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个老羊倌的人生长跑
胡英
①每年,澳大利亚都会举行一场悉尼至墨尔本的耐力长跑,全程875公里,被认为是世界上赛程最长、最严酷的超级马拉松。这项漫长、严酷的赛跑耗时五天,参赛者通常都是受过特殊训练的世界级选手。这些选手大多不到30岁,有耐克等知名运动品牌做赞助,拥有最昂贵的训练装备和跑鞋。
②1983年,耐力长跑赛场上,出现了一个名叫克里夫·杨的家伙。起初,谁也没在意他,大家都以为他是去那儿看比赛的。毕竟,克里夫已经61岁了,穿着条工装裤,跑鞋外面套了双橡胶靴。当克里夫上前领取他的运动员号码时,人们这才明白原来他是来参赛的。他将跻身l50名世界级选手的行列参加赛跑!这些选手压根儿没想到,还有一件令人称奇的事克里夫的教练竟是他81岁高龄的母亲耐威尔·冉。
③人人都认为克里夫不过是个头脑发热,想在公众面前出彩的家伙。但媒体却颇感好奇,当克里夫拿到他的“64号”号码布,走进那群身着专业、昂贵长跑行头的运动员中时,照相机镜头对准了他,记者们开始发问:“你是谁?是做什么的?”“我是克里夫。来自一个很大的农场,在墨尔本郊外放羊。”又问:“你真的要参赛吗?”“是的。”克里夫点点头。“有人赞助你吗?”“没有。”“那你不能参赛。”“不,我可以。”克里夫说,“你知道吗,我出生在一个农场,家里买不起马匹和四轮车。每次暴风雨快来的时候,我都得跑出去聚拢羊群。有时候我得追着羊群跑两三天。虽然费工夫,但我总能追上它们。我相信我能跑这场比赛,不过五天时间,也就多出两天而已。我曾追着羊群跑过三天。”
④马拉松开始了,穿着套鞋的克里夫被专业选手们甩在了后面。观众席上发出阵阵笑声,因为他甚至不懂得正确的跑姿。他好像不是在赛跑,而是优哉游哉,像个业余选手那样拖着
碎步小跑。
⑤现在,这位以种马铃薯和放羊为生的没牙农夫开始在这场艰苦卓绝的赛跑中跟世界顶尖选手展开较量。全澳大利亚通过电视直播收看比赛的人们都在心中不断祈祷:赶紧把这个疯老头儿从场上劝下来。因为人人都相信,不等跨越半个悉尼,他就会累得气绝身亡。
⑥所有专业选手都很清楚,为了拼完这场耗时5天的比赛,你得跑18小时,休息6小时。可现在,老头儿克里夫竟然对此一无所知!
⑦清晨,当有关赛况的新闻播报出来时,又着实让人们吃了一惊。克里夫仍在比赛,迈
着碎步跑了一整夜,来到了一座名为米塔岗的城市。
⑧显然,克里夫从比赛第一天起就没有停过脚步。尽管还被远远甩在世界级选手后面,
但他还是不停地跑着。当他到达一个名为奥尔伯里的小镇时,有人问他对剩余的比赛有什么策略。他回答要坚持跑完比赛。
⑨他不停地跑着。每天晚上,他只能与领先的第一团队拉近一丁点距离。但到最后一晚,他超过了所有顶尖选手。到最后一天,他已经跑在了最前面。他以61岁的高龄跑完了悉尼至墨尔本的整个赛程,不仅没有一命呜呼,反而捧走了冠军奖杯,以提前9小时的成绩打破了纪录,成了国家英雄!举国上下的人们立刻爱上了这个放羊的61岁农夫,因为他以5天15时4分的成绩跑完了这场长达875公里的比赛,成功地击败了世界上最优秀的长跑运动员。而他并不知道比赛当中允许睡觉。他说,自始至终想象自己是在追逐羊群,与一场即将来袭的暴风雨争抢时间。
⑩克里夫创造的“杨氏碎步”因被认为更符合空气动力学、更省力而被超级马拉松选手纷纷效法。据悉,悉尼——墨尔本长跑优胜者中至少有3名是凭“杨氏碎步”取胜的。如今,悉尼——墨尔本马拉松赛中几乎没有人睡觉了。要赢得这场比赛,你必须像克里夫那样,日夜不停地奔跑。
(摘自《金秋》有删改)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文章第一自然段是对这次长跑的背景交代,写到许多大的知名品牌会赞助与后文克里夫的出场形成了对比。 |
B.克里夫的跑步姿势很难看,而且不专业,但是事实却证明这种跑步姿势符合空气动力学,马拉松选手们纷纷效仿。 |
C.本文写跑步开始前记者对克里夫的采访是为了证明克里夫是个头脑发热,想在公众面前出彩的家伙,为了写出人们的势利,总认为只有知名运动员才能取得胜利。 |
D.文章⑧⑨段提到克里夫“没有停过脚步”“他不停地跑着”这是克里夫成功的秘诀。 |
E.文章倒二段用了插叙,最后一段为补叙,目的是为了说明克里夫的影响力,告诉人们只要不停地奔跑就能赢得比赛。本篇报道的主体部分用了顺叙的方式,这样写有何作用?
从这篇报道中,你认识到要成功需要具备什么精神,请结合文本简要阐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一个戴钢丝边眼镜的老人坐在路旁,衣服上尽是尘土。河上搭着一座浮桥,大车、卡车、男人、女人和孩子们在涌过桥去。骡车从桥边蹒跚地爬上陡坡,一些士兵帮着推动轮辐。卡车嘎嘎地驶上斜坡就开远了,把一切抛在后面,而农夫们还在齐到脚踝的尘土中踯躅着。但那个老人却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他太累,走不动了。
我的任务是过桥去侦察对岸的桥头堡,查明敌人究竟推进到了什么地点。完成任务后,我又从桥上回到原处。这时车辆已经不多了,行人也稀稀落落,可是那个老人还在原处。
“你从哪儿来?”我问他。
“从圣卡洛斯来,”他说着,露出笑容。
那是他的故乡,提到它,老人便高兴起来,微笑了。
“那时我在看管动物,”他对我解释。
“噢,”我说,并没有完全听懂。
“唔,”他又说,“你知道,我待在那儿照料动物。我是最后一个离开圣卡洛斯的。”
他看上去既不象牧羊的,也不象管牛的。我瞧着他满是灰尘的黑衣服、尽是尘土的灰色面孔,以及那副钢丝边眼镜,问道,“什么动物?”
“各种各样,”他摇着头说,“唉,只得把它们抛下了。”
我凝视着浮桥,眺望充满非洲色彩的埃布罗河三角洲地区,寻思究竟要过多久才能看到敌人,同时一直倾听着,期待第一阵响声,它将是一个信号,表示那神秘莫测的遭遇战即将爆发,而老人始终坐在那里。
“什么动物?”我又问道。
“一共三种,”他说,“两只山羊,一只猫,还有四对鸽子。”
“你只得撇下它们了?”我问。
“是啊。怕那些大炮呀。那个上尉叫我走,他说炮火不饶人哪。”
“你没家?”我问,边注视着浮桥的另一头,那儿最后几辆大车正匆忙地驶下河边的斜坡。
“没家,” 老人说,“只有刚才讲过的那些动物。猫,当然不要紧。猫会照顾自己的,可是,另外几只东西怎么办?我简直不敢想。”(节选)这篇小说最大的叙事特点是什么?试作简要分析。
小说的背景是什么?作者摄取生活中的老人与小动物作为叙事对象有何用意?
文中一开始就写“老人坐在路旁”,此后又反复写“老人却坐在那里”、“老人还在原处”、“老人始终坐在那里”,请问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20分)
听那立体的多愁
董桥
法国鸿儒罗兰·巴尔特谈写作环境和书斋文具,说他不作兴在旅馆客房里写文章,原因不关气氛,不关装潢,但嫌它格局铺设不得其体,并戏言云:“人家称我是结构主义者,信口雌黄!”他惯常上午九点半钟到一点钟在卧房伏案工作。书桌要木头做的;书桌边还要另设一张桌子摆放文房杂物;打字机、索引架各得其所。巴尔特爱笔成痴,喜欢买各种笔,写一篇文章总爱新笔旧笔换来换去地写。他连鹅毛笔都用,可是绝对不用圆珠笔,说是这种笔只配偶尔记记零星杂感,勾画不出惬意飞动的文思。
写作原是家庭“手工业”,今昔中外“作坊环境”流露作家生平趣尚不说,纸笔之类的生产工具作家大半都相当考究。明代屠隆官拜礼部主事,遭小人构陷,归隐之后家境虽然贫寒,居然念念不忘经营书斋情调,种兰养鳞之外,洗砚池边更沃以饭渖,引出绿褥似的青苔;墙下又葬了薜荔,经常洒些鱼腥水,日子久了,藤萝蔓生,月色下浑如水府,别饶佳趣。至于斋中几榻、琴、剑、书画、鼎研之属,更是制作不俗,铺设得体,入目心神为之一爽,这些“清规”,正是罗兰.巴尔特所说作家的写作“礼仪”,仿佛中世纪教会寺院抄写经书的人要默坐一整天才可以动笔一样神圣;巴尔特甚至向往中国古人重视书道,临池专心如僧侣摒除杂念的毅力。这样的流风,到了机械文明硬体发展撩人魂魄的今天,自然需要重新认识,另作安顿了。
“我不断在认真改造自己去适应时代潮流。”罗兰·巴尔特说。他买了一架电动打字机,天天花半个小时练习打字,希望“打”出更有“打字机风味的文稿”。他说他的写作过程通常分成手写和打字两个阶段:先是把“情志”笔之于书,求其心手之相合,变成手写原稿;然后是把手稿誊清成印刷体的打字原稿准备付梓销售。巴尔特事忙,偶然不得不劳烦别人用打字机代誊手稿,却觉得这是一种社会关系的异化现象:打字员受雇主牵制迹近奴隶之受束缚,而写作的天地其实是最讲求自由抒发情志的天地!于是,惟一办法就是巴尔特自己练习打字,希望从此可以不必手写草稿而是直接用打字机打出文章,巴尔特毕竟到死都舍不得全盘放弃“笔”耕的乐趣,宁愿自叹落伍也不轻心冷落案头那笔。
中国旧式读书人之重书道,固然是以书判取士的形势所迫,可也有不少是性之所近;这里头当有思古幽情在作祟。中国书道之衰微的确影响文人的兴味和文章的风韵;现在中文有了打字机,慢慢一定普遍于案牍之实际应用,中国作家迟早都要深刻领略“社会关系的异化现象”。但是,只要作家“情志”未死,写作“礼仪”不衰,尽量在手写原稿和打字原稿上追求一丝美感,那么,中国丈人的手稿上起码应有应规入矩的馆阁体钢笔字可看,虽然无复魏晋飘逸之风,六朝碑版之意,到底自成锋棱,心手相舍,文章连带也透出些远古的幽思来。
机械文明用硬体部件镶起崭新的按钮文化;消费市场以精密的资讯系统撒开软体产品的发展网络;传播知识的途径和推广智慧的管道像蔓生的藤萝越缠越密越远;物质的实利主义给现代生活垫上青苔那么舒服的绿褥,可是,枕在这一床柔波上的梦,到底该是缤纷激光的幻象还是苍翠田园的倒影,却正是现代人从自释的困惑。生活情趣和文化艺术于是开始在高雅和通俗的死胡同里兜圈子,始终摆脱不掉消费社会带给他们的压力。美国诗人Frank 心伤世变之余不再太息:“太多诗人都像中年母亲逼孩子吃太多熟肉和土豆。我才不管他们吃不吃。强迫人家多吃会把人弄瘦。谁都不必吸取自己不需要的经验;他们不需要诗歌就让他们去吧。我其实也喜欢看电影。”用不惯打字机的人还是可以用圆珠笔、钢笔甚至毛笔;激光毕竟没有射断历史的细流。钢琴家荷洛维兹可以亲身到衣香槟影的米兰歌剧院演奏,可是,纽约卡内基堂却同时放映他的演奏影片,
运用现代立体效果数码录音技术捕捉当年肖邦的千缕乡愁。
Vanity“英国热”专辑,讨论今日美国人崇拜、模仿英国古龙气派的现象,从中对照英国人的文雅和美国人的冲劲,英国人的偃蹇和美国人的达观,英国人对过去的眷恋和美国人对未来的信心。金耀基从谷城海德堡寄来的信上说:“其实我就是喜欢这种现代化与传统结合在一起的地方:有历史的通道,就不会漂浮;有时代的气息,则知道你站在那里了!文章开头详细描写了罗兰·巴尔特的写作环境和书斋文具,这样写有什么作用?(4分)
罗兰·巴尔特一面天天练习打字,希望“打”出更有“打字机风味的文稿”,然而终于“宁愿自叹落伍也不轻心冷落案头那些笔”,这表明了罗兰·巴尔特怎样的心理变化过程?
文中第五段中“现代人无从自释的困惑”指什么?简述造成这种“困惑”的原因。
通观全文,说说题目中“乡愁”应如何理解?(3分)
文章结尾作者引用金耀基的原话,作为化解“乡愁”的良方,对此,你如何看待,并简述理由。(5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一小时的变故
[美国]凯特•肖帮
亲友们都知道马拉德太太心脏有问题,因此,在向她透露她丈夫亡故的消息时,十分小心,尽量婉转些。
是她姐姐约瑟芬告诉她这一消息的,话说得吞吞吐吐、遮遮掩掩。她丈夫的朋友理查兹也在场,就在她身边。报社收到铁路事故消息时,理查兹正好在那里,布伦特里•马拉德的名字在“遇难者”名单的最前面。为了把真相弄清楚,他只是根据另外一份电报把时间记了下来,便抢在其他不太小心、不够体贴的朋友之前赶忙捎来这一不幸的消息。
她猛地扑在姐姐的怀里突然嚎啕大哭起来。当一阵悲伤消退之后,她独自一人走进自己的房间里,不愿让任何人跟着她。
卧室的窗户开着,窗前摆着一把宽大、舒适的扶手椅。她精疲力竭地一屁股坐进椅子,倦意缠着她的身子。
屋前空旷的广场上,春意盎然,新春骚得树梢颤栗。空气中弥漫着春雨芬芳的气息。楼下沿街叫卖的商贩正吆喝着兜售商品。远处有人在唱歌,曲调隐隐约约地传入她的耳海。屋檐下,无数麻雀唧唧喳喳地叫着。
她静静地坐在椅子里,头枕在靠垫上,像一个哭睡着了的孩子在睡梦中还在啜泣一样。
她还很年轻,面容白皙、安详。脸上的皱纹显示出压抑,甚至是某种力量。但是,此刻她目光呆滞,茫然地直盯着远方的一片蓝天。
某种东西正向她逼来,她等待着,诚惶诚恐地等待着。等待着什么呢?她不知道。这种东西太微妙了,让人难以触摸、不可名状。但她感到它正从空中蔓延开来,通过弥漫在空气中的声音、气息和色彩正朝着她步步逼来。
此刻,她的内心骚动不安地起伏着。那种向她逼近、将要缠住她的东西在她的脑海里越来越清晰了,她正努力凭借自己的意志来抗击它,但是她无能为力,她的意志力一如她那双白皙细嫩的双手一样软弱无力。
她干脆任其自然,这时一个轻如耳语般的词从她那微启的双唇中逃逸出来。她低声一遍又一遍地念叨着:“自由!自由!自由了!”那茫然和随后变得惶恐的目光从她的眼中消失了。两眼变得炯炯有神、闪闪发光。她心跳加快、热血沸腾,周身无一处不畅快。
在未来的岁月里,她将为自己而活着。再也没有任何强大的意志盲目地坚持要征服她了。
不错,她曾爱过他——有时候,然而并非常是这样。这又有什么关系!她突然认识到自主才是她生命中最强烈的冲动,拥有了它,爱情,那未解之谜,又有什么价值?
“自由了!彻底自由了!”她反复低声吟道。
约瑟芬跪在紧闭的房门前恳求进去。“路易斯,开门!我求你了;开门——你会把自己弄出病来的。你在干什么,路易斯?看在上帝的面子上,开门吧。”
“走开。我不会把自己弄出病来的。”的确,她不会的。透过那扇敞开的窗户,她正在畅饮的恰是生命的精髓。
她的想象力正沿着未来的时日自由驰骋。春天、夏天,一年四季都将属于她自己。她低声快速祈祷着长命百岁。就在昨天,她一想到生命会如此漫长还感到不寒而栗。
她终于站了起来,在她姐姐的胡搅蛮缠下把门打开。她目光中充满着胜利的喜悦,搂着姐姐的腰,一起走下楼梯。理查兹站在底下等着她们。
这时有人用钥匙在开前门。进来的竟然是布伦特里•马拉德,他提着旅行包和雨伞,镇定自若,略显得风尘仆仆。他离事故发生地很遥远,甚至不知道发生过火车事故。眼前的情景使他愣住了:约瑟芬尖叫一声;理查兹迅速移动身子站在他和妻子之间,去挡住她的视线。
然而,理查兹还是太晚了。当医生们赶到时,他们说路易斯死于心脏病,死于致命的喜悦。(小说有删改)小说中画线的句子有什么作用?
“某种东西正向他逼来,她等待着,诚惶诚恐地等待着。”这句话中的“某种东西”具体指代什么?
“她的内心骚动不安地起伏着”,“她正努力凭借自己的意志来抗击”缠住她的东西,这些都表现了马拉德太太怎样的情感?
小说中的路易斯具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说但的结尾出人意料,路易斯的丈夫“死而复生”地出现在她面前,路易斯突然死去。医生的诊断是她死于心脏病,死于致命的喜悦。有人不同意医生的看法,认为路易斯不是死于致命的喜悦,而是死于过度悲伤。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不少于100字)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中国是穷。但只要看看这些官僚豪华的生活排场,就知道绝不会穷到筹不出这笔运费。中国官员也不是都没有学问,他们也已在窗明几净的书房里翻动出土经卷,推测着书写朝代了。但他们没有那副赤肠,下个决心,把祖国的遗产好好保护一下。他们文雅地摸着胡须,吩咐手下:“什么时候,叫那个道士再送几件来!”已得的几件,包装一下算是送给哪位京官的生日礼品。
就是这时,欧美的学者、汉学家、考古家、冒险家,却不远万里,风餐露宿,朝敦煌赶来。他们愿意变卖自己的全部财产,充作偷运一两件文物回去的路费。他们愿意吃苦,愿意冒着葬身沙漠的危险,甚至做好了被打、被杀的准备,朝这个刚刚打开的洞窟赶来。他们在沙漠里燃起了股股炊烟,而中国官员的客厅里,也正茶香缕缕。
没有任何关卡,没有任何手续,外国人直接走到了那个洞窟跟前。洞窟砌了一道砖、上了一把锁,钥匙挂在王道士的裤腰带上。外国人未免有点遗憾,他们万里冲刺的最后一站,没有遇到森严的文物保护官邸,没有碰见冷漠的博物馆馆长,甚至没有遇到看守和门卫,一切的一切,竟是这个肮脏的土道士。他们只得幽默地耸耸肩。略略交谈几句,就知道了道士的品位。原先设想好的种种方案纯属多余,道士要的只是一笔最轻松的小买卖。就像用两枚针换一只鸡,一颗钮扣换一篮青菜。要详细地复述这笔交换帐,也许我的笔会不太沉稳,我只能简略地说:1905年10月,俄国人勃奥鲁切夫用一点点随身带着的俄国商品,换取了一大批文书经卷;1907年5月,匈牙利人斯坦因用一叠子银元换取了二十四大箱经卷、三箱织绢和绘画;1908年7月,法国人伯希和又用少量银元换去了十大车、六千多卷写本和画卷;1911年10月,日本人吉川小一郎和橘瑞超用难以想象的低价换取了三百多卷写本和两尊唐塑;1914年,斯坦因第二次又来,仍用一点银元换去五大箱、六百多卷经卷……
道士也有过犹豫,怕这样会得罪了神。解除这种犹豫十分简单,那个斯坦因就哄他说,自己十分崇拜唐僧,这次是倒溯着唐僧的脚印,从印度到中国取经来了。好,既然是洋唐僧,那就取走吧,王道士爽快地打开了门。这里不用任何外交辞令,只需要几句现编的童话。一箱子,又一箱子。一大车,又一大车。都装好了,扎紧了,驾——,车队出发了。
没有走向省城,因为老爷早就说过,没有运费。好吧,那就运到伦敦,运到巴黎,运到彼得堡,运到东京。
……
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比之于被官员大量糟践的情景,我有时甚至狠狠心说一句: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里!这句话终究说得不太舒心。被我拦住的车队,究竟应该驶向哪里?这里也难,那里也难,我只能让他停驻在沙漠里,然后大哭一场。
我好恨!
——节选自余秋雨《道士塔》文中划线句子表现了中国官员怎样的内心世界?请根据上下文语境来回答。(2分)
作者在叙述冲着敦煌文物而来的人中有“学者”“汉学家”“考古家”“冒险家”,如此运用“繁笔”有何用意?(4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段中多处运用对比手法来强化自己的思想感情,请仔细阅读上文找出其中的三处。(3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段结尾“我好恨”包含着作者复杂而真挚的情感,请分条列出作者“恨”的对象和具体原因。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珍惜牵挂
何山
牵挂,是一颗心对另一颗心的深深惦记,它可以连接亲情,连接友情,连接爱情,连接乡情。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是儿行千里母担忧的牵挂:“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是乡情魂系梦萦的牵挂:“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是距离遥远却无法阻断彼此友情的牵挂:“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是爱人缠绵悱恻的牵挂:“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是家人血浓于水的牵挂。“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是牵挂的缺憾:“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是牵挂的寄托:“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是牵挂的蕴含:“子归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是牵挂的执著……
牵挂是人生最纯洁最美好的情感。
人间的温情需要用牵挂来表达。
牵挂,其实就是一封满是错别字的简短家书:丫儿,你在外边还好吗?
牵挂,其实就是悦耳的电话声带来的亲切的问候——“你好”、“妈,我想你了”、“豆子,在哪发财呢?”
牵挂,其实就是小小手机荧屏上彩色的信笺——“亲爱的,我在北京,想你。”、 “冬天了,家里买煤了吗?”
牵挂,其实就是来自大洋彼岸温馨浪漫的伊妹儿:满天星星都是我思念的眼睛在凝视着你。
牵挂,其实就是你身后那双期盼的眼睛,那份刻骨铭心的惦念……
有了朋友和亲人的牵挂,人生才会远离孤独和寂寞。
当你从母亲温暖的身体里挣脱,来到这个充满诱惑的大千世界。从蹒跚学步到哑哑学语,从嬉笑怒骂到举手投足,都无一例外地牵动着母亲的心;村中的小学,乡里的中学,城里的大学,我们一天天进步,一天天成长,就一天天地远离家乡,远离母亲。当你终于独立飞向更广阔的天空时,就带走了母亲心中那份对儿女永远的牵挂,却把自己那份生疏粗糙的牵挂留给了母亲……
一个人在他乡打拼,心灵和身体经受着艰苦的历练。繁重的工作压力、紧张的生活节奏、复杂的人际关系,使得那份留给母亲的牵挂,更加生疏粗糙。
你说:我在外面努力打拼,艰苦创业,等我有能力挣下了温馨可人的家园,就把母亲接过来享福;
你说:我在外边很好,不用母亲惦记。我独自承受艰难困苦,一个人面对失败和挫折,不能告诉母亲,免得她担心和忧虑;
你说:我会按时寄钱回来,让母亲衣食无忧;
你说:母亲的身体还很硬朗……
于是你封锁了自己的一切消息。一个月、半年、一年、两年……十年过去了,母亲日日在村头的小河边徘徊,幻想着路口的车上突然跳下你熟悉得有些陌生的身影;任凭渴盼的眼睛望穿秋水,任凭思念的愁绪日夜煎熬,皱纹刻满了额头,白发染遍了两鬓,岁月让母亲迅速苍老,牵挂让母亲寂寞和消颓。孩子啊,你可知道,母亲不需要冰冷的钞票,只想跟你吃一顿土豆白菜;母亲不需要富丽豪宅,只想跟你在一铺炕上唠唠嗑;母亲不可能给你物质上的帮助,可是,母亲的老屋是你永远的依靠和港湾;无论你富贵还是贫穷,母亲的怀抱永远是你休憩的家园……
你终于功成名就、衣锦还乡了,迎接你的却是杂草丛生的荒坡上那一抔寂寞的黄土……
“子欲孝而亲不在”是人生最大的遗憾。朋友,多给亲人一些牵挂吧,其实很简单,就是轻轻拨动一下手指,亲切地叫一声“妈”,她永远乐于分享你的快乐和痛苦,成功与失败。常回家看看,不用带一大堆东西,就是跟母亲聊聊天,听听她的唠叨,让她永远保持着骄傲和自信。让她觉得在孩子心中,母亲,永远最重要,母亲,永远是你最亲最近最爱的人!
生活需要别离,也需要牵挂。因为人生就是一首牵挂的歌,谱出生活律动的乐章,唱出人生的悲欢离合!
(原载2005年11月18日《青年文摘》,略有改动)作者通过哪些事例来具体表现“有了朋友和亲人的牵挂,人生才会远离孤独和寂寞”?
根据文章回答下面的问题:⑴儿女留给母亲的牵挂“更加生疏粗糙”的原因是什么?
⑵文章通过哪个情景来印证“‘子欲孝而亲不在’是人生最大的遗憾”?文中“母亲日日在村头的小河边徘徊,幻想着路口的车上突然跳下你熟悉得有些陌生的身影”,思念儿女的母亲为什么对儿女的身影既熟悉又陌生?
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和评价,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是一篇散文,以“牵挂”为感情线索,重在讴歌充满温馨的亲情、友情、爱情和乡情。 |
B.本文通篇所写的牵挂之情就是指父母对儿女的思念之情。 |
C.作者在文章中直抒胸臆,呼唤人们一定要珍惜牵挂,要多给亲人以牵挂。 |
D.本文最后一段对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日益冷漠的现象进行了无情的讥讽,表达了作者对现代社会人们追逐功得而迷失亲情的极度愤慨。 |
E、本文语言优美,开头引用脍炙人口的古诗词,使读者沐浴在浓郁的情感氛围中,从而产生对“牵挂之情”的感动、回味和联想。