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亦雅亦俗汪曾祺
黄波
买到汪曾祺的两本小书,都是山东画报出版社在汪氏逝世后出版的,一为《文与画》,收录其关于国画的文字,并配有他自作的画;二为《五味》,均为谈吃的美文。其实汪氏小说集散文集舍中均有购藏,这次再度解囊,实在是这两本小书装帧精致,开本小巧,也便于把玩。在开始回暖的阳光下,不带任何功利目的地随便翻翻,我突然想起,汪先生的诞辰(3月5日)就要到了。
我不懂文学,当代作家作品寓目者极少,而汪曾祺是这极少数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可是说到喜欢的理由,一时又无从置答。喜欢其文字的清和雅?喜欢他于文字中透露的那种仿佛不经意的淡淡的情致?……好像是,又好像不完全是。这回重读的汪曾祺作品,均非其专攻所在,不过是其创作之余事,居然对上面这个连自己也茫然的问题若有所悟。
汪曾祺谈吃,一点儿也不气派。拌菠菜、干丝、豆汁儿、芸豆……都是家常物什。他自己婉辞“美食家”的桂冠时,即以此为谦谢的理由,说“大菜,我做不了。我到海南岛去,东道主送了我好些鱼翅,我放在那里一直没有动,因为不知道怎么做。”不喜“大菜”,只好“小菜”,这本系文人故习,犹如作诗不能露出富贵气一样。著有《随园食单》的清代诗人袁枚在一封书信中就说:“饮食之道不可以随众,尤不可以务名。燕窝、海参,虚名之士也,盗他味以为己味。”他讥讽为世人所艳称的“燕窝、海参”为“虚名之士”,正和汪曾祺把“鱼翅”轻轻抛在一边如出一辙。不过,文人的这种习性也要拿捏得恰到好处才行,否则,过犹不及,容易显出几分矫饰的味道,像袁枚就多少有一点,因为我们很难想象,时不时要在显贵府上打秋风的他,会一心把那张馋嘴放在家常小菜上。而汪曾祺不同,他一下笔,我们就知道,这些小东西,他是真喜欢。饮食一道,汪曾祺嗜好从选料、收拾到调配、下厨,都不假手外人,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享受到的不仅是食之味,更是食之趣,而他通过那些淡淡的文字,又把这种趣味传递给了我们。所以,简直没有资格上餐桌的拌萝卜丝,在他手里和眼里竟是这般精致,“小红水萝卜,南方叫‘杨花萝卜’,因为是杨花飘时上市的。洗净,去根须,不可去皮。斜切成薄片,再切为细丝,愈细愈好。加少糖,略腌,即可装盘,轻红嫩白,颜色可爱。”黄瓜皮在他那里也是下酒的佳品,“黄瓜切成寸断,用水果刀从外至内旋成薄条,如带,成卷。……扦瓜皮极脆,嚼之有声,诸味均透,仍有瓜香。此法得之海拉尔一曾治过国宴的厨师。一盘瓜皮,所费不过四五角钱耳。”“嚼之有声”四字真是妙极!世间老饕甚多,不知道有多少还会于大快朵颐中细品那一记脆声?
汪曾祺作画,他自己说“无师法”,只是“瞎抹”,也许近于事实,因为他原无意在画家中争一席地。汪氏之画是真正的“写意”,略有一点构思,便信手挥洒,不过事经营,不刻意求工,逸笔草草,以抒其意。这也不算稀奇,大体还是传统文人画的路子。值得注意的,是其入画的对象,大蒜,红萝卜,扁豆花,盘中的一尾鱼,完全的生活化平民化。齐白石的画,间有乡野小品,但像汪曾祺这样主要地、大规模地以日常物事入画,似不多见。
汪曾祺文与人的风格还是他自己的文字说得最为到位。“做菜的乐趣第一是买菜,我做菜都是自己去买的。……我不爱逛商店,爱逛菜市。看看那些碧绿生青、新鲜水灵的瓜菜,令人感到生之喜悦。”有不喜欢汪曾祺的人讥讽他像遗老,可谁曾见过“爱逛菜市”、在买菜中体味“生之喜悦”的遗老?是的,汪曾祺雅,但他更是俗的,他对世俗生活的热爱,装是装不出来的。
汪曾祺让我想起两个古代文人,就是陶渊明和苏东坡。他们身上的一个共同点,我以为可用一句话概括,即“士大夫的趣味,平民的情怀”。陶、苏的风雅自不消说得,而同时他们与世俗的亲近也是真诚的。邻居杀只鸡邀陶渊明同享,他会乐不可支地写一首赴席的好诗;坡翁街头听人谈鬼,说咱们姑妄谈之姑妄听之。这样的文人,既耿介清高,又让我辈平民可亲可感。汪曾祺继承的,正是陶渊明和苏东坡的余韵。我们看他的小说和散文,抒情节制,也不刻画大奸大恶,更不以污秽的东西入文,其矜持颇近于传统美学所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是典型的士大夫的审美趣味,而现在我们通过《文与画》和《五味》所看到的,则是一个世俗化、平民化的汪曾祺。“士大夫的趣味,平民的情怀”,这可说是中国文人的一种很好的传统。但时至今日,我们不得不想一想,应该如何使这样的传统不致消失了。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者买到汪曾祺的两本小书,一为《文与画》,二为《五味》。原因是二者均为谈吃的美文,同时是这两本小书装帧精致,开本小巧,也便于把玩。 |
B.作者喜欢汪曾祺是缘于他文与人的风格:其文字清新,且透露出那种仿佛不经意的淡淡的情致;其人雅,但更是俗——真正热爱世俗生活。 |
C.汪曾祺喜欢从菜市选料如萝卜、黄瓜、鱼翅类,一直到调配、下厨的全过程都独自完成,从中享受做菜的趣味和菜的滋味。 |
D.汪曾祺自称作画“无师法”,只是“瞎抹”,但从他化的对象和“写意”的风格来看,他的画是雅致的,其创意似不多见 。 |
E、,汪曾祺为文作画,体现出传统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审美趣味,其选材不写大奸大恶、污秽之物,抒情节制,而让平民可亲可感。汪氏如陶渊明、苏轼一样有“士大夫的趣味,平民的情怀”。请你谈谈对“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理解。(6分)
文章将汪曾祺与袁枚比,以陶渊明与苏轼比,试说说这两处对比的异同
文章着重写“谈吃,一点儿也不气派”,“作画,只是‘瞎抹’”皆属俗事,而文题是“亦俗亦雅”,结合原文,探究作者对“俗”、“雅”的处理是否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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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很多大导演曾不止一次地表示过,好剧本仍是电影最重要的要素。优良的技术的确可以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但一部好电影,绝对少不了导演、编剧用心思用时间用“笨办法”,一字一句去雕琢的过程。
本届金马奖的大亮点之一,无疑是回台为金马奖服务的国际大导演李安。这位一向为人低调的名导是用什么样的态度来打磨作品?此次“风华展 ”给了我们答案。
展厅中陈列了李安“家庭三部曲”中《饮食男女》的剧本以及《喜宴》的分镜头拍摄示意稿。《饮食男女》的剧本手稿,展示了三张田字格信纸。李安以从右向左、从上到下的阅读顺序很规整地写出故事内容,字迹清晰干净,没有一处更改污迹,标点符号使用也十分讲究。而在每一段无对白部分的开头处,李安还用三角符号做出标记。再看《喜宴》的分镜头拍摄示意稿,李安连写带画,告诉摄影师林良忠要拍出自己想要的飞机降落场景。“时间最好是下午稍晚”,“四五点时的降落傍晚”,“机尾标志要清楚”,就连用什么底片拍,摄像机的位置应该在飞机哪一侧都交代得一清二楚。此外,大导演还画出了不同镜头需要的细节,第一张可以看到标注“机轮入境”、“从机尾方向拍降落”,更有“机头朝向天空仰角45°”、“从天而降的压迫感”这些细节。这张手稿显然不及剧本手稿整齐美观,但李安导演罕见的“简笔画”着实加分,还有那些写了又划掉的痕迹,透出一股认真到极致方显呆萌的气质。
第28届金马奖的最佳剧情片大奖,李安的《推手》惜败给已故台湾著名导演杨德昌的《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在这次展览上,记者发现,李安展区的对面就是杨德昌的展区,两两相对颇有趣味。杨导的展区,除了展出 杨德昌的代表作《恐怖分子》、《海滩的一天》的剧本,还有杨德昌写给编剧小野的信件手稿。信中,杨导称小野为“李远同志”、“亲爱的战友”,并提到,“我非常不希望 你觉得我对《牯岭街》在今夏开拍的悲观是一种逃避……在这样一个绝望的局面里,我的态度是绝对积极的。”寥寥数句,吐露了他在拍摄期间面对困难的心境。信件抬头称呼的最后一字以及文中若干字的墨迹已晕染开来,看上去有一种岁月沉淀感,而那些涂改过的字词,也让人体味到杨德昌下笔时用心斟酌的心情。
台湾电影的爱情文艺片曾经历过鼎盛时代,这就不能不提琼瑶和三毛。展厅里,厚厚两大本《心有千千结》和《我是一片云》的剧本手稿,满足了大家对于浪漫到极致的琼瑶,在做基础创作时的好奇心。水蓝色钢笔字清秀流畅,内页周边粉色花纹围绕,少女心一览无遗,不得不让人感叹琼瑶的浪漫公主情结真是体现在方方面面,绝对是她骨子里的东西。
秦汉、林青霞、张曼玉曾有部著名电影叫做《滚滚红尘》,林青霞也凭此片拿下金马影后头衔,而这部电影的编剧是传奇女作家三毛。展厅中,《滚滚红尘》的电影片段在播放着,旁边就挂着三毛的原作手稿,无格白纸上字迹潇洒,一如三毛直率倔强的真性情。
(摘自徐杨《琼瑶写剧本的稿纸带粉色花纹》)下列对新闻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从电影编剧的角度,先后简介了李安、杨德昌、琼瑶和三毛等在打磨剧本时的认真和用心的优秀品质。 |
B.一部好电影,除了要有优良的拍摄技术之外,还要有好剧本。有了这两方面的因素,就会生产出一部优秀的电影。 |
C.在《喜宴》的分镜头拍摄示意稿中,李安给摄影师林良忠极大的自由发挥空间,要林良忠尽量拍摄出他自己想要的飞机降落场景。 |
D.台湾电影的爱情文艺片曾经历过鼎盛时代,剧本代表作品有琼瑶和三毛分别编写的《心有千千结》和《我是一片云》。 |
E.本篇新闻报道条理清晰,言之有序;善于捕捉细节,描写生动;在叙述描写中有一种淡淡抒情韵味。第二段文字,在全文结构上具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作者在第4段,是如何写杨德昌的?请概括分析。
对这篇新闻报道中那些著名导演和编剧用心思用时间用“笨办法”一字一句雕琢剧本事例,请结合本文内容及实际生活,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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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母亲,白天在富人家里做女佣,晚上回家与4岁的儿子相依为命。主人得知女佣的情况后,曾邀请她和孩子一起住过来,给她们腾出一个房间,一切免费。母亲谢绝了。其实母亲知道,主人家,光洗手间就十几个,最小的洗手间,也比她家的房子大,她不知道在贫穷与富有的巨大落差前,对一个4岁的孩子将会产生什么影响。
有一天,主人要在家里请好多客人。就与女佣商量说,今天您能不能晚点回家,我这里缺人手,现找来不及,只好麻烦您了。
女佣说,行啊,就是有点担心我的儿子,他晚上一个人见不到我会害怕的。主人说,这好办,您现在就去把他接过来,晚饭和客人一起吃就行了。
女佣把儿子接过来时,客人正陆续抵达,她没领儿子从正门进来,走侧门把他藏在一间主人不大光顾的洗手间里。她从主人厨房里拿来一个盘子,从自己口袋里掏出香肠和面包,这是她在回家路上特意给儿子买的。
孩子从来没见过这么气派和华丽的房间,他不认识抽水马桶,不认识大理石洗漱台上摆放的那些色彩斑斓、晶莹剔透的瓶瓶罐罐,屋里好闻的气味让他幸福到简直要晕倒了。女佣告诉儿子说,妈妈带你来参加宴会,你是小孩,不能和大人一起吃,这是宴会主人特意为你一个人准备的单间。
孩子想把餐盘放到洗漱台上,但他个头太矮,够不着,只好放到了马桶盖上,他坐在飘亮瓷砖铺就的地面上,一边唱歌,一边吃着这些平时很难吃到的美味佳肴。
很快,在富丽堂皇的宴会大厅里,主人没发现孩子的身影,就去问女佣。女佣支支吾吾地说,我一直在忙着,没时间照看他,也许,他是在外面的草坪上自己玩吧。
主人似乎明白了什么,他离开宴会大厅,把整幢房子的所有房间都找遍了,最后在一个位于角落的洗手间里,找到了孩子。
主人问,你怎么能在这里吃东西呀,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孩子答,妈妈说,这是宴会主人特意为我准备的单间,今天的香肠太好吃了,我好久没吃过了,对了,你是谁呀,你愿意陪我在这里吃这些美味吗?
主人强忍泪水点了点头。此刻,他想起了当初随父母来纽约的经历,那时他们也很贫寒,也经历过十分艰辛的时期。
回到宴会大厅,主人对客人们说,很抱歉,朋友们,我现在必须得去陪一位特殊的客人,请大家慢慢享用吧,我不能和你们共进晚餐了。说完,他装了满满两大盘子孩子爱吃的佳肴,端到洗手间里,他模仿孩子的样子,也把餐盘放到马桶盖上,也坐在地上,然后对孩子说,这么好的一个单间和美食,你一个人独享就可惜了,来来来,让我们一起吃晚餐。
主人和孩子一边吃着东西一边唱歌,也聊了很多话题,他让这个4岁的孩子坚信,他的母亲是世界上最勤劳、最伟大的母亲,他不但应该为她感到骄傲,长大以后还要为她做些事情,而孩子直到现在也不知道他的母亲是佣人。
客人们发现主人端走两大盘子食物后,再也没回来,觉得蹊跷,便去寻找,当他们看到情同父子的两个人坐在地上,围着马桶盖吃东西的场面,被深深震撼了。大家纷纷端着酒杯和美味赶过来,很快把洗手间挤满了,大家给孩子唱了好多好听的歌曲,表达了太多美好的祝愿,这些都让这个孩子确信,他的母亲是最令人尊敬的母亲,而他,则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很多年后,这个孩子不但拥有了自己的事业,也买下了拥有几间洗手间的大房子,进入上流社会。每年,他都会以匿名的方式捐很多钱给穷人,但从不举行捐赠仪式或接受采访,他对始终不理解的朋友们说,我永远忘不了在很多年前的某一天,有一位富人和太多的富人,用他们的诚恳与良知,维护了一个4岁孩子的自尊。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这篇小说前半部分以女佣为主,后半部分以主人为主,但他们都围绕着孩子。这样的结构安排,对主题的表现起着微妙的作用。 |
B.文章开头写女佣谢绝了主人的邀请,没有和孩子住在主人家里,是因为女佣嫌主人家的洗手间太多了也太大了。 |
C.女佣把孩子藏在洗手间里,为了让孩子不乱跑影响主人宴客,就从主人厨房里拿来餐盘、香肠和面包让孩子吃。 |
D.主人在洗手间里和孩子吃东西唱歌,还聊了许多话题。那些话,都是主人编述的善意的谎言,包括对孩子母亲的评价。 |
E.这篇小说虽然在语言叙述上较为平实朴质,但读来却很感人心,甚至叫人心酸落泪,细究来,叫人感动不已的是女佣那颗做母亲的心。“洗手间”对小说的艺术表现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的女佣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孩子在多年后成为了一个成功人士,有事业有房子进入上流社会。请探究一下孩子成功的原因有哪些?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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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是一种人类始终无法根除的疾病,每年都将成千上万的人置于死地。霍乱发病的中心区域仍在印度恒河三角洲地区和孟加拉国。在15岁的孟加拉国的孩子们中,有半数感染过霍乱致病菌。这些病菌通过受到污染的水和食品传播,会引起急性腹泻,而且没法治疗。“在几个小时的时间内,这种细菌就可以置人于死地。”
但霍乱在孟加拉国造成的死亡案例,并没 有像在其他地区那样严重。这个事实使研究人员推测:霍乱可能一直在对生活在该地区的人们施加压力,很可能已经改变了当地人口的基因库。而科学家此前对非洲疟疾的研究也提供了相似的证明:疟疾在非洲的流行,导致非洲人口的基因库发生了改变。“这种细菌促使人类进化的另外一条线索就是,许多人只有轻微的症状,或根本没有病症,这说明他们已经拥有了抗菌适应性。”
研究人员分析了孟加拉国36个家族的DNA,并且跟欧洲西北部的人们、西非人和东亚人的基因组进行了对比,结果显示:在来自孟加拉国的分析对象中,基因组上有305个片段留下了自然选择的迹象。通过将孟加拉国霍乱患者跟虽与患者同居一室但仍然健康的其他居民的DNA进行对比,得出的结论也支持这个说法──霍乱是促使基因组发生改变的力量。
研究人员发现:作为对霍乱的反应,一类正在进化的基因可以往肠道里释放氯离子的钾通道加密。这些基因的参与是有意义的,因为霍乱细菌散发出的毒素会刺激钾通道,使其排出大量的氯化物,导致霍乱的典型症状──严重的腹泻。另一类选择的基因有助于控制NF—KB蛋白,这种蛋白是炎症的主要控制因素,而炎症又是人体对霍乱病菌的反应之一。还有一类参与了调整炎性体的活动,炎性体是细胞内部的蛋白复合体,其作用就是探测到病原体,然后引发炎症。
研究人员还不清楚一点:为了加强对霍乱病菌的防御,自然选择到底促使这些基因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呢?但是科学家们对研究未来进展充满信心。“有关传染病对人类进化的影响,该研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案例。”专家称,这些发现也许不会导致新的霍乱治疗方法的诞生,因为目前的疗法很奏效──快速将患者损失的水和电解质补充上。但“有关霍乱,真正的问题在于我们该如何预防,这在没有洁净水供应的地方是个难题。”尽管如此,理解在应对霍乱时人类是如何进化的,或许会有助于研究人员设计更加有效的疫苗,能够更加安全地保护 人们免受霍乱病菌的侵袭。
(摘编自《光明日报•霍乱正改变人类基因组》)下列对“霍乱”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霍乱,是一种人类一直无法治愈的疾病之一,在全世界的范围内,霍乱致病菌每年都将成千上万的人置于死地。 |
B.霍乱致病菌通过污染水和食品传播,引起急性腹泻,“在几个小时的时间内,这种细菌就可以置人于死地。” |
C.霍乱在孟加拉国造成的事实证实:霍乱可能一直在对生活在该地区的人们施加压力,很可能已经改变了当地人口的基因库。 |
D.霍乱细菌促使人类进化的另外一条线索就是,许多人只有轻微的症状,或根本没有病症,说明他们已经拥有了抗菌适应性。 |
下列对“霍乱是促使基因组发生改变的力量”这句话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这句话是研究人员对霍乱细菌和人类进化研究中得出的最新的认知之一,虽然还不尽完善,但却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
B.这句话的意思是,霍乱可能已经改变了全世界一部分人的遗传基因,使那些人们具有了某一些新的特性。 |
C.这句话中的“基因组”,包括有三类基因,一是往钾通道加密的基因,一是有助于控制蛋白的基因,一是调整炎性体活动的基因。 |
D.这句话是研究人员,通过将孟加拉国霍乱患者跟虽与患者同居一室但仍然健康的其他居民的DNA进行对比,得出的结论。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孟加拉国是霍乱发病的中心区域之一,而且感染霍乱的人数极多,但是因霍乱造成的死亡案例并不是全世界最严重的。 |
B.研究人员在研究霍乱病菌时,采取了对比的方法,涉及到的地区除印度孟加拉国外,还有非洲、欧洲、亚洲等地区。 |
C.科学家们对霍乱的研究,目前还存在许多不足,如人类基因的具体变化不明晰,研究不出新的霍乱治疗方法,无法 预防霍乱的发生等。 |
D.目前科学家对霍乱的研究,使人们认识到人类在应对霍乱时进化的情景,对设计新的霍乱疫苗、防护霍乱病菌的侵袭有极积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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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其庸:不灭求学求真之心
李扬
对于90岁高龄的冯其庸先生来说,今年是格外忙碌而又令人喜悦的一年。年初,汇聚了先生一生学术精华的1700万字、35卷册的《瓜饭楼丛稿》付梓出版,皇皇巨著,厚重博雅;5月,规模宏大的“冯其庸九十诗书画展”在中国美术馆举行,诗文与书画共美,花卉与山水竞秀;十月,先生荣膺首次颁发的“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终身成就奖”,这荣誉是表彰先生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的卓越贡献。而此时此刻,家乡无锡为冯先生筹备了3年之久的“冯其庸学术馆”进入了最后的倒计时,12月9日,这个收藏着冯先生最为珍贵的手稿、书画、文物的学术馆将与世人见面。
求道之路,腹有书诗气自馥。
冯其庸先生出生在江苏无锡北乡前洲镇的一个农民家庭,因家境贫寒,他的小学、中学,读读停停,靠的是一边种地,一边刻苦自学。其间,又经历了八年抗战,饱尝黍离之悲。“那时我的读书环境,就是种地,放羊,躲日本鬼子。”冯老回忆道。小学5年级失学后,在战乱的苦难中,他醉心于读书、写字和画画,在种地之余,沉醉其中。没钱买书,他东借西借,不论小说戏曲、唐诗宋词,或论、孟、左、史,只要能借到他就如饥似渴地读,“天天读到深夜,早晨下田地前也要读,从地里回来,泥腿没洗净就进屋看书”,冯先生忆道。如此3年自学下来,他竟读了许多书,有的甚至能背诵。“《浮生六记》对我后来写文章影响很深,它的文笔太漂亮了,还有晚明小品,张岱《西湖梦寻》《陶庵梦忆》《琅嬛文集》,史震林《西青笔记》《西青散记》《华阳散稿》,我的文章力求清通、潇洒,就是受晚明小品的影响。
他忆起20岁那年在无锡工业专科学校时,拜识了山水画家诸健秋,诸先生特许他入画室观其作画,还说“看就是学”。自此,冯其庸在诸先生画室观摩半年,由此略知山水画之门径。
1946年春,他考入无锡国专。冯先生说,在无锡国专读书的三年是他人生的转折点——在这里,他得遇许多名师指点,周谷城讲授中国通史,童书业讲授秦汉史,蔡尚思讲授中国思想史,朱东润讲《史记》、《杜诗》,刘诗荪讲《红楼梦》,冯振心讲授文字学等,这一切使他眼界胸襟大开,打下了深厚的国学基础,多年后他主编的《历代文选》广为人知,并受到毛泽东的称赞。
潜心红学,平生可许是知音。
“文革”时,冯其庸遭到批判,他钟爱的《红楼梦》也被抄家抄走了,还当作黄色书籍公开展览,他担忧这部巨著将遭致毁灭,于是托人从图书馆借出一部影印庚辰本《石头记》,依原著行款朱墨两色抄写。那时他白天挨批斗,深夜秘密抄写,整整抄了一年,小楷狼毫笔抄坏了一大堆,却使他对《红楼梦》有了更深的理解。抄完之日,他掷笔徘徊,百感交集,吟成小诗一首:“《红楼》抄罢雨丝丝,正是春归花落时。千古文章多血泪,伤心最此断肠辞。”
在对早期抄本的研究中,最令他兴奋的是他与吴恩裕先生一起发现了己卯本避“祥”、“晓”两字的讳,从而考出了它是怡亲王允祥和弘晓家的抄本。这一确证也间接证明了己卯本留下了曹雪芹《石头记》原本的款式,大大增加了己卯本《石头记》的珍贵性。
随后,冯其庸先生在仔细研究庚辰本《石头记》时,又有了意外发现,这就是发现了庚辰本是照己卯本抄的。“庚辰本的行款等等都与己卯本一模一样,连己卯本的空行、衍文、错别字等,庚辰本都与之相同。在七十八回,还留下了一个避讳的‘祥’字,与己卯本的避讳一模一样。”冯先生语气中难掩这一发现带给他的兴奋。
1977年6月,冯先生将这一研究成果写成《论庚辰本》,在书中写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除此之外,不能有第二个标准”。巧的是,这番话恰好是写在1978年的“真理标准大讨论”的前一年,与中央提出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完全吻合。
实证求真,看尽龟兹十万峰。
冯其庸先生做学问讲究“三到”:历史文献典籍到、地下考古发掘文物到、地理实地考察到。“实地调查和读书一样重要。”冯其庸先生一有机会就到全国各地游历,自称这是“读天地间最大的一部大书”。
自1986年至2005年的20年间,冯先生以古稀之年陆续完成十进新疆、三登帕米尔高原、两次穿越塔克拉玛 干大沙漠等壮举,实地踏看了玄奘取经在中国境内西行和东归的全部路线,拍了近万幅照片。
冯先生曾说:“予少读玄奘法师传,遂仰之为师,虽万劫而不灭求学求真之心也。”这样的为学与为人理念,他一生坚持践行。从先生的学术研究成果中,可以看到玄奘精神在今天的复兴。
(选自《文汇报》2012年12月5日,有删改)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冯先生儿时家境贫寒,全靠自学打下做学问的基础。他的文章清通、潇洒,是受晚明小品的影响,而其中清初沈复的《浮生六记》对冯先生写文章影响很深。 |
B.在无锡国专的学习对冯先生一生的影响极为重要。在这里冯先生遇到周谷城等许多名师指点,使他的眼界胸襟大开,打下了深厚的国学基础。 |
C.在红学研究领域冯先生付出了极大的辛苦,他要用小楷狼毫抄写影印庚辰本《石头记》,抄了整整一年,在仔细研究时又有意外可贵的发现。他把研究成果写成书,书中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观点竟比中央所提早了一年,可见冯先生有先见之明。 |
D.冯先生做学问讲究“三到”,并身体力行,他曾十进新疆、三登帕米尔高原,两次穿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这些壮举的完成表明冯先生是“读天地间最大的一部书”读得最好的人。 |
E、2012年是冯先生格外忙碌而又令人喜悦的一年。年初,皇皇巨著《瓜饭楼丛稿》出版;5月,诗书画展在中国美术馆举行;10月喜获终身成就奖;1 2月“冯其庸学术馆”在家乡落成。这四件事是对冯先生“虽万劫不灭求学求真之心”的最好褒奖,最充分的肯定。冯其庸先生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从传记文本看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试归纳冯先生能够取得辉煌成就的原因,并分点表述。
冯先生做学问讲究“三到”,你认为这“三到”在做学问时是否很有必要?请发表你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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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 常 罪
(美国)海因茨•利普曼
两个月前我来到纽约,和另外两位也是来自德国的朋友合租了一间阴暗破旧的房间,房东是一个身材肥胖、脾气暴躁的爱尔兰人莫菲。我们当时既没有钱又没有固定职业,全靠做点临时工维持生活。莫菲是个鳏夫,独自带着5个小孩,吉米是最小的一个。我们住的房子位于南曼哈顿一个落后、贫穷又拥挤的社区,社区里有许多像这样的大型租赁住宅。
我们在莫菲那里住了将近三个月的时候,吉米突然一病不起,病情看来不甚乐观。来美前,我的房友古特是柏林有名的小儿科医生,但他表示不能替吉米治病,因为他还没有通过美国的国家医生执照考试。
莫菲请来的医生是个老态龙钟、瘦骨嶙峋的意大利人,他一共来了两次:一次是上午10点,一次是下午。午夜一过,吉米的热度不断升高,气息渐如游丝般微弱。古特催促莫菲再去叫大夫。一会儿后,莫菲却独自回来了。
“他不愿意来。”莫菲喃喃说道,无助而愤怒的眼泪在他眼眶里打转, “上次看病的费用我还没付清,他坚持要先看到钱才肯来……”
此时低矮的房间挤满了人。邻居臃肿的意大利妇人、白胡子的犹太人和波兰的传教士都站在门边,他们窃窃私语并忙着凑钱,最后却失望地摇头叹息。
莫菲怔怔地望着垂死呻吟的孩子,猛然转过身对古特吼道: “好歹你也是个医生,看在上帝的分上,不要眼睁睁看着我的孩子死掉!”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古特身上,古特脸色惨白。
我了解古特此刻的心情。再过几个月他就可以参加美国国家医生执照考试,开始一个崭新的生活。如果他站在法律这一边,可以看到的是他灿烂的将来;如果站到另一边,他就会辜负这个提供他新家园的国家,违反法律并失信于政府。而且万一被捕,他会丧失居留权,陷入无边的困境中。现在夹在中间的却是一个身患重病的小孩,在发烧和痛楚中瑟缩。他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决定。
古特终于做出决定。他为吉米的小生命奋战了十天十夜,几乎未曾合眼,两眼深陷,面容变得枯槁憔悴。吉米总算过了危险期,捡回一条性命。不过真正的故事才刚要开始。
正好在吉米可以下床的那一天,警察逮捕了古特,正是那个意大利裔的老医生告的密。这在邻居街坊中引起了骚动,一张张历经沧桑的苍老面孔因愤怒而涨红。隔天这批人当中没有任何一个人去上班,大伙全都赶往纽约市立法院,我们把法庭挤得水泄不通,据我估计大概超过一百个人。古特被传讯时,这些人蜂拥而上,法官坐在法院的高台上,惊讶地望着下面这群奇怪而沉默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
“有罪还是没有罪?”法官问道。在古特还没来得及开口,一百多个人齐声喊道: “没有罪!”
“肃静!”法官呵斥道,指着站在古特背后的莫菲说, “你说说看。”
莫菲开始叙述。孩子生病,意大利医生的见死不救,自己无奈请求古特医生施救……法官专心听着,并环视着一张张老迈的脸孔。
“……所以我们就来到这里,”莫菲在结束时说, “我们来这里就是要保释我们的医生。如果你判他坐牢的话,我们已经凑足了钱,如果他因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其实只是为拯救一个小孩的生命——而被判罚金的话,我们已经准备好68块美金了。”
法官面带微笑站起来,举起木槌敲向桌面。“古特先生,您违反了法律!”法官说,“原因是为了要遵循另一个更高的法律。因此我判您——无罪!”
(选自《穿行在历史丛林中》,有改动)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古特医生对是否要救治吉米非常矛盾,经历了准备救治——犹豫彷徨——决定救治的心理变化过程。 |
B.第一段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点明了人物的身份,也为后文吉米生病后无钱医治埋下伏笔。 |
C.小说刻画古特医生采用了多种描写手法,既有正面描写,如街坊邻居为他辩护;也有侧面描写,如“脸色惨白”。 |
D.小说中的“我”是全文的线索,是古特医生救治吉米的见证者,更是小说高潮的推动者。 |
E、结尾法官说的“更高的法律”指的是人们心中对生命的尊重以及作为医生救死扶伤的职责。小说以“非常罪” 为题,体现了作者的匠心,试作分析。
小说中意大利裔医生的出现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法官最后判决古特医生“无罪”,你赞成他的判决吗?为什么?请结合全文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