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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两篇文章,完成小题。
给您换一碗   周海亮
  每个黄昏,年轻人都要过来吃碗拉面。面馆很小,由板房改造而成,半露天。正是夏天,苍蝇成群。年轻人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千活,这是离他最近的面馆。
  年轻人喜欢吃面,不仅因为便宜,还因为面很有家乡的味道。
  工地没有食堂,早晨和中午,年轻人在附近商店买两个馒头和一包咸菜,加上一碗水,就能将两顿饭对付过去。可是晚饭,年轻人一定要吃一碗面。面虽然简单,但里面有油,有盐,有酱油,有醋,有几块牛肉和一撮葱花。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年轻人需要这些东西。一碗面当然不能让年轻人吃饱。所以,回去时,年轻人仍然会拐到商店里.买个馒头,买包咸菜。年轻人坐在工棚里默默地吃,想着远方的母亲和父亲、弟弟和妹妹,一碗水喝得咕咚有声。年轻人又幸福又忧伤。
  面馆虽然很小很脏,但那个秃头老板能把面做出非常棒的味道。年轻人认为他最大的幸福,就是坐在面馆的长凳上,冲秃头老板喊:“来一碗面!多放点葱花……”
  那天年轻人发现碗里有一只苍蝇。他吃下一口面,辣得龇牙咧嘴,低头,看到了苍蝇。年轻人唤来秃头老板,老板一个劲儿地给年轻人道歉。真的很对不起,老板说,这里马上就要拆迁,不值得再装修,所以苍蝇多。年轻人摆摆手,表示没关系。老板笑笑,说,那给您换一碗。他端走年轻人只吃掉一口的面,然后给年轻人重新端上一碗。年轻人吃着面,突然感到有些可惜:那碗面里只不过有一只苍蝇,那碗面他只不过吃掉一口,那碗面里甚至还有两块薄薄的牛肉。年轻人想,假如他能将那碗面吃掉大半甚至吃到只剩下汤水,再喊来老板,将会是不错的结果。年轻人坐在工棚里啃着馒头,仍然想着这件事情,他觉得那碗面,真是太可惜了。假如再碰到这种情况,他一定会晚些喊来老板。年轻人想,花一碗面的钱吃掉两碗面,应该是件很合算的事情。
  可是这样的事情毕竟很少。谁都不希望碰到这样的事情:老板、食客……除了年轻人。
  终于,三个月以后,年轻人的碗里,再一次出现一只苍蝇。
  是深秋,苍蝇已经极少,可能因此老板放松了警惕。年轻人吃下一口面.抹抹脸上的汗。正在这时,他发现,他的碗里有一只苍蝇。年轻人愣了愣,抬头看看忙碌的老板,又低了头,用筷子小心地将苍蝇拨到碗沿,然后,不动声色地继续吃了起来。面的味道真的很棒。一只苍蝇并不能破坏年轻人的胃口。
  可是年轻人不能将面吃光,他得做出突然发现苍蝇的样子,他得做出发现苍蝇便扔掉筷子的样子。年轻人大声喊,老板!秃头老板慌慌张张地跑过来。年轻人扔了筷子,说,你怎么回事?面里有一只苍蝇!
  苍蝇?
  你看看。年轻人说。
  年轻人拾起筷子,拨动着剩下的几根面条。他没有发现苍蝇。年轻人继续拨动面条,没有苍蝇。年轻人找来一只空碗,将碗里的汤一点一点滗出去。苍蝇仍然没有出现。很多食客盯住他看,表情复杂。年轻人只觉一股血冲上脑门。他难受。他想哭。不是因为他不小心吃掉了那只苍蝇,而是因为,或许,他们——食客甚至老板,都看清了他的伎俩
  苍蝇呢?老板问他。
  刚才……还在……现在……找不到了……我也不知道……
  真有苍蝇?老板目光如炬。似乎他的目光能够将年轻人穿透,似乎他知晓年轻人脑子里的所有秘密。
  真……有。
  老板轻轻叹一口气。老板冲周围的食客笑笑,以示抱歉。然后,老板端起碗,对年轻人说,对不起,我这就给您换一碗。
  年轻人愣了愣,伏在桌上,哭出声来。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1年第22期,略有改动)
注释:①【滗】bì :挡住渣滓或泡着的东西,将液体轻轻倒出
文中划线的“伎俩”一词具体指什么?请根据文意回答。
或许,他们——食客甚至老板,都看清了他的伎俩。
年轻人最后终于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一碗面”,为什么却 “哭出声来”?请结
合文章简要回答。                                                                         
联系上下文,指出下列画线句的表达效果。
①那碗面里只不过有一只苍蝇,那碗面他只不过吃掉一口,那碗面里甚至还有两块薄薄的牛肉。
②年轻人找来一只空碗,将碗里的汤一点一点滗①出去。
主人公是小说的第一主要角色,在小说中是走在剧情发展的主线人物,判断小说的主人公主要看人物在小说情节、结构、矛盾冲突中是否占中心地位,是否通过他来表现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年轻人,也有人认为是老板,你赞同哪种观点?请作简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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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本命年的回想》选段
腊月初一晚上,家家炒花生、炒瓜子、炒玉米花儿;炒完一锅又一锅,一捆捆柴禾捅进灶膛里,土炕烫得能烙饼。玉米粒儿在拌着热沙子的铁锅里毕剥毕剥响;我奶奶手拿着锅铲,口中念念有词:“腊月初一蹦一蹦,孩子大人不得病。”花生、瓜子、玉米花儿炒熟了,装在簸箕里,到院里晾脆,然后端进屋来,一家人团团围坐,大吃大嚼。吃得我食火上升,口舌生疮,只得喝烧糊了的锅巴泡出的化食汤。化食汤清净了胃口,烂嘴角的食火消退,又该吃腊八粥了。小米、玉米糁儿、红豆、红薯、红枣、粟子熬成的腊八粥,占全了色、味、香,盛在碗里令人赏心悦目,舍不得吃。可是吃起来却又没有个够,不愿放下筷子。喝过腊八粥,年昧儿更浓重。
在选文中,作者主要回忆了过年前当地什么风俗趣事?
请从修辞角度赏析文中画线句“炒完一锅又一锅,一捆捆柴禾捅进灶膛里,土炕烫得能烙饼”
选文描述了过年前忙碌而热闹的氛围,请你作认真思考并体会其用意?

亲亲麦子张佐香
①麦子是一枝灿烂而实在的花朵,开在万里田畴之上,开在农民心坎上。
②麦子的颗粒很美,有土壤般朴素柔和的质地和本色。一粒麦子是美丽的,一棵麦子是美丽的,一地麦子还是美丽的。麦子生命的每一个过程都是美丽的。麦子原本是一粒种子,浸润了阳光、空气、水分,结出黄灿灿的麦粒,丰富了我们的血液和躯体。麦子用它的物质颗粒和精神内核书写着人类的历史。
③当秋阳拂照四野,耕耘完的田畴袒露出丰腴的肌肤。随着父亲手臂的挥动和铿锵的步伐,麦粒穿过深秋的空气落入土地。田野上空一阵又一阵金色的雨在秋阳里一闪一闪。父亲脸上荡漾着微笑的涟漪,把麦粒交给生命的家园。种子要想不丢失自己.就必须走回它生命的家园,走向疏松湿润的土壤,吸收大地的微温和芬芳。在秋雨的润泽下,绿色的剑刺破黑暗的泥土指向天空。嫩嫩的绿芽儿探出头来,它们挨挨挤挤地住在一起,以盛大的形式展开,以集体的力量显示其生存的意义。
④麦子从容地迈过冬天的门槛,第一个用绿色的手与春天紧握。清纯的麦苗相依相扶、牵牵连连,一直铺向遥远的远方。瞬间,万野绿遍,大地尽染。麦子在一望无际的田畴尽情地拓展绿色的海洋。大地融进了蓝天,蓝天陷进了绿海。此时的乡亲们忙着在麦海里除草施肥。麦子在人类的呵护下,展示着拔节吐穗、开花灌浆的生命过程,麦子和人类在和谐中相互期待、相互拥有。
⑤麦子把生命之花开在头部,最完美地接受阳光雨露。麦子终于完成了对生命的雕塑,不动声色地吐露出饱满的穗子。麦穗就是国徽上的那穗。麦穗是绝妙的艺术品。数十粒麦子团结起来,井然有序地排列成一个柱体。麦粒大头朝下,小头尖尖向上,汗滴一般.而麦芒如剑直指蓝天。风来了,麦浪一波又一波,似乎整个大地都跳起了舞。父亲去看麦子的长势,怜惜地扯下几根麦穗搓着,然后眯起眼,吹起麦芒,将一手心鲜嫩的麦粒倒进嘴里。我去嗅麦子清香的味道,像掬起一捧水那样,用双手捧着几株麦穗,将脸贴在它们的上面。我手捧着它们表达我的亲近。在我心里,麦子就是我永远的亲人。
⑥看母亲割麦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镰刀闪着星月一般俏丽的锋芒。母亲一手抡开镰刀,一手揽麦入怀。镰刀贴着地皮,挥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瞬间,麦子便倒进母亲温暖的怀里。顺手,母亲抽出一绺作要子,就势将麦子翻转过来,捆好。麦捆从腋间滑落下来,躺在田垄上。这一连串的动作一气呵成,农民为麦子备好行囊,走进炊烟袅袅的村庄。麦子收后的田野静静如茬。母亲细心地寻找麦穗,唯恐遗漏一粒,像在寻找土里的珍珠。融入了阳光、雨露、汗水的麦粒,是大地之树结出的鲜亮的果子,是大地母亲分泌的乳汁,哺育着人类。麦子是芸芸众生生命的基本元素,锻造着我们的灵魂。
⑦麦子从容地走完真善美的一生,生根、长叶、开花、结果、奉献……麦子,普通而神圣的麦子,朴素而雅致的麦子,养育我们血脉和精神的麦子,弥漫着文化意蕴,流淌进海子纯洁的诗篇。面对你,我满心是俯首膜拜,诚谢敬仰!
阅读全文,说说作者是从哪些方面来表现麦子“真善美的一生”的?
结合文意,赏析划线句子。
麦粒大头朝下,小头尖尖向上,汗滴一般,而麦芒如剑直指蓝天。
作者在第②段说“麦子用它的物质颗粒和精神内核书写着人类的历史”怎么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联系全文,说说作者主张“亲亲麦子”的理由有哪些。

①一个人能有成就,首先是因为他对那件事有兴趣。兴趣是什么呢?就是人追求完美事物的一种本能。孩子对糖块有兴趣,老人对忆旧有兴趣。人们对休闲、娱乐、美食、华服有兴趣,更对学习、开拓、创造有兴趣。
②兴趣是人的天性,人要学会发现兴趣,保护兴趣,扩大兴趣。“天生我才必有用”,李白这句话是没有错的。兴趣是寂夜里飘着的萤火虫,常在你不经意时灵光一闪,有人及时捕捉到了自己的兴趣,有人却在兴趣敲门时木然无应,错过了机遇。歌德的父亲安排歌德学法律,他却对文学、科学有兴趣;伽利略的父亲安排伽利略学医学,他却对物理、天文有兴趣。每一届诺贝尔奖公布后,记者总要向得主提这样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从事这项研究?”大部分人的回答是“不为什么,就是因为对它感兴趣”。
③达尔文小时候对生物有兴趣。一次,他在野外看见一只未见过的甲虫,就用右手捉住;又见一只,即用左手捉住。这时又发现第三只,情急之下他将一只放入口中,腾出手来去捉第三只。不想嘴里那只甲虫放出一种辛辣刺激的液体,他“哇”地一声,三只全跑了。可以看出,这时他的兴趣还是一种孩童式的天性。但是,由此出发,他后来毅然参加了贝格尔舰的环球考察,一走五年。每到一地,就采挖生物标本,托运回国。五年后,他定居伦敦郊外潜心研究这些资料,冷板凳一坐就是20年。1859终于出版了《物种起源》,创立了进化论。对于达尔文而言,是目标和毅力巩固和延伸了他的兴趣。可见,要取得成就,还得将它转化为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毅力。
④要想有更大的成就,兴趣还得转化为一种责任,必得担大责,才能有大成。比如许多文学少年,当初只是因语言优美、情节曲折而对文学产生兴趣。但真正要成为大作家,如鲁迅,则非得有为时代、为民众立言的责任心不可。至于说到社会活动家,更是要心忧天下,以身许国。兴趣只有在注入了毅力和责任之后才算成熟,才能抗风雨,破逆境,到达胜利的彼岸。
⑤总之,兴趣是成就人生的一粒种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先得找见自己的兴趣是瓜还是豆。只要我们像达尔文、鲁迅一样,一开始就认定要收获硕果,栉风沐雨几十年,就一定能享受到秋收的喜悦。
细读文章,用自己的话概括作者的论点。(2分)
文章第③段主要运用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今年第一季度我国车市销量增长最快的是豪华车,其中高档大排量的宝马进口车同比增长82%以上,大排量的多功能运动车SUV同比增长48.8%。与此相对照,不少发达国家都愿意使用小型汽车、小排量汽车。提倡低碳生活方式,并不一概反对小汽车进入家庭,而是提倡有节制地使用私家车。日本私家车普及率达80%,但出行并不完全依赖私家车。在东京地区私家车一般年行驶3000至5000公里,而上海私家车一般年行驶1.8万公里。国内人们无节制地使用私家车成了炫耀型消费生活的嗜好。有些城市的重点学校门口,接送孩子的私家车常常将周围道路堵得水泄不通。
阅读短文,简要说明国人应树立怎样的私家车消费观念,才符合“低碳生活”的要求。
画线句主要运用什么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我那走过路的鞋子
⑴都知道走路要靠双脚,但真正踏在地上的不是双脚,而是脚上的鞋子。鞋子为了人的走路前仆后继,牺牲了一双又一双。经常听到有人吹嘘一生走了多少路,却没听人说一生穿了多少鞋。即使这样鞋子仍然匍匐在大地上,任人踩踏,任脚左右。
⑵我也走了几十年的路,如果要问这些路是怎么走过来的,我要感谢为我做过很多双鞋子的母亲。因为从不会走路开始,我就穿母亲做的虎头娃娃鞋。告别虎头鞋时我上了小学,母亲也把她最拿手的虎头鞋改成了尖口鞋。再后来我穿的,都是母亲做的粗布鞋。直到我当兵之前……
⑶当兵走的头天晚上,母亲拿出一双鞋装在我的提包里,说是让我带到部队上穿。我在灯下接过鞋子一看,是一双崭新的黑色条绒松紧口的千层底布鞋。这是我以前从没穿过的好鞋子,在村上,只有富裕家庭的孩子才能穿这种鞋的啊。我坚决地对母亲说:“这鞋我不带,部队上有鞋穿,留着让父亲穿吧。”
⑷“咋啦,嫌娘做的鞋不好?”母亲有几分生气。
⑸我赶紧说:“不是,父亲在家干活需要鞋,我到了部队,人家管穿鞋。”
⑹“管不管也得装上,部队是部队的,这是娘做的,可以替换着穿。”母亲的态度少有的坚决。
⑺我不再说什么,在母亲的注视下,把鞋子装进了提包。
⑻我是个粗心人,母亲什么时候做的这双鞋我竟毫不知晓。后来是住在同村的大姨告诉我的,母亲知道我要去当兵之后,就开始整夜失眠,睡不着觉她就点上煤油灯为我做鞋子,一做就做到天亮。我无法猜测母亲做这双鞋时的心境,但我能从那纳了密密麻麻的二千八百二十六针中感受到母亲的担心、母亲的无奈、母亲的祝福、母亲对儿子无尽的慈爱和牵挂。
⑼到部队后要求统一穿配发的解放鞋,只有节假日才允许穿其它鞋。每次上街,我都特意穿着母亲做的松紧口布鞋,母亲没到过城市,我想让城市的大街印满母亲做的千层底的鞋印。
⑽我当兵七年,中间探过几次家,每一次,母亲都为我做好了一双条绒布鞋。母亲的用心我感动不已,在部队虽颇多曲折但我从不气馁,一直踏实做人。第八年的时候我提干了,发干部服的同时也发了一双军用皮鞋。在战士的行列中,我能够一步步走过来,并坚持到最后,是因为我穿着母亲做的千层底,我脚下时刻有母亲的牵挂,才没有走偏路,才没有半途而废,才能脚踏实地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军人。
⑾我第一次穿着皮鞋探家是1985年,那年母亲生了一场几乎致命的病,住进了医院。看着我脚上的皮鞋,母亲在病床上很勉强地笑了,笑完了说:“这几年你没少吃苦,我都知道,但不管再苦,也要把部队的事儿干好,别老想着家里。” 我对母亲说:“您放心,我一定好好干,决不给您丢脸。”
⑿母亲把目光从我脸上移开,看了会儿天花板又说:“娘老了,眼也不济事了,以后可能做不成鞋了,会挣钱了就别太仔细,发的不够穿就买着穿,皮鞋磨脚,别穿着它走远路。
⒀“您说啥呢,娘,您还不到五十岁,哪就老了,我们战友都说您做的鞋好看呢。”
⒁母亲真的没再为我做过鞋子。因为从那次生病以后,她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到了1992年,病魔无情地夺去了她的生命,那年母亲才五十六岁。
⒂如今我已是戎马倥偬三十载的老兵了,各式各样的鞋也都穿过,但最不能忘怀的,还是母亲亲手做的千层底的布鞋,那是真正适合走路的鞋。
文中提到母亲为我做的哪几种鞋?请分点回答。
下列画线文字极富表现力,收到了很好的表达效果。请作简要分析。
经常听到有人吹嘘一生走了多少路,却没听人说一生穿了多少鞋。即使这样鞋子仍然匍匐在大地上,任人踩踏,任脚左右。
第⑻段中交代母亲为我做鞋的情景有什么作用?
文中最后说“最不能忘怀的,还是母亲亲手做的千层底的布鞋,那是真正适合走路的鞋”,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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