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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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北京的门神
门神是我国,也是北京市民俗中最多信仰的神祗之一,其历史之久,流传之广,种类之多在民间诸神中是最为突出的。
其中,祈福门神专为祈福而用。供奉、张贴者的家庭多为商界人物,希望从祈福门神那儿得到功名利禄,“爵鹿蝠喜、宝马瓶鞍”,皆取其名,以迎祥祉。
武将门神通常贴在临街的大门上,为了镇住恶魔或灾星从大门外进入,故所供的门神多手持兵器。北京居民院门口的武将门神多为唐代名将秦琼与尉迟恭。秦琼又名秦叔宝,山东历城人,武艺高强,世人赞为:赛专诸,似孟尝,神拳太保,双锏大将,锏打山东六府,马踏黄河两岸。尉迟恭,隋唐大将,武艺高强,日占三城,夜夺八寨,功累封鄂国公。秦、尉迟二将帮助李世民打下天下建立大唐后,被封为开国元勋,为什么会充当民间的门神呢?古籍记载:唐太宗李世民早年降瓦岗、扫窦建德、镇杜伏威等起义军,其间杀人无数。即位后,身体极差,夜间梦寐不宁,多做噩梦,常见祟魔在寝殿内外抛砖扔瓦,鬼魅呼叫,太宗终受不住恶鬼的折磨,召众将群臣商议。众将提出让元帅秦琼与大将军尉迟恭二人每夜披甲持械守卫于宫门两旁。是夜,果然无事。然久而久之,太宗念秦琼、尉迟恭二将日夜辛劳,便让宫中画匠绘制二将之戎装像,怒目发威,手持鞭锏,悬挂于宫门两旁。此后邪祟全消。后世沿袭此法,遂将二将永做门神而使他们在民间得以成为流传最广、影响最大、威望最高、普及性最强、贫富皆爱的门神,至今长盛不衰。
北京民居中供奉的除秦琼、尉迟恭外,还有《水浒传》里的解珍、解宝、吕方、郭盛。因为北京的院落较大,占地面积往往延至后面的胡同。所以,在北京的住宅里,还有一种专贴在后门的门神。不过北京民居的后门门神只贴一位,为什么呢?因为后门一般多为单扇门。贴谁呢?多为捉鬼神钟馗和大唐丞相魏征。魏征在隋唐演义中本是一文臣,最早在潞城县二贤庄三清观内当道长,被民间奉为门神后,其像也仗剑怒目,一派英武气概。
因为北京是座古老的城市和元明清数朝的政治、文化、商业中心,所以全国各地的文人、商贾、官宦、旅游者纷纷来到北京,与此同时,他们家乡的门神也随之而到,以神佑他们平安。所以,在北京民宅的大门上,各地门神应有尽有。如:燃灯道人、赵公明,东汉的姚期、马武,抗金英雄岳飞、韩世忠,最可爱的是密云一带供奉的门神竟是夫妻二人——杨宗保与穆桂英。总之,北京住宅院中所贴的门神多取自中国古典名著中的英雄好汉,这些武艺出众、仗义疏财、精忠报国的英雄,妇孺皆知,影响面广,备受民间的崇拜。
这些历史上的门神在千年的中华文化中神佑着中华民族的子子孙孙,人们喜欢这种五颜六色的吉祥门画,只有贴上门神才能在欢度佳节的喜庆气氛中得到一种让他人难以想象到的思想满足和精神满足。
下列各项中关于“门神”的解说,正确的一项是

A.门神为祈福而用。爵鹿蝠喜、宝马瓶鞍,各取其名,供奉者希望从门神那儿得到功名利禄。
B.门神通常贴在临街的大门上,多手持兵器,用以镇住恶魔或灾星从大门外进入。
C.门神有前门和后门门神之别,北京住宅后门多为单扇门,只贴“魏征”一位门神。
D.住宅院落中的门神形象,多取自古典名著中那些武艺出众、仗义疏财、精忠报国的人物。

本文认为门神是北京民俗中最多信仰的神祗之一,以下不属于其依据的一项是

A.北京作为数朝政治中心,政局动荡,门神文化最能体现北京百姓渴望和平、祈求福祉的美好愿望。
B.北京民居的门神形象丰富多彩,有神话传说人物,也有历史英雄人物,各地门神可谓应有尽有。
C.历史上,各地文人、商贾、官宦等,因各种目的纷纷涌进北京,他们带来了各地各种不同的门神文化。
D.北京百姓喜欢五颜六色的吉祥门画,他们认为在欢度佳节的喜庆气氛中贴上门神能够得到思想满足和精神满足。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北京的门神形象各异,风格多样,是北京作为数朝政治、文化和商业中心的体现。
B.门神风俗能够流传至今并成为一种文化,与中国古典名著的深远影响是分不开的。
C.随着时代发展,门神已失去了原来的“祈福”“镇鬼”等功能,而成为一种文化象征。
D.门神的产生带有一定的迷信色彩,这是当时人们心理的渴望和精神抚慰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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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中国式过马路
①在欧美各大城市,红灯一亮,行人自然在马路两旁戳立不动,绿灯一开,鱼贯而过,自觉得近乎条件反射。而在中国,“凑够一撮人马上走,和红绿灯无关”却成了“中国式过马路”的经典概括。
②西方的汽车文明和马路文明,常常让我们汗颜,并且往往引申出一个结论:人家真文明,真守法。由此又产生了九斤老太式的喟叹:中国人的法律观念太差了。在我看来,“中国式过马路”不仅仅是中国汽车文明和马路文明的落后写照,更是中国政治文明的一个生动标本。
③“中国式过马路”凸显的,是中国人集体漠视规则意识。在中国,规则意识很早就有,格言古语都有强调,最著名的便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规则存在,并不一定得到广泛认可,除了信奉法家思想的秦以外基本没有在中国占据过统治和主导地位。另一原因,是大多数中国人抱着实用主义的态度去对待规则;而并不是发自内心地自觉遵守规则,把遵守规则内化为人格的一部分。对我利大于弊的,便去遵守和利用;反之,则无视。“灵活变通”被赞扬,尽管这种“变通”有时是违背法律和道德的,但只要在当时得到好处,就大行其道。
④另外,中国传统的特权思想根深蒂固。在许多人心里,不但不以遵守规则为荣,反以践踏规则为荣。红灯来了,大大咧咧闯过去,习以为常。闯红灯被监控纪录,靠疏通关系,不受处罚,那更是沾沾自喜。践踏规则而逍遥法外,就是一种让别人羡慕嫉妒恨的特权享受。享受特权,不单是特权者的习惯,也是无权者的幻想。
⑤“中国式过马路”凸显的,是中国人破坏规则的集体撮合。在许多中国人潜意识里,破坏规则,不是破坏“与其他公民平等的契约”,而是挑战了规则的制定者。闯了红灯,绝不会意识到这是破坏了基于平等契约精神的公共秩序,而是庆幸自己没被规则制定者逮着,于是怡然自得于一种违规快感。对于一个习惯禁锢意识形态的国家来说,人们破坏规则的违规快感,似乎被赋予了精神独立和彰显个性的魔力,自觉不自觉地与挑战制度、追求自由变得相关,从而自我消解了破坏规则所产生的心理窘迫和道德耻感。
⑥喜欢“凑够一撮人”结伴破坏规则,一是“浑水摸鱼”的从众心理,二是“法不责众”的人治文化。显然,那些破坏规则者,虽然都明知其行为不光彩,并且要被追究责任,但是在集体行为的迷彩服和法不责众的防弹衣下,却又放纵自我。“凑够一撮人”的诉求,有合法合理的,也难免有漫天要价、私利膨胀和漠视公共利益的。
⑦康德曾说:“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中唤起的敬畏越会历久弥新,一个是头上浩瀚的星空,另一个是心中的道德律令。”基于平等契约精神的规则和道德律令,一直是中国人的心灵稀缺物。
在作者看来,“中国式过马路”的深层原因有哪些?请简要概括。
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证思路。
文章最后一段引用康德的话有什么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叶倾城
我是“外地来京人员”,初到北京,一切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狂喜。在车上一直凭窗张望,一会儿看一大堆金发外国人,一会儿又留意遥遥的过山车,突然我大叫:“马,马,活的马,马在走路。”满车人大笑。
的确,我是来了北京,才能想象城市里还有马车。时常是卖水果的,夏天是西瓜香瓜,其他季节什么都有,但都是廉贱的,绝对没有卖火龙果的。摊主不怎么吆喝,只是坐在车帮上,手里玩弄着一根系了很多七彩化纤绳子的鞭子。而他的马,就在车前站着,有时候啃一点儿干草。我观察了很久,才确定马不能像骆驼或者大象那样跪下来,草在地上,它就把双腿分开,脖子探得长长的,头控得低低地,默默咀嚼,默默反刍。人和马,都很安静。
我喜欢马,觉得它美丽,颈背的线条既柔和又矫健。拉车的马大概没什么名种,灰白、黄褐、泥色,杂色斑驳,马尾偶尔摆荡一下——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电影,因为有个执著的知识分子,不管其他人如何打扰他,都要讲完“马尾巴的功能”。马儿们都有明亮的大眼睛,眼皮垂着,有一种良人处子般的温驯。我想去轻触它的鬃毛,但我不敢。
“马,咬人吗?”我终于忍不住问。摊主哗地笑开:“不咬,它可听话呢。”“那,我能喂它点东西吃吗?”
我找到一颗巧克力,手欲伸不敢伸地,给它。马是闻到了食物的味道吗或者出于本能判断,知道这是一个喂食动作?它低头来俯就,滚热的鼻息喷在我手心,像火车的汽笛。我害怕,手越压越低,马突然一个猛低头,卷走了巧克力,它的舌头,粗糙而热湿,令人印象深刻。
因为有一匹马吃过我的糖,我觉得我与全世界的马,都交上了朋友。每次在路上遇到马,我都会多看几眼。夏天时,马的鬃毛被剪得极短,齐齐整整,像时髦男孩子的板寸。我看着就想笑,也觉得心里很暖,农业社会人与牲口的情,还留存着。
下午时分,我在三环上,车少人稀,对面车道却突发混乱,几辆车紧急刹车、避让,带出一片刺耳的摩擦声。而一辆马车,正逆行疾驰,车主策马扬鞭,马蹄在柏油路上打出一片“答答”。我正错愕,身边的的士司机说:“得,遇到城管的了。”我忧心忡忡地问:“抓到会罚多少呀?”“咳,这一车果子,都不够罚的。”
很久我都忘不掉那在三环上逆向狂跑的马,四蹄如此惊惶。我问老公:“如果一辆车和一匹马撞上了,谁会赢?”他大笑不已:“你居然还是理工科出身,”然后才说,“你忘了马力这个词吗?捷达的马力最高可以达到300多。”那么这场PK,一旦发生,车会完胜!霎时间我想到了悲嘶、血肉横飞、粉身碎骨……
我当然知道北京是一所城市,而马属于乡村。我完全承认马不应该进来,但是,谁有头发愿意装秃子?谁开得起宝马会自驾一辆马车?报上有这样的新闻,为了躲避城管的追捕——他们一定是开着车的,咆哮的机器怪兽,着急的马车主用小刀刺马:马儿你快点跑呀快点跑……血,点点滴滴,洒了一路。那是同一只手,同一把刀,为它剪鬃的,以及刺向它身体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尼采在路上,看到一个农夫在鞭打自己的驴,尼采不顾一切上前救护,抱着驴头失声痛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文章开头一句“我是‘外地来京人员’”有什么作用?
文章着力叙写给马喂巧克力和马车逆行疾驰这两件事的意图是什么?
结合全文,说说作者对“马车进城”有怎样的观点?
本文曾以“马在走路”为题发表。你认为原来的题目和现在的题目哪一个更好一些?请说明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人可以大体分为两类。一类人惯于对外界的影响(包括别人的思想)起强烈的反应。一类人则消极被动地接受一切事物。前一类人甚至在孩提时期就对别人教给自己的一切提出疑问,并往往叛逆传统和习俗。他们富有好奇心,要自己去探索事物。第二类人更容易适应生活,而且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更能积累正规教育所传授的知识。后一类人的头脑充满了公认的观点和固定的看法,而反应型的人则具有较少的固定观念,他们的思想更自由、更可变。当然,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按照这两个极端来划分,从而隶属于某一种,但显然,接近被动型的人是不适于从事研究工作的。
怎样选择有前途的人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是判断自己是否适宜,这是个难题。列出一连串所需的品格条件对解决问题并无多大帮助,因为目前还没有一种客观的手段来衡量所列出的特点。然而,心理学家有一天也许会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可以设计一种实验,来测验人们日常生活方面的知识。这可以衡量人们好奇心和观察力的大小,即他“发现”周围环境中事物的成功率,因为生活就是一个不断的发现过程。还可以设计一些实验,来检验人们概括的能力以及能否提出与已知资料相适应的假说的能力。也许对科学的热爱可这样来考察:看他们在获知科学上的新发现时是高兴还是相反,据此进行判断。
普通的考试并不足以说明学生研究能力的强弱,因为考试往往有利于积累知识的人,而不利于思想家。出色的考生并不一定擅长于研究工作,而另一方面,一些著名的科学家则往往在考试上表现得不好。埃里希完全是靠着考官们的好心而通过医学毕业考试的,因为考官们很有见识,承认他有特殊的才能。而爱因斯坦则在工艺学校入学考试中不及格。比起那种不加怀疑地接受全部教学内容的学生,善于思考、勇于批判的学生在积累知识方面很有可能处在不利的地位。
我注意到,在英国许多生物学或非生物科学方面的研究人员都是博物学家或者在青年时期曾是博物学爱好者。年轻人爱好博物学的某一学科,进行深入研究,这也许是一种可贵的迹象,说明他有研究的才能。这表明他从研究自然现象中得到兴趣,并很想亲自通过观察来认识事物。
目前,挑选有前途的、有研究才能的人,也就是劳斯所说的“发现发现者”的唯一方法是:给候选人以机会,至少有一两年的时间来作科学研究的尝试。除非年轻科学家确实表现了研究方面的能力,否则最好不要给他永久性的研究职位。这种谨慎的态度不仅关系到科学家未来的物质生活和幸福,而且对研究机构也有好处。大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年应有机会涉足研究,因为这有助于初步证明某人是否适于做研究工作。一个年轻的毕业生如果采取措施谋求一个研究工作的职位,那就表明他有从事科学研究的真诚愿望,换言之,最优秀的研究人员往往自己挑选自己。
不管科学研究究竟需要何种智力条件,总之大家公认:并不是人人都能从事研究工作而有所成就,正如并非人人都有作曲的才能一样。然而,缺乏这些条件的人并不等于在其他方面的智力和能力有缺陷。
(选自贝弗里奇《科学研究的艺术》)
从原文看,下列关于“性格”与“研究工作”的关系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反应型的人则具有较少的固定观念,他们的思想更自由、更可变,能成为研究工作者。
B.消极被动地接受一切事物,这种被动型的人是不适于从事研究工作的。
C.每一个人并不绝对隶属于“反应型“”被动型”中的一种,所以难以判断是否适宜研究工作。
D.人的性格对研究工作有着重要的影响,但对科学的热爱永远是最基本的品格之一。

下列对原文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人们根据好奇心和观察力的大小准确判断自己是否适宜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B.普通的考试并不足以说明学生的研究能力,出色的考生只擅长考试,不擅长于研究工作。
C.年轻科学家研究方面的能力不强,可变因素较大,最好不要给他永久性的研究职位。
D.不是人人都能从事研究工作,从事研究工作是有条件的,但缺乏这些条件的人并不妨碍在其他方面做得很出色。

下列对原文中作者观点的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A.擅长于研究工作的人,也许在其他方面的能力并不比别人高,这表明他们在其他方面的智力和能力有缺陷。
B.接受全部教学内容的学生更容易受老师的欢迎;善于思考、勇于批判的学生往往处在不利的地位。
C.挑选适合研究的人的好方法之一是给候选人有足够的机会,至少有一两年的时间来做科学研究的尝试,这有助于初步证明其是否适于做研究工作。
D.富有好奇心,要自己去探索事物,有从事科学研究的真诚愿望,他一定是最有前途的、有研究才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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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山迷茫
旅美作家 刘成章
(1)这就是我所看到的美国西海岸某天的落日过程:一轮夕阳,像一颗悬挂在隐形枝桠上的特大号的熟透了的柿子,不知怎么扑沓一下,竟整个儿地跌落在山头上了。它从山背后涌流下去,陡溅起一天耀眼的绯红。那绯红自然是非霞莫属了,灿灿之霞。
(2)我默然散步向前,看见归鸦成群地从天上飞过,在目力所及的一切角落,都有如烟似气的暮霭缓缓溢出。我想,这迷迷离离的巨网似的罩着的暮天之景,应是出自我们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故国的哪位丹青妙手吧,也许是米芾、八大山人抑或是吴冠中、陈逸飞吧,是他们之中的哪个兴之所至,竟把一碗刚刚调好的淡墨泼出来了。于是树呀,房呀,路呀,尖项的教堂呀和总是蕴酿着惊世壮举的苹果公司呀,一刹间都被那淡墨淹没了。于是繁杂归于简约,多彩的世界只归于黑白二色,天底下的一切都让位于一幅柔美无比的我们中国式的水墨画了。这幅水墨画一如上海世博会中所展出的电子动态版的《清明上河图》,我,则成了水墨画中的一个人物。
(3)返回来的时候,我忽然看见北边远处的一座山,这座山虽然离我那么远,却好像撞上了我心上的一根最敏感的生命之弦,使我的五脏六腑嗡地一声一齐鸣响起来。这声音,竟至于波及到了我的每一根神经末梢。
(4)一身水墨的刘成章啊,你何以激动如此?
(5)不是因为那山有着好看的起伏旋律。那山太普通了,可以说,它普通得如同一个在加州随处都可以看到的辛勤打工的墨西哥人。但是我现在看见它,却产生了一种本能的强烈冲动。其原因完全在于,那山上灯火点点,太像我家乡延安的清凉山了。
(6)哦,家山,与我的生命紧相勾连的山呐,我的清凉山!
(7)家山,是个特别温暖的词儿,它把一个本来抽象、模糊和平面的概念,变成了具象、清晰、立体的写照了。自从我来到这个世界,清凉山就是一副悬挂于我眼中和心头的美丽画图。母亲亲口对我叙说的山上的月儿井,曾让我对清凉山的过往留下最绮丽、最浪漫的怀想。年长之后,我又在山对面住了十余年。每天晚上,一抬头看见的,就是灯火点点的清凉山。而现在,眼前的这座洋山,这座我连其名字都叫不出来的加州之山,竟然就像是从我的家乡,我的生身之地原盘儿毫发未动地搬过来的!啊,属于我家山一角的清凉山,山色凝重的清凉山,尸毗割肤饲鹰的清凉山,范仲淹的清凉山。花木兰的清凉山,蓝花花的清凉山,每逢四月八信男善女前来求子的清凉山,羊肚子手巾和灰军装的清凉山,夫妻识字的清凉山,信天游高一声低一声的清凉山,修复了月儿井、琵琶桥和琉璃塔的清凉山。记忆中的清凉山上有陡峭的路,有宽展的院子,有喳喳叫着的无邪的花喜鹊,那是花喜鹊的清凉山。当然我也想起了大字报曾经贴满了的清凉山,歪脖榆树上有人上吊的清凉山,更想起刮起老黄风的日子、大雪狂倒的日子,那些日子竟还有人被威逼着来到清凉山上修梯田呢。其中就有先烈遗孀、我年迈的母亲的苦难身影,她的苦难身影永世不会磨灭在清凉山上呐!
(8)我一遍遍扭头看去。一盏灯契合了,两盏灯契合了,七盖八盏灯也契合了,山的轮廓山的特点山所透露出的气韵也契合了,多么像我亲切的家山!谁能说不像呢?谁敢说不像呢?谁会说不像呢?
(9)啊,不,家山不在此。家山如今分明缥缥渺渺,与我隔着一汪大洋还有许多山河。家山若有若无、隐隐约约、迷迷茫茫。我知道,眼前的景色分明是一个骗局,它狠毒地蛊惑着我的神经。我知道,只要到了明日的拂晓,东天抹上最初的一缕晨曦,眼前这山就会露出它的真面,它就不再是我的家山了。
(10)啊不,家山应在此!我宁愿相信眼前的山就是家山。退一步说吧,即使有几分不像,我也愿意陷入迷思。将错就错是我感情的需要。迷思是醉人的,销魂的,醇美无限。于是老远地望过去,我几乎可以隐约看见我曾经在那儿在信天游声中摘酸枣的黄土坡洼了。我觉得如今那酸枣的香气依然随风飘飞,从那高高的山坡上一直飘到我的眉头、心坎。一刹间我觉得此山与那山契合若神,若孪生兄弟,若日月合璧。所以应该说,家山犹在此。
(11)我的心里又不由泛起了马思聪的《思乡曲》了。他的琴,淌出的是一腔真情,而我,除了有常人所具有的听觉之外,内心还深藏着十万只耳朵。我疾步走回陋室,立即拿起电话就去向我那片亲爱的土地我的故园延安拨号:011-86-0911……我一边拔,一边忽然悟到我多苦多难的母亲的坟头现在已经是荒草萋萋了,她再也不可能听到她的不孝之子的声音了。于是,我的眼泪便如决堤之水,任怎么也无法控制了……
【注释】①刘成章,当代作家、诗人、画家,为了照顾先后留学美国的几个儿女,远涉重洋到美国多年不得回乡。本文有删改。
②尸毗割肤饲鹰:尸毗,佛家弟子,传说他曾在延安清凉山顶割自己的皮肉救活垂死的老鹰。延安旧称“肤施”,即由此得名。
下面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刘成章是实力派乡土作家,作品基调似陕北高原雄浑高亢,他的《安塞腰鼓》曾入选中学教材。本文的情感诉说虽曲折低回,字里行间却仍透出苍凉的意蕴。
B.文章以写景开篇,以思念家山统摄全文,文末却以母亲收束全文。这样写使抽象、模糊、飘飞的思乡情终于有了具体可依的落脚点,读来颇有余光中“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的悲凉与无奈。
C.文章的语句长短结合,使表达的情感张弛有致:语言土洋结合,方言口语和书面语相得益彰,非常契合身在他乡思念故土的主题。
D.文中第9段说“家山不在此”,后面又说“家山犹在此”“家山应在此”,这是作者的思绪在此地与彼岸、现实与回忆的纠缠中进入了迷离恍惚的状态的表现。

E.本文不仅有精彩的景物描写,而且有大段的内心独白。这些内心独白在展现作者纷繁复杂的思绪的同时,又显示了作者情感的细腻和深沉,使文章的感染力大大增强。
作者以“家山迷渺”为文章标题,请说明其含义和作用。
文章前2段描写的是美国西海岸的景物,读来却颇具中国味道。为什么会这样呢,试结合原文对此做简要分析。
高中毕业即意味着离开家和乡,很多人从此成为家乡的客人。请就现代化浪潮与故乡情节的矛盾谈谈你的思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9分,每题3分。)
基因革命与伦理选择
在生物经济时代,基因不是金钱,但胜过金钱。洛克菲勒大学有一条肥胖基因,售价高达2000万美元。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已有2000个“功能已知的基因”被授予专利。这样,受谴责的“基因专利”便获得公认,迫使人们改变原来的伦理观念,不得不参加“基因争夺战”。因为人类基因组的基因总数是有限的,毕竟只有6万—10万个。每当一个基因获专利,就等于少了一个基因。于是,人们为了专利而抢夺基因。特别是我国的基因资源,常常无偿地被国外掠夺,丧失知识产权,连当事人也不知道。因此,我们只有参与竞争去争取。
人类只有一个基因组,每个人的基因有99.9%是相同的,说明人类大家庭所有成员的统一性,是人之为人的根据;另有0.1%是不同的,说明每个成员的差异性,是人与人又有不一样的依据。这种差异并非表明基因有优劣之分,所有的基因都是平等的,各有各的用处,即便是缺损的基因,也有其特殊功能。少数白种人(约为1%—5%)在一个基因中,有31个核苷酸的缺陷,使之能抵抗艾滋病病毒的感染。因此,依据人类基因的统一性,应该人人平等,不应有基因歧视;依据人类基因的差异性,应该尊重个人权利,享有基因隐私权。
“人类基因组计划”的目的,就是要测定人类基因的全部DNA序列,最终破译人体的遗传密码,提示人类生命的奥秘。一旦完全掌握了人体遗传密码,就意味着人类同时获得了重新设计自己的能力。由此引发“伦理炸弹”:人要代替上帝创造人吗?基因也会如同零件一样而被任意组装成“品牌婴儿”吗?人还能称之为人吗?人的尊严在哪里?人性又在哪里?
人不是上帝,也没有上帝,只能靠自己掌握自己前进的方向,再也不能等待自然的恩赐。虽然人类处于自然进化的顶层,但并非尽善尽美,而且自然的进化十分缓慢。现在,世界各地的不育现象成为严重问题,却又被世界人口大幅度增长所掩盖。同时,人工智能促进机器智能逼近人类智能的发展,生物工程加速其他物种的人工进化。如果人类不改变自己,特别是不加速智力的人工进化,在不远的将来,就会遭遇人造新物种和机器高智能的双重挑战,难免优胜劣汰。人类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就得将基因技术与智能技术结合起来,形成新的智力技术,对人进行基因设计,特别是脑的设计,展现人的价值,尤其是高智能的价值。这种高智能价值,正是伦理选择的依据。
(选自《基因革命与伦理选择》,有删节)
下列关于“基因争夺战”的阐述,与原文意思不符合的一项是 ( )

A.由于经济利益驱动和有悖伦理观念,被授予专利的基因受到人们的谴责。
B.人类基因组的基因总数有限,为了专利而抢夺基因的现象不可避免。
C.我国的基因资源常常无偿地被掠夺,我们也参与获取基因专利的竞争。
D.人类抢夺基因,是因为基因在生物经济时代,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能成为“对人进行基因设计”理由的一项( )

A.加速智力的人工化,以应对人造新物种和机器高智能的挑战。
B.人类并不尽善尽美,而且自然的进化十分缓慢。
C.人类将基因技术与智能技术相结合,可以创造人脑高智能的价值。
D.破译人体的遗传密码,提示人类生命的奥秘。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每个人的基因有99.9%是相同的,可见人类具有统一性;只有0.1%是不同的,可见人和人是有差异的。所有的基因都是平等的,各有各的功能。
B.对人进行基因设计,虽造福人类,但可能给人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所以对基因技术的使用必须作出严格限制。
C.约为1%—5%的白种人的某一个基因中有31个核苷酸的缺陷,是其能抵抗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原因。
D.所谓“伦理炸弹”,就是指人们以伦理观念为武器,对“重新设计自己”是否符合伦理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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