败,另一个是在失败之后需要用它来安慰自己破碎的心灵。

如果让你与作者辩论,你坚决捍卫“失败是成功之母”’的观点,请简要阐述你的理由。


①我老实告诉你一句话:(A) “凡职业都是有趣味的,只要你肯继续做下去,趣味自然会发生。” ②为什么呢?③第一,因为凡一件职业,总有许多层累、曲折,倘能身入其中,看它变化、进展的状态,最为亲切有味。④第二,因为每一职业之成就,离不了奋斗;一步一步的奋斗前去,从刻苦中将快乐的分量加增。⑤第三,职业性质,常常要和同业的人比较骈进,好象赛球一般,因竞胜而得快感。⑥第四,专心做一职业时,把许多游思、妄想杜绝了,省却无限闲烦恼。⑦孔子说:(B)“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人生能从自己职业中领略出趣味,生活才有价值。孔子自述生平,说道:(C)“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这种生活,真算得人类理想的生活了。
我生平最受用的有两句话:一是“责任心”,二是“趣味”。我自己常常力求这两句话之实现与调和,又常常把这两句话向我的朋友强聒不舍。今天所讲,敬业即是责任心,乐业即是趣味。我深信人类合理的生活总该如此,我盼望诸君和我一同受用!
文中说“我深信人类合理的生活总该如此” ,用自己的话说说“人类合理的生活”应该是怎样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中③-⑥句阐述的共同道理是_______(填写原文语句序号)
选段最主要的论证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你为本段的观点提供一个事实论据。
文中说“人生能从自己职业中领略出趣味,生活才有价值”,联系自己的实际,谈谈作为一名初中生,你认为该怎样学习才是最有价值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还 债
余秋雨
祖父临终前两眼直直地看着祖母,牵一牵嘴角露出笑意,嗫嚅道:“本来想叫孩子们多读点书,出一个读书人。我这么走,不说读书,连养活也难……”
祖母擦了一下眼泪,按着祖父的手说:“会养活,会读书。”
祖父轻轻地摇了摇头,又嗫嚅道:“天天都在防灾难,没想到,灾难出在我身上……”
没说完,他头一歪,走了。
周围的人都在猜测,带着七个孩子的祖母会做什么。
出乎大家意料,祖母做的第一件事是卖房还债。
祖父在最后的日子里已经向祖母一一交代过家里的账务,自己欠了哪些人的债,哪些人欠了自己的债。祖母一笔一笔记住了。按照当时闯荡者的习惯,这些债,大多是心债,没有凭据。
那天晚上祖母把家里的女佣陈妈叫到房间,感谢她多年的照顾,说明今后无法再把她留在家里,然后,就细细地打听穷人的生活方式。陈妈早就看清这个家庭的困境,却没有想到祖母会作出卖房还债的决定。
“这房子卖了,不能全还债。选一选,非还不可的还了,有些债可以拖一拖。孩子那么多,又那么小……”陈妈像贴心老姐妹似的与祖母商量。
“这没法选。”祖母说,“还两笔,拖两笔,等于一笔也没有还。”
陈妈叹了一口气,说:“老爷前些年借给别人的钱也要去催一催。那些人也太没有良心了,明明知道这一家子已经到了这个地步,这么多天来也不来还!”
“有两个到灵堂来了。”祖母说。
“那就去找!”陈妈忿忿地说:“领着最小的两个,志杏和志士,上门去要,我也陪着。”
祖母想了一想,说:“没凭没据,上门要债,他们一尴尬反而会把账全赖了。这样吧,我领着孩子上门去向他们一一讨教卖房事宜。这比较自然,顺便看看他们到底有没有还债的心思。你就不要去了。”
从第二天开始,祖母就领着两个最小的孩子,在三天之内“讨教”了五个人。结果比祖母想象的还要糟糕:他们谁也没有提到那些账。
一双大人的脚,两双小人的脚,就这样在上海的街道上走了整整三天。
很快,原来在英租界戈登路的房子卖掉了,去偿还祖父生前欠下的全部债务。
还债的事,祖母叫十八岁的大儿子和十五岁的二儿子一起去完成。大儿子叫余志云,是我从来没有见过面的大伯伯;二儿子叫余志敬,那就是我的父亲,他后来习惯于“以字代名”,叫余学文。
两兄弟把一叠叠钱用牛皮纸包好后放在书包里,一家家去还债。很奇怪,好几家都在准备搬家,房间里一片凌乱。搬家最需要用钱,一见有人来还债都高兴地说是“及时雨”。只有最后到一家鸦片烟馆老板家还债时,那个黑黑瘦瘦的老板不说一句话,也并不数钱,只是用手按了按纸包,便翻开账簿,用毛笔划掉了欠债。
兄弟俩正准备离开,忽听得屋子角落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慢慢交走!”
随着声音,一个浓妆艳抹的高挑女子趿着绣花拖鞋从背光处走了出来。她嘴上叼着一支香烟,懒懒地走到兄弟俩跟前后举手把香烟从嘴里取下。她的手指又长又细,涂着指甲油。
她问志云:“听你刚才说,这烟债是你父亲欠下的。他自己为什么不来?”
志云懒得理她,低头轻轻地说:“他刚过世。”
女人顿了顿,问:“他过世,与鸦片有关吗?”
志云点点头。
女人停顿的时间更长了。
终于她又问:“那你们为什么急着来还鸦片债?”
志云不语。弟弟志敬抢着说:“妈妈说了,好债坏债都是债……”
女人又问:“这么多钱是从哪里来的?”
志云想拉住志敬不要说,但志敬还是说出了口:“我们把房子卖了!”
女人又紧接着问:“你们有兄弟姐妹几个?”
志敬说:“七个。”
女人走到桌子跟前,看了黑黑瘦瘦的老板一眼,说:“这事我做主了。”顺手就把那包钱拿起来,塞在志云手上。
志云、志敬大吃一惊,连忙把钱包放回桌上,说:“这不行,这不行……”
女人又一次把钱包塞给志云,说:“回去告诉你们妈妈,我敬佩她这样的女人!”
志云毕竟懂事,拉着志敬向着女人深深地鞠了一躬,说:“阿姨,你退还给我们这笔钱,等于救了我们家。我想请教你家老板的尊姓大名,回去好向妈妈禀报。”
女人笑了,说:“他叫吴聊,一听就是假名。真名我也可以偷偷告诉你,叫吴瑟亚,琴瑟的瑟,亚洲的亚。” (选自《吾家小史》,有删改)
根据文章情节,完成下列表格。


主要事件
(一)
祖母在祖父去世后,与陈妈商量卖屋还债事宜。
(二)

(三)

结合文章内容,说说祖母是一个怎样的人?
联系上下文,品味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语,指出其表达效果。
(1)祖父临终前两眼直直地看着祖母,牵一牵嘴角露出笑意,嗫嚅道:“本来想叫孩子们多读点书,出一个读书人。我这么走,不说读书,连养活也难……”
(2)那天晚上祖母把家里的女佣陈妈叫到房间,感谢她多年的照顾,说明今后无法再把她留在家里,然后,就细细地打听穷人的生活方式。
文章着重刻画了祖母的形象,但文末女子的形象也十分突出,作者在刻画其形象时用了哪些描写方法和艺术手法?请结合文本分析其艺术效果。


头发里含你所有的秘密
杨振明
①一般的血液、尿液检测可反映出短时间身体讯息,相较之下,毛发记录的信息显得更加完整、也更全面。毛发不仅含有人体DNA信息,同时还记录身体各方面的讯息,时间长达3至6个月甚至数年,即使当药物、化学物质、营养及其代谢物在体内已经消除时,这些信息在毛发中还会存在。而且毛发中这些物质的浓度一般要大于其代谢物的浓度。此外,头发中的药物、化学物质可能并不全是来自头发毛囊,也可以通过血液、汗液、皮脂、皮肤、空气、粉尘进入头发。因此,我们还可以通过毛发了解详细的环境信息。可以这样说,头发能反映人体及其生活环境的所有秘密
②毛发检测揭示清光绪帝死因。清光绪帝死因,百年来一直是个谜。2003年,中国法医中心毒物毒品检验室和其他两家权威技术机构的技术专家组成“清光绪帝死因”课题研究组,该课题被纳入《国家清史纂修工程重大学术问题研究专项课题》。2008年,耗时近6年之久的研究工作结束,《光绪帝死于砒霜中毒的研究工作报告》在《清史研究》上发表,在考古学界引起轰动。检验人员根据光绪帝头发,发现并证实了光绪帝摄入体内的砒霜总量明显大于致死量。综合以上研究成果,最终得出了光绪帝系砒霜中毒死亡的结论,清光绪帝死亡之谜得以破解。
③毛发检测广泛用于毒品检测。由于新型毒品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给毒品检测工作带来的难度也越来越大。除了传统的血检和尿检外,毛发检测目前在毒品检测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
④红遍全球的日本偶像酒井法子曾因持有毒品被警方逮捕,酒井法子被捕以后,尿检的结果呈阴性,看不出吸毒。警方无法以使用毒品的罪名起诉她。不甘心的日本警方取用了酒井法子的10根头发进行检测,结果证明酒井法子确实吸毒。因而延长了她的拘留期。
无独有偶,2000年,德国国家足球队主教练道姆一直被媒体抨击有吸毒的劣行,道姆非常恼怒,试图对媒体反戈一击,主动提出做毒品检测,出于对新型毒品科技含量的过度自信,道姆主动选择了毛发检测,德国科隆大学医学院的科学家们对道姆提供的头发进行了检验,证实了道姆吸毒的事实。随后,道姆丢了国家足球队主教练的工作,灰溜溜地远逃到美国去避风头。
⑤通过毛发检测,积极应对过劳死“过劳死”的说法最早来自日本, 2002年,“过劳死”被《牛津英语词典》(电子版)收录。这个单词的含义是指由于工作压力或应激所引发的心脑血管疾病所导致的死亡。
⑥实际上,从已有医学文献来看,没有流行病学调查证据支持“过劳死”的发生与过度劳动有关联。导致死亡的不是“过劳”,而是“过劳”诱发身体隐藏的疾病导致死亡。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统计,在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地都有过劳死流行率记载;有关资料表明,直接促成“过劳死”的5种疾病依次为:冠状动脉疾病、主动脉瘤、心瓣膜病、心肌病和脑出血。除此以外,消化系统疾病、肾衰竭、感染性疾病也会导致“过劳死”。
⑦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有统计显示,巨大的工作压力导致我国每年“过劳死”的人数达60万人,中国已超越日本成为“过劳死”第一大国。平均下来,中国每天约超过1600人因劳累引发疾病离开这个世界。
⑧如果能提前检查出身体隐藏的疾病风险,早发现,早预防,那么,就会减少许多不该发生的悲剧。
⑨作为一种独有、无创、灵敏度高的检测技术,全息医学微磁预警检测对早期及隐性的心脑血管疾病具有良好的预警作用,能检测出常规体检查不出的隐性心脑血管疾患。对预防过劳死具有极高的价值和意义。
本文主要说明了什么?最准确的一项是( )

A.本文主要说明了人的毛发里藏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人们要注意观察。
B.本文主要说明了人的毛发含有人体DNA信息和身体各方面的讯息。
C.本文主要说明了从毛发里可依据检测出疾病病因,从而做到早预防﹑早医治
D.本文主要说明了人的毛发含有人体各方面的讯息,可以用来判断,解决难题

下列对选文相关内容的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由于新型毒品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给毒品检测工作带来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B.作为一种独有﹑无创﹑灵敏度高的检测技术,全息医学微磁预警检测对早期及隐性的心脑血管疾病具有良好的预警作用。
C.第⑦段中的画线句主要运用举例子的说明方法说明过劳死人数惊人,进一步说明通过毛发检测可以积极应对过劳死的意义。
D.检验人员根据光绪皇帝的头发,发现并证实了光绪皇帝摄入体内的砒霜总量明显大于致死量。

请你根据本文所介绍的知识,简要解释“过劳死”的真正原因,并告诉人们应如何防范。

文学类文本阅读
拾叶者言
李国文
银杏树,在南方很多,到了太寒冷的北方,就比较罕见了。
这种树,又名公孙树,那意思是说它的生长期很慢,也很长,通常是爷爷种下的树,要到孙子那一辈,才能结果。结的果子,叫做白果,因其外壳薄白而名,果肉色绿而糯,微苦,颇有不同一般的滋味。旧时,在上海,冬天,夜晚,常可听到有小贩叫卖“糖炒热白果”者,于小可盈握的炭炉上,炒一捧白果,热烘烘的剥来,在寒风中,塞入嘴中也很有一点暖在心头之意。
不过,长到这把年纪,看到过许多地方的许多银杏树,但树上挂着果实的,至今,却尚无眼福一睹,实在是很遗憾的。所以,便把对于树的兴趣,关注到银杏树叶了。拾这种树的叶子,同人家集邮,集火花,集钱币一样,也是一件乐在其中的事情。在所有的树木中,独有银杏树叶算是独树一帜的,状似扇,形似贝,薄似纸,轻似羽,轻盈飘逸,洁净雅致,形成一种很特别的风格。
在北京的香山脚下,就在双清别墅附近,有那么几株古老银杏,近些年来,又在空旷地上,栽种了一些,都还十分孱弱,尚不成林。不过,一到秋天,当满山黄栌红了起来的时候,这些银杏树,也飒飒地飘落满地黄叶,用另一种鲜艳,点缀着山光水色,也是怪有情调的。色彩总是搭配起来,要好看些。站在山下,放眼看去,红中有黄,黄中有绿,于是,风景便格外好看了。
每年秋天,人们到香山去,无不志在红叶。但我,却总要拾几片银杏树叶,夹在书里,作书签用。而且,我到别处去,若见到银杏树叶,也有收集的兴趣,无非留在书册里,作一个小小的纪念。
这片银杏叶,从此在书中的某一页与某篇相伴,也多了一丝斯文。
有时候,翻开书,未读文章,先读叶片,因为很容易就翻到夹着叶片的那一页,它马上就突然出来。于是使你想起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在某地逗留的情景。
在大自然中,它算得上最微末的事物了,所以,它从来也不会扮演重要角色的。它在你的书页中,那种不想让你注意,也不想让你不注意的自然而然的样子,其实,也含有一份做人之道的平实在内的。若是我们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平凡与普通,也就多了一点自知之明,便省得许多力不从心的烦恼。当然,也就有了尊严。
叶是一回事,但无数的叶构成的树,则是另一回事。
我记得有一年,在山东泰安的岱庙里,见到两棵并肩立着的古银杏树,中间只隔着一条甬道,可谓形影不离数千年。两棵数高约几十米,数径也得两三人合抱,确是一副非凡模样。看到这两棵历经沧海桑田,阅遍人间变化的参天古数,同行的人,都膜拜之,仰视之,赞叹之,无法不肃然起敬。有人说,泰山为五岳之首,那么泰山下的这两棵银杏树,也许是最古老的了。
银杏树给人的感觉,是疏朗端庄,是高标挺拔,但它的叶片,却是明洁俏丽,优雅可人。这也是伟岸的人,和寻常的人,各有其不一般的特色了。伟岸者有其抱负,寻常人有自己的志趣,这世界所以美丽,就是有各种不同的追求和目标。假如我们都能懂得大自然中,没有两张绝对相同的叶片,那么对于拾叶者的启示,莫过于走自己的路,过自己的生活,经营自己的天地了。
前不久,到广东韶关的南华寺,时值初冬,南方的季节要晚些,但那银杏树叶,也到枯黄坠落的日子。在香烟缭绕中,飘然而下,落地无声,随风而来,又随风而去,看着看着,也仿佛悟到了一点禅意。
这世界,这人类,也不就这样一季一季地生生不息吗?这无限之中,具体到每一个人,又是极有限的。因此,叶片不大,却总是应该记下它的一段时光。人也一样,不一定轰轰烈烈,但也会有自己一生中那碧绿碧绿的蓝天。去了,也就由它去了,但你留下了它呢,也就留住了。知识见闻的积累也好,生活中辛酸和悦的感受也好,成功与失败的经验也好,都是应该珍惜,应该谨记的。
这样,你拾起一片一片叶子的同时,也就觉得活着是多么有意义和有价值的事了。
请分别说说第9段中两个“一回事”的含义。
文题为“拾叶者言”,请问作者从拾叶中收获了哪些人生感悟?请简要回答。
文章既写了泰安岱庙的银杏,又写了韶关南华寺的银杏,这样写是否重复?
请说明理由。
结合语境,欣赏文章划线句子的精彩之处,任选其中一句。
(1)炒一捧白果,热烘烘的剥来,在寒风中,塞入嘴中也很有一点暖在心头之意。
(2)看到这两棵历经沧海桑田,阅遍人间变化的参天古数,同行的人,都膜拜之,仰视之,赞叹之,无法不肃然起敬。
下列关于文章的赏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文章运用衬托手法,用香山红叶和银杏的黄叶,相互衬托,形象地说明了各种颜色相互搭配世界才美,风景才好
B.文章运用对比手法,将“别人”与“我”到香山不同目的加以对比,用以突出作者“拾叶”的特有情趣。
C.文章运用借景抒情的手法,借银杏树的高大伟岸抒发昂扬之情,借银杏树叶抒发飘逸雅致之趣。
D.文章运用运用象征手法,用银杏树干象征伟岸的人,用银杏树叶象征寻常的人,既贴切又形象。

Copyright ©2020-2025 优题课 youtike.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4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